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主提升系统安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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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版煤矿安全规范

2023版煤矿安全规范

2023版煤矿安全规范
引言
本文档旨在制定和规范2023年的煤矿安全标准,以确保煤矿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1. 安全管理
1.1 煤矿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所有员工严格遵守。

1.2 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煤矿安全组织架构、责任划分、安全培训等内容。

2. 矿井排水
2.1 煤矿应建立有效的排水系统,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2.2 排水系统必须满足安全要求,确保矿井内水位稳定和排水通畅。

3. 通风管理
3.1 煤矿必须保证通风系统有效运行,确保矿井内空气质量达到安全标准。

3.2 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运行。

4. 煤与瓦斯管理
4.1 煤矿必须建立煤与瓦斯管理制度,预防和控制瓦斯超限和
瓦斯突出事故。

4.2 进行瓦斯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瓦斯异常情况。

5. 防尘管理
5.1 煤矿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减少矿井内粉尘浓度,保
护工人呼吸道健康。

5.2 定期检查防尘设备和防尘措施的效果。

6. 围岩管理
6.1 煤矿必须进行围岩稳定性评估,采取相应的围岩支护措施。

6.2 定期检查围岩支护设施,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

7. 事故应急管理
7.1 煤矿必须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并进行应急演练。

7.2 配备必要的事故应急设备和救援队伍。

结论
2023版煤矿安全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对提高煤矿安全水平、保护员工健康至关重要。

煤矿必须严格遵守本规范要求,并不断完善和改进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煤矿工作环境的安全可靠。

煤矿安全管理体系1

煤矿安全管理体系1

煤矿安全管理体系1随着工业化的进展,煤矿在国家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煤矿的开采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安全隐患,事故频发。

为了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煤矿安全管理体系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煤矿安全管理体系的定义、要素以及应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煤矿安全管理体系是指在合法矿山开采和经营过程中,为了规范煤矿生产行为、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确保煤矿生产的顺利进行而建立的一套制度和流程。

它涉及到煤矿的各个环节,包括煤矿的规划、设计、建设、生产、运营和后勤保障等。

煤矿安全管理体系的要素主要包括政策法规、组织结构、工作责任、安全设施、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等。

首先,政策法规是煤矿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它规定了煤矿开采和生产的各项安全要求和标准。

组织结构是指在煤矿内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作责任是指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和人员上。

安全设施主要包括消防设施、通风设施、应急救护设施等,它们的设置和使用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

技术措施是指使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煤矿进行安全管理,如安全监控系统、智能化设备等。

管理方法是指采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对煤矿进行全面管理,如PDCA循环管理、全员参与管理等。

煤矿安全管理体系的应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

首先,煤矿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应用能够提高煤矿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它可以帮助煤矿规划合理的生产计划,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煤矿的开采效率和煤炭回收率。

其次,煤矿安全管理体系的应用能够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生产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它可以规范生产行为,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减少事故的发生。

同时,它可以加强对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保障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最后,煤矿安全管理体系的应用可以提升煤矿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通过建立合法、科学、规范、高效的煤矿安全管理体系,能够塑造煤矿企业的良好形象,树立信誉,提高社会的认可度。

煤矿掘进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掘进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煤矿掘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矿井生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明确掘进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掘进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率。

2. 规范掘进作业流程,确保作业安全、高效、有序。

3. 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矿长对本矿掘进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掘进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3. 技术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对掘进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和更新。

4. 班组长负责本班掘进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作业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培训与教育(1)新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熟悉掘进系统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2)定期对在岗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设备设施管理(1)定期对掘进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防止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3)对设备进行定期检验,确保设备符合国家标准。

3. 作业现场管理(1)严格执行掘进作业审批制度,确保作业安全。

(2)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通风、排水、防尘、防瓦斯等工作,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4. 应急处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事故的能力。

(3)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5. 安全监督检查(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对掘进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确保整改到位。

(3)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矿长办公室。

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管制度(3篇)

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管制度(3篇)

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的管理和运行,确保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的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的管理和运行。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规范管理、科学运行、高效服务、确保安全。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的管理和运行应遵循法律法规,严守保密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设立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管理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的管理和运行。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管理机构由主管部门、技术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完善相关职责、规程和制度;负责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的维护、管理和运行;负责信息化平台系统的安全监管和风险评估。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管理机构应具有丰富的安全监管经验和技术储备,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管理和运行水平。

第八条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管理机构应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并按照计划和目标进行工作,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系统运行第九条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应具备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保证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第十条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的运行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管理规范等。

第十一条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的运行应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防止数据丢失和篡改。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的运行应定期备份数据,确保数据的及时恢复和安全存储。

第四章信息安全第十三条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户权限管理、网络安全防护、数据备份和恢复等。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的用户应按照权限管理制度进行操作,严禁非法使用系统和获取他人信息。

第十五条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应具备防火墙、入侵检测和防御、用户登录认证等功能。

第十六条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措施应具备定期备份、灾备机制和数据恢复测试等功能。

煤矿运输提升设备的安全管理

煤矿运输提升设备的安全管理

煤矿运输提升设备的安全管理矿山安全知识一、提升设备的安全运行及安全检查要点:(一)提升系统的检查1.对所安装的提升设备,经验收后方可使用。

2.投入运行的提升设备,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3年进行一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检查和试验结果必须写成书面报告,对所发现的缺陷,必须提出改变措施。

(二)提升容器的安全运行1.立井中升降人员,应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

2.提升矿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阻车器。

3.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不小于0.18平方米。

4.罐笼每层内1次能容纳的人数应明确规定。

超过规定人数时把钩工必须制止。

5.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应在井口公布。

6.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或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带乘人间的箕斗,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

7.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和减速度,都不得超过0.75m/s2,最大速度不得超过12m/s。

(三)提升信号及信号把钩工1.井口和井底系统必须有把钩工。

①人员上下井时,必须遵守乘罐制度,听从把钩工指挥。

②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进出罐笼。

③严禁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2.提升信号装置①每一提升装置,必须装有从井底信号工发给井口信号工和从井口信号工发给提升司机的信号装置。

②井底车场与井口之间,井口与提升司机台之间,必须装设直通电话。

③1套提升装置服务几个生产水平使用时,从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

(四)提升钢丝绳1. 提升钢丝绳做定期检验时,安全系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更换:①专为升降人员用的钢丝绳<7时。

②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7时,升降物料<6时。

③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5时。

2. 钢丝绳的检验周期①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之日起每隔6个月检验1次。

②升降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之日起12个月进行第1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

3. 单绳缠绕式提升装置所用钢丝绳安全系数最低值要求:①专为升降人员用时安全系数为9。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具备矿井通风、瓦斯监控基本知识,会使用计算机,持证上岗。

否则,罚责任者50元。

2、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连续运行,不得中断。

中心站设备运行中断达2小时,井下监控设备故障超过8小时的,按事故进行追查,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3、所有采掘工作面,拆除、安装工作面达到瓦斯监控,按规定断电、复电。

有一处不合标准罚责任者50元。

改动或增设瓦斯监控区域内电气设备,必须请示机电科和保安区(通风队)。

对导致断电控制出现漏洞的责任者罚款200~500元。

4、瓦斯超限自动断电的受控开关必须为磁力开关,严禁使用手动馈电开关。

监控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断电范围、断电闭锁控制方式等必须符合规定。

有一项不合格罚责任者50元。

5、每7天使用标准气样标校一次使用中的甲烷传感器,其它类别传感器按规定时间、方式标校。

不按规定执行的罚责任人50元。

6、“双风机双电源”的掘进工作面,主风机实现“三专两闭锁”完整功能。

对旋风机开启“双机”时,每一“单机”达到“风电闭锁”。

达不到标准者罚责任人100元。

7、掘进工作面局扇首次开启时,工作面监控系统启动运行,工作面甲烷传感器位于掘进道内,并达到“两闭锁”。

掘进巷道达到15m时,回风甲烷传感器安设符合要求。

巷道贯通后,停用局扇时解除“风电闭锁”。

不按规定执行罚责任人50元。

8、严禁任何人员擅自关停(包括短时间关停后再恢复)作业地点监控系统,违反者按事故追查。

局部通风中“三专”供电所需的设备及安设工作由机电科负责落实;“风电闭锁”功能的接设由掘进队或掘进准备队完成,并定期检查;“瓦斯电闭锁”等功能的接设由保安区监测队(斜井)与通风队(立井)完成,并定期检查。

“瓦斯电闭锁”功能与“风电闭锁”功能的接设工作同时完成。

不按规定执行罚责任人50元。

9、任何人不能因瓦斯超限断电而移动甲烷传感器位置,违反者罚200元。

乱调、甩掉、破坏及盗窃瓦斯监控仪器的人员,给予开除矿籍留矿察看一年处分,并罚款500-1000元。

煤矿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完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煤业公司)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安全保护、安全防护设施,规范主提升带式输送机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行为,确保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安全运行,加强主提升带式输送机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及安全保护设施必须取得“MA”标志,投入使用的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必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维护检修规程、岗位责任制等管理制度。

第二节一般管理第三条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阻燃胶带;主提升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四条井下主提升带式输送机井筒内必须照明齐全,光线充足。

第五条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温度保护、烟雾保护、防跑偏装置、超温自动洒水装置,必须装设胶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应安装断带抓捕装置。

第六条主提升带式输送机运行时,必须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第七条主提升带式输送机防护网(罩)等辅助安全设施按机电设备保护装置管理,在运转期间严禁擅自拆除或违规使用。

第八条与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前后相互搭接的主提升带式输送机之间必须有开停联锁装置,其控制必须灵敏可靠。

第九条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停机前,除设备故障或紧急停机外,必须把胶带上的物料拉空,避免带载启动,严禁在短时间内频繁启动。

第十条主提升带式输送机,机头必须采用可靠的砼基础进行固定;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必须有可靠的张紧装置。

第十一条安装有主提升带式输送机的井筒中,行人跨越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处必须装设安全可靠的行人过桥。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操作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必须严格按《主提升带式输送机操作规程》要求执行。

第三节保护装置及沿线照明管理第十三条主提升带式输送机井筒照明设置:主提升带式输送机井筒内每隔30米装设一盏照明灯,机头、机尾、转载点、配电点处可加密照明灯数量,保证有充足照明。

矿井主提升系统管理规定

矿井主提升系统管理规定

矿井主提升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矿井主提升系统是煤矿机电运输关键环节,为加强矿井主提升系统的综合管理,确保主提升系统安全、经济、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矿井担负主要提人、提物任务且滚筒直径在1.2m及以上的提升绞车及其配套装置的管理。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条安全责任划分: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安全管理责任的原则,各单位明确安全主体责任。

第四条安全体制建立: 矿井和公司必须明确主管矿井主提升系统的负责人,矿井机电主管部门和主管(区)队必须配齐技术管理人员。

第五条按照《**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矿井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对设备的选型、改造、新装、移装后的调试和验收进行规范管理。

设备选型、改造必须公司组织方案论证,所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第六条主提升系统的安装、改造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厂家技术文件要求进行。

第七条新安装、移装、大修和重大技术改造后的主提升系统,必须经公司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第八条新安装、移装及重大技术改造后设备和系统的各项制度及图纸等相关资料均要及时完善修订,做到完整齐全并与实际相符。

第九条各矿井应根据提升机设计及实际运行状况进行能力核定,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能力生产。

第三章基础管理第十条主提升系统必须做到一台一档,必须具备下列资料,并妥善保管:绞车说明书绞车总装配图提升系统图电气系统图润滑系统图制动装置结构图和制动系统图技术测定与探伤报告提升系统图、电气系统图、润滑系统图、制动系统图、提升装置的主要技术特征参数等必须悬挂在绞车房内;在井口要公布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重差及每罐乘人数量(箕斗载重量)等,严禁超载重和超载重差运行。

第十一条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主提升系统的相关制度,并悬挂在绞车房: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设备包机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和图表、干部上岗检查制度、保护装置定期检查试验制度、事故分析追查责任制、要害场所管理制度、防火制度、钢丝绳检查验绳制度、井筒装备检查制度、防坠器检查试验制度等。

煤矿安全生产的六大系统

煤矿安全生产的六大系统

煤矿安全生产的六大系统一、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原则煤矿安全生产的六大系统,旨在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通过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以下目标的实现:(1)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2)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3)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确保煤矿合法合规生产。

原则如下:(1)以人为本,关注员工安全;(2)强化责任,明确分工;(3)科学管理,提高效率;(4)技术创新,提升安全生产水平;(5)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1、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安全副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规划和应急预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2、工作机构(1)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事故处理等工作;(2)设立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安全技术研究和应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指导现场安全生产;(3)设立安全培训部门,负责员工安全培训、考核及档案管理;(4)设立安全监测部门,负责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处理;(5)设立应急救援部门,负责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其主要职责包括:(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组织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计划,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投入;(3)组织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确保项目安全生产;(5)对项目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6)组织项目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矿井提升系统安全技术管理规定(三篇)

矿井提升系统安全技术管理规定(三篇)

矿井提升系统安全技术管理规定以下是矿井提升系统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的一些常见内容:1. 矿井提升系统的安全技术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 矿井提升系统的安全技术管理必须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工作责任明确、层级分明。

3. 矿井提升系统的安全技术管理必须编制和修订相关的安全技术管理文件,包括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操作程序等。

4. 矿井提升系统的安全技术管理必须定期组织安全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意识和技能。

5. 矿井提升系统的安全技术管理必须进行安全技术设备和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6. 矿井提升系统的安全技术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机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突发事故和危险情况。

7. 矿井提升系统的安全技术管理必须建立安全技术监测和检测机制,及时发现和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故障。

8. 矿井提升系统的安全技术管理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技术风险评估和安全技术巡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

9. 矿井提升系统的安全技术管理必须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安全技术合作和沟通,共同推动安全技术的提升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10. 矿井提升系统的安全技术管理必须及时总结和反馈事故经验教训,完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确保矿井提升系统的安全运行。

矿井提升系统安全技术管理规定(二)矿井提升系统是煤矿等矿山中用于提升人员、物资和设备的重要设施。

为了保障矿井提升系统的安全运行,需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以下是矿井提升系统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的一般要求:1. 设立管理机构: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矿井提升系统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与矿井提升系统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设备维护、巡检、操作、事故应急等方面的规定。

3. 完善设备维护保养:定期对矿井提升系统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主提升机安全运行管理规定(三篇)

主提升机安全运行管理规定(三篇)

主提升机安全运行管理规定(三篇)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目录:
主提升机安全运行管理规定一
人车安全运行管理规定二
供配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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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提升机安全运行管理规定一
1、每台提升机必须每班配备两名培训合格的司机。

提升人员时一人操作,-人监护
2、《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的九项保护必须每天进行试验,当班司机对试验结果认可签字后方可开车。

严禁甩保护运行
3、主要提升机必须保证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检查检修时间。

4、提升钢丝绳、罐道绳必须每天检查-次。

防坠制动绳(包括缓冲绳)、必须每周检查一次。

提升钢丝蝇需提前更换或延期使用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03条、405条、406条、407条有关规定执行。

5、单绳缠绕式提升机: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条规定设防撞梁及托罐装置,保证使用可靠。

6、罐笼提升时,井上下安全六必须与罐位及提升信号联锁罐笼到位并发出停车信号后安全门才能打开:安全门未关闭,只能发出联系信号,但发不出开车信号;安全门关闭后才能发出开车信号;发出开车信号后,安全门打不开。

罐笼停止位置、阻车器和提升信号系统联锁罐笼未到位,打不开阻车器;阻车器未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

井底使用罐座时,必须设置闭锁装置,罐座未打开,发不出开车信号。

升降人员时,严禁使用罐座。

7、提升容器的连接装置及防坠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2、413条要求,并应定期对销轴进行注油。

8、提升机的制动系统传动杆件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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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主提升系统安全管理规范

煤矿主提升系统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主提升系统平安技术要求和使用管理规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永煤公司所属煤矿的主提升系统。

2标准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0599—1998 多绳摩擦式提升机JB2646—92单绳缠绕式矿井提升机JB 3277—91 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摩擦式提升机液压站JB8516—1997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摩擦式提升机平安要求JB8519—1997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摩擦式提升机盘型制动器AQ1035—2007煤矿用单绳缠绕式矿井提升机平安检验标准AQ1036—2007煤矿用多绳摩擦式矿井提升机平安检验标准GB 11345-1989?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MT717-1997 煤矿重要用途在用钢丝绳性能测定方法及判定规那么?煤矿平安规程?2021版3设备选型设计3.1 主提升系统总体设计必须由资质设计院统一进行方案设计,设计应科学合理、方案最优,且技术先进、适用性和经济性较强。

3.2 设备选型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矿井生产的本钱和效率,应在矿井合理的提升方式确定之后进行,并参考煤炭工业部颁发的?定型成套装备?、?成套设备补充局部?标准有关规定。

3.3 矿井提升方式与井筒开拓、井上下运输等运输环节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应综合考虑开采水平、年产量、生产效率等因素,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3.4 根据矿井提升设备选型设计的依据,通过设计验算,选择适宜的提升容器、钢丝绳和提升机,确定滚筒的直径和宽度,选配适宜的天轮和可靠的制动装置,并明确出提升容器与井筒的相对位置。

3.5 按照矿井提升运动学和动力学的计算情况,确定出提升系统的加、减速度和各阶段提升速度值,得出系统的变位质量、输入功率和拖动力、静阻力,确定提升电动机的输出功率、转数和电压等级,选择适宜的电动机及与之匹配拖动和控制设备。

煤矿提升系统的安全管理PPT.ppt

煤矿提升系统的安全管理PPT.ppt

二、井口(井底)的闭锁要求(384条) 立井罐笼提升,井口、井底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 ★罐笼到位并发出停车信号后安全门才能打开; ★安全门未关闭,只能发出调平信号,但发不出开车信号; ★安全门关闭后才能发出开车信号;发出开车信号后,安全门打
不开。
井口、井底都应设置摇台,并与罐笼停止位置、阻车器和提升 信号系统联锁:
4、综合后备保护功能:①安全回路双冗余,一路软件安全回路,一路硬件安 全回路;②重要的点如减速、过卷等有两路以上共同起作用;③采用包络线 连续速度保护与定点速度保护。④速度、深度利用双光电编码器形成完全独 立的两路,并进行相互比较。
5、闭锁功能:①开车条件闭锁:外部设备运行正常时,才允许提升机启动; ②重故障闭锁:一旦发生重故障,提升机立即进行安全制动;③轻故障闭锁 :允许完成本次提升后排除故障。
★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 ★限速装置:提升速度超过3m/s时,必须装设限速装置。如果限速装置为凸轮板,其在
1个提升行程内的旋转角度应不小于270°。 ★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当指示器失效时,能自动断电并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闸间隙保护装置:当闸间隙超过规定值时,能自动报警或自动断电。 ★松绳保护装置:缠绕式绞车必须设置松绳保护装置并接入安全回路和报警回路,在钢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单绳缠绕式提升机
摩擦式(落地式)提升机
三、对提升机制动系统的要求(384条)
1、制动力矩的要求(432条): ★ 提升绞车的常用闸和保险闸制动时,所产生的力矩与实际提升最大静荷重旋
转力矩之比K值不得小于3。
★对质量模数较小的绞车,上提重载保险闸的制动减速度超过本规程第433条所
规定的限值时,可将保险闸的K值适当降低,但不得小于2。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办法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煤矿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组织和领导。

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程序。

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程序,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安全生产培训记录等,确保有迹可循,方便监管和检查。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工作,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对生产设施、作业场所、人员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生产隐患。

以上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及办法,煤矿企业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不断完善和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稳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是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了更有效地规范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煤矿企业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六、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机制。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机制,对可能存在的生产安全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七、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对生产设施、作业场所、人员安全等相关信息进行全面管理和记录,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八、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验收。

相关政府部门和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验收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标准,确保煤矿企业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九、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救援机制。

煤矿提升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提升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提升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煤矿提升系统管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提升系统,包括升降设备、提升输送设备、提升车辆等。

三、管理机构煤矿提升系统管理工作由矿长负责,设立提升系统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四、人员培训与管理1. 提升系统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技能证书,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2. 提升系统管理部门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3. 提升系统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动设备参数或执行不合理操作。

4. 对于新进人员,提升系统管理部门需进行系统的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操作规程和安全风险。

五、设备维护与检修1. 提升系统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由专业人员负责,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的维护记录和检修记录。

2. 对于重要的提升系统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提升系统设备的维护和检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程操作,不得存在疏忽和违规操作。

六、安全保障措施1. 提升系统设备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限位开关、超载保护装置、排放装置等。

2. 提升系统设备的安全保障装置必须定期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

3. 在提升系统运行中遇到故障或异常情况,操作人员要立即停止操作,进行排除故障,及时报告。

七、事故应急处置1. 提升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时,操作人员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 提升系统管理部门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组织救援和事故处理,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3. 对于因设备故障或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要及时整改和处理相关责任人。

八、监督检查1. 提升系统设备的监督检查由矿长和相关监管部门负责,包括设备运行情况、安全保障措施、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等。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和处理,确保提升系统设备安全运行。

矿井运输提升系统违章行为的安全管理

矿井运输提升系统违章行为的安全管理

矿井运输提升系统违章行为的安全管理背景介绍矿井运输提升系统是煤矿生产中不可或缺的设备之一,其工作原理是通过主提升机、倾斜皮带机等设备将煤炭从井下运输到地面的生产线上。

然而,由于矿井环境的特殊性,矿井运输提升系统一旦存在违章行为,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严重威胁到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生产安全。

为了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生产安全,我们需要建立和完善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矿井生产运输过程中的各项活动,防止和遏制违章行为的发生。

矿井运输提升系统存在的违章行为矿井运输提升系统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多种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超载:煤炭在运输过程中超过提升设备的承重能力,超过安全负荷标准,可能导致设备损坏,引发事故。

2.超速:矿井运输提升系统在工作中一旦出现超速行为,容易引发运输过程中的撞车、碰撞,甚至可能造成设备的损坏和人员的伤亡。

3.无人守护:矿井环境极其恶劣,而矿井运输提升系统处于井下,长时间无人值守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如设备故障、超载等。

4.操作不当:运输设备的操作人员若不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常常会出现误操作、违章操作等,进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安全管理措施为了防止和遏制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违章行为,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矿井生产运输的各项活动,具体措施如下:1.制定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权力和义务,规定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对矿井运输提升设备实行定时检测和维护,必要时进行设备维修改造,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加强对矿井运输提升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强化对操作规程的培训,规范操作行为,避免违章操作。

4.对矿井运输提升设备实行24小时监控,保障设备有专人值守,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等违章行为。

后续工作为了持续提高矿井生产的安全性、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生产安全,我们需要继续完善和加强后续工作,具体措施如下:1.对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持续更新和完善,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不断强化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金字塔安全系统管理法(煤矿行业)

金字塔安全系统管理法(煤矿行业)

金字塔安全系统管理法(煤矿行业)推行《“金字塔”安全系统管理法》是按照一种动态的、开放的、理性的视角与心境去解读,结合项目实际,开展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实施“金字塔”安全系统管理法,首先要弄清什么是“金字塔”安全系统管理法《“金字塔”安全系统管理法》其核心是建立利益挂钩机制,逐级落实责任,实行定价考核。

为了使安全管理真正从行为规范和行为监督“双维平面”上升为一个“立体模型”,《“金字塔”安全系统管理法》囊括了安全责任现场管理、班组管理、个体行为管理等规章制度,尤其突出了过程控制和时段控制,旨在用“四维”的管理概念来丰富和完善安全系统管理法,建立起一种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的联动、互动机制,以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的管理。

第1页共14二、“金字塔”安全系统管理法在煤矿的实践煤矿在推行“安全金字塔”管理办法中,为了保证“安全金字塔”管理办法在实施落实达到预期的目的,可以提出具有本矿特色的安全管理理念。

如:“尽心、尽力、尽责是最好的执行;务实、踏实、扎实是最好的落实”的工作理念。

并按照PDCA循环工作法中,推行主体单位、监管部门、督办落实的管理模式,落实企业管理中主体单位布置工作——监管单位跟踪检查反馈——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再布置再检查再整改的“循环式”管理办法,反反复复,循序渐进,直到达到预期工作的目的。

(一)在煤矿制定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制度措施。

做到“三严”。

一是严在干部。

对每一项工作的全过程,都进行分解量化,规定时间、过程,落实到责任人,并实施监督考核,把每一名领导干部的每项工作完成情况与工资、政绩挂钩,达不到有关要求,一律按照黄牌警告、诫免谈话、降职、免职甚第2页共14至撤职的档次进行处理。

二是严在流程。

对于出现的各类问题,从源头到工作程序上追查分析,查找问题的症结,抓住问题的环节,是谁的问题就处理谁、处罚谁。

从而使各工序和环节上的人员增强责任意识,从工作上相互掩盖转变到工作过程中的相互监督。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提升措施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提升措施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提升措施摘要:煤矿安全生产已成为国内外广泛关注的问题。

本文介绍了影响煤矿安全的因素,分析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并提出了煤矿安全运行的措施。

关键词:煤矿安全管理;原因;措施煤矿安全管理在煤矿企业的生产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煤矿安全管理应引起国家及企业各人员的重视。

另外,煤矿行业是高危行业,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作为整个工业技术生产的核心环节,只有加大煤矿安全生产力度,才能有效减少和防止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概述煤矿安全管理是对生产过程中每一个环节进行的规划、监督、控制和评价。

“保障生产,安全先行”这不仅是一个口号,更是每个参与煤炭生产的企业员工时刻践行的行业标准。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本质是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要从根源上杜绝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保证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影响煤矿安全的因素1、安全管理意识薄弱。

近年来,煤矿行业出现的安全事故较多,可见煤矿行业的工作危险性较高。

要想减少事故的发生,首先应建立安全管理意识,安全管理意识是煤矿安全管理的基础。

但当前的煤矿企业中职员及管理者的安全意识较差,职员缺乏安全意识,管理者对安全管理的重视度不够。

企业管理者及各部门领导没有认识到煤矿安全管理对企业生产运行的重要性,一味追求高利润而忽略煤矿的安全管理。

也有一些煤矿企业只是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但并没有将其落实到实际生产中,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并不能保证煤矿生产安全。

2、安全设备不足。

煤矿开采在我国已有很长的历史,部分煤矿企业为了减少开采成本而使用过于陈旧的开采设备,有些煤矿企业生产观念停滞不前,没有对生产系统适时更新,导致生产系统存在很多漏洞,同时也缺乏足够的安全生产设备,使煤矿安全事故频繁发生。

煤矿生产系统在设计过程中都会设计相应的安全系统设计,在安全系统设计的过程中必须设置许多的安全设施和设备,从而在煤矿安全事件发生时尽可能保护煤矿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煤矿持续改进提升方案

煤矿持续改进提升方案

煤矿持续改进提升方案随着煤炭工业的发展,煤矿安全问题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重要瓶颈。

近年来,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保护煤矿环境,各级政府和企业积极推行煤矿安全生产改革和技术升级工作。

本文将介绍一些持续改进提升方案,旨在帮助煤矿企业提升安全保障和环保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1. 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是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保护环境的重要保障措施。

制定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流程,是提高煤矿安全生产和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

具体做法如下:1.1. 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规范针对不同的工作场所和不同的作业流程,煤矿企业应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安全管理规范。

构建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明确责任主体、任务分工、检查评估等环节,确保安全管理的全程监控。

1.2.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流程针对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煤矿企业应建立严格的操作程序和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可靠。

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试、评估和监督,提高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1.3. 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建立信息化监控平台,将煤矿工作场所的安全信息、设备运行信息、人员管理信息等纳入系统管理,并对重要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

实现全方位、全流程、全员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煤矿安全可控能力。

2. 能源节约和环保治理煤矿产业是能源开采和环保治理的重要领域,传统的煤炭开采方式对矿区环境和周边居民产生了不良影响。

为了实现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需要加强能源节约和环保治理工作。

下面是一些可行的方案:2.1.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采用先进技术生产方式,提高煤炭能源转化效率,减少能源损失。

加强旧设备更新、新技术研究、新装备引进,缩小能源利用效率差距,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2. 推行清洁能源开发和利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广泛应用核能、风能和太阳能等新型清洁能源。

同时,在煤炭中混合使用生物质和其他非化石能源,降低煤炭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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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20140901永煤集团公司企业标准21-2014 煤矿主提升系统安全管理规范2014年8月31日发布 2014年9月1日实施永城煤电控股集团公司机电部发布目次前言 (2)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设备选型设计 (3)4 安全技术规范 (4)4.1 基本技术要求 (4)4.2 标志管理 (5)4.3 提升装置 (5)4.4 制动系统 (6)4.5 液压系统 (7)4.5 减速器、润滑站 (8)4.6 保险装置及要求 (9)4.7 信号装置 (9)4.8 电控系统 (10)4.9 钢丝绳与连接装置 (10)5 安全使用规范 (11)5.1 设备选购与验收 (12)5.2 安装与使用 (13)5.3 检测检验管理 (13)前言为加强煤矿提升系统的安全技术管理,提高系统日常管理水平,确保系统使用安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企业内部强制性标准,技术内容上参考了国家有关的规范性标准。

本规范由永煤公司提出。

本规范由永煤公司机电部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永煤公司机电部。

煤矿主提升系统安全管理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煤矿主提升系统安全技术要求和使用管理规定等。

本规范适用于永煤公司所属煤矿的主提升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0599—1998 多绳摩擦式提升机2646—92单绳缠绕式矿井提升机3277—91 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摩擦式提升机液压站8516—1997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摩擦式提升机安全要求8519—1997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摩擦式提升机盘型制动器1035—2007煤矿用单绳缠绕式矿井提升机安全检验规范1036—2007煤矿用多绳摩擦式矿井提升机安全检验规范11345-1989《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717-1997 煤矿重要用途在用钢丝绳性能测定方法及判定规则《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3 设备选型设计3.1 主提升系统总体设计必须由资质设计院统一进行方案设计,设计应科学合理、方案最优,且技术先进、适用性和经济性较强。

3.2 设备选型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矿井生产的成本和效率,应在矿井合理的提升方式确定之后进行,并参考煤炭工业部颁发的《定型成套装备》、《成套设备补充部分》规范有关规定。

3.3 矿井提升方式与井筒开拓、井上下运输等运输环节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应综合考虑开采水平、年产量、生产效率等因素,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3.4 根据矿井提升设备选型设计的依据,通过设计验算,选择合适的提升容器、钢丝绳和提升机,确定滚筒的直径和宽度,选配合适的天轮和可靠的制动装置,并明确出提升容器与井筒的相对位置。

3.5 按照矿井提升运动学和动力学的计算情况,确定出提升系统的加、减速度和各阶段提升速度值,得出系统的变位质量、输入功率和拖动力、静阻力,确定提升电动机的输出功率、转数和电压等级,选择合适的电动机及与之匹配拖动和控制设备。

3.6 选型设计方案论证、确定后,应选购技术先进、质量合格、性价比高的知名厂家生产的产品,注重标准化、通用化和互换性。

同时,兼顾公司实际,综合考虑其配品配件通用性及备用量。

3.7 主提升系统设计方案一旦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得改变。

如需改变必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并重新核算和设计。

3.8 主提升系统设计方案,必须经永煤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批复后,方可允许实施。

4 安全技术规范4.1 基本技术要求4.1.1 提升机应安装在空气温度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5%(环境温度为20℃±5℃时),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 的机房内, 应能防止液体浸入电器内部,无剧烈震动、颠簸, 无腐蚀性气体、无爆炸介质的环境中工作。

4.1.2 机房照明设施齐全,光线充足,光照度适宜,且应有应急照明设施。

4.1.3 作业场所的噪声按3768测量,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A);大于85(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A)时,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

4.1.4 机房应有消防设施,设备应有防护栅栏、警示牌。

4.1.5 制动系统图、电气系统图、提升装置的技术特征等应悬挂在机房内。

4.1.6外露旋转构件,如联轴节、开式齿轮等应装设防护装置。

外露旋转部件的颜色应与周围的非旋转部件有明显的区别(如黄色)。

4.1.7 每处润滑加油点均应有明显的红色标记4.1.8立井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最大载重差应在井口公布。

4.1.9 按照规定配足专职操作司机,并持证上岗。

上下人员时,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1.10 提升机运行平稳,不应有周期性冲击、卡阻、振动及异常声响。

4.2 标志管理4.2.1 主提升机应在规定的明显位置固定产品铭牌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牌(标识牌)。

4.2.2 提升机铭牌的型式和尺寸应符合13306 的规定;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型式和尺寸应符合国家有关机构的规定。

4.2.3 标志的内容必须符合13306的主要规定:a) 制造厂名称、商标;b) 产品型号和名称;c) 主要技术参数;d) 制造编号及出厂日期;e) “”标志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编号。

4.2.4 安全警告标志应符合2894的规定。

在提升机安装场所存在潜在危险处,应设置安全警告标志,如在与冷热表面接触危险处、转动部位。

4.3提升装置4.3.1主提升机主轴、滚筒不得有降低机械性能和使用性能的缺陷(夹层、折叠、裂纹、锻伤、结疤和夹渣等)。

滚筒、摩擦轮、闸盘的主要焊缝应达到Ⅱ级焊缝要求,并消除焊接内应力。

4.3.2 立井天轮、主动摩擦轮、导向轮的直径或滚筒上绕绳部分的最小直径与钢丝绳中最粗钢丝直径之比值不小于1200。

4.3.3 提升装置的天轮、滚筒、摩擦轮、导向轮的直径最小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下同)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

4.3.4提升速度及最大减速度、加速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

4.3.5 提升装置的滚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和绳头固定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一十九条、第四百二十一条有关规定,钢丝绳头固定在卷筒上,应有特备的容绳或卡绳装置,不能系在卷筒轴上。

绳孔不能有锐利的边缘,钢丝绳的弯曲不能形成锐角。

滚筒上应至少缠留3圈绳,用以减轻固定处的张力,还必须留有串绳和作定期检验用的补充绳。

4.3.6 缠绕式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的调绳离合器在规定压力下操作灵活、可靠,油缸及管路不能有渗漏油现象。

4.3.7 天轮轴承(包括游动轮轴瓦)、提升机轴承必须润滑良好、无异常声响,温度不超限,注油、清理换油及日常巡检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3.8 立井提升系统,井筒装备装设布置、固定及与提升容器间最小间隙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七条的规定,罐道接头间隙和错位、垂直度、中心线重合度和磨损量不超限(接头间隙2~4,接头错位不超过1,垂直度不超过±5,中心线重合度不超过4)。

4.4 制动系统主提升机的制动系统,必须达到8519的标准要求。

4.4.1块式制动器传动杆灵活可靠。

4.4.2制动闸瓦同制动盘的设计摩擦系数不小于0.4。

制动盘表面不应有影响使用性能的缺陷,其端面全跳动量应不大于0.5㎜。

块式制动轮圆度不超过1。

4.4.3制动闸瓦松闸时,闸瓦与闸盘间隙应符合以下规定:a 块式制动器,平移式不大于2,且上下相等;角移式不大于2.5。

b 盘形制动器不得大于2。

4.4.4制动闸瓦同制动盘接触面积应符合:a 块式制动器制动时,接触面积不小于80%;b 盘形制动器制动时,接触面积不小于60%。

4.4.5制动盘表面深沟不大于1.5,沟纹的总宽度不超过有效闸面宽度的10%。

4.4.6主提升机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二十八条、第四百二十九条规定装设深度指示器、常用闸和保险闸、电气制动装置,具备有工作制动和安全制动两种功能,且彼此各处各自独立而可靠地实施。

制动闸可共用一套闸瓦,也可分别配制,其操纵和控制机构应分开。

安全制动除司机操纵外,还应能自动抱闸,并且在抱闸的同时断开电动机电源。

双卷筒两套闸瓦的传动装置应分开,而且正常提升时能同步动作。

在调绳时,活动滚筒的闸瓦应处于安全制动状态,固定滚筒的闸仍能正常操作。

4.4.7 提升机的保险闸发生作用时,全部机械的减速度,上提重载时,不大于5m2,下放重载时,不小于1.5m2,且在各种载荷及提升状态下,保险闸发生作用时,钢丝绳都不应出现滑动。

4.4.8在立井和30°以上的倾斜井巷中,缠绕式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在制动状态时,所产生的力矩和实际提升最大静荷重旋转力矩之比不能小于3;对质量模数小的绞车,上提重载安全制动闸的制动减速度超过规定的限值,其比值可适当降低,但不能小于2。

在调整双滚筒旋转的相对位置时,必须锁住游动滚筒,其提升容器应放在井口,并有效锁住、固定;制动装置在各滚筒闸盘或闸轮上所发生的力矩,不小于该滚筒所悬重量(钢丝绳重量与提升容器重量之和)形成的旋转力矩的1.2倍。

4.4.9 制动器安全制动空行程时间应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三一条有关规定。

4.4.10 盘形制动器装置和调绳离合器油路系统的设置,应避免渗漏的油液甩到制动盘上,以免影响制动盘和闸瓦之间的摩擦系数。

4.4.11日常检修维护期间,闸间隙的调整应以提升机性能检测时测定的闸间隙数据为基准。

4.5液压系统4.4.1 液压站应装设过压和超温保护装置,应具有必要的油压监视、检测元件。

油温温升不应超过34℃,最高油温不应超过70℃。

测量油温的位置应在油泵吸油管中心半径为200范围内。

4.4.2 调压性能应良好。

当液压站设计压力≤6.3时,其残压值不超过0.5;当液压站设计压力≥6.3时,其残压值不超过1.0。

4.4.3具有可调整的二级制动性能,即一级制动油压和一级制动油压作用时间均可根据需要调整。

4.4.4 液压站适应自动化提升要求,装有双套“调压装置”时,同一控制电流I (电压U)上升(或下降),对应于两套“调压装置”的上升(或下降)油压相差值不应大于0.2。

4.4.5 液压站具有“恒减速制动功能”时,其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a) 在安全制动时,系统油压值能根据速度反馈信号的变化而随时调整,以保证减速度达到恒定值;b) 从安全制动信号发出到建立恒定减速度α的时间常数不大于0.8s;c) 当恒减速失效时,应立即自动投入二级制动;d) 立井提升时,井口附近应能解除恒减速及二级制动,即实现一级制动。

4.4.6 用于单绳双筒缠绕式提升机的液压站应满足“调绳”要求。

4.4.7 液压站用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要求:a) 压力表精度等级不应低于1.5级;b) 压力表的量程一般为额定压力的1.5~2倍;c) 使用压力表应设置压力表开关及压力阻尼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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