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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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重大决策,健全乡镇和农村交通管理机制,增强管理力量,为“车乱开”治理行动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管理“两站两员”建设工作。
为使镇交通安全管理站(以下简称交管站) 和村(社区) 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及时有效开展,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小城镇道路交通特点,坚持秩序和安全并重,以预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为重点,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深化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加强事故预防源头管理,有效防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领导机构
成立X镇交通安全“两站两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两站两员”统筹管理和规划建设;负责指导“两站两员”工作开展,解决辖区道路交通重大问题;负责“两站两员”工作的监督管理,对未能按“两站两员”要求开展工作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格按《X镇交通安全管理站考核管理办法》和《X镇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别设在派出所和镇综治办。
主要职责:派出所负责交管站日常事务处理和日常勤务及道路交通秩序维护,落实协管员各项必要装备,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并明确协管员职责,对协管员工作进行考核;镇综治办负责交通安全劝导站组建及相应事务处理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更新维护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落实劝导员各项必要装备,劝导站设置布局,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并明确劝导员职责,对劝导员工作进行考核,及时核实劝导员报告的重要安全信息和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应对揩施。
三、建站规范
(一)站址选择
结合本辖区实际,将交管站设置在派出所内,劝导站设置在各村微型消防站内。
有条件的村,可根据实际另设场所。
(二)人员设置
交管站根据日常道路交通工作开展需要,应配置不少于8名协管员,由派出所副所长任交管站站长。
每个行政村设置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一般为每村2人,由村治保主任任劝导站负责人。
劝导员可选择有一定文化程度和较强法律常识、安全意识、责任心的村民担任,履行检查、劝导、举报、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报告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等职责。
(三)配套设施
每名协管员参照派出所其他辅警实行统一着装,同时配备雨衣、反光背心、袖章、口哨、执勤证件等。
每名劝导员至少配备一件雨衣、一件反光背心、一顶小红帽、一个红袖章、一个停车指示牌、一个随身工作包。
随身工作包内要放置农村劝导员工作手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汇编手册、辖区交通管理部门和管片民警的联系方式、交通安全宣传劝导资料等,各村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为劝导员配备喊话器、照相机等设备。
(四)经费保障
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待遇由派出所参照其他辅警待遇执行。
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补助经费,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由镇财政给予适当的补助。
另根据重要时间节点需要,设置一定的临时增派人员的经费补助。
四、工作内容
(一)交管站工作职责
1、协助民警维护所管辖道路、路段的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及时制止、劝阻和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2、在民警带领下,执行路面和巡逻协勤。
但不得从事交通违法处理工作,不得直接或使用警务通代替民警开具各类执法文书,不得收取罚款,不得单独查扣相关人、证件和车辆。
3、协助民警做好交通事故现场保护、施救和勘查,维护现场秩序,救助群众、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得单独勘查事故现场,不得从事事故责任认定,不得单独对当事人或证人进行询问(但自行协商方式处理轻微财损事故除外)。
4、主动向所领导和民警反映交通管理方面的情况和问题,提出
改进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积极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主动向交通参与者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
6、根据聘用部门从事的工作性质,积极做好内部管理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7、在交通民警的指导下,组织指导各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开展工作。
8、完成交办的其他协助性工作。
(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的工作职责
1、开展本村日常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2、定期开展车辆、驾驶员走访活动,排摸本村车辆、驾驶人情况并登记、上报。
3、协助政府交管部门建立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信、短信平台等宣传阵地,扩大宣传影响。
4、结合重要节日、重要时段,在出入村主要路口等区域进行违法劝导,重点对货车、拖拉机违法载客、面包车超员载客、驾驶或乘坐摩托车不戴头盔、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为进行劝阻、监督和举报。
5、维护本村范围内道路、学校上放学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协助疏导交通。
6、协助政府交管部门开展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工作,动员无牌车辆及时上牌、无证驾驶人及时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7、排查登记本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整改落实。
8、劝导本村机动车文明、有序停车。
9、先期处置、保护本村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对符合自行协商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协调、指导当事人进行处理。
10、协助政府交管部门开展其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措施。
镇交管站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在镇交通安全“两站两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镇政府将“两站两员”的建设和管理等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派出所要与协管员、村委会要与劝导员签订履职责任书。
“两站”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具体开展本辖区道路、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安全检查和劝导工作。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按照“尽职免责、罚当其责”的原则,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定期督查通报制和工作责任追究制,通过严格问责,确保“两站两员”工作取得实效。
镇政府、派出所将对“两站两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将视情节轻重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启动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