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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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38-2015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

GA38-2015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

GA 38—2015 代替GA 38—2004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Security requirements for bank commercial premisesICS 13.310 A 9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2015-05-18发布 2015-06-01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安全防范要求 (2)4.1 基本要求 (2)4.2 实体防范要求 (3)4.3 技术防范要求 (5)4.4 重要部位防范要求 (6)附录A(规范性附录)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臵要求 (8)附录B(规范性附录)柜体检验和验收要求 (12)前言本标准的4.1.5、4.3.2.7、4.3.3.1f)、4.3.5.3为推荐性条款,其他为强制性条款。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 38—2004《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与GA 38—200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修改了部分强制条款为推荐性条款【见4.1.5、4.3.2.7、4.3.3.1f)、4.3.5.3】;——删除了银行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2004年版的第4、5章);——增加了对在行式自助银行、保管箱库、设备间以及远程柜员系统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要求(见4.4)。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银监会安全保卫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本标准起草人:刘威、袁鹤、鲍世隆、杨建华、任骥、谢华春、边三平、王健力、刘旭、邢伟东、邱日祥。

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38—1992、GA38—2004。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15)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1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要求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要求见表。

表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表部位序号设施安装方式或目标要求配置要求参见条款运钞车停靠区 1 摄像机实时监视、记录运钞交接全过程,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整个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应配置b)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2 摄像机实时监视、记录出入营业场所人员情况和营业场所出入口20 m监控范围内情况。

同时,应能够实时监视、记录营业场所出入口50 m监控范围内人员往来情况、体貌特征、车辆颜色、车型等情况应配置a)3 入侵报警探测装置有非法入侵时即时报警应配置防盗安全门门体强度应不低于GB 17565-2007 规定的乙级,防盗锁应符合GA/T73-2015中B级的要求。

供客户进出的出入口门体采用其他材质(旋转门、普通玻璃门等)达不到以上标准的,应加装卷帘门,卷帘门门体强度应不低于GB 17565-2007规定的乙级,加装防盗锁,防盗锁应符合GA/T73-2015中B级的要求应配置客户活动区5 摄像机实时监视、记录人员活动情况应配置d)6 声音复核记录活动区声音宜配置防护装备、防卫器材、保安应急防卫应配置非现金业务区8 摄像机实时监视、记录人员活动情况应配置d)9 声音复核记录交易过程声音应配置现金业务区现金业务区10 摄像机实时监视、记录现金、贵金属等交易全过程应配置c)11 紧急报警装置每个柜台均应安装,报警装置安装在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设置不少于 2路的独立防区,每路防区上串联的紧急报警按钮不得多于4个应配置声音复核/对讲连续记录交易过程对话内容,声音应清晰可辨应配置防尾随联动门发生故障时,应能手动开启。

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有双开应急开启和双开强制复位功能。

应配置两道门之间的纵深应不小于1m。

应配置通道内应安装摄像机实时监视、记录人员出入情况应配置e)14 现金柜台主体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板结构,采用其他结构形式的,防护能力应满足附录B中的要求应配置橡胶棒等防卫器材应急防卫应配置透明防护板防弹性能应达到GA165-1997中F79型B级的要求;防砸性能应达到GA844-2009中A级要求;宽度应不大于,高度应不小于,单块面积应不大于4㎡,采用整片式安装方式,着弹面应朝向客户活动区;透明防护板上不应开孔。

银行安全防范标准ga382004 1

银行安全防范标准ga382004 1

3.2 风险等级 Level of Risk
银行工作人员、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及相关设施等在营业场所环境中可能受到的 危害程度。
3.3 防护级别 Classification of Protection
为保障银行工作人员、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及相关设施等的安全,银行机构对不 同风险等级营业场所采取的相应安全防范措施的程度。
GB10408-2000 入侵报警探测器
GB15207-94
视频入侵报警器
GB15209-94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GB10409-2001 防盗保险柜
系统建设引用标准
1、GB50348-2004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2、GA38-2004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3、GB/T16676-1996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5.3 三级防护要求 5.3.1 银行营业场所应独立设置,外墙应为实体墙与其他单位隔离。 银行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或防盗安全门,防盗安全门 应符合 GB17656 的要求。金属防护门的锁具应符合 GA/T73 的要求。 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视频安防电视监控装置,能够监视营业场所大门外 人员往来情况及出入营业场所人员情况。回放图象应能清晰分辨出入人员的面部特征。 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入侵报警设施,并应能与照明、视频安防监控及声 音复核等设备联动。入侵报警设施应能准确、及时报告入侵异常事件,即应在向安防监控中 心值班人员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的同时,清楚显示事件发生的部位并准确记录报警时间、位置 等信息,并能够详细查询、打印以上内容。 5.3.2 银行营业场所二层;(含二层)以下窗户应安装金属防护栏等防护设施。 5.3.3 银行营业场所外围有围墙的,应设置防止爬越的障碍物或周界报警装置。 5.3.4 现金出纳业务柜台高度应≥800 ㎜、台面宽度应≥500 ㎜,现金出纳柜台一般情 况下应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但由于营业场所不尽相同,也可采用钢板等更好的防护 方法,但要解决好柜台的整体支撑和与上面的透明防弹玻璃形成均衡对等的防护结构。柜台 上方应安装防弹玻璃,防弹玻璃应符合 GA165 的要求,不得在防弹玻璃上打孔和粘贴或在旁 边摆放影响监控有关画面的宣传品和其它物品。 5.3.5 安装防弹玻璃时,防弹玻璃的宽度应≤1800 ㎜,高度应≥1500 ㎜。防弹玻璃以 上未及顶部分应用金属防护栏(网)等防护设施封顶或至离地 3500mm 高度。采用二块防弹 玻璃错位交接时,交接部位长度应≥100mm,两块防弹玻璃的间隙应≤30 ㎜。防弹玻璃上不 允许开孔,柜台内外需要通话时可加装通话设施。 5.3.6 现金业务柜台的台面应设置 300mm(长)×200mm(宽)×150mm(高,以槽底计 算)底部为弧形的凹槽。也可视实际需要设置一处形状与尺寸较大的款槽,但必须符合防护 和保证安全的要求。

银行设计规范

银行设计规范

4.3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解释说明】4.3 本节是现行国家标准《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16676-1996的修订文本,与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2004是两个配套标准。

两个标准解决了银行营业场所如何划分风险等级、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银行营业场所应采取的相应的防护措施的级别、不同防护级别的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中的主要技术要求。

同时也对重点目标,如银行客户用于自助服务、存有现金的自动柜员机(ATM)、现金存款机(CDS)、现金存取款机(CRS)等机具设备,以及对使用以上设备组成的自助银行应采取的相应防护措施。

Ⅰ一般规定【条文】4.3.1 本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银行营业场所(含自助银行)的安全防范工程。

【条文】4.3.2 设计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系统时,建设单位应提供银行机构建筑平面图和银行业务分布图,提出相关的安全需求。

设计单位应根据本规范和建设单位的安全需求,提出实用、可靠、适度和先进的设计方案。

【条文】4.3.3 根据银行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防护级别。

按照银行业务的风险程度应将营业场所不同区域划分为高度、中度、低度三级风险区。

高度风险区主要是指涉及现金(本、外币)支付交易的区域,如存款业务区、运钞交接区、现金业务库区及枪弹库房区、保管箱库房区、监控中心(监控室)等;中度风险区主要是指涉及银行票据交易的区域,如结算业务区、贴现业务区、债券交易区、中间业务区等;低度风险区是指经营其他较小风险业务的区域,如客户活动区等。

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建设单位可提高业务区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

【条文说明】4.3.3 营业场所的高度、中度、低度三级风险区是交叉分散的,各区间有的有通道联接,在设计时,对重要通道也应采取防范措施,同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适当调整业务区的风险划分。

运钞交接区一般是指运钞部门与营业场所交接现金尾箱的区域。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经保大队阅读人次:3592006年6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engineering of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 ystem2004-10-09 发布 2004-12-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4.3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I 一般规定4.3.1 本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银行营业场所(含自助银行)的安全防范工程。

4.3.2 设计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系统时,建设单位应提供银行机构建筑平面图和银行业务分布图,提出相关的安全需求。

设计单位应根据本规范和建设单位的安全需求,提出实用、可靠、适度和先进的设计方案。

4.3.3 根据银行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防护级别。

按照银行业务的风险程度,应将营业场所不同区域划分为高度、中度、低度三级风险区。

高度风险区主要是指涉及现金(本、外币)支付交易的区域,如存款业务区、运钞交接区、现金业务库区及枪弹库房区、保管箱库房区、监控中心(监控室)等;中度风险区主要是指涉及银行票据交易的区域,如结算业务区、贴现业务区、债券交易区、中间业务区等;低度风险区是指经营其他较小风险业务的区域,如客户活动区等。

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建设单位可提高业务区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

4.3.4 工程设计应以满足银行安全需求为目标,运用系统工程的设计思想,统筹考虑系统各部分、各环节的功能和性能指标,采用实用技术和成熟产品,在保障工程整体质量的前提下,注意节省工程投资。

Ⅱ一级防护工程设计4.3.5 高度风险区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业务区(运钞交接区除外)应采取实体防护措施。

2 各业务区(运钞交接区除外)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

1)存款业务区应有2路以上的独立防区,每路串接的紧急报警装置不应超过4个。

银行营业场防护的规定

银行营业场防护的规定

银行安防《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规范》风险等级:分为3级、由低到高三级二级一级。

1、三级1)设在乡、镇(村庄)山区、机关、院校、部队、工厂2)现金出纳柜员不超过2个营业场所3)现金保管存放现金5万元(含5万元)以下营业场所。

2、二级1)设在县及县级城市、城乡营业部2)现金存款不足80万元营业场所3)现金出纳柜员不超过5个(含5个)营业场所3、一级1)现金存款80万元以上营业场所2)现金出纳柜员6个(含6个)营业所离行式ATM、CDM、CRS防护要求三级:要求1、银行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出入口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或防盗门(防盗门附和GB17565、金属门附和GA/T/73)2、营业场所2层(包括2层)以下窗户安装金属防护栏3、银行营业场外围有围墙应设置防爬越的障碍或周界报警装置4、现金出纳柜台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柜台高度为大于等于800mm、厚度大于等于500mm。

5、现金出纳柜台安装透明防护板、宽度小于等于1800mm,高度大于等于1500mm,单块面积不大于4平方米。

透明防护板以上未及顶部分应封至顶部或封至离地3500mm处。

采用二块透明防护板错位交接时,外层朝下,交接部位长度大于等于100mm,两块透明防护护板的间隙应小于等于20mm。

透明防护板不允许开孔,柜内外需要通话时可加装通话设施。

6、现金业务柜台的台面设置(300mm长*200mm宽*150mm高)高以槽地计算,底部为弧形的收银槽。

7、现金业务区出入口安装防伪随门用缓冲式电控联动门,门体上有透明屏障的,应采用透明防护板,安装防弹复合玻璃(复合玻璃附和GA/T/73)8、现金业务区应安装不少于2路独立防区的紧急抱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应立即向公安110报警服务报警,同时应启动现场声光装置,紧急报警按钮应安装在隐蔽位置,切便于操作和维修9、紧急报警线路上一般不应挂电话机,传真,通讯设备,如挂接—系统必须具有抢线发送报警信号功能10、实行安全柜员制的营业场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应能实时监视、记录现金支付交易全过程,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柜员操作及客户脸部特征。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规范》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规范》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规范》标准编制说明《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规范》内容涵盖了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的全过程,内容完整、格式规范。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规范》吸收了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技术成果,总结了我省近年来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建设的实践经验,是一部既具有实践性、适用性,又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规范对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的现场勘查、工程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较好地贯彻了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对我省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

该规范的贯彻实施,对规范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确保系统工程的质量,维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

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防护对象和设置要求、技术要求、工程建设程序与要求、维护保养。

.立项背景近年来,银行安全案件有所增长,银行的安全防护面临严峻的考验。

公安部于年月日颁布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建设需要从整体上对系统架构、数据传输、系统互联做出统一规定,可以有效避免标准不一、系统无法互联、资源不能与公安共享等问题。

为帮助广大银行及银行保卫部门做好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建设工作。

我省编制了《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规范》。

本规范与《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一起构成了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建设的完整标准体系。

.立项论证陕西省公安厅科技处组织召开了《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规范》项目论证会。

到会专家对实施该项目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

结合目前银行安保新形势、新要求,经过充分的讨论和论证,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规范》的实施,可以实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分步施工,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施工和资源浪费。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3)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3)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3)
根据《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3)》,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要求如下:
1. 入口安全控制:银行营业场所应设置安全门禁系统,包括门禁刷卡、人脸识别等技
术手段,以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进入场所。

2. 监控设备:银行营业场所应配备监控摄像头,全天候监控场所内外情况。

监控设备
应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工作。

3. 窗口设防:银行窗口应设置防护装置,如强化玻璃、防护网等,以防止抢劫和冲击。

4. 职工安全教育:银行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包括反恐怖袭击、防抢劫、应
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5. 火灾安全:银行应配备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设备,并建立相应的火灾应急预案。

6. 保险安全:银行应加强保险库房和保险柜的安全防范,确保金融资产的安全。

7. 门禁管理:银行应制定门禁管理制度,控制出入人员的身份和权限,确保安全管理
的有效性。

8. 应急预案:银行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抢劫、火灾、恐怖袭击等,以快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9. 外部安全:银行应与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保持紧密合作,共同维护银行场所的安全。

10. 定期检查:银行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隐患的及时处理。

以上是《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3)》的一些主要内容,银行在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方面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规范执行,以确保客户和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经保大队阅读人次:3592006年6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engineering of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ystem2004-10-09发布2004-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4.3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I一般规定4.3.1本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银行营业场所(含自助银行)的安全防范工程。

4.3.2设计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系统时,建设单位应提供银行机构建筑平面图和银行业务分布图,提出相关的安全需求。

设计单位应根据本规范和建设单位的安全需求,提出实用、可靠、适度和先进的设计方案。

4.3.3根据银行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防护级别。

按照银行业务的风险程度,应将营业场所不同区域划分为高度、中度、低度三级风险区。

高度风险区主要是指涉及现金(本、外币)支付交易的区域,如存款业务区、运钞交接区、现金业务库区及枪弹库房区、保管箱库房区、监控中心(监控室)等;中度风险区主要是指涉及银行票据交易的区域,如结算业务区、贴现业务区、债券交易区、中间业务区等;低度风险区是指经营其他较小风险业务的区域,如客户活动区等。

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建设单位可提高业务区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

4.3.4工程设计应以满足银行安全需求为目标,运用系统工程的设计思想,统筹考虑系统各部分、各环节的功能和性能指标,采用实用技术和成熟产品,在保障工程整体质量的前提下,注意节省工程投资。

Ⅱ一级防护工程设计4.3.5高度风险区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业务区(运钞交接区除外)应采取实体防护措施。

2各业务区(运钞交接区除外)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

1)存款业务区应有2路以上的独立防区,每路串接的紧急报警装置不应超过4个。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15)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15)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要求A.1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要求见表A.1。

表A.1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表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柜体检验和验收要求
B.1 其他结构形式的柜体的防护能力至少应达到:
a)能够承受150gTNT(1.55g/cm³~1.60g/cm³)炸药贴面爆炸,柜体不应产生穿透性孔洞,背面应无飞溅物;
b)能够有效防护79式轻型冲锋枪在距离枪口5m处发射51B式7.62mm手枪弹(钢芯)的射击,子弹及其破片不应穿透柜体;
c)使用GB10409-2001中A1级规定的工具,在15min净工作时间内不能打开一个38cm2的
洞口。

B.2柜体验收前,施工方应提供柜体施工过程中的加工图纸、材料清单、施工过程照片、材料采购证明等资料。

B.3 验收时应用精度1mm的卷尺测量柜体台面的外形尺寸并与图纸比对。

若柜体采用其他结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通过合格检验的柜体型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柜体结构应与上述资料比对一致。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15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15
由旧标准的4个增加到新标准的 18个
GA38-2004标准 ① GB 17565 防盗安全门 ② GA/T 73 机械锁防盗锁 ③ GA 165 防弹复合玻璃 ④ JR/T0003-2000 银行金库 GA38-2015标准 ⑴钢筋混凝土用钢(GB 1499.2) ⑵ 防盗保险柜(GB 10409—2001) ⑶ 银行安全防范报警监控联网系统技术要求(GB/T 16676—2010) ⑷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 17565-2007) ⑸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 ⑹ 民用闭路见识电视系统工程规范(GB 50198) ⑺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 ⑻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 ⑼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5) ⑽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 ⑾ GA/T 73—2015 机械锁防盗锁 ⑿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⒀ GA/T 143—1996 金库门通用技术条件√ ⒁ GA 165-1997 防弹复合玻璃√ ⒂ GA 576 防尾随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⒃ GA745 银行自助设备 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 ⒄ GA 844—2009 防砸复合玻璃通用技术要求√ ⒅ GA 858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
存区。
12
5. 术语和定义修改或增加
⑥ 加钞间:是指银行用于自助设备现金装填、日常维护等的独立封闭的物理区域
。如果银行用于自助设备现金装填、日常维护等的物理区域不是独立封闭的,
则称之为加钞区。 ⑦ 保管箱库:银行放置保管箱的库房。传统的保管箱库是银行放置保管箱的房, 是一个独立封闭的物理区域(空间)。而目前在市场上采用的全自动保管箱、 移动(组合)式保管箱等实际上是银行业务需要而使用的一种产品。 ⑧ 联网监控中心:以维护银行安全为目的,基于银行本地技术防范系统,利用网 络技术构建的具有信息采集/传输/控制/显示/存储/管理等功能,可对银行管辖范 围内需要防范的目标实施报警、视音频监控和安全管理的处所。

银行安全防范标准GA38-2004 1

银行安全防范标准GA38-2004 1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银 行 营 业 场 所 风 险 等 级和 防 护 级 别 的 规 定1 范围本标准对银行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及其相应的防护级别作出了规定,是确定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营业场所。

其他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的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产品引用标准:JR/T0003-2000 银行金库GA/T405-2002 金库门通用技术条件GA165 防弹复合玻璃GB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A/T73 机械防盗锁GA374-2001 电子防盗锁GA/T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B50198-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A/T368-2001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B10408-2000 入侵报警探测器GB15207-94 视频入侵报警器GB15209-94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GB10409-2001 防盗保险柜系统建设引用标准1、GB50348-2004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技术规范2、GA38-2004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3、GB/T16676-1996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4、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5、GA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6、GA518-2004 银行营业场所透明防护屏障安装规范7、公安机关关于金融安防系统的联网要求。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银行营业场所 Banking Business Place各银行机构办理现金出纳、有价证券业务、会计结算业务的物理区域。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讲解学习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讲解学习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 A38—2015)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要求A.1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要求见表A.1。

表A.1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表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柜体检验和验收要求
B.1 其他结构形式的柜体的防护能力至少应达到:
a)能够承受150gTNT(1.55g/cm³~1.60g/cm³)炸药贴面爆炸,柜体不应产生穿透性孔洞,背面应
无飞溅物;
b)能够有效防护79式轻型冲锋枪在距离枪口5m处发射51B式7.62mm手枪弹(钢芯)的射
击,子弹及其破片不应穿透柜体;
c)使用GB10409-2001中A1级规定的工具,在15min净工作时间内不能打开一个38cm2的
洞口。

B.2柜体验收前,施工方应提供柜体施工过程中的加工图纸、材料清单、施工过程照片、材料采购证明等资料。

B.3 验收时应用精度1mm的卷尺测量柜体台面的外形尺寸并与图纸比对。

若柜体采用其他结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通过合格检验的柜体型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柜体结构应与上述资料比对一致。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0)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0)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0) A(规范性附录)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要求A、1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要求见表A、1。

表A、1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表部位序号设施安装方式或目标要求配置要求参见条款运钞车停靠区1摄像机实时监视、记录运钞交接全过程,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整个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应配置4、3、3、1 b)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2摄像机实时监视、记录出入营业场所人员情况和营业场所出入口20 m监控范围内情况。

同时,应能够实时监视、记录营业场所出入口50 m监控范围内人员往来情况、体貌特征、车辆颜色、车型等情况应配置4、3、3、1 a)3入侵报警探测装置有非法入侵时即时报警应配置4、3、2、14防盗安全门门体强度应不低于GB17565-xx 规定的乙级,防盗锁应符合 GA/T73-xx中B级的要求。

供客户进出的出入口门体采用其他材质(旋转门、普通玻璃门等)达不到以上标准的,应加装卷帘门,卷帘门门体强度应不低于GB17565-xx规定的乙级,加装防盗锁,防盗锁应符合 GA/T73-xx中B级的要求应配置4、2、2、1客户活动区5摄像机实时监视、记录人员活动情况应配置4、3、3、1 d)6声音复核记录活动区声音宜配置4、3、5、37防护装备、防卫器材、保安应急防卫应配置4、1、4非现金业务区8摄像机实时监视、记录人员活动情况应配置4、3、3、1 d)9声音复核记录交易过程声音应配置4、3、5、1现金业务区现金业务区10摄像机实时监视、记录现金、贵金属等交易全过程应配置4、3、3、1 c)11紧急报警装置每个柜台均应安装,报警装置安装在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设置不少于2 路的独立防区,每路防区上串联的紧急报警按钮不得多于4个应配置4、3、2、412声音复核/对讲连续记录交易过程对话内容,声音应清晰可辨应配置4、3、5、14、3、5、213防尾随联动门发生故障时,应能手动开启。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引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银行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承担着金融中介、监管、服务等多种职责,还面临着各种安全隐患和风险。

因此,加强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设计合理、有效的安防工程至关重要。

安全隐患和风险银行营业场所面临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包括:1.盗抢案件:包括入室盗窃、持枪抢劫等;2.火灾事故:银行营业场所应注意消防设施和应急疏散通道的设计;3.交通事故:银行营业场所周边道路交通情况、泊车区域安排等应受到关注;4.自然灾害:如地震、风暴、洪水等可能对银行营业场所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安防工程设计要点为了有效防范银行营业场所的各种安全隐患和风险,安防工程设计应着重考虑以下几点:现场考察与勘测设计安防工程前,应进行全面的现场考察和勘测,以了解营业场所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周边环境:道路交通情况、周边建筑物、自然环境等;2.建筑结构:建筑基础、结构形式、防水、保温、隔音、加固等;3.安全设施:如报警设备、监控设备等。

安全管理策略设计安防工程时,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策略,包括:1.人员安排:第一线员工的培训、配备、操作规范等;2.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包括应急预案、安全演练等;3.保密政策:保证银行业务信息的机密性。

防火安全工程设计防火安全工程设计是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包括:1.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报警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2.防火分区:对不同类型的银行业务区域采取不同的细分措施,以降低火灾损失;3.电气安全:电气线路、插座、开关等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网络安全工程设计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银行营业场所对网络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

网络安全工程设计应包括:1.保密防护:网络传输加密、数据备份安全等;2.安全管理:防病毒、黑客攻击、网络钓鱼等;3.网络接入设备:交换机、路由器、服务器等选择和安装。

结论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是保障营业场所安全的重要手段,设计合理、科学、有效的安防工程能够帮助银行更好地应对各种安全隐患和风险,并促进银行业务的发展。

银行设计规范

银行设计规范

4.3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解释说明】4.3 本节是现行国家标准《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16676-1996的修订文本,与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2004是两个配套标准。

两个标准解决了银行营业场所如何划分风险等级、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银行营业场所应采取的相应的防护措施的级别、不同防护级别的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中的主要技术要求。

同时也对重点目标,如银行客户用于自助服务、存有现金的自动柜员机(ATM)、现金存款机(CDS)、现金存取款机(CRS)等机具设备,以及对使用以上设备组成的自助银行应采取的相应防护措施。

Ⅰ一般规定【条文】4.3.1 本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银行营业场所(含自助银行)的安全防范工程。

【条文】4.3.2 设计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系统时,建设单位应提供银行机构建筑平面图和银行业务分布图,提出相关的安全需求。

设计单位应根据本规范和建设单位的安全需求,提出实用、可靠、适度和先进的设计方案。

【条文】4.3.3 根据银行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防护级别。

按照银行业务的风险程度应将营业场所不同区域划分为高度、中度、低度三级风险区。

高度风险区主要是指涉及现金(本、外币)支付交易的区域,如存款业务区、运钞交接区、现金业务库区及枪弹库房区、保管箱库房区、监控中心(监控室)等;中度风险区主要是指涉及银行票据交易的区域,如结算业务区、贴现业务区、债券交易区、中间业务区等;低度风险区是指经营其他较小风险业务的区域,如客户活动区等。

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建设单位可提高业务区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

【条文说明】4.3.3 营业场所的高度、中度、低度三级风险区是交叉分散的,各区间有的有通道联接,在设计时,对重要通道也应采取防范措施,同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适当调整业务区的风险划分。

运钞交接区一般是指运钞部门与营业场所交接现金尾箱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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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标准版)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Ⅰ一般规定1本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银行营业场所(含自助银行)的安全防范工程。

2设计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系统时,建设单位应提供银行机构建筑平面图和银行业务分布图,提出相关的安全需求。

设计单位应根据本规范和建设单位的安全需求,提出实用、可靠、适度和先进的设计方案。

3根据银行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防护级别。

按照银行业务的风险程度应将营业场所不同区域划分为高度、中度、低度三级风险区。

高度风险区主要是指涉及现金(本、外币)支付交易的区域,如存款业务区、运钞交接区、现金业务库区及枪弹库房区、保管箱库房区、监控中心(监控室)等;中度风险区主要是指涉及银行票据交易的区域,如结算业务区、贴现业务区、债券交易区、中间业务区等;低度风险区是指经营其他较小风险业务的区域,如客户活动区等。

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建设单位可提高业务区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

4工程设计应以满足银行安全需求为目标,运用系统工程的设计思想,统筹考虑系统各部分、各环节的功能和性能指标,采用实用技术和成熟产品,在保障工程整体质量的前提下,注意节省工程投资。

Ⅱ一级防护工程设计5高度风险区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业务区(运钞交接区除外)应采取实体防护措施。

2各业务区(运钞交接区除外)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

1)存款业务区应有2路以上的独立防区,每路串接的紧急报警装置不应超过4个。

2)营业场所门外(或门内)的墙上应安装声光报警装置。

3)监控中心(监控室)应具备有线、无线两种报警方式。

3各业务区(运钞交接区除外)应安装入侵报警系统。

1)应能准确探测、报告区域内门、窗、通道及要害部位的入侵事件。

2)现金业务库区应安装2种以上探测原理的探测器。

4各业务区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1)应能实时监视银行交易或操作的全过程,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2)存款业务区的回放图像应是实时图像,应能清晰地显示柜员操作及客户脸部特征。

3)运钞交接区的回放图像应是实时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整个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4)出入口的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

5)现金业务库清点室的回放图像应是实时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复点、打捆等操作的过程。

5各业务区应安装出入口控制系统和声音/图像复核装置。

1)存款业务区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联动互锁门。

2)现金业务库守库室、监控中心出入口应安装可视/对讲装置。

3)在发生入侵报警时,应能进行声音/图像复核。

4)声音复核装置应能清晰地探测现场的话音和撬、挖、凿、锯等动作发出的声音。

5)对现金柜台的声音复核应能清晰辨别柜员与客户对话的内容。

6现金业务库房出入口宜安装生物特征识别装置。

存款业务区采用“安全柜员系统”时,安全柜员系统的音、视频部分应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有机组合,并符合本条第4款第2项和第5款第5项的要求。

7监控中心应设置安全管理系统。

1)安全管理系统应安装在有防护措施和人员值班的监控中心(监控室)内。

2)应能利用计算机实现对各子系统的统一控制与管理。

3)当安全管理系统发生故障时,不应影响各子系统的独立运行。

4)有分控功能的,分控中心应设在有安全管理措施的区域内。

对具备远程监控功能的分控中心应实施可靠的安全防护。

6中度风险区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适当安装紧急报警装置。

2应适当安装入侵报警装置。

3应适当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客户的面部特征。

4宜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

5应适当安装声音/图像复核装置,其功能应满足5条5款第3~5项的规定。

7低度风险区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安装必要的入侵报警装置。

2应安装必要的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对需要记录的业务活动实施监视和录像,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的活动情况。

8周界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入侵探测装置。

2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进行监视、录像,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

3营业场所宜安装室外周界防护子系统。

周界出入口宜配置电动门、应急照明、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和出入口控制装置。

Ⅲ二级防护工程设计9高度风险区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符合第5条第1~6款的规定。

2宜设置安全管理系统;未设置安全管理系统的,其他各子系统的管理软件应能实现与相关子系统的联动。

当设置安全管理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安装在有人员值班的监控室。

2)应能利用计算机实现对各子系统的统一控制与管理。

3)当安全管理系统发生故障时,不应影响各子系统的独立运行。

10中度风险区防护设计应符合第6条第1、2、3、5款的规定。

11低度风险区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符合第7条1款的规定。

2宜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进行监视、录像,回放图像应能看清重点部位人员的活动情况。

12周界防护设计应符合第8条1、2款的规定。

Ⅳ三级防护工程设计13高度风险区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符合第5条第1款的规定。

2应符合第5条第2款及其第1、2项的规定。

3应符合第5条第3款及其第1项的规定。

4应符合第5条第4款的规定。

5宜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

存款业务区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宜安装联动互锁门。

6宜安装声音/图像复核装置,其功能应满足5条第6款的规定。

7可设置安全管理系统,宜安装在监控室,没有监控室的,宜安装在安全区域。

14中度风险区防护设计应符合6条第1、2、3、5款的规定。

15低度风险区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安装入侵报警装置。

2应符合11条第2款的规定。

16周界防护设计应符合12条的规定。

Ⅴ重点目标防护设计17重点目标是指银行客户用于自助服务、存有现金的自动柜员机(ATM)、现金存款机(CDS)、现金存取款机(CRS)等机具设备,不包括银行人员使用的计算机等实体目标。

18应安装报警装置,对撬窃事件进行探测报警。

19应安装摄像机,在客户交易时进行监视、录像,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客户面部特征,但不应看到客户操作的密码。

20对使用以上设备组成的自助银行应增加以下防护措施:1应安装入侵报警装置,对装填现金操作区发生的入侵事件进行探测。

离行式自助银行应具备入侵报警联动功能。

2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对装填现金操作区进行监视、录像,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的活动情况。

3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对进入自助银行的人员进行监视录像,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的体藐特征,但不应看到客户操作的密码。

应安装声音复核、记录及语音对讲装置。

4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设备,对装填现金操作区出入口实施控制。

Ⅵ各子系统设计要求21紧急报警子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度风险区触发报警时,应采用“一级报警模式”,同时启动现场声光报警装置,报警声级,室内不小于80dB(A);室外不小于100dB(A)。

2其他风险区触发报警时,宜采用“二级报警模式”。

3应采用有线和无线报警方式。

当有线报警采用公共电信线路时,在线路上不宜挂接电话机、传真机或其它通讯设备。

如确需在线路上挂接此类设备,系统应具有抢线发送报警信号的功能。

通过公共电信网传输报警信号的时间不应大于20s。

4紧急报警防区应设置为不可撤防模式。

5应具有防误触发、触发报警自锁、人工复位等功能。

6安装应隐蔽、安全、便于操作。

22入侵报警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4.2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能探测、报警、传输和记录发生的入侵事件、时间和地点。

2入侵探测器盲区边缘与防护目标的距离不小于5m。

3复合入侵探测器,只能视为是一种探测技术的探测装置。

4对主要出入口、重点防范部位实施报警联动。

即在有非法入侵报警时,联动装置能启动摄像、录音、录像和照明装置。

5报警控制器有可编程和联网功能。

应设置用户密码,密码不少于4位。

6不适宜采用有线传输方式的区域和部位,可采用无线传输方式。

2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3.4.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摄像机宜采用定焦距、定方向的固定安装方式;在光照度变化大的场所应选用自动光圈镜头并配置防护罩;大范围监控区域宜选用带有转动云台和变焦镜头的摄像机。

2画面显示能进行编程设定,具有自动、手动切换及定格功能。

对多画面显示系统具有多画面、单画面相互转换功能。

3画面上叠加中文显示的摄像机编号、部位和时间、日期。

4重要部位在正常的工作照明条件下,监视图像质量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1994中表1-1规定的四级,回放图像质量不应低于表1-1规定的三级,或至少能辨别人的面部特征。

采用数字记录设备录像时,高度风险区每路记录速度应为25帧/秒。

音频、视频应能同步记录和回放;其他风险区录像的数字记录设备,每路记录速度不应小于6帧/秒。

5宜配备具有多重检索、慢动作画面、超静止画面、步进画面等功能的录像设备。

6录像设备具有自动录像功能、报警联动录像功能。

7系统同步可采用外同步、内同步、电源同步或其他形式的同步方式,以保证在图像切换时不产生明显的画面跳动。

8室外摄像机宜有防雷措施。

9数字记录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选用技术成熟、性能稳定可靠的产品。

2)图像记录、回放宜采用全双工方式,并可逐帧回放。

3)应具备硬盘状态提示、死机自动恢复、录像目录检索及回放、记录报警前5s图像等功能。

4)应具有应急备份措施。

5)宜具有防篡改功能。

24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4.4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同的出入口,应能设置不同的出入权限,包括出入时间权限、出入口权限、出入次数权限、出入方向权限、出入目标标识信息及载体权限。

2设置的控制点及控制措施须确保在发生火警紧急情况下不能妨碍逃生行为并应开放紧急通道。

3不设置公用码。

授权人员应设置个人识别码,并设置定期更换个人识别码措施。

4宜在电子地图上直观地显示每个出入口的实时状态,如安全、报警、破坏或故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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