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工程施工合同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

************工程施工合同

(单价合同)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工程名称: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一、承包式:

二、承包范围:

三、其他约定见通用条款第八条。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质量保修期

一、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及地区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若工程的设计说明、施工说明及做法说明和要求等与国家规范及地方政府有关的现行规定之间有差异,乙方须按较高之标准执行。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本工程质量标准为 。

二、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技术要求、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和规程及本协议书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进行验收。

三、本工程质量保修期 年。

四、其他约定参见通用条款第九、十二、十三条。

第四条合同工期

一、暂定开工日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代表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二、总工期: 天。

三、其他约定见通用条款第十四条。

第五条合同价

一、合同暂定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最终造价以实际结算为准。

二、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合同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及设

备费、机械费、管理费、配合费、工程所须的各种检测费及试验费、各种材料损耗、运输费、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材料卸车、保管及转运费、技术处理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措施费 包括冬、雨季及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包括施工区域围蔽等 、成品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包括员工食宿、加工厂、贮存仓等设施的费用)、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与施工同时进行之降效费、机械进退场费、完工清理费、垃圾清理的费用及垂直运输、脚手架、模板、临时支撑等措施费、工程保修费、利润、由税务部门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项的税金(包括税金的变更与浮动)、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办理的竣工、质量验收的各项手续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乙方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本工程附表清单之工作内容中已包含了施工图中所有的及施工图中没有说明的但为完成本项工程必须完成的所有工作,如清单工作内容描述存在漏项、测误亦视为已经包含在本工程综合包干单价中,不再另行增加费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则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执行。

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已在综合包干单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不另行增加。本工程综合包干单价不因市场物价、人工费、材料费的变动而调整。

三、由主体单位提供施工用电源、水源驳接点,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水、电费用,费用由主

体单位收取。

四、其他约定见通用条款第十六条。

第六条付款时间、条件与付款方式

一、乙方每月 日前统计本月已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进度上报甲方,经甲方审核后,

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签证支付乙方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的作为当月工程进度款。

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可办理结算,结算书双方确认后 天内,发包人累计支付至结算

总价的 %,发包人实际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结算款需扣除工程进度款。

三、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总造价的 ,若无质量问题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 年后无息

支付剩余 。

四、施工用水电费扣除:施工用水、用电量经甲方、总承包单位及乙方三方签字确认,水电

费由甲方代缴后在乙方当期进度款中扣回。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抵扣的,从乙方下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五、乙方需于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相应款项的正规增值税□专用 □普通发票。纳税人识别

码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约定见通用条款第十七条。

第七条现场移交标准

一、场地移交可以全部或分段移交,以基本满足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前提,所移交的场地能基本满足要求;移交时办理移交手续,注明移交部位、移交时间、移交条件,经承发包双方签字认可。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中所使用材料,由乙方在施工前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要求注明的颜色、质量、质感、规格、品牌送实物样品供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实物样板封存,并由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实物样板自行采购。

二、乙方每批材料进场必须按附件技术要求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擅自将未经检验的材料进行施工,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检验不合格,乙方必须在 小时内安排退场,并安排符合要求材料重新进场 所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三、乙方提供的施工材料设备必须与工程施工图纸相符,满足国家、地方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其品牌、规格、型号必须经甲方最终书面确认后方可用于施工,并附有材料出厂合格证、法定技术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材料质量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违约责任。

四、乙方不能使用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建设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材料,如有发生,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罚金和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五、乙方材料进场须提前 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 工作时间 小时、非工作时间 小时 到场验收 经双方共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货品质量随机取样 将样品密封并经双方在样品上作标识确认后,由甲方保存。必要时 甲、乙双方共同将该样品送甲方工程所在地产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检验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如经检验,乙方货品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相关违约条款处理。

七、乙方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技术必须合法。如所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技术享有知识产权,所需申办的手续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如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技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他人因此追究责任,向甲方索赔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八、其他按通用条款第十、十一条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