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吕大临《考古图》对先秦青铜器的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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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吕大临《考古图》对先秦青铜器的定名
作者:姚草鲜
来源:《文物春秋》2015年第03期
【关键词】吕大临;《考古图》;青铜器;定名
【摘要】吕大临《考古图》中共著录先秦青铜器计148件,除11件因无器物图或仅存器盖而无法判断其定名正误之外,定名准确的有82件,定名欠妥的有55件。其定名欠妥的原因主要有三:其一,吕氏占有的先秦青铜器材料有限;其二,铭文误释;其三,泥于自名原则,将大共名作为类名。
成书于元祐七年(1092)的吕大临的《考古图》,是宋代一部集大成的金石学著作,是中国现存最早、又较有系统的古器物图录。关于《考古图》,前贤已从版本[1]、图谱[2]、绘画[3]等角度做了系统的探讨,但关于《考古图》中先秦青铜器的定名问题尚无具体系统的研究。虽然时至今日该书中相关先秦青铜器的定名仍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其中个别器物的定名及所进行的考证尚有可商榷之处。据笔者统计,《考古图》中著录先秦青铜器共计148件,除11件因无器物图或仅存器盖而无法判断其定名正误之外,定名准确的有82件,定名欠妥的有55件(表一)。
一、吕氏对先秦青铜器的定名
《春秋经》桓公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谷梁传》引孔子之语曰:“名从主人,物从中国,故曰郜大鼎也。”[4]这则传文提到的对某件特定青铜器定名的基本原则至今仍被沿用,即器物之名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器物的所有者,二是器物的类名。吕氏《考古图》对先秦青铜器的定名基本遵循了这个原则。由于器物所有者的名号往往可以从铭文中寻得,不大容易引起歧义,所以本文在讨论《考古图》对先秦青铜器的定名时,仅考虑该书所确定的青铜器类名的定名。
通观整部《考古图》可知,吕大临将先秦青铜器分为鼎、鬲、甗、鬶、簋、敦、、、、铺、彝、卣、尊、罍、壶、爵、觚、豆、镫、盉、、瓿、盘、匜、盂、弩机、戈、削、钟、磬、共31个器类名。其定名主要遵循以下两大原则:其一,器物有铭文自名者,基本遵循其自名定名;其二,器物无自名者,根据其器形并结合相关文献记载定名。下文拟就此两大原则在《考古图》一书中的具体实践加以阐述。
(一)据器物铭文自名定名
《考古图》中依据其铭文自名来定名的青铜器类有鼎、鬲、甗、敦、彝、尊、壶、豆、盉、盘、匜、盂、钟、磬14类器物。所谓铭文自名,是指青铜器上有明确指明该器物名称的铭文,这种定名方法较为科学,一些青铜器类名至今仍在沿用。
但吕氏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有一种特殊情况:虽认为有疑义,仍从其铭文自名者。如孔文父饮鼎,所刻铭文为“三月孔文父乍(饮)鼎子孙宝用”,吕氏称:“右铭十四字,余未考。按此器铭谓之鼎,而制度乃类尊壶之属。疑古人制器规模亦有出入不一者。不然则或文同而音异,皆未可考。”[5]吕氏猜测出现这种铭文自名与器类不符的原因有二:其一,可能是因为古人制作器物的形制、规模也有出入不一、不相符合的情况,意即鼎类器物的形制或许不只人所共知的那一种;其二,可能该器铭文中的“鼎”字别有音读。虽有猜疑,且“皆未可考”,但在定名时吕氏仍遵循了铭文的自名而定为“孔文父饮鼎”。
(二)据器形或相关文献记载定名
器物无自名者,吕氏则根据器形或依据相关文献记载定名。此种定名方法又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依据器物自身形制特征
此类定名的先秦青铜器主要有卷二的庚甗、卷四的圆孔方文尊和足迹罍等。
对于庚甗,吕氏定名的原因是“古甗皆下体连鬲”[6],即根据该器物下半部分是“鬲”,与“古甗”的形制相同而定名的;圆孔方文尊的定名原因是“此器形制与彝相似而无耳,盖尊
属”[7];足迹罍的定名是因为“彝为上尊,罍为下尊,上者宜小,下者宜大,此器形制与师艅彝略相似而容受加大,盖罍属也”[8]。
2.依据有铭文自名的相似器形
如卷二的圆篆甗和圜甗,卷三的螭耳敦和篆口耳足敦,卷四的祖丁彝、主父己足迹彝、田卣和龙文三耳卣等。
圆篆甗的定名原因是该器上下都有耳,“形制与圜旅甗相似”[9];圜甗是因为“此器与伯勋父圜旅甗相似”[10];螭耳敦和篆口耳足敦则“与散敦、敦相似”[11];祖丁彝和主父己足迹彝“与二癸彝、父辛彝相类”[12],故名;田卣“纹饰与乐司徒卣相似而有提梁”[13],龙文三耳卣“此器亦三耳,与乐司徒卣相类,但文缛而烦”[14],均是因为其形制特征(纹饰、器耳)与乐司徒卣相类似而定名。
上述器物定名所参照的圜旅甗、伯勋父圜旅甗、散敦和敦、二癸彝和父辛彝、乐司徒卣等皆是以自名而定名的器物,因此,吕氏这种类比的定名方法也是非常科学的。但其前提是对那些自名器物的铭文释读必须准确,否则被参照器物的定名已有讹误,那么据此类比而定名的器物其定名也必然是错误的。
3.既参考器物形制又结合文献记载
以此方法定名的器物主要有卷二的丁父鬲、卷四的三件兽环细文壶和卷五的龙文瓿等。
丁父鬲,吕氏将该器形制与《尔雅》中对鬲的描述“款足曰鬲”[15]相印证,从而将其定名为鬲。卷四收录的三件兽环细文壶,吕氏认为:“此三器形制纹饰全相似,但大小精粗有差,古文壶字作,象形,此器类之当名为壶。”[16]对于龙文瓿的定名缘由,吕氏称:“此器文铭有圜乳、龙文、兽面,与孔文父饮鼎似,内有二鼻,必以贯提梁,不知何器。说文云:瓿,瓯也,大口而卑,用食。疑为此器,姑以瓿名之。”[17]
要之,吕氏《考古图》对先秦青铜器定名的两大原则是较为科学的。对于有铭文自名者遵从其自名定名,既能保有器物本身的名称,又便于我们了解器物产生的时代、背景与作器缘由;对于无铭文自名者,从器物的形制特征与相关文献记载入手,采用类比、分析、综合等多种方法确定器物的名称,不仅反映了吕氏广博的学识与严谨的治学态度,也使得器物的定名在很大程度上较为准确。在上述原则的指导下,《考古图》对鼎、鬲、甗、、爵、豆、盘、匜类器物和部分簋、彝、卣、钟类器物等的定名都很准确。对此马承源先生给予了高度认可:“每器都有一个符合统一规格的定名,这是青铜器研究中的一件创造性的工作。虽然有一些误定的器名,但多数定名是正确的。对于一些至今不见自名的青铜器,如方彝、卣、斝、觚等,皆为此书所初名,经千年沿用至今,未能改易。”[18]
二、吕氏《考古图》中相关器物
定名不甚妥当者
《考古图》中个别器类的定名有不甚妥当之处。例如,《考古图》中较多地出现了将簋类器物误认为敦,将彝类器物的范围扩大到包含簋、觚、盉、甗、尊、卣等器类,将、类器物笼统地定名为簋,此外,还有将定名为卣,将镈定名为钟等情况。关于这一点,马承源先生在其《中国青铜器》一书中指出:“自宋代以降,皆将…‟释为敦,将敦称为彝,而将盨称为簋。”[19]杜迺松先生在《谈铜器定名中的一些问题》一文中也曾提到:“宋吕大临著《考古图》一书,所定铜器器名多误,如对很容易区别的鼎与鬲就分辨不开……古字书与古文献对鼎与鬲的区
别本来已经说得非常明白了,但《考古图》对它们的区别还有错误,并把作为器物共名的彝(此处不是指专门的盛酒器方彝)作为器名。”[20]由此可见,宋代对于先秦青铜器物的定名具有一定的时代性。因此,吕氏对个别先秦青铜器的定名有不当之处也是在所难免的,我们大可不必妄加指责。
究其定名不妥当的缘由,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占有的先秦青铜器材料的有限性
《考古图》对先秦青铜器的定名原则如今我们仍在沿用,然而,为何同样的研究方法却出现了不同的定名结果呢?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张光直先生在《古代中国考古学》一书的序言中提到:“宋代的金石学家开创了将古文献中现成的术语用于铜器著录的方法,但从那以后的金石学者却留给我们一份主观臆断色彩浓厚、十分混乱的术语学遗产。当代考古学家付出了巨大努力,将古文献中现成的术语与现代类型学结合起来,以区分古代青铜器类别。”[21]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