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历史文化街区重塑“活着”的城市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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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兴历史文化街区重塑“活着”的城市记忆
中华建设网讯每个城市,总有那么几条老街,曾经人来人往,客似云来。
城市老街,承载着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每一栋房子、每一块砖石,都能寻找到历史的记忆。
然而,随着岁月的变迁和城市化加速发展,有的历史文化老街,已经湮没在社会发展的潮流中,再也难觅踪迹;有的老街虽然尚有迹可循,却没有了往日的辉煌;还有许多老街被整体商业开发……
由此可见,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已刻不容缓。
重塑“活着”的文化记忆,才能让城市更有活力,让新型城镇建设更富魅力。
日前,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让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再次成为焦点。
顶层设计由来已久
历史文化街区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核心内容,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历史传承的重要载体;历史建筑承载着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和宝贵的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对于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延续城市文脉,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推动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我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顶层设计由来已久。
2015年4月,为更好地保护我国优秀历史文化遗存,完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公布了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街区的名单。
北京皇城、天津五大道、上海外滩、江苏南京梅园新村、云南石屏县古城区、浙江龙泉市西街、福建厦门市鼓浪屿等30个街区为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街区。
两部门对中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建立动态维护机制。
对由于保护管理工作不力,致使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文化价值受到破坏、已经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撤销其中国历史文化街区的称号。
2016年9月,住建部印发《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
按照“五年计划三年完成”的总体安排,对全国设市城市和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县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住建部要求,到2019年底前,各地建立起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的长效机制。
2017年4月,住建部再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强调了各省要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潜在对象进行摸底。
要求各省在2017年8月底前完成普查工作,同时划定符合标准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
拯救“活的记忆”
历史文化街区是一座城市的文化名片,历史街巷、民居民宅、古树古物都是时代的见证者。
北京的国子监街,山西的平遥南大街,江西的绳金塔……这些文化街区是城市中“活的记忆”,见证着城市千百年来的历史变迁。
然而,传承了数百年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正面临着严峻的现实。
近期出版的《北京四合院志》中有这么一组数据:在旧城改造中,北京的四合院总量已经由乾隆时期的26000万处,变为20世纪80年代的6000多处,其中保存较好、较完整的有3000多处;到2012年,行制较完整的只剩1000多处,其中纳入文物保护的百余处,老北京的四合院正处于逐步消失状态。
哈尔滨的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记录了悠久的历史文脉。
然而,拥挤狭小的生活空间、脏乱的生活环境、严重的火灾安全隐患、随处可见的违章建筑、包在房中奄奄一息的老榆树……这就是花园街区的现状,俨然一副城市中心的农村模样。
位于湖北恩施的六角亭和和平街,是恩施老城最后的历史文化街区。
由于城市传统格局、街巷、山水风貌保存完整,1991年7月22
日,恩施市成为湖北省政府公布的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
然而,“外面干干净净,里面破破烂烂”,是这里多数居民目前生活环境的真实写照。
很多老房子年久失修,成了危房。
“路过时战战兢兢,一下大雨晚上连觉都睡不着”,不少居民表示,住在里面不仅生活极不方便,还担惊受怕。
留住老街,是一个历史和未来的呼唤。
面对目前老建筑面临的种种困境,拯救历史文化街区,拯救“活的记忆”,拯救一座城市不能够复制的历史印记意义重大。
各地在行动
如果一座城市没有了历史建筑的存在,那么,这座城市的历史就会黯然失色。
对于历史建筑来说,我们应该有着最为起码的尊敬和致意。
在国家顶层设计的指导下,全国各地都掀起了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
广州——历时十年敲定《保护规划》
《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走过了漫长的规划路,历时10年,几经修改。
2003年开始编制,2007年完稿,到2012年1月,《保护规划》正式批前公示,划定22片历史文化街区和26片历史文化保护区,明确建筑限高标准,进一步强调对历史风貌的保护;
2012年12月12日,《保护规划》获审议通过。
恩宁路历史文化街区列入保护范围;
2013年1月,《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发布征求意见稿。
包括历史建筑保护的理念、责任部门、资金来源、具体保护方法等。
《保护方法》中对历史建筑采取分类处理。
一类历史建筑要求最严,其立面、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不得改变,其余三类历史建筑根据建筑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以及完好程度要求逐次降低。
同时,《保护方法》也提到历史建筑范围内建设的控制要求。
在保护范围内不能新建建筑,在建设控制范围内要保持风貌协调。
如果要新建,必须报规划主管部门和文物主管部门审批。
黑龙江——大力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家谱”修订工作
2017年5月,黑龙江省住建厅公布了《黑龙江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实施方案》。
对包括哈尔滨在内的省内各城市,将在5年时间里核查所有符合条件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基本情况和保护情况单。
前3年将基本完成目标任务,其中第一年完成总体工作的比例不低于30%、第二年不低于60%、第三年不低于90%。
后两年对划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确定的历史建筑保护情况进行检查,补充发现符合条件但未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
到2020年年末,全面完成划定、确定工作。
辽宁——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内禁设广告牌
2017年5月17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严禁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设置破坏或影响风貌的广告、标牌、招贴。
《办法》要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捐赠、投资、提供技术服务等方式,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
在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禁止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禁止设置破坏或影响风貌的广告、标牌、招贴,禁止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
在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
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应当按照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
重建陷入误区
历史建筑亟待修缮,人文风情才能延续。
然而在对历史文化建筑改建的过程中,一些新的误区使得城市“同质化”特征日益凸显,“千城一面”问题愈来愈严重。
一位研究历史文化街区的教授阐述了现如今历史文化街区重建的误区,“一方面,很多城市的历史文化街区改建趋于一致,大规模地胡乱拆建,将历史街区本身所沉淀下来的文化底蕴消磨殆尽,由此历史文化街区真正的灵魂也随之消失。
另一方面,由于对历史文化街区的重建缺乏正确的定位,导致引入了过多的商业元素,留下的只是一片无意义的商业区。
比如国内一些历史文化街区都引入了一些与自身文化底蕴相悖的商业点,甚至在有些历史街区旁边,还存在一整条的低俗酒吧街。
其原生的生活环境和人文氛围被大大破坏,丧失了其本身的城市文化特色,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存在有名无实的现状。
”
同时对历史文化街区不管不顾,任其自生自灭,因而造成部分历史文化街区因长期缺乏维修和管理而濒临消失。
实际上,历史文化街区最基+本应有两个特征“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这也就进一步说明,历史文化街区的真正核心价值在于“历史”与“文化”,而非打着保护的幌子,成为商家谋取利益的商业利用品。
“保护”和“复兴” 还需分几步走
遵循历史真相,按照恢复原状、修旧如旧的原则修复历史建筑,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重要的物质基础。
湖南省政协委员、省文物局综合处处长、副研究馆员刘春认为,老街保护的重点就在于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共性把握之下的特质挖掘,只有每一处细微的不同,才使得不同地域的城市老街百看不厌,独具风采。
进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时,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历史文化街区要的是‘保护’和‘复兴’,保护历史与文化场所感,复兴有魅力的传统生活。
”
先摸清家底
2017年初,上海有关部门对中心城区50年以上历史建筑进行全
面普查,其实是对整个城区历史建筑资源家底的一次摸底,是为实施有效保护奠定基础。
业内专家认为,进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的前提,是开展历史街区整体性保护的普查工作。
只有深入了解街区形成、发展、衰落的历程,摸清街区内所有‘家产’,并针对街区现状进行更新改造模式的划分,才能确定每片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主导模式,为以后保护利用指明具体目标和方向。
”
对区域内历史建筑的数量、状况、历史价值,相关部门应该提前摸查,做到心中有数。
若只盯着更高阶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而忽视对一般历史建筑的梳理和关照,很有可能,由于保护力度不够,一些还未来得及列入保护名录的历史建筑,就已经被毁,带来不可逆的损害。
因此,主动摸清历史建筑资源的家底,实现提前介入、干预,应该成为当前及未来,文物保护的一个重要价值取向。
再引入现代活力
“想要建构未来的人,先要理解过去。
”德国弗莱堡市副市长梅达尔.哈格引用德国一句俗语来阐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重要性。
保护老建筑需引入新功能。
对老建筑的修复,必须符合现代人的使用需求,赋予它新的功能,才不会死气沉沉。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同济大学常务副校长伍江教授表示,“我们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最终是为了激活城市的活力,让那些曾经辉煌的历史遗存,能够在今天的城市生活中继续焕发它的生命活力。
”
使用中的建筑保护不同于其他文化的保护,城市是活着的有机体,城市的生活在生活,建筑的生命在使用。
只把历史建筑当博物馆观看,而没有赋予它新的功能,这种保护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在历史文化街区内,需要引进新的功能以激发其活力。
杜绝“拆除重建”
城市的历史文化不是城市发展的包袱,而是城市竞争力的源泉。
当前历史街区保护面临的严峻挑战主要包括:过度的旅游开发或房地产开发,破坏了历史文化街区的完整性和原真性;城市建设“喜新厌旧”,以历史风貌的展现呈现为荣,以现代审美要求历史风貌;无视大量尚未纳
入法定保护的历史街区的存在,为追求政绩进行成片“旧区改造”;对现在历史遗存无动于衷,却热衷于无中生有地“重现历史风貌”等。
“有的地方为了保护某个单体文物建筑,就把周围的原有建筑全部拆除,以为改成漂亮的公园就可以把这个建筑凸现出来,实际上这是一种大大的破坏。
”伍江认为,城市整体风貌是历史建筑不可或缺的背景,文物保护观念必须从个体文物建筑保护转变到完整历史街区的保护。
为了保护单体建筑而拆掉一条街区的做法,实际上损害了文物保护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历史街区的保护、整治与更新,应该遵循最少改变原则或最多保留原则,尽量采用“修”而非“拆除重建”的方式。
对于各类各级法定保护对象坚决杜绝“拆除重建”,对于可拆可不拆的历史建筑对象尽量不拆。
加强整体规划
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名片,城市演替就是纪念性与市民性的此消彼长。
保护历史街区,应该将两者结合起来,统筹考虑。
湖南省政协委员、省参事室副主任刘清君认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利用,应做到人乐其居、街畅其行、城“和”其境,追求人与城市、城市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规划境界。
文化是人类的特质,是城市的灵魂,也是旅游的灵魂。
文化让城市更有品质、更有活力、更富魅力,文化才是特色城市最大的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因此,要将文化传承纳入到城市规划中,加强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在城镇功能设计、空间布局上,既要考虑各个城镇之间的功能协调、互补联动,在突出城镇个别性中减少发展的重复性,又要考虑每一座城镇自身的功能协调、科学合理,高起点高标准地设计文化生活方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贵在有法可依
随着历史建筑数量的减少和其价值的凸显,在法律层面为历史建筑保护扩容、提质,比如扩大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延伸日常的管理触角,是大势所趋。
保护历史建筑,贵在有法可依和执法必严。
在历史上留下的建筑,
如果要真正落实保护措施的话,必须能够有法可依,即《文物保护法》等条例中应该有着明确的规范,哪些建筑不能够破坏等等;只有如此,才能够让历史建筑的保护纳入到有法可依的境地中。
同时,对于那些破坏者,尤其是开发商,必须能够懂得让其不敢的成本约束,这就是一种执法必严的措施。
以往,由于法律的疲软,开发商总是用赔偿来了事,而历史建筑却消失了,如此损失就会成为一种不必要的内容。
既然如此,我们就需要懂得,如果不能够从成本上遏制开发商的冲动,势必就会丢失很多历史建筑。
历史和文化,是一座城市的灵魂,是城市功能的最高价值,也是城市功能的最终价值。
城市不仅仅需要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她更需要有自身的传统、自己的文明、自己的特色、自己的旅途记忆,自己的尊严与自豪。
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修缮的过程中,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分类保护。
在进行古建筑、文物等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同时,要加强对与历史文化街区原有生产、生活相关的非物质文化的抢救、保护、传承和利用,注重保护活态的文化传统和生活方式,守护一座城市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