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方案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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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征用地
坐标、边界标注应与普测成果、钉桩或国土证一致
出入口
应与控规一致
绿地
表达方式正确、绿地率
建筑退界
包括退用地界和道路,主干道10米、次干道7米、支路5米。
地下室轮廓线
如有地下室或者地下车库,需标出用地轮廓线,地下车库需标出入口。
建筑标注
四点坐标、长、宽、高、层数、楼号
公共配套表
千人指标每项设施必须具体在总图中配备、体现
各层应标出总建筑面积以及各类功能建筑面积(如居住建筑面积、居民委员会建筑面积、商业建筑面积等
各层建筑面积之和应与总平图中此栋建筑面积一致
首层应画剖切线
每层轴线统一
单体立面图
标出里面颜色、石材等
标出高度(即室外地平到檐口高度)、层数
若檐口之上用房(电机房等)高度超过4米(包括4米),或者面积超过整层建筑面积的20%,都应纳入总高度中。
见通则P21
日照分析
说明中关于日照需填写标注用语:本项目的设施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日照标准。按照本方案建设后,本项目对周边现状建筑国家规范规定的日照标注未产生不利影响。“《Fra bibliotek查督导》P97
图纸有日照不满足套型明细表,包括楼座编号、单元编号、户编号、户型;不满足日照的用房不能作为住宅使用,可做物业用房和管理用房
方案审查内容要点(稿)
审核内容
审核具体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材料报送是否齐全
选址或
条件
自有用地提供宗地界址点坐标表;授权供地提供授权文件;
选址提供普测有立项提交立项
工程证
提供园林局、人防局意见
出让项目
应尽早提供出让合同
总平图
基本内容
指北针、图例、比例尺
标注齐全
周边环境交代情况
道路名称及宽度、河流、周边建筑性质、高度、层数
建筑单体明细表
每栋建筑使用功能、层数、高度、建筑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需分别标出地上面积、地下面积)、户型、套数(需分别标出总套数和小于等于90平方米的套数)
每栋建筑备注后要标出人防、住宅、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具体到小类)、停车场、地下车库等具体内容及面积
建筑单体图
单体平面图
长、宽、高与总平一致
每层每个房间都应标出功能、面积
除表中要说明具体位置外(包括楼号、单元、层数等),还要在图中标注相应序号
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千人指标表
居住项目:住宅与非住宅都应满足停车位要求;
非居住项目:停车位要符合通则相关标准。
见通则P57
住宅项目中商业楼应写为“居住服务设施(商业)”,而不是配套商业。
建筑间距
间距满足相关要求,图纸中包含实际距离和计算公式。
层高:住宅不超过3.3;办公标准4.2,大开间4.5
单体剖面图
标出高度、层数
每个房间对照首层剖切线标出功能
填写地下高度,即室外地平到下底板表面高度
注意事项
效果图及模型
方案阶段要求有效果图,大的居住项目或公建项目要制作模型。
工程证阶段申报面积与配套要求
居住项目办理工程证阶段,如果建筑面积申报已经达到总建筑面积的50%,需申报教育、医疗卫生、社区管理服务设施。若达到80%,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应完全申报。
雨水利用
说明中注明雨水利用标准用语。
需写明具体下凹式绿地面积,透水铺装面积及雨水调蓄池容积
经济技术指标表
容积率、绿地率等与规划条件、总规、地块控规要一致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绿地面积等要与国土、发改、园林绿化等数据一致
人口按2.8人/户计算,核算人口与户数是否匹配
工程证阶段人防面积与人防通知单中必须一致,位置与人防意见图必须一致
坐标、边界标注应与普测成果、钉桩或国土证一致
出入口
应与控规一致
绿地
表达方式正确、绿地率
建筑退界
包括退用地界和道路,主干道10米、次干道7米、支路5米。
地下室轮廓线
如有地下室或者地下车库,需标出用地轮廓线,地下车库需标出入口。
建筑标注
四点坐标、长、宽、高、层数、楼号
公共配套表
千人指标每项设施必须具体在总图中配备、体现
各层应标出总建筑面积以及各类功能建筑面积(如居住建筑面积、居民委员会建筑面积、商业建筑面积等
各层建筑面积之和应与总平图中此栋建筑面积一致
首层应画剖切线
每层轴线统一
单体立面图
标出里面颜色、石材等
标出高度(即室外地平到檐口高度)、层数
若檐口之上用房(电机房等)高度超过4米(包括4米),或者面积超过整层建筑面积的20%,都应纳入总高度中。
见通则P21
日照分析
说明中关于日照需填写标注用语:本项目的设施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日照标准。按照本方案建设后,本项目对周边现状建筑国家规范规定的日照标注未产生不利影响。“《Fra bibliotek查督导》P97
图纸有日照不满足套型明细表,包括楼座编号、单元编号、户编号、户型;不满足日照的用房不能作为住宅使用,可做物业用房和管理用房
方案审查内容要点(稿)
审核内容
审核具体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材料报送是否齐全
选址或
条件
自有用地提供宗地界址点坐标表;授权供地提供授权文件;
选址提供普测有立项提交立项
工程证
提供园林局、人防局意见
出让项目
应尽早提供出让合同
总平图
基本内容
指北针、图例、比例尺
标注齐全
周边环境交代情况
道路名称及宽度、河流、周边建筑性质、高度、层数
建筑单体明细表
每栋建筑使用功能、层数、高度、建筑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需分别标出地上面积、地下面积)、户型、套数(需分别标出总套数和小于等于90平方米的套数)
每栋建筑备注后要标出人防、住宅、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具体到小类)、停车场、地下车库等具体内容及面积
建筑单体图
单体平面图
长、宽、高与总平一致
每层每个房间都应标出功能、面积
除表中要说明具体位置外(包括楼号、单元、层数等),还要在图中标注相应序号
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千人指标表
居住项目:住宅与非住宅都应满足停车位要求;
非居住项目:停车位要符合通则相关标准。
见通则P57
住宅项目中商业楼应写为“居住服务设施(商业)”,而不是配套商业。
建筑间距
间距满足相关要求,图纸中包含实际距离和计算公式。
层高:住宅不超过3.3;办公标准4.2,大开间4.5
单体剖面图
标出高度、层数
每个房间对照首层剖切线标出功能
填写地下高度,即室外地平到下底板表面高度
注意事项
效果图及模型
方案阶段要求有效果图,大的居住项目或公建项目要制作模型。
工程证阶段申报面积与配套要求
居住项目办理工程证阶段,如果建筑面积申报已经达到总建筑面积的50%,需申报教育、医疗卫生、社区管理服务设施。若达到80%,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应完全申报。
雨水利用
说明中注明雨水利用标准用语。
需写明具体下凹式绿地面积,透水铺装面积及雨水调蓄池容积
经济技术指标表
容积率、绿地率等与规划条件、总规、地块控规要一致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绿地面积等要与国土、发改、园林绿化等数据一致
人口按2.8人/户计算,核算人口与户数是否匹配
工程证阶段人防面积与人防通知单中必须一致,位置与人防意见图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