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15•【字号】宿政办发[2009]111号•【施行日期】2009.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宿政办发〔2009〕111号2009年7月15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骆马湖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近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体制、应急响应机制及应急法制宣传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社会应急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但是,从近期组织的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督查情况看,我市应急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领导重视程度有待加强,预案体系还不够完善,组织机构建设还不到位,应急演练还需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不够及时,学习培训机制尚未建立;等等。
对此,市委、市政府领导极为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
市委书记张新实批示:“请徐惠民同志认真抓落实,(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必须教育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认真抓。
一旦出问题,有预案与没预案、有人抓与没人抓,效果不一样,追究的责任也不一样,切切!”市委副书记、市长XXX批示:“在当前形势下应急工作的重要作用尤显突出,要高度重视组织体系建设,全面健全预案体系,规范信息报送,强化应急演练,全面提升队伍素质,确保全市应急管理工作适应需求,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请徐市长、郭金同志会市应急办继续督查督办落实。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惠民批示:“应急管理是新时期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功夫在平时,效用在急时,从督查情况看存在问题不少,请各县区行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一步重视,市应急办加强督查考核。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16•【字号】宿政办发〔2021〕52号•【施行日期】2021.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宿迁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16日宿迁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宿迁市防震减灾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江苏省“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宿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制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一)“十三五”时期发展成就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要求,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防震减灾工作全过程,始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防震减灾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在省地震局组织的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考评中,2019年和2020年连续两个年度获得全省先进。
1. 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
完善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
确立了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的防震减灾工作综合管理职能和法律责任;宿迁市地震服务中心从9名编制增加到15名,为防震减灾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和组织保障。
建立了军地联动指挥体系和启动机制,完善了科学有效的地震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和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
以重点项目建设为依托,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十三五”时期全市防震减灾经费投入达5000万元以上。
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苏省境内各类生产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江苏省境内各类生产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企业、矿山、建筑工地等。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采取并行、层层负责、合理分工的方式,确保应急预案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指导思想第五条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是贯彻落实生产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应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领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科学编制,完善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机制,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针对性。
第三章应急预案编制第七条生产单位应当依法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第八条生产单位应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安全风险情况,科学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内容应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预案的组成和编制要求、危险源辨识及应急救援措施等。
第九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规法规定的应急等级进行分类和编制,确保应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管理第十条生产单位应当将编制完成的应急预案报送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更新和报告。
第十一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专职兼职的应急管理人员,并向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
第十二条生产单位应当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预案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第十三条生产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适应突发事件的能力。
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办法》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评审(论证)、公布、备案、演练、实施、评估及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实施细则。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制定的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全省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设区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设区市、县(市、区)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实用性负责。
第五条非煤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版)》,下同)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含)以上(企业分类和规模划分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下同)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为规范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定了《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
《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省辖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要求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监管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制定行业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性指导文件。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部门职责和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特点,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同时,编制与应急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手册,明确职责任务及应急处置流程、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应全面分析、评估本企业的危险源状况和应急能力,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广泛听取一线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的意见,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xx)及有关标准和规定编写。
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背景近年来,突发事件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江苏省制定了总体应急预案。
二、预案编制原则本预案遵循以下原则:1.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保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2.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3.突发事件应对时要迅速反应、果断决策、科学处置;4.讲求实效、注重预防、全面规划、分工协作。
三、应急组织体系应急组织体系包括:1.总指挥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应急预案;2.行政指挥部:配合总指挥部负责行政指挥、组织协调应急行动;3.技术支持部: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应急行动;4.动员部:负责现场动员组织工作;5.救援与处置部:配合总指挥部、行政指挥部组织营救和处置工作;6.后勤保障部: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及保障保障。
四、预案组成部分本预案包括以下内容:1.应急预案组织机构;2.应急预案分工;3.应急预警和信息报告;4.应急行动和处置;5.应急物资保障;6.应急演练和评估;7.应急知识教育和培训;8.应急预案执行和监督。
五、应急预警和信息报告1.可疑事件预警:指在有明确线索的情况下,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安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报告可疑事件。
2.确认事件:指接到可疑事件后,由公安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派出人员前往现场核实确认。
3.信息报告:指将事件发生情况及确认情况报告总指挥部,由总指挥部根据情况组织应急行动。
六、应急行动和处置1.决策:由总指挥部根据情况对应急情况进行判断并做出决策;2.动员:由行政指挥部组织人员对受灾群众进行动员,组织应急抢险力量;3.救援和处置:由救援与处置部组织抢险、救援和处置工作;4.停止事件进展:在必要时,由总指挥部允许采取关停措施,防止事态升级。
七、应急物资保障1.储备应急物资:根据应急预案,由各地政府对所辖区域内的应急储备物资进行统计、分配和储备;2.配置应急物资:由后勤保障部根据应急预案规定,统计并配置应急物资;3.运送应急物资:由动员部组织力量运送应急物资到现场。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本(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本一、前言为了提升我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在____年,我们制定了此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通过提前预判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力量进行专业培训和演练,以应对各类事故发生时的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1. 建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调度、协调救援资源、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2. 工业企业应急救援组织:根据企业规模和特点,成立企业级应急救援队伍,设立企业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3. 地方政府应急救援组织:建立由政府官员和专业救援队伍组成的地方级应急救援机构。
三、应急救援预案制定1. 预案制定的原则:科学性、可操作性、有效性、及时性。
2. 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伤员救治、社会稳定控制、环境污染防控等。
3. 预案分为不同等级: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等,根据不同等级确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资源调配。
四、应急救援资源的储备和配置1. 人员资源:培养和组建一支高素质的事故救援队伍,特别针对不同类别的事故进行专业培训。
2. 物资资源:储备足够的各类应急救援物资,如防护服、救援工具、医疗器械等。
3. 技术资源:引进和培养一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五、应急救援演练和考核评估1. 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包括模拟事故现场救援和协调指挥等环节。
通过演练,提升救援队伍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2. 对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落实责任制,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六、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持1. 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以便快速做出应急响应。
2. 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供技术支持,加快救援速度和提高准确性。
七、救援宣传和教育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认识和应急救援的重要性。
2. 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本(三篇)
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突发事故的发生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安全事件,减少损失,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本预案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和协调。
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部、专业救援队、医疗救援队、后勤支援队等组成的专业救援队伍。
二、应急救援工作流程1. 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现场指挥部立即展开救援工作。
2. 救援行动:根据现场情况,实施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火灾扑救等行动。
3. 资源调配:根据需要,调动相关部门资源支援救援工作。
4. 事态控制:控制现场事态,避免事故扩大。
5. 事后处理: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三、风险防范措施1.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演练机制,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3. 定期检查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紧密合作机制。
四、应急救援物资准备1. 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药品,确保救援需求。
2.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随时待命。
3. 定期检查物资储备,确保完好无损。
五、预案评估和修订本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根据演练结果修订完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本(二)是指在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为了迅速、有序地组织和实施救援工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而事先制定的一套应急救援措施和操作程序。
以下是编制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步骤:1.风险评估:对所在企业或单位的重大突发事故风险进行评估,明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其对人员和设施的影响程度。
2.预警机制: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包括监测系统、预警信号和应急通讯系统等。
3.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灵活的指挥系统。
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篇)
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故,提前制定的一系列应急救援措施和操作流程。
以下是一个简要的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示例:一、应急预案的目标和原则1. 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损失。
2. 原则:迅速、有序、高效,集中指挥,统一行动。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2. 划定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各部门的协作配合。
三、应急资源储备和设备1. 储备必要的应急资源,如救援设备、药品、供水、食品等。
2. 维护和检修应急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突发事故预警和监测1. 建立健全突发事故预警和监测系统,及时获取事故信息。
2. 设立监测站点,监测事故相关参数。
五、事故报告和应急响应1. 对突发事故进行立即报告,包括事故原因、地点、规模等信息。
2.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规模,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六、救援措施和操作流程1. 对事故现场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救援措施。
2. 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救援行动,包括救护伤员、控制危险源等。
3. 根据需要,组织人员疏散和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七、事故调查和事后处理1. 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
2. 负责处理事故后续的赔偿、安置、修复等事宜。
以上仅为一个简要的示例,具体的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需要根据不同行业和具体情况进行定制。
同时,在实施预案之前,要进行充分的演练和训练,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效果。
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一份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目的和意义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故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突发性事件,为了有效应对和处置此类事故,减少事故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此预案。
二、预案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审核:审批:南京凯源建设设备租凭有限公司公布日期:二〇一二年____月____日打印:审核:为及时有效地处理建筑工程起重机械拆装重特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当地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凯源公司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结合建筑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南京凯源建筑设备租凭有限公司塔机拆装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适用于建筑施工现场塔机、施工升降机拆装可能发生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二、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一)减租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公司统一领导下,由拆装队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
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成立南极凯源建筑设备租凭有限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由段建平同志担任,副总指挥褚建恩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救援组、事故调查组、专家鉴定组、后勤保障组(指挥中心组织机构网络图附后)。
(三)建立救援人员、设备、物资保障系统。
三、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工作职责(一)指挥部职责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2、组织指挥部人员和有个人员制定应急预案方案、计划、措施,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实施;3、根据事故发展状态不,确定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及警戒保卫人员来源、数量和占用场并紧急调用,事后负责落实归还;4、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组织人员撤离、物资疏散工作;6、组织或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救援工作;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8、及时上班有关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9、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状态下能够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10、办理当地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设备安装辖区安委会等交办的其他事故。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8.08•【字号】宿政办发〔2022〕47号•【施行日期】2022.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现将《宿迁市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8日宿迁市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建立市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全灾种、大应急”抢险救援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建立健全协调一致、运转良好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实现平时联演联勤、战时协调联动、应急联动保障等方面协调联动快捷高效,确保顺利完成应急救援任务,不断提高我市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二、目标要求市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平战结合,立足党委政府统筹推进、行业部门主体实施,调动各类应急资源,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密切协同的联动工作机制,构建“梯次搭配、协同响应、无缝衔接”的立体化应急救援大格局,形成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体、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的应急救援体系,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及时、有序、高效。
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内容略)
第七章应急预案的培训与宣传教育
第二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使从业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操作程序,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能力。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应急意识。
第二章应急预案编制
第六条应急预案编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明确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目标、任务和职责;
(二)制定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三)明确应急组织体系和指挥机构;
(四)确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资源;
(五)明确应急预案的审批、发布、实施和修订程序。
第七条应急预案编制应当依据以下资料:
(一)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批应急预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演练的。
第十九条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章应急预案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实施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实施计划,明确应急预案实施的程序、要求、措施和责任。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如需修订,应当及时组织修订并重新报批。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22•【字号】宿政发[2008]95号•【施行日期】2008.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宿政发〔2008〕9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骆马湖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完善地震工作管理机制,强化防震减灾主体责任,提高全社会综合防震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害,实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等要求,现对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依靠科技、法制和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面推进小康社会的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
目标任务是:在全市基本建立起较完善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有效提高地震灾害综合抗御能力,到2020年基本达到抗御6.0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主要措施(一)突出加强地震灾害预防工作从目前科技水平和经济实力出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防震减灾工作必须坚持以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把各类建筑物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基础设施尽可能地建成抗震工程,做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安监〔2011〕190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省局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1年10月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省辖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要求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监管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制定行业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性指导文件。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部门职责和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特点,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同时,编制与应急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手册,明确职责任务及应急处置流程、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
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3.3.1先期处置
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办公室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B.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篇1
一、编制目的:
根据我公司化学品可能发生燃烧和化学品皮肤烧伤的特点,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职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和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二、危险性分析:
1、企业概况:
1.2适用范围
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将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
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维护社会安定,促进本辖区内的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我公司位于临朐县冶源镇宫家坡村东,公司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520平方米,车间540平方米,职工50人,生产工人20人,主要生产造纸化学品。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5.15•【字号】宿政办发〔2014〕109号•【施行日期】2014.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宿迁市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四届二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6年10月2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宿迁市地震应急预案》(宿政办发〔2006〕162号)同时废止。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5月15日宿迁市地震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灾害分级及响应2.1 地震灾害分级2.1.1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2.1.2 重大地震灾害2.1.3 较大地震灾害2.1.4 一般地震灾害2.2 分级响应2.3 先期响应3 组织体系3.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3.1.1 人员组成3.1.2 主要职责3.2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3.2.1 人员组成3.2.2 主要职责3.3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3.4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专家组3.4.1 人员组成3.4.2 主要职责3.5 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3.5.1 人员组成3.5.2 主要职责3.6 县区抗震救灾指挥部4 信息速报4.1 震情速报4.2 灾情速报4.3 社情速报4.4 舆情速报5 应急处置5.1 应急处置主要任务5.2 应对特别重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或II级响应5.2.1 应急响应启动5.2.2 先期处置5.2.3 应急响应5.2.4 应急结束5.2.5 恢复生产5.3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III级响应5.3.1 应急响应启动5.3.2 指挥协调和处置5.3.3 应急结束5.3.4 恢复生产5.4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5.4.1 应急响应启动5.4.2 指挥协调和处置5.4.3 应急结束6 地震谣传事件的应急处置7 应急保障7.1 资金与物资7.2 救援队伍7.3指挥平台7.4 避难场所7.5 基础设施7.6 宣传、培训与演练8 附则8.1 名词术语解释8.2 预案解释部门8.3 预案管理8.4 预案修编8.5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救援体系,依法规范应急救援行为,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高铁站区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高铁站区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10•【字号】宿政规发〔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高铁站区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宿迁高铁站区综合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六届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10日宿迁高铁站区综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宿迁高铁站区综合管理,维护公共秩序,提升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宿迁高铁站区的综合管理。
宿迁高铁站区(以下简称站区)是指东起醴泉路东侧、西至全德路西侧、北至上海路北侧、南至铁轨北侧围墙的区域。
站区内由铁路管理机构管辖的区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站区综合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站区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站区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统筹指导站区综合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站区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协调处理重大事件和重大案件。
遇到特殊情况的,可以即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站区综合管理工作的人员和经费保障,保障站区建设、管理和执法经费的投入。
第六条站区实行综合管理、部门派驻、联合执法的运行机制。
市人民政府设立站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综管办”),具体负责站区内的日常管理和有关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制定站区日常管理服务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市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站区实行常驻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站区的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安全、反恐处突等工作,依法查处站区内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侦办妨碍执行职务案件,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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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组织体系2.2 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责2.3 现场应急指挥部2.4 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2.5 物资保障2.6 地方政府组织机构3 预警预防机制3.1 预警行动3.2 信息报告4 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标准4.2 应急响应程序4.3 先期处置4.4 市安委会的响应4.5 指挥和协调4.6 信息资源采集4.7 紧急处置4.8 医疗卫生救助4.9 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4.10 社会公众的安全防护4.11 现场检测与事故危害评估4.12 新闻发布4.13 应急结束5 后期处理5.1 善后处置5.2 保险5.3 事故调查5.4 总结评估6 保障措施6.1 预案管理6.2 信息与通讯保障措施6.3 物资与运输保障措施6.4 人力资源保障措施6.5 医疗卫生保障措施6.6 应急财力保障措施6.7 教育、训练和演习6.8 监督检查7 附则7.1 奖励与责任7.2 预案解释部门7.3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科学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规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1)造成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1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2)超出县(区)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跨县(区)行政区,或跨市内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
(3)其它需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责任制,按照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工作。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负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机制的职责。
(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
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以事发地政府和事故单位为主,条块结合,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必要时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可直接组织指挥。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救援力量作用,采用先进的检测、检验、监测手段、救援装备和技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组织体系宿迁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在市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应急支持保障部门、抢险救援队伍(含专业和志愿者)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2.2 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责2.2.1 市安委会为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管理领导机构,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指挥,承担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中心职能。
主要职责是:(1)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2)负责应急重大事项的决策;(3)编制和修订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总预案,监督指导全市各子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督促(4)组织指导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5)必要时协调军分区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工作。
2.2.2 市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为市安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市安委会应急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
主要职责是:(1)具体负责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2)执行市安委会下达的应急响应行动;(3)平时的应急值守、信息汇总;(4)建立应急指挥网络系统和安全生产信息库与专家组;(5)编制通讯联络名录、危害源点监控技术手册和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目录等备忘信息。
2.2.3 市安委会聘请的相关专家组即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其成员主要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的专家。
主要职责:平时为市安委会提供决策咨询,紧急状态时参与现场指挥部的应急处置工作。
2.2.4 发生重大级以上事故时,在进行前期救援的同时,要按规定程序上报省政府及省相关部门,请求启动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省政府及省相关部门意见办理。
2.3 现场应急指挥部发生较大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长或分管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以及市安委会副主任担任,组成单位有宿迁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质监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电信公司、市供电公司及其它市有关部门(依据事故类型临时增加)。
2.4 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决策和指挥工作;正确判断事故灾情的性质、发生地点、灾害规模、可能波及范围,并据此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协调调配有关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等。
2.4.1 总指挥: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重大决策和全面指挥。
启动应急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
2.4.2 副总指挥:按分工协助总指挥负责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
2.4.3 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小组,各应急小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同完成应急救援工作。
(1)综合协调组。
组员单位:市安监局、公安局、监察局、总工会以及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事发地政府及县(区)级相关部门。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救援人员、交通、通讯、装备和救援物资等,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2)抢险救助组。
组员单位:市安监局、公安局、环保局、质监局、气象局、行业主管部门等,事发地政府及县(区)级相关部门、当地武警、消防部队,应急救援专家和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测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的可能,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汇报;拟定抢险救援方案并向现场指挥部汇报;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实施经现场指挥部确定的抢险救援方案。
(3)转移安置组。
组员单位:市公安局、卫生局、经济和信息化委,事发地政府及县(区)级相关部门、发生事故的单位等。
主要职责:维持事故现场的秩序;组织疏散、转移和安置群众;组织伤员转移工作;协调抢救工作所需的救灾经费等工作。
(4)通信保障组。
组员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电信公司等。
主要职责:确保较大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抢险中的指挥通信畅通。
(5)交通运输组。
组员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事发地政府及县(区)级相关部门等。
主要职责:组织较大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设备、物资和人员的安全运输;保证运输的及时、畅通和无障碍等。
(6)物资供应组。
组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事发地政府及县(区)级相关部门、发生事故的单位等。
主要职责:全力保障抢救工作所需的物资供应;做好抢救工作所需的设备、器材的生产和调拨;及时组织运送到事故现场。
(7)医疗卫生组。
组员单位:市卫生局,事发地政府及县(区)级相关部门、发生事故的单位等。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方案;紧急调集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入事故发生地,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重点做好重伤员的救护;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8)后勤保障组。
组员单位:事发地政府及县(区)级相关部门、发生事故的单位等。
主要职责:组织公安民警和保卫人员维护事故发生区域治安;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信、药品、食品;协助组织经过批准的拍摄、采访等活动。
(9)善后安置组。
组员单位:市民政局、环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红十字会,事发地政府及县(区)级相关部门、发生事故的单位等。
主要职责:依据法律政策做好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工作;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人员及受影响群众,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负责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等。
(10)宣传报道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协调。
主要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对新闻媒体的采访,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
协助现场应急指挥部把握宣传口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5 物资保障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中物资的调度使用。
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救灾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市安委会办公室要与省和其它市建立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便急需时能迅速调入救灾物资。
必要时,依法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2.6 地方政府组织机构应急处置工作。
3 预警预防机制3.1 预警行动各级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报告后,应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事故发生地的危害进行辩识评估,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从而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
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关闭应急响应。
市安委会办公室接到可能导致较大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同时报告市政府,并抄送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3.2 信息报告3.2.1 事故发生后,事故的报告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执行。
3.2.2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险源、事故性质、波及范围、发展趋势、次生和衍生事故(件)的可能性和已经采取的措施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等。
3.2.3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3.2.4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给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