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食药流通环节工作计划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1我们在认真总结基本工作经验,巩固近年来开展专项整治及成功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街、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活动成果的基础上,以“深化、规范、提高”为工作主题,以“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序可控”为工作目标,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推进重点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车墩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主要工作计划如下: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
一是根据区食安办下发的全年工作方案,拟定本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方案、机构职责,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镇食安委的牵头作用,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流通领域和餐饮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合作。
二是强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居)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探索成立食品药品社区监管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
三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动态信息,每月进行信息上报、核报,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有证户、无证户、注销户、歇业户、备案户的基本情况,做到上下联动,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
二、各方联动,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巩固和扩大食品安全示范镇示范效应,结合区食药监局下发的《松江区无证餐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全镇将专门制定整治无证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专项整治工作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疏堵结合”为实施原则,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取缔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坚决遏制增量、有效解决存量、确保减少总量”为工作目标,全面准确摸清辖区内有证和无证餐饮服务单位底数,集中开展地下加工、无证生产清理整治取缔工作。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5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生产、加工、储存、流通和餐饮食品进行监督抽样检验的管理。
第二章抽样检验计划的制定第三条(抽样计划的确定)1.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计划,包括食品类别、抽样数量、抽样地点和抽样时间等内容。
2.抽样计划应当根据食品种类的不同、区域性特点和监管重点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第四条(抽样地点的确定)1.抽样地点应选择在生产、加工、存储、流通环节以及餐饮服务场所等各个环节;根据需要,也可以在食品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处进行抽样。
2.抽样地点的确定应综合考虑企业规模、风险等级等因素,合理分布。
第三章抽样检验的实施第五条(抽样方法)1.抽样检验应当采取随机抽样、定点抽样等方式,确保抽样公平、公正。
2.抽样时应当依法告知被抽样单位,抽样时应当由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参与,确保检验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抽样标准)1.抽样检验应当根据食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相关规定进行。
2.抽样检验时,抽取的样品应当符合抽样标准规定的要求。
第七条(抽样时限)1.抽样单位应当配合抽样检验工作,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2.抽样检验时限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能超时。
第八条(抽样记录)1.抽样检验工作完成后,应当及时制作抽样记录,记录抽样时间、地点、数量、被抽样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2.抽样记录应进行归档保存,便于日后查阅和追溯。
第四章报告和处理第九条(检验报告)1.抽样检验结果应当及时输出检验报告。
2.检验报告应当如实记录检验过程、检验结果等内容。
第十条(处理结果)1.对于合格的样品,应当给予相应的荣誉表扬,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2.对于不合格的样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国办发〔2015〕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总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5〕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3月2日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14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化改革创新,强化监管执法,着力消除风险隐患,坚决治理“餐桌污染”,巩固了全国食品安全稳定向好的形势。
但食品安全基础依然薄弱,问题仍时有发生,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现就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一、严格监管执法,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一)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
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采取完善标准、制定行为规范、加强抽检、建立追溯体系等措施,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
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管力度,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控制,严格管控化肥、农药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研究出台指导意见。
开展重点食用农产品联合治理行动。
加强产地重金属污染、种养殖用水污染、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治理。
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
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病死畜禽收购屠宰、私屠滥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
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大桶水”、白酒等重点大宗食品开展综合治理。
针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中检出塑化剂、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加强对大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对小作坊、摊贩、网络销售等的管理。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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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08•【文号】食药监食监三〔2015〕64号•【施行日期】2015.06.0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食药监食监三〔2015〕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现抽检全覆盖。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合理分工,提高食品安全抽检的覆盖率。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检的重点是大型企业生产且全国流通的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日常消费量大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酒类、饮料、调味品、茶叶等重点品种。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主要对规模以上占市场份额较大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抽检。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当地食品安全状况、居民饮食消费特点、易发多发问题等情况,制定省级抽检计划,被抽样的企业要避免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复,力争覆盖本省(区、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全部食品生产企业,并加强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点抽检企业之外较大规模企业的抽检。
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对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禽肉、水产品兽药残留等进行抽检,同时注意对本地小型生产企业、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和餐饮单位自制食品的抽检。
蔬菜、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高风险品种每月抽检,较高风险的产品每季度抽检。
抽检对象名单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汇总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流通环节推行食品经营“一票通”制度实施方案【范本模板】
关于印发《流通环节推行食品经营“一票通"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流通环节推行食品经营“一票通”制度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食品经营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可追溯机制,规范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清远实际,市局决定在全市推行食品经营“一票通”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切实解决食品经营主体进货查验制度不规范、坚持难、工商部门监管效率低等实际问题,增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对全市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的监管,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工作目标:在今年年底前,全市范围内食品批发经营单位(以下简称批发商)的销货凭证与食品零售经营单位(以下简称零售商)的进货凭证全面落实“一票通"制度,达到“批零对接、管住批发、规范零售、方便经营”的效果。
二、“一票通”制度的主要内容“一票通”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实际经营需要,规范批发商的销货凭证与零售商的进货凭证为同一种多联票据,统一格式,统一内容,合二为一,并联使用。
销货和进货凭证同时作为批发台帐和进货台帐的资料进行收集、使用和备查。
(一)实施对象.全市范围内食品总经销、总代理、食品批发市场、批发(配送)、二级批发和批零兼营等批发商及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零售商(已经实行统一规范的索证备案和进销货凭证的大型连锁超市除外).(二)票据内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要求标明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单价、数量、金额、生产日期、保质期限、供货日期、批发商(加盖公章)、送货人、联系方式、批发商经营地址和批发商的营业执照号码等信息,同时载明供货者对所售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履行情况等内容。
(票据样张详见附表1)(三)具体格式.原则上“一票通”票据格式为两联,也可根据经营和管理需要,采用多联方式。
第四季度食品流通环节抽检工作计划
第四季度食品流通环节抽检工作计划一、抽检工作的时间安排及经费预算项目环节时间经费预算(万)第四季度定期抽检食品经营(流通)监督性抽检10月份30第四季度乳制品专项抽检食品经营(流通)监督性抽检10月份8 合计38二、抽样检验的食品品种及批次安排项目食品品种批次数量重点抽样对象第四季度定期抽检酱腌菜35 超市及批发店铺蜜饯35 超市及批发店铺水果制品15 超市及批发店铺蔬菜制品15 超市及批发店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5 超市及批发店铺水产制品25 超市及批发店铺蜂产品20 超市及批发店铺淀粉及淀粉制品15 超市及批发店铺肉制品35 超市及批发店铺其他酒15 超市及酒类店铺第四季度乳制品专婴幼儿配方乳粉30 妇婴商店乳制品30 学校周边店铺项抽检三、检验方法、标准和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按所检项目相对应的国标执行,检验标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具体食品品种检验项目由检验机构根据以下原则在经费范围内确定:(一)非食用物质及易滥用添加剂项目;(二)食品添加剂项目,以防腐剂、着色剂、增稠剂等为重点;(三)致病性微生物项目;(四)特殊商品检查重点项目,如婴幼儿配方乳粉必检“三聚氰胺”项目,1段婴幼儿配方乳粉必检“阪崎肠杆菌”项目等;(五)不检验标签项目。
四、检验结果的处理、汇总分析应用等(一)不合格检验报告一式四份,一份送达、一份办案、一份归档、一份备用(通报外单位等);(二)检验机构负责将不合格食品报告送达不合格食品所标称厂家,并留存送达回执备查;(三)检验机构提供当次抽检结果清单,并进行分析,提出监管建议;(四)按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抽检工作信息。
五、特殊要求(一)承检机构配备相适应的样品保存设备,所抽取样品需在规定时间内送回承检机构。
(二)承检机构负责抽样,并且应当按照计划对第二点所列的“重点抽样对象”进行抽样。
(三)为提高抽检工作效率,节约抽检工作资源,流通环节抽检原则上每年对每个经营者进行不多于1次的抽样,根据本年度已开展检验工作情况,本次抽样承检机构不得对下列经营者抽样,如某些特殊商品仅能在下列经营者抽样,需提前向食品市场监管科报告,获得同意后才能抽样。
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一、监督检查目标本次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检查旨在确保药品流通环节的合规性和安全性,提升药品监管效能,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通过监督检查,我们期望实现以下几个目标:全面了解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现状和问题;发现和纠正药品流通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安全意识;完善药品流通使用监管制度和机制。
二、检查内容与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将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药品购销环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药品购销,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销药品、虚假宣传等行为。
药品储存与运输:评估药品储存和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确保药品在流通过程中的质量稳定。
药品使用管理:检查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药品使用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滥用、误用等情况。
药品质量安全:对药品进行质量抽检,确保药品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
三、监督检查方法本次监督检查将采取以下方法:现场检查:对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其药品流通使用管理情况。
抽样检测:对药品进行随机抽样,送专业机构进行质量检测。
查阅资料:查阅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购销记录、储存运输记录、使用记录等相关资料。
访谈调查:与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药品流通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四、监督检查对象监督检查的对象包括:药品经营企业,包括批发企业、零售药店等;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其他涉及药品流通使用的单位或个人。
五、监督检查时间安排监督检查的时间安排如下:准备阶段: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组织监督检查人员培训,收集相关资料。
实施阶段:按照监督检查方案进行现场检查、抽样检测、查阅资料、访谈调查等工作。
总结阶段: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形成监督检查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具体时间安排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高效性和有序性。
2024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2024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一、总体目标在2024年,我们的总体目标是确保流通环节食品的安全和质量,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我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监管力度、提高流通环节从业者的意识和素质,加强监测和追溯能力,推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二、加强监管力度1.出台食品安全法规和政策我们将加强食品安全立法工作,适时出台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政策,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进行规范和监管,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促进食品安全意识的形成。
2.加大对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我们将加大对食品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增加监管频次,提高抽查的覆盖率。
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将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确保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进行生产经营。
3.推动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我们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查找问题,整改不合格环节,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并对督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和曝光,提高整改的效果。
三、提高从业者的意识和素质1.加强从业者的食品安全培训我们将加强对流通环节从业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培训内容将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知识、食品安全应急处理等,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我们将建立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环节的职责和义务。
对于食品从业者,将要求其履行相应的食品安全责任,确保所经手的食品安全,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四、加强监测和追溯能力1.加强食品质量监测我们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的监测工作,加大对食品安全指标的检测频次,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合格。
对于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将果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包括立即下架、销毁等,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2.提高食品追溯能力我们将推动食品追溯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流通环节食品的追溯。
对于食品安全事故,将能够快速追溯到原始生产企业和流通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确保责任的追究和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解决。
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归纳
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开工作总结对日常管理水平较低、购销渠道、群众举报投诉较多或对专项行动不重视、在开展自查环节中走过场、发现问题较少、整改措施制定不力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下面是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开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参考。
为切实整顿和标准我县药品流通领域秩序,结合中药饮片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市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转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惠食药监通函(20PC)244号)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一是全面部署发动。
县局领导召开专项行开工作会议,部署落实检查内容,进一步要求每位检查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细致做好各个检查工程,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
二是广泛宣传。
8月初,我局召开龙门县20PC年药品平安监管工作会议。
会议上再次强调各药店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派发宣传资料780余份。
三是加强零售经营环节的监管。
结合中药饮片专项治理工作,GSP认证等工作一并开展整治,重点检查单体药店、个体诊所购进药品是否索取留存发票,保证药品可追根溯源;查饮片,看购进饮片时索证是否齐全,验收工作是否到位,购货单据与实物是否一致,确保饮片经营企业进货渠道的合法性。
四是发现问题,落实整改。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71人次,检查药品批发(连锁)企业1家次,单体药店77家次,个体诊所14家次。
其中有4家药店经营的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
检查发现普遍存在的问题有未对药品储存进展温湿度监测记录、个别中药饮片未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等,均已下令其整改。
接下来,龙门县市场监视管理局将以点带面,继续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省局和市局关于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蓬溪县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蓬食药监发(20Pe)21号)安排,我局于20PC年3月至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2015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XX县粮食局2015年11月20日2015年,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政策,认真推行“一线工作法”制度,全力推进“两个加快”三年行动,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2015年工作总结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按照县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粮食部门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深化改革、抢抓机遇,深入推行XX县粮食局《加速推进粮油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粮油产业发展稳步推进。
为改变我县粮油产业落后面貌,2015年,粮食局党委一班人继续以项目为抓手,大力推进粮油产业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安佑昂牧饲料有限公司全年预计完成项目投资2000万元。
绿之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年产5万吨大米加工和2万亩优质稻生产基地项目已由省粮科院帮助做好现代化厂房设计,计划落户XX县工业园,力争2016年正式破土动工。
二是多方服务粮油企业。
继续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分工联系服务全县粮油企业的责任制度,帮助企业全年累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6件次。
三是积极引导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做大做强。
经我局积极组织引导,绿之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同金裕米业完成资源整合,走向做大做强的路子。
预计今年全县粮油企业将完成粮油加工总产值及物流总产值60000万元以上,比上年增长20%以上。
(二)粮食宏观调控任务全面落实。
今年来,我局扎实推进粮食宏观调控工作,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强化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一是加强储备管理。
严格执行《中央储备粮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按照储备粮规范管理的要求,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按时按要求进行储备粮轮换,今年的2000吨县储粮轮换任务全面完成,省储粮轮换任务正在抓紧进行。
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二、目标和任务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旨在全面摸清药品流通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药品流通企业的监管,促进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具体任务包括:1.对药品流通环节中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查明其经营资质、药品采购渠道、销售情况等情况;3.查处药品假冒伪劣、过期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4.检查药品销售记录,追踪药品流向,并核实药品销售凭证;5.督促药品流通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三、工作重点1.对药品流通企业的资质进行核实检查,要求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药品经营证照及相关经营资质。
2.核实药品的采购渠道,要求企业提供药品进货凭证、采购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
3.查处药品假冒伪劣行为,对涉嫌生产假药的企业进行深入调查和取证,追究法律责任。
5.追踪药品流向,核实销售凭证和销售记录,查处擅自改变药品销售用途的行为。
6.督促药品流通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药品质量跟踪和防范措施,排查内部违规行为。
四、工作安排1.制定检查计划:根据地区的药品流通情况,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成立检查组:组织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负责实施检查工作,包括法律、药品审批、药品质量等方面的专家。
3.联合执法:与相关部门进行协作,加强联合执法,共同开展检查工作,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严肃性。
4.信息核查:通过采集和核对相关信息,对药品流通企业进行排查,确定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点对象。
5.实地检查:对选定的药品流通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全面查阅相关资料,收集证据,了解其内部管理情况。
6.罚款和处罚: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罚款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7.整改督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品流通企业进行整改督导,确保其加强内部管理,遵守药品法律法规。
五、工作保障1.加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途径,加大对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食药环年度工作计划
食药环年度工作计划一、整体目标和发展方向1. 健全监管体制: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提高监管机构的效能和执行力。
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2. 提高监管水平: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不合格食品药品的处罚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食品药品。
3. 加强信息共享:建立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平台,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 优化监管服务:加强对食品药品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履行社会责任。
加强对食品药品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和应用,促进食品药品产业的创新发展。
二、重点工作和任务1.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1)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
(2) 加大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推动食品添加剂的科学合理使用。
(3) 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建立食品流通追溯体系,加强对食品流通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
(4) 建立健全食品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和预防,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 加强药品安全监管(1) 完善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提高药品生产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2) 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建立药品流通追溯体系,加强对药品流通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
(3) 强化对药品广告宣传的监管,严禁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广告行为。
(4) 加强药品上市许可的审核和监管,严防假冒伪劣药品的生产和销售,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性。
3. 加强监管体制建设(1) 健全监管机构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提高监管机构的执行力和工作效能。
药品配送的工作计划及目标
药品配送的工作计划及目标一、工作计划1. 招聘合适的员工:在确保员工具备相关资质和工作经验的前提下,进行招聘,尤其要关注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
2. 设立仓储中心:选择交通便利的地点,配置现代化的仓储设施,确保药品的储存和保管安全。
3. 协调生产企业和医院/药店:与生产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药品供应的稳定性和质量,同时和医院/药店进行配送协调,提前了解需求,合理安排配送计划。
4. 制定配送路线:根据医院/药店的位置和药品需求量,合理规划和制定配送路线,以减少配送时间和成本。
5. 完善配送流程:建立一套科学的配送流程,确保每一步都能达到标准要求,提高配送效率和准确度。
6. 配备必要的物流工具:购置符合规定的配送车辆和器材,保证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7. 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并更新药品的进出库情况和配送信息,方便监控和查询。
二、工作目标1. 提高配送效率:通过科学的配送路线规划和完善的流程,提高配送效率,确保药品在最短时间内送达目的地。
2. 降低配送成本:通过提高运输效率和减少配送环节的浪费,降低配送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3. 提升配送准确度: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的支持和完善的流程监控,提升配送准确度,降低配送出错率。
4. 增强配送安全性:建立完善的配送车辆检查和维护机制,尽最大可能保障药品的安全运输。
5. 落实监管要求:严格按照药品管理相关法规要求,确保配送过程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6. 提高客户满意度:通过高效、准确、安全的配送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企业口碑和市场竞争力。
三、工作内容1. 招聘和培训员工:招聘配送人员和仓库管理员,对员工进行相关岗位培训,确保他们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2. 仓储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仓储中心的选址规划、设施配置和管理维护工作,确保药品的安全和质量。
3. 生产企业和医院/药店的沟通协调:与生产企业和医院/药店保持密切联系,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要求,及时处理相关信息和问题。
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环节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环节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中药材、中药饮片是我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流通环节的规范和整治对保障中药材质量和中药饮片安全至关重要。
本工作方案旨在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环节的管理与监督,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措施1.建立健全流通环节监管机制(1)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环节监管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备案和许可审查,建立流通企业追溯制度。
(3)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加强中药材品种管理(1)建立中药材品种管理目录,列出允许流通的中药材品种,并定期更新。
(2)严格禁止非法采集、收购、销售野生中药材,加强对濒危物种中药材的保护和管理。
3.加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管理(1)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进行备案审查,确保企业符合生产条件和技术要求,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2)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过程的监管,建立生产记录和质量追溯体系,确保生产环节合规。
(3)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4.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环节监管(1)制定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环节监管标准和流程,加强对流通环节的检查和监督。
(2)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经销商的备案和许可审查,加大对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
(3)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环节的抽检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5.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1)制定和完善中药材、中药饮片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规定,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罚款、查封、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2)建立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数据库,将罚款、查封、吊销许可证等信息纳入信用体系,并予以公开。
三、工作协调机制1.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环节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加强与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环食药侦年度工作计划怎么写
环食药侦年度工作计划怎么写一、工作总体目标环食药侦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一环,为了做好环食药侦的工作,我们要确保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防止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因此,环食药侦的年度工作计划是为了确保全年的工作能够按照既定的目标和任务有序地进行。
二、工作重点及任务分解1.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1)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销售、流通环节的全面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
(2)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3)扩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范围,对重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
2. 建立健全环食药侦工作体系(1)建立健全环食药侦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确保每个岗位有专业人员负责,确保工作的高效开展。
(2)加强环食药侦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确保环食药侦工作的有序进行。
(3)加强环食药侦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培训水平和专业能力。
3. 提升环食药侦工作技术水平(1)加强对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环食药侦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
(2)建立健全环食药侦技术标准,提高环食药侦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其他国家的环食药侦经验和技术手段,提高我国环食药侦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三、具体工作安排1. 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1)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
(2)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企业的抽检力度,及时反馈抽检结果,推动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和提高产品质量。
(3)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和监督,对安全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和整改。
2. 完善环食药侦工作体系(1)建立健全环食药侦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制定相关工作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2)加强对环食药侦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确保工作的高效开展。
(3)组织开展环食药侦案件的研判和分析,加强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和打击力度。
环食药大队工作计划范文
环食药大队工作计划范文一、工作目标当前环食药大队工作重点是要全面加强对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和药品监管的检查、监督和建设,确保全市的食品、环境和药品安全。
具体工作目标如下:1.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把关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食品安全。
2.严格执法监管环境卫生,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升全市环境卫生水平。
3.加强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假劣药品和违法用药行为,维护市民的身体健康。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监管信息交流机制,保障监管工作的全面性和协同性。
5.强化监管队伍的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增强监管能力。
二、工作重点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1)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严格监督企业食品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2)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打击食品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和不良食品,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
(3)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食品价格违法行为和欺诈消费者行为,保护市民合法权益。
2.加强环境卫生监管(1)加强对市区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管,确保城市环境整洁、清新。
(2)加强对餐饮、酒店等饮食场所的卫生安全检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3)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水平。
3.加强药品监管(1)加强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的监督检查,查处假冒伪劣药品和药品价格欺诈行为。
(2)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日常监管,维护医疗秩序,提高医疗质量。
(3)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打击假冒伪劣药品和非法药店,保障市民用药安全。
4.加强协作配合(1)加强与市场监督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机制。
(2)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交流,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意识。
三、工作措施1.加强队伍建设(1)加强干部培训和业务能力提升,提高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2)加强队伍的管理和激励,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加强信息化建设(1)加强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提高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能。
2024年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半年总结
2024年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半年总结2024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半年总结2024年,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持续受到重视,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权益,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进行整顿。
经过半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下面就对2024年上半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总结。
一、组织领导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中,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建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和工作目标。
同时,各级政府加大了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公众对食品安全意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这为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立法和政策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中,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和政策,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和管理力度。
加强了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的准入条件和经营行为的规范,提高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的水平。
同时,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和处罚,营造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监管体系建设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中,各级政府加强了监管体系建设。
建立了完善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加强了对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加强了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了其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此外,还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能力和水平,增加了监督检查力度,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有效的防控。
四、宣传教育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中,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向公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了解。
同时,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强了食品安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警惕性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成效评估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中,通过半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方面,食品安全监测数据显示,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率有所下降,从源头上保障了食品安全。
另一方面,公众的食品消费信心得到了恢复,消费者对市场上的食品质量更有信心。
江西食药监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
江西食药监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2015年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以下简称抽检监测)计划共涉及24大类89个食品品种228个食品细类。
具体安排如下:一、工作任务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省局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承检机构按计划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食品抽检监测工作,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按计划要求开展全省范围食品抽检监测工作。
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抽样以生产环节为主,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抽样以流通环节为主,各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生产和流通环节抽样。
(一)抽检监测时间和频次抽检监测时间和频次,原则上在全年均衡分配。
在一个抽检监测年度内原则上实现高风险食品品种全覆盖。
节令性(元旦、端午、中秋)食品应在节前1个半月开展抽检监测工作,节前10日报送相关数据。
针对每月乳制品专项监督抽检,对企业购入的生鲜乳、原料乳粉加强监督抽检,且抽检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所有批次的15%,乳制品专项每月抽检一轮(对企业出厂产品每周抽检),每年12轮,暂定1000批。
(二)抽检监测地区、环节和场所抽检监测地区应覆盖市、县、乡镇和农村。
同时,加强对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大型集体餐饮场所,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食品的抽检监测。
食品生产环节采样应尽量覆盖辖区内获证生产加工企业,优先到流通环节抽取相应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品种(重点品种:乳制品、婴幼儿配方谷粉、肉制品、食用油产品流通环节抽样数量不低于50%),流通环节未抽到的样品可在生产企业抽取。
针对2014年抽检监测发现的问题产品生产企业和不合格(问题)产品,抽检必须全面覆盖,并相应增加抽检批次数。
流通环节采样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
餐饮环节采样应涵盖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快餐店、小吃店等不同规模的餐饮服务单位。
环食药大队工作计划表范文
环食药大队工作计划表范文一、工作目标1. 提升环食药安全监管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效确保食品、药品和环境安全。
2. 加强监管力量和技术装备,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
3. 积极推动食品、药品和环境安全文明创建,营造安全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工作重点1.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1)加大对食品安全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2)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3)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检查,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4)全面推动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强化对食品加工生产环节的监管。
(5)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售假伪劣食品行为,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权益。
2. 加强药品安全监管(1)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严格执行GMP要求。
(2)加强医疗机构药物采购和使用的监督管理,杜绝药品乱象。
(3)加大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打击药品虚假宣传和销售。
(4)积极推进药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设,提高药品追溯效率。
(5)强化药品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置药品安全风险。
3. 加强环境安全监管(1)加大对环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防范环境安全事故。
(2)加强对污染源企业的监督检查,净化生产环境。
(3)加大对环境监测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提高环境监测技术水平。
(4)积极开展环境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
(5)全面推动环境安全治理攻坚行动,确保环境安全和生态平衡。
三、工作措施1. 加强监管力量和技术装备(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2)更新监管技术装备,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
(3)加强监管人员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2. 加强食品、药品和环境安全监管(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监管频次和深度。
(2)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和智能化管理。
(3)加强对食品、药品和环境安全风险的评估和预警。
3. 推动文明创建和安全生产(1)积极推动食品安全文明创建工作,营造食品安全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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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划转全面完成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履行好食品安全全方位监管的重要一年,我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食药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按照“主体合法、质量合格、行为合规、监管到位”的工作目标,强化“五个监管”,完善“四项机制”,实现“三个转变”,即:强化市场准入监管,强化日常规范监管,强化行业自律监管,强化食品质量监测监管,强化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完善食品市场治理整顿机制,完善食品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对食品质量从入市到交易、退市的全程监管机制,完善基层日常巡查执法机制;逐步实现由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防范为主转变,由专项治理整顿为主向日常规范监管为主转变,由运用传统手段监管为主向运用现代化手段监管为主转变。
不断开创我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努力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一、深化治理整顿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突出重点品种,加大整治力度。
围绕粮、肉、蔬菜、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酒水饮料、儿童食品、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失效、“三无”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突出重点区域,治理安全隐患。
集中开展对食品交易市场、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治理整顿,深入排查和治理食品经营行业带有共性的隐患问题,防范食品市场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三)、巩固治理成果,提升治理实效。
继续巩固食品市场治理整顿成果,总结工作经验,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研究,结合当地的工作实际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完善和创新监管长效机制,总结和把握工作规律,提升整治的实效。
(四)、开展专题研究,破解监管难题。
结合辖区实际,对监管的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破解监管难题,实现监管新突破。
二、推进日常监管规范化,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对一线监管人员进行定期集中培训,县局将适时举办相关业务培训班,带动和指导全县食品安全业务培训工作。
(二)、严格主体准入,确保经营资格合法有效。
严格落实市局下发的《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暂行规定》。
对不能持续达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经营者,依法吊销其《食品流通许可证》。
结合食品流通许可换证工作,按照省市局安排适时组织开展清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专项执法行动。
(三)、落实“四个规范”,强化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管。
以抓规范主体资格,规范从业人员管理、规范经营台账、规范经营环境为切入点,加强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的监管,促进现场制售食品行为日趋规范。
(四)、强化食品质量监管,完善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
县局将按照省局和市局的要求,有序开展全县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各站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结合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当地
计划,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完善抽检和快检机制,有序开展工作。
(五)、规范日常监管,完善日常巡查机制。
完善基层站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不断研究和创新规范有序的日常监管长效机制。
三、推进自律体系建设,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一)、广泛深入宣传,加强教育培训。
要采取各种途径和方式,大力宣传诚信经营和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工作,合理合规运用社会资源,保质保量完成食品经营者培训工作。
(二)、严格督促指导,健全十项自律制度。
运用行政指导和行政监督职能,指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十项自律制度,并监督其认真履行。
(三)、严格依法监督把好食品经营三关。
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督、指导工作措施,有效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
在城乡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
四、创新机制,落实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严格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规范管理。
继续完善和创新食品安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和监督责任制及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严肃办案纪律,提升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从重从快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按照重典治乱、从严从快原则,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
对于发现的案件,要充分查清违法事实,按照法条上限采取经济处罚、取缔关闭等措施。
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加强与质监、工商、商务、农业、公安等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与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四、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度。
各站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食安办的统一领导与协调下,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机构分工协作抓,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责任追究,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一律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五)加强舆情处置和信息管理,严格工作程序。
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和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程序,加强舆情管理和处置。
(六)强化督促指导,加强上下协作。
各站要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地录入和统计上报各种数据及工作情况,并加强内设机构之间的协调协作与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七)改进工作作风,抓好督查检查和落实。
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防止形式主义,注重工作实效。
要加强督查检查,采取分类指导、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交叉检查和明查暗访形式,特别要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善于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廉洁从政,依法监管,确保全年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