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规划》项目磋商招投标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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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规划》项目
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DZXJZC- )
采购人:夏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八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公告 (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4)
一、说明 (9)
二、磋商文件 (9)
三、响应文件编制 (9)
四、响应文件递交 (11)
五、公开报价 (12)
六、合同签订 (13)
七、重新采购 (13)
八、项目服务费 (13)
九、质疑 (13)
十、保密和披露 (14)
十一、解释权 (14)
十二、无效标处理 (14)
第三章项目概况 (15)
第四章合同格式 (16)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19)
一、供应商承诺函 (19)
二、投标函 (21)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2)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23)
五、唱标单 (24)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25)
七、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26)
第六章评标办法 (31)
第一章磋商公告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均可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夏津县分中心网站()报名与下载文件。
采购公告下方的采购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投标供应商必须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夏津县分中心平台系统报名后在“磋商文件领取页面”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操作将被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台下载视为放弃报名,如参加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或包)的保证金账号。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时审查通过不代表评审现场审查通过。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夏津县市民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夏津县市民中心二楼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夏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代主任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德城区文化路银泰综合楼层
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夏津县分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重要说明:
投标企业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和《关于办理企业诚信入库的通知》。
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
诚信入库咨询电话:-,技术支持电话:--
磋商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夏津县分中心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夏津县分中心系统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发布人: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说明
. 采购单位
系指夏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
.服务定义
“采购服务”指本磋商文件中所需提供的服务。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
二、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构成
本磋商文件共分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三章项目概况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评标办法
.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
..因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无法获取下载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名单。
如项目发布澄清、修改信息,将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夏津县分中心进行公告。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即视为通知到潜在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编制
. 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 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取消其报价资格。
.响应文件构成
响应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构成。
、投标函部分
.供应商承诺函;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
.唱标单;
.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例如营业执照等资格证件)。
、商务部分
.项目报价表;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及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3、技术部分
.规划大纲
.方案阐述;
.供应商的承诺书及服务措施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说明的其他内容。
. 报价
.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
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分项报价中未报价的视为已含在其他项目报价中或免费提供。
.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合价或总价。
.响应文件装订与编写
.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肆份副本)中的有关文件装订成册,并在供应商承诺函之后编制“响应文件目录”。
. 供应商应准备捌份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肆份副本以及单独密封的唱标单二份。
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唱标单与响应文件正本有差异,以唱标单为准;响应文件中的唱标单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唱标单为准;二份唱标单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幅面的纸张打印。
. 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 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 响应文件签署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唱标单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
.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供应商应准备五份响应文件,一份正本,肆份副本。
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另外单独准备一套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
为方便开标、唱标,请供应商另外准备“唱标单”一式二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
.响应文件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受。
. 投标保证金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价被视为无效投标。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从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日。
. 特殊情况下,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
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
四、响应文件递交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如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提交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签收
. 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合格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同时签字确认。
. 响应文件须采用纸质形式,以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的报价不予接受。
. 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 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
. 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 撤回报价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在提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响应文件,公开报价后撤回报价的行为将被记入不良记录名单,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五、公开报价
. 公开报价
.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报价。
公开报价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单位、供应商和各监督单位的代表参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供应商代表在开标会议签到时,应提供前附表规定资料的原件或公证件进行审查。
. 公开报价时,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验证人签字确认。
. 工作人员当众拆启响应文件唱标单,主持人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和其它主要内容。
. 记录员将唱价内容分项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 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人依法组成。
. 评标原则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相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相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小组审查资格条件及响应文件,磋商小组与通过资格性审查及复核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进行磋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
拒绝该投标。
合格的供应商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根据最终报价及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比。
定标原则:由全体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的规定对本项目的有效供应商分别进行综合评审,并按投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出名次。
磋商小组按照投标得分从高到低推荐名中标候选人,并由采购人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评标过程
.磋商小组首先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六、合同签订
. 成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后,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与中标人的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合同格式的内容,否则无效。
. 磋商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中标人候选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供应商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七、重新采购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公开招标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供应商不足家的。
八、项目服务费
. 具体金额详见须知前附表。
九、质疑
.质疑
.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评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文件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即财政部号令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夏津县财政局投诉。
.对于成交结果的质疑,以公布成交结果的日期为准,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十、保密和披露
. 保密和披露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其他人外传。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
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一、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
面解释为准。
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
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十二、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在资格审查中,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字盖章齐全的;
. 供应商报价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 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 未实质性(包括唱标单内容、服务期、付款方式等)响应磋商文件的;
.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的;
. 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第三章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编制《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规划》。
确定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的建设范围、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等。
()研究内容:通过开展城乡边界地区城乡居民点联系度评估,结合各地合村并居相关规划,研判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周边居民点延伸的可行性、可操作性;明确镇村之间道路、建筑、交通、供水、排水、电力、燃气、供热、公园、照明、环卫、通讯、广电等基础设施和各类产业园区等生产设施以及医疗、教育、治安、文化、体育、商业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科学引导镇村之间扩大实际连接范围,促进更多村庄享受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最终成果形式包括:①全套纸质成果套。
;②全套成果的电子光盘,文本为DOC等可编辑格式,图纸为JPG格式。
(特别注意:提交的成果图纸必须落实到具体乡镇布点图,并具有可操作性)、有关技术、服务等采购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良好的信誉,具备专业化的团队,掌握丰富的数据和基础资料,熟悉我县乃至全市的城镇化发展情况及新型城镇化有关政策;相关内容的研究深度要达到省和我县的有关规定,为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就地就近城镇化与市民化提供科学依据和实践指导。
第四章合同格式
参考,具体以签订合同时为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号文件采用方式采购论证报告队伍,乙方为成交单位。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一)该项目的位置与规模:
(二)项目内容与要求:
(三)成果要求: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一)甲方责任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编制必要的基础资料并协
助乙方进行现场调查,提供乙方所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提供技术咨询及项目设计服务。
、听取乙方阶段性成果汇报并提出修改意见,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方面对本项目的批准意见,按时足额支付报酬。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书面意见,进行该项目的修改及技术咨询服务,
按本合同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
2.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提交份文本及电子版一份,成果提交的内容在服务期内发现
服务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问题除外;如乙方未及时返工或补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在德州履行。
三、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为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均不得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
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四、评审验收标准和方式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本项目为一次性包干价,报酬(大写)本合同总价为万元,合同价格已包含资料收
集、现场调研、专题研究、文本制作等所有项目编制费用,以及专家评审费、论证费、会议费、差旅费、餐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支付方式:提交初步规划成果后,付款至合同价款的%;提交经专家论证后的正式规划成果
后,剩余价款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成果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相应阶段的应收报酬的‰;如延误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其经济损失。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赔偿甲方损失。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采取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双方同意由德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双方约定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
、本合同为一次性包干价合同。
、如甲方需要乙方安排常住现场代表,乙方应按要求执行。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报酬按照实际工作量进行计算。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方、乙方签字盖章,鉴证方、监督单位盖章以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时合同生效:本合同乙方应缴纳成交服务费,公证费。
、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代理机构份,均具同等效力。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