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D009-1危险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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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安全,防范和控制危险源,遵守法律法规,本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危险源的识别和分级第二条企业应该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区分并进行分级。

第三条危险源的识别应该包括对工艺、装备、设施、劳动条件、作业内容、环境因素等方面的调查和分析。

第四条企业应该按照危险源的性质、数量、暴露程度等特征进行分级,并加以记录和维护。

第五条企业应该根据危险源的分级情况,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管理程序和措施。

第三章危险源的控制和监测第六条企业应该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危险源产生的可能。

第七条企业应该建立危险源监测和报警机制,对危险源进行监测和分析,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和消弭危险源。

第八条危险源的监测应该包括对危险源产生的因素的实时监测,以及对危险源的可能漏洞进行预防性检查和监控。

第四章事故应急第九条企业应该制定针对危险源事故的应急预案,予以公布并维护。

第十条企业应该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和进行应急演练,并及时对应急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十一条对于已经发生的危险源事故,企业应该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和现场秩序,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协调处置。

第五章培训和教育第十二条企业应该为员工和相关人员加强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教育,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危机应变能力。

第十三条企业应该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并将员工的安全素质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对员工奖惩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六章物资和设备管理第十四条企业应该合理配置和管理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处置设备,并定期对其进行维护和检查。

第十五条企业应该建立和实施物资合理储存管理制度,做到分类存储和分类管理。

第七章管理评估第十六条企业应该对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并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和改进。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企业应该依法予以惩处,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第九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危险源分级管理表2. 应急预案3. 安全培训和考核记录表第十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14年4月在《人民日报》全文公布的法律规范,用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危险源管理制度(4篇)

危险源管理制度(4篇)

危险源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危险源管理,有效预防重大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区域范围内存在危险源的车间或设施仓储场所(以下统称“危险源所在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3.控制原则(1)危险源所在单位负责本单位内重大危险源的登记、评价(评估)、上报与管理监控工作。

(2)公司生产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3)危险源所在单位应加强对危险源监控管理,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4)定期对本公司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辨识重大危险源,该工作由安全环保部负责。

(5)安全环保部组织公司从业人员参与重大危险源的学习和培训,回顾本公司或其他典型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事故。

(6)经过不断培训学习相关重大危险源的知识,不断改进危险源的监控手段。

重大危险源辨识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____)和《____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____]____号)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尘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重大危险源申报类别有:1.贮罐区(贮罐)2.库区(库)3.生产场所4.压力管道5.锅炉6.压力容器7.煤矿(井工开采)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9.尾矿库辨识结果如下:1.厂内设一个柴油储罐,容量20t。

危险源管理制度(2)是一种组织机构或公司用于管理和控制工作场所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预防事故和职业健康问题的发生,并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危险源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危险识别: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危险评估,识别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等。

2. 危险源评估:评估每个危险源的风险程度和潜在影响,确定其对员工和工作场所的危害程度。

危险源管理制度

危险源管理制度

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源管理制度(14篇) 随着社会⼀步步向前发展,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动的⼀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表彰着⼀个社会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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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以及剧度的化学危险物品使⽤、贮存、运输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命安全和⾝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化学危险品的种类: 1.爆炸品:易于燃烧和爆炸的物品、受到⾼温、摩擦、冲击或其它物质接触发⽣作⽤后剧烈反应⽽引起爆炸,如、炸药等。

2.氧化剂:有强烈的氧化性能,本⾝虽不燃烧,但在空⽓中遇酸类或潮湿,强热或易燃物、可燃物接触,即能分解引起燃烧和爆炸,如孝铵、过氧化钠。

3.压缩⽓体和液化⽓体:经过压缩后的⽓体具有因受热、撞击或⽓体膨胀⽽发⽣爆炸的危险,如氧⽓、氢⽓、液氨、液化⽓。

4.⾃燃物:未与明⽕接触,但在适当温度的空⽓中能发⽣氧化作⽤,放出热量⽽引起燃烧、如黄磷、硫化铁等。

5.遇⽔燃烧物品:遇⽔能发⽣剧烈反应,产⽣氢⽓或其他易燃⽓体⽽引起燃烧的物品,如电⽯、家属钠等。

6.易燃液体:易欲燃烧和挥发,其闪点(引⽕点)在摄⽒四⼗五以下,或稍⾼于摄⽒四⼗五度的液体物质,如汽油、⼄醚等。

7.易燃固体:引⽕点较低、受热、冲击、摩擦或氧化剂接触,能引起急剧及连续性的燃烧或爆炸,如⾚磷、硫磺等。

8.剧毒*:具有强烈的杀害性,少量侵⼊⼈、畜体内或接触⽪肤即可造成中毒或死亡,如三氧化砷、氰化物等。

9.腐蚀物品:具有强烈腐蚀性,对⼈⾝和其它物品能因腐蚀作⽤⽽发⽣破坏现象,甚⾄引起燃烧和死亡,如硫酸、烧碱等。

10.放射性物品:能放射出⼀种或多种穿透⼒很强,⼈们感觉不能察觉到的放射线,如钴60、硝酸钍等。

⼆、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应储存在符合安全防⽕条件好的地点,使⽤时应在⽆任何⽕种的排风良好处进⾏。

危险源管理制度

危险源管理制度

危险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危险源管理的监督,保障员工安全健康,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危险源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一切可能导致事故危害的物理、化学、机械等危险源。

第三条公司领导班子是危险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体员工是危险源管理的主体。

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危险源管理工作,切实担负起管理职责,确保危险源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危险源管理要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控为辅,防止危险源造成的事故危害。

强化预防意识,加强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源的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控,确保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源得到妥善管理。

第二章危险源识别第六条定期开展危险源识别工作,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物理、化学、生物、机械等危险源进行分类汇总,并制定危险源清单。

第七条通过调查研究、技术检测、专业评估等方法,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及时更新危险源清单。

第八条针对危险源的特点、规模、分布等情况,对危险源进行等级评定,确定危险源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第九条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危险源可能引发的事故危害,明确职责分工、应急措施,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第十条定期组织危险源识别和评估工作,对新引进的设备、新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开展危险源识别,确保企业危险源管理工作全面有效开展。

第三章危险源评估第十一条对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危险源管理措施,保障员工安全。

第十二条危险源评估要综合考虑危险源的性质、规模、分布等因素,确定危险源的风险等级。

第十三条对风险等级高的危险源,要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少风险。

第十四条对风险等级低的危险源,要建立台账管理,做好监控和记录工作,避免危险源潜在风险。

第十五条对危险源评估结果要及时通报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做好风险管控工作。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范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各类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化学品、锅炉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高空作业、动火作业、施工作业等。

第三条公司负责危险源的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具体的管理执行工作。

第四条危险源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危险源的排查、评估、控制和监测。

第五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危险源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操作,违反制度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六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第二章危险源排查与评估第七条公司应当对全公司的危险源进行定期的排查和评估,确保每一项危险源都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第八条危险源排查应该包括设备设施的检查、有关人员的询问和实地考察等环节,确保对危险源的掌握全面、深入。

第九条危险源的评估应当根据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对危险源的风险和危害性进行量化的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十条危险源排查和评估应当建立台账,对每一项危险源的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归档,并定期进行更新和整理。

第三章危险源控制与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根据危险源的特点和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危险源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第十二条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控制、管理控制和个人防护措施,公司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实施。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对危险源进行分类管理,对于风险较大的危险源,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危险源能够得到有效的管控。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危险源的监测和预警机制,对于危险源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对于危险源可能引发的事故做到紧急处理、迅速应对,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损失。

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源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危险源管理工作,督促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危险源管理工作要与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相结合,加强员工对危险源的认识,降低事故风险。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六条单位各部门要设立专门的危险源管理小组,明确责任和任务,加强协作配合。

第七条员工有权利对危险源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单位要认真对待并及时改进。

第二章危险源管理目标第八条单位要确定明确的危险源管理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第九条危险源管理目标要与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相结合,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

第十条危险源管理目标要具体、可操作,能够量化,并要求各部门按照阶段性目标进行实施。

第十一条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危险源管理目标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持续改进。

第三章危险源管理责任第十二条单位领导要承担危险源管理的主要责任,对危险源的产生和控制负总责。

第十三条各部门主管要根据工作职责,具体落实危险源管理责任,并向单位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危险源管理小组成员要积极参与危险源管理工作,认真履行责任,确保危险源得到有效管控。

第十五条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主动遵守危险源管理规定,勇于发现和报告可能存在的危险源。

第十六条单位要建立健全激励和惩罚机制,对认真履行危险源管理责任的单位领导和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

第四章危险源管理流程第十七条危险源管理流程包括危险源排查、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监测评估四个阶段。

第十八条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标准要求,组织开展危险源排查工作,确保全面查找到可能存在的危险源。

第十九条单位要对查找到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危险源的等级和危害程度,为后续的风险控制提供依据。

第二十条单位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

危险源管理制度[12]

危险源管理制度[12]

危险源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危险源,保障生产安全,规范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登记、监控和整改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危险源的生产、经营、管理、使用等活动。

三、定义危险源识别:指通过调查分析,确定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并确定其类型、性质、位置等信息的过程。

危险源评价:指对危险源的可能性和后果进行定性或定量的分析,确定其风险等级的过程。

危险源登记:指将危险源的相关信息记录在册,并定期更新的过程。

危险源监控:指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测、测试等活动,以及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评估和报告的过程。

危险源整改:指对发现的危险源进行消除或控制,以及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和跟踪的过程。

四、责任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危险源管理工作的总体领导,审批危险源管理计划,组织危险源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价,落实危险源管理工作的奖惩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危险源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制定和修订危险源管理制度和规范,组织和指导各部门开展危险源识别、评价、登记、监控和整改工作,建立和维护危险源信息数据库,定期汇总和分析危险源信息,提出改进措施,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车间)危险源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按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要求,组织本部门(车间)开展危险源识别、评价、登记、监控和整改工作,确保本部门(车间)所有危险源在有效控制之下,并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操作人员:负责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执行操作任务,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及时发现并上报危险源,并积极参与危险源整改工作。

五、流程危险源识别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特点和安全状况,制定危险源识别计划,确定危险源识别的范围、方法、标准、周期、人员等,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危险源(点)管理制度

危险源(点)管理制度

危险源(点)管理制度危险源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工作中的各种危险源,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无论是在办公室环境下还是在生产现场,都需要遵守本管理制度。

三、定义1. 危险源:指在工作中可能导致事故或伤害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化学品、高温、高压等。

2. 危险源管理:指对各种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的过程,旨在降低事故和伤害风险。

四、责任和义务1. 公司领导层负责建立和实施危险源管理制度,向员工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教育。

2. 各部门负责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风险情况,制定具体的危险源管理方案,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3. 员工有责任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参与危险源管理培训等。

五、危险源管理流程1. 识别危险源:各部门负责识别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各类危险源,并记录在危险源清单中。

2. 评估风险:对识别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其可能造成的事故和伤害风险等级。

3. 控制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4. 监测和改进:定期监测危险源的控制效果,及时调整措施,完善危险源管理制度。

六、紧急应对措施1. 发生危险源相关事故时,员工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事态扩大。

2. 各部门应建立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培训和教育1. 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危险源管理相关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应对能力。

2. 培训内容包括危险源识别、危险源管理原则及操作规程等。

八、监督和检查1. 公司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对危险源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定期组织对危险源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九、制度执行本制度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各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和执行本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改进。

以上为危险源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共同努力,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危险源管理制度

危险源管理制度

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源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作场所安全和员工健康的重要措施。

为了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潜在的危险源,建立一套严格的危险源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就危险源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详细阐述。

一、制度目的危险源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和控制,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单位和岗位,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场所等。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积极参与危险源管理工作。

三、危险源辨识1. 危险源辨识的方法危险源辨识应采用定期巡查、员工报告、安全检查等多种方法进行,并记录在危险源辨识清单中。

2. 危险源辨识的内容危险源辨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设备设施方面的危险源,如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 物质环境方面的危险源,如有毒物质、易燃易爆物品等;- 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如高温作业、高空作业等。

四、危险源评估1. 危险源评估方法危险源评估应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可以包括定性和定量的评估方法,如风险矩阵法、层次分析法等。

2. 危险源评估的内容危险源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危险源的严重程度、暴露频度和暴露时间等因素的评估,以确定危险源的风险等级。

五、危险源控制措施1. 控制措施的选择原则危险源控制措施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优先考虑隔离、消除危险源的方法;- 其次采用工程控制措施,如采用防护设备、改进工艺等;- 最后采用管理和个人防护措施。

2. 控制措施的实施和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和监督应由专人负责,并建立相应的监控和纠正机制,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六、员工培训和意识提高1. 培训计划和内容制定危险源管理培训计划,包括危险源辨识、评估、控制等内容,定期开展培训,并记录培训情况和效果。

2. 意识提高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如张贴宣传标语、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等,并及时通报和总结事故案例,以提高员工对于危险源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危险源管理制度

危险源管理制度

危险源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提高对危险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消除事故苗头,保证危险源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监控、应急工作。

第三条职责序号项目管理部门1 危险源综合管理安全部2 危险源辨识与评估生产技术部3 危险源监控生产车间、班组危险源事故预防措施落实与维相关部门4护第四条生产管理部技术人员组织对本公司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工作,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应参加。

各职能管理部门技术人员分别组织辨识本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保证危险源辨识与评估结果的全面性、科学性;安全部汇总各部门对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结果,综合分析分类,由总工程师审核批准,确定重点防范的危险源。

第五条安全部应建立危险源档案,掌握危险源管理内容,组织制定危险源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六条各生产车间、班组应向本单位员工告知危险源及危险性,对员工进行危害源监控与应急技术。

安全部采取树立警示牌、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相关人员座谈会等方式,向公司周边机关、团体告知本公司事故危险性,以便周边单位在事故发生时采取保护、避险措施,正确疏散。

第七条危险源监控1.各岗位操作人员应对本岗位危险源进行连续不间断监控,利用现场监测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及现场目测等手段,随时掌握危险源情况,保持危险源工艺指标、产储量、生产及储存设备设施安全。

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单位负责人及时处置。

做好监控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保持危险源监控的连续性。

2.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坚持巡回检查,监督检查对危险源的监控。

3.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坚持对危险源的点检、抽检,监督检查危险源事故预防措施的情况,保持安全防护措施完好有效。

第八条生产技术部技术人员根据危险源的工艺特点,提供重大危险源事故预防技术;各相关部门依据事故预防要求,采取工艺、设备、电气、控制等方面、基础等事故预防设备措施,定期维护保养,排除不安全隐患,保证预防措施有效可靠。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篇: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监控,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消除事故苗头,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辨识和管理。

3.职责3.1企业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的领导工作,并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审核批准。

3.2安全科负责危险源的识别、汇总、分析、评价和确定,各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4.控制要求4.1危险源识别范围:4.1.1本企业在生产和服务活动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

4.1.2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

4.1.3识别危险源应充分考虑常规、非常规两种活动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时态。

4.2危险源识别方法危险源的识别采用现场排查法,由安全检查人员同其他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识别、观察。

4.3风险评价采用lec评估办法,它综合考虑各个环节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员暴露在这些环境的频率以及一旦发生事故所产生后果的严重性等三方面因素,采取“评分”的办法和对比的手段,根据总的危险分值简易评价作业环境的潜在危险性。

4.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识别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xx的规定执行。

4.5安全科根据本程序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评分评级,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实施控制。

4.6重大危险源管理4.6.1企业领导重大危险源点挂牌承包管理的办法,明确规定企业承包管理领导的姓名、职务,重大危险源点(装置、设备、岗位)名称,监督、指导的职责、工作内容和要求。

承包人每周至少对重大危险源点(装置、设备、岗位)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掌握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效果,隐患治理的进度,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

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并签名。

4.6.2生产部主要负责人为重大危险源点管理承包人,每月至少对对重大危险源点(装置、设备、岗位)进行一次监督检查,落实隐患治理的情况,安全措施控制效果,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变化情况和趋势,提出管理要求,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

危险源管理制度

危险源管理制度

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源管理制度第一条定期开展危险源普查。

采油厂、井区、班站每月开展一次危险源辨识工作,并按照危险源级别划分,积极组织风险削减。

1、一、二级危险源,及时上报HSE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2、三级危险源,由井区负责人为风险削减第一责任人,组织实施风险削减;四级危险源,班站长为风险削减第一责任人,组织实施风险削减。

第二条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周围民众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重大以上危险源的应急预案要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并实行领导干部承包制度。

第四条采油厂、井区建立《危险源立案销案台帐》,班组建立《危险源辨识台帐》,记录班组、井区辨识出的各类危险源及削减情况,并每月向HSE办公室上报一次。

第五条基层骨干和全体员工都有参与危险源管理、辨识、评价、削减的责任和义务。

井区负责人、班站长负责组织制定纠正措施实施风险削减;基层安全管理干部负责危险源辨识、事故隐患查找及风险削减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岗位员工负责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或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判断,对能力所及的应进行削减或控制。

第六条由安全管理干部负责,应及时组织全区员工的HSE 知识培训,提高全员综合素质,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等人为风险。

第七条对暂时不具备削减条件的危险源,应向HSE办公室提出临时性防范措施意见,经HSE办公室同意后,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落实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待条件成熟后,进行风险削减。

第八条削减措施完成后,将完成情况上报HSE办公室,由HSE办公室负责组织验收。

第九条1、对上级有关部门辨识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纳入井区月度HSE考核,与奖金挂勾。

2、整改完毕而不及时上报的,可认为未及时整改,也将纳入井区的月度HSE考核。

教工之家管理制度乘务员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危险源管理,保障生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原材料、作业人员等危险因素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执行和监督由企业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执行。

第四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机制,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出现安全事故。

第五条员工要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自觉维护生产安全,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得瞒报瞒漏。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危险源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做好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工作训练。

第七条企业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更新危险源管理信息,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八条企业领导要加强对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改进管理措施。

第二章危险源管理责任第九条企业领导是危险源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按照岗位职责进行管理。

第十条生产部门主要负责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工作,包括设备维护、作业程序规范、安全防护设施完备等。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危险源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十二条企业员工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不懈怠、不轻率、不违规”。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员工,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向全体员工通报,起到警示作用。

第三章危险源管理措施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危险源监测体系,定期对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原材料等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企业要编制和实施危险源风险评估报告,包括危险源的辨识、评价、控制策略等内容,并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六条危险源的安全标识要清晰醒目,对于危险性较高的区域和设备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以便员工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危险源管理制度范本

危险源管理制度范本

危险源管理制度范本为了加强企业对危险源的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制度,对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控制、监测和记录,确保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1.2 企业应当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确保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

1.3 企业应当定期对危险源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以适应企业发展和安全管理的需要。

二、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2.1 企业应当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价,包括物理危险、化学危险、生物危险、辐射危险等。

2.2 企业应当采用适当的方法和工具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价,确保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结果准确可靠。

2.3 企业应当根据危险源的评价结果,将危险源分为不同的等级,并对不同等级的危险源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三、危险源的控制和预防3.1 企业应当根据危险源的等级,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等。

3.2 企业应当对危险源进行监测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危险源的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3.3 企业应当对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和复审,及时更新危险源的控制措施,确保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持续有效。

四、危险源的应急和救援4.1 企业应当根据危险源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确保在危险源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

4.2 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救援水平。

4.3 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医疗机构等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共同应对危险源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

五、危险源的记录和报告5.1 企业应当建立危险源的记录和报告制度,对危险源的识别、评价、控制、监测和应急处理等过程进行记录和报告。

5.2 企业应当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危险源的管理情况,包括危险源的识别、评价、控制、监测和应急处理等。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源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危险源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危险源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危险源识别与评估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危险源识别和评估制度,定期进行危险源识别和评估,确保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危险源的性质、规模、可能产生的后果等因素,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危险源识别和评估。

第六条企业应当将危险源识别和评估结果记入危险源管理档案,并及时更新。

第三章危险源控制与整改第七条企业应当根据危险源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危险源控制措施,确保危险源处于安全状态。

第八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危险源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危险源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更新。

第四章危险源监测与预警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测与预警制度,定期进行危险源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危险源监测数据,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采取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对危险源监测与预警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更新。

第五章事故应急预案与救援第十三条企业应当根据危险源性质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流程等。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救援制度,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第六章法律责任与追究第十六条企业违反本制度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造成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政府监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

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

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并执行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危险源管控,防范事故风险,实现安全生产。

第三条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该单位内所有生产经营活动,所有员工都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危险源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员工的危险源管理职责和任务分工。

第五条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随着生产经营活动的变化进行及时更新和调整。

第二章危险源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源台账,对危险源进行分类、等级评定和管控措施的制定,并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危险源进行有效管控,制定危险源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工作。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检查制度,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确保危险源的有效管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工作程序,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第三章危险源管控的措施第一条对于潜在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条对于已经存在的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常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确保危险源的管控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未能按照要求执行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和管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

第四章危险源管理的监督与评估第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危险源管理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禁止违规操作和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篇)

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篇)

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危险源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安全,维护企业正常运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涉及危险源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执行。

第四条负责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经验,且应定期接受培训。

第五条企业内所有员工都有义务遵守本制度,并积极参与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内部审核和外部评审。

第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危险源识别与评估第八条企业应对危险源进行全面的识别和评估,并将结果记录在危险源台帐中。

第九条危险源识别和评估应包括人、机、料、法、环等方面,全面分析可能存在的危险。

第十条企业应根据危险源识别和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确保危险源不造成事故。

第十一条危险源台帐应详细记录危险源的名称、位置、性质、级别、风险等级等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危险源台帐的更新应及时进行,新增的危险源也应及时加入。

第十三条危险源识别和评估结果应进行定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危险源监测与预警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危险源监测系统,监测危险源可能导致的各类风险。

第十五条危险源监测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测和数据分析功能,能够及时预警和预防事故。

第十六条企业应制定危险源监测方案,包括监测内容、监测频率、监测方法等。

第十七条企业应定期对危险源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

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危险源预警机制,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

第十九条危险源预警机制应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预警信息能够及时传达到相关人员。

第二十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危险源预警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危险源防控措施第二十一条企业应根据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将其落实到岗位责任上。

第二十二条高风险等级的危险源应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其达到国家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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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管理制度Prepared by/编制者:Reviewed by/审阅者:Authorized by/批准者: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Date/日期:Date/日期:Date/日期:1.目的为最大限度地识别出公司及相关方在本公司进行的生产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险源,并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确保其得到有效的控制,并为确定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人员在活动、产品或服务中以及供应方/相关方在与本公司进行活动或提供产品、服务时涉及的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及更新。

3.引用/应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职业病危害分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基本规范》(AQ/T 9006-2010)4.定义危险源: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5.职责5.1 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危险源识别、评价、确认全过程的领导工作;5.2 安全环保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修订本程序,负责指导危险源识别、评审、确认、评价、以及对高度危险源控制措施计划的制定;5.3 公司各部门、加注站按要求对本部门所属范围、人员、设备进行危险源识别、评价,并进行控制;5.4 高度危险源控制措施所涉及的部门,负责按计划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控制方案,并实施。

6.管理内容与方法6.1危险源的辨识6.1.1危险源辨识范围必须涵盖所有的过程、活动、场所及周边环境同时还应考虑生产场所以外的活动、装置和相关方的活动及次生风险,包括:6.1.1.1正常和异常情况以及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6.1.1.2现在和将来的生产活动;6.1.1.3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变化。

6.1.2全员参与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6.1.3采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职业病危害分类》等方法对生产作业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6.1.4依据生产工艺以及各操作岗位对危险源进行辨识。

6.1.5对辨识出来的危险源形成《危险有害因素清单》,并报安全环保处备案。

6.2风险评价6.2.1直接判断法:(A-D项直接判断为重大风险;E项直接判断为一般风险。

)6.2.1.1 A项:目前控制状态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危害因素,直接判断为重大风险;6.2.1.2 B项:曾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危害因素,直接判断为重大风险;6.2.1.3 C项:相关方有合理重大合理抱怨或要求的,判断为重大风险;6.2.1.4 D项:直接观察到的,或符合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要求的,判断为重大危险;6.2.1.5 E项:直接能观察到的风险,但可以保持现有的管理措施的危害因素,直接判断为可容许风险(一般风险)。

6.2.2在危险源辨识过程中属于如下情况的直接判断为不可接受的风险:6.2.2.1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6.2.2.2不符合公司方针的;6.2.2.3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6.2.2.4曾经发生过事故,且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

6.2.3采取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LEC),分析危险源导致危险事件、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确定危险源的风险等级。

(LEC法见附件)6.3辨识与评价流程图1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流程6.4 评价实施6.4.1评价计划6.4.1.1各级设备管理部门制定设备设施风险评价计划。

6.4.1.2各级生产管理部门制定工程地质、采场排水风险评价计划。

6.4.1.3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制定职业卫生、交通与运输、危险物料、火灾、紧急情况等风险评价计划。

6.4.2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为风险评价配备相应资源。

6.4.3初始评价6.4.3.1初始评价应考虑的内容:a.生产工艺过程风险;b.危险物资风险;c.设备设施风险;d.环境风险;e.职业卫生风险;f.管理风险;g.法律、法规、标准需求;h.相关方的观点;6.4.3.2各职能管理部门依据风险评价的结果,按风险级别进行分级,按危险性进行排序,分级管理。

6.4.4持续风险评价6.4.4.1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持续进行风险评价,及时处理重大风险。

6.4.4.2各作业车间在进行设备使用前、设备检查、交接班、计划任务观察等活动前应进行风险评价。

6.5危险源控制6.5.1危险源控制点定点与分级6.5.1.1危险源控制点一般按危险源划分,也可按危险单元划分,危险控制点的确定一般考虑以下几种情况:a.容易发生重大人身、设备、火灾、爆炸、急性中毒等事故;b.设备安全度低、作业环境不良、事故发生率高;c.具有一定的事故频率和严重度、作业密度高;d.潜在危险大。

6.5.1.2危险源的辨识、分析、定点应按下图所示的程序开展。

图2 危险源控制点定点与分级流程6.5.1.3危险源分级按可能造成的伤害程度,将危险源控制点分为三个级别:A级:可能造成多人伤亡或引起火灾、爆炸、设备及厂房设施毁灭性破坏;B级:可能造成死亡,或永久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终身致残性重伤),或可能造成生产中断(一个班以上);C级:可能造成人员永久性局部丧失劳动能力(伤愈后能工作但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重伤),或危及生产暂时性中断(一个班以内);6.5.1.4为全面、全方位控制重大危险源控制点,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6.5.1.5 B、C级危险源控制点,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5.2验收与归档6.5.2.1A级危险源控制点,由公司安全环保处组织验收。

6.5.2.2B级、C级危险源控制点,由各单位安全生产科组织验收,报公司备案。

分类分级归档建立专门档案。

6.5.3危险控制点的异动6.5.3.1危险源控制点一经建点就必须纳入控制管理。

6.5.3.2危险源控制点的异动含升级、降级与撤销。

因生产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危险因素增加,一时难以控制,形成新的危险源点,叫升级。

因工艺改进,防护措施水平提高,危险因素降低,该危险源控制点叫降级。

因工艺变更,该危险源控制点不存在,取消该危险点,叫撤销;6.5.3.3A级危险源控制点的异动,由各单位报告公司安全环保处审定批准,纳入公司安全环保处管理;B、C级由各单位安全环保科审定批准,纳入各单位安全环保科管理,报公司安全环保处备案。

6.5.4危险源控制点管理6.5.4.1危险源控制点警示,须在危险源控制区域或醒目处悬挂《危险源控制点警示牌》。

警示牌内容应包含危险源点可能的事故伤害模式、主要危险因素及应采取的主要措施对策。

6.5.4.2 加强对采区边坡、排土场、尾矿坝、变电站、油库、铁路专用线等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6.5.4.3A级重大危险点监控按《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执行。

6.5.4.4B级、C级危险源控制点由各单位根据实际,制定监控与管理办法。

6.5.4.5危险源控制点的日常点检制度,当班人员应根据设备检查制度要求、内容对本班组管理区域内各级危险源控制点进行点检,并作好记录,并签字。

6.5.4.6对识别出的危险源,被评价为高风险的,通过消除、替代、工程控制与隔离、管理措施、采取个体防护等措施予以控制。

当员工安全健康与财产保护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确保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6.5.4.7 对识别出的危险源信息,可为员工安全培训提供输入信息。

6.6 危险源信息的更新6.6.1应主动辨识危险源,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未辨识的危险源,应将其上报安全环保科,由安全环保科及时进行危险源信息的更新。

6.6.2各部门根据更新的信息,结合各自的生产活动场所,及时评价,实现对风险评价的动态、闭环的管理。

6.6.3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各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危险源的重新识别评价。

6.6.3.1当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时;6.6.3.2公司新建、改扩建项目或者装置、设备的更新;6.6.3.3作业条件发生变化时。

6.7记录保存6.7.1《危险有害因素清单》由安监部至少保存三年。

7.附则7.1 本制度由安监部负责解释7.2 本制度由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LEC法)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是用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危险的大小,这三种因素是: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其简化公式是:D=L×E×Ca.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当用概率来表示时,绝对不可能的事件发生概率为0,而必然发生的事件概率为1。

但在做系统安全考虑时,绝对不发生事故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为地将"发生事故可能性极小"的分数定为0.1,而必然要发生的事件分数定为10。

介于这两种情况之间的情况指定了若干个中间值,如表1所示。

表1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L)b.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人员出现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越多,则危险性越大。

规定连续暴露在此危险环境的情况定为10,而非常罕见地出现在危险环境中定为0.5。

同样,将介于两者之间的各种情况规定若干个中间值,如表2所示。

表2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c.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变化范围很大,对伤亡事故来说,可从极小的轻伤直到多人死亡的严重结果。

由于范围广阔,所以规定分数值为1-100,轻伤规定分数为1,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分数规定为100,其他情况的数值均在之间1与100,如表3所示。

表3 发生事故造成的后果(C)d. D----危险性分值根据公式就可以计算作业的危险程度,但关键是如何确定各个分值和对总分的评价。

根据经验,总分在20以下,被认为是低危险,也叫可容许风险;总分达到70-160之间,那就有显著的危险性,需要及时整改;总分在160-320之间,是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重大危险;总分在320以上的表示非常危险,应立即停止生产直到危险得到改善为止。

危险等级划分如表4所示。

表4 危险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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