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治“双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治“双报告”制度背景安全生产是保障企业员工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和工业化进程加快,一些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重大隐患。
为了加强对这些隐患的整治工作,提高生产安全水平,我们决定实施“双报告”制度。
制度内容- “双报告”制度要求企业针对发生的重大安全隐患事件进行两次报告:一次内部报告和一次外部报告。
- 内部报告:企业内部必须在事件发生后的24小时内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此报告用于内部掌握情况、追责和整改。
- 外部报告:企业在完成内部报告后的48小时内,必须向相关政府机构或监管部门进行外部报告,并提供详尽的事件经过和整治措施。
此报告用于监督、评估和指导整改。
制度目的- 加强隐患排查:通过“双报告”制度,企业必须主动识别、报告和整治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和生产中断。
- 推动责任落实:内部报告要求企业对责任人进行问责,以及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追求事故的最小化和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 强化监管与指导:外部报告要求企业向政府机构或监管部门汇报,并接受监督和评估。
监管部门将根据报告内容提供指导,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实施措施- 宣传教育:加强对“双报告”制度的宣传教育,让企业和员工充分了解制度要求和目的。
- 建立报告机制: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报告机制,在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准确地报告相关部门。
- 设立整治措施: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企业要制定具体的整治措施,并履行整改责任。
- 加强监管:相关政府机构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乐业方便行动的执行和整治工作的推进。
结论通过实施“双报告”制度,我们有信心能够有效整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提高生产安全水平,并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五篇)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通知公司各科室、区队: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依据《____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____》和《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严格落实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各项制度措施,确保全体员工生命安全。
特制定公司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二)华丽厚重的语言,五千字的篇幅,但是触及的是一个重要而值得关注的问题——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1. 什么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指的是企事业单位在进行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时,需要在特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交两份报告,以确保安全隐患被及时发现、整改并公开,从而提升安全生产管理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2. 为什么需要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重大隐患没有及时排查、治理和公开导致的。
而传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着信息不透明、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导致了相关问题的长期积累,最终形成了重大安全事故。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的出现,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通过透明、公开的报告机制,推动企事业单位更加重视安全生产,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
3.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隐患排查报告:企事业单位需要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隐患排查报告。
隐患排查报告主要包括隐患排查的具体内容、发现的隐患数量和级别、整改方案和责任人等信息。
(2) 隐患治理报告:在完成隐患排查后,企事业单位需要按照排查报告中的整改方案和责任人,完成隐患的治理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隐患治理报告。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是指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要求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排查和治理,并在排查和治理完成后,提交两份报告,即“双报告”。
具体来说,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排查报告: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将排查结果以报告的形式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领导,并详细描述隐患的性质、存在的问题、可能引发的事故后果以及采取的整改措施等。
2. 治理报告:在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排查后,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要按照要求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对隐患进行治理,治理完成后将整改情况以报告的形式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领导,包括整改的内容、方法、时间、人员和资金等情况。
通过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可以确保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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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范文(3篇)
2024年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范文一、本制度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统称为事故隐患)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二、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为两个级别。
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____人以上(含____人)____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含____万元)____万元以下事故的隐患。
三、“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公司职代会。
四、公司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
五、公司各部门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公示,如依靠公司力量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六、由公司安监科应每季度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经矿长签字上报。
七、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复查验收等情况,及时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八、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向本单位职代会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修订和执行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安全生产现状、职业危害程度及其整改治理进度,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辅助措施实施情况及安全经费投入使用情况、以及公司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因素进行告知及辨识管控预防相关知识和其他应报告的相关事项,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编号:SY-AQ-08655(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Double report" system for investigation and treatment of major hidden dangers in productionsafety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二、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为两个级别: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代会。
四、医院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
五、医院员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院方汇报并公示,如单位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一、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二、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为两个级别: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代会。
四、医院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
五、医院员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院方汇报并公示,如单位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六、由总务科每季度统计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并将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经院长签字上报疾控科。
七、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复查验收等情况。
八、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向本单位职代会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修订和执行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安全生产现状、职业危害程度及其整改治理进度,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辅助措施实施情况及安全经费投入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因素进行告知及辨识管控预防相关知识和其他应报告的相关事项,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九、各级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要将重大安全隐患“双报告”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发现及时汇报并跟踪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科室或个人,以及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或经济损失较大的,根据影响后果采取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严重失职者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5篇)
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通知公司各科室、区队: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依据《____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____》和《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严格落实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各项制度措施,确保全体员工生命安全。
特制定公司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2),是指对企事业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治理时,实行双报告制度,即责任单位应当在治理隐患开始前、结束后向相关部门逐级汇报。
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管,确保治理工作的开展和效果。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环境破坏的安全隐患。
在我国,这些安全隐患往往与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领域密切相关。
由于这些领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常常面临诸多挑战。
而双报告制度则提供了一种有效的监管方式,使责任单位不得不对治理工作进行计划、实施和结果的逐级报告,促进隐患治理工作的全面推进。
首先,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强化了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
在实行双报告制度的过程中,责任单位必须对隐患的治理工作负全责,并主动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告,确保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这一制度的要求促使责任单位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管和治理,提升其风险防范和管理水平。
其次,双报告制度能够实现信息的及时共享和沟通。
隐患的治理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各方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是保证治理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
通过双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可以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隐患的治理计划和结果,从而使各级部门更好地了解隐患的治理情况,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动隐患治理的成效。
另外,双报告制度有助于形成责任倒查机制。
在治理重大安全隐患的过程中,如果责任单位未按要求履行报告义务,或者治理工作未能如期完成,上级部门可以通过双报告制度进行核实和追责,确保责任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4年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3篇)
2024年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通知公司各科室、区队: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依据《____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____》和《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严格落实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各项制度措施,确保全体员工生命安全。
特制定公司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2024年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2)引言: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且其后果严重,治理难度较大的潜在危险因素。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加强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本报告旨在提出____年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双报告制度,以加强对重大隐患的监测和管理,确保国家的长期稳定发展和人民的安全和福祉。
一、制度的背景和意义1.1 背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各行业发展速度快,技术创新日新月异,但也随之而来的是各种风险和隐患的增加。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掌握和预防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隐患具有重要意义。
1.2 意义引入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有助于提高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行政能力和水平,更加有效地发现和排查潜在的重大隐患,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降低重大事故发生的概率和风险。
此外,该制度还可以增加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监督和约束,推动其建立和完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制度的内容和要求2.1 预警报告预警报告的目的是通过收集、汇总和分析相关数据,发现潜在的重大隐患,及时对可能出现的重大事故进行预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紧急处置。
(1)收集数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全面、准确的数据采集机制,收集和汇总各类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安全生产数据、环境监测数据、公众投诉数据等。
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背景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安全生产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
为了有效减少和控制重大风险事故的发生,建立了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该制度旨在提高重大风险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 制度概述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是指在重大风险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过程中,实行“隐患报告”和“治理报告”的制度。
隐患报告旨在及时发现、上报和登记重大风险隐患,治理报告则用于隐患的治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2. 实施主体该制度的实施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政府和监管机构。
企事业单位负责进行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并按规定报告上级部门。
政府和监管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相关工作,并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3. 实施步骤(1)隐患报告:- 企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记录隐患并制作隐患报告。
- 隐患报告应包括隐患的具体情况、影响范围、整改方案和责任人等内容,并按规定报告上级部门。
- 上级部门应及时对隐患报告进行审核和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
(2)治理报告:- 企事业单位应按照整改要求,采取措施进行隐患治理,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 治理过程中,企事业单位应制作治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治理情况、整改措施、效果评估和存在问题等。
- 企事业单位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治理报告,并接受部门的核查和监督。
4. 优势与效果(1)科学、系统:通过建立“双报告”制度,可以将重大风险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2)及时反馈:上级部门对隐患报告进行审核和反馈,有助于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促进隐患的及时处理。
(3)加强监督:治理报告的报送和核查过程,增强了监管部门对重大风险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能力,有效推动了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
总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它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监督和引导作用。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范文(5篇)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范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存在的重大隐患立即采取停产、停业、限制生产、限制经营等措施,并立即报告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
”为了更好地实施这一要求,某企业特制定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一、重大隐患排查报告1. 每年初(1月)组织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各部门配合完成。
2. 隐患排查内容包括生产设备、工艺过程、消防设施、安全设备等方面的检查,重点关注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点。
3. 隐患排查在全员参与的基础上,采取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评估,并在排查过程中及时记录发现的隐患,做到有据可查。
4. 隐患排查报告应包括排查的范围、方法、时间、人员等信息,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应标注,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
5. 隐患排查报告应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二、重大隐患治理报告1. 针对隐患排查报告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整改工作。
2. 整改计划应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时限、经费等,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整改过程中,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整改进展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评估和验收。
4. 整改完成后,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将重大隐患治理报告上报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并复制抄送企业领导层。
三、制度监督与落实1. 企业领导层要高度重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员知晓和遵守。
2. 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完善制度的执行和应用。
3. 监督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
4. 对于故意隐瞒重大隐患、拖延整改、虚报整改等违反制度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企业能够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及时发现、整改和报告重大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4.1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员工广泛参与、工会民主监督”的隐患排査治理机制,有效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定义第二条“双报告”是指公司定期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
第三章报告要求第三条公司各部门是本单位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主动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法制化。
第四条对本单位自査和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6号令),及时将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如遇有重大或特殊情况,应随时上报。
报告应遵守以下规定:1.在发现重大隐患后3个工作日内,应书面报告重大隐患详细信息。
2.在重大隐患治理过程中,应每月报送治理进展情况直至整改完成。
3.重大隐患治理完毕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评估(评价)并验收销号,验收后7日内报送评估结果和验收报告;4.未能按期完成治理的重大隐患,应在整改时限到期前15日书面报告延期原因和下一步治理方案等;5.对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应按挂牌督办要求及时组织治理,经验收合格后,向辖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行业督办单位)提出销号申请。
第四章报告记录第五条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及有关资料应做好记录备案,建立合账并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挂牌督办。
要定期对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检查,把隐患整改和事故预防措施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一、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二、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为两个级别: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代会。
四、医院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
五、医院员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院方汇报并公示,如单位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六、由总务科每季度统计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并将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经院长签字上报疾控科。
七、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复查验收等情况。
八、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向本单位职代会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修订和执行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安全生产现状、职业危害程度及其整改治理进度,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辅助措施实施情况及安全经费投入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因素进行告知及辨识管控预防相关知识和其他应报告的相关事项,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九、各级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要将重大安全隐患“双报告”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发现及时汇报并跟踪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科室或个人,以及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或经济损失较大的,根据影响后果采取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严重失职者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范文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控制事故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其中,“双报告”制度作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环节,对于及时发现隐患、加强隐患治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改进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对“双报告”制度进行阐述。
一、“双报告”制度的内容“双报告”制度包括事故隐患报告和重大隐患整改报告两个部分。
1. 事故隐患报告事故隐患报告是指企事业单位上报各级政府的一种制度。
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包括事故隐患的种类、程度、隐患点所在位置等;(2)事故隐患的原因分析:对事故隐患形成的原因进行分析,揭示事故隐患背后存在的管理缺陷;(3)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明确事故隐患治理的具体举措和整改时限;(4)事故隐患的整改进展: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进行汇报,并说明存在的困难和问题;(5)事故隐患的整改效果评估:对已整改的事故隐患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进一步改进的建议。
2. 重大隐患整改报告重大隐患整改报告是指企事业单位针对上级监管机构整改要求而编制的报告。
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重大隐患的整改要求:对上级监管机构针对重大隐患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记录和梳理;(2)重大隐患的整改计划: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具体措施、责任人和时限;(3)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进行汇报,并说明存在的困难和问题;(4)重大隐患的整改效果评估:对已整改的重大隐患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进一步改进的建议。
二、“双报告”制度的目的与意义1. 及时发现隐患通过“双报告”制度,企事业单位能及时将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重大隐患上报给上级政府以及监管机构,确保相关部门能够及时获知隐患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治理和整改,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2. 加强隐患治理通过事故隐患报告和重大隐患整改报告的制度要求,能够促使企事业单位加大对隐患治理的力度,明确隐患的整改措施,并根据监管机构的整改要求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确保隐患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理和消除。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一、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二、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为两个级别: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代会。
四、医院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
五、医院员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院方汇报并公示,如单位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六、由总务科每季度统计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并将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经院长签字上报疾控科。
七、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复查验收等情况。
八、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向本单位职代会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修订和执行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安全生产现状、职业危害程度及其整改治理进度,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辅助措施实施情况及安全经费投入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因素进行告知及辨识管控预防相关知识和其他应报告的相关事项,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九、各级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要将重大安全隐患“双报告”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发现及时汇报并跟踪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科室或个人,以及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或经济损失较大的,根据影响后果采取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严重失职者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模版(三篇)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模版一、制度目的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双报告”制度,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涉及安全生产的组织。
三、制度内容1. 隐患排查治理的“双报告”原则1.1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双报告”原则,即由隐患发现人或相关责任人在发现重大隐患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层同时报告。
1.2 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层应及时受理隐患报告,组织开展相应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向报告人反馈处理结果。
2. 隐患发现人的义务和权益2.1 隐患发现人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能够准确判断、发现和报告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2.2 隐患发现人在发现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后,有义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层报告,并提供详细的隐患情况、发现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信息。
2.3 隐患发现人有权知悉隐患排查治理的进展情况,并要求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层对处理结果进行公开和通报。
3. 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层的职责3.1 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层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受理和处理隐患报告。
3.2 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层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3.3 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层应及时向隐患发现人反馈处理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对治理结果进行公开和通报。
4. 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机制4.1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双报告”制度的有效落实。
4.2 隐患发现人、上级主管部门、企业领导层及工会组织等应共同参与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
4.3 落实对隐患发现人的奖励机制,激励他们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五、制度保障1.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文件1.1 相关部门应制定详细的文件,明确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双报告”制度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一、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二、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为两个级别: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代会。
四、医院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
五、医院员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院方汇报并公示,如单位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六、由总务科每季度统计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并将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经院长签字上报疾控科。
七、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复查验收等情况。
八、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向本单位职代会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修订和执行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安全生产现状、职业危害程度及其整改治理进度,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辅助措施实施情况及安全经费投入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因素进行告知及辨识管控预防相关知识和其他应报告的相关事项,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九、各级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要将重大安全隐患“双报告”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发现及时汇报并跟踪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科室或个人,以及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或经济损失较大的,根据影响后果采取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严重失职者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模版(3篇)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而隐患排查治理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遏制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我公司引入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该制度要求各部门定期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报告,以实现对隐患的全面了解和及时整改。
本文将就该制度的模板进行详细阐述。
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模板报告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一、报告目的本报告旨在对我公司进行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和汇报,为制定下一阶段的治理措施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报告内容1. 排查范围:对我公司进行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范围进行明确,包括各生产车间、办公区域、仓库和生产设备等。
2. 排查方法:报告对排查使用的方法和工具进行说明,如现场检查、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分析、员工培训情况等。
3. 排查时间:报告详细描述排查的时间节点,如排查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以及各个阶段的进展情况。
4. 排查人员:报告列出参与排查的人员名单,包括职位和责任分工,以确保排查工作的责任到人。
5. 排查结果:报告对排查的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包括已整改的隐患、待整改的隐患和无效隐患,为后续治理工作提供依据。
6. 排查问题:报告列出排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重点突出存在的隐患和风险,以便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7. 排查措施:报告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包括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等。
8. 排查总结:报告对整个排查工作进行总结,指出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三、报告2: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报告一、报告目的本报告旨在对我公司进行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和汇报,评估治理效果,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报告内容1. 治理范围:报告明确了对隐患治理的范围,包括已完成的治理工作和待治理的隐患。
2. 治理方法:报告对治理采用的方法和工具进行说明,如技术改造、设备维修、培训教育等。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范文(六篇)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范文一、本制度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统称为事故隐患)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二、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为两个级别。
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____人以上(含____人)____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含____万元)____万元以下事故的隐患。
三、“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公司职代会。
四、公司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
五、公司各部门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公示,如依靠公司力量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六、由公司安监科应每季度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经矿长签字上报。
七、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复查验收等情况,及时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八、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向本单位职代会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修订和执行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安全生产现状、职业危害程度及其整改治理进度,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辅助措施实施情况及安全经费投入使用情况、以及公司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因素进行告知及辨识管控预防相关知识和其他应报告的相关事项,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完整版
编号:TQC/K850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完整版In the collective management, in order to make all employees of the collective have rules to follow, complete the operation and production tasks with high quality and efficiency, and finally make their work run orderly according to the law, so as to maximize the output value.【适用指导方向/规范行为/增强沟通/促进发展等场景】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完整版下载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合用于集体管理中,为使集体的一切工作和所有员工有章可循,高质高效地完成经营生产任务,最终使其各项工作按规律有序地运转,从而产值最大化。
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一、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二、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为两个级别: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代会。
41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
41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快速发展,中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各类意外事故频繁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中国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其中,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和管理手段。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是指企业应定期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上级政府报告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
企业要依法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重大隐患后必须立即上报,并制定整改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整治隐患后,企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政府进行报告,说明整改情况和达到的效果。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的实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作用。
其次,它能够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基本功,是企业的生命线,也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通过重大隐患报告制度,企业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识到安全生产事故对企业的危害性和后果,增强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感,切实履行企业的安全生产职责。
再次,它能够提高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通过重大隐患报告制度,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同时,企业要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手册,提前预防和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
而重大隐患报告制度可以强化企业的预防和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为安全生产事故的防控提供更加科学、合理和有效的手段和方法。
最后,它有助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监督力度。
通过重大隐患报告制度,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上级政府可以及时掌握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隐患,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和督促,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
同时,权威的政府部门和上级政府的监督可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企业的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是一个创新的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对于加强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监督力度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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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一、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二、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为两个级别: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部门和职代会。
四、医院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
五、医院员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院方汇报并公示,如单位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
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六、由总务科每季度统计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并将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经院长签字上报疾控科。
七、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复查验收等情况。
八、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向本单位职代会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修订和执行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安全生产现状、职业危害程度及其整改治理进度,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辅助措施实施情况及安全经费投入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因素进行告知及辨识管控预防相关知识和其他应报告的相关事项,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九、各级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要将重大安全隐患“双报告”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发现及时汇报并跟踪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科室或个人,以及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或经济损失较大的,根据影响后果采取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严重失职者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对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部门或个人,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发生或降低事故安全风险,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设备设施等经济损失有重大贡献科室或个人,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给与一次性奖励2000-5000元的经济奖励,并全院通报表彰,纳入年度考核范畴。
十一、各部门应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起草报告、提交审议、讨论、表决等环节,体现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得到落实,充分发挥工会、职工代表、职代会制度在安全领域中群防群治作用的发挥,从而促进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治理,提升医院安全风险抵御能力。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