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076]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
深圳前海交易广场项目南区范围内市政支路设计合同
立项编号:
项目名称:深圳前海交易广场(南区)
项目地点:桂湾片区一、四开发单元
建设单位: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咨询单位:
合同签订日期:
深圳前海建设工程简易咨询合同
建设单位: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前海交易广场项目南区范围内市政支路设计工程的专项咨询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法规和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3)13号】;
深圳市《关于开展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专项审查的通知》(深建设计[2012]2号);
建设部《勘察文件审查要点》(试行);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
若相关规范在合同执行阶段有更新,以更新规范为准;
第二条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桂湾片区一、四开发单元
项目概况:前海南区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地上计规定建筑面积约205050平方米,其中办公面积约129570平方米、公寓55000平米、商业面积20000平米以及配套物业管理用房43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

建设内容:本项目南区配建一条城市支路,即桂湾大街南段(桂湾四路-交易南街)配建长度,断面宽度18m。

第三条咨询工作内容
咨询工作内容
咨询工作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根据整个工程特点及本项目的要求,本次委托设计工作包括:深化的方案设计(根据地块整体建筑、景观等要求进行的调整)、施工图
设计、施工服务和竣工图编制、景观提升(主要为道路红线范围内车行和人行地面的铺装)的相关所有配合工作;
(2)项目南区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道路下方市政管线(水、电、气及通讯)的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包括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如需)、施工图设计、施工服务、以及按国家有关报告编制和设计规程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
(3)项目南区道路开口设计和配合申报工作。

人员保证与变更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安排资深技术人员参加本工程的咨询工作,并提供各项工作
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若项目部组成成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甲方有权以书
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更换通知的7天内,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
人员替换,并征得甲方同意。

乙方的工作进度未达到乙方投标书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要求增加乙方人员,乙方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甲方不予另行支付。

对于乙方在咨询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其他一切损失,由乙方或相关方承担。

第四条工作周期安排及要求
乙方进度计划的提交时间: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

第五条工作成果验收及提交文件
工作成果验收合格的标准:通过政府部门审批或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文件及其份数:
本项目南区范围内市政支路设计各阶段成果16套。

各阶段的所有成果及最终成果(包括书面计算书、BIM数据模型、全部存档图纸及各类设计成果文件等)光盘两套(不加密、可编辑并不限制使用时间,含*.DWG文件)。

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履约评价
双方同意本合同(打勾“√”或涂黑“■”选择)
□不约定履约评价。

■约定履约评价。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二次履约评价,节点如下: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获得批复后,委托人将组织进行一次履约评价,并支付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评价费,具体比例及金额以履约评价等级与后果对应比例及金额为准。

(2)完成后续服务,工程竣工验收以后,委托人将组织进行一次履约评价,并支付不超过合同价5%的履约评价费,具体比例及金额以履约评价等级与后果对应比例及金额为准。

履约评价细则见附件2。

履约评价分为四种结果,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履约评价的后果
(1)履约评价等级为优秀的,甲方支付100%履约评价费用。

(2)履约评价等级为良好的,甲方支付80%履约评价费用。

(3)履约评价等级为合格的,甲方支付60%履约评价费用。

(4)履约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甲方不予支付履约评价费用。

因履约评价未达优秀而少支付或不予支付的履约评价费用,结算时亦不予补发。

第七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1) 种方式确定:
(1)固定总价;
(2)按费率计取。

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的,本合同总价费用为¥元(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合同不含税价¥元,增值税率 %,增值税额¥元。

本合同不含税价固定不变,如履行期间国家政策公布新适用增值税率,则增值税率、增值税额也作相应调整,即依据纳税义务期间适用税率变动相应调整增值税额。

采用按费率计取方式的,本合同设计费用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本合同工程造价预估为¥元,收费基准价下浮 %(即中标费率),据此计算出本合同咨询服务费用暂定价为¥元(大写元)。

其中:
(1)中标费率为固定费率,任何情况都不予调整。

(2)费用结算价以本工程经甲方的审计单位审计的竣工结算价作为本工程咨询服务收费基价的计费额计算咨询服务收费。

合同费用已包括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工程服务的所有费用,包含:乙方完成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服务、以及按国家有关报告编制和设计规程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项目南区道路开口设计和申报工作;达到甲方要求的设计深度且包含设计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包括设计跟踪服务费、按主管部门、评审机构、甲方及咨询机构的意见修改、优化各类方案(报告)、设计变更文件、后续服务及相应配合工作(以及按国家有关报告编制和勘察设计规程规范的要求应由服务服务人完成的工作)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合同明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合同价款支付
本合同不约定履约评价的,设计费用支付如下: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的,设计费用:
第一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获得批复后,支付至合同价所计算出的基本费用的90%;
第二阶段:完成后续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基本费用的100%。

每阶段请款,需提供税率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合同约定履约评价的,则设计费用由85%的基本费用和15%的履约评价
费用构成。

其中:
(1)基本费用比照款的约定予以支付;
(2)履约评价费用于甲方完成对乙方的履约评价后,根据履约评价结果
支付。

具体履约评价约定见第六条。

乙方应于符合支付条件后,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甲方收到前述资料并审查无误后14天内支付相关费用。

若因甲方付款审批影响支付进度,乙方予以理解,并同意不因此向甲方索赔。

在此之前,乙方应提供专用账户报甲方备案,以便合同费用的及时支付。

若乙方中有境外机构,需要甲方将合同价款支付到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时,甲方代为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与所付款项相关的在中国境内应缴纳的税费,并在收到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后10日内将扣除缴纳税费后的
款项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及地方有关法规、规程进行咨询工作。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咨询服务所需的必要资料。

乙方责任:
乙方应按国家及深圳市地方现行的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本工程的审批文件及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工程咨询,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现场核查记录与成果,对建设工程专项咨询工作负责,确
保工程咨询治疗,并承担咨询责任。

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提交咨询成果文件。

乙方保证咨询人员的业务素质,遵守职业道德,确保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乙方应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本项目工程的审计工作。

乙方提供的报告成果的准确率应达到 98%,若低于该准确率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廉政约束条款
乙方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乙方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切实遵守劳动工作纪律,严格技术规范,恪尽职守,严禁脱岗、溜岗。

乙方全体工作人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向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索要和收受贿赂。

乙方全体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邀请外出旅游和娱乐消费,不得接受项目施工单位任何形式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购置与提供、馈赠的任何物品,不得参与项目施工单位的宴请。

乙方全体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或接受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家属和子女、亲友经商、就业、上学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乙方全体工作人员不得向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介绍家属、子女和亲友从事或变相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乙方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不得超越权限或擅自决定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大事项。

乙方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甲方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非乙方过错、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尚未开始咨询工作的,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如乙方已开始咨询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已进行的工作量所计算的咨询费用进行补偿。

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每逾期1天,则应向甲方支
付该成果(工作量)所占合同总价部分每日 3 ‰的违约金。

延期超过30天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提交的工作成果无法通过验收的,则乙方除返工提交外,还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并就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乙方收到甲方纠正通知后五日内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咨询服务费用并提出进一步索赔,直至解除合同关系,由此带来的影响和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累计变更工程造价达到对应施工合同价的 10 %时,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以上违约金额,甲方从应支付乙方的合同总价中扣取,如不足,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咨询服务费用的20%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纠纷,或因违反、终止本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赔偿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双方义务履行完毕、结清合同价款之日终止。

本合同一式拾壹份,甲方执柒份,乙方执肆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
人:
(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附件1
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
附件2 咨询合同履约评价表
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咨询履约评价表的内容有变更,委托人无需征得咨询人同意。

委托人将变更后的履约评价表书面通知咨询人,双方按变更后的履约评价表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