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往届毕业生学位补审的紧急通知
XX学院关于往届毕业生申请补授学历、学位的通知
XX学院
关于往届毕业生申请补授学历、学位的通知
一、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未获得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可在离校后两年内由本人向学院申请补授毕业证、学位证。
二、根据20XX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要求,往届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同学,现可申请补发(授)毕业证、学位证。
具体如下:
1、20XX届未取得毕业证书学生申请补授毕业证和20XX届未取得毕业证书学生申请补授毕业证、学位证须由学生填写《往届毕业生毕业清考(答辩)申请表》(附件),向学校进行申请补考或补答辩。
2、德育、智育(成绩)和体育成绩符合补发毕业证或补授学位条件的,由学院汇总,报教务处审核后,相关学生方可参加相关课程的补考、补修和毕业论文补答辩。
未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工作的,须重新开题进行毕业论文环节。
三、申请时间: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
四、联系方式
X老师;X-X
附件:X学院XX届毕业生毕业清考(答辩)申请表
教务处
20XX年X月X日
附件:
XX学院
X 届毕业生毕业清考(答辩)申请表
2.此表一式2份,1份留学生所在学院,1份交教务处。
3.主管签字后集中提交至教务处,逾期不报者,不再安排补考,延期毕业。
西南财经大学往届本科生换、补发毕业及学位证书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往届本科生换、补发毕业及学位证书办法(2015年6月修订)一、申请换发及补发证书的对象1.基本学制年限结束时因未修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而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在学校规定最长修业年限内通过补修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可申请以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符合授位条件的补发学位证书。
2.取得毕业证仅因大学外语综合成绩不合格而未取得学位证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最长学制年限内通过考试,大学外语综合成绩合格,可申请补授本科学位证书。
二、学分及大学外语综合成绩补修办法1.需参加课程学习的结业学生于每年3月上旬及9月上旬返校按应补修的课程学分到学校财务处缴费,凭财务处缴费凭证到教务处注册补修的课程,即可参加当期的课程学习;2.申请参加课程免修考试的学生在教务处主页上下载并填写免修申请表,按应补修的学分到学校财务处缴费,持财务处缴费凭证到本人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注册课程考试,并于注册当期参加免修课程的期末考试;3.大学外语综合成绩不合格可以采取两种形式补修,其一为参加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其二为注册一、二年级的大学外语期末考试,参见本办法第二款第1、2条。
三、换发及补授证书程序1.学生在教务处主页上下载并填写《西南财经大学授予普通本科学生换发毕业证书、补授学位证书审批表》。
2.将填写完毕的《审批表》交主修专业承办学院,学院审核学生授证基本条件,确定是否授予毕业证书和(获)学位证书,学院及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签章,转报教务处。
3.教务处依据相关办法进行复审,经学校批准后,对审核合格者颁发证书。
4.学生申请换发、补发毕业及学位证书时间为补修全部完成,符合毕业和(或)授位条件后的下一学期3月和9月,最晚不能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做好应届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准备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做好应届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准备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公布日期】1981.12.19•【文号】[81]学位字022号•【施行日期】1981.12.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做好应届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准备工作的通知((81)学位字022号)国务院各有关部、委、总局,各省、市、自治区高教(教育)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批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名单,已经中央各主管部门初审和教育部复核,并汇总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提请国务院批准中。
考虑到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时间已临近,现将报批的《首批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名单》及《关于审定首批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工作情况的说明》先发给你们,并对做好授予首批学士学位的准备工作通知如下:一、按照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除国务院已批准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校应按有权授予最高一级学位的要求来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外,其他学校也应在校一级建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在系一级建立分委员会。
并应根据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制定授予学位的工作细则。
各有关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和成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学术职称、专长、工作部门等),应报主管部门批准,分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应同时报主管部门备案。
请各主管部门在明年二月十五日以前,将所属各学校位评定委员会的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二、各有关高等学校应根据本通知所附的《关于审定首批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工作情况的说明》中第一部分第(二)点的要求,审核确定首批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名单,并应报送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以便检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学历、学位复核有关问题的复函-教学厅函[2001]6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学历、学位复核有关问题的复函
正文: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学历、学位复核有关问题的复函
(2001年7月25日教学厅函〔2001〕6号)
你厅《关于学历、学位复核中有关问题的请示》(闽教〔2001〕高67号)收悉。
更改学历、学位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对提出更改的情况,要严格按照国家学历教育和学位制度的规章衡量,实事求是地处理。
具体意见如下:
一、既无国家招生计划又未经省级招办录取者,属无学籍学生,不能具有毕业资格,对所获得的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不予承认。
对此类情况,应追究证书颁发单位发证责任并责成收回证书或登报宣布证书作废。
二、复核时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的,按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处罚暂行规定》(〔88〕教学字006号)处理。
属于不应录取的,即使已学习结束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应按无学籍学生对待,按上述第一条处理。
三、对于以同等学力申请获得的学位,组织部门可通过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或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认证,确定属实则应予以承认;以同等学力申请获得的学位虽经认证属实,但其前置学位经认证不实,则所获学位不予承认。
无论是现所获学位还是其学置学位,经认证发现不属实,不仅对被复核人员所获得的学位不予承认,还应追究其弄虚作假的责任。
c30606--011206wjk
——结束——。
兰州城市学院关于做好往届生毕业证及学位证补发(授)工作的通知-推荐下载
兰城院教[2012]85号兰州城市学院关于做好往届生毕业证及学位证补发(授)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顺利完成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补发(授)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现对往届生毕业证及学位证补发(授)工作的有关要求规定如下:一、毕业证、学位证补发(授)时间由教务处统一于每年1月、7月进行两次补发(授)工作二、补发(授)对象毕业证:毕业后三年内达到毕业条件的结业生;学位证:毕业后三年内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往届生。
三、补发(授)程序(一)毕业证1、考试及成绩管理每年3-6月、10-12月由教务处考务科组织安排往届生参加结业生补考。
考试结束后由课程承担学院将经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报教务处考务科和学生所在学院,由考务科审核、汇总当期结业生的所有课程成绩。
2、毕业资格审核往届结业生通过结业生补考,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后,由二级学院审核学生毕业资格,于每年的6月底、12月底将符合条件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以学院、班级为单位汇总,学院签章、教务处审核)、成绩档案表(一式两份,学院签署毕业结论并盖章)、补考或清考成绩单(一式两份,由教务处考务科出具)统一报送至教务处行政科,行政科据考务科提供的结业生成绩汇总表和学院提交的毕业生资格审查表进行最后审核。
3、毕业证发放学校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于次年1月、7月统一安排发放。
4、毕业证领取由二级学院通知结业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和离校清单领取。
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领取者可代领,但必须持结业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和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方可领取。
(二)学位证1、学位补授申请和审核往届未取得学位证的学生通过考试,获得毕业资格、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本人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兰州城市学院学士学位审批表》报审。
2、学位补授资格审核二级学院严格审核学位授予各项目所列条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兰州城市学院学士学位审批表》上签注意见并盖章,填写《兰州城市学院发放学位证书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兰州城市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推荐书》、兰州城市学院学士学位授予附表(3个),收集学生获得学位补授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由二级学院审核),于每年的12月底将所有申请补授学士学位学生的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行政科。
换发毕业证、补授学位证流程
换发毕业证、补发学位证流程
一、换发毕业证流程
1、各学院在接到教务处下发的“补报符合要求的毕业生换发毕业证及补授学位”
相关通知后,整理本学院符合要求的毕业生名单,并按时按要求上报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同时通知学生交回结业证。
并以学院为单位在上报名单后的一周内将结业证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2、学籍管理科整理名单,上报相关领导审批。
3、学籍管理科到省教育厅换证。
4、学籍管理科将已换证名单通知相关学院,相关学院通知学生领取毕业证。
5、学生在领取毕业证时,须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并准备学校统一图像采集的二
寸照片一张。
6、因重新学习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生重新学习考试,成绩合格须换发毕业证者,
在领取毕业证时,还须持重新学习考试收费收据。
二、补发学位证流程
1、各学院在接到教务处下发的“补报符合要求的毕业生换发毕业证及补授学位”
相关通知后,整理本学院符合要求的毕业生名单,并按时按要求上报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2、学籍管理科整理名单,上报相关领导审批。
3、学籍管理科将符合要求的补授名单通知相关学院。
,相关学院通知学生领取学
位证。
4、学生在领取学位证时,须本人持毕业证领取,并准备学校统一图像采集的二
寸照片一张。
5、因重新学习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生重新学习考试,成绩合格须补授学位者,
在领取学位证时,还须持重新学习考试收费收据。
德国留学 关于学位证书补审的重要提示、
德国留学关于学位证书补审的重要提示、
导读:本文德国留学关于学位证书补审的重要提示、,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和分享。
针对已经参加过审核面谈,并且参加面谈时已经就读了6个学期以上(四年制大学本科)或者就读了8个学期以上(五年制大学本科)的申请人,审核部提供下列服务:
审核部补充审核其学位证,毕业证和完整成绩单,申请人不必再次面谈。
补审证书的费用为500元,申请人请直接汇到审核部账户。
关于学位证书补审的重要提示:
审核部从中国高校和官方机构得到相关的必要信息之后,才能够进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补审工作。
鉴于应届毕业生的官方数据大部分在九月份才会公布,因此审核部将在此之后进行补审工作。
对于递交补审的申请者,审核部会开具一份证明。
所有参加补审程序的申请者请注意:申请材料请寄到北京审核部(包括上海,广州和成都参加面谈的申请人)。
申请补审证书所需材料(邮寄或面递):
姓名,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审核号
补审申请书,说明补审理由
毕业证书翻译公证书
学位证书翻译公证书
全部学期成绩单翻译公证书
银行汇款单复印件
手中剩余的审核证书不必退回。
请注意:
汇款后,请尽快递交补审材料,以方便审核部对账。
如果申请人在第一次申请面谈时就读不足6个或8个学期,他们将无法申请补审证书。
但审核部为这种情况提供一次重新审核面谈的机会。
学位授予信息补报、修改流程
学位授予信息补报、修改流程以学位授予信息补报、修改流程为标题,我们来详细描述一下这个流程。
一、补报学位信息流程1.了解学校要求:首先,学生应该了解自己所在学校的学位授予要求,包括学位类型、所需学分、毕业论文要求等。
这些信息通常可以在学校的官方网站上找到。
2.准备材料:根据学校要求,准备好需要补报的学位信息所需的材料,如学分证明、毕业论文成绩单、论文答辩记录等。
确保这些材料完整、准确,并按照学校要求的格式进行整理。
3.联系相关部门: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如学位办公室或研究生院。
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亲自前往办公室与工作人员联系,并咨询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4.提交材料: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和方式,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
可以选择邮寄、快递或亲自到学校办公室递交。
5.等待审核:提交材料后,需要耐心等待学校对补报学位信息的审核。
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学生可以通过查询审核进度或联系相关部门了解审核的进展。
6.补报成功:如果学校审核通过,学生将收到学校的通知,并在学位证书上看到补报的学位信息。
此时,学生可凭借这个学位证书证明自己已获得该学位。
二、修改学位信息流程1.了解修改要求:首先,学生需要了解学校对修改学位信息的要求。
不同学校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如是否接受学位名称的修改、修改时间限制等。
2.准备修改材料:根据学校要求,准备需要修改的学位信息所需的材料,如学位证书、身份证明、申请表等。
确保这些材料完整、准确,并按照学校要求的格式进行整理。
3.联系相关部门:将准备好的修改材料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如学位办公室或研究生院。
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亲自前往办公室与工作人员联系,并咨询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4.提交材料: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和方式,将准备好的修改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
可以选择邮寄、快递或亲自到学校办公室递交。
5.等待审核:提交材料后,需要耐心等待学校对修改学位信息的审核。
兰州城市学院关于做好往届生毕业证及学位证补发(授)工作的通知
兰城院教[2012]85号兰州城市学院关于做好往届生毕业证及学位证补发(授)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顺利完成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补发(授)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现对往届生毕业证及学位证补发(授)工作的有关要求规定如下:一、毕业证、学位证补发(授)时间由教务处统一于每年1月、7月进行两次补发(授)工作二、补发(授)对象毕业证:毕业后三年内达到毕业条件的结业生;学位证:毕业后三年内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往届生。
三、补发(授)程序(一)毕业证1、考试及成绩管理每年3-6月、10-12月由教务处考务科组织安排往届生参加结业生补考。
考试结束后由课程承担学院将经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报教务处考务科和学生所在学院,由考务科审核、汇总当期结业生的所有课程成绩。
2、毕业资格审核往届结业生通过结业生补考,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后,由二级学院审核学生毕业资格,于每年的6月底、12月底将符合条件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以学院、班级为单位汇总,学院签章、教务处审核)、成绩档案表(一式两份,学院签署毕业结论并盖章)、补考或清考成绩单(一式两份,由教务处考务科出具)统一报送至教务处行政科,行政科据考务科提供的结业生成绩汇总表和学院提交的毕业生资格审查表进行最后审核。
3、毕业证发放学校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于次年1月、7月统一安排发放。
4、毕业证领取由二级学院通知结业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和离校清单领取。
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领取者可代领,但必须持结业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和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方可领取。
(二)学位证1、学位补授申请和审核往届未取得学位证的学生通过考试,获得毕业资格、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本人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兰州城市学院学士学位审批表》报审。
2、学位补授资格审核二级学院严格审核学位授予各项目所列条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兰州城市学院学士学位审批表》上签注意见并盖章,填写《兰州城市学院发放学位证书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兰州城市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推荐书》、兰州城市学院学士学位授予附表(3个),收集学生获得学位补授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由二级学院审核),于每年的12月底将所有申请补授学士学位学生的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行政科。
学位证补授条件
学位证补授条件1. 引言学位证是大学毕业生的重要证明,它代表着一个人在特定领域内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然而,有时候由于一些特殊情况,学位证可能会遗失或损坏。
为了保障毕业生的权益,高校制定了学位证补授条件。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位证补授的相关政策和程序。
2. 学位证补授政策2.1 补办原则学位证补授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高校规章制度进行的,具体原则如下:•毕业生必须在取得学士、硕士、博士等相应学位后,按照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证;•学位证丢失或损坏时,毕业生可以申请补办;•毕业生需要提供相关材料作为申请依据。
2.2 补办条件为了确保申请人符合学位证补授的条件,高校通常会对以下方面进行审核:•毕业生必须是该校正式注册并获得相应学历的毕业生;•学位证的丢失或损坏必须是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毕业生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学位证丢失声明、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
3. 学位证补授程序3.1 填写申请表格毕业生需要到学校相关部门领取学位证补办申请表格,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3.2 提供相关材料毕业生在填写申请表格时,需要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学位证丢失声明:详细说明学位证遗失的经过和原因;•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公安机关应出具相应的证明,确认学位证遗失或损坏情况;•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核对申请人身份。
3.3 缴纳补办费用根据高校规定,毕业生需要缴纳一定费用作为学位证补办的手续费。
费用金额可能会因不同高校而有所差异。
3.4 审核和审核结果通知学校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通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如果符合条件,将会进行下一步操作。
3.5 补办学位证审核通过后,学校将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制作学位证,并通知申请人领取。
4. 补办学位证的意义补办学位证对毕业生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学位证是毕业生进入职场的敲门砖,补办学位证能够更好地保障毕业生的就业权益;•学位证是个人专业能力的重要证明,可以帮助毕业生在职场上获得更多机会和提升空间;•学位证是个人荣誉和成就的象征,重新获得学位证能够让毕业生感到自豪和满足。
学位补授相关文件
学位补授相关文件摘要:1.学位补授的定义和意义2.学位补授的流程和要求3.学位补授的相关文件4.学位补授的注意事项正文:在高等教育领域,学位补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那些因为各种原因未能按时获得学位的学生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补救措施。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学位补授的相关文件和流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学位补授的定义和意义。
学位补授是指在学生完成学业后,因为某种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学位,学校通过一定的程序,对这些学生进行学位授予。
这不仅是对学生辛勤学习的肯定,也是对学校教育质量的保证。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学位补授的流程和要求。
一般来说,学位补授的流程包括申请、审核、批准和授予等环节。
学生需要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自己已经完成了学业,并且达到了学位授予的要求。
然后,学校会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会批准学生的学位补授申请。
最后,学校会为学生举行学位授予仪式,颁发学位证书。
在学位补授的过程中,有一些相关的文件是必不可少的。
这些文件包括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位论文等。
这些文件不仅是学生完成学业的证明,也是学校审核学生是否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重要依据。
最后,我们来谈谈学位补授的注意事项。
首先,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超过规定时间则无法进行学位补授。
其次,学生需要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如果材料不全,可能会影响学位补授的进程。
最后,学生需要了解学校的学位补授政策,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申请。
总的来说,学位补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对于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往届生学历勘误相关事宜办理流程
往届生学历勘误相关事宜办理流程
一、具体勘误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准备并提交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及户口本扫描件(按1:1比例彩色打印);
2、体现在校期间身份信息的凭证复印件(在校时间段的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迁移证\学位证等);
3、校友学信网学历信息勘误申请表。
请将以上次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学校教务处管理学历的相关老师进行学历勘误申请。
(二)教务处核实并提交申请
1、初核申请材料,并前往校档案馆核实申请人学籍档案。
2、在学信网提交学历信息勘误申请。
3、打印学历信息勘误申请表报送省级教育部门审批。
(三)省级教育部门审核
学生事务中心负责受理并审批高校提交的学历信息勘误申请。
省级审核通过后,学历信息勘误流程结束;若未通过,教务处告知校友并反馈原因。
二、特别说明:
学历勘误一般仅针对学生在校期间非本人主观意愿出现的客观错误进行纠正,不受理学生毕业后因个人信息变更提出的勘误申请。
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报送2006——2007学年度学位授予信息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报送2006——2007学年度学位授予信息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11.06•【文号】学位办[2007]67号•【施行日期】2007.11.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报送2006--2007学年度学位授予信息的通知(学位办[2007]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各学位授予单位:根据我办《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7〕58号)精神,为做好2006/2007学年度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为适应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学士学位管理的意见,从2007年起,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内容增加了学士学位授予的有关信息,并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的有关信息进行了调整,具体报送内容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文件。
请你单位按照调整后的学位授予信息内容,做好信息的收集汇总工作。
二、为方便各单位采集和报送学位授予年报信息,我办委托“学位中心”具体负责和协调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并按照调整后的学位授予信息年报要求,重新开发了“全国学位授予信息年报系统”。
请各单位使用该系统完成2006/2007学年度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
三、2006/2007学年度学位授予信息采集的起止时间为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
报送的程序是:各学位授予单位(军队系统除外)按照属地原则,将本单位的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到省级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军队系统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到军队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各省级和军队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汇总后的本地区(系统)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到“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数据中心”(设在“学位中心”)。
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15日。
学士学位补授予建议及情况说明
学士学位补授予建议及情况说明
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办公室:
我院专业名学生(学生名单附后),经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审核,属暂缓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
经完成环节工作,审查学生所提供材料,该生所提供情况属实,符合《贵州师范学院2019届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授予条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19年月日会议评审,建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补授予其学士学位。
现报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审议。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参加人员签名:
分委员会主席(手写签名): 单位盖章:
2019年月日。
允许在半年后一年内,重新申请学位。申请者须经批准后方
姓名:学号:指导教师:类别:专业学位/科学学位
院(系、所、中心):专业:
出生年月:年月日籍贯(出生地):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本人曾于年月日进行论文评阅/答辩
当时论文题目是:
未按时获学位原因:
本次申请学位的论文题目:
针对未获学位原因,本次做了哪些修改或改进:
再次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学位审核,并申请授予学硕士学位。
申请人签字:申请日期:
指导教师审核意见:
指导教师签字:日期:
学位分委员会对重新评阅、答辩/申请学位的审对重新评阅、答辩/申请学位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日期:
备注:
学位补授相关文件
学位补授相关文件摘要:一、学位补授的背景及意义二、学位补授的条件和程序三、学位补授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四、我国学位补授的政策规定和实践案例五、学位补授中的注意事项六、总结正文:一、学位补授的背景及意义学位补授是指在原有学位基础上,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获得学位者,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条件,获得相应学位的一种方式。
在我国,学位补授制度旨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权益,使更多有志于学习、有能力创新的人才脱颖而出。
同时,学位补授也为个人和社会带来了积极的影响,如提高了个人综合素质,增强了就业竞争力,促进了社会人才的全面发展。
二、学位补授的条件和程序1.条件: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1)已完成规定学制的学业;(2)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授予标准;(3)因特殊原因未能在毕业时获得学位。
2.程序:学位补授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审核、公示、颁发学位证书等环节。
申请人需向所在学校提交学位补授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颁发学位证书。
三、学位补授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在进行学位补授时,申请人需要了解和掌握一系列相关文件和资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关于学位补授工作的指导意见》等。
此外,还需关注学校发布的学位补授实施细则,以便更好地了解申请条件、程序和要求。
四、我国学位补授的政策规定和实践案例我国政策明确规定,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学位补授工作。
在实际操作中,各高校依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制定了相应的学位补授政策和实施细则。
例如,有些高校针对留学生,制定了专门的学位补授办法;还有一些高校针对在职人员,开展了学位补授项目,满足了不同群体的需求。
五、学位补授中的注意事项1.掌握政策法规:申请人需密切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确保自身符合申请条件。
2.准备齐全材料:申请学位补授时,需提交齐全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毕业证书等。
3.关注申请时间:各高校的学位补授工作有一定时间限制,申请人需按时提交申请。
学位补授相关文件
学位补授相关文件【原创版】目录1.学位补授的定义和意义2.学位补授的相关文件3.学位补授的流程4.学位补授的注意事项5.学位补授的案例分析正文一、学位补授的定义和意义学位补授是指在学生获得学位后,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学位证书,而在一定期限内通过相关程序补发学位证书的过程。
学位补授旨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学位补授的相关文件学位补授的相关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部关于学位补授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学位补授的原则、程序、时间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2.学校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补授的具体办法:根据教育部的指导意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学位补授操作流程。
3.学位补授申请表:学生需填写并提交的申请表格,包括个人信息、申请理由等内容。
4.学位补授审批表: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批的表格,记录审批过程和结果。
三、学位补授的流程学位补授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学生填写学位补授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成绩单等。
2.学校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学生是否符合学位补授的条件。
3.学校学位委员会对通过审核的学生进行投票表决,决定是否同意学位补授。
4.学校对同意学位补授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放学位证书。
四、学位补授的注意事项1.学位补授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一般为毕业后一年内。
2.学生在申请学位补授时,需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成绩单等。
3.学校在审核学位补授申请时,应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指导意见和学校的具体办法进行。
4.学位补授的结果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学位补授的案例分析以某高校为例,近年来共为 20 余名学生进行了学位补授。
这些学生主要是因为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学位证书,如因病休学、家庭原因等。
通过学位补授,这些学生最终顺利获得了学位证书,为他们的就业和发展提供了保障。
综上所述,学位补授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政策,旨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学位授予信息补报、修改流程
学位授予信息补报、修改流程以学位授予信息补报、修改流程为标题,本文将详细介绍学位授予信息的补报和修改流程。
学位授予是高等教育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学生来说,确保学位信息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学生可能需要补报或修改学位授予信息。
下面将分为两个部分,分别介绍学位授予信息的补报和修改流程。
一、学位授予信息补报流程1.了解补报要求:在进行学位授予信息的补报之前,学生首先需要了解学校的补报要求。
不同学校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包括补报的时间、补报的材料和补报的方式等。
可以通过学校的官方网站、学工系统或咨询学校相关部门来获取详细信息。
2.准备补报材料:根据学校的要求,学生需要准备相应的补报材料。
通常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学位证明、相关成绩单和其他证明材料等。
确保补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免影响补报流程。
3.提交补报申请:将准备好的补报材料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
可以通过学校的官方网站或学工系统进行在线申请,也可以直接前往学校相关部门进行书面申请。
在提交申请时,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和补报原因等。
4.等待审核:学校会对学生的补报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的时间会根据学校的要求而有所不同,通常需要一定的等待时间。
学生可以通过学校的官方网站或学工系统进行查询,了解申请的审核进度。
5.查收结果:学校审核完学生的补报申请后,会将结果通知学生。
通常会通过邮件、短信或学工系统进行通知。
如果补报申请通过,学生可以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修正后的学位证书或学位证明。
二、学位授予信息修改流程1.核对信息准确性:在进行学位授予信息的修改之前,学生首先需要核对原始信息的准确性。
包括个人信息、学位信息和成绩信息等。
如果发现有错误或遗漏的情况,可以考虑进行修改。
2.准备修改材料:根据需要修改的信息,学生需要准备相应的修改材料。
例如,如果需要修改个人信息,可以准备个人身份证明;如果需要修改学位信息,可以准备学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等。
3.填写修改申请:将准备好的修改材料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
组织部通知补学历证明
组织部通知补学历证明在数学上,证明是在一个特定的公理系统中,根据一定的规则或标准,由公理和定理推导出某些命题的`过程。
比起证据,数学证明一般依靠演绎推理,而不是依靠自然归纳和经验性的理据。
这样推导出来的命题也叫做该系统中的定理。
兹证明xxx同学(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于xx-xx年9月至xx-xx年7月在我校计算机专业学习,获学士学位,毕业证号:xxxxxxxxxxx。
特此证明。
xx大学(盖章)20_____年____月____日xxxxxxxxxxx单位:xxx系xxxxxxxxxx公司职工,依据本人档案记载,xx年7月毕业于北京xx工业学校建材机械专业,中专学历。
特此证明。
xxxxxxxxxx公司人力资源部20xx年2月20日__________,女,系则我校__________部____级________专业学生,培育层次为全日制普通高中本科,学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该后生xx年xx月入学,例如按期修完培育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通过所有必修课程,获得适当学分,将于xx 年xx月毕业,为我校____届中职毕业生。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________大学________部20xx年xx月xx日学生_________,性别____,____族,_____省_____县人。
该出生20_____年9月步入我校__________学院_____专业自学,将于20_____年6月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并考核合格后毕业,届时颁授普通全日制_____科毕业证书和_____学位证书。
特此证明其在读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20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证明有效期至20_____年____月____日)兹有xx同学,性别x,于19xx年xx月出生,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在本校xx 学院(系)xx专业学习,学制xx年,目前已完成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规定学分,于20xx年xx月发给大学毕业文凭,具有大学xx(本或专)科合格学历,特此证明xx大学(学校)教务处(盖章)xxxx年xx月xx日姓名xx,性别x,20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系xx省xx市/县人,于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在本校就读(普通高中/职高/成高/)(专业)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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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关于往届毕业生学位补审的紧急通知
各专业学院:
2012年,因通选课教学班开设数量有限,学生抢选矛盾比较突出,为了防止学生盲目抢选后又不去学习造成资源浪费,所以教务处曾规定:”通选课未通过的学分,一律视为重考学分”。
目前,随着教师开课积极性的提高和相应条件的改善,现在通选课开课情况明显改观。
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学术学位办公室于6月7日采用通信表决方式(邮箱反馈意见)向所有委员征集对“关于学位审核中通选课重修学分认定提案”的意见,结果如下:27名委员(3人离职),6人因出差或因公务缠身未投票,18人参加投票,1人弃权,17人同意(符合委员的2/3及投票人数的2/3原则)教务处的提案。
经报学术学位委员会赵显利主任批准,从本次学位审核开始,取消通选课未通过学分按重修学分计算的规定。
由于时间紧急,要求各专业学院对在可授学位有效时间内的已获毕业资格的往届毕业生进行重新审核,于6月14日前交教务处。
教务处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