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委会组织建设与社区民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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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委会职责(5篇)

社区居民委会职责(5篇)

社区居民委会职责社区居民委会是中国城市基层社区的组织形式之一,负责居民自治、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等工作。

下面将从不同角度详细介绍社区居民委会的职责,共写____字。

一、居民自治1. 组织居民参与决策: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包括召开居民大会、居民代表大会等,听取居民意见,并将其反映到相关部门。

2. 组织居民权益保护: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居民参与社区权益保护工作,协助解决居民之间的纠纷,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 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活动,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4. 监督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居民委员会负责监督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社区内的设施完善,并及时反映问题和需求。

5. 组织居民议事活动: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居民议事活动,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社区发展。

二、社区管理1. 组织社区安全管理: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社区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维护社区治安秩序、防范安全风险等。

2. 协调社区环境治理:居民委员会负责协调社区环境治理工作,包括垃圾分类、环境整治、美化社区环境等。

3. 组织社区文化活动: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社区文化活动,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与融合,营造良好的社区文化氛围。

4. 协助社区公共服务提供: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提供社区公共服务,包括卫生保健、教育、劳动就业、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5. 组织社区建设项目管理: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社区建设项目的管理,包括项目的规划、实施和验收等。

三、社区服务1. 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如扶贫助残、慰问孤寡老人等。

2. 提供社区信息咨询服务:居民委员会负责提供社区信息咨询服务,向居民传递相关政策和资讯,解答居民疑问。

3. 组织居民教育培训: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

4. 组织居民医疗卫生服务:居民委员会协助组织居民医疗卫生服务,如组织义诊活动、提供卫生知识宣传等。

居委会开展工作情况汇报

居委会开展工作情况汇报

居委会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居委会2021年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居委会全体成员和居民朋友们:大家好!2021年已经接近尾声,回顾这一年的工作,居委会全体成员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围绕“服务居民、建设和谐、促进发展”这一中心,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在此,我向各位全体成员和广大居民朋友致以由衷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一、组织建设今年,居委会高度重视组织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居民自治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居委会干部队伍。

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晨会”、“周例会”和“议事民主”等制度,不断强化团队沟通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积极引进新鲜血液,注重培训,以期实现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二、社区治理今年,我们在社区治理工作中,紧密结合辖区实际,深入开展“平安居家”、"文明法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居民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加大对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居民的安全感明显提高。

三、居民服务今年,我们在居民服务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

一是助力社区就业创业,建立了"就业创业服务站",为有求职意愿的居民提供一对一的求职帮扶服务。

二是积极组织居民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是加强小区绿化管理,定期进行植树、修剪、打扫等工作,使居民环境更加整洁美观。

四、社区建设今年,我们在社区建设方面,主要集中力量加大小区环境卫生和基础设施建设。

经过一年的努力,小区绿化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公共设施得到了较大的完善,小区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为居民创造了一个安全、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五、党建工作今年,我们在党建工作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力量,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带领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社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工作今年,我们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辖区居民的身体健康;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开展了义务劳动,在实践当中践行党性原则,深受居民好评。

全国社区建设大事记

全国社区建设大事记

1986年,为配合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民政部首先倡导社区服务,旨在城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主的福利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

从此之后,社区服务进入千家万户,深受群众欢迎,为方便城市居民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区服务的发展,原有的社区服务项目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方面的需求,其他社区工作,如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治安等也迅速开展起来。

社区服务的概念已经包容不了全方位的社区工作,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基层社会管理薄弱的问题。

1987年,民政部在武汉市召开“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座谈会”,倡导在城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社区服务,提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服务系统;社区概念第一次进入中国政府管理进程。

随着社区服务的普及与深入,社区服务对象也逐渐由民政对象扩展到全体社区居民,社区服务所涉及的项目也越来越广泛。

于是,民政部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于1991年提出了社区建设的概念。

1991年5月31日时任民政部部长的崔乃夫从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建设,增强城市基层政权组织凝聚力的角度,明确指出了城市社区建设的理念和目标,从而拓展城市居委会体制建设的新的空间。

杭州、天津、上海、石家庄、青岛、南京、沈阳等城市进行了社区建设积极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经验。

崔乃夫明确指出,城市基层组织建设应该着重抓好社区建设。

他提出开展社区建设主要基于如下考虑:社区服务已经不能容纳社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在此基础上提升出一个包容量更大、更全面的概念来促进社区服务和整个社区全方位的发展;社区的事情不能光靠政府,还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力量,两条腿走路;社区建设是健全、完善和发挥城市基层政权组织职能的具体举措;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政府转变职能的前提下建立。

“小政府、大社会”的国家模式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社区建设就是建立这一模式的基础工程。

1992年10月,中国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会在杭州市下城区召开了“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理论研讨会”。

上海基层社区楼组自治与居民参与-以闵行区虹桥镇为例的调研分析

上海基层社区楼组自治与居民参与-以闵行区虹桥镇为例的调研分析

上海基层社区楼组自治与居民参与以闵行区虹桥镇为例的调研分析一课题背景楼组自治是居民区治理体系的基础组成部分,是居民自治向基层深入拓展的体现,是居委会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支撑。

群众参与是基层民主自治的核心要义,是衡量自治效果的基本指标,构建群众有效参与机制是促进居民自治工作的关键。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上海市委市政府“1+6”系列文件(沪委发〔2014〕14号)提出“健全自下而上的自治议题和自治项目形成机制”,“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自治活动”,“大力培育以社区骨干为带头人的群众性组织和议事协商载体”,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指导要求。

有鉴于此,上海大学社会学院与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政府合作,于2018年下半年组织调研团队,围绕虹桥镇主题性自治楼组建设开展走访座谈和问卷调查,旨在了解党建引领下群众参与的范围、动力及其效果,分析当前所面临的问题,提炼促进群众参与的有效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推进居民自治工作。

二现状分析(一)基本情况虹桥镇高度重视楼组自治工作,2011年试点特色楼组建设工作,2016年对虹桥镇“三长”队伍(即党小组长、居民小组长、楼组长和社区群众团队负责人)建设现状与问题进行调研,2017年组织编写具有实务操作性质的《楼组自治指导手册》。

2018年,镇社区办制定《关于“美丽楼道”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分三年在全镇居民区全面覆盖“美丽楼道”的创建工作,所有楼道根据条件分基础类、提升类、特色类进行创建,其中提升类至少达到楼道总数的30%,特色类至少达到楼道总数的10%。

立足前期工作基础,重点围绕“美丽楼道”创建,结合虹桥镇区域特点,课题组采取了典型个案调查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研究方式。

前期(7月)对部分居民区、小区、楼组开展分类走访调研,主要以座谈加访谈的方法了解情况、收集资料。

居委会主要职能

居委会主要职能

居委会主要职能一、引言居委会是中国社区治理体系中的基层组织,是居民自治和社区管理的重要机构。

作为社区的“服务窗口”和“民主平台”,居委会承担着多项主要职能,旨在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本文将详细介绍居委会的主要职能及其作用。

二、社区服务与管理1. 居民权益保障居委会负责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维护居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合法利益。

在社区中,居委会是居民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居民向上级政府反映问题和诉求,并协调解决矛盾纠纷。

2. 社区安全管理为了确保社区的安全稳定,居委会承担着社区安全管理的职责。

他们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巡逻工作,加强对小偷、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和打击。

居委会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

3. 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居委会负责组织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保社区的整洁和卫生。

他们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活动,如清扫街道、清理垃圾等。

居委会还积极推广垃圾分类制度,提倡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理念。

4. 社区设施维护居委会负责社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小区道路、照明设施、绿化带等。

他们定期检查设施的使用情况,并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设施,以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给居民。

5.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为了满足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居委会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健康宣传活动,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苗接种、体检等工作。

他们还负责组织居民参与社区义诊、健康讲座等活动,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

三、社区自治与参与1. 社区居民议事会居委会作为社区自治的组织,负责召集和组织居民议事会。

居民议事会是居民直接参与社区决策的平台,通过讨论和表决解决社区中的重要问题。

居委会在此过程中发挥着协调、引导和监督的作用,确保决策结果符合多数居民的意愿。

2. 社区文化活动为了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居委会积极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如社区节日庆祝、文艺演出、书画展览等。

这些活动不仅增强了社区凝聚力和归属感,还促进了邻里之间的交流和友谊。

社区居民参与的本土理论构建与实践发展动向

社区居民参与的本土理论构建与实践发展动向

社区居民参与的本土理论构建与实践发展动向作者:俞祖成彭扬来源:《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24年第04期摘要:就城市治理场域而言,不管是“群众广泛参与”,还是“共建共治”,抑或“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等政策要求,都深刻揭示出社区居民参与的极端重要性。

社区居民参与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实践的社会概念,应当置于具体的社会背景和制度前提下加以讨论。

就当下我国的现实国情而言,社区居民参与应遵循居民自治的理念,坚持居民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通过一定的组织或渠道推动居民参与社区活动或社区事务的决策、管理和运作。

截至目前,国内学界构建出“本土居民参与阶梯理论”“群众参与理论”“社区行动者理论”以及“居民社区责任理论”等本土理论,从近年来的实践发展动向来看,不少探索有力回应了其中的若干理论,但也有不少探索突破了已有理论的检视范畴。

未来,进一步推动社区居民参与并打造城市治理共同体,应从物质基础、价值动力和实践场域三个维度加以展开。

关键词:社区居民参与;居民自治;理论本土化;实践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1年4月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将我国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主要目标定位为“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出活力和秩序有机统一。

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1]据此不难看出,就城市治理场域而言,不管是“群众广泛参与”,还是“共建共治”,抑或“公众参与”和“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均深刻揭示出社区居民参与的极端重要性。

居民自治与居委会的作用

居民自治与居委会的作用

居民自治与居委会的作用居民自治和居委会是现代社会中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两个重要方面。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社区成为了人们生活的重要载体,居民自治和居委会的作用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探讨居民自治的概念与特点,并剖析居委会在促进居民自治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一、居民自治的概念与特点居民自治是指在社区内居民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通过成立居民组织或参与社区事务来参与社区管理与决策的过程。

居民自治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公民参与:居民自治是充分发扬公民主体地位的体现,通过居民自愿组成的居民组织,参与社区管理与决策,实现了广大居民的直接参与,增强了公民的主体性。

2. 集体行动:居民自治是以集体行动为特征的,各个居民组织通过协商一致、民主决策的方式,为社区发展和居民福利提供服务和保障。

3. 自我管理:居民自治强调居民自我管理的理念,通过建立居民组织,形成自我管理的机制和体系,能够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和利益。

二、居委会的作用与功能居委会是指由社区内居民自行组织成立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居民委员会通过选举方式产生,代表居民的利益,行使管理职责,履行社区服务职能。

居委会在促进居民自治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与功能。

1. 桥梁纽带:居委会作为社区内居民组织的桥梁纽带,起到沟通居民与政府之间的作用。

居委会可以协调居民与政府、社区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利益的协调。

2. 社区管理:居委会负责社区内的基本管理工作,包括协助政府进行社区治理与安全维护,组织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处理居民的投诉与纠纷等。

3. 社区服务:居委会作为社区服务的主要承办者,负责组织社区内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健康咨询、文艺演出、居民培训等,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社区服务。

4. 社会协助:居委会还承担着社区内的社会协助工作,关注弱势群体和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需求,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支持,推动社会公平和团结。

三、加强居民自治的建议要更好地发挥居民自治和居委会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的建设和推进。

上海基层治理的运作体系实例 -回复

上海基层治理的运作体系实例 -回复

上海基层治理的运作体系实例-回复上海作为中国经济中心和国际大都市,其基层治理的运作体系备受瞩目。

从社区居民自治、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成立到社会组织参与,上海基层治理的运作体系形成了一套具有系统性和灵活性的模式。

以下将通过一步一步地回答上海基层治理的运作体系实例,探讨其特点和运行方式。

一、社区居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是上海基层治理的核心要素之一。

社区居民自治指的是由居民自发组织起来,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一种机制。

在上海,社区居民自治机制主要是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成立来实现的。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由社区居民自行推举产生的代表组织,代表社区居民的利益和诉求,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社区居民委员会通过开展社区居民议事会、居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社区居民委员会也组织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提供便民服务、文化娱乐活动等,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二、社会组织的参与除了社区居民自治,上海基层治理的运作体系还强调社会组织的参与。

社会组织指的是由群众自发组织起来,通过合法途径从事公益事业、社会服务和社区管理的非营利性组织。

上海鼓励社会组织的多元参与,为其提供合法便利的登记、组织形式和参与渠道。

社会组织可以通过设立社区服务中心、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参与社区居民议事等方式,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合作,共同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和服务。

三、政府的协调和支持政府是上海基层治理的重要主体,在基层治理的运作体系中扮演着协调者和支持者的角色。

政府通过相关部门和机构,向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会组织提供政策指导、经费支持和专业技术等资源保障,促进社区居民自治和社会组织参与的顺利开展。

政府还通过建立健全的协调机制,加强政府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和互动。

政府部门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会组织之间定期召开座谈会、联席会议,及时了解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的需求和意见,共同协商解决社区问题,推动社区的发展和治理。

激发城市社区居民参与基层民主的活力——以上海城市社区为例

激发城市社区居民参与基层民主的活力——以上海城市社区为例

2021年5月第3期总第135期May.2021No.3Serial.135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THE JOURNAL OF HARBIN COMMITTEE SCHOOL OF THE CCP 收稿日期:2021-02-26基金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上海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重要论述与上海贯彻实践研究”(2020WXA004)作者简介:陈海燕(1976-),女,安徽安庆人,副教授,博士研究生。

社区作为社会基本单元,是城市居民生活的重要空间载体,是居民参与民主政治生活的基础。

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时代背景下,居民是推动社区治理和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居民参与是增强基层民主主体性的重要形式,扩大居民有序参与、扩宽基层民主渠道、丰富基层民主形式对改变居民参与动力不足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成就斐然,但同时应看到基层民主建设中还客观存在基层社会如何有效赋权、降低基层民主运行成本、提高参与主体能力等难题,因此改革基层民主体制机制成为加强民主建设的重要议题。

一、深化城市社区基层民主体制改革的逻辑理路当前,经济快速发展加快了社会的转型发展,社会的自主性成长激发了社会治理创新的热情,同时催生了社会公民对权力空间的需求增长。

城市社区是基层民主发展的重要土壤,社区居民是参与基层民主的主体力量,孕育民主的土壤和参与民主的主体有机结合是城市社区发展的动力来源。

因此,在空间范畴内激发居民参与活力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逻辑理路,在制度框架内深化基层民主体制改革是城市社区治理制度创新的重要保障。

激发城市社区居民参与基层民主的活力——以上海城市社区为例陈海燕1,2(1.中共上海市黄浦区委党校,上海200023;2.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200023)摘要: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基层社会如何有效赋权、降低基层民主运行成本、提高参与主体的能力等诸多方面存在困境和难题,深化基层民主体制机制改革是发展基层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

社区居委会的社区治理与民主参与

社区居委会的社区治理与民主参与

社区居委会的社区治理与民主参与社区是每个人生活的微缩版,是我们生活的家园。

而社区治理和民主参与是社区建设和发展的基石。

社区居委会在社区治理和民主参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作用不可忽视。

首先,社区居委会是社区治理的基础。

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代表了居民的利益和意见。

它负责协调社区内部事务,维护社区的正常秩序。

社区居委会通过制定社区规章制度、组织社区公共事务、解决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等方式,有效地促进社区治理的顺利进行。

其次,社区居委会是民主参与的平台。

社区居委会积极引导和组织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倡导居民自治、民主决策。

居民通过参与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可以更好地了解社区的情况,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过程,实现民主权利的行使。

再次,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的重要途径。

居民通过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能够更好地代表居民的利益,推动社区治理的深入发展。

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内建立起一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等机制,为居民自治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最后,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和谐稳定发展的保障。

社区居委会在治理工作中贯彻民主原则,尊重居民的意见和选择,推动社区事务的科学决策和合理执行。

通过社区居委会的有效运作,可以有效减少社区内部矛盾和冲突,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发展。

总之,社区居委会在社区治理和民主参与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社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希望社区居委会能够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加强对居民的服务,促进社区的繁荣发展,为实现美好社区生活而努
力奋斗。

社区居委会职责(2篇)

社区居委会职责(2篇)

社区居委会职责社区居委会是党领导下的依法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和履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社区居委会具有以下基本职责: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公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二、教育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区集体资产。

四、指导、助残等社区服务机构。

五、做好社区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

建议。

评议、民主监督。

八、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开展各项工作。

社区居委会职责(2)社区居委会是社区自治组织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居民居住、生活的重要场所。

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社区安全与秩序:居委会有责任维护社区的安全与秩序。

通过加强巡逻,开展社会治安巡检,防止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保护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同时,居委会还会组织防火、防震、防洪等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加强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

2. 组织社区服务事务:居委会是社区服务的主体之一,负责组织社区里的各类服务事务,如组织为居民提供义务劳动、志愿服务,提供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等。

同时,居委会还会参与社区卫生、环境整治、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提供居民所需的各类服务。

3. 解决居民纠纷与维权:居委会在社区居民之间起着重要的调解作用。

居委会有责任及时解决居民之间的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

同时,居委会还会协助居民维护自身权益,协调解决居民与相关部门之间的问题。

4. 居民参与与民主管理:居委会是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重要渠道。

居委会有责任向居民宣传政策,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社区规划和决策,推动社区的发展和改进。

同时,居委会还会定期组织居民大会或议事会,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讨论重要事项,并推举出社区委员会成员。

5. 社区信息发布与文化建设:居委会承担着社区信息发布的重要职责。

居委会会利用各种渠道,向居民发布通知、公告等重要信息,并适时组织居民开展文化活动,提高社区文化建设。

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2.17•【字号】•【施行日期】2004.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2004年12月17日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

社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做好社区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对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对于改进社会管理方式、提高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一直十分重视社区工作,为进一步深化上海的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现就加强本市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进一步增强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工作的能力。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出现了大量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原来由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逐步向社区转移,越来越多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事务需要社区党组织动员各方力量落实。

社区党组织作为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必须积极应对这些变化,调整组织设置,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真正成为城市社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进一步形成社会协同、民主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

社区是城市管理的基础,是社会各种利益、需求、矛盾的汇聚点之一。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社区党政组织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充分尊重社区群众的意愿,让社区群众成为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事业发展的参与者、受益者。

大市中国第二集观后感

大市中国第二集观后感

大市中国第二集观后感纪录片《大市中国》第二集主要讲述了上海市闵行区徐泾镇“新居民”在社区治理中的成长与变迁。

在基层,市民与居民之间的“距离”,是由基层治理能力来决定。

中国城市化水平已经从上世纪70年代的10%提高到现在的78%,人口数量也在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增长。

这意味着新居民已经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他们要为城市做出贡献,也要有对“家”文化的认同、对美好生活不懈追求。

从2014年起,《大市中国》第一次推出基层治理节目《新居民议事会》。

第二季播出后获得观众好评不断,网友纷纷为新居民议事会点赞叫好。

新居民议事会是基层民主建设重要载体之一。

它既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龙头”和“中坚”,又是基层社会治理在基层平台上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平台。

在“大市中国”中,新居民议事会将充分发挥基层网络体系建设“龙头”和“中坚”作用,构建多元共治格局、不断创新完善制度和体制机制,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建三会四级管理架构,打造社区治理新模式;以法治为核心、以德治为根本、以自治为核心、以自律为基础;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培育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组织体制建设等。

一是建好“三会”管理架构,打造社区治理新模式。

为实现“三会”组织架构科学、运行有序,徐泾镇在2016年建立了社区议事会,这是徐泾镇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取得重要成果。

新居民议事会通过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与网格员协同工作、实现互联互通。

同时,成立党员议事小组,完善党员“双报到”制度,实现党员在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与社区居民的无缝对接,实现党建引领与小区治理水平提升双赢共赢。

如今,徐泾镇正积极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探索建立以“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党员议事会+社会组织联合会”为核心的社区四级议事机制。

搭建平台、开展活动、凝聚力量。

利用网格化管理平台,建立健全社区四级议事机制。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议事活动;组建议事小组,引导群众有序参与自治;建立项目对接机制与社区资源对接;定期开展协商活动;完善监督评价体系等机制。

居委会状况的实证研究——对上海市杨浦区的调查分析

居委会状况的实证研究——对上海市杨浦区的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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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供更 多 、 有 效 的 服 务 。 同 时 , 们 也 一 般 在 更 他 社 区中有 比较 高 的威信 和 奉 献精 神 , 易为 居 民 容 认 同 , 而有 利 于工 作 的开 展 。但 也正 是 由于 其 从 原先 的政 工 经 验 使 他 们 在 工 作 中往 往 唯 政 府 马 首是 瞻 , 且 工 作 方 法 容 易 采 用 以往 的 政 治 动 而 员 , 为 导致 居 委 会 “ 政 化 ” 成 行 的一 个 重 要 因素 。 另外 , 解 决社 区 中 的 再 就 业 问题 , 分 居 委 会 为 部 留出了一 定 空 位 提 供 给 社 区 中有 就 业 需 求 的 居 民 。目前 居 委 会 干 部 中 有 1.%来 自于 “ 保 ” 66 协 人 群 、07 1.%来 自于 “ 业 ” 群 , 失 人 不可 否 认 , 他们 中的部 分 人 仅 仅 把 居 委 会 工 作 当作 是 一 个 赖 以 谋生的岗位 , 缺乏作 为居委会 干 部应有 的责 任 心、 爱心和奉献精神 , 缺乏真正为居 民服务的意 识, 与担任 居 委 干 部 要 有 一 定 的 政 治 要 求 、 作 工 能力与 自身素 质的要求 相去甚远。部 分居委会 干部 对此 不 无 忧 心 地 说 : 居 委 会 工 作 处 于 社 会 “ 最基层 , 民们 习惯把 居委会 当作 是政府 的替 居 身, 长期把 对社 会 、 对政府 的不满 全部发泄在居 委会干部 身上 , 居委会干部就像江河 的堤坝 , 天 天挡 在第 一 线 , 坝 一 旦 决 口后 果 不堪 设 想 , 大 因 此 建设一 支 高素 质 的 , 应 形 势 发展 的居 委 会干 适 部队伍是极其重要 的。如果还是把居委会工 作 当作 再 就 业 的 一 个 渠 道 将 很 难 实 现 ‘ 面 ’ 正 功 能 。 ” 3 年龄结构 : . 居委会干部普遍“ 白头发” 的现 象有所 改 变 , 年龄仍 然偏 大 。 但 调查 显 示 : 委 会 干 部 中 “ l 0岁 ” 占 居 5—6 的 6 .% ,4一 5 ” 占 3 % ,3—_ 岁 ” O3 “ l O岁 的 7 “l 加 的仅

党建引领居民自治“三会”制度实践路径研究——以浦东住宅小区“美丽家园”项目建设为例

党建引领居民自治“三会”制度实践路径研究——以浦东住宅小区“美丽家园”项目建设为例

March 201910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指出:“40年来,人民依法享有和行使民主权利的内容更加丰富、渠道更加便捷。

”“我们要健全民主制度、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完善法治保障,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民主权利。

”习近平总书记的这段讲话,既肯定了改革开放40年来党建引领下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民主参与和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伟大实践,又为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居民自治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本市《贯彻落实〈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把“美丽家园”建设纳入上海超大城市点多面广量大的社区治理范畴。

浦东在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建设过程中,借鉴、传承以往党建引领居民自治“三会”制度经验,与时俱进,将“三会”制度同步延伸覆盖浦东街镇及居民小区,扩大了以物业管理为内核的“美丽家园”建设成效。

一、党建引领居民自治“三会”制度实践及成效(一)历史传承早在上世纪90年代,卢湾区五里桥街道(现属黄浦区)首创居民自治“三会”制度,即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在街道、区相关职能部门支持下,由居委会主持召集居民听证会、协调会和评议会,实现社区重要事项“事前听证、事中协调、事后评议”,以改变原有基层行政化管理模式存在弊端、居委会干部好心办事却得不到好评甚至引发矛盾,以及居民需求和想法趋于多元而众口难调的现象,让百姓民主协商,激发党组织引导下的基层自治活力。

2001年,卢湾区(现属黄浦区)在全区规范推广“三会”制度。

2006年,市民政局发布《上海市居民区听证会、[摘要]本文从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的理论视角,以浦东基层党组织、居委会和区建交委等部门及相关主体组织引导居民群众民主协商和参与“美丽家园”项目建设的调研情况为例,研究新时代条件下党建引领居民自治“三会”制度实践路径,深化探索对策。

[关键词]党建引领;居民自治;“三会”制度;实践路径文/岑毅协调会、评议会制度试行办法》,在全市推广“三会”制度。

2024年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模板(2篇)

2024年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模板(2篇)

2024年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模板____年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居委会的组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推动社区建设和居民自治,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社区居委会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组建的居民自治组织,负责组织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和服务。

第三条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原则是党委领导、政府协调、组织协商、居民自治。

第二章居委会的组织结构第四条社区居委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秘书、组织员、宣传员、文书等职务。

第五条主任是社区居委会的领导职务,由社区党组织推荐并经过居民代表大会表决产生。

第六条副主任由社区居民民主选举产生,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副主任人数。

第七条秘书、组织员、宣传员、文书等职务由主任根据工作需要任命。

第八条社区居民可以自愿申请担任居委会工作职务,并经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任命。

第三章居委会的职责和权限第九条社区居委会的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发展规划。

(二)组织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决策,并代表居民维护合法权益。

(三)监督和协调社区内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

(四)协助政府进行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五)开展居民教育和文化活动,促进社区文明和谐。

第十条社区居委会的权限是:(一)协助政府完成社区内各项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

(二)拟定社区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组织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四)监督社区内各单位、企事业单位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五)调解解决社区内的纠纷和矛盾。

(六)执行社会福利政策,发放临时救助和救济物资。

第四章居委会工作程序第十一条社区居委会实行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社区居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居民代表大会,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

第十三条社区居委会实行“三重决策机制”,即事项要经过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主任签批、政府批准后方可执行。

社区居委会的社区民主管理与决策

社区居委会的社区民主管理与决策

社区居委会的社区民主管理与决策社区居委会在社区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负责处理社区事务、维护社区秩序、促进社区和谐等任务。

而社区民主管理与决策则是社区居委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民主方式来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和决策,能够更好地反映居民的意愿,增强社区管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一、社区居委会的组织结构社区居委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书记等组成,他们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社区事务。

在社区民主管理与决策中,社区居委会需要与社区居民保持密切联系,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诉求,从而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社区民主管理的意义社区民主管理是指居民通过投票、会议等方式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这种管理方式体现了民主原则,能够有效保障居民的权益,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

社区民主管理还能够增强居民对社区工作的参与感和认同感,提高社区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三、社区民主管理的实践在实践中,社区居委会可以通过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听取居民意见、开展居民评议等方式来实现社区民主管理与决策。

例如,在制定社区规划、安排社区公共服务等方面,社区居委会可以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四、社区民主管理的挑战虽然社区民主管理有很多优点,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其中最主要的是如何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因居民个别诉求而导致决策偏颇。

同时,社区居委会需要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政治素质和参与意识。

五、加强社区民主管理的建议为了加强社区民主管理与决策,社区居委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居民参与意识,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和决策;建立健全的社区民主管理制度,规范居委会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总之,社区居委会的社区民主管理与决策对于维护社区稳定、促进社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民主管理,才能更好地实现社区自治、民主决策,为建设和谐社区作出更大的贡献。

愿各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共同努力,共同打造美好家园。

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

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

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04.20•【字号】•【施行日期】2017.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2017年4月20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居民委员会建设,服务居民群众,提高居民自治能力和自治水平,促进社区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居民委员会组织运行、履行自治职能、协助相关工作及保障机制等,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第四条居民委员会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政府指导、依法自治、社会参与,服务居民群众,形成居民区治理合力。

第五条中国共产党在居民区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居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建立健全居民区治理体系。

第六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其职能部门应当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设施建设等给予具体指导、支持和帮助。

第七条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的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共同参与居民区建设和治理。

第八条鼓励居民委员会根据本居民区实际和居民需求,创新服务形式,拓展自治内容,不断提高居民自治能力和水平。

第九条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人口规模、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等因素,按照便于居民自治和服务、管理的原则设置。

居民委员会的设置、撤销、规模调整,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上海市民政局、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专业化队伍培训的指导意见(试行)

上海市民政局、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专业化队伍培训的指导意见(试行)

上海市民政局、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专业化队伍培训的指导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公布日期】2015.06.19•【字号】沪民基发〔2015〕8号•【施行日期】2015.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上海市民政局、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专业化队伍培训的指导意见(试行)沪民基发〔2015〕8号区(县)委组织部、区(县)民政局: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上海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沪委办发〔2014〕47号)、《关于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现就加强队伍培训工作,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培训目的通过组织培训,帮助社区工作者系统学习掌握社区建设基础理论知识,熟练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技能,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强社区治理能力建设,推动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发展,更好地服务社区人民群众。

二、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各类社区工作者。

针对街镇中心工作人员、居民区党组织成员、居委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等不同类别,根据负责人、骨干和工作人员等不同岗位,分类分级开展相关培训。

三、培训内容(一)培训项目。

按照社区工作者的不同类别和工作岗位,设立初任培训、专业培训和进修培训三类培训项目。

1.初任培训。

面向新录用人员,重点围绕国情市情区情社情应知应会、社区建设基础理论、社区治理基本方法开展培训,帮助新录用人员适应社区工作要求。

2.专业培训。

面向不同类别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重点围绕各类岗位职责要求开展培训,提升社区工作实务能力。

对于街镇“中心”人员,重点围绕政策法规和实务操作技能开展培训,提升政务服务的规范化水平;对于居民区党组织成员,重点围绕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社区党建、领导能力、团队建设等开展培训,提升居民区党组织社区治理能力和群众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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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委会组织建设与社区民主发展转贴于中国论文下载中心作者:林尚立引言城市是现代化文明的载体,城市发展对社会的发展具有全方位的意义。

因而,城市的组织和管理对一个国家的组织和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在一定条件下,这种作用是决定性的。

城市“是一种按共同体方式生活的有机体。

不管它在经验上是如何产生的,按其存在,它必须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城市由具体的合作社和家庭组成,在同它们的关系上,城市处于必然的依附之中。

”这是德国学者斐迪南·滕尼斯在其《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对城市的所作的社会学解释。

由此,我们似乎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决定农村社会的是人与土地;而决定城市社会的是人与组织。

城市的内在特性决定了城市的组织和管理的关键是人的组织化。

摆脱对土地的依赖是城市人的最基本特点。

这决定了城市中的人是以其在现实生活中所拥有的独立和自主为存在前提。

城市的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决定了这种独立和自主只是一种本质的规定,而不是一种现实的规定,因为,在城市生活中,这种独立和自主脱离了城市的社会网络就失去了其真正的意义。

从这意义上讲,城市中的人在拥有独立和自主本质规定性的同时,还具有对组织化的内在需求。

所以,人的组织化,从形式上看,是城市组织和管理的要求;但从本质上看,是人的城市生活的内在要求。

对于城市管理来说,利用城市人所具有的内在组织化要求,推动城市的组织和管理,是其投入产出最高的管理方式。

具体来说,城市的组织和管理,最根本的不是政府去直接组织社会,而应是政府帮助社会进行自我组织,并通过这些社会组织来实现城市管理。

在这种努力中,城市基层社会自治是最应开发和利用的资源,因为,这种自治既能成为城市人独立自主性和组织性共同实现的最好形式,也能成为城市政府有效管理社会的重要基础。

因而,从一定意义上讲,“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和发展,其组织和管理层面的具体的体现就是城市基层社会自治。

在中国的城市管理和组织的生活中,基层社会自治不是新鲜的东西,已有相当长的实践历史,这就是人们熟悉的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其具体组织形式是城市居委会。

在这实践中,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作为中国最大城市的上海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在上海这样一个特大城市,基层群众自治所形成的政治资源,管理资源和文化资源对于城市建设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而,上海在新中国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都十分重视对这个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改革开放后,尤其是进入九十年代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推行给城市建设和管理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使上海从政治的高度和从城市管理现代化的战略要求,来把握和推进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城市基层群众自治更加全面健康地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一、居委会组织与上海城市社会在中国社会,“上海”这个地域名称,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了“城市社会”的代名词,人们常常用“小上海”来形容某个城镇的繁华和现代化。

这个观念来自与上海在中国城市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在近代中国,上海是远东的最大城市;解放后,上海是新中国的重要经济中心。

目前,上海有人口1349万,其中城市人口800多万。

不论行政区域还是人口规模,上海都算得上是一个特大城市,在世界城市规模排名中名列前列。

上海实际上是一个国内移民社会。

近代工商业的发展和移民社会特殊的社会结构和传统,使上海这个城市社会在中国近代社会发展中,比较早地成为一个具有一定现代化特征的现代城市社会,但是,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解放前的上海城市具有比较严重的殖民地化色彩。

解放后,不论中央政府还是上海地方政府,都从上海在中国现代化发展中的实际地位出发,将上海的建设和发展置于国家总体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

上海市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就指出:要在原有的工业基地和商业交通中心地位的基础上,通过一定时间的努力,“把上海改造成为一个社会主义先进城市。

”因此,解放后的上海从一开始就十分重视城市的建设和管理,城市居民委员会在上海出现和确立正是这种努力的产物。

美国学者R·E·帕克等人认为:“城市生活的一个极大特征是,各种各样的人相互见面又相互浑淆在一起,但却从未相互充分了解”,因而,“个人和个人组成的团体,由于在情感和了解方面相互远离,他们完全生活在相互依存的状态,而不是生活在感情亲密的状态中”,(《城市社会学》第26页。

)因而,城市社会的组织和管理必须同时兼顾社会组织性的需要和个体独立性的要求。

在这其中,基于生产的分工和城市对个体生活空间的压缩所形成的城市生活的相互依存性,是城市社会组织和管理的重要基点。

基于这样的基点以及城市组织和管理的内在要求,现代城市组织和管理都必然要从自治这个价值出发,充分动用社会成员的自主性和参与性所形成的自治资源来组织城市社会,推动城市社会的管理和发展。

可以说,自治是现代城市社会本质特征,是城市社会组织和管理的核心基础;任何类型的城市,只要以现代化发展为目标,都必须熟练地开发和利用这个重要资源。

以建设“社会主义先进城市”为目标的上海和中国其它大城市一样,在解放后的发展中,一开始就在这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新中国的建立,标志着旧制度的全面灭亡。

解放后,随着国民党时期的保甲制度的废除,新制度的创设就必然成为城市组织和管理的重要问题,这对于缺乏城市管理经验的党和政府来说,无疑是一个大的挑战。

面对百废待兴的现实发展要求,以动员群众、组织群众为使命的城市社会的政治动员和组织动员,成为党和政府在解放初期组织和管理社会的基本方式。

在当时,政治动员和组织动员主要体现为两大方面:一是动员群众。

首先是动员群众参加里弄的管理,成为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的主体力量。

黄浦区人民广场街道所辖地域,解放前是跑马厅,云集了各种社会流氓黑势力。

解放后,为了改造这个地区,党和政府积极动员所在地的居民以主人翁的姿态创立新的生活。

通过宣传和教育,群众开始积极参与街坊里弄的公益活动,他们主动打扫房前屋后,一起动手疏通水道,联手制止流氓作案,使里弄的面貌焕然一新。

其次是动员里弄中的积极分子成为带领群众、组织群众的核心。

当时,主要动员民主人士、中小学教师等参与里弄的工作。

党和政府的信任,使出来工作的人往往有比较高的工作热情。

他们到里弄了解情况,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做群众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在跑马厅附近的一些里弄,尤其是康福里、顺天村、龙门、八仙等里弄,在这些积极分子的工作下,群众被全面动员了起来,有效地镇住了地区中的流氓邪气,改变了社会风气。

二是组织群众。

在解放初期,组织群众的基本目的就是动员群众实现自救、自我管理,以渡过解放初期比较严峻的经济和社会生活。

所以,当时,党和政府积极发动群众通过自我组织,解决自己的安全和福利等问题。

如1949年12月成立的康福里居民福利委员会。

据统计,根据市民的意愿,全市在解放后的很短时间里,组织起104个自来水管理委员会,11650个居民卫生小组和16396个不同规模的人民防护队,发展队员74320人。

1950年11月,全市开展“冬防”工作,各区建立“冬防”办事处,并在原有的各种类型的委员会基础上组织人民“冬防”服务队2020个,发展队员174846人。

这个“冬防”服务队就是上海居民委员会的前身。

动员和发动群众是党领导的政治优势。

利用这个优势,党通过解放初期城市社会形成群众性的自我救济、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的实践和探索,创造性地形成了城市基层群众自治这个新的制度。

实际上,发动群众实现自我服务和管理,是解放后上海城市组织和管理的历史起点和工作起点。

这个起点直接影响了上海城市组织和管理的后来发展,并留下了深刻的历史印记。

1951年4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市政治协商委员会召开街道里弄代表会议,决定将“冬防”服务队更名为居民委员会,并在城市基层社会全面建立居民委员会。

当时的居民委员会干部主要由家庭妇女、在职职工、失业工人、工商业者及其家属、个体劳动者担任,全属义务性质。

由于这些居民委员会直接联系着新生的政权和社会,所以,当时的各区政府都把巩固和发展已组织起来的居民委员会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以保证政权和社会的稳定。

1952年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上海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暂行办法草案》,明确其为群众性自治组织。

到1952年底,全市共建立居民委员会3891个,居民委员49851人,全市90%的里弄都建立起了居民委员会组织。

1954年,国家颁布《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稳定和统一全国的居民委员会。

依据条例,居民委员会一般都下设福利、治保、文教、卫生、调解五个工作委员会。

至此,居民委员会的组织以及由此形成的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初步定型,并纳入社会主义新中国的民主制度体系,成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这个时期的居委会,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在1998年完成的《居委会自身组织体制和运作机制》的研究报告中作了这样描述:“解放初期到1958年,居委会是典型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性群众组织。

居民委员会干部由居民直接选举产生,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治保主任、妇代主任、福利主任都不拿津贴、义务工作。

不少在职职工、在学高中生,业余时间也爱往居委会跑,大家将居委会当成家。

当时,工厂、商店等招工机会很多,居委会干部宁可不拿一分钱,整天在居委会义务工作,却不愿进工厂、商店去干有固定收入的工作,其原因是担任居委会干部有光荣感。

解放初期的居委会工作内容中,治安工作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时居委干部及各居民小组治保员主要配合、协助派出所开展这项工作。

解放初期的居委会还没有建立党支部,居委会工作主要接受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办事处的干部三天两头在居委会,与居委会干部一起工作。

当时居委会工作大多根据居委会辖区内的居民意见、要求来确定,如组织居民义务劳动,改善居住环境。

该时期居委会主任和其他居委会干部在居民群众中有很高威信。

由于居委会干部长年累月与居民群众在一起,所以,几乎每家每户都认得居委会主任,有的年事高的居委会主任几乎成了居民群众的…老长辈‟,家里事、邻里事、里弄事,都会找居委会主任反映,请示居委会干部帮助解决。

居委会干部与群众关系融洽,因此,居委会换届改选、推荐候选人等选举工作开展也比较顺利。

”之所以要在这里引这么长一段文字,目的在于表明产生于群众的居委会其原先所具有的一些基本特征,展现居委会在居民群众中的实际地位和作用,以启发现在以及未来的居委会建设和发展。

从上述这段描述中可以看到,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解放初期的居委会通过自身的努力,在群众中比较好地发挥了自我组织、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作用,确立了自身的崇高地位和良好形象。

遗憾的是这个良好的基础没有给居民委员带来更为良好的发展。

1958年“大跃进”开始后,在大办城市人民公设的影响下,居委会的性质开始发生变化,“生产后方、生活场所、阶级斗争前哨”成为居委会建设的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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