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
2022年自考00244经济法概论核心考点资料
第一章 绪论
【名词解释】经济法学:是以经济祛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的新兴法 学学科。经济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基础。 【单选】现代意义的经济法是在市场经济从自由竞争阶段进入到垄断阶段以后才产生。 【多选】从法学学科的一般分类来看,经济法学可以分为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论两大部分。 【多选】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可以分为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两大类,其中,科学方法又可分为 一股科学方法和专门科学方法。
第三节 经济法的地位
【简答、论述】经济法在相邻关系中的地位。 通过说明经济法与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社会法等其他部门法之间的相邻关系,就可以揭示 经济法的价值和独立地位。 (1)经济法与宪法的关系,从总体上说,两者之间是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宪法中的相关 规范,是经济法规范确立的基础;经济法规范,是宪法规范的具体化。
第二节 经济法的宗旨
【名词解释】经济法的宗旨:是经济法的调整所欲实现的目标,是经济法调整应当遵循的总体 上的、根本性的意旨。 【单选】经济法宗旨的基本位阶,是在经济法价值之下,而在经济法原则之上。 【多选】经济法的宗旨的确立标准主要包括独特性标准、普遍性标准,包容性标准。 【多选、简答】经济法宗旨中的几个重要目标。 (1)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目标。 (2)保障基本人权的目标。 (3)保障社会公益的目标。 (4)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目标。
第三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简答】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调制法定原则。即只有法律才有权规定调控和规制的实体内容和程序规范,在法律明确 授权的特殊情况下行政法规也可以规定。在宏观调控法领域,该原则主要体现为“调控权法定”; 在市场规制法领域,该原则主要体现为规制权、竞争权、消费者权的“法定”。 (2)调制适度原则。即调控和规制行为必须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符合客观实际,要兼顾调控
马工程教材-经济法学-教学大纲
《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二、课程教学目标旨在通过对经济法律规范的学习和研究,使学生系统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具体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规范,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拓展和优化学生知识结构,使学生在掌握经济法的规律性、原理性和知识性的基础上,获得能够比较专业地解释涉法事务和解决具体问题的知识和能力,帮助其成长为具有较强职业能力的管理人才。
学生应达到的具体能力目标:掌握主要经济法律制度内容;具有必要的法律分析能力;能以基本的法律逻辑和知识要点正确分析典型案例;获得良好的法律自学能力和职业道德训练,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形成以强烈的秩序观念和在秩序下创造的主动进取精神为核心的法治精神。
三、教学学时分配《经济法学》课程理论教学学时分配表四、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和历史(2学时)(一)教学要求经济法的概念如何界定,直接影响对经济法学诸多理论的认识。
了解经济法的概念与历史,有助于研究经济法的特征、本质、地位、体系、原则等诸多理论问题,为后续章节的学习打下基础。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要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当如何界定,经济法要解决的基本问题,经济法的基本矛盾,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的经济性、规制性和现代性,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的历程,经济法发展的特点。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重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界定、经济法的定义教学难点:经济法的经济性、规制性和现代性的内涵与表现,以及经济法发展的特点(三)教学内容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经济法的定义第二节经济法的历史和发展趋势一、外国经济法的历史二、中国经济法的历史三、经济法的发展趋势本章习题要点:完成本章课后自测习题第二章经济法的体系和地位(2学时)(一)教学要求第一章已经从内涵的角度回答了经济法是什么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本章内容从外延及外部关系的角度进一步寻找答案。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要理解和掌握经济法体系的界定;经济法体系的构成;经济法的主要渊源和辅助渊源;经济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等问题。
经济法学名词解释
经济法学名词解释经济法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
经济法学主要研究经济法的发展历史、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
它以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和变化规律为研究对象,旨在揭示经济法的本质、特点和价值取向,研究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以及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
经济法学的研究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研究经济法产生的原因、时间和发展历程,探讨经济法在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条件下的发展变化规律。
2.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分析经济法的定义、特征和基本原则,比较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异同点。
3.经济法的体系与渊源:探讨经济法体系的构成及其与相关法律的关系,研究经济法的渊源及其效力范围。
4.经济法的主体与客体:分析经济法的主体资格、权利义务和客体的范围、性质等。
5.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概括和阐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如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原则、保护消费者利益原则等。
6.经济法的制度与规范:研究经济法的主要制度,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分析其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和主要内容。
7.经济法的实施与监督:探讨经济法的实施机制和监督体系,包括执法机构、司法程序和监督机制等。
8.经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分析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如民法、商法、行政法等,探讨经济法对其他法律部门的影响和借鉴意义。
9.经济法的价值与功能:评价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和社会功能,探讨经济法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意义。
10.经济法的国际化与全球化:研究经济法的国际化和全球化趋势,探讨国际经济法律框架和经济合作组织对各国经济法的影响和挑战。
经济法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其研究内容广泛而深入。
通过研究经济法学,可以更好地了解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经济法学》简答题
《经济法学》简答题:1、简述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答: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2,经营协调关系;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4,涉外经济关系;5,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2、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答:1,两者调整范围不同;2,主体构成不同;3,主旨思想不同;4,调整手段不完全相同.3、简述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基本特征答:1,集体财产属于集体所有;2,企业是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它不同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企业实行的是共同劳动;4,企业的分配方式主要采用按劳分配的方式.4、简述私营企业的基本特征答1,私营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2,私营企业中存在雇佣劳动关系;3,私营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5、简述合伙企业的特征和设立条件答: 特征:1,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订立合伙协议;2,合伙企业是一种共同经营体;3,合伙企业是人合企业;4,合伙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设立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6、简述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和设立合伙企业的程序答:出资方式: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设立程序:1.合伙人产生合伙意向进行合伙商谈; 2.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并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3.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4.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5.企业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登记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对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6.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绪言第一编经济法基础理论第二编经济法主体第三编市场规制法第四编宏观调控法教学目标与要求知道经济法学的学科地位、历史发展、研究方法和指导思想;理解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现状。
重点、难点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经济法学的研究现状。
一、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学科地位(一)什么是经济法学1、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
2、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
3、经济法学是一门独立而重要的学科。
(二)经济法学与经济法的关系1、联系2、区别二、经济法学的历史发展和研究现状(一)经济法学的历史发展1、经济法学最早产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德国。
2、经济法学在20世纪30年代从德国传入我国,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新中国成立后对其传承甚少。
3、经济法学最繁荣的国家是德国和日本。
4、英美法系国家没有经济法学这一门学科。
5、严格意义上的中国经济法学的开端应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其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1978—1986年:形势大好时期2)1987—1992年:断臂求存时期3)1993—2000年:脱胎换骨时期4)2001年以来:地位确定时期(二)经济法学的研究现状(中国1992年后的代表观点)1、协调经济关系说(杨紫烜)2、需要国家干预说(李昌麒)3、国家调节关系说(漆多俊)4、意志经济关系说(史际春)5、社会公共性说(王保树)三、经济法学的指导思想和研究方法(一)经济法学的指导思想——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二)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1、注释方法2、法律的经济分析方法3、历史沿革比较研究的方法4、实证研究的方法5、发社会学和调查研究的方法复习思考题1、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学科地位如何?2、我国经济法学的研究现状如何?3、经济法学有哪些研究方法?第一编第一章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二章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第三章经济法的地位和体系第四章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第一章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教学目标与要求理解并掌握经济法产生发展的轨迹和一般规律、经济法产生发展的经济基础、社会基础和法学基础;学会运用经济法的比较分析。
经济法学分支
经济法学分支一、经济法学的概念和作用经济法学是指以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以法律规范为研究手段的一门交叉学科。
它是法学和经济学的交叉领域,旨在探讨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
经济法学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经济法学分支1.公司法公司法是经济法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公司组织形式及其运营管理等问题。
公司法包括公司设立、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会职责等内容。
在市场化经济发展过程中,公司成为了最主要的企业形式之一,因此公司法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2.金融法金融法是研究金融业务及其监管的一门专业领域。
它主要涉及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等方面。
金融机构在市场化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金融风险也随之而来。
金融法的作用在于规范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业的稳定发展。
3.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及其运用的一门学科。
它主要涉及专利、商标、版权等方面。
在现代经济中,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之一,因此知识产权法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它的作用在于保护创新成果,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4.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法是研究跨国贸易关系及其规则的一门学科。
它主要涉及国际贸易合同、关税、非关税壁垒等问题。
随着全球化进程不断推进,国际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国际贸易法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它的作用在于维护国际贸易秩序,促进全球经济发展。
5.劳动法劳动法是研究劳动关系及其调整方式的一门学科。
它主要涉及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方面。
劳动法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也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
在市场化经济中,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越来越高,因此劳动法也需要不断适应市场化需求。
三、经济法学的发展趋势1.多学科交叉融合经济法学作为交叉学科,未来发展趋势将更加注重多学科交叉融合。
例如,在金融领域中,金融法与会计学、统计学等专业知识相结合,可以更好地解决金融风险问题。
2.国际化与全球化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际贸易、跨国投资等领域对于经济法学研究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经济法学·随堂练习
经济法学,随堂练习经济法学绪论第1章经济法的概念和历史1.1 经济法的概念1.(单项选择题) 以下问题属于政府失灵表现的是〔〕A. 公共物品供应缺乏B. 外部负效应C. 腐败寻租D. 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C问题解析:2.(单项选择题) 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表述错误的选项是〔〕A.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调制关系,包括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B.宏观调控关系主要包括财税调控关系、金融调控关系和方案调控关系C.市场规制关系主要包括反垄断关系、反不正当竞争关系和消费者保护关系D.经济法调整所有的经济关系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D问题解析:3.(单项选择题) 以下哪项不属于经济法的特征〔〕A.国际性 B.现代性 C.经济性 D. 规制性答题: A. B. C. D. 〔已提交〕1.2 经济法的历史第2章经济法的体系和地位2.1 经济法的体系1.(单项选择题) 关于经济法的体系,表述错误的选项是〔〕A.经济法体系是由各类经济法律标准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B.经济法的体系构成主要取决于调整对象C.经济法的体系可以大概概括为"财金方案调控法,两反一保规制法〞D.经济法体系中的市场规制法,只包括一般市场规制法,不包括特别市场规制法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D问题解析:2.(单项选择题) 以下哪项不属于经济法的主要渊源〔〕A.宪法B.法律C.行政法规D.国际条约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D问题解析:2.2 经济法的地位1.(单项选择题) 以下关于经济法在经济社会开展中的重要作用的表述,正确的选项是〔〕A.经济法是一种市场经济之法、国家干预之法、个人本位之法B.市场规制是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规划、统筹协调、有序节制和科学调控C.当代市场经济既不是纯粹的市场调节经济,也不是纯粹的国家干预经济,而是市场调节和国家干预内在统一的"混合经济〞D.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是以政府分配资源为主、市场配置资源为辅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C问题解析:2.(单项选择题) 关于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民商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平等性、私人性、自治性和微观性,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不平等性、公共性、干预性和宏观性B.经济法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不包括政府C.民商法上的权利和经济法上的权利都是私权利D.民商法和经济法都是一种典型的私法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A问题解析:3.(单项选择题) 关于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说法错误的选项是〔〕A.行政法的宗旨是着重解决政府失灵问题,经济法的宗旨是着重解决市场失灵问题B.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管理关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第3章经济法的宗旨和原则3.1 经济法的宗旨1.(单项选择题) 关于经济法宗旨的论述,正确的选项是〔〕A.经济法的宗旨决定经济法的价值,经济法的价值决定经济法的根本原则和规则B.经济法的宗旨是经济法调整一定范围的社会关系所要实现的目标,集中表达了经济法的本质C.国家调制构成确立经济法宗旨的客观根底,市场失灵构成实现经济法宗旨的工具依赖D.社会公共利益是经济法宗旨的价值根底,普遍公正是经济法宗旨的最终定位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B问题解析:2.(单项选择题) 关于经济法的目标定位,不正确的选项是〔〕A.效率与公平的矛盾源于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涉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B.经济法从个人利益和意思自治的经济观念出发,处理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关系C.民法以个人利益为本位,其宗旨是保证个人利益的充分实现D.经济法以社会利益为本位,其宗旨在于协调经济与社会的良性开展答题: A. B. C. D. 〔已提交〕3.2 经济法的根本原则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D问题解析:2.(单项选择题) 关于经济法根本原则的功能,错误的选项是〔〕A. 相对于经济法的规则,经济法根本原则的变动性更强B. 经济法的根本原则构成经济法规则演进的指导性准则C. 经济法的根本原则构成经济司法审判的准则D. 法官在审理具体经济法律纠纷时遵循"有规则适用规则,无规则适用根本原则〞的根本标准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A问题解析:3.(单项选择题) 以下哪项不属于经济法的根本原则〔〕A.有效调制原则B.意思自治原则C.社会利益本位原则D.经济平安原则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B问题解析:4.(单项选择题) 关于市场决定性原则的论述,错误的选项是〔〕A."决定性〞除了对市场机制"根底性〞内涵的继承外,还包含对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优先性〞作用的认识B.在任何经济领域都应该优先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国家调制局限在市场失灵边界内C.在市场失灵场合,国家调制不需要遵守谦抑,国家应全面调制D.在既有理性和经历无法判断*一领域是否市场失灵时,应优先假设市场未发生失灵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C问题解析:5.(单项选择题) 关于经济平安原则的论述,错误的选项是〔〕A. 经济法的经济平安原则着眼于微观的经济平安B. 经济平安原则具体作用的领域涉及对外贸易平安、投资平安、金融平安、财政平安、产业平安等C. 经济的可持续开展原则是从动态的角度对经济平安的保障D. 新开展理念包括创新开展、协调开展、绿色开展、开放开展和共享开展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A问题解析:6.(判断题) 在经济法的三项根本原则中,居于工具性地位的原则是有效调制原则,社会利益本位原则和经济平安原则是目的性原则。
《经济法学》习题及答案集
《经济法学》习题及答案集目录第1章经济法概述第2章经济法律关系第3章国有企业法第4章独资企业法与合伙企业法第5章公司法第6章外商投资企业法第7章破产法第8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章反垄断法第10章产品质量法第11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2章反倾销法与反补贴法第13章金融法第14章财税法第15章计划法与审计法第1章经济法概述一、单项选择题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法律是(C)。
A.民法B.经济法C.宪法D.行政法规2.“经济法”一词最早见于(A)所著的《自然法典》一书中。
A.摩莱里B.德萨米C.怀特D.海德曼二、多项选择题1.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原因( ABC )。
A.垄断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B.传统民商法的局限性C.帝国主义战争的爆发D.工人运动的兴起E.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2.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体包括( ACE)。
A.宏观经济调控关系B.企业组织管理关系C.市场管理关系D.组织内部经济关系E.涉外经济关系三、判断说明题1.经济法是调整全部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错误 )说明:经济法调整的不是全部社会经济关系,它只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它主要是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作关系。
2.经济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 正确 )说明:经济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既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又是国家组织和管理经济的重要的法律手段。
四、名词解释题经济法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五、简答题简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答: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第二,市场管理关系;第三,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经济法学属于什么专业类别
经济法学属于什么专业类别经济法学是一门研究经济活动中涉及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学科。
它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强调法律与经济活动的交叉点,以及法律在经济领域中的作用和影响。
经济法学旨在通过研究和分析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规范和制度设计的建议,以维护经济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
经济法学主要研究经济活动中的各种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
这些主体包括企业、政府、消费者、投资者等。
经济法学探讨的问题涉及合同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金融法、竞争法、劳动法等多个领域。
经济法学的研究内容包括法律规定、法律制度、法律实践等方面。
经济法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
当时,随着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的兴起,经济活动变得日益复杂,需要有效的法律规范来保护各方的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
经济法学应运而生,成为解决经济问题的重要工具和方法。
经济法学的专业类别主要包括法学和经济学。
经济法学与法学的关系密切,经济法学研究的对象和方法与法学类似,强调法律的适用和实践。
同时,经济法学也与经济学有着紧密的联系,研究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和制度设计,以及其对经济发展和市场效率的影响。
在法学院和经济学院中,都设有经济法学的教学和研究机构。
学生可以选择经济法学作为自己的专业或研究方向。
在课程设置上,经济法学通常包括法律基础、经济学原理、经济法学概论、合同法、公司法、金融法、竞争法等内容。
学生通过学习和研究经济法学,可以了解和掌握与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为将来从事经济活动或从事与经济活动相关的工作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经济法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在理论方面,经济法学为研究和理解经济活动提供了法律维度的视角。
它关注法律规范对经济行为的影响,对法律规则的解释和适用提供了指导。
在实践方面,经济法学为制定和完善经济法律制度提供了建议和依据。
通过研究经济法学,可以为经济活动提供法律保障和规范,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总而言之,经济法学是一门研究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学科,属于法学和经济学的交叉领域。
经济法学--名词解释
五、名词解释1. 国有资产管理法:调整国家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以及国家对国有资产占有者在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国有资产, 进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国家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确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的基本制度。
包括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国家授权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以及企业内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等。
、3. 国家性投资公司: 由国家投资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
分为综合性投资公司和行业性技资公司。
投资性公司主要以参股、控股、证券买卖、产权交易等方式, 从事投资经营等活动, 一般不直接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业务。
4.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企业集团: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企业集团中紧密层企业的国有资产统一授权给核心企业( 集团公司) 经营和管理, 建立核心企业与紧密层企业之间的产权纽带, 增强集团凝聚力, 使紧密层企业成为核心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发挥整体优势的企业集团。
5. 经营性国有资产: 国家作为投资者投资于各种类型的企业, 用于生产、经营或者服务性活动而形成的国有资产及其权益。
6. 清产核资:根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对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界定、估价、核实、核销等系统活动的总称。
7.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单位的国有资产状况进行调查、确认其产权归属关系并进行登记的法律行为。
8. 资产评估制度: 经过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机构授予资产评估资格的社会公证性机构, 接受财产所有者的授权, 依照法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对资产的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的法律行为。
9. 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由于过错, 违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 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致使国有资产处于流失状态的行为。
10. 国有企业财产: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技资和投资受益形成的财产, 其具体包括国家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中国家拥有的所有者权益。
第一章 经济法学的入门知识 经济法学ppt(张守文)-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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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法学的基本内容
随着经济法学的发展,经济法学的基本内容也逐渐确
定。从法学学科的一般分类来看,经济法学可以分为 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论两大部分,每个部分又都包 含着丰富的内容。 经济法总论,或称经济法基础理论,是经济法学的总 体上的、具有共通性的理论。作为经济法的一般理论 ,它是从经济法的各类具体制度中提炼出来的,是经 济法各个部门法理论的基础,对于经济法的各类具体 部门法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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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济法学的学习方法
学习经济法学知识,要用到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
和具体科学方法。 (一)哲学方法的运用 哲学方法通常有广阔的适用空间。它包括主观与客观 相统一的方法、矛盾分析方法、因果关系分析方法等 。 (二)一般科学方法的运用 一般科学方法中的各类方法,大都是较为通用的学习 方法。一般科学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主要包 括逻辑方法、经验方法、横断学科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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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个失灵”的分析框架
与“双手并用”的分析框架相一致,在经济法理论上
还有“两个失灵”的分析框架,或称“双手失灵”的 分析框架。所谓“两个失灵”,包括两个方面:一个 是市场失灵,一个是政府失灵。 要深入研究“两个失灵”的分析框架,必然涉及对失 灵原因的探讨。 此外,在研究“两个失灵”的分析框架的过程中,还 会涉及重要的公共物品的分析框架等问题,从而使公 共物品理论、外部效应理论等都会对经济法学乃至整 个法学的研究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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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法学的发展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各类市场失灵问题的不
经济法(法学)-学习指南
经济法(法学)-学习指南一、名词解释1、经济法的概念2、经济法主体3、经济法律关系4、商业秘密5、经济法律关系6、经济法责任7、市场规制法8、商誉9、经济法主体10、市场规制法11、商业秘密12、股票二、单项选择题1.经济法最早产生于()A德国B法国C日本D美国2.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都必须以一定的()为依据A经济法律关系主体B经济法律关系范围C经济法律关系内容D法律事实3.税法的核心要素是()A纳税主体B征税对象C税目D税率4.在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法律体系中,关于市场管理的经济法律、法规主要是()A公司法B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C财政税收法D银行法5.只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而不可能作为民法或者行政法的主体是()A国家机关B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C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工作人员D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经营户6.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组织是消费者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组织的()A行政机关B事业单位C社会团体D企业法人7.流转税是以()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A流转额B增值额C所得额D财产额8.下列措施中,不属于违约责任中的补救措施的是()A退货B继续履行C修理D更换9.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的产品A命令淘汰B专控C成本高的D限制生产的10.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有效的舆论监督的是()A消费者及用户B上级主观机关C大众传播媒体D消费者组织11、世界上第一部反垄断法是()A. 德国B. 俄国C. 法国D. 美国12. 经济法一词最早出现于()A. 《自然法典》B. 《公有法典》C. 《工人阶级的政治力量》D. 《世界经济年鉴》13. 承担经济法责任的依据是()A. 事实依据B. 法律依据C. 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 相关证据14、经营者义务中与消费者的监督批评权或质询权相对应的义务是()A, 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 B. 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C. 出具相应的凭证或单据D. 不作虚假宣传15、下列措施中,不属于违约责任中的补救措施的是()A, 退货 B. 继续履行 C.修理 D. 更换16、王某在A公司购买皮鞋,因鞋的质量问题要求退货与经理发生争执。
经济法学复习提纲
经济法学复习提纲1、经济法: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简单地说,就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具有突出的现代性、经济性、规制性。
2、经济法的经济性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1)经济法作用于市场经济,直接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调整的目标是节约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运行的效率。
(2)经济法要反映经济规律。
(3)经济法是经济政策的法律化。
(4)经济法运用的是法律化的经济手段。
(5)经济法追求的是总体上的经济效益。
3、经济法的规制性:是指在调整的目标和手段方面,经济法所具有的把积极的鼓励、促进与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的特性。
4、经济法的经济性与规制性的内在联系:经济法的制度中,主要是法律化的经济政策。
而法律化的经济政策要力求反映经济规律,以更好地规范经济活动,调节经济运行,实现整体上的经济利益,因而必须具有突出的经济性;而具有经济性的这些法律化的政策,其调整手段又主要是法律化的经济手段或称经济杠杆,这些手段或杠杆的作用,就是通过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禁止、限制的体现或实现的,因而它本身就具有规制性。
经济性和规制性的紧密联系,体现了经济法宗旨和具体调整手段的紧密联系。
5、经济法与宪法的关系:(1)总体上两者之间是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宪法中的相关规范,是经济法规范确立的基础;经济法规范,是宪法规范的具体化.(2)宪法作为一部分权的法,不仅要在国家与国民之间分权,而且要在相关国家机构之间分权,而这些分权的规定对经济法调整的影响十分巨大,并形成了经济法上的各类体制法。
经济法的各类制度,不过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化.6、经济法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简称经济法的内在价值,是经济法规范所内涵的、客观上具有的功用。
7、经济法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简称经济法的外在价值,是外部主体对经济法功用的预期、认知、评判中所形成的主观评判或价值追求。
8、经济法宗旨中的4个重要目标:(1)稳定增长目标;(2)保障基本人权的目标;(3)保障社会公益的目标;(4)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目标。
自考《经济法概论(法律类)》复习必读知识点
自考《经济法概论(法律类)》复习必读知识点自考《经济法概论(法律类)》专题笔记汇总第一章绪论一、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1、经济法学的概念: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的新兴法学学科。
经济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基础。
2、关于经济法的产生:(1)属于早期经济法的有:a.美国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b.德国1896年《反不正当竞争法》c.德国1919年《煤炭经济法》(2)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是由德国学者提出和归纳的经济法。
(也正因为如此,经济法学较为全面的发端,是以20世纪20年代德国学者的研究为标志。
并且,德国成为经济法学的发祥地)二、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1、产生: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市场失灵等问题的出现需要有新的法律规范来解决新问题,从而促使经济法的产生,学术界对其开始重视。
2、发展:(1)在不同法系国家发展的不平衡,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不平衡。
大陆法系(如德、日):对经济法研究较多,并取得了巨大成果。
英美法系:在总体上虽没有经济法之名,但却有经济法之实,即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存在着大量的“经济法规范”(2)经济法学不仅在市场经济国家存在,在计划经济国家也曾经存在(3)经济法学在中国的真正发展,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三、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1、经济法总论:(1)本体论(2)价值论(3)规范论(4)运行论(5)发生论(6)范畴论2、经济法分论:(1)宏观调控制度:a.财政法律制度b.税收法律制度c.金融法律制度d,计划法律制度(2)市场规制制度:a.反垄断法律制度 b.反不正当竞争制度 c.消费者保护制度 d.特殊市场法律制度四、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1、哲学方法:(1)主、客观相统一的方法(2)矛盾分析法:a.一分为二法 b.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3)因果关系分析法2、科学方法:(1)一般科学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a.逻辑方法b.经验方法c.横断学科方法(2)专门科学方法:a.经济分析方法 b.政策分析方法 c.社会分析方法 d.历史分析方法 e.语义分析方法五、经济法学的学习方法:同样也要用到哲学方法、一般和具体科学方法。
[全]《经济法学》名词解释
《经济法学》名词解释1.经济关系: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方式基础上所产生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种关系的总称。
2.经济法:中国经济法是有关确立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的经济法律地位,以及调整它们在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总称)。
3.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经济管理关系即纵向经济关系。
包括国家(国家机关及其授权组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宏观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企业等社会组织自身的微观经济管理关系。
4.经济联合关系:是指企业等组织进行合并、兼并(归并)改组经济实体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5.经济协作关系:是指各组织之间进行生产协作,业务往来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6.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对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各方面和全过程,以及对经济法制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
7.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参加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发生的,由经济法律、法规确认和调整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相统一的8.经济法主体:经济法主体即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9.原生权利:是指经济权利主体依照经济法律、法规、命令等直接取得的,不必依赖特定义务主体的行为即可行使和实现的权利。
10.取得权利:是指经济权利主体必须通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通过特定义务主体为特定行为,才能获得的权利。
11.经济职权: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以及它们的领导人员、法定代表人等在组织管理经济活动中所依法享有的与本身职务相连的一种特殊的经济权利。
这种权利具有一定的行政权力性质,故亦称经济权力。
1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一般指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和目的。
13.经济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
经济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两类,事件是指不依经济法主体意志为转移,与其主观意志、行为无关的那些可以引发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经济法学期末重点整理
经济法学一、经济法总论1、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2、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规范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基本特征是:①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
②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组织的意志直接协调结合的法律关系。
3、宏观调控法律关系:指在宏观经济调控过程中产生的宏观调控主体和被调控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经由宏观调控法的调整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4、市场规制法律关系:指市场规制机关在规制市场主体经济行为的过程中产生的规制主体与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5、宏观调控关系的主体:指参与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关系的双方,是在宏观调控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6、宏观调控主体:指拥有宏观经济调控权力,依法执行宏观调控职责,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影响国民经济运行的法定国家宏观经济主管机关。
包括人大及其常务、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宏观调控信息部门。
7、市场规制主体:指拥有市场规制权力,依法执行市场规制职责,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影响市场主体行为的主管机关。
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①两者调整范围不同。
经济法调整以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所发生的经济关系,民法调整以交换为中心所发生的财产关系。
②主体构成不同。
民法中的主体分自然人与法人两类;经济法主体体系更为广泛,包括法人,也包括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和内部组织。
民法主体只讲平等性;经济法主体体系是成人一定的必要的层次性的。
③主旨思想不同。
民法是个人权利本位;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
④调整手段不完全相同。
民法主要采取民事手段,经济法则同样采取民事手段,但也运用行政手段、刑事手段,实行综合调整。
试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各种经济法律规范中、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1、整体公平原则:经济法上的公平是指在承认经济主体的资源和个人禀赋等差异的前提下,追求的一种结果上的公平,即实质公平(包括机会公平、分配公平和地区发展公平)2、整体效率原则:经济效率是指对最小化成本的追求(包括资源配置的有效率,生产级交易的有效率和分配的有效率)3、适度干预原则:指国家根据社会经济整体发展的需要,在给经济个体提供足够的自由发挥功能的前提下,对社会经济进行一种有效、合理及谨慎的干预。
经济法学20421
一、名词解释1)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2)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规范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经济法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或当事人,是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4)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具有的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5)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6)经济职权:是指国家机关行使经济管理职能时依法享有的权利。
7)公司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公司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既是组织法,也是行为法,但主要是组织法。
8)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9)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10)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
11)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2)发起设立: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之一,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13)募集设立: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之一,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14)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15)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成立的公司。
外国公司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6)母公司(子公司):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经济法学专业介绍
本研究方向已经在税法和银行法基本理论、中央银行制度、财税金融法与国家宏观调控制度、财税金融教学体系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结合改革实践,通过进一步研究,可望在财政权、税权、预算法制、地方税法体系、所得税完善、费税改革、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政策性银行立法、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调整、农村金融法制建设、证券法制完善等方面取得突破和创新成果。
4.立足于经济法部门,研究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体系。在学术研究中摒弃泛经济法观念,尽管不反对其作为日常生活中的观念和用语。
5.基于公有财产关系主导的现实,研究公有主体角色错位和经营管理不善倾向下如何法治和善治,确立责权利统一的经济法原则,将经济责任制作为我国经济法的基本范畴之一,在此基础上构建我国的现代经济法。
本学科点积极参与各种竞争法研讨和立法工作,发表了一些竞争法专著、教材、论文等。吴宏伟教授于2000年出版了专著《竞争法有关问题研究》;史际春教授在反垄断立法中被国务院法制办聘为反垄断法审查专家顾问,发表了《关于中国反垄断法概念和对象的两个基本问题》、《公用事业引入竞争机制与“反垄断法”》等有影响的文章;1998级博士生王先林教授所著的《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是全国第一部研究反知识产权滥用问题的专著。
近年,本学科点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产业政策法研究”(负责人:刘文华教授)、“中央和地方分别所有的国家所有制研究”(负责人:史际春教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整研究”(负责人:徐孟洲教授),以及教育部(国家教委)、北京市等若干省部级科研项目和横向合作课题。出版了《中国经济法的理论与实际》(史际春)、《中国金融法律制度》(徐孟洲)、《竞争法有关问题研究》(吴宏伟)等十余部专著,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百余篇。
1.竞争法的性质、地位和特征;
2.各国竞争政策及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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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言
经济法学的概念 (二)经济法学的地位 二、经济法学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一)经济法学发展的历史 (二)经济法学发展的现状 三、经济法学的指导思想和研究方法 (一)指导思想 (二)研究方法
第一章
经济法的概念
第一节 经济法概念的语源 一、西方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经济法”这个概念,是18世纪法国空想 共产主义的著名代表之一摩莱里在1755年 出版的《自然法典》一书中首先提出来的。 二、中国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在我国,自从1979年以来,在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的文件和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文件 中都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
后,垄断组织的出现及垄断组织对经济的垄 断,加深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自发的市 场调节机制受到很大影响,国家必须放弃原 来的“自由放任”原则,承担起规范市场主 体、维护市场秩序、进行宏观调控等职能。 为达到上述目的就需要制定有关法律,对社 会经济生活进行直接的管理和干预,于是在 20世纪初,就诞生了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 门——经济法。
教学重点与难点主要包括:
1、经济法的概念 2、经济法的渊源 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4、经济法的体系 5、经济法的属性 6、经济法的主体 7、经济法与相关法的关系 8、经济法的地位。
■教学方法
理论联系实际,并运用一 些具体的方法.
课堂讲授 案例教学 课堂讨论 规范分析 实证分析
二、
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1、法律部门的概念 法律部门是法的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 它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 律规范的总称。一般情况下,法律部门的形 成以一部法典式的规范性文件为标志。 2、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 不同的社会关系,即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划 分法律部门的另外一个标准是法律调整的方 法。
■课程考核办法
本课程为考试课。根据《浙江财经学院课程
考核办法》,结合实际教学情况,以期末考 试成绩为主,适当参考平时成绩。平时成绩 由期中考试、课堂提问、课堂讨论、平时作 业和到课率等组成,其中以期中考试成绩为 主,平时成绩的比重为30%。期末考试采取 闭卷统一考试的办法,试卷要求覆盖面广, 涉及到课程的各个章节。
6、关于价格的法律规定
7、关于会计、审计的法律规定
(二)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的特征 1、反映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全国人民的意志 2、注重事实上的平等,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3、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从直接手段为主向间接手段 为主转变 4、经济法律规范以单行经济法律、法规为主要表 现形式 (三)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法发展的展位 1、关于市场监管的法律 2、关于宏观调控的法律 3、《经济法纲要》——《经济法典》
(二)与法的体系概念相近的概念 1、法学体系。法学体系是指有关法律
的学科体系,它是由法学的各分支学科 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2、立法体系。立法体系是指由规范性 法律文件组成的一个统一体系。 3、法系。法系的概念更多地表达的是 一种法律传统,它是跨越历史和国度的; 而法的体系则指的是一个国家内由现行 法律规范所组合而成的法律部门的统一 整体
(二)前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特征 1、反映奴隶主和封建主阶级的意志 2、公开维护等级特权 3、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主要运用直接手段 4、经济法律规范以“诸法合体“的法典为 主要表现形式
二、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 (一)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法的内容 1、关于企业组织管理的法律规定 2、关于计划的法律规定 3、关于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的法律规定 4、关于财政、税收的法律规定 5、关于金融的法律规定 6、关于价格的法律规定 (二)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特征 1、反映资产阶级的意志 2、形式上平等,事实上不平等 3、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以间接手段为主 4、经济法律规范以单行经济法律、法规为主要表 现形式
第三节 经济法的定义
一、对经济法这个概念下定义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要正确得概括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二)在经济法的定义中,不必列举各种法律规范 共有的属性。 (三)在经济法的定义中,不需要列举经济法的主 体。 (四)在经济法的定义中,不应当使用含混的概念。 (五)在经济法的定义中,定义项的外延与被定义 项的外延应该相等。 (六)经济法是以特定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三、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 (一)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的内容
计划经济时期: 1、关于计划的法律规定 2、关于加强行业管理、 产业发展的法律规 定 3、关于财税、税收的法律规定 4、关于金融的法律规定 5、关于价格的法律规定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法 1、关于市场监管的法律规定 2、关于计划、统计的法律规定 3、关于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的法律规定 4、关于财政、税收的法律规定 5、关于金融的法律规定
(二)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本 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它不调整人身 关系。经济法属于公法范围,民法调整作为平等主 体的自然人、法人参加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 法属于私法的范围。 主体不同: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 位和社会团体、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农户 和公民。民法的主体是自然人和法人。 作用不同:经济法作为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之法, 以维护国家利益个社会公共利益为主。民法作为体 现市场调节机制之法,以维护自然人和法人的利益 为主。 调整方法不同:经济法采取了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 调整方法。民法对于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 法人,采取了民事制裁的形式。
二、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首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一定的范围,而不是 漫无边际、捉摸不定的。 其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同其他法的部门的调整 对象是有区别的,是可以分开的。
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是在国家协调 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经济运行需要国家协调. 凡是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 经济关系应该由经济法调整。
经济法学
法学专业核心课程 主持人:李占荣 教授 2010年7月
■课程简介
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 科。它的内容广泛而丰富,是法学体系中一门 新兴的、独立的学科。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法 学,在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中国的未来发 展中有着广阔的前景。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学生专业课。包括了经济法 总论、经济法主体、市场监管法和宏观调控法 等内容。
请大家思考: 二、对经济法这个概念应该下一个什么样的
定义
习题:
1.如何理解经济法这一概念?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第二章 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一节 经济法的产生
一、在经济法产生问题上的不同观点 关于经济法的产生问题,在国内外法学界有以下 两种观点: (一)认为经济法是在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以 后才产生的 (二)认为近代经济法产生于19世纪末,但并不 否认“市民革命以前的经济法”的存在 (三)认为随着国家与法律的产生,经济法也就 产生了;到了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经济法形成 为一个新的法的部门 (四)认为作为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的经济法产 生于古代社会
三、经济法的地位的涵义 也就是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的地位,是指在
整个法的体系中,经济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 法的部门,其重要性如何。
第二节 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
一、为什么说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 经济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决定于经 济法是否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那么,经济法 有没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呢?有。因为第一,它 的调整对象有一定的范围。第二,经济法的调 整对象同其他发的部门的调整对象是可以分开 的。所以有充分的理由指出,经济法是一个独 立的法的部门。
三、关于经济法产生的结论 经济法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
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在自由竞争 的资本主义时期,自由竞争、自由贸易在经 济生活中占主导地位,对法律的要求是承认 绝对所有权和契约自由,不需要国家干预经 济,因而也就不存在现代意义的经济法概念 和经济法律。
当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阶段发展到垄断阶段
■课程的教学目标及总的教学 要求、重点、难点
学生通过学习本课程,应比较全面、系统地
掌握经济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 法,认识经济法作为重要的社会规则在当今 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的重要功能。同时,本 课程注重学生法律意识、法律修养的培养和 提高,通过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运用有关知识 解决一定的社会实际法律问题。
二、对在经济法产生问题上的不同观点的评析 (一)关于经济法产生的涵义 一种观点认为,经济法的产生即经济法律规范的 产生。 另一种观点认为,经济法的产生,即经济法律的 制定。 再一种观点认为,经济法的产生,即经济法部门 的形成。 (二)关于经济法产生的时间和历史背景 观点一:经济法产生于资本主义垄断阶段 观点二:经济法产生于古代社会
第二节 经济法的发展
一、前资本主义经济法 (一)前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内容 奴隶制国家经济法的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关于土地管理的法律规定 2、关于农业管理的法律规定 3、关于商业管理的法律规定 4、关于质量管理的法律规定 5、关于财政、税收的法律规定
封建制国家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七个 方面(以中国为例) 1、关于土地管理的法律规定 2、关于农业管理的法律规定 3、关于商业管理的法律规定 4、关于对外贸易的法律规定 5、关于质量管理和基本建设管理的法律规定 6、关于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法律规定 7、关于财政、税收的法律规定
习题:
1.试述在经济法的产生问题上国内外法学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