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评标方法(综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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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备注:
1. 招标公告没有提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资格评审时如果采用合格制,不得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如果采用有限数量制,可以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 招标公告提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资格评审时必须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考核
期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条,类似工程同招标公告。

3. 资格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时,评审标准中“企业诚信”中的“获奖情况”一栏,招标人可以参考企业信誉一览表内容(不应少于三类)自行确定评审项目类别及评分标准,也可完全自行设定评审类别及评分标准。

招标人自行设定评审类级及评分标准的,必须在此明确奖项有效期为: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二年内。

4. 人员资格岗位、职称、业绩、奖项等评分须附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需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入库审核的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评标办法1.1评委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先对所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如下:进行初审。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资料(围串标评审部分除外)应当能够满足本项目初审相应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初审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E的计算。

1.2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不进行下一步评审,评委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的基本步骤和基本要求如下:1.2.1详细评审:是指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就技术、资信等诸多因素进行评审打分。

1.2.1.1详细评审(满分70分)。

评委应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并分别填写评分表。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1.2.1.2详细评审得分为:各评委对每一个投标人的每一个指标项打分,将每一项得分相加得出该投标人总分;汇总全体评委的评分表,并求出某一投标人的得分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得到该投标人的详细评审得分。

1.2.1.3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不进入报价评审,评委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入报价评审。

1.2.1.4评委会只在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中选择中标候选人,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不予考虑。

1.2.2报价评审(报价满分30分)(报价评审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1.2.2.1当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报价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标处理,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E的计算:(1)出现有选择报价或两个及以上报价方案;(2)开标一览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报价清单数量与招标文件给出的清单数量不一致的;(4)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5)应视为无效报价的其他情形。

1.2.2.2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当场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委会认定该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标处理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E的计算,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细则(综合评分法)

评标细则(综合评分法)

评标细则(综合评分法)1、招标人将按规定组建本工程设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分值设置:总分100分:其中方案设计70分、商务报价30分。

(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2.1方案设计(70分)评标委员会针对有效的投标方案,按第四章《设计任务书》和评分细则的要求,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记名分别打分,设计方案的总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加权平均值,按设计总得分确定各投标人的方案排序。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2.2商务报价30分(1)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按下述规定计算:对所有商务报价进行加权平均,以平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取整数)。

(2)计算单个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上浮1个百分点扣2分,每下浮1个百分点扣1分,以此求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部分的得分。

不为整数时按插入法计算。

(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3、投标人总得分(满分为100分)3.1、投标人总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汇总:投标人总得分=方案设计分+商务报价分3.2、投标人总得分若出现并列的,则以方案设计分高者排列在前;投标人方案设计分相同的,则以商务报价低者排列在前;方案设计分和商务报价相同的,以投标人抽签决定排列前后。

4、评委推荐预中标人和确定中标人的办法4.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结果汇总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投标人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三名中标候选人名单。

4.2、招标人按《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应符合国家、江苏省有关规定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4.3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标书面报告备案。

通过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设计招标综合评分标准(3篇)

设计招标综合评分标准(3篇)

第1篇一、概述为了确保设计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设计质量,促进设计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综合评分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设计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景观、室内设计等。

二、评分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 综合评价原则;3. 优中选优原则;4. 实事求是原则。

三、评分内容1. 投标人资质与业绩(20分)(1)投标人资质(10分)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如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甲级等。

评分标准:- 具备甲级资质:10分- 具备乙级资质:8分- 具备丙级资质:6分- 不具备相应资质:0分(2)投标人业绩(10分)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的设计业绩,包括已完成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景观、室内设计等项目。

评分标准:- 项目数量:每完成1个项目加2分,最高加10分- 项目规模:大型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加3分,中型项目(投资额500万元以上)加2分,小型项目(投资额500万元以下)加1分- 项目质量:获奖项目加2分,优质项目加1分2. 设计方案(60分)(1)设计创意(20分)设计方案应具有创新性、独特性,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体现设计理念。

评分标准:- 创新性:设计创意新颖、独特,加10分- 独特性:设计方案与其他类似项目有明显区别,加5分- 满足要求:设计方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加5分(2)功能性与合理性(20分)设计方案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有合理性和实用性。

评分标准:- 功能性:设计方案功能完善,满足使用需求,加10分- 合理性:设计方案结构合理,布局合理,加5分- 实用性: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易于实施,加5分(3)技术先进性(20分)设计方案应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技术手段,提高设计质量。

评分标准:- 先进性: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设计理念、技术手段,加10分- 创新性:在技术手段上有所创新,加5分- 稳定性:设计方案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加5分3. 投标人服务与信誉(20分)(1)服务承诺(10分)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服务承诺,包括设计周期、设计质量保证、后期服务等。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C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L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2、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12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全过程工程咨询总体思路
5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内容齐全、结构完整、发包人需求理解充分、解决方案可行、针对性强等因素,进行打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制度
5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工作制度健全、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等因素,进行打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除项目总负责人以外)人员配置情况
18
1、监理组人员配置情况(8分):
(1)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每增加一个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除外),得2分,最多得4分。
(2)监理组成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除外)的,有一人得2分,最多得4分。
备注:(1)以上人员不可重复配置岗位,同一人只计算一次。投标人为所有拟投入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2022年10月-2022年12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须按照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的职责分工采用本单位人员进行配置,否则不得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 评标方法
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报价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评标规则》(新建建[2010]7号文)中所规定的标准和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实施办法。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价格等,能否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1.2 评标办法如下:
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评审标准
附表四综合评估法——经济标评审标准
附表五
企业综合实力评审评标标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分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2分工措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注:⑴以上某项内容较完整、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⑵以上某项内容完整、组织较严谨、针对性较强,可得该项分值的70%~90%;⑶以上某项内容一般、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性强、内容完整,可得该项分值的50%~70%;⑷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该项不得分(此项应经评标委员会共同确认)。

本工程采用远程评标,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标评委独立评分,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

2.2.3投标报价评审(70分)2.2.3.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2.3.2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招标人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投标最低控制价。

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5%作为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2.2.3.3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5人( 含5人)时,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5 人时,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各投标人的分部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模板】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模板】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1项。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1、“近5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2项。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注: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4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注:1、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2、评标办法中要求的备查原件,应在投标文件中放置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委将不予认可。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定标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

评标组织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建设单位代表1人和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4名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专家的随机抽取应符合河北省有关专家评委的管理规定。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2.2.4 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4 由评委酌情打分 5-10 由评委酌情打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
1 入计划
6-12 由评委酌情打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
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 1 决方案
15-28 由评委酌情打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1 新材料应用
6-15 由评委酌情打分
危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作
\\\ 为技术标的评分点
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3.3.4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 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
3.3.5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 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 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8)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 标要求的; (9)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3.4详细评审 3.4.1按本章第2.3.2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 (1)按本章第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3.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3.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3.3(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计算出得分D。 (5)按本章第2.3.3(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合理性计算出得分E。 3.4.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4投标人得分=A+B+C+D+E。 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评标办法前附表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一般应当采用两阶段评标。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

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可以不采用两阶段评标。

如果采用,则第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材料、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第二阶段评审“工程总承包报价以及工程业绩”等。

综合评估法二:适用于方案设计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1. 评审标准1.1初步评审标准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详细评审标准1.2.1 商务标主要由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等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2 经济标主要由投标报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3技术标主要由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4 各评审因素的具体分值由招标人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细则制订。

2. 评标程序2.1第一阶段评审2.1.1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

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一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三)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资格审查标准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所列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特许经营期限低的优先;特许经营期限相等的,评标委员会将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本次评标的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 资格审查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技术标评审标准2.2.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商务标评审标准2.3.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详细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基本程序评标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1)技术标评审(2)资格审查(3)商务标评审(4)综合得分汇总3.2 技术标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先对技术标副本进行评审,并根据本章第2.2.3项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3.2.2 所有技术标副本评审完毕后,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进行还原(即开启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书正本,与评审的副本文件进行对应,还原各投标单位对应的技术标副本文件)。

3.2.3 按本章第2.2.1项、第2.2.2项规定的标准对技术标正本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

3.2.4 技术标副本评审结果,在标书还原之后,应不得修改。

3.2.5 若分技术标和商务标两组评委评审的,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密封,交由交易中心保存。

待商务标评审结束后,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技术标评审结果交商务标专家进行汇总得分。

3.3 商务标评审(1)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商务标评审。

建筑市政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建筑市政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建筑市政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分办法前附表1、技术标评审(暗标)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审标准2.1.技术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初步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商务标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完成签到后,推荐评标委员会主任。

评标委员会主任组织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办法及流程。

3.1.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招标人发布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价格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和“主要材料项目单价”的评审项,并填写《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主要材料项目单价评审项一览表》(参见本章附表1及附表2),评审项一览表一式2份(建议采用打印方式),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后,沿分割线裁开,其中1份封存至评标室内指定的信封中,并将信封放回原位,另外1份作为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抽项的依据,评审项确定后不得更改。

若评标委员会实际抽取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和“主要材料项目单价”的评审项和信封封存的不一致的,应按信封封存的评审项重新评审,如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已抽取的评审项,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3.2. 技术标(暗标)评审首先对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编码。

当投标单位等于三家时,将不再进行技术标(暗标)部分的格式及打分评审,直接进入初步评审阶段。

当投标单位大于三家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技术标(暗标)要求对技术标进行审核,并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所有通过审核的技术标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技术标得分,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确认后,方可进入初步评审。

3.3.初步评审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评标程序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
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 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
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 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评标结果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分值构成 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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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评标方法(试行)
XX大楼是XX城区标志性建筑之一,按照高起点规划、高品味建筑的要求,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建筑设计方案,本次征集活动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作为
设计项目评标方法,其中技术标权重为80%,商务标权重为20%,通过评委对
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及技术标商务标量化评审标准进行打分,最终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次评标按照以下程序操作:
(一)明确规定招标文件评标时的所有评价因素,需量化的评价因素及其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和细化。

(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投标技术文件进行评审,采用暗标方式评审,投标技术文件在开标时应当进行保密、编号处理。

投标技术文件经评审、分数统计后进行投标商务文件评审,投标商务文件采取明标方式评审。

(三)投标技术文件(暗标)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名单应在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技术文件和投标商务文件评审打分完毕、总分汇总后进行开启。

(四)投标技术文件和投标商务文件分值汇总、标明排序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按招标文件要求确定1至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五)评分标准表
1、XX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投标技术文件评分表(附件1)
2、XX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投标商务文件评分表(附件2)
XX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投标技术文件评分表
XX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投标商务文件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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