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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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谈判编号:SDSB2008-0415

项目名称:山西师范大学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委托单位:山西省财政厅

招标机构:山西师范大学实验设备处

2008年4月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

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用户需求

第四部分采购合同(样本)

第五部分合同特殊条款

第六部分附件

1.报价书格式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技术规格对比表

5.商务条款对比表

6.报价保证金保函格式

7. 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8.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9. 资格文件

10. 售后服务承诺

11.报价人基本情况表

12. 提交的其他文件一览表

13.技术参数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

山西师范大学实验设备处受山西省财政厅委托,就山西师范大学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邀请合格的国内报价人参加报价,并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

1. 项目名称:山西师范大学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

2. 项目编号:SDSB2008-0318

3.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见第三部分

4. 交货时间:见第三部分

5. 交货地点:见第三部分

6.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3月31日至2008年4月14日,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 招标文件售价(售后不退):人民币300元整/包(第1、2、3包),

人民币100元整/包(第4、5包)

8. 报价时间:2008年4月15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9. 报价截止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10. 报价、开标地点:山西师范大学实验设备处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贡院街1号

邮编:041000E-mail:shbch@

联系电话:商务部分:(0357) 2051091 李老师

技术部分:(0357)2051092 2051094 张老师原老师传真:(0357)2051092

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

1. 说明

1.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采购内容。

1.2 合格的报价人:

(1)报价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能是法人联合体。

1.3 定义

(1)“委托人”指山西省政府采购采购中心。

(2)“招标单位”指山西师范大学实验设备处。

(3)“报价人”指参加本项目报价并参与招标的合格报价人。

(4)“买方”指最终使用单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5)“卖方”指成交的报价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6)“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和招标内容的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

设备、机械、仪器、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7)“安装、服务”系指招标文件和招标内容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

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服务。

1.4招标的费用

无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报价人应承担所有其参加本项目报价和谈判的费用。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 招标邀请

(2) 招标须知

(3) 用户需求

(4) 合同(样本)

(5) 合同特殊条款

(6) 附件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文字形式通知招标单位。截止时间:2008年4月14日下午6:00整。

2.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3.1招标单位可以用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

2.3.2所颁发的补充通知将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发往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报价人。

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报价人在收到该通知后须予以签收

确认。

2.3.3考虑到补充通知的影响,委托单位和招标单位可决定推迟报价截止时间。

3. 报价和招标总则

3.1 报价文件的编写。

3.1.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

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报价文件。

3.1.2报价语言和计量单位

报价文件和来往函件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

3.1.3报价人应按报价范围进行报价。

3.1.4报价人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表参照附件)。若由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与

报价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作为报价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

3.1.5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办理进口批文。

3.1.6投标人应确保,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

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3.2 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 报价书(格式见附件1);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为报价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报价书的可不

提交)

3) 价格文件;

4) 技术说明文件;

5) 资格文件(详见附件8);

6) 报价保证金。

缺以上任一项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3 报价

3.3.1报价人报价时提交的全部材料都必须密封,具体包括:

(1)报价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

(2)开标信封(内放报价一览表复印件和报价保证金);

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报价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报价文件上签字。被授权代表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报价文件中。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3.3.2每本报价文件的内容应装订成册。

3.3.3报价人应对报价货物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报价人对指定的技术

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报价中清楚地注明。报价人报价的内容与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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