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管理规定
04法律法规获取与评价管理办法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法规获取与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获取并识别出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所必须遵守的环保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为公司环境管理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中所必须遵守的环保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适用性评审和符合性评价。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公司环保主管领导(一)负责审批公司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二)负责组织法规符合性评价工作。
第四条环境保护部(一)负责获取并识别与公司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确认其适用性,摘录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有关条款,编制适用清单并及时更新。
(二)负责组织对新获取或变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评审和定期符合性评价工作。
(三)负责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汇总、发放和登记管理。
第五条综合工作部负责将政府部门直接下发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传递给环保主管领导和环保部。
第六条各单位根据获取的法律法规,对本单位的环保工作进行管理控制。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第七条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范围(一)环保部负责识别与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要求包括:a) 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要求;b) 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行政规章制度要求;c) 地方法规、标准及行政规章制度要求。
(二)公司应遵守的其他要求包括:a) 和政府机构的协定;b) 和顾客、社区团体或非政府组织的协议;c) 各类非法规性文件的通报、通知等;d)行业规章制度标准;e)股份公司或集团公司对公众的承诺;f)集团公司的要求。
第八条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方法(一)环境保护部负责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获取,或从专业报刊、期刊,上网查询等渠道分别获取最新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评定其适用性,对适用的法律及要求及时在公司局域网上发布。
(二)综合工作部获取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传递给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评定其适用性后在公司局域网上发布。
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管理工作标准
Q/CSG-YNPG-SBD214008-2015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管理工作标准1 总则1.1 为了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对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获取、融入,定期评价公司整合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通过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公司满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能力。
1.2 本标准规定了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及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单位及其下属各项目部、工作站、车间、班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引用、应用文件如经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
2.1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08)4.2.3 f)8.2.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2011)4.3.2 4.5.2《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4.3.2 4.5.2《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3.5.2 3)《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1.3《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5.4.1 5.4.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条《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2.2 应用《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文件和记录管理工作标准》(Q/CSG-YNPG-SBD214012-2015)《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测管理工作标准》(Q/CSG-YNPG-SBD214048-2015)《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事故/事件/不符合管理工作标准》(Q/CSG-YNPG-SBD214024-2015)《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送电施工和服务过程管理工作标准》8-1Q/CSG-YNPG-SBD214008-2015(Q/CSG-YNPG-SBD214034-2015)《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变电施工和服务过程管理工作标准》(Q/CSG-YNPG-SBD214035-2015)《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输电线路运行、检修、检测管理工作标准》(Q/CSG-YNPG-SBD214036-2015)《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变电站检修管理工作标准》(Q/CSG-YNPG-SBD214037-2015)3 术语与定义3.1 法律法规:包括国家或国际法律法规、省部级法律法规、地方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准则和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报告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准则和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报告
首先,评价应包含对企业运营管理体系的检查。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
全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位。
需评估企业是否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如未按照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违反职业卫生安
全要求等。
其次,评价应对企业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
企业应合理设置安
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安全出口、通风设备等,确保员工的安全。
此外,企业应进行设备安全评估,确保设备符合国家标准,能够正常工作,减少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再次,评价应考察企业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
企业应进行各类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应急预案是在事故发生时迅速应对
的重要措施,评价中需要评估企业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应急预案,并进行了
定期演练。
此外,评价还应检查企业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企业应定期进行安
全检查,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评价中需要确定企业是否按照要求
进行了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了隐患。
总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准则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评价报告应全面、
客观地评估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评价的结果可以帮助企业发现和解
决存在的问题,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
产安全。
同时,评价报告也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了依据,以加强对企业安
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新能源公司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管理制度(发布版)
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目的及时获取、识别、更新与本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合规性评价,确保公司施工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
1.2定义合规性评价是对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对于已修改的法律应当及时加以更新。
1.3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公司质量、环境安全及职业健康活动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和更新及控制。
第二章工作职责2.1法律事务部2.1.1负责定期(每年管理评审前或内审时)对公司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一次全面地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管理者代表汇报,提交管理评审会议。
2.1.2负责公司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纠正预防及监督检查管理。
2.1.3负责公司环境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另I」、更新,建立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2.1.42其他单位或部门2.1.5 2.1负责与本系统业务相关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及合规性评价,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2公司各部门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和公司提供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建立自己的文件清单及获取渠道,组织开展合规性评价,确认其适用性后,报公司法律事务部和企管部,纳入总清单。
3. 2.3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
第三章工作要求3.1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范围3.1.1适用的国际公约3.1.2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制度、标准、规范性文件等;3.1.3行业和地方发布的地方法规、细则、标准、规程等;3.1.4相关执法部门发布的管理办法、通知、要求等;3.1.5其他相关方所提出的要求3.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途径3.2.1当地环保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3.2.2国际互联(如中国标准信息、国家环保局站)、报刊、杂志3.2.3专业出版社、书店等3.3法律、法规的获取、传达、适用性确认及管理更新3.3.1法律部每半年上相关站(如某某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某某消防、某某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地区或国家站)或环保局获取一次,其他为不定期获取。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识别、更新、符合性检查、评价制度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识别、更新、符
合性检查、评价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使每一个安全制度和管理环节满足法律法规符合性和有效性要求,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识别和更新
(一)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识别获取和更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收录电子文本,做好相应记录,汇总后列出清单,并转换为安全管理制度,提交安委会或安全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审核后在全司范围内进行宣传培训。
(二)每个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识别更新。
二、符合性检查、评价
安委会或安全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要求”符合性检查和评价,填写符合性检查、评价记录表,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要求”的问题列出清单,提出纠正措施、整改方案和预防措施,根据检查和评价结果编写报告。
三、相关要求
(一)获取渠道
1。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程序
xxx企业标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ISO14001:2004/OHSAS18001:2007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程序xxxx发布xxxx实施xxxxxxxx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标准根据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要求而编写的,是公司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运行中的具体操作性文件,它是第13个程序文件。
本标准由总经理室提出。
本标准由行政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由管理者代表批准。
本标准起草部门:行政管理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x。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程序1目的定期评价本公司对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以保持本公司守法的承诺,防止出现违法的现象。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与本公司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评价,判定工作。
3 职责3.1由安全主管负责收集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针对本公司的情况对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评价,并将相关内容传达到相关部门。
3.2行政管理部配合该工作的实施,并保持记录。
4 程序内容4.1评价范围是与本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包括:4.1.1国际环境保护和安全保护公约;4.1.2国家的、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4.1.3行业有关的环境和安全保护方面的要求;4.1.4本公司关于环境保护和安全方面的规定。
4.2评价频次:至少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例行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实施以后,并在管理评审之前进行。
4.3评价方式:以会议形式进行,由安全主管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实施。
4.4评审输入应充分考虑监视和测量的结果,分别以充分的证据来证实公司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对法律法规的遵循程度,评价结果应形成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报告。
4.5评价后认为不符合的情况应落实相应的改进,按照《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执行。
4.6评价的结果和纠正措施的状况应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5 相关文件无6 记录6.1 《法律法规评估评价表》。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评价记录是对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是否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一种记录和评估工作。
该评价记录应包括符合性评价的目的、评价范围、评价方法和结果等内容,评价结果应客观、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符合性情况。
评价目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评价的目的是评估企业对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是否具备符合性,以确定企业的风险水平,进而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评价结果还可以作为企业治理的重要参考,为企业及相关方提供决策依据。
评价范围:评价范围主要包括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法规、税法、环境法规、知识产权法规、竞争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等。
评价范围将根据企业的业务性质、经营规模、所在地区等因素进行确定,以覆盖企业运营的全过程。
评价方法:针对每一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可以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估。
常见的评价方法包括文件审查、实地检查、访谈、抽样调查等。
文件审查主要是通过查看与所评价的法律法规及要求相关的文件、记录,确认企业的执行情况;实地检查可通过现场观察、设备检查等方式,验证企业的实际操作;访谈则是与企业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企业实施的具体情况;抽样调查则是通过对数据、文件等进行随机抽样,验证企业的符合性情况。
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将根据实际的评价情况进行整理和总结,反映企业的符合性水平。
评价结果应准确、客观地描述企业的符合性程度,以便企业及相关方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和管理。
评价结果还可能被用作内部沟通、外部合规报告、相关方交流等用途。
综上所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评价记录是对企业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进行评估的一种重要工作。
通过评价记录,企业能够及时了解自身的符合性情况,为合规管理和风险防范提供重要参考。
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合规性评价管理制度
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合规性评价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及时、有效、全面获取本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对其适用性进行评价和确认,保障公司的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能获得充分的法律依据,进行合规性评价,实现守法达标,特制订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对象适用于公司获取、更新、识别质量、食品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以及下发、使用执行、存档及合规性评价等过程的管理。
三、管理要求/管控流程3.1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方法3.1.1 通过互联网查询法律法规的更新信息,下载有效的法律法规版本;3.1.2 与上级部门保持联系,如:会议、文件传递;3.1.3 报纸、报刊;3.1.4 与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联系;3.1.5参加相关部门、地区的会议。
3.1.6应获取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内容:(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
(2)国务院制定的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行政法规(国务院令)。
(3)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地方性法规。
(4)国家环保总局及各部委单独或联合制定的部门规章。
(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各部委单独或联合制定的与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部门规章。
(6)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地方政府规章。
(7)已发布的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8)我国正式签署的有关国际公约。
(9)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行政管理规定。
(10)市政府发布的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行政管理规定或要求。
(11)涉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相关行业、产业要求。
3.1.7上述内容可体现为以下方面:(1)食品安全管理方法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环境污染防治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生态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
防治条例
符合
-1-
编号(版/次):Q/** B2-13-2012(B/0) 法律名称 (生效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污染防治法 2008.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固体废弃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 2005.04.01 条款 第三条 适用内容指标 公司配套制度及 其它记录、文件
治条例
序号
符合性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 公司也同时执行浙江省水污染防 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 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5
符合
第十三条
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 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 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
《运行控制程序》
4
符合
第三条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 公司也同时执行杭州市有害固体 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 回收和合理利用。 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 境防治产业发展。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 废物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次修改 2010 年 11 月 05 日实施)
第三十三条
符合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 技术条件制定国 公司也同时执行浙江省大气污染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管理制度文件编号:SSMS-文件版本:A受控状态:编制:审核:批准:2010-7-10发布 2010-7-10实施泰兴市隆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发布1 目的建立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遵守适用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评价工作,并对不符合的行为进行纠正,保持对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符合性,以确保本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运作能满足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2 范围本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过程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符合性评价工作。
3 参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4)《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4 定义1)安全标准化:为安全生产活动活动最佳秩序,保证安全管理及生产条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等要求制定的规则。
2)关键装置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
3)重点部位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仓库等;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5 职责5.1安全环保部门5.1.1 负责组织对公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和符合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公司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5.1.2 公司运行控制不能满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时的沟通处理;5.1.3 对符合性评价结果中不符合事项矫正与预防措施进行跟踪确认。
5.2 各相关部门由部门主管指定合格的评价人员,协助对各自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评价,并确定本部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性。
5.3 公司分管安全负责人:5.3.1 核准法律法规及其它要符合性评价报告;5.3.2 符合性评价结果中涉及重大不符合的主导处理。
6 作业流程无。
JB-QDWI-019 法律法规要求及合规性评价管理制度
5.4.3制定或更换《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由品质部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下发各有关部门指导应用。清单按受控文件控制方式进行控制并做好收发记录,回收销毁旧版清单。
5.4.4对已作废的旧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其他要求应及时销毁或做出明显标识,防止误用。
5.3.2合规性评价的实施
5.3.2.1各部门应对控制方法或检测要求认真实施,需要各相关检测部门进行检察、检测的,应按时进行,并保存相关记录。
5.3.2.2各部门每季度进行本部门的合规性评价,记录符合/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评价内容,并保存相关记录。
5.3.3合规性评价方式及输出内容
5.3.3.1评价方式采用会议的方式。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评价内容应包括:国家、地方性的污水排放、噪声、粉尘、产品自身污染、节能降耗、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遵守执行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公司的文件要求、管理规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的遵守情况。
6、相关文件
6.1《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制度》
7、记录
7.1《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江苏晶玻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Jingbo Optics Technologyco.,LTD
文件编号:JB-QDWI-019
版本/版次:1 / 0
Page:1 of 4
法律法规要求及合规性评价管理制度
编制人:
编制日期:
审核人:
审核日期:
门
会签主管
会签部门
4、定义:无
5、作业内容:
5.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种类
5.1.1质量方面:行业法律法规、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获取及合规性评价程序
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获取及合规性评价程序1、目的为了及时获取、更新、识别和评价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评价对适用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防止违法并满足相关方的要求。
2、范围适用于获取、更新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确认其适用性并确认其合规性。
3、引用标准GB/T19001-2008、GB/T50430-2007、GB/T24001-2004、GB/T28001—2011标准及公司的管理手册。
4、职责和权限4.1施工安全部4.1.1负责获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确认其适用性,进行合规性管理、检查、指导。
4.1.2对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适用过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4.2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文件清单的收集、编制、发放和对适用过程的符合性管理。
4.3分公司经理对分公司/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适用过程的符合性进行管理。
4.4分公司副经理对分公司/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适用过程的信息收集、审核、信息反馈及合规性进行对应落实。
4.5项目经理对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适用过程的符合性进行管理。
4.6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获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确认其适用性,建立台账,进行技术交底、实施过程适用环境法律法规遵守情况的对应落实及时反馈更新信息。
4.7项目安全员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进行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4.8各部门主任/分公司经理/项目部项目经理负责获取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确认其适用性,评价对适用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5、工作程序5.1范围5.1.1法律、法规、标准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1) 国家法律;2) 行政法规;3) 部门规章;4) 地方法规、规章;5) 公司管理文件;6) 标准-施工规范、规程、通用图集。
符合性评价管理制度
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符合性评价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公司更好地遵守和适应国家、省、市等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夯实公司的安全生产基础,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三、职责
1、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定期进行评价。
2、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识别与公司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四、规定内容
1、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年要对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一次符合性评价,并提交符合性报告。
2、符合性报告内容
(1)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适宜性,公司是否全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在公司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法现象和违规行为。
(3)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提出的整改要求等。
3、在进行符合性评价中,要切实结合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来进行,使之成为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的一种手段。
4、在进行评价工作中,要深入生产一线了解情况,收集资料,找准不适用的真正原因。
5、要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措施,努力把公司的安全工作搞得更扎实稳固。
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
2014.1.5。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1 目的建立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获取与识别出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及服务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保持更新。
并对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的符合性(合规性,下同)进行评价。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国家、地方、行业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办法、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传达和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合规性评价。
3 职责3.1 化验室和安全生产部负责获取、传达、更新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并组织进行环保和安全法规的符合性评价。
3.2 各部门负责内部传达或学习。
4 程序内容4.1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范围a. 质量方面涉及:综合类法规、水泥产品相关法规、产品检验相关法规、其他要求等。
b. 环境方面涉及:综合类法规、污染物排放类法规、能源资源节约及消耗相关法规、化学危险品相关法规、消防相关法规、其他要求等。
c. 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涉及:综合类法规、工会相关法规、特种设备相关法规、特殊工种相关法规、个人防护用品相关法规、化学危险品相关法规、消防相关法规、女工及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相关法规、作业场所环境控制相关法规、其他要求等。
4.2 获取a.主管部门应通过与政府主管部门联系、各种新闻媒介、互联网、相关书店、本公司其他部门等渠道及时获取相关信息,获取本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及时登入《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登记表》。
4.3 宣传贯彻a.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各部门的适用性,应及时重点法规按受控方式发至各相关部门。
b. 各部门应通过内部会议,如调度会、班组会或内部学习等形式及时向职工传达,并作好相关记录。
c. 如果本部门存在应重点控制的外部相关方,主管部门要及时将相关内容向其通报。
e. 需转化为内部文件(指依据外来文件制定或修改相关的内部文件)时,由主管部门进行转化。
4.4 更新当法规发生变化时,如修改、换版等,应及时获取并组织进行宣传和贯彻。
执行本文件4.3条款。
法律法规更新及合规性评价管理办法
1. 目的定期评价对适用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守状况,以确保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
2. 范围本程序所涉及的内容包括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发布的相关条例、细则等。
并且包括国家以及行业标准。
3. 法律法规识别与更新3.1 EHS收集的所有依据的法律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执行。
法规及其他要求如条例、规定、施行细则、行业标准等则由国务院部委、各省市人大常委会、主管机关依权责发布施行。
3.2 EHS应以订阅相关杂志、报纸或从主管机关网站下载资料等方式,来确实掌握法律、法规的正确性与时效性。
3.3 EHS依据从3.2获得的法规资料,进行法律、法规符合性的查核,并填写『环境法律法规一览表』。
3.4 EHS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固定于每年年底做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估。
当法律法规有任何修正时,且与本公司相关,应随时做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估与修正。
3.5 如查核出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事项,应依据『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办法』填写『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给相关单位进行改善,并由EHS负责追踪改善进度。
3.6 对过期或作废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EHS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有关场所和人员,并对其进行标识或撤离、销毁。
4. 合规性评价4.1 评价时间、频次:正常情况下,EHS每年应对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遵守情况进行一次评价,并填写《合规性评报告》,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增加评审次数。
特殊情况如下:(1)组织机构、过程、资源配置发生重大变化时;(2)出现了重大环境事故时;(3)当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发生重大变化时;(4)员工及相关方有重大抱怨时;(5)环境审核中发现严重不符合时。
4.2评价方法:由EHS组织有关部门以会议形式集中评价,形成合规性评价报告。
4.3评价输入:(1)公司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执行情况;(2)内、外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结果;(3)信息反馈。
包括顾客、周边投诉、环保局评价等;(4)纠正预防措施的状况,包括合理化建议,对内部审核和监测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及其有效的监控结果;(5)可能影响环境管理体系的变更,包括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法律法规的变化,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等;(6)重大环境事故的处理或改进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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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SSMS-
文件版本:A
受控状态: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0-7-10发布 2010-7-10实施泰兴市隆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发布
1 目的
建立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遵守适用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评价工作,并对不符合的行为进行纠正,保持对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符合性,以确保本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运作能满足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2 范围
本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过程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符合性评价工作。
3 参考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4)《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4 定义
1)安全标准化:
为安全生产活动活动最佳秩序,保证安全管理及生产条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等要求制定的规则。
2)关键装置
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
3)重点部位
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仓库等;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5 职责
安全环保部门
负责组织对公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和符合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公司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公司运行控制不能满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时的沟通处理;
对符合性评价结果中不符合事项矫正与预防措施进行跟踪确认。
各相关部门
由部门主管指定合格的评价人员,协助对各自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评价,并确定本部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性。
公司分管安全负责人:
核准法律法规及其它要符合性评价报告;
符合性评价结果中涉及重大不符合的主导处理。
6 作业流程
无。
7 作业内容
符合性评价的范围
○1法律、法规和其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转变为公司的制度要求的执行情况。
○2资源消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遵循情况。
○3污染物排放浓度、总量是否符合法规的要求。
○4法律、法规和其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全面遵循情况。
○5客户的其他要求。
参与评价人员能力要求为确保符合性评价的实施及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参与评价人员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一定的安全标准化基础知识;
○2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熟悉相关的生产工艺及设备;
○4熟悉相关的危害因素,特别是对不可接受风险要有充分的了解;
○5有能力参与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的制定及实施。
评价对象
评价的对象包括本公司适用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法律法规可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包括条例和规章)、法律和标准、许可/执照或其它形式的授权、执法部门发布的规定、司法或行政裁决、习惯法或不成文法、条约/公约和议定书等,其他要求可包括和政府机构的协议、非法规性指南、自愿性原则或工作规范、自愿性环境标志、行业协会的要求、和小区团体或非政府组织的协议、本公司或集团公司对公众的承诺和本公司的要求等。
符合性评价的方法符合性评价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集中式评价
由评价主导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以会议形式集中评价,通过现场观察、以往运行控制记录的查阅及面谈的方式,形成符合性评价报告。
分布式评价
分散评价再集中,各部门各自评价后,由评价主导部门汇总、补充、确认,形成符合性评价报告。
日常监视评价
各部门针对日常监视与测量及内部检查中发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不符合时,及时书面报告评价主导部门。
符合性评价的实施
成立评价小组
在评价工作正式进行前,应根据要求选择评价人员组成评价小组,评价小组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并由评价主导部门选派一位具资格之评价人员任组长,负责整个评价工作的协调及管理。
对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评价
○1安全环保部门在收集到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时应对其内容进行仔细分析以了解其对本公司作业的影响范围,并在充分了解了目前公司的管理方式之后,选定评价组长并组成评价小组,对公司作业的符合性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于附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表』中。
评价方法可采用集中式评价或分布式评价,辅助采用日常监视评价。
○2对适合本公司管理性法律、法规
根据我公司实施情况判别是否符合其规定内容,如本公司文件或记录能证明符合其制度要求,则为符合;如未能按其要求执行,则为不符合。
○3对适合本公司国家或地方强制性标准;根据监测结果判断其为符合或不符合。
符合性评价的输出
符合性评价报告
符合性评价完成后,评价主导部门应编写符合性评价报告。
符合性评价报告可以针对一个法律法规或其它要求制作,亦可针对多个法律法规或其它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封面、评价对象、评价方法、评价小组及成员组成、评价项目、符合性评价结果、不符合项的处理建议及最终结论等。
符合性评价报告初步完成后,评价主导部门应将该报告连同『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表』呈公司分管安全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核准,然后分发至各相关部门参考,以达相互借鉴和/或他石攻错目的。
矫正与预防措施的实施
符合性评价完成后,若发生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情况,评价主管部门发出『矫正及预防措施处理报告』,责任部门应立即采取矫正与预防措施,由评价主导部门进行跟踪验证,直至符合要求。
当出现重大不符合时,公司分管安全负责人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并解决存在问题。
符合性评价的时机及频率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符合性评价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以保持其持续适用性,但当以下情况发生时,评价主导部门应及时进行评价: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发生重大变化时;
○2产品更新变化时;
○3生产工艺或设备变化时;
○4有新增技改项目或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时;
○5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时;
○6员工及相关方有重大抱怨时。
安全环保部门对各生产部门和职能部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主要监督评价人员的资格、评价的时机和评价的方法,符合性评价中发生的不符合按照『隐患治理管理制度』进行整改。
记录保存
相关记录应保存两年以上。
8 附件﹕
附件1《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SSMS-)
附件2《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表》(SSMS-)
泰兴市隆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
Ver:
批准:审核:制表: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