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法考试备战三要素完美解析
2012年备战司法考试攻略:常识、心态和资料
2012年备战司法考试攻略:常识、心态和资料2012年备战司法考试攻略:常识、心态和资料。
复习司法考试必须首先要了解基本常识,然后保持良好的学习心态,准备好充足复习司法考试资料,就可以起航2012年司法考试啦!一、关于司法考试常识在你决定参加这场考试前,你得先了解一些关于司考的常识。
我自己在开始准备复习前,花了大概有一周的时间来研究这些东西,包括试卷组成,考试方式,资料选择,老师选择,复习方法,复习经验以及往年资料的收集。
这篇文章会尽量涉及到这些方面,如有不足,请百度。
首先讲下各卷的组成部分。
卷一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题型包括单选题五十分五十道,多选题八十分四十道,不定项选择题二十分十道。
卷二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题型同卷一。
卷三包括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
题型同卷一。
卷四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有)、法理学、刑法(必有)、民法(必有)、刑事诉讼法(必有)、民事诉讼法(必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
其中不一定包含以上所列全部科目。
题型为主观题七道左右。
还有我觉得很重要的是,如何对待别人的复习经验。
网上的复习经验一大堆,各式各样的,什么在校法本复习一(二、三、四……N)个月轻松过司考、在职考生司考复习辛酸泪、八年抗战最终胜利、司考没什么可怕的我根本就是裸考就过了。
我已经把看别人的复习经验当成复习过程中一个很好消遣了(并没有贬低的意思),即使我考完了,成绩出来了,我还会偶尔看看。
别人的经验不一定适合你,也不是说他考了四百五十分他说法条要背/三大本要看/真题要做五遍而你没背/没看/没做你就过不了。
总之,正确对待别人的经验,包括本文。
二、关于心态我不知道各位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来参加司考,是必须过,还是可有可无;是想一次过,还是想来围观。
就我个人来说,我是必须过并且要一次过,所以当时我的压力是挺大的但是又是充满信心的。
2012年司法考试新手备考应注意什么?
2012年司法考试新手备考应注意什么?导读:2012年司法考试新手备考应注意什么?2012年司法考试的筹备即将开始。
在这个初秋的季节里,让我们一起准备着,为了那个关于法律的梦想而准备。
那么,作为司法考试的新手,在面对2012年司法考试复习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呢?让我们从书籍的购买、试题的选择、复习时间的安排等几个方面逐个解决这些问题。
告别2011年司考,对于众多考生来说,意味着旧的历程已经结束,或许你已经成功,或许你觉得悲伤……但无论结果如何,对于2012年势要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而言,新的征程开始起步!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面对严酷考验考生记忆能力、理解能力、运用能力的中国第一大考——司法考试,如何化繁缛为简洁,如何化枯燥为生动,如何在2012年一举拿下司考?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个问题。
对于大部分的考生而言,都陷入了一个大的误区。
在此,小编为大家写了一个2012年司考总体复习规划,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注意:本计划主要适用于第一次参加司考并且是零基础的朋友,如果您有基础并且严格执行那就是锦上添花了!)一、司考书籍的选购准备司考的朋友一般会考虑如下书籍:(1)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三大本);(2)司法考试真题;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复习效率,笔者对以上书籍做一点评,大家可以参考。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三大本)(出版时间是每年5月初),这是司法部为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出的3本指导用书,从理论上讲这3本书其实很重要,但是由于很厚加上每年新书出的较晚,所以很多人并不看好这套书。
有人推荐看三大本,客观而言,它适合考研究生甚至考博士的人去细看,不适合以通过考试为前提的考生。
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看着都想睡觉,更别说非法本学生,看了会吐血。
三大本内容繁冗,重点非重点眉毛胡子一把抓,细化到历史渊源、各国规定,70%都是永远不会考到的内容(除了卷一部分学科)如刑法学科而言,2009年三大本采用三阶段理论编写,2011年又回复到四段论体系,作为一场国家级考试,教材却在几位大师学术争论中翻来覆去,实在难为考生。
2012年司法考试基本复习策略
2012年司法考试基本复习策略2012年司法考试成功的四个阶梯。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已经落幕,许多考生也已踏上了备战2012年司法考试的征程,我为大家带来以下内容,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一、命题的基本规律司法考试的命题规律是非常明显的。
世界上任何一个成熟的考试、一个持续不断的考试,累积若干年后都会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
这种规律的出现,不仅源于成熟的考试会因为考查对象、知识点固定而形成固定的命题题型和风格,而且也会使考查的难度稳定下来,更重要的是命题重点会保持稳定。
司法考试的规律集中表现为三点:重者恒重、新增必考,综合运用。
重者恒重。
即重要的知识点永远都是重要的。
在司法考试的考查范围中,不同学科之间分量不同;同一学科之内不同知识点之间重要性也是不同。
准备司法考试,必须分清考点的主次,抓主要矛盾。
这一规律在某一年的个别学科上可能会出现一些差异,但若以3、5年为阶段,这一规律在每一个学科上都可谓是第一规律。
新增必考。
新增加的考点一般都会在当年考察,即使当年不考也会在接下来的年份予以考察。
因此,对新增考点必须重视。
但需要指出的是,新增考点的考察都相对简单,能够明白立法意旨并简单运用即可,甚至,很多时候都是该知识点的简单记忆考查。
在这里,新增的考点也是考生成绩提高的增长点。
综合考查。
是指不同学科之间,或同一学科不同知识点之间的综合运用。
这一规律首先体现在多项与不定项选择题上,尤其体现在案例分析上。
在此处,我想提醒考生必须重视案例分析。
从我多年考前辅导中掌握的情况看,造成案例分析题应试失败的原因主要有如下情况:首先,考生不能弄清楚案例分析题题干中交待的各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找不到分析案情的切入点,读完题目后,大脑即一片混乱。
其次,虽看懂了题目,但不知如何下笔回答题目中所设的提问,深恐一写就错;好不容易下决心提笔作答,但一写就多,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得要领,费力又不讨好。
再次,能够下笔作答各个问题,但很快发现自己的观点前后矛盾,分析题目的思路颇不统一。
2012年司法考试备战三要素带答案和解析
B. 甲公司无权要求分享改进技术
C. 乙公司改进技术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D. 乙公司改进技术属于违约行为
【正确答案】:B
20、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B.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 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 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正确答案】:B
3、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B. 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
C. 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
D. 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C
12、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因当事人约定了2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2012年冲刺司法考试三要素带解析
C. 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D. 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C
7、甲、乙是邻居。乙出国2年,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期间,甲将该停车位出租给丙,租期1年。期满后丙表示不再续租,但仍继续使用该停车位。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非讼案件
B. 起诉人或申请人与案件都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C.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一审终审
D. 陪审员通常不参加适用特别程序案件的审理
【正确答案】:C
10、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恢复和睦关系。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戊可代位继承
B.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 丙无权继承房屋
【正确答案】:A,C
18、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人寿保险,指定其秘书乙为受益人。保险期间内,甲、乙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先后。该起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人丙承担全部责任。现甲的继承人和乙的继承人均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他人复制该论文集只需征得出版社同意并支付报酬
D. 如出版社未经论文著作权人同意而将有关论文收录,出版社对该论文集仍享有著作权
【正确答案】:D
2、甲以自有房屋向乙银行抵押借款,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因甲欠钱不还,强行进入该房屋居住。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债务。该房屋由于丙的非法居住,难以拍卖,甲怠于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乙银行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2012年冲刺司法考试三要素完美解析
1、韩国公民金某与德国公民汉森自2013年1月起一直居住于上海,并于该年6月在上海结婚。
2015年8月,二人欲在上海解除婚姻关系。
关于二人财产关系与离婚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二人可约定其财产关系适用韩国法B.如诉讼离婚,应适用中国法C.如协议离婚,二人没有选择法律的,应适用中国法D.如协议离婚,二人可以在中国法、韩国法及德国法中进行选择2、某市甲、乙、丙三大零售企业达成一致协议,拒绝接受产品供应商丁的供货。
丙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并提供重要证据,经查,三企业构成垄断协议行为。
关于三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该执法机构应责令三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B.丙企业举报有功,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C.如丁因垄断行为遭受损失的,三企业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D.如三企业行为后果极为严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3、预算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监督。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预算,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B.经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C.国务院有权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4、沙特某公司在华招聘一名中国籍雇员张某。
为规避中国法律关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约定排他性地适用菲律宾法。
后因劳动合同产生纠纷,张某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该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适用沙特法B.因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直接适用中国的强制性规定C.在沙特法、中国法与菲律宾法中选择适用对张某最有利的法律D.适用菲律宾法5、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了向中国进口服装的合同,价格条件CIF。
货到目的港时,甲公司发现有两箱货物因包装不当途中受损,因此拒收,该货物在目的港码头又被雨淋受损。
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本合同已选择了CIF贸易术语,则不再适用《公约》B.在CIF条件下应由法国乙公司办理投保,故乙公司也应承担运输途中的风险C.因甲公司拒收货物,乙公司应承担货物在目的港码头雨淋造成的损失D.乙公司应承担因包装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6、十二届全国人大作出了制定二十余部新法律、修改四十余部法律的立法规划,将为经济、政治等各领域一系列重大改革提供法律依据。
2012年司法考试备战三要素带答案和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备战三要素带答案和解析1、丁某以其房屋作抵押向孙某借款,双方到房管局办理手续,提交了房产证原件及载明房屋面积100平方米、借款50万元的房产抵押合同,该局以此出具房屋他项权证。
丁某未还款,法院拍卖房屋,但因房屋面积只有70平方米,孙某遂以该局办理手续时未尽核实义务造成其15万元债权无法实现为由,起诉要求认定该局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
对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法院可根据孙某申请裁定先予执行B.孙某应对房管局的行为造成其损失提供证据C.法院应对房管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与行政赔偿争议一并审理和裁判D.孙某的请求不属国家赔偿范围2、下列选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A.方某在妻子失踪后向公安局报案要求立案侦查,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确认公安局的行为违法B.区房管局以王某不履行双方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C.某企业以工商局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D.黄某不服市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直接向法院起诉3、2015年《立法法》修正后,关于地方政府规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针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以外的事项已制定的规章,自动失效B.应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C.没有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D.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应及时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刊载4、甲在公园游玩时遇见仇人胡某,顿生杀死胡某的念头,便欺骗随行的朋友乙、丙说:“我们追逐胡某,让他出洋相。
”三人捡起木棒追逐胡某,致公园秩序严重混乱。
将胡某追到公园后门偏僻处后,乙、丙因故离开。
随后甲追上胡某,用木棒重击其头部,致其死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触犯故意杀人罪与寻衅滋事罪B.乙、丙的追逐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与该行为能否产生救助胡某的义务是不同的问题C.乙、丙的追逐行为使胡某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但无法预见甲会杀害胡某,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D.乙、丙属寻衅滋事致人死亡,应从重处罚5、菜贩刘某将蔬菜装入袋中,放在居民小区路旁长条桌上,写明“每袋20元,请将钱放在铁盒内”。
2012年司法考试三阶段复习计划
2012年司法考试三阶段复习计划2012年司法考试复习计划,我把司法考试复习总体分成三个阶段,也总结了一些注意事项,希望能够给您带来一些帮助,少走弯路!复习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蛮干,否则会事倍功半。
首先,要从整体上规划整个复习过程,把整个复习过程科学划分为若干阶段。
讲究科学和方法的努力会是事半功倍。
应对司考和做其它事一样,没有什么捷径,但确实是要讲科学和方法。
我感觉准备司考要有如下这些阶段:一、感性认识阶段。
通过对司考教材的阅读,获取对各门法学课程的感性认识,从总体上初步了解法学的基本内容。
二、强化认识阶段。
通过老师的讲解深化自己对各科内容的认识,纠正自己的不正确理解,拓宽自己的法学视野,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
强化阶段一定要听名师授课,因为一般刚出道的老师很难把问题讲透,讲系统,讲到点子上。
民法——丁绍宽,丁老师讲课好是没滴说,如果能够认真的听他六天讲课,你的民法内功会潜在大增,不信可以试一试;李建伟,不过有些口音,如果能够适用他的讲课风格,你会感觉到,这不亏是大师啊!刑法——李建伟老师,作为众和教育的老大,人称“伟哥”的李建伟老师讲课条理清楚,内容生动。
杨艳霞也是一名不错的老师,年轻气盛,讲课充满激情(嗓门儿大),知识层次还不错,对刑法分则的理解也很好。
行政法——林洪潮、吴鹏,讲课很干脆,基本上没有废话,像行政法这么抽象的东西能讲得非常生动,对司法考试的方向把握的相当准确,考题预测的还是比较准的。
商经法——张海峡、王小龙,最近几年最叱诧风雨人物,商经法堪称目前第一人,讲课风趣幽默,再复杂的问题到他嘴里就成立幽默通俗的小段子。
三国法——我觉得最好的还是杨帆,中国政法大学的老师,授课条例非常清晰,形象和声音都非常好,国际经济法尤其不错,简单几句话就能将知识点点破。
除了女扬帆,李毅讲课也很不错!诉讼法、理论法学讲课好的很多,就不多说了,这里老师的听课一定要听视频的,音频的是很难展现他们真实授课效果的,当然有钱也参加面授,不过一定要问清楚是哪个老师讲课。
三部曲备点2012年司法考试
三部曲备点2012年司法考试
2012年司考之战的号角即将吹响,越来越多的考生已经进入到了2012年的备战之中,听、练、背是司考过关三部曲,可是如何弹奏好这三部曲呢?新华考资网给出以下建议:首先是听课件。
对于法学基础不好尤其是非法本来说,通过听新华考资网课件来获得老师指导是事半功倍的,建议每个部门法听过两遍最佳,既可以同一个老师重复两遍也可以两位老师分别听一遍,这样就差不多能消化理解了,40天刚好够用。
如果时间确实紧张一遍也可,但无论如何都不必三遍以上,从第三遍开始投入产出比就不合适了,听一次全程课件的时间够多了。
其次是背知识点和法条了。
只有一个好记性就想过司考是不行的,但没有好记性还想过司考却是难之又难的,尤其是诉讼法、法制史、商经法等学科更是以记忆为主的。
记忆方法有很多,比如理解法、口诀法等。
但最简单、最原始、最有效,对所有人都适用的却永远都是重复、重复、再重复,多看一遍就是比少看一遍强。
总有考生问:要看几遍才够用?既然司考到目前还没有出现满分的,那你看多少遍也不嫌多,就是应该以时间为准,看到考前一天就行了。
最后多做真题。
司考复习就是应试教育,一切成败都以做题效果而论,你学你的,它考它的,埋头读书全然不顾考试如何要求,那结果就是自我感觉良好而分数凄惨了。
真题是最有价值的,考点重复高的学科如商法可以做两到三遍,考点重复不高的学科如经济法一遍即可。
如还有时间可再选择模拟题,但要慎重选择,宁缺毋滥。
坚持就是胜利,司法考试从一方面讲考的就是勤奋,突击战和闪电战绝对不会对司法考试适用。
新华资网由衷祝福您能顺利通过今年司法考试!如需复习资料请加QQ281342356。
2012司法考试复习黄金法则
有时,学会放弃也是一种策略!
2、收集一些有用的学习资料
打仗还得用武器。思路定好了,就得准备一套配合得当的复习资料了。因为2010的一些最新的学习资料要到当年4月份才能出来,所以现在只能收集2009年的学习资料了(其实内容都是差不多的,大可放心使用)。你可以向你已过司法考试的朋友借,实在没有,就上网找了,还是蛮多的。需要注意的是,资料在于精而不在于多,多了反而会无所适从,浪费时间。现在网络上到处有资料下载,其实多数是重复的,有的也不权威和可靠,建议选好了再下载。有的人,下载了好多资料,其实用到的很少,图个心理安慰。
以上就是我备战司法考试用到的比较有用资料,相信对大家的帮助都很大,希望也能对你在准备11考试资料的时候有所参考。还是一句话,资料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在于你如何科学有效的运用这些经典资料。请不要老担心自己比别人少学了多少,而恨不得要穷尽天下所有与司法考试有关得材料。试想想,360分的过关线(600分的总分),我们要错多少道题目啊(至少被扣240分呐),所以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注重重点知识的理解、把握和记忆。
未雨绸缪篇
在这一段时间,我们所要做的有以下两点:
1、上网查找他人过关的经验和感受,总结出一套适合自己的备战方法。
磨刀不误砍柴工。从1月初开始复习,时间差不多够了。那时我整天上网搜索人家的心得体会,然后down下来慢慢分析,最终形成了一整套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呵呵,现在看来,那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没有白花。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学习方法,别人的方法再好对我们来说也只是借鉴而已,别人用这个方法能过,不一定你就能过,关键还是要博众家之长,形成适合自己的一套方法以及少走弯路。当然对别人的心得体验也更不能走马观花,过眼烟云。
(1)10年的辅导教材(总共三册,司法部出,俗称三大本)。
2012年司法考试
2012年司法考试引言司法考试是中国法律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司法考试可以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从业人员。
每年的司法考试都是备受关注的焦点,其中2012年的司法考试也不例外。
本文将围绕2012年司法考试展开详细介绍,包括考试的背景、考试内容、考试重点和备考建议等。
一、考试背景2012年司法考试是中国法律行业历史上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考试。
当年,我国正在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并且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加之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对于法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
因此,2012年司法考试被寄予厚望,成为衡量法律行业发展和法律人才素质的重要指标。
二、考试内容2012年司法考试采取了许多新的改革措施,与以往的考试相比更加注重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察。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笔试和面试。
1. 笔试2012年司法考试的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司法制度、国际法、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等多个学科的知识。
相比较以往,对于笔试科目的要求更加全面和细致,对考生的基础知识和理解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 面试面试环节是2012年司法考试的突破点之一。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法律水平和应变能力。
在面试中,考生可能会面对实际案例的分析和解决,需要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观点,向考官展示自己的能力。
三、考试重点2012年司法考试的重点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知识首先,考生需要对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多个学科的法律知识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
这些科目是司法考试的基础,考生对相关法律条文和法律适用具有深入理解。
2. 实践能力除了理论知识外,考生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实际案例分析能力。
在面试环节中,考生可能会面对一些实际问题,需要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和解决来展示自己的实践能力。
3. 法律职业道德近年来,随着法律事务的增多和复杂性的提高,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因此,在2012年司法考试中,对于法律职业道德的考察也成为重点内容之一。
2012年司法考试“三要诀”帮你过关斩将
2012年司法考试“三要诀”帮你过关斩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因其极强的淘汰性、较高的权威性而被学界誉为“中国第一考”。
高于九成的淘汰率使得司法考试远比高考甚至考研更显残酷,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是对司法考试形象而生动的比喻。
一年一度的司法考试,对于广大考生来说,是智慧的挑战、体力的考验、意志的磨练。
带着理想与憧憬,莘莘学子们战长夜、斗酷暑,付出了大量汗水,牺牲了几多快乐,然而最终收获成功的毕竟是少数,多数考生会铩羽而归,无功而返,收获着失望和遗憾。
渴望在数十万司考大军中一路策马驰骋,过关斩将,一举及第,是所有司考学子的梦想。
作为2011年司法考试的参与者和幸运者,笔者联系个人备战司考的经历,作了一些思考和总结,特撰此文与钟情于司法考试的广大读者朋友作一次探讨与交流。
笔者认为,把握“三要诀”,通过司法考试指日可待。
司法考试司考易http:司法考试真题2012司法考试要诀之一:培养浓厚的法律兴趣是司考过关的前提。
爱因斯坦有句至理名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歌德说:“哪里没有兴趣,哪里就没有记忆。
”古人亦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知者不如乐之者。
”兴趣是学习的“原动力”,兴趣是学习的“催化剂”,司法考试的复习更是如此,长时间的考前准备,大量的记忆,大量的阅读,大量的练习,很难想象一个对法律提不起兴趣的人能够坚持下来,事实也证明:对法律没有足够的兴趣将意味着在司法考试面前败北。
我常碰到一些学法律的人,其中不乏法学科班出身者,对自己所学专业索然无味,与其交谈,话题总是离不开衣食住行玩,偶尔论及社会热点案件,他们关注的始终是案件中的一些花边絮闻,对事物表象下的法律本质不善提炼,更难得引用法律条文。
问其为何参加司法考试,或曰完成任务,或曰谋职需要,或曰考着试试,对法律这个职业其实并无热情。
再从他们参与司考复习过程看,死看书本,滥做习题,学用脱节,学习与工作与生活好象不相干,这些人中考过线的我还没见过。
既然兴趣对司法考试极为重要,那么如何培养对法律的兴趣呢?个人体会主要有三点:一是多收看法制专题电视节目。
复习司法考试及应试司考三要点
2012年复习司法考试及应试司考三要点任何一项考试都有复习和应试的方法,国家司法考试也不例外,掌握了考试的方法也就等于把握住了通过考试的主动权,那么我们究竟如何才能顺利通过司考,下面的内容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在司考复习中应当注意1、迅速抓住考试重点根据有关统计,2011司法考试的知识点在以前的考试和司法考试中,有80%以上出现过,如果将以前考试的内容加以总结,则能迅速抓住考试重点。
100 分的试卷往往考相关知识的20%,如果我们只花很少的时间复习好这20%的80%,那该多么轻松。
但很多人却往往花费很大的精力,去复习只占20%分数的80%的知识,这两种方法的效果,差别有多大,大家自然明白。
2、培养正确的解题思路仅仅抓住知识或抓住重点,并不等于就能取得好分数,取得好分数还需要大家将掌握的知识恰当和正确地反映在试卷上要求答题的地方。
有很多人基本知识学得很好,考试分数却让人失望,原因就在于此。
这就需要大家在独角兽司法考试网听课时,要仔细对照讲义,理清解题思路。
清晰的解题思路在考试中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它可以帮助大家克服迷迷糊糊的答题状态,“稳、准、狠”地找出并写上正确的答案。
3、锻炼有效的复习和记忆方法复习和记忆方法直接影响考试的成绩,但是很多人并不在这方面多做努力,甚至还有一些人在使用效果极其低下的方法,比如,只拿一些复习资料泛泛而看,不挑重点,不做习题,即使做题,也是在脑袋中大致过一下,却不动手;这种复习方法,曾普遍存在。
独角兽司法考试网考题点评阶段习题训练和老师视频讲解是克服这一缺点的有效办法,特别是专门研究司法考试命题趋势的专家,根据最近几年命题人的思路将考试题改编成复习题的方式,采用按学科分类的方法,让大家通过做题,并通过对照视频评析中的知识点,记住常考的内容。
经验和科学研究都表明,将要记忆的内容抄写一遍,可以达到看若干遍不能达到的效果,而将有关的知识设计成考试题,通过做题的方式来记忆,则比抄写的效果更好,记忆更深刻。
最新 备战2012年司法考试 接受最全策略指导-精品
备战2012年司法考试接受最全策略指导策略之一:求其上,得其中;求其中,得其下;求其下,必败。
司法考试绝不仅仅是拼智力、拼体力,非智力性因素在司法考试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必胜的信念是整个司法考试过程中的一盏指路明灯,有了这个强大精神支柱,以后的许多困难都不在话下。
所以,首先要树立通过司法考试的必胜信心,以“不考则已,一考必中”的昂扬斗志投入到司法考试复习当中去。
当然,无论下多么大的功夫,最终结果也不会令人满意。
这时候,我们可以向宋代名相王安石先生学习,“尽吾志而力不达,无悔矣”。
策略之二:不要以为复习时间越多越好,用时过久容易把人的精力拖垮,以致精疲力尽,累倒在司法考试的战场上。
那么,准备司法考试的时间成本预算是多少呢?一般说来,如果考生没有法律专业基础,应当拿出半年到一年的时间集中复习。
对于那些科班出身的考生而言,考前集中两三个月也就差不多了。
当然,考虑到个人的智力、精力等相关因素,时间上可以适当调整。
策略之三:司法考试的硬件工具是各种辅导资料。
主要有教材、法条、真题及其相关资料。
关于辅导班,如果考生个人自学能力不是很强,参加一个辅导班也是比较有帮助的,特别是对第一次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来说。
还有那些在职的考生们,没有在校生们的那种学习气氛,参加个辅导班可以使其从工作、家庭的环境中暂时分离出来,进入一种全新的境界,更为专注地投入复习中去。
策略之四:司法部编审的复习指定用书(简称教材)是司法考试的主要基础工具,该套教材不但具有权威性,而且针对性强。
一套在手,足以应对,除非个别地方弄不懂,才有必要辅以其它参考资料。
法律属于社会科学,许多问题未必有定论,而学者们都有自己的学术观点,看多了反而互相干扰。
一些科班出身的考生纷纷落马,与之不无相关。
在司法考试的前期准备阶段,教材可以唱主角。
在司法考试的14门科目中,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等五个部门法,以考查基本理论为主,相应的法条依托较少,其教材依赖性最为突出。
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的复习秘籍
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的复习秘籍如何成功拿下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
刑法是历年司法考试所占分值比较大的部分,下面小编就和大家谈谈如何成功拿下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希望对备战2012年司法考试的朋友有所帮助。
司法考试其实不难。
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可以通过考试?如果用最简短的话说,大约要做到这么几点:一、具备应试科目的基础知识通常法律专业本科或大专的学生就具有这样的知识。
没有受过系统法学教育的人,找一套“推荐用书”或教材学一学,也可掌握这些基本知识。
二、针对考试的特点,作一些适应性的准备这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看一看、做一做历年试题。
历年试题对应试的参考价值最大,是了解考试重点和特点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途径。
看一看、做一做历年试题,一方面了解考试的特点,指导复习;另一方面测一测自己还有什么不足,予以弥补。
当然,每年试题的风格也是有些差别的,例如,1997年度的刑法试题,法律条文占很大的比例。
这是因为刑法、刑事诉讼法在那一年刚刚修订公布,有些新规定,大家还觉得新鲜、陌生,同时也没有适用的案例,所以就出现了较多的纯法条试题,以致有人认为,背法条最管用。
这显然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容易产生误导。
以后的试题中,纯法条试题就渐渐少了。
司法考试当然就是考法条,但是纯考法条记忆的试题恐怕就占不了那样大的比例了。
总体而言,考试将会越来越难,将会越来越注重对法条原理的理解和对综合运用能力的考察。
(二)适当地背一点法条、司法解释。
这与读“指定用书”或教材具有互补作用。
等于是换一个角度,加强重要知识的掌握和应用。
其实,“指定用书”或教材,都是围绕着法条阐述的。
再说得直白一点,就是对法条的学理解释。
而司法解释,更是对法条中疑难而常见问题的解释。
(三)适当看一点案例、做一点练习。
对于初学者,由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的供法学院校学生使用的教学案例集或案例教程,比较合适。
对于程度较高者,也可以看一看出题老师或权威学者编写的教材,这对于正确把握疑难点和争议点很有帮助;或者看一看法院编写的案例集,如最高法院出版的案例选或《刑事审判参考》一类的刊物,这对于弥补司法经验不足的缺陷具有重要的作用。
2012年司法考试经验全指导
2012年司法考试经验全指导一、战略战略上要渺视,战术上要重视。
司法考试的题目确实是会者不难,难者不会。
1、【思想上】司法考试的复习一定要学会放弃,不要贪多求全,而是应该要求自己把重点知识掌握得非常准确。
关于这点,参加过司考的考友自然知道,没参加过的随便做一下法律\教育网司考题库内的历年真题就会有体会。
个人感觉,出题老师越来越刁钻,设置的陷阱那是防不胜防。
如果知识点掌握不够准确,很容易被老师忽悠。
今天考试我就被民法老师的那个“其”打败了,因为直接关系到要选哪个选项。
这是个考代理的单选题,考点我是非常清楚的,但不明白这个“其”究竟指的是“甲”还是“丙”,最后要靠句子里用的标点符号来推。
虽然才1分,但咱不能不明不白被“其”了,对不?2、【行动上】要根据自己的状况,制定符合自己的学习计划。
把时间规划好,但不要把时间划分得太细,不要把目标订得太高,否则,很容易在自己达不到设定目标时,打击自己。
同时,应该根据距离考试时间的远近和自己的复习程度,适度调整复习计划。
司法考试司考易http:司法考试真题2012司法考试二、方法每个人的状况不同,这就导致了别人适用的方法,自己不一定适用。
不过,还是有些共通之处。
1、【学习资料】三大本一定要有。
真题解析一定要有。
三大本每年5月出,用途是查疑解惑,当字典来用就可以。
一般人不可能都看完还还都能消化的。
(我买来基本不看,有东西需要查时看一下,但今年确实有很多真题直接就从三大本里搬来考了,确实让人很郁闷。
我考试的时候可是杀死了很多脑细胞才能得出答案的。
)真题解析每年12月出,用途主要是了解老师的出题角度和刁钻程度,只要买一本当年真题的单行本解析就足够了。
市面上五花八门出的解析很多,但只有这本最正宗。
(其它的解析,我也乱七八糟买了一堆,但有些至今都没翻过一页。
)2、【辅导资料】法律\教育网授课讲义一定要有,音频或视频资料多听一些。
特别是串讲、突破阶段的讲义和音频,含金量非常高。
2012年司法考试通关攻略
2010年我以405分通过司法考试,面对周围人的祝福,我心里充满感激和幸福,大家鼓励我把自己的心得写出来。
我觉得自己无非是做了自己该做的,如果非得谈经验,我认为做好以下几点,是自己成功过关的关键:一是有一个良好的考试心态;二是运用好一套对付司法考试的方法;三是选择一些该看的书。
第一部分司考复习方法问题:找出一套适合自己的方法学习的方法各式各样,因人而异,只要不是复习的最后阶段,我们要选择最有利于发挥自己战斗力的方法,让有限的精力迸发出最大的能量。
第一要认识司法考试,“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明确司法考试的范围。
我们有两个途径知道要考什么,一是历年真题,二是考试大纲。
研究一下就会发现,司法考试是一个重复率相当高的考试,有些部门法的重复率达到50%以上,也就是说今年要考的试题一半以上的都在前几年的考试中出现过,只不过要改头换面而已。
所以说,研究好历年真题就等于抓住了司法考试的命脉。
要把一个部门法的真题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分析在某个点上已经出过什么题目,是从什么角度考察的,仔细揣摩命题者的意图,如果自己是命题者,还会出什么样的题目来考察大家。
对于司考大纲,我建议要人手一本。
对于大纲里有的,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背下来,熟练掌握,尤其是对第一卷,更是如此;对于大纲里没有的,毫不犹豫的划掉。
大纲每年都要新增一些内容,这是出题人青睐的重点。
第二知道考什么之后,如何去复习和掌握?复习策略之一时间篇我们既然不知道鱼在那里,只能漫天撒网,才能增加捕捉到大鱼的机会和可能性,而这需要时间。
一般来说,对于一个法本而言,要至少保证600—800小时的复习时间,我是在2009年考试结束后,就开始做前期准备工作,浏览一些法条和历年真题,因为我知道2009年司法考试我是没戏了。
为了给自己下决心,考试结束没有几天我就报了网络辅导班,坚持每天听课1-2个小时以上,认真研究老师讲义,这样坚持到春节,我把司法考试全部学习了一遍,感觉自己真的内功大增。
2012年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心理战术
4、经验的积累
成功不是我们静止地去努力学习,而是动态地伴随着我们自身一起成长一起学习的,无论是从成功的经验,还是从失败的教训里面真正的成功者都应该从里面学习到些什么,从而使自己的能力得到增长,使经验得以积累。在整个复习过程中,即使是复习的很好,人也难免会遇到挫折的时候,在面对失败和挫折,不要选择放弃或不要对其不管不问跳过去开始下一环节,而是停下来思考和总结,重新检讨对自己的目标和步骤,并拟订新的计划,准备新的尝试,这部分他们只要坚持下去,就会一次比一次成熟和富有经验,最终也就能取得成功。比如在辅导练习过程中,我们配备专人研究并命出与学员学习进度相匹配的单科测试题,在老师完课后发,以考查你对老师讲过的和老师未讲过的教材其他重点,内容和理解及掌握程度,此项内容意在督促学员对考试内容从细和准的角度掌握,而且能防止某一部分人眼高手低的通病。其后,我们还根据近几年的命题思路和特点,结合授课老师指导的内容编印综合型的测试题,以期考查你细的内容掌握后能否综合运用。在这些测试过程中,你可能会有考的很理想的时候,也可能会有考的一团糟的时候,但得意时不要忘形,失意时也不要颓废,而应该静下心来仔细分析自己的强处是什么?薄弱的地方又在哪里?然后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对症下药,补上薄弱的环节。经过来回几个月的巩固和修补,把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积累起来,这样越挫越奋,你的考试能力与实力就会健全起来,到了考场上做题就会有得心应手之感。
2012年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心理战术
1、好的心态
司法考试全科复习三大关键
司法考试全科复习三大关键司法考试是广大法律从业者和法学热爱者必备的一项资格考试。
考生在备战司法考试时,经常陷入知识点繁杂、复习范围广泛的困境。
为了帮助考生们更好地备考,本文将分享司法考试全科复习的三大关键,以期帮助考生在复习中更加高效地掌握重点知识,并取得优异的成绩。
一、有计划的复习在开始复习之前,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复习计划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考生应该将全科的知识点进行整理,并根据自身的时间安排和复习重点,合理安排每个科目的学习时间。
考生可以根据教材或复习资料的章节顺序来制定复习计划,将知识点按照脉络有序进行复习。
其次,考生要合理分配每天的学习时间,不要过度压缩自己的复习时间,避免出现疲劳和学习效果下降的情况。
此外,考生还应该合理安排每天的休息时间和娱乐时间,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使得复习过程更加有序高效。
二、重视综合能力的提升司法考试除了对法律基础知识的考查外,还注重考生的综合能力。
考生在复习过程中,不仅应该将重点放在理论知识的学习上,还要注重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首先,考生可以通过阅读法律案例、分析司法实务和进行模拟考试等方式,提高对实际案例的把握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其次,考生可以参加各类模拟法庭活动或参与法律实习,通过亲身经历,提升自己的辩证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最后,考生还可以通过参加辩论赛、写作比赛等方式,锻炼自己的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为实际考试中的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做好准备。
三、注重题型技巧的掌握在司法考试中,不同科目的题型各有特点,考生应该注重题型技巧的掌握。
首先,考生要熟悉各科目的考试大纲和命题规律,了解每个科目的重点、难点和常见考点。
其次,考生可以通过分析历年真题和模拟题,总结出各科目的题型特点和解题技巧,并进行针对性的训练和复习。
此外,考生还可以参加一些培训班或辅导课程,听取专家的解题技巧和答题经验,加深对各科目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总之,司法考试全科复习的三大关键是有计划的复习、重视综合能力的提升和注重题型技巧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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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A、人民法院B、公安机关C、国务院D、人大常委会2、下列哪个部门是法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的机关?(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3、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举行()日前,应当告知听证代表拟做出行政决策的内容、理由、依据和背景资料。
A、3日B、5 日C、7日D、10日4、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抓住的关键是下列哪项?( )A提高立法质量 B恪守以民为本C立法为民理念 D公正、公平、公开原则5、为了加强治安管理,某治安联防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维持当地的社会治安,在一次巡逻中,因发现王某一伙人有结伙殴斗的危险,遂对王某等人进行了警告,但王某不服提出复议,那么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A、治安联防队B、公安机关C、治安联防队和公安机关D、不能申请复议,谈不上以谁为被申请人6、《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是()。
A、地方性法规B、地方政府规章C、行政法规D、自治条例7、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法律规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C、国务院D、中共中央办公厅8、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之间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解释高于法律 B同等效力 C法律解释低于法律 D两者之间无可比性9、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多长时间?( )A 十五日 B三十日 C 四十五日 D六十日10、按照《立法法》规定,部门规章的立法主体不仅包括国务院部门(各部、委、央行、审计署),还包括下列哪一机关?( )A国务院直属机构 B司级以上单位 C法制办公室 D局级以上单位11、对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作为被申请人。
A、委托的组织B、委托的行政机关C、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D、由申请人选择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由被委托的组织12、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下列哪项?( )A司法独立 B党的领导 C依宪治国 D建立法治政府13、国家的最高监督权由下列哪个部门行使?(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4、行政机关制定与()相关的公共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A、国家利益B、人民利益C、集体利益D、群众切身利益密切15、根据现行宪法,我国人民法院上下级的关系是()A.监督关系 B.指导关系 C.领导关系 D.协调关系16、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宣称“政府的正当权力,系得自统治者的同意”。
这体现了资产阶级宪法的 ( )A.法治原则B.人权原则C.人民主权原则D.“分权制衡”原则17、对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作为被申请人。
A、委托的组织B、委托的行政机关C、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D、由申请人选择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由被委托的组织18、下列哪一部门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A人民解放军各总部 B各军兵种 C各大军区 D中央军事委员会19、下列哪一部门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A人民解放军各总部 B各军兵种 C各大军区 D中央军事委员会20、《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照法律、法规,参照()。
”A、规章B、规范性文件C、相关国家政策D、条例21、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多少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 )A五人 B十人 C十五人 D三十人22、根据立法法规定,不可以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是下列哪项?( )A经过授权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 B单行条例 C自治条例 D部门规章23、根据立法法规定,不可以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是下列哪项?( )A经过授权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 B单行条例 C自治条例 D部门规章24、地方性法规是()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C、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D、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25、下列哪个部门是法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的机关?(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6、根据《立法法》的规定,立法应当体现谁的意志?( )A人民 B中国共产党 C群众 D中国共产党和人民27、下列哪项中的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A国家副主席 B中央军委副主席 C国务院副总理 D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
除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外,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 )A二年 B 三年 C四年 D 五年29、下列哪项中的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A国家副主席 B中央军委副主席 C国务院副总理 D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30、下列哪项中的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A国家副主席 B中央军委副主席 C国务院副总理 D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31、下列主体中,依照我国选举法不列入选民名单的是( )A.精神病患者B.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C.劳动教养人员D.吸毒人员32、地方性法规是()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C、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D、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3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哪里?( )A.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B.科学立法C.依宪执政D.司法公正34、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之间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解释高于法律 B同等效力 C法律解释低于法律 D两者之间无可比性35、行政执法中比例原则的主要包括以下内涵:()A、必要性B、适当性C、最小侵害性D、以上三项都是36、根据现行宪法,我国人民法院上下级的关系是()A.监督关系 B.指导关系 C.领导关系 D.协调关系37、某直辖市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导致大批职工下岗。
为了自谋生路,许多下岗职工纷纷干起了出租摩托车运输乘客的工作,一时间,“摩的”遍地开花。
市政府却以影响市容为由,公布了一项规定,要求凡是从事“摩的”运营的都应当取得市政府的运营许可证。
对于该行政许可的设定,正确的说法是:()A、市政府的规定是违法的,因为规定不能设定行政许可B、市政府不需要设定行政许可,因为“摩的”现象属于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C、行政许可的设定也应当符合合理性原则,公民的生计比市容的维护重要得多D、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该直辖市政府有权设定行政许可,所以该规定是合法和合理的38、下列哪一项不是国家立法的特点?( )A最高权威性 B国家主权性 C权力机关独立行使 D党性39、列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次数为几次?( )A 四次 B.三次 C.二次 D.一次40、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工作人员总数的()A、15%B、20%C、10%D、25%41、下列组织中哪个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A中央军委 B全国政协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4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A、法律顾问B、专家论证C、公民听证D、以上三项都是43、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A、由该部门的本级政府决定B、由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决定C、由申请人自由选择D、由本级政府与上一级主管部门协商决定4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多长时间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A十日内 B十五日内 C三十日内 D六十日内45、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个等级。
A、10B、8C、6D、446、对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作为被申请人。
A、委托的组织B、委托的行政机关C、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D、由申请人选择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由被委托的组织47、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举行()日前,应当告知听证代表拟做出行政决策的内容、理由、依据和背景资料。
A、3日B、5 日C、7日D、10日48、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多少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 )A五人 B十人 C十五人 D三十人49、《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至少组织一次典型案例发布。
典型案例发有应当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
”A、每半年B、每年C、每两年D、每三年50、有权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的国家机关是下列哪项?(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 D国家主席5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的那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 )A十月二十日 B十二月四日C九月二十日 D九月三十日52、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A、人民法院B、公安机关C、国务院D、人大常委会53、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应由下列哪一级机关规定? ( )A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B上级人民代表大会C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54、有权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的国家机关是下列哪项?(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 D国家主席55、下列哪个部门是法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的机关?(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56、根据立法法规定,不可以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是下列哪项?( )A经过授权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 B单行条例 C自治条例 D部门规章57、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的那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 )A十月二十日 B十二月四日C九月二十日 D九月三十日58、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案审议的结果以下哪一项不可能出现?( )A签署公布 B终止审议 C进一步审议 D提请表决59、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