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将意外火灾潜在危害纳入环境风险评价体系的必要性——以渝黔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长江沿岸标段为例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Discussion on the Necessity of Incorporating
Potential Hazards of Accidental Fire into
Environmental Risk Assessment System——Exemplified by the Yangtse River Bank Bid Section of the Capacity Expansion Project of Yuqian Railway 作者: 王棋赟[1,2]
作者机构: [1]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重庆401122 [2]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四
川成都610041
出版物刊名: 环境影响评价
页码: 73-75页
年卷期: 2016年 第4期
主题词: 建设项目 火灾风险 环境风险评价 必要性
摘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1)中对风险事故的定义未包含因建
设项目的不安全施工状态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且对于是否进行环境风险评价,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也没有进行强制要求。
以某建设项目周边曾发生的一起意外火灾事故为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解读,探讨了对建设项目进行意外火灾潜在风险评价的必要性,并建议在现有环境风险评价体种增加建设项目对外非设备和物质类潜在危险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