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PPT课件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PPT课件
合理用药概念
合理用药概念:“安全、有效、适当、经济”
1985年WHO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了合理用药专家 会议,给出定义。
安全性:
风险与效益评估,权衡利弊。
有效性:
有明确的适应症。“治标”与“治本”兼为有效。达 成医患双方均可接受的用药目标。
适磺胺嘧啶
抗真菌药 氟康唑
透过正常血脑屏障否 脑膜发炎
可透过 可透过 可透过 为血中浓度70%
其它药物 其它药物
可透过
附加损害导致的耐药菌株
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 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 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 菌株 产质粒介导的AmpC(头孢菌素酶)菌株 多重耐药(MDR)铜绿假单胞菌 多重耐药(MDR)不动杆菌 高致病性难辨梭状芽孢杆菌
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65岁以上、癌症、 糖尿病等)
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
重要脏器(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等) 异物植入手术(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
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
颅脑手术:选择透过血脑屏障的药物。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38号文
手术名称
抗菌药物选择
问题
4. 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供参考,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订个体化给药方案。
第一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新生儿患者抗菌药物应用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简介 (2004年8月)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基本原则 可以用肌酐清除率指标,调整给药方案。
1. 临时采购:医疗机构使用本机构目录以外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新生儿患者抗菌药物应用原则
新生儿特点:重要器官发育尚未成熟、肝酶 分泌不足或缺乏、肾清除功能较差、生长发 育随日龄增加而迅速变化。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年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8 号)等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管理,提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对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级方式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 5 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应用范围及权限1、每年对所有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
经考核合格后,执业医师可授予非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非限制级及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非限制级、限制级及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可授予抗菌药物调剂权。
2、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使用。
医师不得为门诊患者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药师担任。
4、紧急情况下,医师可邀请具有会诊资格人员会诊同意,填写越级使用申请表后,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课件ppt
相关法规
第二十七条 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 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 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 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 具处方
相关法规
第二十八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 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 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 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 必要手续。
相关法规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 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 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 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 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 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 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 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 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 则”,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 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 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 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 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 选用应从严控制。
相关规
第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机构。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 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 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 管理工作。
相关法规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 的抗菌药物:
相关法规
卫生部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要求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 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 措施。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一)定义
•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指根据抗菌药物的 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 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 1.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抗菌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并定期调整。
(三)实施细则
• 4.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 • 5.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特殊使用级抗
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 6.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
可以越级使用一日剂量的抗菌药物。
总结
• 一、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 因素,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 用级三级。
菌药物,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有充分 的循证医学证据,医疗机构也可采购使用, 应参照省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中相应 药物对其临床应用进行分级管理,并向核 发其《医疗机构执业可证》的卫生健康行 政部门备案。
(三)实施细则
• 7.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需进 行培训和考核
• 8.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 用和药物评价等工作中需要遵循国家及我 省相关文件要求
• 二、不同级别的医师授予不同的抗菌药物处方级别。住院 医师可以开具非限制使用级的抗菌药、主治医师以上可以 开具限制使用级的药物、副高职称以上医师可以开具特殊 使用级抗菌药物。
•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必须经院内指定专家库的专家会 诊同意后方能使用。特殊情况下越级使用时只能使用24小 时,之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库,按照规定 规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
• 4.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建立抗菌药物遴选、采购、 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流程。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的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结合我院临床实际,特制定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依据我院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安全性、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及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进行分级管理。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以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包括某些用以治疗高度耐药菌感染的药物;新上市不足五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并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抗菌药物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及《江西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赣卫医政字[2012]129号)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二、分级管理办法(一)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权限,医师和药师经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明确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使用权进行严格限定。
(二)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1.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肯定、副作用小、价格合理、对细菌耐药性影响小、货源充足的抗菌药物,依临床需要使用。
2.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毒副作用相对较大、价格比较昂贵、或对细菌耐药性有影响的药物,应控制使用。
3.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即三线用药)不良反应明显、价格昂贵、或不宜随意使用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或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使用。
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1.所有注册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才能开具限制类抗菌药物处方,同时因患者病情需要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根据该类药物适应症或适应人群使用,并有相关记录和签名。
2.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时,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必须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或科主任签名,并应有相关记录,或经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后方可使用。
严禁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或科主任将处方权限下方下级医师。
门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3.紧急情况下,根据药物适应症或适应人群,当班临床医师可以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一天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如需继续使用,必须按以上分级管理要求走相关审批手续。
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先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限制使用以上抗菌药物治疗,但当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证实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有效时仍应使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第一种情况:感染严重者如败血症、感染性休克;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经心肺复苏后感染病人;脏器穿孔者;感染性心内膜炎;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织炎等;重度烧伤及其他重症感染者。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 副本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当地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分级管理
1.“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2.“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经抗感染或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3 〃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新城社区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PPT课件
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应当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 清洁手术用药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 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 菌药物处方权;
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 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抗结核分枝杆菌药在结核病专科门诊按“非限制使用类”管理;在呼吸内科按“限制使
。 用类”管理,非呼吸内科按“特殊使用类”管理
抗菌药分级管理原则
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 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 限制级药物使用
美洛西林注射剂、阿洛西林注射剂、头孢噻肟注射剂、头孢曲松钠注射剂、头孢哌酮 注射剂、头孢克肟口服剂型、头孢他啶注射剂、头孢地尼口服剂型、头孢美唑注射剂、 头孢西丁注射剂、头孢唑肟注射剂、头孢地嗪注射剂、头孢他美酯口服剂型、头孢泊 肟脂口服剂型、头孢特伦酯口服剂型、头孢吡肟注射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口服剂 型、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注射剂型、阿莫西林∕舒巴坦注射剂、氨苄西林∕舒巴坦注 射剂、替卡西林/克拉维酸注射剂型、哌拉西林∕他佐巴坦注射剂、头孢哌酮∕舒巴坦 注射剂、新霉素口服剂型、庆大霉素注射剂、妥布霉素注射剂、奈替米星注射剂、阿 米卡星注射剂、异帕米星注射剂、四环素口服剂型、多西环素口服剂型、米诺环素口 服剂型、阿奇霉素口服剂型、阿奇霉素注射剂、罗红霉素口服剂型、克拉霉素口服剂 型、环丙沙星注射剂、氧氟沙星注射剂、依诺沙星口服剂型、左氧氟沙星口服剂型、 左氧氟沙星注射剂、加替沙星口服剂型、加替沙星注射剂、莫西沙星口服剂型、莫西 沙星注射剂、磷霉素氨丁三醇口服剂型、替硝唑口服剂型、替硝唑注射剂、奥硝唑注 射剂、两性霉素B注射剂、氟胞嘧啶口服剂型、氟胞嘧啶注射剂、氟康唑口服剂型、氟 康唑注射剂、伊曲康唑口服剂型、氯霉素注射剂、吡哌酸口服剂型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解读共36页
45、自己的饭量自己知道。——苏联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解读
36、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 神灵, 而不是 殚精竭 虑将神 灵揉进 宪法, 总体上 来说, 法律就 会更好 。—— 马克·吐 温 37、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 时。— —威·皮 物特
38、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 是丝毫 没有力 量的。 ——菲 力普斯 39、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 迅速累 聚,进 而变成 法律。 ——朱 尼厄斯
40、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 容忽视 的。— —爱献 生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41、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 收都不可耻。——阿卜·日·法拉兹
42、只有在人群中间,才能认识自 己。——德国
43、重复别人所说的话,只需要教育; 而要挑战别人所说的话,则需要头脑。—— 玛丽·佩蒂博恩·普尔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的处方与调剂规范
抗菌药物的调剂规范包括调剂权限、调剂流程、调剂注意事项等方面
• 调剂权限:药师需具备相应资格和权限才能调剂抗菌药物
• 调剂流程:药师需按照规定的流程调剂抗菌药物
• 调剂注意事项:药师需注意抗菌药物的使用禁忌、相互作用、过敏史等问题
• 严格使用权限和审批流程: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和审批流程的管理
• 加强监管和评估:加强对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监管和评估,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05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未来
展望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持续发展
•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需不断完善分级标准、使用权限和审批流程、监管和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 完善分级标准:根据抗菌药物疗效、安全性、使用范围等因素制定更详细的分级标准
抗菌药物的处方规范包括处方权限、处方格式、处方内容等方面
• 处方权限:医生需具备相应职称和权限才能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 处方格式:医生需按照统一格式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 处方内容:医生需在处方上注明抗菌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等信息
04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实际
案例分析
国内外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案例分析
• 抗菌药物使用合理性:评价抗菌药物
• 问卷调查:通过对医务人员、患者进
使用是否合理的指标
行问卷调查评价制度实施效果
• 抗药性发生率:评价抗菌药物滥用导
• 访谈:通过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致抗药性产生的指标
患者进行访谈评价制度实施效果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包括分级标准不完善、使用权限和审批流程不严格、监管和评估不到位等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
• 分析监管不到位的原因,如行政部门监管力度不够、医疗机构内部监管机制不完善等
• 分析培训不足的原因,如培训内容不全面、培训方式单一等
•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改进措施包括加强制度执行、完善监管机制和提高培训质量等方面
• 加强制度执行,如提高临床医师的合理用药意识、加强医疗机构的内部监管等
• 通过统计学方法,对比分析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实施前后的数据变化,了解制度的实施效果
• 通过调查研究方法,了解临床医师和患者对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认知和满意度,评估制度的实施效果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包括制度执行不力、监管不到位和培训不足等方面
• 通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降低患
降低患者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风险
加了解抗菌药物的分级标准和使用
者的治疗费用和医疗机构的药物成
• 提高抗菌药物治疗效果,减少耐
原则
本
药性的产生和传播
• 促使临床医师更加关注患者的病
• 有助于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
情和用药需求,而非仅仅依赖抗菌
率,保障医疗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药物
药物
04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实际案例分析
国内外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案例分析
国内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案例分析
• 分析国内医疗机构在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 了解国内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在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国外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案例分析
• 分析国外医疗机构在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 需要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生产企业等多方共同参与,以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安宁市中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院各科室:根据《安宁市中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分级管理1.“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师根据诊断和病情开具。
2.“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根据病情需要使用的,须由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同意并在开具的处方(医嘱)上签名认可。
3.“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应有严格的指征和依据,经抗感染或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专家会诊或经高级职称资格的医师同意后方可使用,并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4.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5.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安宁市中医院2012年7月1日附件1:安宁市中医院抗菌药分级管理目录表附件:安宁市中医院抗菌药分级管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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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 方权医师开具处方。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 物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 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抗菌药分级管理原则
抗菌药物分为:
非限制使用 限制使用 特殊使用ຫໍສະໝຸດ 三级抗菌药分级管理原则
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 较低的抗菌药物,如:
青霉素注射剂、普鲁卡因青霉素注射剂、苯唑西林注射剂、氯唑西林注射剂、阿莫西林 口服剂型、氨苄西林注射剂、哌拉西林注射剂、头孢氨苄口服剂型、头孢羟氨苄口服 剂型、头孢拉定口服剂型、头孢拉丁注射剂、头孢唑林注射剂、头孢克洛口服剂型、 头孢丙烯口服剂型、头孢呋辛口服剂型、头孢呋辛注射剂、头孢替安注射剂、庆大霉 素口服剂型、红霉素口服剂型、琥乙红霉素口服剂型、红霉素注射剂、乙酰螺旋霉素 口服剂型、乙酰麦迪霉素口服剂型、交沙霉素口服剂型、复方磺胺甲噁唑口服剂型、 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剂、环丙沙星口服剂型、诺氟沙星口服剂型、氧氟沙星口服剂型、 克林霉素口服剂型、克林霉素注射剂、林可霉素注射剂、磷霉素钠注射剂、甲硝唑口 服剂型、甲硝唑注射剂型、盐酸小檗碱(黄连素)口服剂型 、呋喃妥因口服剂型、呋 喃唑酮口服剂型、制霉菌素口服剂型 抗结核分枝杆菌药在结核病专科门诊按“非限制使用类”管理;在呼吸内科按“限制使 用类”管理,非呼吸内科按“特殊使用类”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量应当限
于1天用量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 例。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应当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 清洁手术用药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药品管理法》 《执业医师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国家处方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应当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抗菌药分级管理原则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
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 新上市不足5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 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 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分级管理原则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 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 菌药物处方权; 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 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
1. 2. 3. 4.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应当 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抗菌药物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私利的。
。
抗菌药分级管理原则
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 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 限制级药物使用
美洛西林注射剂、阿洛西林注射剂、头孢噻肟注射剂、头孢曲松钠注射剂、头孢哌酮 注射剂、头孢克肟口服剂型、头孢他啶注射剂、头孢地尼口服剂型、头孢美唑注射剂、 头孢西丁注射剂、头孢唑肟注射剂、头孢地嗪注射剂、头孢他美酯口服剂型、头孢泊 肟脂口服剂型、头孢特伦酯口服剂型、头孢吡肟注射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口服剂 型、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注射剂型、阿莫西林∕舒巴坦注射剂、氨苄西林∕舒巴坦注 射剂、替卡西林/克拉维酸注射剂型、哌拉西林∕他佐巴坦注射剂、头孢哌酮∕舒巴坦 注射剂、新霉素口服剂型、庆大霉素注射剂、妥布霉素注射剂、奈替米星注射剂、阿 米卡星注射剂、异帕米星注射剂、四环素口服剂型、多西环素口服剂型、米诺环素口 服剂型、阿奇霉素口服剂型、阿奇霉素注射剂、罗红霉素口服剂型、克拉霉素口服剂 型、环丙沙星注射剂、氧氟沙星注射剂、依诺沙星口服剂型、左氧氟沙星口服剂型、 左氧氟沙星注射剂、加替沙星口服剂型、加替沙星注射剂、莫西沙星口服剂型、莫西 沙星注射剂、磷霉素氨丁三醇口服剂型、替硝唑口服剂型、替硝唑注射剂、奥硝唑注 射剂、两性霉素B注射剂、氟胞嘧啶口服剂型、氟胞嘧啶注射剂、氟康唑口服剂型、氟 康唑注射剂、伊曲康唑口服剂型、氯霉素注射剂、吡哌酸口服剂型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预防感染、轻度或者局部感染的治疗应当首先选用非限制 使用级抗菌药物; 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 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 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 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注射剂、美罗培南注射剂、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注 射剂、头孢米诺注射剂、依替米星注射剂、甲万古霉素注射剂、万古 霉素注射剂、替考拉宁注射剂、多粘菌素注射剂、拉氧头孢注射剂、 呋西地酸注射剂、伊曲康唑注射剂、卡泊芬净注射剂、伏立康唑口服 型剂、伏立康唑注射剂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