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第三章法与秩序

合集下载

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大全

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大全

1939年3月的世界阿诺德·托因比[英国][出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大全·第1卷》] 1952本卷规划第一编政治概览第一章世界大国第二章日本及其侵略范围第三章德国及其侵略范围(上)第三章德国及其侵略范围(中)第三章德国及其侵略范围(下)第二编强国的力量对比第一章导言第二章强国的地缘政治地位第三章强国的工业力量对比第四章战争的经济准备第五章结论附录一各大国制造业总产量中资本货物的份额附录二德国的军备支出附录三按生产要素成本计算的可动用的国民生产净值的组成附录四(一) 德国政府当局的支出附录四(二) 德国的投资总额第三编力量均势力量均势大战前夕1939年阿诺德·托因比[英国][出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大全·第2卷》] 1955前言第一编导论第一章1939年希特勒的机会第二章法国和英国对于捷克斯洛伐克覆灭的反应第二编西方国家试图组织对轴心国进一步侵略的抵抗第一章西方国家对1939年3月15日事件的立即反应第二章对罗马尼亚的明显威胁第三章建立和平阵线的初次尝试,3月17-23日第四章对波兰的威胁和英国的保证第五章英法两国对希腊和罗马尼亚的保证第六章英法两国与土耳其的谈判以及巩固并扩大巴尔干协约的问题第七章英法两国在宣布给予保证后同被保证国家的关系第八章英国政府希望墨索里尼会约束希特勒第九章英国对德政策的双重路线第三编意大利第一章1939年3月15日之后意大利的反应第二章阿尔巴尼亚的被兼并第三章意大利与德国的关系第四章意大利同德、法、英以外各欧洲国家的关系,1939年4-8月第四编德国第一章布拉格的后果,1939年3月第二章下一个目标:同波兰的一种“还可以容忍的关系”,3月21日-4月16日第三章悬而未决的一段时间,4月6日-5月23日第四章从5月23日开始的反波兰潮流第五编苏联第一章1939年初苏联的经济计划及其军事上的意义第二章斯大林3月10日的演说第三章莫洛托夫取代李维诺夫第四章俄德两国和解的背景第五章4月14日至5月31日的英法俄三国谈判:互惠问题第六章莫洛托夫5月31日的演说第七章一项英法苏三国互助公约的谈判,6月1日至8月4日第八章德苏谈判,6月8日至8月12日第九章派赴莫斯科的英法军事代表团,8月1日至25日第十章德苏互不侵犯公约及一项秘密议定书的签订,8月14日至24日第十一章苏联批准公约第六编欧洲和平的最后十天第一章伦敦:柏林第二章巴黎第三章华沙第四章罗马第五章中立国的立场第六章最后的和平呼吁第七编美利坚合众国第一章美国外交政策的目的和局限性第二章对侵略捷克斯洛伐克和阿尔巴尼亚的反应第三章围绕美国的外交政策和中立法进行的斗争第四章对日本侵略行为的反应第五章重整军备计划和西半球的防务第六章最后一个月第八编远东第一章中日战争的继续第二章日本人对外国租界施加压力第三章苏联与日本的关系第四章日本和轴心国家缔结军事同盟的谈判的夭折第九编从慕尼黑危机到战争爆发这一期间英法两国的重整军备第一章1938年9月30日和1939年9月3日的军备和防务措施平衡表第二章重整军备进展缓慢的政治原因第三章工艺技术的落后轴心国的初期胜利阿诺德·托因比[英国][出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大全·第3卷》] 1955第一编陆海空战概况1939年9月至1941年12月第一章德国征服波兰1939年9月1日至30日第二章英法的部署1939年9月3日至11月30日第三章俄国征服芬兰1939年11月30日至1940年3月12日第四章挪威战役1940年4月9日至6月10日第五章德国的西线攻势和法兰西之战1940年5月10日至6月25日第六章不列颠之战1940年8月8日至10月31日第七章第一次和第二次利比亚战役1940年6月至1941年4月第八章解放阿比西尼亚1941年1月至5月第九章巴尔干战役和德军占领克里特岛1940年10月28日至1941年5月31日第十章德军入侵俄国1941年6月22日至12月5日第二编瓜分东北欧1939年9月至1940年8月第一章波兰第二章波罗的海国家第三章芬兰第四章1939年秋季希特勒的“和平攻势”附录:关于苏管区和德管区之间人口迁移的俄德协定第三编法国崩溃以前的西欧第一章丹麦:德国入侵以前的政治情况第二章挪威:德国入侵以前的政治情况第三章荷兰:德国进犯以前的政治情况第四章比利时:德国进犯以前的政治情况第五章(上篇) 法国的政治背景1939年9月3日至1940年5月10日第五章(下篇) 法国的覆灭第六章意大利:从不交战到介入战争附录:沙斯少校关于1940年5月9日柏林事件的证词第四编英国和英联邦1939年9月至1941年12月第一章联合王国的国内战线第二章英国的经济背景第三章英联邦第五编征服东南欧1940年6月至1941年6月第一章德国以外交手段迫使罗马尼亚、匈牙利和保加利亚参加轴心国集团第二章意大利进攻希腊导致南斯拉夫革命和轴心国占领希、南两国第六编德国和苏联的破裂第一章德苏关系的恶化1939年8月23日至1941年6月22日第二章德国进攻苏联1941年6月22日至12月31日附录一:俄-德的经济交易1939年8月23日至1941年6月22日附录二:共产国际及其在各国的支部采取的有利于德国的行动附录三:英国和美国对苏联的经济援助1941年6月至12月附录四:苏联与英美以外其他国家的关系1941年6月至12月第七编美国和欧洲战争1939年9月至1941年12月第一章法国沦陷前第二章从法国沦陷到罗斯福重新当选第三章非交战状态的后期第八编日本第一章日本“不卷入”欧洲战事1939年9月至1940年7月第二章日本不由自主地陷入轴心国阵营1940年6月至9月第三章日本:有条件的轴心国伙伴1940年9月至1941年12月(上) 第三章日本:有条件的轴心国伙伴1940年9月至1941年12月(下)希特勒的欧洲阿诺德·托因比[英国][出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大全·第4卷》] 1954序第一编希特勒的欧洲的政治结构第一章1939-1945年的德国第二章新秩序的概念第三章党卫队与新秩序第四章行政管理第五章法律概况第六章德国人如何对待犹太人第二编希特勒的欧洲的经济结构第一章1940年新秩序的规划第二章欧洲经济管制的结构第三章工业和原料第四章粮食和农业第五章劳动力第六章运输第七章财政第八章结论第三编意大利第一章1940年6月至1943年7月的意大利第二章德国和意大利的经济关系,1940-1943年第三章德国占领意大利和新法西斯政权第四章意大利的抵抗运动第四编法国第一章维希法国(上)第一章维希法国(下)第二章自由法国运动1940-1942年附录:英国和自由法国远征达喀尔1940年9月第五编西欧被占领国家第一章比利时第二章荷兰第三章卢森堡第四章丹麦第五章挪威第六编东欧的被占领国家和卫星国第一章波兰第二章奥斯兰第三章芬兰第四章被瓜分了的捷克斯洛伐克第五章1941-1944年的匈牙利、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第六章德国占领下的乌克兰1941-1944年第七章被瓜分了的南斯拉夫第八章阿尔巴尼亚1939-1945年第九章希腊美国、英国和俄国:它们的合作和冲突1941-1946年威廉·哈代·麦克尼尔[美国]阿诺德·托因比[英国][出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大全·第5卷》] 1953前言作者序言第一编协同作战1941年12月-1943年12月第一章美国参战第二章退却并适应全球性战争1941年12月-1942年11月(上)第二章退却并适应全球性战争1941年12月-1942年11月(下)第三章从“火炬”到德黑兰:盟国夺取战略主动权1942年11月-1943年11月(上) 第三章从“火炬”到德黑兰:盟国夺取战略主动权1942年11月-1943年11月(中) 第三章从“火炬”到德黑兰:盟国夺取战略主动权1942年11月-1943年11月(下) 第二编和平临近时期的合作1943年12月-1945年2月第一章从德黑兰到诺曼底:准备赢得胜利1943年12月-1944年8月第二章从诺曼底到雅尔塔1944年8月-1945年2月(上)第二章从诺曼底到雅尔塔1944年8月-1945年2月(下)第三编盟国合作的瓦解1945年2月-1946年12月第一章胜利的问题1945年2-9月第二章为和平的争吵1945年9月-1946年12月(上)第二章为和平的争吵1945年9月-1946年12月(下)第四编感想和总论感想和总论附录附录一盟国间的主要会议1941年12月7日-1946年12月31日附录二租借法第6卷战时中东乔治·柯克、阿诺德·托因比[英国][出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大全·第6卷》] 1954序言导言第一编角逐中东的各种政治动机1939-1945年第一章阿拉伯民族主义第二章犹太复国主义第三章法国的利益和政策第四章英国的政策第五章美国第六章苏联第二编阿拉曼大捷之前1939-1942年第一章埃及的独立要求1940年6月第二章征服非洲的意大利帝国和埃塞俄比亚的复国第三章伊拉克的独立要求1940-1941年第四章近东各国的“解放”1941年第五章英法在近东国家中的关系1941-1942年第六章英苏对波斯的干涉第七章从阿富汗驱逐轴心国侨民第八章北方战线(波斯和伊拉克)第九章协调问题:国务大臣办公室第十章经济问题:中东补给中心第十一章埃及的独立要求1942年1-2月第十二章轴心国入侵埃及第十三章犹太复国主义者的独立要求1939-1942年第十四章法属索马里兰的解放第三编大战的低潮1943-1945年第一章埃及的独立要求1943-1945年;苏丹第二章近东国家的独立要求1943-1945年第三章犹太复国主义者的独立要求1943-1945年第四章阿拉伯统一和阿拉伯联盟的形成第五章阿拉伯半岛与大战;阿拉伯石油第六章埃塞俄比亚的独立要求1942-1945年第七章前意属殖民地第八章马格里布的独立要求第四编苏联与中东1939-1945年第一章土耳其第二章波斯第三章阿拉伯世界和埃塞俄比亚大战和中立国阿诺德·托因比[英国]维罗尼卡·M·托因比[英国][出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大全·第7卷》] 1956第一编经济战第一章英国的努力(1939-1941年)第二章英美的努力(1942年1月-1945年6月)第二编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拉丁美洲第一章袭击珍珠港以前泛美主义的发展第二章战火蔓延到西半球,里约热内卢会议(1942年1月15-28日) 第三章履行里约热内卢协定(1942-1943年)第四章紧张与压力(1943-1944年)第五章墨西哥城会议和旧金山会议第六章大战的结束及其后果(1945-1946年)第三编中立国与非交战盟国第一章瑞典第二章瑞士(1939-1946年)第三章爱尔兰第四章介于盟国和轴心国间的西班牙第五章葡萄牙第六章土耳其1942-1946年的远东阿诺德·托因比[英国][出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大全·第8卷》] 1954导言第一编战时的远东第一章大东亚(上)第一章大东亚(下)第二章1942-1945年的日本外交第三章中国、西方列强和苏联第二编战后的远东第一章在中国的和平努力的失败(1945年8月-1947年1月)第二章1945年8月15日至1946年12月31日的东南亚(上)第二章1945年8月15日至1946年12月31日的东南亚(中)第二章1945年8月15日至1946年12月31日的东南亚(下)第三章1945-1947年间盟国对日本的占领(上)第三章1945-1947年间盟国对日本的占领(中)第三章1945-1947年间盟国对日本的占领(下)第四章1945-1947年间美苏占领下的朝鲜第五章太平洋地区的领土:从委任统治到托管附录:主要文件日本朝鲜太平洋地区领土第9卷欧洲的重组阿诺德·托因比[英国]维罗尼卡·M·托因比[英国][出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大全·第9卷》] 1955导言第一编走向经济复兴的最初步骤第一章战争的经济后果第二章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上)第二章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下)第二编东欧第一章波兰(上)第一章波兰(下)第二章波罗的海国家第三章芬兰第四章罗马尼亚第五章保加利亚第六章匈牙利第七章东欧各国和约的缔结第八章南斯拉夫第九章阿尔巴尼亚第十章捷克斯洛伐克1945年春至1947年2月和约的签订第三编希腊希腊1944-1946年第四编意大利第一章解放了的意大利1943年9月至1947年2月第二章对意和约的领土条款第五编西欧第一章法国第二章比利时第三章荷兰第四章丹麦第五章挪威四国对德国和奥地利的管制1945-1946年阿诺德·托因比[英国][出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大全·第10卷》] 1955前言第一编四国对德国的管制(1945-1946年)作者序第一章投降时的德国第二章各占领国的态度第三章德国人的态度第四章急救,1945年5月至8月第五章波茨坦第六章管制机构第七章德国状祝第八章难民问题第九章经济事务第十章财产的管制第十一章解除武装、归还和赔偿第十二章非纳粹化第十三章行政和政治第十四章宣传工具第十五章教育第十六章两种积极的影响第十七章结束语第二编四国对奥地利的管制(1945-1946年)作者序第一章盟国政策的形成第二章解放第三章占领第四章结束语附录盟国对奥委员会:四国代表成员,1945-1946年1945-1950年的中东阿诺德·托因比[英国][出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大全·第11卷》] 1955第一编综论各国政策的相互作用,1945-1950年第二编土耳其、波斯和苏联第一章土耳其第二章波斯第三编阿拉伯国家与西方列强第一章欧洲人在列万特各国的优势的结束第二章英国-埃及关系第三章英国-伊拉克关系第四章英国在塞浦路斯的统治第五章英国在巴勒斯坦的统治,1945-1948年第六章巴勒斯坦战争及其后果,1948-1950年。

会议秩序册

会议秩序册

会议秩序册第一章:会议开场1.1 主持人致辞在会议开始之前,主持人应当致辞,向与会者介绍会议的目的、议程和规则,并提醒大家遵守会议秩序。

1.2 自我介绍在会议开始时,与会者应自我介绍,包括姓名、职务和所代表的部门或机构,以便大家了解与会人员的身份背景。

第二章:会议议程2.1 确定议程会议开始后,主持人应宣布会议的议程,并确保与会者对议程内容有清晰的了解。

2.2 议题讨论按照议程,逐一讨论各个议题。

在讨论过程中,与会者应尊重他人意见,遵守讨论规则,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并且应避免个人攻击或冲突。

2.3 决策在讨论完各个议题后,与会者应共同作出决策。

决策可以通过投票、共识或其他方式进行,但应确保决策结果符合会议的目的和主题。

第三章:会议规则3.1 发言顺序在会议讨论过程中,应设定明确的发言顺序。

可以按照与会者的职务、经验或提前登记的顺序确定发言顺序,以确保公平性和效率性。

3.2 发言时间限制为了保证会议进度,应对每位发言者设定时间限制。

时间限制可以根据议题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进行调整,但应合理安排,避免浪费时间或压缩讨论。

3.3 互动交流在会议讨论中,应鼓励与会者互动交流,提问和回答问题。

同时,应确保讨论内容与议题相关,并避免无关或重复的讨论。

3.4 尊重他人与会者应相互尊重,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侮辱性言论。

对于不同意见或意见冲突,应以理性和客观的态度进行讨论,而非情绪化或个人化。

第四章:会议纪要4.1 确定记录人员在会议开始前,应确定记录人员,负责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决策和行动项等。

记录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4.2 会议记录记录人员应准确记录会议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包括议题讨论的要点、与会者发言的要点以及决策结果等。

会议记录应简明扼要,避免冗长和重复。

4.3 会议纪要的编写在会议结束后,记录人员应及时编写会议纪要,并发送给与会者进行审阅和确认。

会议纪要应包括会议的基本信息、议题讨论内容、决策结果和行动项等。

法理学思考题

法理学思考题
1.强调义务是否就是否定权利?
2.法律权利与权力的区别。
第五章 法律行为
思考题:
1.法律行为是否等同于合法行为?
2.法律行为分类的研究在立法上的意义。
第二编 法的价值理论
第六章 法的价值概述
思考题:
1.如何理解法的价值属性。
2.价值研究在法理学中的意义有哪些?
第七章 法的秩序价值
第三编 法的运行理论
第十四章 法的运行概述
思考题:
1.制定法律时应当进行哪些权衡?
2.试述不同的法学流派对法的实效的观点。
第十五章 立 法
思考题:
1.试述我国的立法体制以及立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2.法律规范系统化在法治中的作用。
3.从应然的角度谈谈你对现行中国立法体制改革的看法。
思考题:
1.谈谈你对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的看法。
2.以你掌握的知识,谈谈你对法效益实现的社会代价的认识。
第九章 法的自由价值
思考题:
1.法与自由的关系如何?
2.试分析自由与秩序两种价值的关系。
第十章 法的平等价值
思考题:
1.平等与合理差别是否矛盾?
2.在理论上平等价值的基本含义应如何界定。
第二章 法的功能
思考题:
1.简要分析法的功能与法的作用在理论上差异。
2.试述法的功能与法的实效的关系。
3.谈谈你对法律功能有限性的认识。
第三章 法律文化
思考题:
1.试述法律文化与法律传统的关系。
2.谈谈你对法律意识对一国法治建设的意义的认识。
第四章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思考题: 第十六 Nhomakorabea 法的适用

法理学笔记(重点)

法理学笔记(重点)

第一章、法学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1、法学概念P32、两个角度划分法学P33、一些古代法学发展P4第二节法学的历史第三节法学与相邻学科了解第四节法学的研究方法1、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理论研究必须坚持的基本方法论原则P82、阶级分析方法P83、价值分析方法P84、实证研究方法(五个)P9第五节法学教育与法律人才素质的养成1、中国正规法学出现时间P112、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10个)P123、法律人才的基本素质P13第二章、法理学概述第一节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1、法理学的对象P152、法理学的性质及其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P15第二节中国法理学1、法理学一词由来P182、中国法理学的体系P19第三节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1、学习法理学的方法第三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第一节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与发展了解第二节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继承与发展了解第三节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进程了解第四章、法的概念第一节“法”概念的语义分析1、法律的广义狭义P39第二节法的本质1、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P412、法的阶级本质P423、法的本质由特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P44 第三节法的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P45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P45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P46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P47第四节法的作用1、法的作用的分类(填|选|判)P482、法的局限性(简|论|选|)P50第五章、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第一节法的渊源1、法的渊源类别P542、当代中国法的渊源P55第二节法的分类1、国内法与国际法P582、成文法与不成文法P593、实体法与程序法P594、根本法与普通法P595、一般法与特别法P59第三节法的效力1、法的效力的概念P602、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P603、法的效力范围P604、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的原则P63第六章、法的要素第一节法的要素释义1、法的要素的定义P65第二节法律概念1、法律概念(简|判)P672、法律概念的分类(判|选)P68第三节法律规则1、法律规则概念P692、法律规则的分类P70第四节法律原则1、法律原则的作用是法律规则不能替代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简|论)P742、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P743、法律原则的分类P754、法律原则的司法适用P77第七章、法律体系第一节法律体系释义1、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点P782、法律体系与相关概念之异同P79第二节法律部门及其划分1、法律部门的概念和特点P812、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原则(选|判|简)P82第三节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P842、民商法P853、行政法P854、经济法P865、社会法P876、刑法P87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P87第八章、权利和义务第一节历史上的权力观和义务观第二节权利和义务概念1、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核心范畴P912、权利和义务的概念P94*第三节权利和义务的分类1、根据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形态所作的分类P952、根据权利和义务所体现的社会内容(社会关系)的重要程度所作的分类P963、根据权利和义务对人们的效力范围所作的分类P964、根据权利之间、义务之间的因果关系所作的分类P975、根据权利主体依法实现其意志和利益的方式所作的分类P976、根据权利主体所作的分类P97第四节权利和义务的关系1、结构上的相关关系P982、数量上的等值关系P98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P984、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P99第九章、法律行为第一节法律行为释义1、概念P1022、特征P102第二节法律行为的结构第三节法律行为的分类1、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P108第十章、法律关系第一节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1、法律关系的释义P1112、法律关系的分类P112第二节法律关系的主体1、法律关系的主体种类P1132、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P115第三节法律关系的客体1、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和特征P1162、法律关系客体中的种类P117第四节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1、法律关系形成、变更与消灭的条件P1182、法律事实的种类P119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一节法律责任释义1、法律责任的构成P1242、法律责任的种类P126第二节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1、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的含义P1272、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的原则P128第三节法律责任的承担1、法律责任的承担与法律责任的实现P1292、法律责任承担的方式P1303、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P1314、免责的条件和方式(简)P132第十二章、法律程序第一节法律程序概述第二节正当法律程序1、正当法律程序的价值(简|论)P140第三编法的起源和发展第十三章、法的历史第一节法的起源1、原始社会的调控机制P1472、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P1483、法和原始习惯的区别P149第二节法的历史类型1、法的历史类型的释义P1502、中西方封建法制的主要差别主要有五个方面(简)P1523、资本主义法律制度P1524、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简)P154第十四章、法律演进第一节法律演进概论1、法律演进概念P159第二节法律继承1、法律继承的概念P1612、法律继承的原因(简)P161第三节法律移植1、法律继承概念P1642、法律移植的必然性(简)P1663、法律移植的实践P167第四节法制改革1、法制改革的概念P169第十五章、全球化与法律发展第一节全球化概论第二节全球化下的法律发展趋势1、趋势⑤个P178第四编法的运行第十六章、法的制定第一节立法概念1、立法的特征P190第二节立法体制1、立法体制释义P192第三节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1、立法过程P1942、立法程序P196第四节立法的原则1、立法原则概述P1982、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P199第十七章、法的实施第一节守法1、守法的概念P2032、守法的条件P206第二节执法1、执法的概念P2072、执法类别P2083、执法的原则(简|论)P210第三节司法1、司法的概念P2112、司法体系P212第十八章、法律职业第一节法律职业概述1、法律职业的概念P217第二节法律职业技能与伦理第三节法律职业制度第十九章、法律方法第一节法律方法概说1、法律方法的概念P2302、法律方法的内容P231第二节法律推理1、形式推理概念P2332、辩证推理概念P234第三节法律解释1、法律解释的必要性(简|论)P2392、我国法律的正式解释P2373、法律解释的原则(简|论)P2384、法律解释的方法P239第四节法律论证第五编法的价值第二十章、法的价值概述第一节法的价值释义1、价值的概念P249第二节法的价值体系1、法的价值体系释义P2512、法的目的价值体系P2523、法的评价标准体系P254第三节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1、在立法、行政和司法程序中对法的价值进行整合,应当遵循哪些原则?P258 第二十一章、法的基本价值第一节法与秩序1、法对程序的维护作用P261第二节法与自由1、法对自由的确认和保障(简)P2652、法律确认和保障自由的一般方式(简)P266第三节法与效率第四节法与正义第二十二章、法与人权第一节人权的概念1、人权划分P2772、基本权利P280第二节法对人权的保护1、人权的国内法保护P282第六编法与社会第二十三章、法与政治第一节法与政治的基本关系1、法与政治的关系P290第二节法与国家的基本关系1、法与国家的关系P294第三节执政党的政策与法律第四节法与民主1、民主和法治的关系?*重要第二十四章、法与经济第一节法与生产方式1、法与生产的关系P302第二节法与市场经济1、为什么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重要P305第三节法与经济体制改革第四节法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第二十五章、法与文化第一节法与文化的一般原理第二节法与道德1、道德的概念P3172、法与道德的联系和区别(简|论)P318第三节法与宗教1、宗教信仰自由法条P324第四节法与文化1、法律文化的概念P3242、法律文化的基本结构(简)P3263、法律文化的作用(简)P326第二十六章、法制与社会建设第一节法治的概念1、法治与法制关系(简)P3312、法治与德治(案例分析)P332第二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第三节法治与和谐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修正,含1-7修正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修正,含1-7修正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1997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三号公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章犯罪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三节共同犯罪第四节单位犯罪第三章刑罚第一节刑罚的种类第二节管制第三节拘役第四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第五节死刑第六节罚金第七节剥夺政治权利第八节没收财产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第一节量刑第二节累犯第三节自首和立功第四节数罪并罚第五节缓刑第六节减刑第七节假释第八节时效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编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二节走私罪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五节金融诈骗罪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节妨害司法罪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第九章渎职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附则附则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2012.08.31•【文号】主席令第59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二章管辖第一节级别管辖第二节地域管辖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第三章审判组织第四章回避第五章诉讼参加人第一节当事人第二节诉讼代理人第六章证据第七章期间、送达第一节期间第二节送达第八章调解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十一章诉讼费用第二编审判程序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节起诉和受理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第三节开庭审理第四节诉讼中止和终结第五节判决和裁定第十三章简易程序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第十五章特别程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第三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第四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第五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第六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第七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第十七章督促程序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第三编执行程序第十九章一般规定第二十章执行的申请和移送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第二十二章执行中止和终结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三章一般原则第二十四章管辖第二十五章送达、期间第二十六章仲裁第二十七章司法协助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法理学进阶复习笔记

法理学进阶复习笔记

导论本体论——存在论也,又或称存有轮、是论,乃一门关于“是”之学问。

法律本体论,乃对“法律之为法律”之原理性探讨。

劝你与义务这一地基本的范畴,乃是法律的基本内容。

价值论——关于价值的性质、构成、标准和评价的哲学学说。

主要通过主体的需求能否满足及如何满足主体需求的角度,考察和评论各种物质的精神的现象及人们的行为对个人或社会的意义。

正义、人权、幸福和秩序构成现代社会法律的基本价值。

法律方法论——是关于法律方法的一种系统化的理论。

法律社会论——是从“社会”这一大系统出发,站在“法之外”的角度,阐述“关于法律”的理论,阐明“法外之理”。

1、从法律本体论的角度看,法律与意志、利益、权利和义务等因素相联系。

2、英美法系法律方法论的核心是法律推理,在大陆法系,法律解释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方法。

3、拉德布鲁赫认为,法律的首要价值是秩序。

4、法外之理有:法律与政治,法律与经济,法律与科技。

5、沟通“法内之理”和“法外之理”的桥梁是法律社会论。

第一编法律本体论第一章法律与意志意志——是人自觉地确定目的,并支配行动,克服困难,实现目的的心理过程公意——集体的真实利益,等同于共同的良善(公益);若每个人皆能无私地行事,则公意就是所有人的意志。

根据卢梭定义,公意应该是公民们全体一致的决定,但是在一切问题上,求得全体一致显然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因此卢梭又表示多数人的决定同样可以构成公意。

1、关于近代自然法思想的观点,说法正确的是主张个人优先于国家而存在。

2、卢梭的阐述“公意学说”的著作是《社会契约论》3、在中国的现行制度中,可以集中人民的意志有: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

4、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与意志的思想的说法有:(1)在以私有制作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中,说“法律是所有人意志的体现”并没有尊重事实;(2)法律在根本的意义上决定于生产关系,但它也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5、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近代自然法思想的批判,正确的有:(1)近代自然法思想所宣扬的诸多内容在实践中并没有兑现;(2)近代自然法思想本身的矛盾体现在社会中就是共同体成员作为公民与作为自然人之间的矛盾;(3)近代自然法思想中的有些矛盾是现阶段无法解决的矛盾,因而它还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

法理学教案

法理学教案
6、划分特别法的标准主要有哪些?
7、国内法与国际法有何不同?
授课题目:
第六章法的效力
课时安排
2学时
课序
第5次课
教学目的及要求:
了解法的效力的产生条件,掌握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以及法的时间、空间、对人及对事的效力,掌握法的效力层次的概念、确定法的效力层次的一般规则和特殊规则。
教学内容及重点、难点:
主要内容:法律效力、法的溯及力、法的效力层次。
教学方法
第一节法的概念
一、法、法律的概念
二、法的特征
第二节法的本质
一、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二、最终决定因素
三、经济以外因素的影响
讲授法、讨论法、案例法
讨论、作业和思考:
1、如何正确认识法的概念?
2、如何理解法的本质?
3、法的特征有哪些?应如何理解?
授课题目:
第三章法的作用与价值
课时安排
2学时
课序
第2次课
教学方法
第一节法的渊源的概念和种类
第二节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
第三节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第四节法的形式
第五节法的分类
讲授法、讨论法、案例法
讨论、作业和思考:
1、什么是法的渊源?
2、什么是法的形式?法的形式有哪些种类?
3、法的分类按不同的标准划分,主要有哪些?
4、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区别有哪些?
5、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区别在哪里?
3、什么是法的作用的有限性?其原因是什么?
4、什么是法的价值?法的价值的功能是什么?
5、什么是法的价值中的秩序、效益、自由、平等、人权:
第四章法与其他社会现象
课时安排
2学时
课序
第3次课
教学目的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第五十九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第五十九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二章管辖第一节级别管辖第二节地域管辖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第三章审判组织第四章回避第五章诉讼参加人第一节当事人第二节诉讼代理人第六章证据第七章期间、送达第一节期间第二节送达第八章调解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十一章诉讼费用第二编审判程序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节起诉和受理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第三节开庭审理第四节诉讼中止和终结第五节判决和裁定第十三章简易程序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第十五章特别程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第三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第四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第五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第六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第七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第十七章督促程序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第三编执行程序第十九章一般规定第二十章执行的申请和移送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第二十二章执行中止和终结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三章一般原则第二十四章管辖第二十五章送达、期间第二十六章仲裁第二十七章司法协助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笔记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笔记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笔记导语:《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包含了哪几大块的内容?怎么解读?有解读的笔记吗?适用对象人群是谁?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以下是品才网小编整理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笔记,欢迎阅读参考。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于2003年12月31日颁布实施。

全文分三编,十五章,一百七十八条。

第一编:总则包括第一章到第五章;第二编:分则包括第六章到第十五章;第三编附则不分章,设条文四个。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1997年2月27日发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相比较,新条例增加了二章、八条,原文保留了三十八条,修改、调整了九十六条,不再写入的有七条,适应新情况而增加了四十四条。

比如:不再写入的原条例第九十一条“关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买卖股票应受处分的”规定;新增加的如新条例第一百一十条“对从事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工作的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出具虚假的评估、鉴证、资信证明等作出了党纪处分规定。

”总则包括第一章至第五章。

概述了本条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对违纪党组织、党员纪律处分种类、运用规则;以及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请大家认真学习一下条例原文,在这里我只简要向大家说一下条例的适用范围,因为它是我们查办案件时首先要明确的:条例第八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这条规定表明:一、条例只适用于中国共产党党员,不适用于党外,对于中国共产党之外的其它组织和个人都不能用条例予以追究。

二、党纪处分条例是由中共中央发布的,由党的纪律处分手段保障实施的,对党的组织和广大党员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是同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的有力武器。

因此,追究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责任,都必须以条例为准绳,所有违犯党的纪律的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受到党的纪律的追究,没有例外。

法与秩序

法与秩序

法与秩序1.下面错误的是(D)。

A.秩序的特殊性质取决于生产方式的历史个性B.秩序的力量最终来源于生产关系的历史合理性C.阶级社会中的秩序首先是阶级统治的秩序D.理想的社会秩序应以社会契约的形式来建立2.现代立法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劳动条件等工人的劳动权益,禁止企业以任何形式加以剥夺。

这些体现了法维护经济秩序的功能中的(C)。

A.对经济主体资格加以必要限制B.调控经济活动C.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条件D.法律保护财产所有权3.下面属于社会本位秩序观的观点的是(C)。

A.阶级社会中的秩序首先是阶级统治的秩序B.理想的社会秩序应以社会契约的形式来建立C.社会全体成员由于需要相同和劳动分工而产生的相互依存关系即社会连带关系乃是社会的基本秩序D.秩序的力量最终来源于生产关系的历史合理性4.下面关于“秩序”的叙述不正确的是(B)。

A.“秩序”与社会生活中存在一定限制、禁止、控制有关B.它表明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着一种独立性C.它在社会生活中捕捉预言的因素和重复的因素D.它表示社会生活的某种稳定性5.对社会基本安全加以特殊维护的法律中最典型的部分是(C)。

A.民法B.行政法C.刑法D.经济法第三十一章/同步练习/多项选择题1.秩序的具体特征有(ABC)。

A.一致性B.连续性C.稳定性D.不变性2.社会秩序表示在社会中存在着某种程度的(ABCD)。

A.关系的稳定性B.进程的连续性C.行为的规则性D.财产和心理的安全性3.社会秩序的规定性有(ABCD)。

A.“秩序”与社会生活中存在一定限制、禁止、控制有关B.它表明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着一种相互性C.它在社会生活中捕捉预言的因素和重复的因素D.它表示社会生活的某种稳定性4.以下秩序观属于资本主义秩序观的有(BC)。

A.等级制度秩序观B.自由、平等的秩序观C.社会本位秩序观D.唯物史观秩序观5.历史唯物主义秩序观的主要内容有(ABD)。

A.秩序的特殊性质取决于生产方式的历史个性B.秩序的力量最终来源于生产关系的历史合理性C.社会全体成员由于需要相同和劳动分工而产生的相互依存关系即社会连带关系乃是社会的基本秩序D.阶级社会中的秩序首先是阶级统治的秩序,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平等的秩序,只有在消灭了私有制、剥削和阶级之后,才能建立起来6.在进入商品经济阶段之后,经济秩序方面的立法越来越细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BCD)。

张文显法理学笔记(第四版)

张文显法理学笔记(第四版)

法理学(第四版)张文显本书框架本书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法学,内容为第一编法学导论,包括第一章法学、第二章法理学概述、第三章马克思主义法学第二部分法,第三编法的起源和发展、第四编法的运行、第五编法的价值、第六编法与社会,包括第四章法的概念、第五章法的渊源、分类、效力、第六章法的要素、第七章、法律体系、第八章、权利和义务、第九章法律行为、第十章法律关系、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法律程序、第十三章法的历史、第十四章法的演进、第十五章全球化和法律发展、第十六章法的制定、第十七章法的实施、第十八章法律职业、第十九章法律方法、第二十章法的价值概述、第二十一章法的基本价值、第二十二章法与人权、第二十三章法与政治、第二十四章发育经济、第二十五章法与文化、第二十六章法治与社会建设第一部分、法学第一章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不考)1、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2、法学对法律现象的研究是全方位的,(1)研究法法的历时性(历史的纵向研究)、共时性(横向的比较研究);(2)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外部方面;(3)既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

3、根据研究对象来划分法学(1)从部门法的角度,分为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等。

(2)对法律制度的历史研究构成法律史学。

(3)对各国法律制度或法系的比较研究构成比较法学。

(4)从认识论的角度,法学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5)对法律跨学科的研究构成边缘法学,如法律经济学、法律文学等。

第二节法学的历史(不考)1、西方法学的历史(1)、古希腊:西方法学起始于古希腊,习惯法为主体的法律制度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

(2)、古罗马①古罗马是古代西方法律制度发展的顶峰,罗马法学十分繁荣。

②法学获得相对的地位,成为罗马法渊源之一。

(3)、中世纪①独立法学消失了②中世纪后期,出现了罗马法复兴运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释义(自2015年2月4日实施)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法理学

法理学

法理学第一编法学导论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第二章法学的历史第三章法理学概述第四章法学方法论第二编法的本体第五章法的概念p56非马克思主义的法的定义马克思主义的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已确认、保护或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P57与非马主义的法的定义相比,马克思主义的发的定义具有如下特点:1揭示了法与统治阶级的内在关系。

法是以统治阶级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的,是从统治阶级的立场出发,根据统治阶级的利益标准和价值观念,来调整社会观念的。

2揭示法与国家的必然联系。

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经由国家而上升为法的。

3解释法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因果联系。

历史上出现的一切法,必须从法的物质生活条件来理解。

4揭示了法的主要目的、作用和价值。

法是统治阶级有意识地创造出来的行为规范体系,具有一定的目的性。

5揭示法的主体内容和调整机制。

法的主体内容是以规范形式确定和确认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法对人们的行为的指引和导向亦是通过权利和义务机制实现的。

P58法的本质:一、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1、法是“意志”的体现或反映。

2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3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

4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二、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培植了人们的法律需要,同时又决定着法的本质。

P59-61法的特征:一、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1 在社会体系中,发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

法的规范性体现在一下三点 a 法对人们如何行为提出了明确指b 法的内容具有一般性和概括性 c 法是反复适用的。

2 人的行为也是法的调整对象。

法调整人的行为,同时也就调整了社会关系。

作为法的调整对象的行为是指人的外在行为。

二、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第五版)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第五版)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第五版)第一编法理学导论第一节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一、法理学的对象二、法理学的性质及其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一)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二)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三)法理学是法学的意识形态第二节法理学的历史一、奴隶社会的法理学思想古希腊法律文明与法理学思想;古罗马法律文明与法理学思想;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法理学思想。

二、封建社会的法理学思想西欧中世纪的法理学思想;中国古代的律学与法理学思想。

三、资本主义社会的法理学资本主义兴起与法学勃兴;近代资本主义法权世界观的出现;现代资产阶级法学思潮与流派;当代西方法理学。

第三节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思维与存在,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阶级和阶级斗争,阶级分析方法;社会现象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观点。

二、具体研究方法价值分析的方法;实证分析方法。

第一章法的概念与本质第一节法的基本特征一、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第二节法的本质一、资产阶级法学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国家一阶级关系一物质生活条件”的关系链。

第二章法的要素第一节法律概念一、法律概念释义二、法律概念的分类涉人概念、涉事概念和涉物概念。

三、法律概念的特点和功能第二节法律规则一、法律规则释义法律规则的含义;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假定、处理和制裁;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

二、法律规则的分类(一)调整性规则和保护性规则(二)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三)绝对确定性规则和相对确定性规则(四)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五)确认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六)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第三节法律原则一、法律原则释义二、法律原则的分类(一)基本原则与具体原则(二)社会原则和专门法律原则(三)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三、法律原则的功能对法的制定的作用;对法的实施的作用。

统编版必修上册《乡土中国》分章节段意概括

统编版必修上册《乡土中国》分章节段意概括

《乡土中国》分章节段意概括第一章“乡土本色”段意概括1、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

2、乡下人、我们民族离不开泥土。

3、“土”是乡下人的命根,在我们的文化里所占的地位重要。

4、不流动是“土”的特性,因之而产生“土气”。

5、以土为生的乡下人黏着在土地上,稳定,少变化,少流动。

6、人口宣泄出去,但老根不常动。

7、农业本身没有聚居的需要,人和人在空间排列关系上是孤立和隔膜。

8、中国乡下大多聚村而居,与美国不同。

9、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四点原因:耕地面积小、水利需要合作、为安全保卫、为继承。

10、村和村之间是孤立隔膜的,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

11、乡土社会的地方性,形成了熟悉社会。

12、熟悉社会也就是礼俗社会。

13、14、熟悉社会的规矩是礼俗。

15、熟悉是土气的一种特色。

16、从熟悉里的来的认识是个别的,并不是抽象的普遍原则。

17、陌生人组成的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风俗来应付的。

第二章“文字下乡”段意概括1、乡下人的“愚”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

2、乡下人因为不识字而被认为是“愚”我不甘服,因为识不识字并非愚不愚的标准。

3、教授们的孩子和乡下孩子之比较。

4、乡下人不识字是因为没有需要和没有练习的机会。

5、乡下人“愚”是因为(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不及城里人多。

6、7、乡土社会是面对面(熟悉)的社会。

8、文字是为克服人和人接触的阻碍,在面对面社会中无需。

9、文字所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

10、说话时,可以不完整、不合文法,因为我们有很多辅助表情来补充。

11、文字是间接的不太完整的工具。

12、乡土社会中,面对面直接接触,无需文字。

13、在特殊生活团体里,必有他们的特殊语言。

14、语言只能在一个社群所有相同经验的一层上发生。

15、在一个社群所用的共同语言之外,还有特殊语言。

16、特殊语言是亲密社群中所使用的象征体系的一部分,并总是密切配合于其他象征原料。

17、特殊语言可以摆脱字句的固定意义。

18、熟人中,抛开比较间接的象征原料,所以乡土社会中文字是多余的,语言都不是传达情意的惟一象征体系。

智慧树民法典与大学生活章节答案

智慧树民法典与大学生活章节答案

智慧树民法典与大学生活章节答案一、智慧树民法典1、民法典第一编第一章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法律是宪法。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法律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国家的根本政治秩序的基础,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的基础,是国家的根本社会制度的基础。

2、民法典第一编第二章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婚姻制度是基于平等、自由、公平、尊重和保护夫妻双方权利的原则。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婚姻制度是基于平等、自由、公平、尊重和保护夫妻双方权利的原则,夫妻双方应当尊重彼此的权利,共同维护婚姻的和谐,共同维护家庭的和谐,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

3、民法典第一编第三章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继承制度是基于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继承制度是基于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继承人应当遵守法律,尊重遗嘱,公平分配财产,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大学生活1、大学生活中应该注重自我管理。

答:大学生活中应该注重自我管理,要做到自律、自觉、自强,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完成学习任务,做到有节制、有规律、有责任地生活,做到有责任、有担当、有爱心地参与社会活动。

2、大学生活中应该注重学习。

答:大学生活中应该注重学习,要做到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学习能力,不断拓宽自身的学习领域,不断深化自身的学习深度,不断提升自身的学习效率,不断拓展自身的学习视野,不断提高自身的学习成果。

3、大学生活中应该注重社会实践。

答:大学生活中应该注重社会实践,要做到参与社会实践,接受社会实践的训练,提高自身的社会实践能力,拓宽自身的社会实践领域,深化自身的社会实践深度,提升自身的社会实践效率,拓展自身的社会实践视野,提高自身的社会实践成果。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3全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3全文)

➢ 第三编 附 则[1]
精品PPT
第一(dìyī)编 总 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sīxiǎng)、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马克思 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sīxiǎng)、邓小平理 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sīxiǎng)为指导, 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 践制定。
精品PPT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yùnyòng)规则
• 第十八条 故意(gùyì)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gùyì)违纪应当受 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 第十九条 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 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
• 第二十条 减轻、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 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或者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第八章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第九章 贪污贿赂行为

第十章 破坏社会(shèhuì)主义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十二章 失职、渎职行为

第十三章 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

第十四章 严重违反社会(shèhuì)主义道德的行为

第十五章 妨害社会(shèhuì)管理秩序的行为
• 第十六条 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 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 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 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 第十七条 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 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 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 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宣布除名; 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确定权利义务界限,避免纠纷。
第二,以和平、文明的手段解决纠纷。
第三,对社会基本安社会的意义 与秩序本身 的性质所决 定 由法律的其 他价值所要 求的 秩序是法律 的基础价值 ,不等于是 唯一价值
第二节 法对秩序的维护
1 建立和维护社会政治秩序 2 维护权力运行秩序
内容
3 建立和维持社会经济秩序 4 建立和维护社会生活秩序
一、建立和维护社会政治秩序
四种代表性的秩序观
等级结构 秩序观
自由平等 秩序观
社会本位 秩序观
历史唯物 主义秩序 观
二、法律秩序
法律秩序是被特定化了的社会秩序,是由 法确认和保护的、人们间互动的有条不紊 的状态和结果
01
把法律秩 序等同于 法或法律 制度
02
把法律秩 序定义为 法实现的 结果
03
把法律秩 序定义为 法的相对 稳定协调 的过程
第三章 法与秩序
1
秩序释义
法与秩序
2
法对秩序的维护
教学重点
法律秩序的含义 秩序是法的基础价值
法对秩序的维护
第一节 秩序释义
1 秩序的词源与语义 2 法律秩序
内容
3 秩序是法的基础价值
一、秩序的词源与语义
秩序: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
自然秩序
表现在各种自然现象之中的规律
社会秩序
体现在社会生活领域中的秩序,法律上的秩 序属于一种社会秩序
法律使社会政治秩序合法化、制度化,把阶级冲 突限制在社会存在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二、维护权力运行秩序
以“权利”制约“权力” 以“权力”制约“权力”
三、建立和维持社会经济秩序
第一,法律保护财产所有权。
第二,对经济主体资格加以必要限制。
第三,调控经济活动。 第四,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条件。
四、建立和维护社会生活秩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