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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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减负工作实施方案2

中小学减负工作实施方案2

开足开齐课程课时,控制学生作业量.
把规范落实国家课程计划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重中之重,全县初中、小学课程设置实行标准化管理,各中小 学必须严格按照《贵州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义务教育课程计划(修订)》,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任何学校、 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擅自调整课程计划,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 和提前结束课程,切实保证音、体、美、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学科课时.小学一、二年级一律不留书面家 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60分钟以内,初中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 业量每天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 的方式惩罚学生.要切实加强作业研究和管理,作业要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并及时反馈,坚决杜绝布置大量 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作业.学校要通过设立教学活动公示栏等形式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向社会、家 长公布本学期的课程教学计划、教师安排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作业量控制办法、学生课外文体活动、 社会实践活动及学生社团活动安排表并报县教育局备案,接受社会监督.
完善质量监测机制,规范考试招生秩序.
进一步优化教学质量的监测工作,认真研究检测的科学性,减少考试次数,学校应鼓励教师自己命题,并逐步建 立教师自主命题制度,尽量为学生减少、并逐步杜绝重复无效的劳动.加强学科质量检测结果的分析与使用. 小学只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初中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全校 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活动.学校和教师应 牢固树立“不让一名学生掉队”的育人意识,研究切实有效的措施,重视学习成绩在后20%学生变化情况,帮 助和推进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断进步.严格规范招生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任 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严禁以各种形式争抢生源,随意扩大招生区域、招生数量.各 学校要规范编班模式,坚持均衡分班,不得以各种名义分快慢班、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未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批准,不得擅自在学校举办实验班,同时严格控制班额.严格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建立每个在校学生完善的电 子学籍档案,严禁学校瞒报、虚报、少报在校学生数.

济南市教育局等5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等5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等5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5.19•【字号】•【施行日期】2020.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教育局等5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区县教体局、公安局、大数据管理机构、扶贫办、残疾人联合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义务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升义务教育保障力度和服务水平,现将《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20〕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建立适龄儿童少年基础信息共享制度实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数据共享,依托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每年5月中旬前,依托济南市大数据局牵头搭建在政务网的人口基础库,通过大数据手段比对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学籍信息,相应平台开放数据比对接口,通过单条比对返回结果的形式进行比对,全面掌握失学辍学儿童底数。

二、健全控辍保学部门联动会商制度成立济南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协同推进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共同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教育部门会同公安部门核查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对于存在户籍重复、死亡、迁出注销等情况的,公安部门及时开展户籍清理整治,并将清理整治结果通报给教育、扶贫、残联等部门,相关部门在相应平台上进行数据维护。

三、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工作制度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山东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落实《济南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成立济南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济教基字〔2019〕6号),教育部门会同卫健、残联等部门,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评估工作管理机制,明确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工作流程,科学谋划制定本区域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评估鉴定工作措施,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公布日期】2018.12.28•【文号】教基〔2018〕26号•【施行日期】2018.12.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条)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加强统一部署、统一行动,进一步明确并强化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各方责任,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发展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全国妇联2018年12月28日中小学生减负措施一、规范学校办学行为1.坚持正确办学方向。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严格依照课标教学。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规定课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12.03•【字号】鲁教师字〔2015〕24号•【施行日期】2015.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中等教育,基础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24号各市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加强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组织学习、新闻媒体和网络宣传等方式,迅速将《规定》传达到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

要将学习《规定》作为师德培训的重点内容,记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

结合开展向李振华同志学习活动,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充分展现当代人民教师淡泊名利、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对学生认真负责,为学习有困难学生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

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师表,立德树人,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二、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规定》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在我省开展“两规三禁”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制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办法或细则,建立健全拒绝有偿补课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惩处、检查等制度,并落实到教育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

要将贯彻《规定》作为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好顶层设计,形成适合本地、本校工作实际的长效机制,务求取得实效。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2.13•【文号】教基厅〔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

为迅速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和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2.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0.12•【字号】鲁政办发[2005]75号•【施行日期】2005.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材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75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新闻出版局、出版总社《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材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五年十月十二日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材管理工作的意见(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山东省出版总社二00五年十月十一日)为了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我省中小学教育质量,减轻学生和家长经济负担,稳定和规范我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秩序,按照“适度调控、保证质量、减轻负担、确保供应”的原则,现就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材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材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中小学教育关系到国家的未来,中小学教材管理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

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我省中小学教材的编写、出版、发行工作。

二、省教育厅根据“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要求,本着成本低、质量高、服务好的原则,每年组织设区的市从教育部公布的教学用书目录中,按照人教版、山东版和其他版本的次序在全省范围内,每科选择3至4种教材予以公布。

供各市选用。

教材选用要贯彻招投标精神,鼓励竞争,防止垄断,适度调控。

每个出版社或版本的教材选用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总量的60%。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新闻出版局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新闻出版局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山东省财政厅

建 , 负责学 科教 辅材料 的初 评 。各 市 中小学 教材选 用委 员会 负责本 地教 辅材 料 的选 用 推荐 工作 。
教 辅 材 料 评 议 委 员 会 要 包 括 中小 学 教 师 、 校 长 、 教研 员和新 闻出版 、 价格 等方 面相关 专 家 , 确 保 其专 业性 和代 表性 。 二 完善 教 辅 材 料 评 议推 荐 办法 。 省 中小 学
和教科 书 使用情 况 , 按 照教科 书选 用 的程序 , 从 省
风 主 管部 门 分 别 负责 对 教 辅 材 料 编 写 、 出版 、 发
行 、 价格 、 采 购等 环节 进行 综合 系统 管理 , 切 实规
范 中小 学教辅 材料 使 用 , 减轻 中小学 生 的课业 和经 济 负担 。
二 、 建立普 通高 中教 辅材 料评议 推荐 制 度和选
价局 加强对 教辅 材料 使用 的指 导 , 建立 教辅 材料 评 议 推荐 制 度 , 成 立 教辅材 料评议 委 员会 , 组织 对进
人我省高中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 , 择优选 出若干套 进行公告 。 评 议委员会下设办公 室和学科评议 小
组 , 办公 室设 在省 教育厅 基础 教育 处 , 负责 具体 组 织 高 中教辅 材料 评议 工作 教 辅材 料学科 评 议小组
省评 议公告 的 高中教辅 材料 , 由省教 育厅 通过 有关 程序遴 选具 有 国家 批 准 中小 学教辅 材料 发 行 资质 的 发行单 位发 行 。义 务教 育阶段 配套 练 习册 通过 政府 采购随 教材发 行 。 其他 任何 单位 和个 人 不得 以 任何 形式 强 制或 变 相 强 制 学 校 或 学 生 购 买 任 何 教 辅 材



建 立教 辅材料 评议委 员会及 其 工作机 构 。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苏教基﹝2017﹞20号各设区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优化教育生态,努力办适合的教育,促进全省中小学生全面、健康的发展。

现对规范学校管理,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规定如下。

一、招生管理1.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规定,免试就近入学。

科学划定施教区,保证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

对教育资源配置不均、择校要求强烈的地区,要加快推进公办学校“多校划片”招生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入学严禁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严禁以各类竞赛、培训、考试、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为依据录取学生。

2.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零择班”。

各地各校要制定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的师生分班方案,确保每个班级师资力量大体相当。

实现学生阳光随机分班,在相关人员现场参与监督下,以学生报名顺序等为依照,一次性进行现场分班、匹配师生、公布结果。

原则上不举行分班考试,严禁为选拔学生进行二次分班。

3.规范普通高中招生。

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招收已被录取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凡举办跨市招收学生的各类班均须当年报省教育厅审批。

完善和依托学籍管理,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

4.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各类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

市、县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并可用小学素质报告单作为实施招生的依据。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要引导学校采取并扩大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考试形式选拔生源。

5.严禁抢夺生源。

教育系统任何人员不得为校外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所有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抢夺或变相抢夺生源,破坏正常的教育生态,对违规者严肃查处。

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计划

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计划

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学校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养成良好学习习惯,落实各项工作,特制定惠民县孙武街道第二小学年秋季一年级学生“零起点”教学工作计划。

二、工作思路实施“零起点”教学,学校做好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准备,注重对一年级新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和学习方法的培养,让学生学会学习。

通过开展一年级任课教师的专题培训、签订一年级学科教师“零起点”教学工作承诺书、常规教学研讨、一年级新生入学教育活动、入学准备展示活动及家访活动等形式,加强一年级新生的习惯培养,指导学生迅速适应小学学习生活,减轻学生学习负担。

三、具体措施1.加强学习与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非政府教师认真学习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二要减低中小学生课外经济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从根本上转型教育观念,端正教育思想,必须充分认识“实行零起点教学”的关键意义,积极主动营造氛围,构成共识,同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非政府一年级教师积极开展专题培训,签定一年级学科教师“零起点”教学工作承诺书,保证“零起点”教学的一切准备工作工作。

2.执行课程计划,规范教学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设置建议,按规定开齐、DV8、上开不好课程,上绑课时。

一年级新生入学后秉持“零起点”教学,各门课程严苛按照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的规定目标展开教学,不随意提早教学进度、不随意减少教学内容、不随意神化教学要求,严苛按照课程标准展开教学,使学生讨厌自学,培育较好的自学习惯。

3.加强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效果。

一年级老师必须在本学科副组长的率领下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强化集体复习研究,利用多种教学手段听课,展开新生入学教育活动实行的研讨、活动方案的设计,以此提升学生的自学兴趣,使学生存有胃口地资金投入至自学活动中回去。

4.控制作业布置,减轻学生负担。

基层减负整改报告(3篇)

基层减负整改报告(3篇)

基层减负整改报告(3篇)基层减负整改报告(精选3篇)基层减负整改报告篇1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下发的《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第255号令)和省教育厅下发的《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通知》(鲁教基字号)文件精神。

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我街道中小学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减负齐鲁行”系列活动为契机,对照《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项目》标准,进行了专项自查与督评,现将自查情况分析如下:一、基本情况利津街道地处黄河西岸,利津县委、县府驻地。

全街道面积98平方公里,辖63个行政村,人口总计3.2万人。

街道现有中小学5处,教职工289人(不含教育办、幼儿园教职工),专任教师287人,工勤人员2人,在校学生2150人;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1处,专任教师204人(中学专人教师158人、小学部46人),在校生1582人,教学班39个;小学4处,专任教师56人,教学班24个,在校学生568人。

二、规范办学督查情况(一)认真学习,提高“减负”意识。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们迅速召开了中小学校长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和省教育厅下发的《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通知》文件,结合我街道创建市级示范校为契机,严格落实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抓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关爱和帮助家庭有困难、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让一个学生掉队,做到减负不减效,保证学校的教育质量。

严格遵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放假的规定。

严禁教师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开展任何形式的教学活动。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制度。

通过对各校督查,各校及时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业务校长和教导主任为组员的减负领导工作小组。

2024年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自查报告

2024年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自查报告

2024年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自查报告2024年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自查报告1中小学生负担过重已经引起了国家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减负”已经成为教育部门的当务之急。

本学期,我校全体教师学习了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提倡刻苦学习是我国的优良传统。

这几年一直喊着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利于孩子勤勤恳恳学习的好习惯;还有人担心减轻学生的沉重负担会降低教学质量。

有些老师总是认为要提高教学质量,必须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

相反,减轻学生繁重的课业负担必然会降低教学质量等等。

基于这种情况,我们所有的老师都认真学习了通知的精神,围绕着:“减负的目的是什么?减负和勤学有什么关系?怎么才能减轻负担,提高质量?”学习和讨论等问题,通过学习和讨论,形成了共识,我的体会如下: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21世纪是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时代。

要想适应这个时代的要求,就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

只有通过学习和充电,才能提高自己的素质。

将教师的教学实践与教学研究和培训相结合,可以促进教师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教师素质。

我们的老师要时刻扪心自问,反思自己,找出自己的长处、短处和增长点,确定现状和未来的发展目标;通过听课和评课,加强同伴互助合作,注重教师之间以及在课程实施的教学活动中的交流、对话和沟通,共同分享经验和成功;老师每次课后都要写笔记,找出不足,不断总结提高。

2、理解学生,尊重差异要减轻学生的心理负担,必须建立在理解学生心理特点的基础上。

学生有性格差异。

作为教师,不能一刀切。

我们主张老师要善待每一个学生,让学生感受到老师的温暖和痛苦,让他们有信心接受老师的教育。

我在这方面的具体做法是:(1)营造轻松和谐的氛围。

给学生营造轻松和谐的课堂教学氛围,不仅是减轻学生心理负担、取得良好教学效果的途径,也是促进良好师生关系形成的基础。

(2)开展有益的`课外活动。

大彦小学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方案

大彦小学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方案

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方案姜屯镇大彦小学二O一八年九月三日姜屯镇大彦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的通知》和滕州市教育局有关通知精神,配合做好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治理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推进落实省教育厅等 5 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加强幼小衔接,重点围绕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的养成、师生的情感交流,设计为期四周的活动内容,前两周有小学和幼儿园共同完成,后两周在开学后由学校独立完成。

这样便于学生尽快适应小学学习生活,让学生真正爱学、会学、主动学、创造性地学、快乐地学、持续发展地学,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确保每个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

二、总体要求:幼儿园要把幼儿的品德教育、习惯养成、身心健康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贯穿于幼儿保教过程。

小学要积极参与配合幼小衔接、提前介入,坚决落实免试入学,实行“零起点”教学,严格执行国家、省定的课程方案,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杜绝赶超教学进度现象。

家长要在幼儿园的指导下践行科学育儿理念,配合幼儿园和小学开展正常的衔接教育,做小学零起点教育的支持者和监督者。

为全面推进“零起点”教学,实行以养成习惯为主要教学目标,凸显我校“生活教育”教学特色的一年级准备期教学内容。

三、具体要求:1、小学、幼儿园互为依托,做好幼小衔接的一年级学习准备期培训。

2.实行“减负”举措,对新生采取“零起点”教学,拉长汉语拼音教学周期,学校教学做到不抢跑,不拔高。

3.学习内容“零起点”,重视知识巩固和思维训练。

为每一位一年级教师印发教学标准(附件1:小学一年级语文“零起点”教学标准,附件2:小学一年级数学“零起点”教学标准),要求教师认真学习研读,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对小学知识从头教起,不能因为个别学生的“抢跑”而加快教学进度、拔高教学要求,要让每一名学生都享有“从零学起”的机会,让全体学生从入学开始同时“起跑”。

【2022年】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卷(含答案)

【2022年】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卷(含答案)

【2022年】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卷(含答案) 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多选题(10题)1.第78题GDP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如果不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来拉动GDP的增长,那就不是“绿色GDP”,而是“黑色GDP”了。

这说明()。

2.20世纪70年代的农业主要措施是()等。

A.实行粮、豆轮作B.混种牧草、混合放牧C.增施有机肥、采用生物防治D.实行少免耕,减少化肥、农药的投入3.山东近日印发方案,要求开展校内办学行为规范治理,下列说法符合方案规范内容的是:A.必须“零起点”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B.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C.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招生入学D.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4.民事诉讼的法定证据包括()。

A.书证B.物证C.视听资料D.电子数据5.2016年8月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A.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B.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途径C.是扩内需、调结构的重要抓手D.是维持城市安全的有效方式6.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一劳永逸的,中国共产党当前面临的危险有()。

A.精神懈怠的危险B.能力不足的危险C.脱离群众的危险D.消极腐败的危险7.第25题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的关系有()。

8.下列有关直接选举的论述正确的是哪些()A.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B.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C.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等于投票人数的有效D.代表候选人须获得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选票才能当选9.一次能源是指可以从自然界直接获取的能源,下列属于一次能源的是()。

A.电能B.水能C.生物能D.风能10. 有关犯罪预备,说法正确的有()。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含答案)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含答案)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含答案) 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多选题(10题)1.物联网中物体通过信息传感设备,与互联网相连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

下列具备信息传感功能的设备是( )。

A.激光扫描器B.红外感应器C.普通数码相机D.射频标签2.山东近日印发方案,要求开展校内办学行为规范治理,下列说法符合方案规范内容的是:A.必须“零起点”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B.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C.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招生入学D.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包括()。

A.现代企业制度B.市场体系C.宏观调控体系D.收入分配制度4.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

A.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B.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C.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D.促进互联网、现代物流等新型产业加快发展5.近日,浙江建德市和内蒙古阿尔山市通过专家评审,成为我国首批获得“国家气候标志”的城市。

浙江建德市被评定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内蒙古阿尔山市被评定为中国气候生态市。

我国国家气候标志评定分为:A.气候宜居类B.气候生态类C.生态修复类D.农产品气候品质类6.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必须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相契合,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人民正在进行的()相结合,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需要解决的()问题相适应。

A.历史文化B.奋斗C.事业D.时代7.坚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A.统筹城乡发展B.工业反哺农业C.农村优化发展D.城市支持农村8.第27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

9.余某犯罪后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2024年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2024年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2024年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2024年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1对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六项规定”,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

本人郑重承诺:1、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绝不违反。

承诺人:__x__月__日2024年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2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一、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有偿补课。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五、不以其它形式协助他人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六、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七、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

若因有偿补课被查处,两年内,学校综合考评和职称晋级实行一票否决。

承诺人:3月日2024年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3为了全面贯彻《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禁止教师有偿家教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维护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严肃教师纪律,充分展示教师的形象,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

本人郑重承诺:1、不占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班(含以家庭成员的名义办班、带寄宿生)。

2、不以盈利为目的,利用工作之便,诱导、暗示、动员、强迫学生参加办学机构补课等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考前必备2023年甘肃省天水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卷(含答案)

考前必备2023年甘肃省天水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卷(含答案)

考前必备2023年甘肃省天水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卷(含答案) 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10题)1. 大学生说,幸福=理想实现+父母健康;某省委书记说。

幸福=经济快速稳定增长+百姓生活水平提高+大学生顺利就业。

幸福公式是什么?见仁见智。

以上体现的哲学道理是()。

A.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B.量变引起质变C.量的积累可以促成质的飞跃D.意识对实践有指导和控制作用2. 未来三年,上海将累计投入资金超过300亿,从网络、平台、示范、产业集聚和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五个领域着手,建设新型()。

A.VR城市B.无人驾驶城市C.无线城市D.机器人城市3.我国投入巨额资金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这说明( )。

A.财政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B.国家通过财政可以有效地调节资源配置C.农业的发展主要靠国家财政支持D.经济发展水平对财政的影响是决定性的4.我国周边外交的基本方针,就是坚持(),坚持睦邻、安邻、富邻,突出体现亲、诚、惠、容的理念。

A.与邻为善,以邻为伴B.和睦友好C.互相往来5.根据各国不同价格水平计算出来的货币之间的等值系数,被称为()。

A.物价指数B.汇率水平C.经济核算D.购买力平价6.经全面考核遴选对象的政治素质、办案能力、工作实绩、职业素养、作风纪律以及相关检察业务知识和司法办案能力等内容,山西省最终审议通过了2385名员额()的入额名单。

A.法官B.书记员C.审判员D.检察官7.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5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乙()。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C.应当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8. 沿江乡李庄村村民田某在承包地下发现了一件珍贵文物。

根据法律规定,享有该文物所有权的主体应是()。

A.田某B.沿江乡政府C.国家D.李庄村集体9.依据《合同法》,先履行方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是( )。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9.30•【字号】鲁教财函〔2020〕48号•【施行日期】2020.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十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十条措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行动方案〉的通知》(教发厅〔2020〕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全省教育系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培养节约习惯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培养节约习惯的重要意义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新要求,表明了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体现了中央关心群众生活、注重改善民生的为民情怀。

各地各学校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培养节约习惯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条措施》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培养节约习惯作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切实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

二、因地制宜,多措践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培养节约习惯的要求(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让节约意识深入人心。

各地各学校要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培养节约习惯,作为新时代的主旋律,在全省各大中小学校园唱响,弘扬时代正能量。

一年级新生教学工作计划

一年级新生教学工作计划

一年级新生教学工作计划一年级新生教学工作计划(精选7篇)时间是箭,去来迅疾,我们又将迎来新的教学工作,我们要好好计划今后的教育教学方法。

很多人都十分头疼怎么写一份精彩的教学计划,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年级新生教学工作计划(精选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年级新生教学工作计划1一、班级分析的基本情况。

小学一年级的学生活泼好动,尤其是男生,注意力难以集中,学习习惯还处于自由散漫的状态。

很多学生在幼儿园就接触过汉语拼音,但发音不系统、不规范、不准确。

受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学生在知识经验、认知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个别学生在幼儿时期就已经认识了很多汉字,有积极阅读的欲望;大多数学生能认出几个汉字。

有些学生可以对自己感兴趣的内容提出简单的问题,而有些学生有自信,可以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

但是有些学生缺乏自信,胆小怕事,学习主动性不足,表达意愿模糊。

父母对学生有很高的期望,他们视孩子为掌上明珠。

然而,有些父母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督促孩子学习,只是把孩子托付给托管机构。

学生的基础大不相同。

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要因材施教,尽量从学生实际出发,结合新课程的要求,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高语文素养。

二、教材分析。

本教材包括“升学教育”、“汉语拼音”、“识字”、“课文”、“语文园地”和“口语交际”。

教科书从入学教育开始。

四张图片用来帮助学生了解学校生活和学习规律。

然后是13节汉语拼音课,学习拼音的同时知道70个常用词。

然后是识字(1),10篇课文,识字(2),10篇课文。

两个识字单元各有4节课,每节课12—14个单词。

20篇课文分为4个单元,按由浅入深的顺序排列。

每个单元的课文内容都是相关的。

每个模块后设置语言园地,以丰富的内容和多样的形式巩固语言知识,发展语言能力。

此外,全卷共有6个口语交际题目,布置在每个单元的后面,让学生在创设的情境中进行口语交际训练。

识字的安排,实行认写分开,多认少写。

全卷要求会400个常用词,用简单的笔画写100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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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服务规范指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2010年1月25日感谢你的观看目录第一章指引总则2第二章房地产经纪行业专用术语3第三章深圳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服务操守与应尽义务6第一节深圳房地产经纪机构应遵守的服务操守 6一、信息公示方面6二、资料处理方面7三、佣金与必要费用8四、机构间合作8第二节深圳房地产经纪人员应遵守的服务操守8一、经纪人员的执业范围8二、经纪人员的回避制度9三、经纪人纪律与惩戒9四、房地产经纪人违规执业的法律责任9第三节房地产经纪活动中的禁止行为9第四节深圳房地产经纪机构与经纪人员的应尽义务10一、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应尽义务10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应尽义务11第四章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程序指引12一、卖方放盘12二、买方寻盘15三、带买方实地看楼16四、达成交易协议18五、签署《深圳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买方缴纳定金19六、银行监管买方购房款21七、买卖双方与经纪机构结清佣金22八、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23九、剩余楼款结算25十、交楼25十一、售后服务26第五章二手房租赁代理服务流程指引27一、出租方放租27二、承租方求租29三、经纪人员带承租方实地看楼30四、达成租赁协议31五、签署《房屋租赁及经纪合同书》、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押金及首月租金32六、经纪机构向出租方、承租方收取佣金33七、出租方将物业交予承租方使用34八、售后服务34二手住宅买卖居间服务操作示范文本36二手工商铺买卖居间服务操作示范文本81二手住宅租赁代理服务操作示范文本129二手工商铺买卖居间服务操作示范文本141房地产经纪行业适用相关法律法规与自律规范156第一章指引总则为了规范深圳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经纪活动,提高经纪人员的执业素质和服务水平、降低经纪机构执业风险、提升整个经纪行业的社会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在深圳市内从事房地产居间、租赁等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

包括持牌的“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和“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助理”。

房地产经纪活动应遵从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房地产经纪活动首先是一种民事行为,双方是平等民事主体,房地产经纪活动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任何一方的意愿都不能也不可能强加给另一方。

其次,房地产经纪活动是一种中介活动。

房地产经纪人员以其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劳务,这种劳务不同于普通的劳务,房地产经纪人员因其具有专业知识并熟悉行业情况,与委托当事人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

如果房地产经纪人员丧失职业道德,很容易在经纪活动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隐瞒、欺诈的行为,损害委托当事人的权益。

而且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有些是委托人不能立刻发现的,有些甚至是长期也难以被发现。

因此,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于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来说是必须遵循的准则。

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及时、如实地向委托人报告物业进行过程中的订约机会、市场行情变化及其他有关情况,不得对委托人隐瞒与交易有关的重要事项;应当及时向房地产经纪机构报告业务进展情况,不得在脱离、隐瞒、欺瞒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情况下开展经纪业务。

经纪人和经纪人助理如没有遵照或遵从《深圳房地产经纪行业服务规范指引》,可能会被视为并非《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下经纪人的适当人选,继而影响他们在深圳市内的执业资格,并可能因此受到相应处罚。

房地产经纪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本指引的一切解释权归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所有。

第二章房地产经纪行业专用术语按份共有指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按揭指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为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的行为。

差价指通过房地产经纪促成的交易中,房屋出售人(出租人)得到的价格(租金)低于房屋承购人(承租人)支付的价格(租金)的部分。

产权过户指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接受买卖双方提交的过户申请后,为其办理的过户手续。

诚意金又叫意向金,是十几年前从港台地区传过来的叫法。

指的是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钱款,表达购房的意愿。

诚意金不单出现在三级市场,二级市场上也出现。

但目前,已规定二级市场上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诚意金,但三级市场还没有监管。

承租人房屋租赁交易中的法定房屋消费者。

出租人房屋租赁交易中的所有者或经营者。

担保是指为了保障债权实现而采取的保证、抵押的行为。

担保一般发生在经济行为中,如被担保人到时不履行承诺,一般由担保人代被担保人先行履行承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

定金是一种债务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根据《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出合同标的额的20%。

法律规定:买方违约,定金由卖方没收;卖方违约,卖方需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

独家代理是代理的一种形式,指委托人只委托一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房地产交易事宜。

独家代理需要委托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独家代理委托协议,经纪人有独家销售该物业的权利,在代理合同的有效期内,其他任何人包括业主售出该物业,独家代理人仍然有权获得佣金。

二房东承租人将自己租赁的物业转租给第三方,这种承租人被称为“二房东”。

二手房指业主已经在房地产市场上购买后又欲出售的自用房,包括二手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经济适用房。

房地产抵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房屋和房屋期权作为债权担保的法律行为。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房地产居间是指以房地产或有关房地产的业务为对象,房地产经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提供交易信息和机会,通过居间协调,促成交易双方完成交易,房地产经纪人依法取得合理的中介报酬的经营活动。

房地产证是房屋土地权属凭证二合为一,是房地产权属的法律凭证。

房地产经纪指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房地产交易而提供居间或者代理等专业服务的行为,俗称房地产中介。

房地产经纪机构指依法设立并到工商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经济组织。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指通过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或者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注册证书,在房地产经纪人的指导和监督下,从事房地产经纪具体活动的协助执行人员。

房地产经纪人助理指持有房地产经纪人助理证书的经纪人员。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权属证书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房屋租赁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房屋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

交房保证金指为了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物业和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交易总价款中预留出来的部分款项。

买方代理指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仅与买方建立房地产代理关系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卖方代理指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仅与卖方建立房地产代理关系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买卖合同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委托代理人是指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的经纪人员。

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委托协议指委托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专业服务,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房地产交易的合同。

也称为委托合同或契约。

违约金指违约方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应该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

违约金是对违约方的一种经济制裁,具有惩罚性和补偿性,但主要体现惩罚性。

只要当事人有违约行为且在主观上有过错,无论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都要支付违约金。

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

现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

业主指物业产权人。

押金指业主交付出租房屋时,可向客户收取一至三个月不等租金额的租赁定金作为为违约时的一种担保。

佣金指房地产经纪人在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或充当订约介绍人,完成委托人的经纪服务后,由委托人支付的劳动报酬。

资金监管指将房屋交易过程中的各项资金交由银行,通过房地产交易专用账户进行监管。

注销登记是指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进行的房屋权属登记。

转租指经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将租赁房屋的一部分或全部出租给第三人的行为。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金额是指已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各类房屋的租金金额,可按月计算也可按年度计算。

第三章深圳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服务操守与应尽义务第一节深圳房地产经纪机构应遵守的服务操守一、信息公示方面1、告示责任为使委托当事人在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经纪合同之前,对其主体资格有一定的了解,以初步确保经纪合同的效力,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的位置明示下列事项:(1)营业执照;(2)备案证书;(3)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会员证书;(4)房地产经纪机构品牌标识;(5)所聘用的房地产经纪人员的姓名、照片、执业登记情况、联系电话;(6)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业务流程;(7)服务收费标准及收取方式;(8)遵守的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9)使用的房地产经纪业务合同文本;(10)信用档案上网公示证明;(11)投诉方式和渠道;(12)主管部门及行业组织规定应当明示的事项。

2、告知责任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接受委托时,应当由房地产经纪人员向委托人书面告知下列与委托业务相关的事项:(1)委托项目相关的市场行情、可选择的房地产交易方式;(2)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房地产交易的限制性、禁止性规定;(3)应由委托人协助的工作、提供的必要文件和证明;(4)房地产交易应办理的手续、应由委托人缴纳的税费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为委托人代办的事项;(5)标的房屋在权属、质量、安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瑕疵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6)发票的样式和内容;(7)经纪业务完成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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