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危险品码头安全与防污染能力审查及报备工作组
危货码头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危货码头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码头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码头在危险货物装卸、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危货码头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应急工作的实施。
2. 紧急救援小组:负责组织现场救援、人员疏散、物资调配等工作。
3. 技术支持小组:负责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指导现场救援工作。
4. 信息宣传小组:负责发布应急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5.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应急响应1. 事件发生(1)发现突发事件后,立即向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报告。
(2)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工作。
2. 现场处置(1)紧急救援小组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2)技术支持小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指导现场救援工作。
(3)信息宣传小组及时发布应急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 人员疏散(1)发现火情、爆炸等危险情况时,立即启动人员疏散应急预案。
(2)疏散小组按照预案要求,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至安全区域。
4. 物资调配(1)后勤保障小组根据救援需求,及时调配应急物资和设备。
(2)技术支持小组对调配的物资和设备进行检验,确保其性能良好。
五、应急结束1. 现场火势得到控制,危险消除,经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评估后,宣布应急结束。
2. 应急结束后,各小组进行总结,分析应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
六、附则1. 本预案由危货码头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预案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码头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要求
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码头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要求
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码头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是码头安全与防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要求包括:
一、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码头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和存储,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二、建立防污染管理体系。
码头应建立完善的防污染管理体系,确保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和存储,并定期进行污染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
三、建立应急处置体系。
码头应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置体系,确保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和存储,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及时发现和消除应急隐患。
四、建立安全技术措施。
码头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和存储,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技术隐患。
五、建立安全培训体系。
码头应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体系,确保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和存储,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培训隐患。
以上就是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码头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的要求,为了确保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和存储,码头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防污染管理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培训体系,以确保码头安全与防污染。
码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码头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保障码头安全运营,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码头发生油品泄漏、化学品泄漏、垃圾倾倒等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成立码头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码头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
2. 应急指挥部职责(1)组织制定和实施码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2)决定应急响应的启动、升级和终止;(3)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污染事故应急响应工作;(4)向相关部门报告污染事故情况;(5)组织事故调查和评估。
3.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协调和调度;(2)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和人员疏散;(3)监测组:负责污染物的监测和评估;(4)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供应和保障。
四、应急响应程序1. 立即报告发生污染事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启动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
3. 应急处置(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协调和调度;(2)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和人员疏散;(3)监测组负责污染物的监测和评估;(4)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供应和保障。
4. 应急终止当污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五、应急保障措施1. 物资保障(1)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防护服、防护面具、应急照明设备等;(2)确保应急物资的供应和调配。
2. 人员保障(1)组织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2)加强应急人员的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 技术保障(1)配备先进的监测设备,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2)引进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提高污染事故的处置效果。
危险品码头项目报批流程策划
危险品码头项目报批流程策划一、项目准备阶段1.需求分析:明确项目需求,包括建设规模、功能布局、危险品种类等。
2.可行性研究:进行市场分析、技术可行性分析、经济可行性分析等,确定项目的可行性。
3.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
4.建设方案:制定项目的建设方案,包括总体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
5.工程预算:进行项目的工程预算,确定项目的投资规模。
二、项目立项阶段1.报批申请:编制项目的报批申请书,包括项目的背景、目的、建设内容、技术经济指标等。
2.上报审批:将报批申请书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例如上海市发改委、交通部门等。
3.审批过程:审批部门将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环境影响等进行评估,并对项目进行评审。
4.审批结果:审批部门根据评估结果作出审批决定,如批准立项、批准条件、不予批准等。
三、项目设计阶段1.资格审查:对批准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项目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资质要求。
2.设计编制:设计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和批准条件进行项目的设计编制,包括总体规划设计、土建施工图设计、设备选型等。
3.设计审查:设计单位将设计方案提交给审查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技术指标、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
4.审查过程:审查部门将对设计方案进行评估,提出建议和修改要求。
5.审查结果:审查部门根据评估结果作出审查意见,如通过审查、补充修改、不通过等。
四、项目施工阶段1.招标采购:进行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包括施工单位的选择、设备材料的采购等。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安全生产计划等。
3.施工管理: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管理,包括施工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等。
4.现场监督: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的现场监督,确保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安全生产达到要求。
5.施工验收:施工单位完成项目施工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交办水函〔2017〕209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交办水函〔2017〕2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自2016年4月我部制定实施《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以来,各地港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逐项分解任务,积极推进各项治理工作,专项行动取得了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
经部领导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主要工作情况(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严格依法依规建设经营。
通过对项目建设程序、经营许可手续开展企业自查和港政部门全面核查,一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非法经营行为得到查处,企业依法依规建设经营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2.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组织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自查自纠,强化标准制度执行,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治理,企业违法违章作业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3.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通过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条件现状评价等手段,促进企业加强对生产设施设备、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的投入。
落实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制度。
据初步统计,截至2016年底,各地纳入考核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5980名,已有1537人考核合格;纳入从业资格管理的装卸管理人员11258名,已有4976人取得了从业资格。
有关从业人员的考核和取证工作各地正在抓紧推进。
(二)从严从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
1.严格依法履职。
各地港政部门按照部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安全监管的若干意见,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
码头安全环保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码头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码头运营安全、环境保护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码头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码头各类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码头安全环保应急指挥部成立码头安全环保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落实码头安全环保应急工作。
2.2 指挥部组成及职责(1)指挥长:由码头总经理担任,负责全面指挥、协调和监督应急工作。
(2)副指挥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
(3)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管理人员等组成,负责具体实施应急工作。
2.3 应急小组根据事故类型和规模,成立相应应急小组,负责具体事故的应急处置。
三、事故预防与监测3.1 预防措施(1)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
(2)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加强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环保意识。
(4)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5)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3.2 监测与报告(1)建立安全环保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码头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指标。
(2)对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3)对事故隐患进行跟踪调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事故应急处置4.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应急处置情况等。
4.2 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进行应急处置。
(2)根据事故类型和规模,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3 人员疏散与救援(1)迅速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2)开展救援工作,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4.4 环境保护与修复(1)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轻环境污染。
码头安全预案备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保障码头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码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码头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施工等活动,以及可能对码头安全造成影响的其他活动。
三、预案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安全监督条例》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交通安全法》7. 码头相关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四、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码头安全预案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实施和监督。
2.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应急演练等。
3. 各部门、班组应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本预案的有效实施。
五、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 应急预案演练: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6.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操作行为。
六、应急响应1. 事故报告: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处置: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减轻损失。
3.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及时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4. 应急物资: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需要。
5. 应急撤离:遇有紧急情况,及时组织人员撤离,确保生命安全。
七、预案修订与备案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国家法律法规、码头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修订。
2. 本预案由码头安全预案领导小组负责修订,报公司审批后备案。
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危险化学品码头系指利用码头进行石油及其成品等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区域,含趸船、泊位、锚地、栈桥等设施。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码头(以下简称“码头”)的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职业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第三条码头设备设施应符合JTJ 237《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进行装卸危险化学品作业的趸船,应持有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书,方能投入使用。
第五条趸船的布置、结构、管系和电气、消防、防污染设备等,不得擅自更改。
第六条在距泊位20m以外或岸边处的危险品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第七条码头的液化烃装卸管道应采用装油臂或金属软管,并采取安全放空措施。
第八条码头应设消防水系统,消防系统应定期检查,保证完好。
每年系统整体试运不少于两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装卸码头小于5000t级时,应配置30L/s的移动喷雾水炮一只和500L推车式压力比例混合泡沫装置一台。
2.四、五级油库所属的油品装卸码头,应配置7.5L/s 喷雾水枪两只和200L推车式压力比例混合泡沫装置一台。
3.停泊5000t级及其以上船型的海港油码头应设固定或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其混合液供给速率不小于30l/s。
4.停泊5000t级及其以上船型的河港油码头或停泊20000t 级及其以上船型的海港油码头,应设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其}昆合液供给速率不小于60L/s。
并宜设置两个固定式水一泡沫两用炮,每个炮喷射速率不宜小于30L/S;当海港油码头停泊50000t,级及以上船型时,两用炮宜采用高架遥控炮。
5.混合液的连续供给时间不小于0.5卜,消防水的供给时间不小于2h,当设置水幕时,消防用水应考虑水幕用水量。
6.甲、乙类油品海港码头,当停泊35000t,级及以上船型时,宜设置防热辐射水幕,水幕设置应符合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上海海事局关于开展码头、装卸站安全装卸和污染物处置能力情况调查的通知
上海海事局关于开展码头、装卸站安全装卸和污染物
处置能力情况调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海事局
•【公布日期】2010.05
•【字号】
•【施行日期】2010.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上海海事局关于开展码头、装卸站安全装卸和污染物处置能
力情况调查的通知
(2010年5月)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十二、十三和二十三条有关要求,做好码头、装卸站有关船舶污染防治能力专项验收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对污染危害性货物码头、装卸站的安全装卸及污染物处置能力开展调查,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污染危害性货物码头、装卸站的安全装卸及污染物处置能力情况调查表”(附表)的内容,做好统计,认真填报各项数据,并与2010年5月31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将调查表报送上海海事局危管防污处。
报送电子邮箱:*************.cn
联系人:王华
联系电话: 021-******** x 1655
传真:************
附表。
危化品码头管理制度范文
危化品码头管理制度范文危化品码头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化品码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危化品进出口流通环节的安全,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和公众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危化品码头及相关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码头经营企业、码头内各通道、设备和人员。
第三条危化品码头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以保障危化品安全生产为目标,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危化品运输、存储、装卸过程中的安全可控。
第四条危化品码头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危化品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责任制度和培训制度,保证所有的工作人员具备岗位需要的技术能力和安全意识。
第五条危化品码头应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宣传安全知识,确保其了解和掌握有关危化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危化品码头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危化品安全档案,确保危化品运输的可控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危化品码头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隐患,确保码头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二章危化品码头管理制度第八条危化品码头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危化品进出口备案制度:对所有危化品进出口的企业和单位进行备案,并定期检查备案情况。
2. 危化品运输管理制度:要求所有运输单位在运输危化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运输工具,确保危化品的安全运输。
3. 危化品储存管理制度:包括危化品存储的场所、设备、容器和包装要求,禁止在危化品码头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特殊危险性的危化品。
4. 危化品装卸管理制度:要求所有危化品装卸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作业人员进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危化品装卸作业。
5. 危化品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职责和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相关演练和培训。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品码头的安全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危险品码头指专门用于卸货、装货和储存危险品(以下简称危险品)的码头。
第三条危险品码头应设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品码头的安全工作。
第四条危险品码头应依法进行注册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码头应立即停止运营。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危险品码头的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授权。
第六条管理机构应建立和完善危险品码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对危险品的卸货、装货和储存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安全设施第七条危险品码头应设有完善的防火、防爆、防毒和防溢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八条危险品码头应设有专门的消防设施和消防人员,并进行定期的消防演练。
第九条危险品码头应设有合格的卸货、装货和储存设备,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四章作业人员第十条危险品码头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的作业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危险品码头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作业,严禁违规操作和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危险品码头的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危险品码头的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危险品的种类、特性和数量,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和处理。
第十四条危险品码头应建立健全的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控制机制,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危险品码头应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的演练和培训。
第六章监管与处罚第十六条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品码头的监管,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即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危险品码头违反本规定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如有需要修改,应进行相应的程序和审批。
码头污染防治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码头污染物排放,保障码头作业安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码头应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码头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污染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油品泄漏、化学品泄漏、固体废物污染、噪声污染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码头污染防治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响应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应急指挥、调度和协调。
(2)监测评估组:负责对污染情况进行监测、评估,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应急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调配和使用。
(4)应急通讯组:负责应急通讯联络、信息报送和发布。
(5)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和转运。
(6)环境恢复组:负责事故现场环境恢复和后续环境监测。
四、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报告(1)发生污染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指挥组赶赴事故现场。
2. 现场处置(1)现场指挥组应迅速查明事故原因,确定污染范围和程度。
(2)根据事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a. 隔离事故区域,防止污染扩散;b. 控制污染源,消除污染隐患;c. 对受污染区域进行清理和修复;d. 对受污染水体进行治理和净化。
3. 应急物资保障(1)应急物资保障组应根据事故情况,及时调配应急物资。
(2)应急物资包括但不限于:防护用品、应急设备、化学品、清洁剂等。
4. 应急通讯与信息发布(1)应急通讯组应保持与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和媒体的联系。
(2)应急指挥部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
5. 应急结束(1)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污染得到消除,现场环境恢复至正常状态后,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2)应急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应急响应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
五、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应急指挥部应组织专业人员参加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码头污染防范处置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码头污染事故,确保码头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码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码头发生的各类污染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油品泄漏、化学品泄漏、垃圾倾倒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预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码头污染事故的防范与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应急指挥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指挥、调度、协调及信息上报。
(2)应急处置小组:负责污染事故的现场处置、污染物的收集与处理。
(3)技术支持小组:负责污染事故的技术分析、评估及应急处置方案的制定。
(4)宣传教育小组:负责污染事故的宣传教育、信息发布及舆情引导。
2. 应急处置小组职责(1)及时掌握污染事故现场情况,制定并实施应急处置方案。
(2)组织现场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3)对污染事故现场进行围堵,防止污染物扩散。
(4)收集、处理污染物,降低污染事故影响。
(5)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责任追究。
3. 技术支持小组职责(1)对污染事故进行技术分析、评估。
(2)制定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3)为应急处置小组提供技术支持。
4. 宣传教育小组职责(1)及时发布污染事故信息,引导舆论。
(2)开展污染事故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四、应急响应1. 事故报告发生污染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预案领导小组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种类、污染范围、事故影响等。
2. 应急响应等级根据污染事故的严重程度,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1)一级响应:污染事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二级响应:污染事故造成较大环境污染,对周边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一定影响。
(3)三级响应:污染事故造成一般环境污染,对周边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较小。
(4)四级响应:污染事故造成轻微环境污染,对周边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不大。
码头污染应急预案范文
一、预案背景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码头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海洋环境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码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提高码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进行处置。
2. 减少码头污染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码头运营的影响。
3. 建立健全码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提高码头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应急意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码头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码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几个工作组:(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指挥、调度、协调各项工作。
(2)应急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等工作。
(3)环境监测组: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污染程度。
(4)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供应。
(5)信息发布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措施1. 事故发生初期(1)现场指挥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组、环境监测组、物资保障组等开展工作。
(2)应急救援组迅速疏散现场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3)环境监测组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污染程度。
2. 事故中期(1)现场指挥组根据事故情况,调整应急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2)应急救援组对伤员进行救治,保障伤员生命安全。
(3)环境监测组持续监测污染情况,为后续处置提供依据。
3. 事故后期(1)现场指挥组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
(2)环境监测组继续监测污染情况,确保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3)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补充和回收。
五、应急物资及设备1. 应急物资:包括防护服、防护口罩、防毒面具、防护手套、应急照明设备、通讯设备等。
2. 应急设备:包括围油栏、吸油毡、消油剂、收油机、喷洒装置等。
码头污染事故预案方案范本
一、预案概述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码头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码头区域内发生的污染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油品泄漏、化学品泄漏、垃圾倾倒等。
三、组织机构1. 成立码头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事故应急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现场指挥小组:负责现场指挥、调度和协调各项工作。
(2)应急抢险小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和抢险工作。
(3)医疗救护小组: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
(4)信息宣传小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5)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应急物资的调配和保障。
四、事故预防与监测1. 事故预防:(1)建立健全码头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2)严格执行码头作业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3)定期对码头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对周边环境的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 事故监测:(1)建立环境监测网络,对码头周边水质、大气、土壤等进行定期监测。
(2)对污染源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五、事故应急响应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
2. 事故现场处置:(1)应急抢险小组迅速赶到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评估,制定处置方案。
(2)根据事故类型,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如隔离、围堵、吸附、转移等。
(3)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消除污染。
3. 人员救治:(1)医疗救护小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必要时转送医院。
(2)对事故现场周边人员实施紧急疏散,确保安全。
4. 信息发布:(1)信息宣传小组及时收集、整理事故信息,向公众发布。
(2)加强与媒体沟通,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
六、后期处理1. 事故调查:(1)应急指挥部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化学品码头的运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员和环境安全,制定本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码头的安全管理,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装卸、运输等环节,以及码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码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运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码头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度和管理体系,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组织责任第五条危险化学品码头应当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码头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管理经验。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码头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危险化学品码头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危险化学品码头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管理人员等组成。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码头应当设立安全监测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码头的生产环境、设施设备、工艺过程等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码头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报告和反馈机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和公众报告危险化学品的运作情况和安全状况。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码头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环境管理第十条危险化学品码头应当建立并维护相应的环境管理体系,包括环境评估、污染防治等措施。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码头应当对周围环境进行定期的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污染问题。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码头应当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装卸、运输等环节进行环境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码头应当建立并维护各类环境治理设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和扩散得到控制。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码头应当建立环境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码头应当建立并维护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评估、安全控制等措施。
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码头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类作业的操作规范。
码头环保工作预案
一、总则为加强码头环保工作,预防和减少码头作业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码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码头所有作业区域,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装卸、仓储、堆场、船舶停靠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码头环保工作领导小组(1)组长:码头总经理(2)副组长:码头副总经理(3)成员:各部门负责人(4)职责:负责码头环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2. 码头环保管理办公室(1)主任:由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指定(2)成员:环保、安全、生产等部门相关人员(3)职责:负责具体实施环保措施,监督环保设施运行,处理环保突发事件。
3. 码头各部门职责(1)生产部门:负责货物装卸、仓储等环节的环保工作,确保作业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2)安全部门:负责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环保部门:负责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监督环保措施落实。
四、环保措施1. 作业环节环保措施(1)货物装卸:采用环保型装卸设备,减少扬尘和噪音污染。
(2)仓储:合理规划堆场,控制堆场面积,减少土地占用。
(3)船舶停靠:引导船舶合理停靠,减少船舶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2. 环保设施(1)洒水车:在码头作业区内外进行不间断洒水,保持地面湿润,减少扬尘。
(2)除尘雾炮机:在吊机作业时开启雾炮机,保持空气湿润,减少扬尘。
(3)环卫工人:在码头各个区域安排环卫工人,及时清理垃圾和残物。
(4)垃圾桶:在适当位置放置垃圾桶,方便员工和游客投放垃圾。
3. 环保教育(1)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环保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2)开展环保宣传月活动,普及环保知识。
4. 绿化工作(1)在码头适当位置植树、栽花,美化环境,吸收粉尘。
(2)加强绿化养护,确保绿化效果。
五、应急预案1. 突发事件处理(1)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
(2)对受污染区域进行隔离,防止污染扩散。
码头防污应急预案
一、目的和意义为保障码头安全运营,预防、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海洋环境,提高码头防污应急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码头区域内发生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船舶事故等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码头防污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和监督应急工作的开展。
2. 指挥部下设以下小组:(1)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应急工作的全面指挥和调度。
(2)现场处置小组:负责现场污染物的收集、处理和消除。
(3)警戒保卫小组:负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和人员疏散。
(4)信息联络小组: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应急信息。
(5)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和人员的保障。
四、应急响应程序1. 发现污染事故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现场处置小组、警戒保卫小组、信息联络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进行应急处置。
3. 现场处置小组根据事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迅速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
(2)采取围油栏、吸油毡等手段,控制污染物扩散范围。
(3)使用消油剂、吸附剂等化学物质,清除污染物。
(4)对受污染区域进行清理,消除污染隐患。
4. 警戒保卫小组负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和人员疏散,确保现场安全。
5. 信息联络小组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应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6.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和人员的保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五、应急结束1. 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现场安全得到保障后,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2. 应急结束前,对现场进行彻底清理,确保无污染隐患。
3. 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措施,提高码头防污应急能力。
六、培训和演练1. 定期对员工进行防污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污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
3. 及时总结演练经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码头防污应急水平。
七、附则1. 本预案由码头防污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码头安全预案备案流程
一、预案编制1. 码头安全预案编制小组:成立码头安全预案编制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工作。
小组组长由码头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安全员、技术员、操作员等。
2. 预案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码头实际情况,制定码头安全预案。
3. 预案内容:包括码头安全组织机构、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措施、应急响应措施、事故调查处理、预案培训与演练等。
二、预案评审1. 评审组织:成立预案评审小组,由码头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操作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2. 评审内容:对预案的编制依据、内容、措施等进行全面评审,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 评审意见:评审小组对预案提出评审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预案发布1. 发布主体:由码头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发布令,正式发布码头安全预案。
2. 发布范围:将预案发布至码头全体员工,确保每位员工了解预案内容。
四、预案备案1. 备案机构: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预案备案。
2. 备案材料:提交以下材料:(1)码头安全预案备案申请表;(2)预案评审意见;(3)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4)码头安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备案流程:(1)提交备案材料;(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应急预案备案证明。
五、预案实施与监督1. 实施培训:组织码头员工进行预案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实施演练: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3.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码头安全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预案得到有效执行。
4. 修订完善:根据实际情况和监督检查结果,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通过以上流程,码头安全预案备案工作得以顺利完成,为码头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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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危险品码头安全与防污染能力审查及报备工作
组的通知
2010-01-
为加强我局危险品作业的监管,严格贯彻交通运输部、山东海事局相关通知精神,我局将依据《防污染条例》及《危险货物码头安全与防污染能力审查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对辖区所有危险品港口、码头开展安全和防污染能力审查和报备登记工作,为发挥全局合力,圆满完成此项工作经,局研究决定,成立危险品码头安全与防污染能力审查及报备工作组,工作组相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组组成
组长:张向上
副组长:监管二处负责人、各海事处负责人
成员:监管二处成员、各海事处执法大队负责人或危防主管。
二、工作组职责
1、组长负责统一领导危险品码头安全与防污染能力审查及报备工作,审查工作组报告。
2、监管二处负责安排工作部署,召开工作组内部会议,具体组织开展此次审查及报备工作;
3、各海事处负责组织、督促本辖区危险品码头提交相关材
料,配合监管二处开展本辖区危险品码头安全与防污染能力审查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8月份)
1、7月27-30日成立工作组,召开工作会议,安排具体工作部署;
2、8月1-10日各海事处负责收集、汇总本辖区危险品作业码头相关资料;
(1)安监、交通、环保等部门签发的各种资质批文;
(2)各码头规划批准报告、通航环境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各码头溢油应急预案;
以上资料正本由各海事处负责人审查后后退回各单位,复印件于8月10日前统一汇总到监管二处。
3、监管二处于8月11日-28日,对所有资料进行梳理分析,对照相关法规要求,列明各码头上报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工作组。
4、8月28日-30日,召开工作组第二次会议,讨论、审查专题报告,总结准备阶段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实地检查工作。
(二)安全与防污染能力审查阶段(9月份)
1、召开辖区各危险品港口、码头会议,通报各单位资质及相关资料审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部署安全防污染能
力实地检查工作;
2、监管二处牵头到各危险品港口、码头实地进行安全与防污染能力审查。
(三)报备阶段(10月份)
1、监管二处完成辖区各危险品港口、码头安全与防污染能力审查报告,提出报备意见,上报工作组。
2、召开工作组第三次会议,审查工作报告和报备意见,对外正式公布报备名单。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