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课题)20-20年度绩效奖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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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07.07.02•【文号】国科发财字[2007]393号•【施行日期】2007.07.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专项资金管理正文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7〕3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科技部制定了《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科学技术部二OO七年七月二日附件: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以下简称科技经费)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费管理与监督制度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经费监督是指科技部对管理的各类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违纪行为追究责任的工作。

目的是规范科技经费管理和使用行为,帮助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实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更好地为科技计划和专项的顺利实施服务。

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及科研奖励级别认定办法

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及科研奖励级别认定办法

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及科研奖励级别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及科研奖励级别的认定和审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科研项目级别及认定第二条国家级科研项目包括社会科学类国家级项目和自然科学类国家级项目。

(一)社会科学类国家级项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达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设立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基金课题;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设立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等。

(二)自然科学类国家级项目:主要是指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下达的科研项目。

主要包括: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等。

第三条部省级科研项目是指由专门的科研管理机构根据既定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开放申报、评审严格、管理规范,并以国家部委办局、省(直辖市、自治区)名义下达的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公认的部省级科研项目。

主要包括:教育部、文化部等国家相关部委下达的科研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的教育部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中的文化部项目;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河北省科技厅、河北省社科联等下达的科研项目,以及河北省省长委托项目等。

第四条市厅级科研项目是指由(本级政府)专门的科研管理机构根据既定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开放申报、评审严格、管理规范,并以省各厅局部委或市主管科研部门名义下达的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公认的厅级科研项目。

主要包括: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化厅、建设厅等有关厅局部委下达的科研项目;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下达的项目;保定市科技局下达的科研项目;保定市社科规划办公室下达的科研项目等。

第五条院校级科研项目是指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根据既定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组织申报并实施管理的各类科研项目。

关于科研绩效发放的公示

关于科研绩效发放的公示

关于科研绩效发放的公示【科研绩效发放公示】尊敬的各位老师、同事:根据我校科研绩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科研绩效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如下:一、科研绩效发放范围本次科研绩效发放范围包括我校全体教师和科研人员,按照个人在科研项目中的贡献和成果进行绩效评定。

二、科研绩效评定标准科研绩效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科研项目贡献度:根据个人在科研项目中的实际参与程度、研究方案设计、数据采集与分析、论文撰写等方面的贡献进行评定。

2. 科研成果产出:根据个人在科研项目中所取得的具体成果,如发表的SCI、EI收录论文数量、专利申请、科研奖励等进行评定。

3. 科研团队建设:根据个人在科研团队中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指导学生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三、科研绩效发放公示方式1. 公示时间:自公示起至公示结束,共计7个工作日。

2. 公示地点:科研绩效管理办公室(地点:×××校区××楼××室)。

3. 公示内容:公示名单包括个人姓名、所属学院(部门)、科研项目名称、科研绩效评定结果等。

四、对公示结果的申诉和处理如果您对本次科研绩效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科研绩效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我们将认真核查并及时处理。

申诉材料请按要求准备,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五、科研绩效发放时间及方式科研绩效将于公示期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个人工资账户,请各位老师、同事及时关注个人工资账户情况。

六、其他事项1. 请各位老师、同事自觉遵守科研绩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和成果产出。

2. 科研绩效发放公示结果仅供内部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如有疑问,可随时与科研绩效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特此公示!××大学科研绩效管理办公室日期:××年××月××日。

科研项目中绩效分配方案

科研项目中绩效分配方案

科研项目绩效分配方案1. 方案目标科研项目绩效分配方案的目标是公正、合理地分配项目成果所带来的绩效回报,激励科研团队的创新和卓越表现,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2. 实施步骤2.1 制定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首先,需要制定一个科学、全面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以评价科研项目的成果和团队的表现。

这个指标体系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指标:1.科研成果质量:包括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等;2.科研项目进展:包括项目进展的进度、完成的任务量等;3.团队协作和合作:包括团队内部的合作、团队与合作伙伴的协作等;4.科研项目影响力:包括项目成果的影响因子、学术引用数量等;5.科研项目管理能力:包括项目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资源调配能力等。

2.2 设计绩效分配机制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设计绩效分配机制,确保绩效分配的公平、合理和激励性。

可以采用以下步骤:1.绩效评估权重确定:根据绩效评估指标的重要性和权重,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比例,以反映项目成果的贡献度。

2.个人绩效评估:对项目团队成员进行个人绩效评估,根据个人在项目中的贡献和表现,分配个人绩效得分。

3.团队绩效评估:对整个项目团队进行绩效评估,综合考虑团队的协作能力和项目成果,分配团队绩效得分。

4.绩效得分转化:将个人和团队的绩效得分转化为绩效回报,如奖金、晋升机会等。

2.3 绩效分配结果公示和反馈公示绩效分配结果,向项目团队成员和相关利益相关者进行反馈。

公示可以采用内部公示和外部公示相结合的方式,以确保公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同时,根据绩效分配结果,及时给予项目团队成员反馈,帮助其了解自己的表现和发展方向。

2.4 定期评估和调整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和调整,以适应科研项目的变化和团队成员的发展。

评估可以定期进行,如每年一次,以确保绩效分配方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如果发现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或绩效分配机制存在问题,需要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3. 预期结果通过科研项目绩效分配方案的实施,预期可以达到以下几个结果:1.激励创新和卓越表现:通过公正、合理的绩效分配,激励科研团队成员在项目中表现出色,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科研业绩认定和量化暂行规定

科研业绩认定和量化暂行规定

各分值取分表如下:
项目级别
表 1 科研课题 Q1 取分表
国家级
省部级
厅局级
横向课题
指令性计划
40
20
10
5
指导性计划
10
5
2

校内项目
重点:3
一般:2
自筹:1
表 2-1 50 万元以下(含 50 万元)科研经费(到校经费)Q2 取分表(单位:分/万元)
项目分类 取分值
应用研究 0.5
基础研究 1
软科学 2
权重和1Leabharlann 100260
40
100
3
50
35 15
4
50
30 20 10
5
50
25 20 10 5
110
6
45
25 18 10 7 5
7
45
23 17 10 7 5 3
8
40
22 18 13 9 6 4 3
9
35
22 18 13 9 6 5 4 3
115
10
30
22 18 13 9 8 6 4 3 2
注:研究人员超过 10 名者,每超过 1 名,由课题主持人业绩权重比例中递减一个百
SCI 收录
EI 收录
表 4 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分值 Q4 取分表
国际 及国 内英 文版 刊物
校划 列重 点刊

国家 级报 刊理 论版
ISTP 收录
国际会 议论文 集(境 外/境 内)
核心 期刊
科技统 计源期 刊、省 级报刊 理论版
国内其它公开 发表刊物及会 议论文集(包括 各类增刊)
10
8

“科技创新型”绩效考核评价标准

“科技创新型”绩效考核评价标准

4.集团信息化项目的推广 应用
7
二、信息 信息不上网”的保密原则,没有发生因网络管理不善造成 泄密的,得3分,发生一次泄密事件不得分。 有不良信息在网上传播、散布影响安全稳定言论 、诽谤诋毁他人事件的,发生一次不得分。②重要数据库数据定期备份,备份周期小于1个月, 得1分;大于1个月,得0.5分;季度内无备份得0分。③服务器及办公电脑全部安装杀毒软件并 及时升级,得1分;已安装但升级不及时,得0.5分;部分未安装扣0.5分,未安装不得分。 内部网站有专人维护,网站内容每周更新,得满分,更新不及时得0分。 有信息化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得1分。培训效果明显,且通过考核,优秀(大于90分)率达 到100%,得2分;优秀(大于90分)率达到70%,得1分;否则不得分。
6. 信息更新 7.信息化培训
1 3
三、管理 创新
20
1.1 机构及人员 1.计量 配备 标准化 管理 1.2计量报表
1 制定计量工作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明确各类计量人员相应的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0.2 0.5 分),2、明确计量工作分管领导(0.1分),3、设立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 (0.1分),4 各类计量人员应持证上岗(0.1分);以上应出具相应的文件及资料 1 计量器具台账按照样表建立,填写完善;每年的一季度末报送本年度的台账(0.15分)。2 1.5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按照样表建立,填写完善;按照要求报送(0.15分);3 计量器具周期 检定情况表按照样表建立,填写完善;每季度报送一次(1.2分)
2.质量/环境体系策划
1
三、管理 创新
3.受控文件的管理 20
1
4 环 境 管 理
4.1实施与运行
2
4.2检查与纠正

国家科委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和评审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科发奖字[1997]353号

国家科委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和评审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科发奖字[1997]353号

国家科委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和评审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科委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和评审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科发奖字〔1997〕3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机构科技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总部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1993年10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在总结我国科技奖励工作成功实践的基础上,将科技奖励作为推动科技进步的一项基本制度,确立了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在整个科技工作中的法律地位,使我国科技奖励工作进一步走向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

为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两个根据性转变,贯彻国务院《关于‘九五’期间深化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在经济转轨期间,为使现行的科技奖励工作重点与国家发展战略的导向相一致,制定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和评审工作的补充规定》,作为现行国家科技奖励有关法规的补充文件,主要是进一步规范国家科技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推荐和评审工作。

现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和评审工作的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1997年8月1日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和评审工作的补充规定(1997年7月30日)第一条为改进和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和评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务院关于‘九五’期间深化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范围中增列科技著作内容(科技专著、科技教材和科普图书)。

自治区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自治区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效率和实施成效,保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科技计划项目,是根据自治区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以财政资金支持或以宏观调控政策为引导的,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科技厅”)组织、实施或指导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示范等类型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是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管理结构、责任主体及其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管理与实施的基本程序和要求等事项所做的规定。

第四条科技计划项目实行专家评审立项,公开管理程序,健全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科技厅是科技计划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

科技厅综合计划管理部门负责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统筹协调和支撑服务,各专项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

根据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需要,科技厅可委托具备一定条件的机构开展科技计划的相关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被委托机构不得利用这一委托从事营利性活动。

第六条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般包括发布指南、申请立项、实施管理、项目验收等环节。

科技计划项目逐步实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第七条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引入评估评审机制,执行科技部《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

根据需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逐步推行法人负责制。

第八条科技厅建立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专家信息库、项目库以及信用库等,由科技厅综合计划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及运行维护。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在保护相关单位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的前提下,建立公开制度,推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公开和信息的共享。

第九条科技厅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中,所需专家从专家信息库中随机抽取.第十条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行回避制度.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实施管理、验收等过程中,凡与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管理决策公正性的当事人必须回避.第十一条科技厅制定科技计划项目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建立信用评价档案,依据科技计划项目在申请立项、中期评估和验收考核等过程中的具体执行情况,对不同责任主体评定相应的信用等级.第十二条科技计划项目的经费管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9.12.17•【文号】财教〔2019〕228号•【施行日期】2019.1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228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开展绩效评价,我们制定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财政部科技部2019年12月17日附件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开展绩效评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是指按《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要求设立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绩效评价是指根据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目标定位、奖种设置、组织实施、奖励效果等开展的评价。

第四条绩效评价旨在提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绩效,推动完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更好发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的导向作用。

科技项目经费2020-2022年绩效评价报告

科技项目经费2020-2022年绩效评价报告

科技项目经费(2020-2022年)绩效评价报告海宁市财政局根据政协海宁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委托市财政局对科技项目经费进行绩效评价的函》,市财政局会同第三方中介机构组成评价小组对“科技项目经费(2020-2022年)”(以下简称“科技经费”)开展绩效评价。

评价组采取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现场走访、材料审核、分析统计和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分别召开了部门和乡镇相关人员座谈会,现场调查企业63家,审核材料830份,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554份,发出成效调查表876份,回收752份,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在征求市科技局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本次评价综合得分为88.59分,结果为“良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相关政策1.《关于全面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政办发(2019)124号),涉及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支持科技创新主体发展、有效促进科技创新活动提升、优化引育科技双创人才队伍。

2.《关于建设长三角人才生态最优市的若干意见》(海委发[2020)18号),涉及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承载平台建设、市场主体创新动能及优化人才发展服务生态。

(补助标准详见附件2)(二)绩效目标1.目标设定2020年:全社会R&D经费支出超30亿元,占GDP比重达2.9%;新增高企数量60家以上,省科技型企业60家以上;省级企业研究院5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10家;全市科技孵化、加速企业产值达到7亿元以上;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数量2家;新增培育国家级众创空间1家;培育嘉兴级域外孵化器1家;技术交易额突破2200万元;抵用科技创新券240万元;推荐上级海外工程师列入8位。

2021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75家;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15%;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L6%;新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150家;省海外工程师入选数8人;高层次科创项目落地数40个;高新技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5%;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20%;浙江省“万人计划”入围答辩数1人。

国自科基金结题项目绩效评价

国自科基金结题项目绩效评价

国自科基金结题项目绩效评价国自科基金结题项目绩效评价是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自科)资助项目的综合评估。

该评价旨在衡量项目完成后取得的成果、影响力及其对学术研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为国自科基金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和改进项目管理的参考。

国自科基金是中国最重要的科研资助机构之一,其资助的项目涵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技术领域等多个学科领域。

结题项目绩效评价是对这些资助项目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评估项目最终的研究成果能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具备实际应用价值,以及是否对学术界和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从而检验国自科基金的投入是否得到了合理的回报。

在进行绩效评价时,评价指标应该涵盖项目的科研成果、学术影响、技术转移和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

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专著、学术报告等,评价其质量和数量;学术影响考察项目成果所产生的引用次数、学术影响因子等指标;技术转移指标则考察项目成果对产业发展、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贡献;社会经济效益则包括项目成果对社会问题解决、产业升级、经济增长等所带来的影响。

绩效评价的结果可以为国自科基金的项目管理提供参考,有效地选择和培育更具潜力和贡献的项目。

同时,评价结果也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提供了展示自身研究能力和水平的机会,有助于提升他们在学术界的声誉和竞争力。

最后,为了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绩效评价的过程应该遵循科学的方法和程序,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充分考虑项目的特点和学科的特殊性,努力实现评价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总之,国自科基金结题项目绩效评价是对国自科资助项目的一种重要评估方式,其结果对于决策、改进项目管理和促进学术研究水平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科学、客观的评价,可以为国自科基金的下一轮资助决策提供有力的参考和依据,推动科学研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进一步提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2012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实施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以下简称项目)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是指由自治区科技厅组织申报,列入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各类科技计划,获得中央财政经费支持,并在自治区范围内实施的项目,包括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及专项和其他计划中的项目。

第三条项目根据公开公正、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精简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的各类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科技厅)为项目的组织单位,科技厅各业务处室是相关项目的主管处室,对项目承担具体组织实施责任。

科技厅组织管理项目的基本职责是:(一)负责自治区申报项目的组织工作;(二)受科技部委托或授权,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概算;(三)受科技部委托或授权,组织项目的招投标、评估或评审等工作;(四)组织签订项目计划任务书和项目预算书;(五)组织项目的实施,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六)按照科技部要求,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七)根据科技部委托或授权,组织项目验收。

第二章申报第五条科技厅有关业务处室根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科技计划体系设置、各类计划的定位及年度重点,围绕部区会商议定书、《全国科技援疆规划》和自治区科技规划的内容和任务,结合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科技资源优势以及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状况,积极开展调研、征集、筛选、储备重点科技项目,建立项目(课题)储备库。

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24.03.31•【文号】国科发资〔2024〕28号•【施行日期】2024.03.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资〔2024〕28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有关单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为规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保障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现将修订后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技部财政部2024年3月31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重点专项设立第三章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第四章重点专项管理和总结验收第五章多元化投入与资金管理第六章监督与评估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保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顺利实施,实现高效、科学、规范和公正管理,按照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立项管理等制度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点资助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研发,以及重大国际科技合作等,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第三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按照重点专项、项目分层次管理。

重点专项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的载体,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可从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到成果转化、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一、引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是国家为推动科技创新和国家发展所设立的重大科技项目,其评价工作对于项目的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促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规范管理和有效实施,制定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试行)》。

二、评价对象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包括项目整体目标的实现情况、技术创新的成果和应用效果,以及项目管理和合作成效等方面的评价。

三、评价指标体系1.综合指标体系综合指标体系应包括技术创新指标、项目管理指标和合作成效指标等,旨在全面评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综合绩效。

2.技术创新指标技术创新指标包括科技成果转化率、创新能力指数、论文和专利数量等,用于评估项目在科技领域的创新水平和成果产出。

3.项目管理指标项目管理指标包括项目进度、质量管理、经费使用效率等,用于评估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资源利用情况。

4.合作成效指标合作成效指标包括国际合作成果、产学研合作效果、人才培养等,用于评估项目在合作方面的成果和影响力。

四、评价方法和程序1.评价方法评价方法应包括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考虑数据支撑和专家评审等方式,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评价程序评价程序包括评价准备、评价指标确定、数据收集、评价分析、评价结果和意见反馈等环节,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五、结果运用和改进措施1.结果运用评价结果应作为项目绩效考核和立项决策的重要依据,用于优化项目管理、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等。

2.改进措施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项目组织者和参与者,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以促进项目的改进和发展。

六、评价报告和结果公示1.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包括评价目的、方法、过程、结果、意见和建议等内容,是评价工作的重要成果和总结。

2.结果公示评价结果应进行公示,征求广大群众和相关方面的意见,提高评价结果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七、监督和评估1.监督机制建立相应的评价监督机制,确保评价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防止评价结果的滥用和歪曲。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2020年修订版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2020年修订版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务院设立下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二)国家自然科学奖;(三)国家技术发明奖;(四)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第三条国家科学技术奖应当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

国家加大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奖励。

国家自然科学奖应当注重前瞻性、理论性,国家技术发明奖应当注重原创性、实用性,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应当注重创新性、效益性。

第四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五条国家维护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和荣誉性,将国家科学技术奖授予追求真理、潜心研究、学有所长、研有所专、敢于超越、勇攀高峰的科技工作者。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评审和授予,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

第六条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相关办法制定和评审活动的组织工作。

对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应当实施绩效管理。

第七条国家设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监督工作。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选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章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设置第八条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下列中国公民:(一)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二)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巨大贡献的。

国家社科科研绩效分配方案最新

国家社科科研绩效分配方案最新

国家社科科研绩效分配方案最新国家社科科研绩效分配是指对国家社科科研人员根据其研究成果和贡献进行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奖励和分配。

近年来,国家社科科研绩效分配方案不断更新,以适应科技创新的需求和科研环境的变化,以下是最新的国家社科科研绩效分配方案的一些建议。

首先,国家社科科研绩效分配方案应该根据研究成果进行评估和排名。

研究成果主要包括科研论文、著作、专利和成果转化等,这些成果反映了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和实际贡献。

评估和排名应该基于权威的学术机构或评估机构,确保科研绩效的客观公正性。

其次,国家社科科研绩效分配方案应该注重对团队合作和跨学科研究的支持。

社科研究常常需要跨学科的合作和交叉研究,这有助于促进学科的交流和创新。

因此,国家社科科研绩效分配方案应该鼓励和奖励跨学科研究和团队合作,提高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

第三,国家社科科研绩效分配方案应考虑研究项目的可持续性和前瞻性。

社科研究通常需要长期投入和持续的观察和研究,因此,国家社科科研绩效分配方案应该重视长期研究项目的贡献,并鼓励和奖励具有前瞻性的研究。

第四,国家社科科研绩效分配方案应该关注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

创新是社科研究的核心,国家社科科研绩效分配方案应该注重对创新能力的奖励和支持。

此外,成果转化也是社科研究的重要目标之一,国家社科科研绩效分配方案应鼓励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社科研究的实际价值和社会影响力。

最后,国家社科科研绩效分配方案应该注重科研人员的发展和激励机制。

科研人员是社科研究的核心力量,他们的发展和激励是保障科研进步的重要环节。

国家社科科研绩效分配方案应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和晋升通道,鼓励科研人员参与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提供适当的奖励和福利,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潜力。

综上所述,国家社科科研绩效分配方案的最新建议主要包括根据研究成果进行评估和排名、支持团队合作和跨学科研究、考虑研究项目的可持续性和前瞻性、关注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以及重视科研人员的发展和激励机制。

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专家个人技术、资金评议打分表、意见表

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专家个人技术、资金评议打分表、意见表

项目(课题)编号:密级: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模板)计划类别:项目名称:课题名称:项目(课题)负责人:(签字)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盖章)执行期限:年月至年月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 年月日- 1 -编报要求一、内容说明项目(课题)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应围绕项目(课题)任务书的内容报告总体执行情况,具体包括项目目标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获得的重要成果、成果应用示范推广及产业化情况、组织管理和人才培养等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等。

二、格式要求文字简练;报告的密级一般与项目(课题)任务书密级相同;报告文本统一用A4幅面纸,文字内容一律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报;报告文本第一次出现外文名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出现时可以使用缩写。

三、编制程序及时间要求项目各课题绩效评价结束后,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项目参与单位编制项目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经项目牵头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按照填报项目任务书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并由单位管理员审核提交专业机构审核确认。

填报完毕后,打印装订,由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牵头单位盖章后,报送专业管理机构。

涉密项目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不得在线填写,请在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平台下载文档模板,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填写、打印及报送。

- 2 -编写大纲一、总体进展情况1. 项目(课题)总体进展情况对照项目(课题)任务书的目标和各项主要考核指标,阐明项目(课题)总体进展情况,项目实施、重要产出和成果等对专项整体进展、完成专项目标的贡献。

2. 项目(课题)重要调整情况对项目(课题)主要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调整、项目(课题)牵头单位/课题承担单位/课题参与单位变更、项目/课题负责人变更、项目骨干变更、项目(课题)执行期变更等调整情况进行说明(如无调整此项可不写)。

二、取得的重要成果及效益1.取得的重要进展及成果介绍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的重要进展、重要成果及应用前景。

科研绩效奖励分配办法(试行)

科研绩效奖励分配办法(试行)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科研绩效奖励分配办法(试行) 为深化气科院科技体制改革,促进本院的发展和稳定,进一步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国家的气象事业和经济建设做贡献。

鼓励全院职工敬业爱岗,做好本职工作;鼓励多渠道、多途径争取任务、争取经费,使职工的收入与其贡献挂钩。

通过对中国科学院、海洋二所、中国农科院等科研单位的调研,对原有的绩效津贴分配办法进行改革和完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将突出对院科研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项目、课题和有关科研成果的奖励。

一、课题经费提成奖励:(一)本奖励适用于我院科技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所适用的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课题)。

(二)由外单位到我院的项目(课题)经费到位后,可按当年到院经费(扣除有正式合同书、协议书或任务书规定的外协经费)的10%提取课题奖励。

其中8.5%用于本项目(课题)成员的奖励,由项目(课题)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进行统一分配;1.5%由院机关使用。

(三)请项目(课题)负责人本着“奖励先进和对项目(课题)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进行重奖”的原则,根据本项目(课题)的实际工作和各成员对本项目(课题)的贡献分配奖励经费,按月分配到每人的实际工资中。

分配单由项目(课题)负责人提出,直接交院计划财务处执行,除院领导和征得院领导同意以外,课题组成员不得随意查问其他人员的分配数。

计划财务处根据收到的分配单,将奖励经费直接打入个人工资卡,不在工资单中体现。

(四)院机关使用经费由院领导提出分配方案,交计划财务处按同样办法执行。

(五)国家“973”项目(包括今后可按规定发放人员费的项目、课题)可以在我院参加项目(课题)研究的专家不提取人员费的前提下(外单位参加研究的人员除外),由项目(课题)负责人参照本规定提取课题奖励,但不得重复提取;即此类项目可以在发放人员费和提取课题奖励中选择其一,但不得重复。

(六)本奖励的提取程序:1、当年由外单位直接拨入我院的项目(课题)经费到位后,由计划财务处书面通知科技教育处;2、科教处根据相关合同书(任务书、协议书等,下同)同项目(课题)负责人核对相关情况,并对经费进行分解;3、根据合同书中所规定的外协任务核对外拨经费数,扣除外拨经费,计算院和中心两级管理费,计算本规定中的课题经费奖励金额;4、核准无误后,书面通知计划财务处和项目(课题)负责人;5、项目(课题)负责人根据课题经费奖励金额总额和相关分配原则提出经费分配方案(可将奖励经费平均分配到一个年度的每一个月中,即从经费到位的当月起的12个月内),根据本奖励的相关要求直接送计划财务处;6、计划财务处根据收到的分配单,将奖励经费直接打入个人工资卡,不在工资单中体现。

关于兑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奖励的实施方案

关于兑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奖励的实施方案

关于兑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奖励的实施方案兑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奖励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是国家在科技领域的重要支持政策,旨在鼓励科技创新和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为了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和科技团队参与科技创新,国家决定通过兑现科技计划项目奖励来表彰和奖励取得重要成果的科研人员和科技团队。

为了确保奖励实施的公正、公平和高效,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目标1.充分发挥奖励的激励作用,鼓励科研人员和科技团队积极投身科技创新,提升科技创新的质量和效益。

2.提高奖励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确保奖励的公平、公正和高效。

三、奖励对象1.科研人员:包括在科技计划项目中参与科研工作并取得成果的科研人员,以及对项目的贡献较大、对科研工作起到重要指导作用的科研人员。

2.科技团队:包括在科技计划项目中取得重要成果的科技团队,以及对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起到重要作用的科技团队。

四、奖励标准和方式1.奖励标准根据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性和成果的质量和效益确定。

奖励形式可以是经费支持、荣誉称号、专利权等。

2.奖励标准在项目计划阶段确定,并在项目结束后进行审查和评估,确定具体的奖励对象和奖励方式。

五、评选程序1.奖励评选程序分为申报和评审两个阶段。

2.申报阶段:科研人员或科技团队向所在单位提出奖励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中取得的重要成果、在该科技计划项目中的角色等。

3.评审阶段:评审由专家组成,根据奖励标准进行评审,并持续监督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六、奖励权责1.奖励权:科技计划项目奖励委员会负责制定奖励标准,并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奖励以及奖励的形式和标准。

2.奖励责: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单位要配合奖励的评审工作,提供相关支持。

评审组成员需遵守规定的程序和保密要求,保障评审工作的公正性。

七、监督和整改1.奖励评审过程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对评审结果存在重大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诉,并进行复核和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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