(整理)QC T 628-1999汽车用带点火开关的转向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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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628—1999
前言
本标准是QC/T 29028—91《汽车用带点火开关的转向锁性能试验方法》和QC/T 29029—91《汽车用带点火开关的转向锁技术条件》的修订版。
本标准不等效采用JIS D 5812—94《汽车用带点火开关的转向锁》。
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耐振性试验,本标准采用QC/T 413的耐振性试验方法;
——关于耐温性试验,本标准等同采用JIS D 5812的规定。
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QC/T 29028和QC/T 29029。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车勇、李再华。
本标准于1991年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 628—1999
代替QC/T 29028—91
QC/T 29029—91
汽车用带点火开关的转向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带点火开关的转向锁(以下简称转向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带点火开关的转向锁,也适用于转向轴上组合开关中的转向锁。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423.17—199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
GB/T 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
查)
QC/T 625—1999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转向锁
安装在汽车转向轴上,用钥匙旋转锁芯,以操纵锁紧块,来锁紧或松开转向轴并且控制点火开关的装置。
4 技术要求
4.1 转向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
4.2 外观
4.2.1 转向锁的金属件必须经防腐蚀处理,或使用具有耐腐蚀性的材料制造。
4.2.2 塑料件表面应平整、无气泡、无裂纹、无影响使用和外观的变形。
4.3 结构
4.3.1 转向锁应根据图样规定的位置进行安装。
当转向锁处于锁紧状态时,锁体除使用特殊工具外,必须具备不易被拆卸的结构。
4.3.2 锁紧块的有效工作行程不得少于5mm。
4.3.3 钥匙在各档位置时,其相对于锁体的转动间隙不得大于15°。
4.3.4 转向锁操纵必须可靠。
当钥匙从LOCK(锁紧)档旋至OFF(停止)档位时,锁紧块应立即缩退至原位,转向轴能自由地转动。
当钥匙旋至ACC(专用)、ON(点火)、PREHEAT(预热)、START(起动)任何一档时,转向轴亦自由地转动。
4.3.5 转向锁应具有防误锁功能,防止车辆行驶时出现误锁的可能性。
4.3.6 钥匙每组不同牙花组合数不得少于1000种。
4.4 档位转换
转向锁档位转换应灵活、准确。
当钥匙从ON档旋至START档后,能自动复位。
不允许出现复位失灵和超越档位的现象。
4.5 金属零件的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应符合QC/T 625的规定。
4.6 防护装饰性镀铬部分应符合QC/T 625的规定。
4.7 性能要求
4.7.1 钥匙转动力矩
钥匙插拔应灵活,无卡滞现象。
钥匙从一个档位转换到另一个档位时,所需的转动力矩在0.15N·m~0.40N·m范围内,而START档的转换力矩不得小于0.65N·m。
4.7.2 钥匙强度
当钥匙正常地插入锁芯时,在钥匙的插手部位施加扭矩2N·m,作用时间
10s,钥匙应无明显变形。
4.7.3 转向锁强度
当转向锁将转向轴锁紧时,在转向轴上施加200N·m;作用时间20s,构件无损坏。
4.7.4 点火开关接线柱强度
在点火开关的接线柱上,沿导线引出方向施加静载荷50N,作用时间60s,接线柱应元松动和变形。
4.7.5 绝缘电阻
转向锁的壳体和接头之间,各接头之间的绝缘电阻,在常温常湿状态下不得小于1MΩ。
4.7.6 触点压降
对点火开关通以电流10A,其电压降应符合表1的规定。
4.7.7 触点温升
在点火开关输入端和输出端之间,通相应的负荷电流值(见表2),待温度稳定(温度在30min内变化不超过1℃)后,各触点通电前后的温差应符合表3规定。
表 1
V
表 2
表 3
℃
4.7.8 耐温性
转向锁在-20℃~60℃条件下能正常地工作,在-30℃~80℃条件下构件无损坏。
4.7.9 耐盐雾性
转向锁经盐雾试验后,检查转向锁的档位和绝缘电阻,应符合4.4和4.7.5的规定。
4.7.10 耐振性
转向锁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定频振动和上下方向的扫频振动试验。
在进行试验时和试验后,不允许产生接头接触不良、钥匙自行转换档位、构件损坏、紧固件松脱以及其它异常现象。
4.7.11 耐久性
转向锁在产品规定的额定负荷和试验电压的条件下,工作5×104次后,各部分无异常现象发生,并符合4.7.1、4.7.5、4.7.6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如无特殊规定,试验应在常温常湿状态下进行;
如无特殊规定,试验电压为12V,试验电流为10A,试验负荷采用电阻负荷(包括灯泡)。
5.2 试验方法
5.2.1 外观检查
目视检查转向锁外观,应符合4.2的规定。
5.2.2 结构检查
按4.3.1、4.3.2、4.3.3和4.3.4的要求对转向锁进行结构检查。
5.2.3 档位转换试验
5.2.3.1 试验设备
a)档位转换试验台;
b)直流电源。
5.2.3.2 试验程序
a)将转向锁安装在档位转换试验台上,各电路联接直流电压12V和小于0.5A 电流的指示灯负荷,用钥匙转动点火开关各档,进行3个工作循环;
b)观察开关档位转换时各电路指示灯的接触情况,检查各开关档位,应符合4.4的规定。
5.2.4 钥匙转动力矩试验
5.2.4.1 试验设备
a)钥匙转动力矩试验台;
b)测力计。
5.2.4.2 试验程序
a)将转向锁固定在钥匙转动力矩试验台上,并将钥匙插入锁芯,用测力计测量钥匙转换档位时的实际转动力矩;
b)每个档位测量转动力矩三次,取其平均值,试验结果应符合4.7.1的规定。
5.2.5 钥匙强度试验
5.2.5.1 试验设备
a)钥匙强度试验台;
b)测力计。
5.2.5.2 试验程序
a)将转向锁固定在钥匙强度试验台上,并将钥匙插入锁芯,在钥匙的捏手部位,用测力计控制施加转矩2N·m,作用时间10s;
b)试验后,检查钥匙的变形情况,应符合4.7.2的规定。
5.2.6 转向锁强度试验
5.2.6.1 试验设备
a)转向锁强度试验台;
b)测力计。
5.2.6.1 试验程序
a)将转向锁按照图样规定的位置,安装在转向锁强度试验台上,并将转向锁锁紧,由测力计控制,在转向盘正、反两个方向上,分别施加转矩200 N·m,作用时间20 s;
b)试验后,检查转向锁的构件有无损坏,应符合4.7.3的规定。
5.2.7 点火开关接线柱强度试验
5.2.7,1 试验设备
a)接线柱强度试验台;
b)测力计。
5.2.7.2 试验程序
a)将转向锁安装在接线柱强度试验台上,由测力计控制,沿各导线的引出方向,分别施加静载荷50N,作用时间60s;
b)试验后,检查各接线柱是否有松动或变形,应符合4.7.4的规定。
5.2.8 绝缘电阻检查
用500V兆欧表直接测量各接头与转向锁外壳之间、接头与接头之间的实际电阻值,应符合4.7.5的规定。
5.2.9 触点压降试验
5.2.9.1 试验设备
a)直流电压表:精度0.5级;
b)直流电流表:精度1.0级;
c)直流电源。
5.2.9.2 试验程序
对点火开关通以电流10A,分别测量各触点的电压降,每对触点测量3次,其平均值应符合4.7.6的规定。
5.2.10 触点温升试验
5.2.10.1 试验设备
a)直流电流表:精度1.0级;
b)温度计;
c)直流电源。
5.2.10.2 试验程序
a)根据表2的规定,在点火开关输入端和输出端之间通以试验电流,待温度稳定后,用热电偶或点温计测量各通电触点的温度;
b)试验后,计算各触点通电前后的温度差,应符合4.7.7的规定。
5.2.11 耐温性试验
5.2.11.1 试验设备
a)低温试验箱;
b)高温试验箱;
c)档位转换试验台;
d)直流电源。
5.2.11.2 低温试验
将转向锁放进低温箱内,并使钥匙处于LOCK档,使箱内的温度降到
(-30±3)℃,待温度保持稳定后,保持1h,再使温度上升到(-20±3)℃,待温度稳定后,保持30min,然后在箱内进行10次开关档位转换试验,以检查开关各电路是否工作正常,并应符合4.4和4.7.5的规定。
5.2.11.3 高温试验
将转向锁放进高温箱内,并使钥匙处于LOCK档,使箱内的温度升到
(80±3℃),待温度保持稳定后,保持1h,再使温度下降到(60±3)℃,待温度稳定后,保持30min,然后在箱内进行10次开关档位转换试验,以检查开关各电路是工作正常,并应符合464和4.7.5的规定。
5.2.12 耐盐雾试验
5.2.12.1 试验设备
a)盐雾试验箱;
b)档位转换试验台。
5.2.12.2 试验程序
a)将转向锁放入盐雾试验箱内,在GB 2423.17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进行盐雾试验,试验持续的时间为16h;
b)试验后转向锁进行档位转换试验,以检查转向锁是否工作正常,并应符合4.4和4.7.5的规定。
5.2.13 耐振性试验
5.2.13.1 试验设备
a)振动试验台;
b)档位转换试验台。
5.2.13.2 试验程序
a)将转向锁按照正常工作位置固定在振动试验台上,并接通开关档位转换试验台的电源,对点火开关通以试验电压。
按表4规定的振动试验条件进行振动试验,在试验中每隔半小时更换一次开关档位;
b)转向锁在振动过程中及试验后,均应符合4.7.10的规定。
表 4
5.2.15 耐久性试验
5.2.14.1 试验设备
a)耐久性试验台或实车;
b)直流电源。
5.2.14.2 试验程序
a)将转向锁安装在实车上,或按正常工作位置安装在耐久性试验台上,接通产品规定的额定负荷(或相等负荷的灯泡)和试验电压(见表5),以每分钟10~20次(以钥匙插入LOCK档—START档—LOCK档一钥匙拔出并且通过全部档位为一次)的换档速度,工作5×104次;
表 5
V
b)试验后应符合4.7.11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点火锁经制造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文件。
6.2 点火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1 出厂检验包括:4.2、4.3、4.4、4.7.6。
6.2.2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制造厂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定型时;
b)产品设计、工艺、材料作较大修改时;
c)产品停产一年再恢复生产时;
d)成批或大量生产的产品,每二年不少于一次;
e)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2.3 型式检验的产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产品中抽取,数量不少于9台,首先复验出厂试验项目,复验合格后将产品平均分为3组,各组检验项目见表6。
6.2.4 点火锁的型式检验必须全部合格,若有一项不合格时,允许重新抽取加倍数量的产品,就该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查,如仍有不合格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品,但对于耐久性试验,不得重新加倍抽取。
6.2.5 用户有权抽样点火锁,抽样方法推荐按GB/T 2828中的一般检查水平Ⅱ、合格质量水平AQL(0.40~6.5)、一次正常检查方案进行。
具体的AQL,值由生产厂和用户商定。
表 6
7 产品分类
根据钥匙转换档的数量,转向锁可分为:3档式、4档式、5档式等(见图l)。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点火锁应在显著位置注明:
a)生产企业名称或商标;
b)点火锁规格、型号。
8.2 每套点火锁应用防潮材料包装,再装入包装箱内,备附件应随同装入。
包装应牢固,保证在正常运输中不被损坏。
8.3 点火锁包装箱内应附有以下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
d)备附件清单。
8.4 点火锁包装箱外应标明:
a)产品名称、标准编号、型号及出厂日期;
b)生产企业名称、商标、详细地址及收货单位名称、地址;
c)装箱数量、总质量及外型尺寸;
d)收发货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及其它标志。
8.5 点火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无有害气体的仓库内,不应与化学药品、酸碱物质等一同存放。
8.6 点火锁的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