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承建单位_涉密信息管理系统_[共5页]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位还应当同时提交备案表表四所列各项内容的书面材料。

隶属于中央的在京单位,其跨省或者全国
统一联网运行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定级的信息系统,由主管部门向公安部办理备案手续。

跨省或者全
国统一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在各地运行、应用的分支系统,向当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

(5)备案管理
公安机关和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受理备案并进行备案管理。

3.1.2 确定承建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系统应用必须选择具有相应等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
承建。

涉密系统集成资质,是指从事涉密系统业务的单位所需要具备的从事涉及国家秘密活动的
资格和保守国家秘密的能力。

这里的“涉密系统集成”,包括涉密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开发、
实施、服务及保障等工作。

2001年,国家保密局颁布实施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初步走上依法审批、规范管理的轨道。

经过几年的发展完善,尤其
是2005年国家保密局重新修订颁布《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以来,
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体系,逐步建立起动态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
理机制,走上了规范发展之路。

在加强对资质单位监管的同时,国家保密局还指导各地加强对资质单位的动态管理,及时完
成资质单位变更情况的审查工作,做好资质单位上市后的资质撤销工作,及时处理资质审批与管
理中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依法对违反资质集成管理规定的单位进行了处罚。

1.涉密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
为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
国家保密局修订下发了新的管理办法。

原颁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05年9月30日,从2005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的资质证书。

根据新的管理办法规定,涉密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
乙级和单项三种,并引入了评估机制。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种类与限定如下。

涉密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单项三种资质。

(1)甲级资质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接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实施业务,并仅可承担
本单位承建的涉密信息系统的系统服务和系统咨询工作,不得从事其他单项资质业务。

(2)乙级资质单位仅限在所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域内承接涉密信息系统的
规划、设计和实施业务,并仅可承担本单位承建的涉密信息系统的系统服务和系统咨询工作,不
得从事其他单项资质业务。

(3)单项资质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但仅限承接所批准的涉密系统集成单项业务,如
软件开发、综合布线、系统服务、系统咨询、屏蔽室建设、风险评估、工程监理、数据恢复等。

取得甲级或乙级资质的单位如需承接单项业务,必须申请并取得相应的单项资质。

取得某一
单项资质的单位如需从事其他单项业务,必须申请相应的单项资质。

单项资质包括:风险评估、工程监理、屏蔽室建设、软件开发、数据恢复、系统咨询、系统
服务、综合布线、军工系统集成。

自2007年1月1日起增加了“保密安防监控”的单项资质。

甲级和乙级资质使用范围: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建设项目,乙级资质单位可以
在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承担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建设项目,并可承
11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