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汇总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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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6 P27 P30 P33 P36 P41 P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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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2000)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 《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237-2011) 《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693-2011)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GJ32/07-2009)
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复验结果 使用。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5.2.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2.3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 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地区, 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普通砖 砌体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多孔砖砌体的斜槎 长高比不应小于1/2。斜槎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1 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 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5.5.1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
要求。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6.2.1 预应力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即抽取试样,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2.0.12现场实体检验
in-situ
inspection
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对已经完成施工作业的分项或分部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再工程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检验或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简称实体检验或现场检验。2.0.13质量证明文件
透过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与透过标准3mm透明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的比值。
2.0.5透明幕墙transparentcurtainwaii
可见光能直接透射入室的幕墙。
2.0.6灯具效率
luminaireefficiency
在相同的使用条件下,灯具发出的总通光量与灯具所有光源发出的总通光量之比。2.0.7总谐波畸变率(总谐波畸变率(THD)THD)total
3.1.2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3.1.3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定专门的施工技术案。3.1.4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3.1.5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检测,除本规14.1.5条规定的以外,应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自2007年10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1.0.5\3.1.2\3.3.1\4.2.2\4.2.7\4.2.15\5.2.2\6.2.2\7.2.2\8.2.2\9.2.3\9.2.10\10.2.3\10.2.14\11.2.3\11.2.5\11.2.11\12.2.2\13.2.5\15.0.5,共20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的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监控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2 术语2.0.1 保温浆料insulatingmortar由胶粉料与聚苯颗粒或其它保温轻骨料组配,使用时按比例加水搅拌混合而成的浆料。
2.0.2 凸窗baywindow位置凸出外墙外侧的窗。
2.0.3 外门窗outsidedoorsand windows建筑围护结构上有一个面与室外空气接触的门或窗。
2.0.4 玻璃遮阳系数shadingcoefficient 透过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与透过标准3mm 透明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的比值。
2.0.5 透明幕墙transparentcurtainwaii 可见光能直接透射入室内的幕墙。
节能保温强制性条文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编号:GB50411-20071.0.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3.1.2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不得任意变更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
当确实需要变更时,应与设计单位洽商,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当变更可能影响节能效果时,设计变更应获得原审查机构的审查同意;并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条文说明由于材料供应、工艺改变等原因,建筑工程施工中可能改变节能设计。
为了避免这些改变影响节能效果,故需要对涉及节能的变更加以限制。
本条规定,如确需改变时,应事先得到设计单位的书面认可。
此时设计单位应认真核算并确认变更对节能带来的影响,出具洽商或设计变更,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变更对于节能效果带来的影响较大,有可能使得该工程达不到原定节能目标时,原设计单位也不能自行确定是否应该同意这种变更。
此时应报原负责节能设计审查的机构审查同意。
确定变更后,并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3.3.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批的节能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施工。
条文说明本条是对节能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
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是节能工程施工实际也是所有工程施工均应遵循的基本要求。
注意对于设计文件,应当经过设计审查机构的审查,对于施工技术方案,则应通过建设或监理单位的审查。
施工中的变更,同样应经过审查,见本规范相关章节。
4.2.2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等的复验应符合第4.1.5条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的同种类产品抽查不少于一组条文说明墙体节能工程材料的复验项目已在本规范第4.1.5条中规定。
此处列为主控项目,要求在验收时应检查材料的进场复验报告并确认其参数全部合格。
本条规定的检查数量为最少抽样要求,即当有多个材料生产厂家时,每个材料生产厂家均应抽样复验,同一厂家的同种类产品抽查不少于一组。
4.2.7当外墙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压缩强度、软化系数和凝结时间。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系列规范强条汇总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系列规范强条汇总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国家标准常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共16本,包含142条强制性条文。
以下是这些规范的目录。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2条规定,其中包括禁止验收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
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2018)1条规定,要求对灌注桩混凝土强度检验的试件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
三、《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1)12条规定,其中包括水泥使用应符合规定,砌体的垂直度、墙体的平整度和表面质量等方面也有详细规定。
四、《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5)该规范共计30条规定,包括混凝土浇筑前的准备工作、混凝土浇筑后的养护、混凝土强度检验等方面。
五、《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01)该规范共计18条规定,包括钢结构的制作、安装、焊接等方面的质量验收要求。
六、《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2)该规范共计20条规定,包括木结构的制作、安装、防腐、防火等方面的质量验收要求。
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12)该规范共计12条规定,包括屋面防水、保温、排水等方面的质量验收要求。
八、《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11)该规范共计18条规定,包括地下防水材料、施工工艺、检验方法等方面的质量验收要求。
九、《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010)该规范共计11条规定,包括地面基础、地面材料、地面平整度等方面的质量验收要求。
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2018)该规范共计32条规定,包括装饰装修材料、工艺、验收方法等方面的质量验收要求。
十一、《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02)该规范共计20条规定,包括给水排水设施、采暖设施、管道安装等方面的质量验收要求。
建筑节能工程强制性条文汇总(安徽省)
附件一:建筑节能工程强制性条文汇总(安徽省)㈠《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1。
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3.1。
2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
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3.3.1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4.2。
2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2。
7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
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3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
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4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4.2。
15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沮等隔断热桥措施. 5.2。
2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6.2.2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此应符合设计要求。
7.2.2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
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8.2。
2地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9.2.3采暖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暖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2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3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热计量装置、水力平衡装置以及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4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安装后,采暖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分栋热计量和分户或分室(区)热量分摊的功能.9。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强制性条文及说明3.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骸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5.0.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0.7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0.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6.0.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6.0.7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0.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 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汇总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强制性条文汇总共计20条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
其分项工程(10个)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3.4.1之规定(详见表3.4.1)。
表3.4.1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1、 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2、 3.1.2 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
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3、 3.3.1 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4、 4.2.2 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墙体节能)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 4.2.7 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墙体节能)1 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接或连接必须牢固。
粘接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接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3 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
但采用保温浆料作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粘接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 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检验方法:①观察;②手扳检查;③保温材料厚度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④粘接强度和锚固力核查试验报告;⑤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6、 4.2.15 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断热桥措施。
(墙体节能)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20%,并不少于5处。
7、 5.2.2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020年《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020年《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术语(略)第三章基本规定第四章墙体节能工程第五章幕墙节能工程第六章门窗节能工程第七章屋面节能工程第八章地面节能工程第九章采暖节能工程第十章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第十一章空调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第十二章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第十三章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第十四章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第十五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第十六章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第一章总则【条文】1.0.1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
【要点说明】阐述制定本标准规范的目的和依据,以便使人们了解其意义、必要性和重要性。
【条文】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条文】1.0.3 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要点说明】各项规定的“严格程度”是最低要求,最起码的要求。
这也是我们监理的底线原则。
【条文】1.0.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要点说明】建筑节能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先决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
相关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进行验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资料应单独成册,资料内应出具分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术语※2.0.9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外观质量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并形成相应验收记录的活动。
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七讲: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 果时,该项变更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
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关于节能设计变更的 要求:
(1)原设计单位认可; (2)原设计审查机构
审查; (3)获得监理或建设
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通过外墙构造实体检验、 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 系统节能性能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验和系 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 确认节能分部工程质量 达到设计要求和本规范
规定的合格水平。
单位的认可。
强条,是对节能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设计文件和施工 技术方案,是节能工程施工也是所有工程施工均应遵循 的基本要求。对于设计文件应当经过设计审查机构的审
查;施工技术方案则应通过建设或监理单位的审查。
建筑节能工程 施工应当按照 经审查合格的 设计文件和经 审批的建筑节 能工程施工技 术方案的要求
基层; 被封闭的保 温材料厚度; 保温
材料粘结; 隔断热桥部位。
地面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 批可按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 每一楼层或按照每层的施
工段或变形缝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 层每三层作为一个检验批;(与地面验收规范一致)
当面积超过200m 2 时,每200m2 可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不足200m2 也为一 个检验批; 3 不同做 法的地面节能工程应 单独划分检验批。
3 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 的产品,当单位工 程建筑面积小于2万 平方米时各抽查不 少于3次。当单位工 程建筑面积大于2万 平方米时各抽查不
2019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019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术语(略)第三章基本规定第四章墙体节能工程第五章幕墙节能工程第六章门窗节能工程第七章屋面节能工程第八章地面节能工程第九章采暖节能工程第十章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第十一章空调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第十二章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第十三章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第十四章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第十五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第十六章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第一章总则【条文】 1.0.1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
【要点说明】阐述制定本标准规范的目的和依据,以便使人们了解其意义、必要性和重要性。
【条文】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条文】1.0.3 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要点说明】各项规定的“严格程度”是最低要求,最起码的要求。
这也是我们监理的底线原则。
【条文】1.0.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要点说明】建筑节能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先决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
相关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进行验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资料应单独成册,资料内应出具分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术语※2.0.9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外观质量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并形成相应验收记录的活动。
建筑节能工程强制性条文
建筑节能工程强制性条文随着人们节能减排意识的不断增强,建筑节能工程已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
为更好地推进建筑节能工程的发展,各国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强制性条文,以规范建筑节能工程的实施。
本文将从我国建筑节能工程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情况出发,分析其作用和意义。
首先,我国政府长期以来一直重视节能减排工作,为此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法规,如《节约能源法》、《建筑节能条例》等,其中不乏强制性条文。
其中,《建筑节能条例》在建筑节能工程方面的强制性条文有以下几点:一、建筑节能产品“限行令”:规定对于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这一条文的实施限制了一些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提高了建筑节能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促进了节能减排。
二、建筑节能验收规定:“三同时”原则实施。
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满足设计文件、建设工程质量和节能技术标准三方面的要求。
并且在验收时,需建立建筑节能管理档案,可作为日后监管的依据。
这一条文的实施不仅保障了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而且提高了节能工程设计和施工的标准化程度。
三、节能建材和节能设备的使用:规定节能建材和节能设备应优先选择使用,同时对于国家已经明令淘汰的能效标准过低的设备,企业必须进行更新更换。
这一条文的实施,提高了建筑节能工程的设施水平,加速了过时节能设备的淘汰,使建筑节能工程更为安全可靠。
以上三点均是《建筑节能条例》中比较重要的强制性条文,具有明显的促进建筑节能工程发展和推进节能减排的作用。
此外,我国政府还提出,到2020年,建筑节能市场规模要达到4.5万亿,其中低碳建筑所占比例要达到50%以上。
这需要我国政府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同时更加重视对建筑节能工程的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和监管。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建筑节能工程发展的可持续性。
总之,建筑节能工程是当前节能减排的重要方向,政府在其实施过程中出台了一系列强制性条文,以规范和促进其发展。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第1章总则•涉及建筑节能工程的法律、法规、规范很多,却一直没有一本统一的验收规范。
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也令人担忧。
(图片:宋波10~16页)(图片:1施工缺陷)•现行节能标准与新的验收规范不一致的问题如何处理?建办标函【2007】302号《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第四条:“《规范》实施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管理机构,要按照《规范》的规定,对已批准发布的有关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的地方标准进行复审、修订或废止,并按照《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报我部重新进行备案。
对与《规范》规定不一致且没有重新备案的地方标准,自行废止,不得作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或质量验收的依据。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外墙外保温应用技术规程》(聚苯板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增强薄抹灰系统)DBJ14-035-2005正在组织修订,下半年将正式重新发布。
例如:7.0.7条外墙外保温系统主要组成材料复检项目:聚苯板:密度、抗拉强度、尺寸稳定性。
与本验收规范不符,应执行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建筑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采暖与空调系统的冷热源和附属设备及其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从条文可以看出,建筑节能工程不仅仅是保温工程,它涉及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检测与控制等10项内容。
本规范又不是涉及这10项工程中所有的验收内容,而仅仅是与节能有关的一些项目;其他项目执行相对应的验收规范。
第2章术语•《规范》在术语部分,对“进场复验”、“见证取样送检”、“现场实体检验”、“型式检验”等给出了定义。
2.0.10进场复验——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在进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的活动。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第1章总则•涉及建筑节能工程的法律、法规、规范很多,却一直没有一本统一的验收规范。
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也令人担忧。
(图片:宋波10~16页)(图片:1施工缺陷)•现行节能标准与新的验收规范不一致的问题如何处理?建办标函【2007】302号《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第四条:“《规范》实施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管理机构,要按照《规范》的规定,对已批准发布的有关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的地方标准进行复审、修订或废止,并按照《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报我部重新进行备案。
对与《规范》规定不一致且没有重新备案的地方标准,自行废止,不得作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或质量验收的依据。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外墙外保温应用技术规程》(聚苯板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增强薄抹灰系统)DBJ14-035-2005正在组织修订,下半年将正式重新发布。
例如:7.0.7条外墙外保温系统主要组成材料复检项目:聚苯板:密度、抗拉强度、尺寸稳定性。
与本验收规范不符,应执行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建筑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采暖与空调系统的冷热源和附属设备及其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从条文可以看出,建筑节能工程不仅仅是保温工程,它涉及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检测与控制等10项内容。
本规范又不是涉及这10项工程中所有的验收内容,而仅仅是与节能有关的一些项目;其他项目执行相对应的验收规范。
第2章术语•《规范》在术语部分,对“进场复验”、“见证取样送检”、“现场实体检验”、“型式检验”等给出了定义。
2.0.10进场复验——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在进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的活动。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2.6墙体节能工程各构造层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
由生产厂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的全部性能及其适用性所作的检验。其报告称型式检验报告。通常在工艺参数改变、达到预定生产周期或产品生产数量时进行。
3基本规定3.1技术与管理
3.1.1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4.1.2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4.1.3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
1.0.3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0.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2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3对材料和设备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及各章的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5\3.1.2\3.3,1\4.2.2\4.2,7\4.2.15\5.2.2\6.2.2\7.2.2\8.2.2\9.2.3\9.2 . 10\10.2,3\10.2.14\11.2,3\11.2.5\11.2.11\12.2,2\13.2.5\15.0.5,共 20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1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的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监控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2术语2.0.1 保温浆料 insulatingmortar由胶粉料与聚苯颗粒或其它保温轻骨料组配,使用时按比例加水搅拌混合而成的浆料。
2.0.2凸窗baywindow位置凸出外墙外侧的窗。
2.0.3外门窗outsidedoorsandwindows建筑围护结构上有一个面与室外空气接触的门或窗。
2.0.4 玻璃遮阳系数 shadingcoefficient透过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与透过标准3mm透明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的比值。
2.0.5 透明幕墙 transparentcurtainwaii可见光能直接透射入室内的幕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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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中强制性条文汇总
共计20条
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
其分项工程(10个)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3.4.1之规定(详见表 3.4.1)。
表3.4.1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
1、1.0・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2、3.1.2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
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
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3、 3.3.1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
案施工。
4、 4.2.2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
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墙体节能)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 4.2.7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墙体节能)
1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接或连接必须牢固。
粘接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接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3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
但采用保温浆料作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粘接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检验方法:①观察;②手扳检查;③保温材料厚度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④粘接强度和锚固力核查试验报告;⑤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6、 4.2.15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
保温等隔断热桥措施。
(墙体节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
记录。
检查数量: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20%,并不少于5 处。
7、 5.2.2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幕墙节能)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核查。
8、 6.2.2 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门窗节能)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核查。
9、7.2.2 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屋面节能)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8.2.2 地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地面节能)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核查。
11、9.2.3 采暖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采暖节能)
1采暖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3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热计量装置、水力平衡装置以及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4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安装后,采暖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分栋热计量和分户或分室(区)热量分摊的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2、9.2.10 采暖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在采暖期内与热源进行联合试运转和
调试。
联合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采暖房间温度相对于设计计算温度不得低于2C,且不高于1C.(采暖节能)
检验方法:检查室内采暖系统试运转和调试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
查。
13、10.2.3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
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通风与空调节能)
1各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3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温控装置与仪表的安装位置、方向
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4空调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功能。
对
设计要求分栋、分区或分户(室)冷、热计量的建筑物,空调系统应能实现相应的计量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4、10.2.14 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应进行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
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进行系统的风量平衡调试。
单机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 ,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
(通风与空调节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试运转和调试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11.2.3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设备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系统的安装,应
符合下列规定:(通风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
1管道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3空调冷(热)水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变流量或定流量运行;
4供热系统应能根据热负荷及室外温度变化实现设计要求的集中质调节、量调节或质—量调节相结合的运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6、11.2.5冷热源侧的电动两通调节阀、水力平衡阀及冷(热)量
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通风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
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方向应正确,位置应便于操作和观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7、11.2.11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
统安装完毕后,系统试运转及调试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通风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
1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必须进行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2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必须同建筑物室内空调或采暖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3联合试运转及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允许偏差或规定值应符合表11.2.11 (见下表)的有关规定。
当联合试运转及调试不在制冷或采暖期时,应先对表11.2.11中序号2、3、5、6四个项目进行检测,并在第一个制冷期或采暖期内,带冷(热)源补做序号1、
4两个项目的检测。
表11.2.11联合试运转及调试检测项目与偏差或规定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