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关于杨彪等任职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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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关于杨彪等任职
的审核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6.09.19
•【字号】吉证监许字[2006]31号
•【施行日期】2006.09.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关于杨彪等任职的审核
意见
(吉证监许字[2006]31号)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对杨彪、冉煜、刘扬三位同志任职资格予以审查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对:
杨彪(身份证号码:210724************)担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北京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冉煜(身份证号码:******************)担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珲春街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刘扬(身份证号码:******************)担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珲春街证券营业部磐石证券服务部经理无异议。

你公司应持此批文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机构部申请换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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