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廉末位发言制度
2023年一把手末位发言制精编
2023年一把手末位发言制精编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和亲爱的市民朋友们:大家好!首先,我要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和支持,使我有机会成为这个城市的一把手,并且能够在这个伟大的时刻向大家发表我的末位发言。
回顾这几年来,我深深感受到担任一把手的重任和责任。
这个城市正处于蓬勃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面临着许多机遇和挑战。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和我的团队一直致力于努力实现城市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的福祉。
首先,我们注重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
我们加大了对交通、能源、水资源和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投资,不断完善城市的基础设施网络。
我们建设了更多高速公路、高铁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提高了交通的便捷性和效率。
我们加大了对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为城市提供了更加可持续的能源供应。
我们推动了数字化建设,为市民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
其次,我们重视城市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我们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并加大了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
我们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减少了城市的碳排放量。
我们加强了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推动了生态建设和绿化工作。
我们注重城市的文化传承和创新发展,努力构建了更加具有城市特色和文化魅力的城市形象。
再次,我们致力于改善市民的生活品质。
我们加大了对教育、医疗、养老和社会福利的投入,提高了市民的受教育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
我们注重城乡差距的减少,实施了扶贫和社区发展计划,改善了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我们加强了社会治安的维护和安全事务的管理,使市民居住的环境更加安全和宜居。
最后,我要感谢所有参与城市发展的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市民朋友们的辛勤付出和支持。
我们的成功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和智慧。
我要特别感谢我的团队成员们,他们全心全意为市民服务,付出了太多的辛勤努力。
在未来的日子里,我相信这个城市将继续发展壮大。
我相信我们有能力应对未来的挑战,并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我相信我们的城市将会成为一个更加繁荣、美丽和宜居的地方。
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
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篇一:末位表态制度末位表态制度为保证决策正确、科学,避免盲目决策、临时动议,特制定该末位表态制度。
一、党工委议事制度、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二、党工委议事程序按照“事前告发、充分讨论、末位定论、如实记录”程序进行。
1、事前告知:召开党工委会议前,实现必须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做到议事时心中有数,凡事前未告知的事项一律不上会,人和人不得临时动议。
2、充分讨论:凡集体研究中药事项,必须充分发扬民主。
“一把手”不得先定调子,划定框架,班子成员就事论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认真磋商,人和人不得压制民主,思谋串通。
3、末位定议: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作最后陈述表态,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但仍由“一把手”按照集体表决意见作最终表态。
4、如实记录:对集体研究重大问题和事项,必须制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内容必须详细,如实记录在案,作为决策责任的依据。
篇二:“末位表态”制度“末位表态”制度为避免盲目决策、临时动议,防止决策腐败,结合街道办事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委会议事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二、党委会议事程序按照“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论、如实记录”程序进行。
(一)事前告知:召开党委会前,事先必须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做到议事时心中有数,凡事前未告知的事项一律不上会,任何人不得临时动议。
(二)充分讨论:凡集体研究重要事项,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一把手”不得先定调子,划定框架,班子成员应就事论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认真磋商,任何人不得压制民主,私谋串通。
(三)末位定议: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表态。
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但仍由“一把手”按照集体表决意见作最终表态。
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工作范文]
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篇一:末位表态制度末位表态制度为保证决策正确、科学,避免盲目决策、临时动议,特制定该末位表态制度。
一、党工委议事制度、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二、党工委议事程序按照“事前告发、充分讨论、末位定论、如实记录”程序进行。
1、事前告知:召开党工委会议前,实现必须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做到议事时心中有数,凡事前未告知的事项一律不上会,人和人不得临时动议。
2、充分讨论:凡集体研究中药事项,必须充分发扬民主。
“一把手”不得先定调子,划定框架,班子成员就事论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认真磋商,人和人不得压制民主,思谋串通。
3、末位定议: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作最后陈述表态,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但仍由“一把手”按照集体表决意见作最终表态。
4、如实记录:对集体研究重大问题和事项,必须制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内容必须详细,如实记录在案,作为决策责任的依据。
篇二:“末位表态”制度“末位表态”制度为避免盲目决策、临时动议,防止决策腐败,结合街道办事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委会议事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二、党委会议事程序按照“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论、如实记录”程序进行。
(一)事前告知:召开党委会前,事先必须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做到议事时心中有数,凡事前未告知的事项一律不上会,任何人不得临时动议。
(二)充分讨论:凡集体研究重要事项,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一把手”不得先定调子,划定框架,班子成员应就事论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认真磋商,任何人不得压制民主,私谋串通。
(三)末位定议: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表态。
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但仍由“一把手”按照集体表决意见作最终表态。
2023年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制度
2023年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制度一、背景和意义作为团队中的核心成员,班子成员在承担重要职责的同时,也应当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及时总结和评估,并向上级领导和团队成员进行述职述廉,公开透明地展示工作成果和履职情况。
这有助于加强班子成员的自我约束和规范,提高工作效率和统筹能力,同时也增强团队成员之间的信任和合作,促进团队的整体发展。
因此,制定2023年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制度具有重要的背景和意义。
二、主要内容1. 年度述职:每年年底,班子成员应向上级领导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作履职情况:对自己担任的职责和任务进行详细陈述,包括完成情况、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
(2)工作成果展示:列举并详细说明本年度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突出贡献,包括项目推动、团队建设、改革创新等方面。
(3)工作计划和目标:对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和目标进行规划,包括重点任务、时间安排、资源需求等。
(4)自我评估和反思:对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反思和评估,并提出改进和进步的方法和措施。
2. 年度述廉:班子成员不仅要对工作进行述职,还应当对自己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公开透明地述廉,确保个人廉洁自律。
(1)财产申报:每年度,班子成员应根据组织规定,如实向党组织申报个人财产状况和家庭收入情况,并进行公示。
(2)家庭成员任职:班子成员应如实报告自己的亲属及其他特殊关系人员是否在单位内任职或受到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情况,并进行公示。
(3)纪检监察审查:班子成员应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审查,如实回答问题,配合调查,保证个人廉洁自律。
(4)信息公开:班子成员应主动向公众公开个人财产状况、工作成果、个人评价等相关信息,确保自身廉洁透明。
三、工作流程1. 年度述职报告编写:班子成员每年年底,准备年度述职报告,根据规定的模板,详细记录自己的工作情况和成果。
2. 年度述职报告评审:上级领导对班子成员提交的年度述职报告进行评审,审核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述职述廉制度标准范文(3篇)
述职述廉制度标准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根据《中国_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领导班子成员均须述职述廉。
第二章述职内容第三条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第四条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五条密切联系群众,维护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第六条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第三章述廉内容第七条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第八条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第九条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街道党工委的决议、决定情况。
第十条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
第十一条在资金管理、重点工程建设、人事任免等事项上的廉洁自律情况。
第四章要求第十二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初,与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或年度干部考核结合进行。
第十三条述职述廉应街道机关全体干部、村(社区)干部、基层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加,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后,进行民主测评、个别座谈了解。
第十四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实事求是撰写本人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力求详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
第十五条对于群众反映突出、出现信访或有信访苗头、组织掌握的事项须作重点说明。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廉洁从政情况,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报告部门的廉洁从政情况。
第五章组织领导第十七条述职述廉工作由街道党工委、纪工委按本制度要求组织开展。
第十八条街道党工委、纪工委要围绕德、能、勤、绩等内容,每年对述职述廉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
述职述廉的结果,作为对干部奖惩、评先和选拔聘(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在民主测评中,领导干部的测评优称率低于____%的,街道纪工委组织专项调查核实,发现有诬陷情况的,及时予以澄清。
如认定确有问题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谈话提醒、调离、停职检查或按组织程序予以免职等组织处理。
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范文(2篇)
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范文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正确、科学,避免盲目决策,防止决策腐败,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末位表态是指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应最后一个表态发言。
第三条医院党总支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党总支程序按照“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论、如实记录”程序进行。
事前告知。
事先一把手必须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做到议事时心中有数,凡事前未告知的事项一律不上会,任何人不得临时动议。
充分讨论。
凡集体研究重要事项,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一把手”不得先定调子,划定框架,班子成员应就事论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认真磋商,任何人不得压制民主,私谋串通。
末位定议。
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表态。
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但仍由“一把手”按照集体表决意见作最终表态。
如实记录:对集体研究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必须指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的方式、内容必须详细、如实记录在案。
对一些重大事项,要写出会议纪要,由全体班子成员签字认可,以作为决策责任的依据。
第五条如在集体讨论过程中有违反以上程序的现象,班子成员可随时提出纠正意见,确保“一把手”末位表态的规定落到实第六条重大事项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的范围:(一)医院职权范围内涉及干部人事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机构人员的变动和确定,人才引进使用确定的问题;(二)医院职权范围内涉及财务收支预算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事项的确定;(三)医院职权范围内涉及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社会热点问题的处置;(四)医院职权范围内涉及其他容易发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问题。
事业单位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范本引言:现代社会对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的管理具有越来越高的要求。
为了加强事业单位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廉政制度,我单位自行制定了一套科学的述职述廉制度,以规范干部的工作表现和廉洁自律行为。
下面将对我单位的述职述廉制度做出详细介绍。
一、干部述职制度:1. 定期述职:根据工作需要,每位干部应定期向上级领导进行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包括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内容。
干部应提前做好准备,将述职报告以书面形式呈交,同时通过会议等方式进行口头述职。
2. 过程被述职:干部在工作过程中,上级领导应进行过程被述职。
通过对干部的工作过程进行评价,有助于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
被述职对象应做好准备并接受上级领导的评价。
3. 能力评估:通过述职的内容和方式,对干部的工作能力进行评估,包括工作效率、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干部岗位调整、职称晋升等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干部述廉制度:1.廉政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干部廉政教育。
宣传内容包括廉政意识、廉洁自律要求、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的廉洁意识,增强廉政风险意识。
2.廉洁从业承诺:每位干部在上岗前应签署廉洁从业承诺书,承诺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准则,坚守廉政底线。
承诺书应存档备查,作为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3.廉洁申报:干部在担任重要职务前,应按规定申报个人及家庭成员的财产、投资和其他重要经济利益。
同时,还应申报在任职期间的变动情况。
申报内容将进行核查,确保干部的廉洁公正。
4.廉政考核:每年对干部进行廉政考核,评估干部廉政意识、廉洁自律和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结语:我单位的述职述廉制度,通过定期述职、过程被述职、能力评估等方式,对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通过廉政宣传教育、廉洁从业承诺、廉洁申报、廉政考核等方式,提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廉洁自律能力。
末位发言制度是什么
末位发言制度是什么引言末位发言制度是一种用于组织会议和讨论的制度。
在会议或讨论过程中,通常会出现一些人话多、占用过多时间,导致其他人无法有足够时间发表观点的情况。
为了保证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发言机会,末位发言制度应运而生。
什么是末位发言制度?末位发言制度是一种基于轮次的发言模式。
在使用末位发言制度的会议或讨论中,每位参与者会按照一定的顺序逐个发表自己的观点或意见。
而发言的顺序则循环往复,从第一位到最后一位,再从第一位开始。
因此,末位发言制度确保了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发言机会。
末位发言制度的优势公正和平等末位发言制度保证了每一个参与者都有公正和平等的发言机会。
在传统的发言模式中,总会有一些人会占用过多的时间,导致其他人无法发表观点。
但末位发言制度则能够平衡每个人的发言时间,确保每个人都被听到。
有效利用时间通过末位发言制度,会议或讨论能够更高效地进行。
每个人的发言时间是有限的,因此,每个人都会更加注重自己的发言内容,力求准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并避免过长的发言时间。
这样一来,会议或讨论的时间能够被更好地利用。
避免个别人士垄断话语权在一些会议或讨论中,个别人士可能会倾向于长时间发言,垄断整个讨论的话语权。
这种情况可能导致其他人无法分享自己的观点,甚至造成决策的失衡。
末位发言制度的应用能够有效地避免这种情况,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表达意见。
如何实施末位发言制度?1. 确定发言顺序在开始会议或讨论之前,应该先确定好发言的顺序。
可以通过随机抽签、轮流顺序等方式确定每个人的发言顺序。
确定好发言顺序后,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发言时间。
2. 限制发言时间为了保证会议或讨论的高效进行,应该限制每个人的发言时间。
可以根据参与人数和会议时间来设定合理的发言时间限制,一般来说,每个人的发言时间应该在1-3分钟之间。
3. 鼓励参与在实施末位发言制度时,应该鼓励每个人积极参与讨论。
可以通过提问、邀请意见等方式来激发大家的发言意愿,并确保每个人都能够有机会发表自己的观点。
述职述廉制度标准范文(二篇)
述职述廉制度标准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根据《中国_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领导班子成员均须述职述廉。
第二章述职内容第三条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第四条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五条密切联系群众,维护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第六条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第三章述廉内容第七条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第八条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第九条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街道党工委的决议、决定情况。
第十条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
第十一条在资金管理、重点工程建设、人事任免等事项上的廉洁自律情况。
第四章要求第十二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初,与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或年度干部考核结合进行。
第十三条述职述廉应街道机关全体干部、村(社区)干部、基层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加,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后,进行民主测评、个别座谈了解。
第十四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实事求是撰写本人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力求详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
第十五条对于群众反映突出、出现信访或有信访苗头、组织掌握的事项须作重点说明。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廉洁从政情况,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报告部门的廉洁从政情况。
第五章组织领导第十七条述职述廉工作由街道党工委、纪工委按本制度要求组织开展。
第十八条街道党工委、纪工委要围绕德、能、勤、绩等内容,每年对述职述廉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
述职述廉的结果,作为对干部奖惩、评先和选拔聘(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在民主测评中,领导干部的测评优称率低于____%的,街道纪工委组织专项调查核实,发现有诬陷情况的,及时予以澄清。
如认定确有问题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谈话提醒、调离、停职检查或按组织程序予以免职等组织处理。
实行重大问题书记末位表态发言制度
**镇重要事项书记末位表态发言制度为了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实行讨论重大问题镇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发言制度。
一、末位表态的形式凡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党委书记在议事决策中应最后表态发言。
二、末位表态的范围1、干部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机构、编制的变动和确定,人才引进、使用的确定;2、重大项目建设、大额度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事项的确定;3、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社会热点问题的处置;5、其它问题。
三、末位表态的程序1、事前告知。
在决定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关全局的问题时,必须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碰头会”、“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表决。
会前必须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使班子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征求多方意见,并进行充分思考和酝酿,做到议事时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2、充分讨论。
凡集体研究重要事项,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书记不得先定调子,不得划定框架;班子成员应就事论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决策事项的科学性、可行性、操作性要进行深入分析,认真磋商;任何人不得压制民主,不得私谋串通;班子成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全局意识,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积极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促进对重大事项的正确、科学决策。
对政策性、法律性较强的事项,还必须邀请专业人士列席会议,为决策事项提供政策、法律方面的依据,确保决策不偏离政策、违背法律。
3、末位定义。
班子集体研究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书记综合集体意见并作出最后陈述表态。
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但仍由书记按照集体表决意见作最终表态。
“述责述职述廉”制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职述廉”制度第一条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市卫计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和驻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两会三述”,是指医院党政正职,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每年以一定形式分别向党总支和院务委员会述责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
第三条述责述职述廉内容。
(一)述责。
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正职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处理违纪违法行为、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热点难点问题、重大责任事故、群众信访、社会稳定、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民主集中制等进行述责。
(二)述职。
执行党和国家及卫生计生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财务等制度执行情况;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难点等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三)述廉。
围绕个人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本人及家庭重在事项等情况进行述廉。
第四条述责述职述廉程序。
(一)撰写报告。
认真对照述责述职述廉内容检查总结,实事求是地查找自身不足,形成述责述职述廉报告,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后,于述责述职述廉前报院务委员会。
(二)收集情况。
院务委员会要全面收集述责述职述廉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述责述职述廉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本人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遵守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三)召开会议。
党总支和院务委员会于每年年底分别召开会议,听取党政正职述责述廉述德报告。
(四)询问和答辩。
在听取述责述职述廉人自述后,针对述责述职述廉有关情况进行询问,由述责述职述廉人现场回答。
(五)民主评议。
询问和答辩结束后,由参会人员依据述责述职述廉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评议。
第五条述责述职述廉结果运用。
2024年一把手末位发言制(三篇)
2024年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制议事决策制度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按照本院实际情况,经院务扩大会议研究决定,从反腐倡廉教育、领导干部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监督部门自身建设等方面,建立本院“一把手末位发言制”为核心的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制度,具体如下:一是制定了会前沟通和征询。
即“一把手”于会前将拟上会研究问题、事项与班子其他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沟通、征求意见,确保与会人员会前清楚会议议题。
然后拿出议题上会讨论。
二是制定议题。
对确定纳入会议研究范围的问题、事项,由承办科室拿出会议议题并进行说明,“一把手”对会议议题要详尽了解。
三是议题表述。
分管领导在会议研究时首先发表意见。
对议题的内容、利弊、可能产生的结果等情况进行说明,如有需要应附该议题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应急预案。
四是讨论与分析。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就议题进行陈述发言。
应本着实事求是、从全局考虑的态度坦陈己见,充分讨1论和分析议题的可行性、执行后的利与弊。
五是议案形成。
结合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一把手”从全局的高度和推动工作的角度进行表态发言,并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正确决策。
六是形成会议纪要。
会议形成决议后,会议记录者根据研究及决定结果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须经与会领导审阅,“一把手”签发。
七是督办落实。
会议纪要签发后,相关科室负责会议纪要的落实工作。
办公室负责对会议纪要进行督办落实。
从而规范了会议程序,任何人不可随意,提出议题或者更改议题,客观保证了会议议题的严肃性,最终会议程序达到规范性。
2024年一把手末位发言制(二)根据您的要求,我将为您撰写一篇关于“一把手末位发言制”的3000字的文章。
2024年一把手末位发言制(三)引言:近年来,许多国家和组织都在探索各种方式来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有效性。
其中一种广受关注的方法是“一把手末位发言制”。
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制度范本
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领导干部的工作行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和履职尽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领导干部。
第三条本制度将年度述职和年度述廉有机结合,要求领导干部在述职报告中说明自己的政绩、工作成果以及廉政情况。
第四条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工作由党委(党组)同志负责组织和监督。
第五条年度述职、述廉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公开、公正、公平,注重领导干部的主动参与和自我评价。
第六条年度述职、述廉工作要与干部考核、奖惩相结合,全面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廉政承诺等方面的表现。
第二章年度述职第七条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是对干部某一年度工作的综合评价和总结,要求领导干部按照要求撰写述职报告。
第八条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包括: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绩、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以及对发展规划的思考等。
第九条年度述职报告的撰写要注重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切实反映事实,不得有虚假内容或隐瞒真相。
第十条年度述职报告要求同时提交相关工作材料和业绩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到党委(党组)。
第十一条党委(党组)要组织专门的评议团队对干部的述职报告进行评议,综合考虑个人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群众评价等因素,形成评议意见。
第十二条党委(党组)要将评议意见以及相关材料提交上级党组织。
第十三条上级党组织要在规定时间内对下级干部的述职报告和评议意见进行复核,形成复核意见。
第十四条年度述职报告要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展示干部的工作成果和廉政承诺。
第三章年度述廉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年度述廉是对干部一年来廉洁自律情况的综合评价和总结,要求干部按照要求填写述廉报告。
第十六条年度述廉报告内容包括: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廉政典型事例、接受监督情况以及廉政教育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七条年度述廉报告的填写要求客观真实,不得有虚假内容或隐瞒真相。
第十八条年度述廉报告要求同时提交相关廉政材料和廉政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到党委(党组)。
末位表态制度
末位表态制度一、指导思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行为,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动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表态形式凡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应最后一个表态发言。
三、表态范围一是干部人事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机构、编制的变动和确定,人才引进、使用的确定。
二是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事项的确定。
三是重大建设项目的审定,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重要项目的审批,国有土地划拨、出让和矿产资源的开发、经营以及国有资产处置等行政审批事项。
四是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社会热点问题的处置。
五是其它容易发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问题。
四、表态程序一是事前告知。
在决定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关全局的问题时,必须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会前必须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使班子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征求多方意见,并进行充分思考和酝酿,做到议事时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二是充分讨论。
充分发扬民主,“一把手”不得先定调子。
三是末位定议。
班子集体研究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出最后陈述表态。
四是如实记录。
集体研究重大问题,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拍板方式(“一把手”拍板或集体表决)、拍板内容必须详尽、如实记录在案,并写出会议纪要,由全体班子成员签字认可,以此作为决策责任承担的依据。
五、具体要求一要落实领导责任。
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关键要落实“一把手”的责任。
二要加强内部监督。
三要实行报告制度。
定期在全中心干部大会上详细报告“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执行情况。
实行重大问题校长末位表态发言制度
实行重大问题校长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巷道镇中心小学重要事项决策明确态度、逆序发言、校长末位表态发言制度为了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实行讨论重大问题校长末位表态发言制度。
一、末位表态的形式凡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学校校长在议事决策中应最后表态发言。
二、末位表态的范围1、干部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机构、编制的变动和确定,人才引进、使用的确定;2、重大项目建设、大额度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事项的确定;3、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社会热点问题的处置;5、其它问题。
三、末位表态的程序1、事前告知。
在决定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关全局的问题时,必须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碰头会”、“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表决。
会前必须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使班子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征求多方意见,并进行充分思考和酝酿,做到议事时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2、充分讨论。
凡集体研究重要事项,必须充分发扬民主,校长不得先定调子,不得划定框架;班子成员应就事论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决策事项的科学性、可行性、操作性要进行深入分析,认真磋商;任何人不得压制民主,不得私谋串通;班子成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全局意识,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积极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促进对重大事项的正确、科学决策。
对政策性、法律性较强的事项,还必须邀请专业人士列席会议,为决策事项提供政策、法律方面的依据,确保决策不偏离政策、违背法律。
3、末位定义。
班子集体研究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校长综合集体意见并作出最后陈述表态。
2024年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三篇)
2024年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根据____、____《____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____]号)和省、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实行“____末位表态”制度。
具体规定如下:一、表态的形式凡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____讨论,“____”在议事决策中应最后一个表态发言。
二、表态的范围1、干部职工工作的变动和确定,人才引进、使用的确定;2、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事项的确定;3、重大建设项目的审定,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重要项目的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4、其它容易发生____和不正之风的问题。
三、表态的程序一是事前告知。
在决定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关全局的问题时,必须召开会议____研究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碰头会”、“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表决。
会前必须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使班子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征求多方意见,并进行充分思考和酝酿,做到议事时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凡事前未告知的事项一律不上会,任何人不得搞临时会议。
二是充分讨论。
凡____研究重要事项,必须充分发扬民主,“____”不得先定调子,不得划定框架;班子成员应就事论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决策事项的科学性、可行性、操作性要进行深入分析,认真磋商;任何人不得压制民主,不得私谋串通;班子成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全局意识,个人服从____,少数服从多数,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积极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促进对重大事项的正确、科学决策。
对政策性、法律性较强的事项,还必须邀请专业人士列席会议,为决策事项提供政策、法律方面的支持,确保决策不偏离政策、违背法律。
三是末位定义。
班子____研究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____”综合____意见并作出最后陈述表态。
“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具体规定如下:一、表态的形式凡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主要领导在议事决策中应最后一个表态发言。
二、表态的范围(一)干部职工工作的变动和确定,人才引进、使用的确定;(二)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事项的确定;(三)重大建设项目的审定,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四)其它容易发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问题。
三、表态的程序(一)事前告知。
在决定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关全局的问题时,必须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碰头会”“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表决。
会前必须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使班子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征求多方意见,并进行充分思考和酝酿,做到议事时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凡事前未告知的事项一律不上会,任何人不得搞临时会议。
(二)充分讨论。
凡集体研究重要事项,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一把手”不得先定调子,不得划定框架;班子成员应就事论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决策事项的科学性、可行性、操作性要进行深入分析,认真磋商;任何人不得压制民主,不得私谋串通;班子成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全局意识,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自觉维护班子的XX和统一,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积极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促进对重大事项的正确、科学决策。
对政策性、法律性较强的事项,还必须邀请专业人士列席会议,为决策事项提供政策、法律方面的支持,确保决策不偏离政策、违背法律。
(三)末位定义。
班子集体研究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主要领导综合集体意见并作出最后陈述表态。
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但仍由主要领导按照集体表决意见作最终表态。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经研究决定,制定市工信委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第二条述职述廉的范围委党组成员及其他市管干部。
第三条 述职的主要内容(一)理论学习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四)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成绩和经验)。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第四条 述廉的主要内容(一)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有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其他要求与规定为基本依据,结合本人分管工作,报告以下内容: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规定,在本人分管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及收到的效果;2.存在的问题;3.下年度工作打算和改进的措施。
(二)个人遵守廉政制度及廉政纪律的情况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情况;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的情况;3.执行收入申报和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的情况;4.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5.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6.本单位群众要求说明的有关廉政方面的情况。
第五条 述职述廉的方式及要求(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述职述廉由市委统一安排,时间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干部考核同时进行。
(二)述职述廉应采取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领导干部宣读述职述廉报告的形式进行,并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三)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时,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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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廉末位发言制度
篇一: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
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正确、科学,避免盲目决策,防止决策腐败,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末位表态是指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应最后一个表态发言。
第三条镇党委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第四条镇党委程序按照“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论、如实记录”程序进行。
事前告知:召开镇党委会前,事先必须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做到议事时心中有数,凡事前未告知的事项一律不上会,任何人不得临时动议。
充分讨论:凡集体研究重要事项,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一把手”不得先定调子,划定框架,班子成员应就事论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认真磋商,任何人不得压制民主,私
谋串通。
末位定议: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表态。
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但仍由“一把手”按照集体表决意见作最终表态。
如实记录:对集体研究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必须指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的方式、内容必须详细、如实记录在案。
对一些重大事项,要写出会议纪要,由全体班子成员签字认可,以作为决策责任的依据。
第五条如在集体讨论过程中有违反以上程序的现象,班子成员可随时提出纠正意见,确保“一把手”末位表态的规定落到实处。
第六条重大事项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的范围:
(一)本部门职权范围内涉及干部人事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机构人员的变动和确定,人才引进使用确定的问题;
(二)本部门职权范围内涉及财务收支预算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事项的确定;
(三)本部门职权范围内涉及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社
会热点问题的处置;
(四)本部门职权范围内涉及其他容易发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问题。
第七条班子成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全局意识,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积极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促进对重大事项的正确、科学决策。
篇二: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
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正确、科学,避免盲目决策,防止决策腐败,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末位表态是指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应最后一个表态发言。
第三条局党组会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第四条局党组会程序按照“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论、如实记录”程序进行。
事前告知:召开局党组会前,事先必须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做到议事时心中有数,凡事前未告知的事项一律不上会,任何人不得临时动议。
充分讨论:凡集体研究重要事项,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一把手”不得先定调子,划定框架,班子成员应就事论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认真磋商,任何人不得压制民主,私谋串通。
末位定议: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表态。
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但仍由“一把手”按照集体表决意见作最终表态。
如实记录:对集体研究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必须指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的方式、内容必须详细、如实记录在案。
对一些重大事项,要写出会议纪要,由全体班子成员签字认可,以作为决策责任的依据。
第五条如在集体讨论过程中有违反以上程序的现象,班子成员可随时提出纠正意见,确保“一把手”末位表态的规定落到实处。
第六条重大事项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的范围:
(一)本部门职权范围内涉及干部人事的录用、推荐、
任免、调整、奖惩,机构人员的变动和确定,人才引进使用确定的问题;
(二)本部门职权范围内涉及财务收支预算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事项的确定;
(三)本部门职权范围内涉及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社会热点问题的处置;
(四)本部门职权范围内涉及其他容易发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问题。
第七条班子成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全局意识,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积极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促进对重大事项的正确、科学决策。
篇三: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
永宁县民政局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正确、科学,避免盲目决策,防止决策腐败,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末位表态是指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
把手”在议事决策中应最后一个表态发言。
第三条局务会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第四条局务会程序按照“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论、如实记录”程序进行。
事前告知:召开局务会前,事先必须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做到议事时心中有数,凡事前未告知的事项一律不上会,任何人不得临时动议。
充分讨论:凡集体研究重要事项,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一把手”不得先定调子,划定框架,班子成员应就事论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认真磋商,任何人不得压制民主,私谋串通。
末位定议: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表态。
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但仍由“一把手”按照集体表决意见作最终表态。
如实记录:对集体研究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必须指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的方式、内容必须详细、如实记录在案。
对一些重大事项,要写出会议纪要,由全体班子成员签字认可,以作为决策责任的依据。
第五条如在集体讨论过程中有违反以上程序的现象,班子成员可随时提出纠正意见,确保“一把手”末位表态的规定落到实处。
第六条重大事项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的范围:
(一)本部门职权范围内涉及干部人事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机构人员的变动和确定,人才引进使用确定的问题;
(二)本部门职权范围内涉及财务收支预算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事项的确定;
(三)本部门职权范围内涉及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社会热点问题的处置;
(四)本部门职权范围内涉及其他容易发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问题。
第七条班子成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全局意识,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积极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促进对重大事项的正确、科学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