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自产货物出口退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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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法律规定

出口退税法律规定

出口退税法律规定什么是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是指国家出口商品时,对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环境保护税等税费予以退还,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国家出口经济的发展。

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税收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退税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税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税收管理条例》于2004年5月1日施行,它规定了出口退税的有效期、出口退税税收分类、申请出口退税的手续等内容。

其中,出口退税有效期为一年,自缴款证明开具之日起算。

分类方面,增值税、消费税是重点税种,出口企业可以按照税款纳税申报程序,在货物出境口岸备案后,向国家税务部门退税。

同时,对于豁免税和零星税则,企业可以在缴款证明获得后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退税。

在手续方面,企业需要办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并在退税申请前的60天向税务局汇款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退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退税条例》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它明确了出口退税的政策和政策执行要求。

其中,主要内容包括:1.出口企业在销售商品时,自行支付进项税额的,可以在后期向国家税务部门申请退税。

2.出口企业在销售商品时,采用以增值税金额为核定依据的简易计税方法的,可以按照规定退还部分增值税。

3.出口企业申请退税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签订合同、报关单、装箱单等。

4.出口企业需要遵循国家相关贸易法规,保证商品出口合法。

5.国家定期调整退税品种、退税税率和退税总量,同时加强退税审核监管力度。

如何申请出口退税首先,企业需要进行出口退税资格认定并办理缴纳退税保证金的手续。

然后,在货物出口前,企业需要在税务局进行申报备案手续,并在货物出境时办理退税手续,获取《出口货物缴款证明》。

最后,企业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依据税款纳税申报程序,向国家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还需要遵循国家相关贸易法规,以保证商品出口合法,避免出现退税纠纷。

出口退税操作实务与技巧

出口退税操作实务与技巧

出口退税操作实务与技巧1. 简介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货物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进行退税的政策,旨在鼓励出口贸易,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本文将介绍出口退税的基本操作实务和一些实用技巧,帮助企业顺利申请和获得退税。

2. 出口退税的基本操作实务2.1. 申请资格和条件在申请出口退税前,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和条件。

首先,企业需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海关注册备案。

其次,出口货物必须是真实有效的,符合国家的出口政策和贸易法规。

还需要备齐相关的出口合同、发票、报关单、出口货物运输单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2.2. 填写退税申请表格企业在申请退税时,需要填写退税申请表格。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表格,如增值税退税申请表等。

在填写表格时,需要准确地填写出口商品的名称、数量、金额等关键信息,以及企业的基本信息和银行账户等。

填写时要注意准确无误,避免填写错误导致申请被驳回。

2.3. 提交申请材料填写完退税申请表格后,企业需要将相关的申请材料一并提交给海关。

材料包括申请表、出口货物的相关证明文件、报关单等。

在提交材料之前,企业应该对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所有文件齐全、符合要求。

遗漏或不完善的材料可能会导致申请被退回或延误退税。

2.4. 海关审批和审核海关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和审核。

审批的时间通常是一周左右,期间可能会对资料进行核实和调查。

在这个过程中,企业需要与海关保持沟通,及时提供补充材料或回答相关问题。

如果申请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海关会批准退税申请。

2.5. 退税款到账一旦退税申请获得批准,海关会将退税款转入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

企业应及时核对退税款是否到账,如果未到账或有任何问题,应及时与海关联系。

同时,企业还要留存好相关的退税申请和到账凭证,以备将来查验。

3. 出口退税的技巧3.1. 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要顺利申请和获得出口退税,企业需要充分了解相关的政策和法规。

它们随时可能变动,因此企业应确保自己掌握最新的政策和法规变化。

出口退税是什么意思?退的是什么税?

出口退税是什么意思?退的是什么税?

出⼝退税是什么意思?退的是什么税?
越来越多的⼈把⽬光聚焦到了国外,⽽进出⼝贸易的丰厚利润也让⼈流连忘返,做进出⼝的⽅式也越来越多。

国家在⿎励进出⼝的同时也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其中进出⼝退税便是⼀项⿎励措施。

出⼝退税是什么意思?退的是什么税?
出⼝退税是指对报关出⼝的货物退还国内按税法规定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商品实际上是卖到国外的,理论上来说应该由国外的⼩伙伴来缴税,因此需要把这个商品在国内已经缴过的增值税、消费税退还给企业。

这样也提⾼了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

出⼝退税需要满⾜以下条件
1、⽣产或出⼝的货物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或产品。

2、其货物必须是报关离境出⼝的货物。

3、其货物必须是所在公司财务上做出⼝销售的产品。

4、其货物必须是已经收汇并经核销的产品。

注意:若为货物⽣产企业申请办理出⼝货物退税时必须增加⼀个条件,即申请退税的货物必须是⽣产企业的⾃产货物或视同⾃产货物才能办理退税。

且企业必须拥有进出⼝经营权、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外商投资企业。

出⼝退税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在规定时间内:
1、收齐出⼝货物退(免)税所需的单证;
2、使⽤⽣产/外贸企业出⼝退税申报系统;
3、录⼊申报退税的资料内容,⽣成电⼦申报数据;
4、连同出⼝货物相关单证资料及申报表,报主管退税机关审核办理退税。

如何计算出⼝退税⾦额?
出⼝退税⾦额如何计算是根据FOB价格为基础,需要根据国内⽣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是消费税发票做为根据进⾏计算。

如果⽣产企业开具的发票价格已经包含运输费⽤或者保费,那么需要先除去运输费⽤以及保费在进⾏计算。

出口退税流程及注意事项

出口退税流程及注意事项

出口退税流程及注意事项在国际贸易中,出口退税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它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对于许多从事出口业务的企业来说,了解出口退税的流程及注意事项至关重要。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

一、出口退税的基本概念出口退税,简单来说,就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这一政策旨在鼓励本国货物出口,增强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出口退税的条件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

三、出口退税的流程1、报关出口企业首先需要将货物报关出口,取得相关的报关单。

报关单是出口退税的重要凭证之一。

2、收汇核销货物出口后,企业需要及时收汇,并进行外汇核销。

外汇管理部门会对企业的收汇情况进行审核和确认。

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企业从供应商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认证,以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退税申报企业在完成上述步骤后,可以准备相关资料进行退税申报。

申报资料通常包括报关单、出口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汇核销单等。

5、税务审核税务部门会对企业提交的退税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企业的经营情况、货物出口情况、发票真实性等。

6、审批退税经过审核无误后,税务部门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比例审批退税金额,并将退税款退还给企业。

四、出口退税的注意事项1、单证管理企业要妥善保管好出口退税所需的各种单证,如报关单、出口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汇核销单等。

这些单证是办理退税的重要依据,如果丢失或不完整,可能会影响退税的办理。

2、申报期限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退税申报,逾期申报可能会导致无法享受退税政策。

一般来说,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 90 天内申报退税。

3、税务政策变化出口退税政策可能会根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国际贸易形势进行调整。

企业要及时关注税务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确保自己的退税操作符合政策要求。

出口退免)税政策规定

出口退免)税政策规定

出口退(免)税政策规定第一章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述一、出口货物退(免)税概念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国家对出口货物已承担或应承担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退还或免征。

出口货物退税是指国家将出口货物出口前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实际承担的增值税、消费税,在货物报关出口后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货物不含税即零税负。

出口货物免税是指对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货物出口后不再退税。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并为国普遍接受的旨在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项税收措施。

二、出口退(免)税的方法退(免)增值税:1、“退税”;2、“先征后退”;3、“免、抵、退”税;4、“免抵”税;5、“免税”。

退(免)消费税:1、“先征后退”;2、“免税”。

目前采用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方法:1、外贸企业出口应征增值税的货物,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货物出口后实行退税办法;出口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实行退税的办法。

2、生产企业出口应征增值税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的办法;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办法。

第二章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规定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范围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和内资生产企业;2、外商投资企业;3、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4、特准退税企业;5、指定经营贵重货物出口的企业。

(2004年7月1日起我国实行新《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修订后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1、享受出口退(免)税货物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和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3)必须是财务上已作销售处理的货物;(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2、出口免税货物范围(1)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2)计划内出口卷烟;(3)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和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出口退税的申请条件和资格要求详解

出口退税的申请条件和资格要求详解

出口退税的申请条件和资格要求详解出口退税是指国家为促进出口贸易发展,对出口货物实行的税收返还政策。

本文将详解出口退税的申请条件和资格要求,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使用这一政策。

一、申请条件1. 出口货物合规:申请退税的货物必须合法出口,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口政策的规定。

同时,货物的品质与出口合同要求一致,且不得有质量问题。

2. 出口货物完税:申请退税的货物必须在出口前已经缴纳了相关的税款,并取得了完税证明。

如果存在未缴税款或者未取得完税证明的情况,将无法享受退税政策。

3. 出口货物核销:申请退税的货物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出口核销。

出口核销是指出口企业向海关提交出口报关单,并完成相关的海关手续。

4. 出口货物真实性:申请退税的货物必须是真实的出口货物,不存在虚假报关、骗取退税等非法行为。

申请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出口发票、装箱单、提单等资料来支持申请的真实性。

5. 税款实质性支付:申请退税的企业应当通过自有资金或者合法融资方式支付税款。

不得通过虚假交易、虚假报关或者其他违法行为来骗取退税。

二、资格要求1. 出口经营主体:申请退税的企业必须是注册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非法人实体不具备申请退税的资格。

2. 出口规模要求:相关政策要求,企业出口货物的累计金额达到一定的规模才能享受退税政策。

通常情况下,出口货物总值应达到一定金额,且连续出口多批次。

3. 企业信用状况:相关政策要求,申请退税的企业需具备一定的信用状况。

企业应当没有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如偷逃税款、走私等。

同时,企业的纳税记录、出口质量等也会被纳入考核。

4. 企业资质要求:出口退税政策对不同行业、不同产品的资格要求也有所区别。

申请企业需要满足相应行业的资质要求,如出口许可证、注册商标等,方能享受退税政策。

5. 其他要求:根据具体政策的规定,还可能存在其他的资格要求。

例如,对于某些特殊产品的出口退税,可能需要申请企业具备相应的专利、技术资质等。

出口退税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

出口退税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

出⼝退税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申请出⼝退税的条件是什么,怎么申请(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

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条件,是因为出⼝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

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的货物。

所谓出⼝,即输出关⼝,它包括⾃营出⼝和委托代理出⼝两种形式。

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

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企业是以外Hui还是以⼈民币结算,也不论出⼝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Hui 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Hui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销售处理的货物。

出⼝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

也就是说,出⼝退(免)税的规定只适⽤于贸易性的出⼝货物,⽽对⾮贸易性的出⼝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购买并⾃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Hui并经核销的货物。

按照现⾏规定,出⼝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货物,必须是已收外Hui并经外Hui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

⽣产企业(包括有进出⼝经营权的⽣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的⽣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产企业的⾃产货物或视同⾃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出口退税政策汇总

出口退税政策汇总

出口退税政策汇总出口退税政策是指国家为了促进出口贸易和提高国内企业竞争力而采取的一种政策措施,主要通过对出口商品和劳务征收的税费进行退还或免征,以降低出口企业的成本,增加出口的竞争力,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下面将对中国的出口退税政策进行汇总。

首先,中国的出口退税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出口货物退税和出口辅助服务退税。

出口货物退税是指对出口货物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进行退还或免征,以降低企业出口成本;出口辅助服务退税是指对为出口提供的物流、运输、金融、保险等辅助服务征收的增值税进行退还或免征。

具体来说,中国的出口退税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1.出口货物退税:对出口货物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可以进行退还或免征。

对于一些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或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退税比例较高,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2.出口辅助服务退税:对于为出口提供的物流、运输、金融、保险等辅助服务征收的增值税可以退还或免征,以减轻企业的运营成本,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3.出口转内销退税:对于通过出口贸易退还的税款出口企业,如需在国内销售该产品,可以按照相应的政策进行退税。

4.出口企业所得税优惠:对于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可以享受一定期限内的所得税减免或免征政策,以鼓励企业增加出口。

5.跨境电商出口退税:对于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出口的商品,可以享受优惠的退税政策,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

6.农产品出口退税:对于出口的农产品,可以根据相关政策享受退税优惠,支持农产品的国际贸易。

7.进口环节退税:对于在进口环节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如果用于生产出口商品或者出口辅助服务,可以按照相关政策进行退税。

8.英文底稿退税:对于向国外提供英文底稿、制版、修订和排版等服务,并出口到海外的企业,可以享受退税政策。

此外,为了更好地推动出口退税政策的有效实施,中国还建立了相应的退税管理制度。

包括加强出口退税政策的宣传和培训,简化退税手续,提高退税审核效率,减少企业的退税时间等。

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规定

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规定

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规定1. 背景介绍出口货物的退免税是国际贸易中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鼓励企业扩大对外贸易,提升国家的出口竞争力。

退免税政策允许企业在出口货物时享受部分或全部的退税和免税优惠,以降低其生产成本和提高利润。

本文将介绍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规定,包括适用范围、申请条件、申报程序等内容。

2. 适用范围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规定适用于出口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货物。

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实物商品:包括制成品、原材料、配件等。

•服务贸易:包括国际运输、旅游、建筑工程等领域的服务。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出口。

•技术和设备:包括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设备出口等相关领域。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不同类型的货物可能有特定的退免税政策和要求,企业在申请退免税时需要遵守对应的规定。

3. 申请条件企业申请出口货物的退免税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合法注册:企业需要在对应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并获得相关的经营许可证。

•出口合同:企业需要与购买方签订合法有效的出口合同,并确保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货物真实性:企业需要确保所申请的退免税货物真实存在,并属于其自身生产或经营范围内。

•税务记录:企业需要保持清晰的税务记录,包括进口商和出口商的相关信息、货物品名、数量、价值等。

除此之外,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还有特定的条件和要求,企业在申请前需要对这些要求进行了解并确保自身符合。

4. 申报程序为了享受出口货物的退免税政策,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一般而言,申报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出口预申报:在货物出口前,企业需要向相关海关或税务部门进行预申报,提供相关的货物和企业信息。

2.审核和审批:海关或税务部门将对企业的预申报进行审核和审批,确认是否符合退免税政策的要求。

3.报关和退税:企业在货物出口后,需要向海关进行报关手续,同时申请退税。

海关将对货物进行检查和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并给予退税审批。

【老会计经验】个体户出口货物也可退税

【老会计经验】个体户出口货物也可退税

【老会计经验】个体户出口货物也可退税近日,一个体工商户反映:他今年初办理了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主要从事柳编工艺品销售业务。

由于柳编工艺品备受外国客商欢迎,所以想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眼下正在向有关部门申请出口经营权。

他听说企业出口货物可以办理出口退税,就打电话询问个人出口货物能否办理出口退税,如果能退的话,他说拿到出口经营权后,加大柳编精品出口销售力度。

对这个问题,国家早有规定:个人出口货物也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根据2005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施行)》(国税发〔2005〕51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口商品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凭有关凭证报送所在地国税局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消费税。

”对于出口商的范围,该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述出口商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没有出口经营资格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

上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经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赋予出口经营资格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其中,个人(包括外国人)是指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

”因此,对于已经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只要取得了出口经营资格,对其出口的货物就可以按规定向国税机关申请办理相应的免退税手续。

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

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出口退税管理制度是指国家针对出口企业所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鼓励出口,促进国家贸易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出口退税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出口退税的基本概念、出口退税的范围和条件、出口退税的程序和流程、以及出口退税的管理和监督等方面。

一、出口退税的基本概念出口退税是指国家对出口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款,按照一定比例予以退还的一种政策。

出口退税的实施,可以降低企业的出口成本,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从而促进国家贸易的发展。

二、出口退税的范围和条件1. 出口退税的范围出口退税的范围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

不同税种的退税比例和计算方法有所不同,具体规定见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通知。

2. 出口退税的条件(1)出口货物需要满足的条件出口的货物在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并且属于退税的产品。

货物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对出口到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等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的货物也视同离境。

出口货物在财务上做了销售处理。

卖出去的货已经收到钱,完成收汇结算。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还需要特别注意一点,即申请退税的货物必须是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税业务。

(2)出口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公司经营范围要有: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工商局)。

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出口免税,不能退税(税务局)。

办有进出口经营权:其中包含报关单位备案证明、电子口岸卡申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及外汇名录登记(国家外汇管理局)。

贸易型企业做出口退(免)税备案,生产型企业做出口免、抵、退备案(税务局)。

报关是以企业名义自主报关,出口单证齐全,买单报关没有出口记录退不了税。

供应商可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征才有退。

三、出口退税的程序和流程1. 出口退税的申请企业应当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后,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

2. 出口退税的审核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出口退税申请后,应当对企业的出口货物、税收等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企业符合出口退税的条件。

出口退税优惠政策

出口退税优惠政策

出口退税优惠政策2011-08-31出口退税:(一)一般规定1、出口商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凭有关凭证报送所在地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消费税。

本办法所述出口商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没有出口经营资格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

上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经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赋予出口经营资格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其中,个人(包括外国人)是指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

上述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

(国税发[2005]51号) 2、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和生产型集团公司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上述生产企业出口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免征消费税。

(财税[2002] 7号)(二)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退(免)税1、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从二〇〇二年一月一日起按有关规定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国税发[2002]152号)2、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产品,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税。

(1)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国税函[2002]1170号)3、生产企业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

出口退税要求及流程说明

出口退税要求及流程说明

出口退税要求及流程说明出口退税基本条件1、申报出口退(免)税的纳税人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出口的货物属于退税货物,即出口退税率不为0。

出口退税率查询方法: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税信息查询→出口商品退税率查询。

3、报关后实际离境的出口货物(特例:出口到特殊区域、符合条件的监管仓库,没有离境也可以退税)4、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出口货物(要达到100%收汇)5、已做会计处理的出口货物6、对于外贸企业还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且稽核比对相符。

一、先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备案途径:1、电子税务局;2、外贸企业离线版出口退税申报软件。

(在线也可以)3、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三种方式选其一即可。

备案流程点击:二、外贸企业进项发票做退税勾选(生产企业忽略)用于出口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先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完成退税勾选并确认。

新备案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待发票稽核比对通过后,方能申报退税。

如何查询发票是否稽核比对通过?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货物劳务及服务退税申报-智能配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模块查看。

如下图,若发票状态显示“已认证/未稽核”,说明发票还没有稽核相符信息,不能申报出口退税;需待发票状态变为“已认证/已稽核”方能申报退税。

否则,申报自检时系统会提示,“申报的发票无电子信息,应不予受理”。

三、开具出口销售发票出口企业根据主管税局要求: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自制出口发票,普通发票票面金额为美元FOB价换算为人民币价格。

汇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出口发票税率栏选择“0或免税”,出口发票备注栏注明:合同号、报关单号码、FOB价、适用的汇率等。

四、申报出口退(免)税完成出口退(免)税备案后,生产企业用报关单和出口发票;外贸企业用报关单、进项发票、出口发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离线版出口退税申报软件或“单一窗口”申报出口退(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6)-国税发[2006]10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6)-国税发[2006]10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6)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6.07.12施行日期2006.07.01文号国税发[2006]102号主题类别税收征管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针对部分地区在出口退(免)税工作中反映的一些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二)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三)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四)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五)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对上述应计提销项税额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外贸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

出口退税免税的政策适用范围

出口退税免税的政策适用范围

出口退税免税的政策适用范围答案:报关出口后可以享受出口退税优惠的货物。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范围的出口货物,除税法另有规定外,均属于出口退税的货物范围。

但由于考虑到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和国际惯例,对一些非海关报关出口的货物也实行了退(免)税。

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一般退(免)税的货物范围及其条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范围的出口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和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部分货物和税法另有规定外,均属于出口退税的货物范围。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申报退税:(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缴款书的货物;(2)必须是在财务上已做销售的货物。

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出口商品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联运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货物装船提章,空运以取得空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出口货物销售价格一律以离岸价(FOB)价折算人民币入帐。

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给外商的礼品、不作销售处理的样品和展品、个人在国内购置自带出境的货物等,不予退税。

(3)必须是报关离境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并已收汇核销的货物。

报送出口不离境的货物、在国内销售收取外汇而不报关离境的货物以及离境后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由汇核销的出口货物,均不能退税。

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可退税: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4、出口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国外投资的货物;5、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如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鱼网鱼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等;6、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过国际招票由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7、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报使用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8、对外补偿贸易及易货贸易、小额贸易出口的货物;9、对港、澳、台贸易的货物;10、从1995年1月1日起,对外驻华使馆、领事馆在指定的加油站购买自用汽油、柴油的增值税实行退税;11、列名钢铁企业销售给加工出口企业用于生产出口货物的钢材;12、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进货物,保税区内企业将这部分货物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法律规定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法律规定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法律规定第一节出口货物退(免)税违章处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违章处理是指国家为了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保证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贯彻执行,对出口企业在办理退(免)税过程中,违反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由税务机关给予相应的处理。

出口退(免)税违章处理的形式主要有:不予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加收滞纳金和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等。

一、不予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一)违反退税登记管理,不予办理退(免)税规定出口企业应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与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和工商营业执照于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办理退税登记证。

未办理退税登记的出口企业一律不予办理出口货物的退税或免税。

(二)违反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管理,不予办理退(免)税规定1.出口企业在办理退(免)税过程中,无法提供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或普通发票,逾期无法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应提供而没有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的,不予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已办理退(免)税的,一律扣回已退(免)的税款。

2.出口企业出口货物不能提供“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原件的,以与所提供的“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原件内容填开不规X、字迹不清、国库(银行)印章不齐的,税务机关不得办理退税。

3.出口企业申请退税时,提供的“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如有伪造、涂改、非法购买等行为的,不予办理退税。

4.出口企业申请退税时,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中“经营单位”名称、增值税专用发票中“购货单位”名称,以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中“购货企业”名称与申报退税企业名称不一致的货物,不予办理退(免)税(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除外)。

5.出口企业申报办理退税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虚开、伪造或发票内容不规X、印章不符的货物,不予办理退(免)税。

6.出口退税凭证有涂改、伪造或内容不实的出口货物,不予办理退(免)税。

外贸出口退税操作方法

外贸出口退税操作方法

外贸出口退税操方法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概念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增值税、消费税)。

这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所接受的一种税收措施,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进行公平竞争。

根据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并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制定并实施了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以及管理办法。

该办法明确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退税的基本制度我国的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根据我国国情建立起来的、相对独立于其他因内税收管理的一种专项税收制度。

1994年我国对工商税制进行了全面改革。

根据改革的指导思想,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制定并颁布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退税范围、计算办法、常规管理、清算检查等作了具体规定。

近年来。

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多次改革和完善。

目前,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享有出口退税权的企业,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主要是外贸公司和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另外还有出口量较小的一些特殊企业,如外轮供应公司、免税品公司等等。

目前这类企业约为10万户。

今后随着出口经营权的放开,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户数将逐渐增加。

享受退税的出口货物,除免税货物、禁止出口货物和明文规定不予退税货物外、其他货物都可享受退税政策。

退税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

从2004年起,增值税的退税率共有5档,分别是17%、13%、11%、8%、5%,平均退税率为12%左右。

消费税的退税率按法定的征税率执行。

出口退税主要实行两种办法:一是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和退税的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在前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增值税予以退税;二是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出口货物本道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等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减其内销货物的应缴税款,对未抵减完的部分再予以退税。

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以及不同的退税政策所要求的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纳税人想要获得退税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纳税人必须是出口企业,即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独立承担对外贸易业务的企业。

(2)纳税人必须满足退税政策所规定的条件,例如出口货物必须符合规定的范围、出口报关手续必须齐全、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凭证必须合法有效等。

(3)纳税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申请退税,并提交齐全、准确的退税申请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退税条件可能会因国家、地区和具体的退税政策而异。

因此,建议纳税人在申请退税前仔细了解相关政策文件和规定,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和办理相关手续。

如有不确定之处可以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

退税需要提供的资料退税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税务登记证:这是证明纳税人具备退税资格的重要文件之一。

出口货物报关单:这是证明纳税人已经完成出口报关手续的重要文件之一。

出口发票:这是证明纳税人出口货物的价值的重要文件之一。

装箱单:这是证明纳税人所出口货物的详细情况的重要文件之一。

购买原材料或半成品等的增值税发票或专用发票:这是证明纳税人购买并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等物品的重要文件之一。

代理出口协议:这是证明纳税人委托代理出口的重要文件之一。

除了以上基本资料外,根据具体的退税政策不同,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因此,建议纳税人在申请退税前先了解清楚相关的政策和要求,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有不确定之处可以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

退税需要什么资料除了基本资料外,根据具体的退税政策不同,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因此,建议纳税人在申请退税前先了解清楚相关的政策和要求,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有不确定之处可以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

退税是指将已缴纳的税款予以退还。

通常,当企业或个人购买商品或服务并支付了相应的税款后,如果满足某些特定的条件,例如购买行为是用于出口等特殊用途,那么他们可以申请退税,以获得已支付税款的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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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一些属于自己生产的产品也能够出口,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够出口,那么在广州自产货物出口退税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由小编为您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65号)下发后,对生产企业外购出口的允许退税的四类视同自产的产品,实际执行中各地理解和掌握不尽统一。

为便于各地准确执行出口退税政策,经研究,对生产企业出口的四类视同自产产品的界定问题,现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产品,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税。

(一)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
(二)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三)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二、生产企业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

(一)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产品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二)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

三、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认定为集团成员,集团公司(或总厂,下同)收购成员企业(或分厂,下同)生产的产品,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免)税。

(一)经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集团公司成员的企业,或由集团公司控股的生产企业;
(二)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均实行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三)集团公司必须将有关成员企业的证明材料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

四、生产企业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

(一)必须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再委托深加工收回的产品;
(二)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三)委托方执行的是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四)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

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

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上述外购货物可以退税的比例、退税计算办法、以及所需要的凭证等,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152号)文件执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对广州自产货物出口退税条件有一定的了解,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可以浏览我们的官网或者咨询在线的客服人员,希望以上提供的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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