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沈阳工业大学考研真题614法学综合
2012年山东大学614综合A(含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考研试题(回忆版)【圣才出品】

2012年山东大学614综合A(含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考研试题(回忆版)
一、名词解释
1.法的本质
2.《钦定宪法大纲》
3.联邦制
4.特许
5.行政命令权
二、简答题
1.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
2.法治的形式要件。
3.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特点及其与基层政府的关系。
4.我国现行宪法对于国家主席的性质、地位、产生和任期的规定。
5.宪法修改程序比普通法修改的严格体现。
6.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监督检查的区别。
7.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的规定。
三、论述题
1.试论述自由和秩序的辩证关系。
2.试述行政法发源的新发展。
3.小吴患有艾滋病,通过了安徽省教育部门事业单位考试,虽然通过了笔试、面试,但是仍因患有艾滋病而被拒绝聘用,于是小吴起诉教育局,但是法院经过审理,最终支持了教育局的做法,驳回原告诉求。
(案例概述)
试根据案例分析,就业中的公民平等权和合理差别之间的界限。
天津财大《614法学综合1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考研真题

天津财大《614法学综合1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考研真题一、天津财经大学法学综合一(法理学与民法学)考研真题二、《法理学》一、概念题1判例法(华东师大2019年研;南航2015年研;中南财大2013年研;南京大学2011年研)答:判例法是指可作为先例据以裁决的法院判决。
确认判例法的国家,有“法官造法”之说,这是英美法系国家的特点。
“遵循先例”是适用判例法的根本原则,是指某一判决所依据的法律原则,不仅适用于该案,还可作为一种先例适用于该法院及其所属下级法院所管辖的案情基本相同或近似的案件。
法院审级越高,其案例的影响就越大。
2法的效力(华侨大学2017年研;河北大学2017年研;武大2007年研)答:法的效力是指法对其所指向的人们的约束力和保障力,是法不可缺少的要素。
如果一个法律规范是有效力的或被判断为有效力的,它所设定的义务就有资格得到它所指向的人们的服从和遵守。
它所授予的权利或权力就应当受到尊重,并在遭受侵害时得到司法机关的保护或恢复。
如果一个法律规范是无效力的或被判断为无效力的,它所设定的义务和授予的权利就毫无意义。
对“法的效力”的理解,必须把握两个维度:①“强制与保障”,而且是国家的强制与保障。
如果没有国家的强制力与保障力,法的效力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②“价值与功能”。
法之所以产生效力,根本原因在于法有其价值与功能。
3法的溯及力(山东师大2018年研;山东科大2018年研;南航2017年研;杭师大2017年研;南京大学2013年研;厦门大学2012年研;公大2010年研;中南财大2010年研;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09年研)答:法的溯及力,是指新法颁布后对此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适用的效力。
一般而言,法律只应适用于它生效后发生的行为、事件和形成的关系。
但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不是绝对的,有些情况下,立法者可以把新法溯及既往地适用于过去的行为、事件和关系,以补充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不足。
这样做应遵循有利追溯的原则,在民法中多表现为,如果先前行为和关系现在看来是合法的,且对各方有益,新法应承认其合法性并予以保护;在刑法中表现为从轻追溯,即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处罚较轻时,适用新法。
2013年辽宁省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非法学)真题理论考试试题及答案

B.关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C.不适用死刑,是指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但可适用死缓
D.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缓
17、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包括对方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丧失商业信誉 C.提出解除合同 D.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
B.李某在商场试衣间试穿大衣是否合适的时候,趁售货员在与其他的顾客聊天的机会,将价值6千余元的大衣穿走
C.张某在商场购买首饰的时候,趁售货员不注意,将自己准备好的假首饰与从售货员那里拿来的价值8千余元的首饰调换
D.郑某潜入他人家中,将他人价值2万余元的海洛因拿走
25、秋审是清朝最重要的死刑复核制度,其结果
A.王某虽然是陈某抢劫的被害人,但其行为仍成立贩卖毒品罪
B.陈某持仿真手枪取得毒品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但不属于持枪抢劫
C.陈某抢劫毒品后持有该毒品的行为,被抢劫罪吸收,不另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D.陈某将毒品送给刘某导致其过量吸食进而死亡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4、秋审是清朝最重要的死刑复核制度,其结果
A.法律对人的效力 B.法律对事的效力
C.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 D.法律的时间效力范围
15、我国《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登记的方式包括
A.异议登记 B.更正登记 C.预告登记 D.初始登记
16、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对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梁某占有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梁某占有财物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C.梁某对强某的死亡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D.梁某对强某的死亡不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沈阳工业大学847 法学综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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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题签
(请考生将题答在答题册上,答在题签上无效)
科目名称:法学综合二第1页共1页
一、名词解释(30分)
1、代理权(3分)
2、物权(3分)
3、债的保全(3分)
4、无因管理(3分)
5、无过错责任原则(3分)
6、处分原则(3分)
7、级别管辖(3分)
8、民事公益诉讼(3分)
9、证明责任(3分)
10、当事人申请再审(3分)
二、简述题(80分)
1、监护人的职责。
(9分)
2、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与种类。
(13分)
3、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与效力。
(11分)
4、我国法律规定的善意取得的条件。
(9分)
5、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的主体与事由。
(10分)
6、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提起要件。
(9分)
7、先予执行程序的适用范围与条件。
(9分)
8、执行异议与异议之诉的区别?(10分)
三、论述题(40分)
1、论我国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
(20分)
2、试述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小额诉讼程序。
(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