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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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

(现场管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130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目前我市各别建筑工程基本建设手续不齐全擅自开工建设、现场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管理不规范、工程现场施工关键环节、重要部位质量管理不到位、工程竣工分户验收执行有关规定不严格等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现就切实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工程建设前期管理,明确建设各方质量责任建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召开由监理、施工单位参加的专题会,核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监理合同内容,明确施工、监理范围,落实基本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检查责任主体人员资格和到岗到位情况。

建设单位应对总承包合同范围以外尚未办理基本建设手续的其他后续专业工程进行梳理,提供预招标的专业工程内容和手续办理计划。

专题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报当地质监机构。

二、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按图施工行为(一)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且不少于一套。

现场所有设计图纸均应盖有审图专用章。

(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审图通过的设计图纸组织施工。

凡未按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含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违规责任。

(三)工程施工中所有设计变更都应由设计单位注明是“重大变更”或“一般变更”;凡属“重大变更”的,都应履行变更审查手续。

对已按规定办理的设计变更,施工单位应按变更时间和编号单独整理成册。

三、强化节点质量管理,确保整体质量受控(一)审阅施工图1.强化施工前审阅图纸工作质量。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全面熟悉和深入领会设计内容和要求,配齐相关规范和图集,提出审阅意见。

2.图纸会审应有完整有效的记录,签字、盖章不全的会审记录不得作为施工依据。

青岛市质量安全文件汇编

青岛市质量安全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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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 理活动的通知.doc
青建管字【2011】 8号关于加强建筑安 关于加强建筑安装工程工期管理的通 装工程工期管理的通知 知.doc 青建管字〔2011〕14号关于加强建筑施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彩色喷塑钢板 工现场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使用管理的 围挡墙使用管理的通知.doc 通知 青建安监字【2011】7号 关于进一步做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外用电梯防 好建筑施工外用电梯防坠安全器检查标 坠安全器检查标定的通知.doc 定的通知 青建管质字【2011】36号关于实行建筑 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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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 全管理的通知.doc 关于转发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 岛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我市民用建筑 外围护结构保温系统防火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建筑工程全封闭 和使用外挑式安全网管理的通知.doc
青建管质字【2011】130号关于进一步 青建管质字【2011】130号关于进 2011/12/7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通知 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 理的通知.doc 青建管字【2011】53号关于印发《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钢管扣件安全 2011/12/27 建筑施工钢管扣件安全管理规定》的通 管理规定》的通知 青建管 知 字【2011】53号.doc 青开建发〔2012〕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 青开建发(2012)15号关于进一步加 2012/3/6 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知.doc 青开建发〔2012〕19号 关于进一步加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绿化工程质量 2012/3/13 强市政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场材料质量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场材料质量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场材料质量管理的通知各区、县住建局(建工局),市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近年来,因建筑材料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时有出现,产生了较大社会影响。

目前我市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筑材料产品种类繁多,为确保在建工程质量,有效规范相关参建单位行为,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场材料质量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检测单位、材料生产单位及供应商要充分认识建筑材料对工程质量的重要性,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防止因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而影响工程质量。

二、相关生产企业应建立企业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落实产品出厂检验项目的检测,并据此签发产品合格证。

实验室的检测参数、检测设备、检测人员要求将另行规定。

三、工程现场应建立并完善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所使用的建筑工程材料必须符合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要求。

实行登记管理的建筑工程材料在进场前应按规定办理材料登记手续。

进场材料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应提供使用说明书的须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

四、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进场建筑工程材料检查验收,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建筑工程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五、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严格依据工程技术规范、检测试验标准,进一步强化对重要材料的试验和检测工作,认真执行检测工作流程,确保检测工作和检测数据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切实建立和执行不合格上报机制和对不合格材料的处理程序,发现材料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向受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六、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工程中使用的钢筋、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砖(砌块)、保温材料、排气道等除应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钢筋钢筋加工应在施工现场进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3.28•【字号】京建法〔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对见证取样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检测的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的通知》(京建发〔2021〕253号)等法规文件规定,认真落实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责任。

二、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规定对见证取样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进行检测。

不得违规减少依法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项目和数量,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三、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应做好见证试样取样、制样、标识、封样、检测的全过程质量控制。

四、建设单位委托检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的检测业务内容,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执行。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18〕8号)同时废止。

关于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的通知

关于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的通知

关于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的通知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现就以下事项通知如下:1. 安全责任落实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

各级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强对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责任到人。

2. 安全培训和教育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工人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危险源识别和应急处理等。

培训计划应定期更新,并记录培训情况。

3. 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合理设置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防护网、安全通道等。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修复安全隐患。

4. 施工组织和管理施工单位应合理组织和安排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施工现场应划定工作区域,设立专人负责安全监督。

施工计划应提前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 事故应急预案施工单位应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应急措施。

应急预案应包括事故报告流程、事故处理流程、伤员救治流程等。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药品。

请各施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以上通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同时,欢迎各单位和工人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共同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特此通知。

日期:[日期]签字:[签字]。

专职安全员C证继续教育练习题

专职安全员C证继续教育练习题

专职安全员C证继续教育练习题一、判断题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维护制度.×3、《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口头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可以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1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1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疾病、影响劳动能力的,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2、《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

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

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强制性标准,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结构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幕墙、节能保温等涉及结构安全的部分。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施工及质量管理除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外,应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四县一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所监督范围内的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配备专业配套的项目管理班子,项目负责人应经法人任命,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六条中标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部主要质量管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是本单位在职职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应经单位法人授权委托。

第七条一个项目经理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建筑主体工程施工。

每一个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配备齐全并持证上岗。

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

对特殊情况确需同时承担2个项目,需申请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同时应设立总监代表。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

人员数量和资格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监理员的配备数量应不少于监理工程师配备数量的1.5倍。

(二)监理工程师(指国家注册或省建设厅发证的监理工程师,含总监和总监代表)的配备数量应符合一下要求:1、建筑结构施工阶段,每个项目不少于2名(3000m2以下的单体工程,不少于1名);2、桩基施工阶段,桩基设备在6台以上的,每增加6台设备增加1名,不足6台的按6台计;3、基础、主体施工阶段,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的,每增加40000m2增加1名,不足40000m2时按40000m2计;4、成片住宅小区,除按第三项的面积要求配备外,还应符合每一标段不少于1名土建监理工程师,每三个标段不少于1名安装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现行标准及陕西省地方标准

现行标准及陕西省地方标准
18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JGJ/T23-2001〗
19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
〖JGJ24-86〗
20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25-2000〗
21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JGJ26-95〗
22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
〖JGJ/T27-2001〗
23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67
港口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JGJ86-92〗
68
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
〖JGJ87-92〗
69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92〗
70
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
〖JGJ91-93〗
71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T92-2004〗
72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
86
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
〖JGJ108-96〗
87
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
〖JGJ109-96〗
88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
〖JGJ110-2008〗
89
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氾
〖JGJ/T111-98〗
90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2009〗
91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16-2008〗
13
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
〖JGJ/T17-2008〗
14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18-2003〗
15
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了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及油田公司关于加强投资管理的各项会议精神,积极应对2009年油田公司生产经营的严峻形势,坚定信心迎挑战,共克时艰促发展,维护油田企业的自身利益,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油田公司投资效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市场管理1.按照主体施工企业优先,其次多种经营企业,兼顾油地关系的施工队伍录用原则,凡公司投资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各类油田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辽河油田分公司文件中油辽字〔2009〕50号中国石油天然气 股份有限公司面工程、1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沥青或混凝土路面),均应优先安排主体施工企业施工。

2.投资在300万元以下的各类油田地面工程、矿建工程及100万元以下的井站道路工程,应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多种经营施工企业。

3.因协调油地关系或油田公司所属施工企业满足不了工程施工技术要求,需要录用油田公司外部施工企业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填报录用外部队伍申请单(见附件1),履行审批手续。

4.对于油田地面工程建设中包含的非标设备、压力容器、撬装预制房、钢结构彩板房、防腐保温管线、配电变压器、配电盘柜、砼电杆、砼构件等产品,凡油田所属企业能够加工制造且通过油田公司质量认可的,不允许委托油田外部企业加工制造,需要外委加工制造时应填报外委加工制造申请单(见附件2),履行审批手续。

5.不论是甲方采购还是乙方采购,对于油田地面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各类机泵、阀门及管阀配件、金属管材板材、非金属管材等重要产品应直接到油田公司入网厂家进行采购。

6.各施工企业在办理开工手续时必须出具油田公司或二级单位投资计划、工程合同、HSE合同、设计图纸和图纸审查报告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等必备资料,没有计划的项目不予办理开工手续,没有办理开工报告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安排工程施工。

7.为保证工程建设管理的统一性、完整性,凡故意将工程肢解发包的,将对建设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为有效控制建设投资,鼓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包工包料闭口合同。

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青建管字〔2010〕3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解决我市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使用安全及功能,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市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管理要求1、建筑工程内的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必须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任何单位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规避招投标。

建设单位应将设备安装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严禁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2、建筑工程内的给排水、采暖、电气工程必须列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范围,由总承包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施工,建设单位不得直接发包或肢解分包。

其它设备安装工程如:100万元及以上的通风空调、20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和智能建筑工程可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

总承包单位负责的建筑给水、采暖、电气工程的施工范围如下:给水工程:建筑物外围1.5米范围内。

采暖工程:建筑物热力入口井或换热站后。

电气工程:自低压配电始。

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设备安装施工的范围,且必须符合上述要求。

3、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自觉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工程,特别是对供水、供热、供电等安装工程的管理,认真审查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招投标手续,并将相关资料留存。

严禁无资质和未按规定办理招投标手续的专业承包单位进场施工。

4、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安装专业技术力量满足管理要求。

总承包单位必须配备安装专职质量负责人,同时,必须按照中标通知书配备施工现场安装专业人员。

5、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必须加强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管理。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必须坚持技术交底、样板领路制度,加强对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的质量控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设备安装工程的使用安全和功能。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加强通知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加强通知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加强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发布以下通知:
一、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 所有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人员,并进行有效的安全培训。

2.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确保施工人员能够清晰了解危险区域和安全措施。

3. 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4. 施工现场必须加强对高处作业、电器使用、机械设备操作等高风险工作环节的监管和管理。

二、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1. 施工单位必须对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3.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和违规行为。

三、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1. 监理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
和纠正安全问题。

2. 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监理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及时整
改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应急管理
1.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健全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
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2.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救援设备和人员,提前进行演
练和培训,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请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执行,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谢谢大家的合作!
(800字以上)。

如何加强建筑设备安装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如何加强建筑设备安装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如何加强建筑设备安装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作者:魏济民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17期【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建筑行业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建筑工程设备的安装质量直接影响整个工程质量质量的好坏。

为此本文就建筑设备安装过程中存在的常见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就如何提高建筑工程设备安装质量提出了对策。

旨在提高建筑设备安装质量进而促进建筑工程质量。

【关键词】建筑设备;安装施工;质量管理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一.前言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日益快速发展,也促进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建筑工程设备的安装是整个工程的重要环节,其安装质量直接影响了工程质量。

由于建筑设备安装管理成为我国监管的重点,因此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的市场逐渐发展良好。

二.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现状分析房屋建筑工程中的设备安装项目种类较多,电梯、中央空调、给排水设备、消防设备、高低压配电设备等。

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设备安装采用招投标形式进行,但是许多承包单位在将整体工程投标后,分包给多个小公司进行,本身只通过现场派驻几名技术人员跟踪。

而派驻的技术人员也并非全天在现场。

加上小公司企业技术力量薄弱,人员配备不齐全,常常造成工程设备安装施工过程留下了设备隐患、。

因此,加强工程设备安装监理,从源头抓起,通过材料审核、安装过程监理等多方面的监督与管理,提高工程设备安装质量。

三.建筑设备安装过程中存在的常见质量问题1.建筑设备的震动与噪音较大建筑的设备机房以及排水管道、用水器具的震动和噪音较大,会加速设备管道的损坏进程,影响设备功能的正常发挥,并且噪音会给用户造成不愉悦的体验。

2.施工过程中对成品保护不到位由于建筑管线设备通常都比较集中,设备安装过程中存在交叉施工现象,有的工程中对已施工的设备的保护工作不到位,安装其他设备时造成对已安装好的设备产生划痕、裂缝等损坏现象,还有的设备安装没有按照要求使用专用的工具,操作不当而在设备表明留下污点及磨损迹象,影响设备的美观,严重的还会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3.建筑设备的材料质量不合格建筑设备安装所采用的产品原材料质量把关不严,使得工程中用到了不合格的产品设备及配件材料,如空调风管的材质不合格、给水管道阀门质量差,造成漏水现象,塑料管的粘接剂不合格,造成管道粘接不严密,等等这些都直接影响了设备的外观及正常使用功能。

关于加强建筑工程现场的安全行为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建筑工程现场的安全行为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建筑工程现场的安全行为管理的通知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人和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决定加强对建筑工程现场的安全行为管理。

以下是我们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安全行为规定:1. 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在进入工地前,每个人都必须佩戴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安全手套等。

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自脱掉或减少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

2. 严禁违规操作:所有工人必须按照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工作,严禁违规操作、违章行为或越权行动。

不得私自更改施工图纸或调整施工工艺,如有需要,必须事先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3. 正确使用施工设备:使用施工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和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或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4. 严格遵守安全标识: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标识,如警示标志、禁止标志等。

禁止随意擅自撤除或更改安全标识,如有需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5. 保持工地清洁整洁:工地应保持清洁整洁,材料堆放有序,并设立明显的标识和防护措施。

不得乱扔垃圾或将材料堆放在通道、楼梯等危险位置。

6. 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所有工人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了解相关安全知识、操作规范和应急措施。

每周定期进行安全会议,及时传达安全信息和处理经验。

7. 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或事故风险,必须立即上报相关负责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整改。

任何人不得隐瞒、掩盖或拖延上报安全隐患。

以上规定将从即日起正式执行,请各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建筑工程现场的安全。

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合作!建筑工程管理部日期: [日期]。

(青建管质字[2007]44号)关于印发《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

(青建管质字[2007]44号)关于印发《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试行)第一章基本规定一、为加强本市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及使用功能,特制定本规定。

二、凡在本市(含五市三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内从事采暖卫生、通风空调和强、弱电安装工程的,均应遵守本规定。

三、各市、区质监站应依据本规定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四、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应按国家有关市场管理规定选择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得随意肢解、发包工程,不得压级压价,按照合理工期组织施工。

五、凡从事建筑设备工程安装的企业,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证书,并按其资质等级承担相应专业的施工任务,不得擅自超越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包工程。

六、施工企业内部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对承接的工程质量负责,施工现场必须按专业要求配备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应由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有关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七、施工企业应严格按标准、规范、规程及设计图纸组织施工,施工中各专业工种应密切配合,施工质量必须符合标准及规范规定,为使设备正常运行,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相应检测及调试设备,并按规范规定进行检测。

八、设备、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按产品标准及规定程序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严禁不合格材料、设备用于工程中。

九、施工、监理企业应加强对技术资料的管理,工程项目现场应有专人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技术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整理,按系统分类、归档齐全,各种原始检测记录应真实、准确、齐全,并由各级施工、监理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实行总包的工程项目总包单位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未实行总包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一家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

十、自动喷洒、正压送风、防排烟、自动报警、公用天线(卫星电视、电视监控)、楼宇自控、综合布线工程作为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组成部分,工程施工质量纳入质监机构质量监督管理范围,上述各系统的功能质量按相应专业的技术标准由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公告

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公告

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公告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地安全,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以下管理措施公告如下:1. 安全责任落实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运行。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建筑施工单位应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明确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同时,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3. 严格施工许可管理所有建筑施工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进行相关手续的审批和备案,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任何未经许可的施工行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4. 安全生产培训建筑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 加强协作与监督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和隐患。

同时,要加强与建筑施工单位的协作,共同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落实。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上管理措施。

任何不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共同维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良好秩序。

建筑工程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建筑工程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建筑工程加强安全管理通知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员工: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我公司决定从即日起,加强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一、加强安全责任制建筑工程中的安全问题事关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也事关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为此,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职责,并带头落实安全措施。

通过加强责任追究,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执行。

二、强化安全培训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公司将加强对建筑工程人员的安全培训。

安全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规范、安全操作要求、事故应急处置等。

各施工单位要组织员工参加培训,并落实培训成果。

安全培训要定期进行,确保员工掌握最新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三、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在建筑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方面,公司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安全。

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安全警示标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合理规划施工路线,提供个人防护用品等。

每位员工都有责任积极参与现场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参与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四、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为了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监控,公司将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隐患要立即整改并上报。

各施工单位要按规定配备安全检查员,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整改措施要立即落实,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五、推行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司将积极推行安全文化建设。

通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教育讲座、安全经验分享等形式,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公司还将制定奖惩办法,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形成共同关注安全、共同维护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需要各部门的密切合作,公司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

建立联络机制,及时交流安全信息,通报安全事故案例和典型事故,以便吸取教训,共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规章目录

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规章目录

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规章一、法律1、《建筑法》(主席令46号,2011-7-1施行)2、《安全生产法》(主席令70号,2002-11-1施行)3、《社会保险法》(主席令35号,2011-7-1施行)4、《消防法》(主席令6号,2009-5-1施行)5、《劳动法》(主席令28号,1995-1-1施行)6、《劳动合同法》(主席令41号,2011-5-1施行)7、《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47号,2011-5-1施行)8、《刑法修正案八》(主席令41号,2011-5-1施行)二、法规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2000-1-30施行)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2004-2-1施行)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549号,2009-5-1施行)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2004-1-13施行)5、《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586号,2011-1-1施行)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2007-6-1施行)7、《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01号,1992-8-1施行)8、《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302号,2001-4-21施行)9、《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423号,2004-12-1 施行)10、《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66号,2006-9-1 施行)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2011-12-1 施行)三、部门规章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号,2009-10-19施行)2、《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81号,2000-8-25施行)3、《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09号,2001-11-29施行)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24号,2004-4-1施行)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28号,2004-7-5施行)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34号,2004-8-23施行)7、《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2006-1-1日施行)8、《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2008-6-1施行)9、《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1号,2008-12-1施行)10、《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5号,2010-9-1施行)11、《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106号,2009-5-1施行)1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107号,2009-5-1施行)1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16号,2008-2-1施行)1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2010-7-1施行)1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2011-7-1施行)四、地方法规、规章1、《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2-10-1)2、《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97号,2007-6-1施行)3、《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闽常[2008]12号,2008-12-1施行)4、《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06号,2009-8-1施行)五、国务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2004-1-9)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2010-7-19)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2005-9-1)4、《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建质[2006]291号,2006-12-5)5、《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2007-11-5)6、《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2008-6-1)7、《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2008-6-1)8、《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2008-5-13)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10、《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2009-10-26)11、《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52号-2010-4-11)1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和责任的通知》(建市[2010]68号,2010-5-4)1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1]26号-2011-2-21)14、《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2011-7-22)15、《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58号,2011-10-8)六、福建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规范性文件1、《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深化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淘汰限制使用竹脚手架、井字架、人工挖孔桩等落后施工设备和工艺的实施意见》(闽建建[2006]38号,2006-7-27)2、《福建省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闽建建〔2007〕32号,2007-8-16)3、《福建省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约谈办法》(闽建建[2007]31号,2007-7-17)4、《福建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建[2008]23号,2008-7-9)5、《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闽建建[2008]24号,2008-7-8)6、《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闽建建[2008]42号,2008-12-18)7、《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闽建建[2008]43号,2008-12-19)8、《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报告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09]12号,2009-3-27)9、《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试行)》(闽建建[2009]39号,2009-10-27)10、《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闽建建[2009]42号,2009-11-20)11、《关于启用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信息系统的通知》(闽建建[2010]33号,2010-6-19)12、《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闽建建[2010]4号,2010-1-15)1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现场检测管理的若干意见》(闽建建[2010]17号,2010-4-2)1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和〈福建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闽建建[2010]24号、2010-4-20)15、《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禁废旧建筑材料用于建设工程的通知》(闽建建[2010]35号,2010-6-29)16、《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闽建建[2010]41号,2010-8-4)17、《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现场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通知》(闽建建[2010]50号,2010-9-14)18、《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闽建建[2010]74号,2010-12-31)19、《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11]5号,2011-1-28)20、《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闽建建[2011]9号,2011-3-18)21、《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闽建建[2011]10号,2011-3-18)22、《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闽建建[2011]16号,2011-5-6)23、《关于印发〈福建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评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11]25号,2011-07-22)24、《关于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闽建住[2011]7号,2011-6-9)25、《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闽建建[2011]40号,2011-8-5)26、《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建[2011]42号,2011-8-17)27、《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质量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建[2011]43号,2011-8-17)28、《关于开展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建建[2011]46号,2011-9-9)29、《关于开展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建建[2011]47号,2011-9-9)30、《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模板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建建[2011]48号,2011-9-9)31、《关于印发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检查用表及〈动态管理〉办法记分的通知》(闽建建[2011]50号,2011-9-21)32、《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启用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统的通知》(闽建建[2011]51号,2011-9-23)33、《关于加强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检查的通知》(闽建建[2011]54号,2011-10-17)34、《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07]4号,2007-5-1)35、《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外墙悬挑式翻转钢管脚手架等30项补充定额〉的通知》(闽建筑[2009]38号,2009-12-28)36、《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计取办法和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检测费用的通知》(闽建筑函[2010]39号,2010-5-19)37、《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的通知》(闽建筑[2010]27号,2010-9-15)七、泉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1、《泉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泉州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通知》(泉建建[2011]1号,2011-1-18)2、《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直管施工现场实施远程监控管理的通知》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建建[2011]40号,2011-5-20)4、《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泉建建[2011]68号,2011-9-13)八、安全管理类标准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306-85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86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4、《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2009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 50656-2011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规范》GB/T 28001-2001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8、《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20099、《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 77-201010、《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 184-200911、《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化管理规范》JGJ/T 198-20101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13、《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 13-81-200614、《建设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技术规程》DBJ 13-91-2007九、文明施工类标准1、《安全色》GB 2893-20082、《安全标志》GB 2894-2008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4、《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047、《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 188-2009十、高处作业类标准1、《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2、《安全帽》GB 2811-20073、《安全网》GB 5725-20094、《安全带》GB 6095-20095、《高处作业吊篮》GB 19155-2003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安全技术技术规范》JGJ 80-91十一、脚手架、支架类标准1、《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20062、《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20083、《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20084、《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10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6、《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7、《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4-2008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20089、《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 183-200910、《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194-2009)11、《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202-201012、《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 231-2010十二、塔式起重机类标准1、《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08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3、《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 5972-20064、《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 100-19995、《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 187-2009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 189-20097、《建筑施工塔式起重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8、《混凝土预制拼装塔机基础技术规程》JGJ/T 197-2010十三、施工升降机类标准1、《施工升降机》GB/T 10054-20052、《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3、《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4、《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20105、《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20106、《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DBJ/T 13-67-20107、《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DBJ 13-89-2007十四、施工用电、机具类标准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 50194-93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T 3787-2006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5、《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6、《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JGJ 107-20107、《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 JGJ 85-2010 十五、建筑基坑、土方、拆除类标准1、《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03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3、《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20014、《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47-20045、《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19996、《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 167-20097、《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80-20098、《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DBJ 13-97-2008。

建筑设备安装管理有关探讨

建筑设备安装管理有关探讨
的进度 ,也是项 目工程质量的关键 因 素 ,在 建筑施 工中一 直都是 关注的 焦点。本文讲述 了我 国建筑工程 设备安装 的现状 ,分析建筑工程设备安装过程管理的 内容 ,以此提 供参考。 【 关键词 】 建筑设备安装 ;管理 ; 质 量 1建筑设 备安装 的现状 进入 2 1世纪我国经 济发展迅速 , 也带动 了国内建筑行业的空前 发展。建筑施工 的设备安装是工程施工后续工作 ,设备安装的质量 将影响着整个工程建筑的质量 ,是工程质量得到保障的主要环节 。 目前 国内建筑管理部 门和建筑企业加强 了工程设备安装的管理和监 督 ,使设备安装技术得到较高的提 高,也取得较好 的发展 。 由于建筑工程设备安装项 目种类繁多 ,目前我 国采用竞标的方 式承接设备的安装的工程 ,大部分企业在中标之后将部分设备安装 承包给多个单位 ,于是在设备安装时 出现种种问题 ,安装单位本身 技术力量薄弱 ,人员配置不齐 ,在安装 的过程中仅仅派几个技术员 到施工现场 ,经常造成设备安装施工 中存在设备隐患 。因此加强工 程设备 的安装管理是个很重要 的课题 ,我们必须从源头抓起,加强 材料的审核和设备安装的监管工作 , 从而提高工程设备安装的质量 , 以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和施 工安全 的管理 。 2 建筑 设备安装过程管理 管理要有一个 明确 的管理对象 ,在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理就是 实 现 项 目 目标 的 控 制 , 因 此 一 个 好 设备 安装 过 程 必 须 做 到 成 本 管理 、 进度管理 、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 四个方面是贯穿于整个设备安装 的过 程 , 是 相 互 独 立 统 一 的 目标 管理 过 程 。 2 . 1建筑 设备安装施工 中的材 料管理 材料 是整个工程 的根本 , , 在设备安装施工 中材料管理 的好坏 , 不仅给工程质量和成本带来直接影响 ,同时影响着施工的安全 。在 材料进场时要严格检查材料 的质量 ,并且也在材料施工现场做最后 的复查 ,是否与设计 图纸上标注一致 ;另外对于设备安装的辅助材 料 也必须加强监 督,不容忽视 。通过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 的严格监 督,保证所用 的材料都 能达到安装 的要求 ,给建筑设备安装的质量 提供很好 的基础保障。 2 . 2 建筑设备安装施工中成本 管理 在保证工期和质量 的要求下加强成本管理寻求成本 的节约 ,采 取相应合理的措施 ( 比如 :组织措施 、技术措施 、经济措施 )把成 本控制在一定范 围内。成本管理 的过程 中项 目经理起着举足轻重的 作 用 ,必 须 要 参 加 设 备 安 装 施 工 成 本 控 制 的 整 个 过 程 ,按 照 已定 的 成本 目标 ,发挥现场施 工成本 的控制 能力 。 ( 1 ) 施工成本 的预测 。结合在 安装设备过程 中所有影响因素进 行分析 ,合理判断 出安装过程 的单位成本和总体成本 ,选择 出成本 低 、效益好 的最佳方案 。另外针对薄弱环节 ,做好充分工作 ,克服 盲 目性 ,对成本控制进一步加强,从而提高 预见性 。 ( 2 )制定成本计划 。主要是为降低成本所采用主要措施和规划 方案 ,例如 :高层建筑屋顶空调机组 吊装 ,因不 同起重运输机械作 用各不相 同,在选择时要结合 工程特 点和施工条件进行分析判断 , 这样就可 以进行对 比,选择最 佳和经济效益 最好 的方案 ,有效控制 空 调主 机 安装 成 本 。 设备安装 工程 的施 工中,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新 材料 ,在一时段 是增加 了成本 费用,但成本计 划的制 定是 贯穿整个工程 ,采用先进 技术和 新材料在 以后 可以大大降低 设备安装 的运 行和维修 费,实则 是保证质量的同时也相应的节约成本。另外为避 免施工计划不详和 窝工造成损失,在设备安装时加强调度和优化人材机的配置;在信 息完整 、准确的传递 同时加强其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也会起到控制 成本的作用。 2 . 3建筑设备安装中的进度控制 由于 建筑 工程最后工期 要求 紧,在设备安装上压力特别大 ,特

监理工程师再教育模板工程质量通病及预防措施试题

监理工程师再教育模板工程质量通病及预防措施试题

监理工程师再教育模板工程质量通病及预防措施试题监理工程师再教育模板工程质量通病及预防措施试题「篇一」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知识试题土建专业姓名得分一、判断题(正确的请打“√”,错误的请打“×”,每题1分,共35题)1.《二○一○年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工作要点》中规定,建设单位作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要切实履行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

(√)2.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按规定参加混凝土进场验收,参与混凝土试块留臵、坍落度测试取样签封,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

(√)3.《建筑市场专业工程承发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中规定,建设单位直接指定的分包工程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有相应的资质。

(×)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外墙外保温施工可使用手续齐全并经检测合格的吊篮施工。

(×)5.《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中规定,用于临时性居住建筑的金属夹芯复合板材,其芯材应采用不燃或难燃保温材料。

(√)6.《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防治若干措施》中规定,负弯矩钢筋宜设臵通长马凳,其间距不宜超过1000mm。

(×)7.《关于严禁进行场外钢筋拉拔加工的通知》中规定,钢筋拉拔原则上由施工单位自行加工,但对于因场地等原因确需场外加工钢筋的,可以委托第三方小作坊进行钢筋拉拔加工。

(×)8.《关于进一步规范违法开工工程质量》中规定,检测鉴定工作的通知检测鉴定由建设单位进行委托,检测不合格的鉴定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9.《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控制要点》中规定,防水工程施工完毕,应进行12h 蓄水试验,并形成记录。

(×)10.填充墙与砼交接部位砂浆必须饱满,梁底采用45°斜砌,两端和中间部位宜采用预制砼构造砌块。

(√)11.物业公司不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已选定的物业公司也不必参加住宅分户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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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建管字〔2010〕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设备安装
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解决我市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使用安全及功能,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市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管理要求
1、建筑工程内的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必须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任何单位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规避招投标。

建设单位应将设备安装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严禁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2、建筑工程内的给排水、采暖、电气工程必须列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
范围,由总承包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施工,建设单位不得直接发包或肢解分包。

其它设备安装工程如:100万元及以上的通风空调、20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和智能建筑工程可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

总承包单位负责的建筑给水、采暖、电气工程的施工范围如下:
给水工程:建筑物外围1.5米范围内。

采暖工程:建筑物热力入口井或换热站后。

电气工程:自低压配电始。

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设备安装施工的范围,且必须符合上述要求。

3、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自觉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工程,特别是对供水、供热、供电等安装工程的管理,认真审查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招投标手续,并将相关资料留存。

严禁无资质和未按规定办理招投标手续的专业承包单位进场施工。

4、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安装专业技术力量满足管理要求。

总承包单位必须配备安装专职质量负责人,同时,必须按照中标通知书配备施工现场安装专业人员。

5、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必须加强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管理。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必须坚持技术交底、样板领路制度,加强对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的质量控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设备安装工程的使用安全和功能。

6、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过程控制,对材料报验、施工质量、资料整理等环节严格把关,其施工和验收应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山东省智能建筑标准》、《青岛市智能建筑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要求。

7、各专业承包单位负责其施工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

总承包单位负责技术资料的分类汇总。

8、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安装工程检测调试。

检测调试合格后,填写相应记录,建设单位相关人员持检测调试记录申报安装工程抽检。

9、单位工程竣前检查前,必须接通正式水、电。

在竣前检查过程中,天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水、采暖系统应保持工作压力。

1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照规定组织专项工程验收。

其中,电梯工程须经验收,且取得运行许可证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二、技术措施
1、通风空调系统风量平衡调试包括空调、送排风、防排烟系统风量的检测调试。

设计单位应提供通风空调系统的系统和风口设计风量,施工单位须依据设计风量进行检测调试。

2、通风空调系统禁止采购、安装玻镁风管和配件。

空调系统送风管禁止使用非保温软管。

3、住宅工程采用地面辐射采暖系统的,应在每户供回水管安装热计量表,并在每个回路安装单独控制房间温度的恒温控制阀。

采用散热器采暖系统的,应在每组散热器安装热分配表和恒温控制阀。

4、玻璃幕墙及钢结构单独设计施工的,其相关部分的防雷接地设计,专业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后,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

装饰装修工程电气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

涉及电气方面的设计文件及图纸应齐全。

原建筑物用电负荷发生改变的,须经原设计单位审核同
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

5、有安装洗浴设备要求的卫生间应做局部等电位联结。

混凝土浇筑前应确保等电位联接干线与浴室地板钢筋至少有两处连接点(焊接连接);浴室内如有PE线,局部等电位联结必须与该PE线相连,如有暖气片等较大的金属部件亦应做等电位联结。

具体参照国标图集《等电位联结》02D501-2执行。

联结导线应穿管暗敷。

6、JDG紧定螺栓式金属配管的管材管件应匹配,必须使用专用紧定螺栓,且配管安装完成后,紧定螺栓应拧断,以确保电气连接可靠;JDG管在进出配电箱、桥架等部位需做好跨接接地。

7、有线电视导线与宽带导线严禁共用同一电气配管。

除执行上述要求外,还应严格执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青建管质字[2007]44号)。

三、监督管理
1、实行专业承包工程信息报告制度。

在装饰装修及安装专业工程施工前,建设、监理总承包单位审查资质、招投标手续后,及时将发包的的专业工程相关信息填写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手册》中的《专业工程承发包情况表》,报质量监督机构审查备案。

2、对于建设单位将安装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以及未履行招投标手续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改正,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对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其工程项目部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承发包行为、质量管理机构的建立、
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设备安装质量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等。

4、对于违反上述要求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将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处理情况将通报有关主管部门,视情予以公开曝光。

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予办理验收备案。

本通知自二○一○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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