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古塔分局“四项措施”搞好用地保障

合集下载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提高农村低保救助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锦政办发[2007]64号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提高农村低保救助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锦政办发[2007]64号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提高农村低保救助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提高农村低保救助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锦政办发〔2007〕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锦州市提高农村低保救助水平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八日锦州市提高农村低保救助水平实施方案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25号)和辽宁省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提高农村低保救助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低领发〔2007〕1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低保制度,提高全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实现应保尽保,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提高农村低保救助水平的目标根据省政府的要求,从我市实际出发,确定此次提高农村低保救助水平的具体目标是:(一)调整农村低保标准。

从2007年1月1日起,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

(二)实施差额救助。

在科学核实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提高月人均救助额,实行分类救助。

对“三无”对象、重度残疾人、60周岁以上老人、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本人在差额救助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120元。

保障标准减去家庭人均收入后月人均差额救助额低于10元的,按10元标准救助。

(三)实现应保尽保。

搞好低保对象排查,摸清底数,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居民按户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

二、实施的方法步骤实施提高农村低保救助水平工作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人员培训(4月10日至4月25日)。

丹东:东港市局“作风建设年”突出七个重点工作

丹东:东港市局“作风建设年”突出七个重点工作
地 利 用 保 障工 作 。要 做 到 科 学 预 测 ,留 足 空 间 ,相 互 衔 接 ,保 障 发展 。3 、突 出 耕地 保 护 重 点 , 全面 完成 占补 平 衡 工 作 。要 体
现 政府 主 导 ,明确 部 门责 任 ,国 土做 到 先 行 。4 、突 出 为政 府 聚
大 房 地 产 开 发 为契 机 ,加 快 中环 西 路 、 土 英村 改造 等项 目的 落
目用 地 提供 全 程 、 高 效 、便 捷 服 务 ,确 保 项 目顺 利 落 地 。 2把 .
丹东 : 东港市局 “ 作风建设年” 突出七个重点工作
东 港 市 局 日前结 合 “ 风 建设 年 ”活 动 的具 体 内容 和 工 作 作 实际 ,确 定 了七 项 重 点工 作 :1 突 出保 障 发展 重 点 ,全 力 提升 、
出收 费 重点 ,全 面 完 成 海 岸 国 土 和 矿 产 资 源 补 偿 费 收 缴 任 务 。 要做 到 全 力工 作 ,科 学 安 排 ,应 收 尽 收 。7 、突 出基层 所 建 设 重
点 ,全面 完 成基 层 国 土 资源 所垂 直 管 理 到位 。 ( 陈锦 光 )
盘锦 : 多项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依法行政
锦州 : 古塔分局 “ 四项措施 ”搞好 用地保 障
锦 州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古 塔 分 局 积 极 发 挥 国 土 部 门 的 职 能 作
用 ,点 。以 .
“ 条 战 线 ” 为 重 点 ,加 快 土地 审 批 、 土 地 招 拍 挂 进 程 ,为 项 五
查 了耕 地 保 护 情 况 。 查 看 了该 市 土 地 利 用 总体 规 划 图 、基 本 农 田保 护 区 划 工 作 档 案 和 建 设 用 地 批 准 文 件 ,抽 查 了基 本 农 田档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十四五”期间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十四五”期间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十四五”期间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3.28•【字号】锦政办发〔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十四五”期间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锦州市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十四五”期间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28日锦州市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十四五”期间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为促进锦州市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城市更新,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合作框架协议》和《辽宁省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十四五”期间项目建设方案》要求,结合《锦州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我市城市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十四五”期间,锦州市城市更新建设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提高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解决“城市病”为着力点,大力推动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加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和开发利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市发展方式由粗放外延扩展向内涵提质增效转变,充分激发城市内在活力,广泛应用城市建设新型技术,不断优化城市结构,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效果明显,数字化、智能化城市管理水平显著提升,逐步解决中心城区人口和功能过密问题,全力建设绿色城市、低碳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活力城市,进一步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

二、重点任务(一)聚焦建设绿色城市,打造生态宜居环境。

1.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建设。

着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支持使用绿色技术和产品,实施房屋维修和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拆除违章建筑和危险破旧建筑、设施,美化环境,力争每年获评省级标杆项目小区1个,5年内共完成606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的综合治理任务;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绿色化,健全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支持以线上线下融合方式发展医疗、养老、儿童教育等服务设施建设,培育社区服务、社区消费新业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引导养老机构依托新兴技术手段,构建“互联网+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模式,完善适老化服务功能;推进智慧医疗平台及配套服务;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强化“U型”空间管理,持续创建示范路、标准街;推进智慧小区、智慧安防小区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优化生活配套设施,实现城区小区物业管理、智慧安防小区全覆盖。

古塔分局积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古塔分局积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历 史 意义 。 ( 周春 山 ) ▲
5 4 国土资源 2 1年8 O 0 月号
进 土地 节 约 集 约 利用 。制 定 建 设 用地 评 价 和 考核 方法 ,从 政 策 、
市 委 、 市政 府 及 省 厅 主要 领 导 进 京 进 行 专 题 汇 报 ,积 级 争 取 用
经 济 环 节 上 调 节 土 地 供 求 关 系 , 引导 土 地 节 约 集 约 利 用 , 实现 地 指 标 ,通 过 不 懈 的 努力 ,预 审顺 利 通 过 。 并 调 整 土 地利 用规
势 和地 质 灾害 防治 工作 重 要性 的 认 识 ,增 强做 好 地质 灾 害 防治 工
阜新 : 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通过省厅初审 矿
作 的 自觉 性。
2 及 时完 善 地 质 灾 害应 急预 案 ,调 整 地 质 灾 害 防治 领 导 小 、 近 日,由阜新市 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的 《 阜新市中西部煤矿 ’ 组 ,向 区各街 道 办 事 处、 区 各部 门 、各 相 关单 位 下发 做 好汛 期地 区矿 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方案 》通过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 质 灾害 防 治工 作 的通 知 ,确 保地 质 灾害 防治 工 作 的顺利 开 展 。 厅初 审 ,已上报 财 政部 和 国土 资 源部 。 : 3 8 5 由局 领 导 带 队 ,携 相 关 科 室 人 员 和 古 塔 新 区领 、 月 日 阜 新 市 中 西部 煤 矿 区范 围 内 的 东梁 煤 矿 区 、清 河 门煤矿 区 、 : 导 ,冒着 大雨 深 入地 质 灾 害 易发 区 进行 地质 灾 害巡 查 检 查 ,并就
划8 3 . 公 顷 ,使 之符 合 土地 利 用 总体 规 划 要 求 ,确 保 项 目 宗4 71 2

锦州市古塔区环境污染状况及对策建议

锦州市古塔区环境污染状况及对策建议

术改 造 , 提 升企 业 的清洁生 产水平 , 减少原 材料 消耗 , 提 高废物 回收 利 用率。 3 . 5 增加 环保 投资 。 加快 环保基 础设 施建 设 。 提高 污染治 理能 力并
环 境 污染 问题是 人类社 会面 临的 最严 峻的 危机 , 特 别是在 当今 的 提 高其有效性 城 市, 环境 污染 问题 E l 益 严重, 已成 为锦 州市古塔 区可持 续发展 的最 大 解 决资 金投 入 , 除了政 府 补贴 外 , 还 必 须 充分 利 用市 场 机制 。 例 障碍 。 城市化进 程 就像一把 双 刃剑 , 在带来 巨大经济 效益 , 推动 社会 进 如 , 排 污 收费、 环保税 收 、 环境 基金 等不仅可 以弥 补环境 投资 经费 的不 步, 创 造并 使人类享 受文 明的同时也 造成了环境 污染 , 社会失 序 等负面 足 , 还能 推动 企 业和 市 民积极 参 与环 境保 护, 从而 形成 良好 的激 励 机 影 响。 所以我们 必须正视城 市环境污 染问题 , 以发 展的办 法解决前进 中 制 。 的 问题, 通 过解 决前进 中的问题 促进 城市的可持 续发展 , 而不 能因噎废 3 . 6 加强环保部 门自身建设 , 提高环境 管理能力 , 为 区域 经济建设保 食。 驾护航 1 . 古塔 区污染源 及 污染物 产生 . 捧 放 的特 点分析 加 强技 术改 造, 强化技 术创新 , 并及 时修订相 关的规 则和 标准 。 增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锦州市古塔区环境污染状况及对策建议
张健 锦州市古 塔区环保局 辽宁锦州 1 2 1 0 0 0
【 摘 要】城市环境 污染问题 被提 出并且受到公众广泛的关注 , 文章 指 出并分析 了 古塔 区 环境 污染现状 , 针对这些问题 提 出 相应建议及措施 。

古塔区农业抗旱情况及对策

古塔区农业抗旱情况及对策

经营管理闲农业的建设中也要利用好全新的理念和想法。

不同村落之间要展开更多的交流,在有效吸收其他村落的经验同时,有针对性地调整自己的不足和问题,更好落实休闲农业的建设。

2 科学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任何工作的有序、完善推进,都离不开专门的科学化规划,因此各个新农村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设更有针对性的规划方针,切实将国家统一出台的农村振兴战略与休闲农业发展有机结合在一起,做到每个区域都有自己的特征与形象。

而为了更好建设自己的文化形象,其最为重要的基础即为基础设施的建造情况。

通过完善的基础设施制造,能够做到更为便利的交通环境以及更为舒适的旅游体验。

地方政府职能单位可适度增加一定的拨款鼓励,增加包括如观光旅游车、停车场的数量等,最大化旅游对休闲农业的认可程度。

3 拓展客源,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在新农村确定推进休闲农业的建设后,需要积极提升对其相应的宣传力度,可与当地的旅行社等展开商务合作,开发专项休闲农业的旅游线路,以求更好吸引游客的认同和关注。

从以往的经验来看,人才资源是整个旅游业发展过程中最为重要的资源之一,休闲农业必须重视好对人才的选拔与培养工作,加强相应的培训力度与方法。

首先,可在本省市内的高校,开设旅游的相关专业,以求获得更多高新知识人才,打造可持续化的循环。

其次,要对已有从事休闲农业相关工作的职能人员,定期展开培训工作,帮助其不断提升自己的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达到最佳的服务效果吸引更多的游客。

4 农旅融合,打造休闲农业特色品牌把农耕文化、乡风民俗、农业技艺、农业文化遗产与农业的生态价值、养生体验等融合挖掘,突出特色性,注重参与性,打造一批优质的休闲农业产品,推进农业一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农民在家门口创业就业搭建平台,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致富。

同时,优化整合休闲农业产品,打造休闲农业特色品牌。

首先,农村可开展如农业年会、农业节假日等活动,以求打造进一步的文化特色。

其次,还可以搭建如农家乐、农业创意乐园等,更好吸引认同。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锦政办发〔2019〕56号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锦政办发〔2019〕56号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锦政办发〔2019〕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锦州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8月9日锦州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健全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20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由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以下简称考核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考核检查工作。

第二条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对《锦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锦州市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责,各县(市)区长、管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原则上每年签订一次。

第三条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在耕地占补平衡、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相关考核评价的基础上综合开展,实行年度自查、期中检查、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锦政发〔2018〕9号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锦政发〔2018〕9号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正文:----------------------------------------------------------------------------------------------------------------------------------------------------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锦政发〔2018〕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17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辽政发〔2017〕59号)精神,全面完成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目的意义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等情况,是提升土地参与宏观调控能力和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的重要基础,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农民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对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二、调查工作任务(一)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以国家统一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每块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市农村各类土地的分XXX利用状况。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举措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举措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举措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19•【字号】锦政发〔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举措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现将《锦州市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锦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19日锦州市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举措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举措。

一、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稳增长作用1.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认真落实国家增值税留抵退税扩围政策,按规定在更多行业实施增值税存量和增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

提前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增值税存量留抵税额,在6月30日前实现符合条件的各类型企业增值税存量留抵税额“愿退尽退”。

及时分配下达上级财政留抵退税补助资金,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督促县(市)区及时足额将留抵退税直达资金退付到位。

各县(市)区建立留抵退税资金逐月清算机制和应急调度机制,保障退税资金需求。

完善政策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彻底等问题,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锦州市中心支行等,以下均需各县(市)区落实,不再列出〕2.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县级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县级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县级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07•【字号】锦政办发[2008]20号•【施行日期】2008.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县级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锦政办发〔2008〕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锦州市县级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七日锦州市县级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一、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务院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

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

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签订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书,原则上每5年签订一次。

三、市政府根据《锦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相关指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生态退耕和自然灾害等实际情况,对各县(市)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提出考核责任目标,具体内容和量化指标由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和农委制定。

四、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考核标准:(一)县级行政区域内每年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包括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二)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实际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市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考核指标。

(三)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实际保护面积不得低于市政府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考核指标。

(四)县级行政区域内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后,实际补充的耕地或基本农田的面积和质量不得低于已占用的面积与质量。

锦州市自然资源局多举措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锦州市自然资源局多举措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辽宁自然资源 2023年6月号近年来,锦州市自然资源局通过采取“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完善应急专业队伍、落实财政经费保障、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四项举措,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功组织开展了受“利奇马”、“巴威”、“烟花”、“暹芭”等强台风和强降雨影响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实现了全市10年来地质灾害“零伤亡”。

自锦州市自然资源局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以来,构建了“四大体系”,提升了“四种能力”。

一是构建调查评价体系,提升查灾能力。

锦州市自然资源局积极配合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完成了锦州市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每年开展地质灾害年度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累计巡查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3000余次。

锦州市自然资源局还每年更新完善地质灾害群防体系,编制并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与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数据库实时对接,明确各隐患点的监测责任人和防灾负责人基本信息,组织各县(市)区发放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指导当地政府和受威胁群众的防灾避险工作。

二是构建监测预警体系,提升防灾能力。

锦州市自然资源局持续完善和运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推进“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体系。

同时,对锦州市6处重要的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专业监测工作,通过雨量、土壤含水量和水位和在线视频信息,分析研判泥石流地质灾害险情。

锦州市自然资源局强化了预警预报工作,建立并完善了由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软件与硬件组成的工作平台,每年与锦州市气象局、水利局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工作。

近年来,共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二级预警10次,三级预报预警50次。

三是构建应急处置体系,提升救灾能力。

锦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锦州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力量,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执行24小时地质灾害值班值守工作,并组织重点区域排查和地质灾害专家、技术人员分县(区)包保与技术支撑工作。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4.12•【字号】锦政办发〔2016〕62号•【施行日期】2016.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锦政办发〔2016〕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锦州市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4月12日锦州市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健全土地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土地执法监察效能和水平,持续保持对土地违法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强化各级政府在土地执法监管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全面查处整改土地违法行为,坚决消除土地违法状态。

创新体制机制,形成良好的土地执法环境。

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的标准和要求,实现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零约谈”、“零问责”工作目标,从根本上扭转我市土地违法案件居高不下的态势。

二、工作内容(一)建立责任机制,加强动态巡查工作。

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土地执法动态巡查网络,将土地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从源头上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9〕127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发现、制止、报告和查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0〕78号)、《辽宁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辽国土资发〔2009〕237号)和《锦州市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出本辖区的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责任人、落实人员和装备、保证动态巡查频率和效能。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整治城区占道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整治城区占道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整治城区占道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13•【字号】锦政办发[2007]26号•【施行日期】2007.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整治城区占道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锦政办发〔2007〕26号)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现将《锦州市整治城区占道市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认真抓好落实。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锦州市整治城区占道市场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城市市容管理,努力提升城市品位,促进辽西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根据市政府“加强占道市场整治工作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目标,切实加强占道市场退路进厅工作。

占道市场退路进厅工作应遵循“退得出,进得去,逐步缩减,分期取缔,最终实现全部退路进厅”的原则。

二、总体工作目标到2007年年底,取缔市内具备进厅条件的占道市场7处、水果摊区6处;暂规范保留剩余其他占道市场14处、水果摊区10处,待条件成熟后取缔。

基本做到市中心区除保留南街早市、贵州街早市外无占道市场。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区域本次整治工作涵盖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松山新区等城市建成区。

重点区域是城市中心区,即:南起南京路北至北京路,东起广州街西至士英街范围内及具备取缔条件的其他区域。

四、方法步骤整个整治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7年3月1日至3月31日)宣传发动、巩固上年成果。

1.加强宣传动员。

市整治占道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市、区有关部门,通过媒体、有关会议、张贴通知通告、宣传车等方式,宣传本次占道市场退路进厅工作的意义、目标、步骤、政策规定等,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正文:----------------------------------------------------------------------------------------------------------------------------------------------------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为落实《锦州市2014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半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升城市形象,打造优美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辽宁省城市绿化条例》、《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规定,市政府决定开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行动。

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整治范围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松山新区四个主城区。

二、整治内容(一)街路两侧独立和相对独立的违章建筑(独立的违章建筑是指与其他建筑物不相连接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相对独立违章建筑是指一侧以上与其他建筑物相连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二)居民住宅小区内占用公共用地、公共绿地、道路和占压各种管线的违章建筑,包括:房、棚、亭、车库、禽畜舍、堆放的各种杂物、设置的各类围栏、长期停放的废旧车辆以及种植物和养殖物等。

三、整治标准(一)拆除上述整治范围内的违章建筑。

做到“三退”,即:退出占用公共用地和公共绿地、退出占用道路、退出占压各种管线。

(二)对已拆除的违章建筑场地,市政管理的由市建委负责美化、绿化、硬化,其余的由各城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美化、绿化、硬化。

(三)坚决杜绝产生新的各类违章建筑。

四、各类违章建筑必须在2014年6月15日前自行拆除、清理完毕,并恢复原状。

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

五、对抗拒、阻挠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锦政发[2009]2号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锦政发[2009]2号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正文:----------------------------------------------------------------------------------------------------------------------------------------------------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锦政发〔2009〕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耕地,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确保我市实施“一纲五线”发展战略用地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和《辽宁省政府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8〕21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强规划计划管理,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一)切实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科学规划。

抓紧进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科学合理地安排用地,切实发挥规划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引导和统筹作用。

要按照“合理布局、经济可行、控制时序”的原则,统筹协调交通、能源、环保、水利等基础设施规划和基础产业建设规划。

对市以下规划建设的交通、能源、环保、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安排,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二)严格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管理。

加强对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用规模、速度、结构的控制,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速度、节奏和时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挖掘用地潜力。

要充分发挥计划的刚性约束作用,对超计划批地、用地的,要严格按照违法批地、用地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三)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各类建设项目的供地,应符合国家土地产业政策和供应政策,对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类项目严禁供地;对符合准入条件限制类项目,要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对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也要节约集约用地。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个平台建设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个平台建设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个平台建设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正文:----------------------------------------------------------------------------------------------------------------------------------------------------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个平台建设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理、增减挂钩土地复垦工作,对于严守耕地红线、保证粮食安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推进集约节约用地,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为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和省农村经济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个平台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2〕248号),根据通知和全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方针政策,以辽宁省三个平台建设总体方案为依托,突出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配合,统筹规划,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我市城乡统筹发展。

基本原则:(一)增加补充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增加补充耕地面积,提高耕地、基本农田质量,增加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实现以建设促保护的目标。

(二)尊重群众意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始终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坚持群众自愿、公开透明、规范运作、依法依规推动。

(三)整体设计,规模推进。

实行整村推进、集中连片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努力做到建一片、成一片、见效一片,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

锦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锦州市关于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锦州市关于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锦州市关于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01•【字号】锦政发〔2021〕13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锦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锦州市关于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锦州市关于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锦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1日锦州市关于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实施意见(试行)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续期行为,解决我市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续期问题,维护土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促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以下简称续期)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续期的基本原则(一)市本级四个区政府(管委会)(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松山新区)为开展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我市老旧工业园区改造及标准化建设工作,严格审查把关。

对严重违反规划、落后淘汰的企业不予办理续期手续,尤其是违法违规的,绝不允许借续期之机使其合法化;对符合规划并有保留价值的企业可依法办理续期手续,逐步形成工业园区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

(二)市自然资源局要严格审核,依法依规按供地程序上报锦州市土地交易管理委员会批准。

科学合理把握、集体研究,市区共同把关,做到上下贯通。

坚决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现象发生。

(三)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要以方便群众、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创建良好的营商环境为目的。

(四)对于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用地,本着“一事一议”的原则,进一步研究办理方式,妥善给予解决。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高200平方米以下社区工作用房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高200平方米以下社区工作用房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高200平方米以下社区工作用房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高200平方米以下社区工作用房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2012年12月4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街道党建工作会议及市委常委会议精神,改变全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根据《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辽委办发〔2012〕31号)和《锦州市委办公厅、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全面开展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具体要求,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民政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机制,采取政府扶持,多方投资的办法,通过新建、改扩建、购置、租借和资源整合等方式,解决全市168个200平方米以下社区工作用房问题,使之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标准,为逐步达到省规定的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标准1000平方米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7月15日至9月15日)。

各县(市)区政府及街道(乡镇)对不足200平方米工作用房的社区进行调查摸底,全面准确掌握现有基础设施的底数。

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200平方米以下工作用房的社区情况逐一进行核实,为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社区基础设施提供依据。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9月15日至9月30日)。

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城市社区建设动员大会,部署工作,出台文件,下达任务指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用 地 提供 全 程 、 高 效 、便 捷 服 务 ,确 保 项 目顺 利 落 地 。 2把 .
丹东 : 东港市局 “ 作风建设年” 突出七个重点工作
东 港 市 局 日前结 合 “ 风 建设 年 ”活 动 的具 体 内容 和 工 作 作 实际 ,确 定 了七 项 重 点工 作 :1 突 出保 障 发展 重 点 ,全 力 提升 、
地 利 用 保 障工 作 。要 做 到 科 学 预 测 ,留 足 空 间 ,相 互 衔 接 ,保 障 发展 。3 、突 出 耕地 保 护 重 点 , 全面 完成 占补 平 衡 工 作 。要 体
现 政府 主 导 ,明确 部 门责 任 ,国 土做 到 先 行 。4 、突 出 为政 府 聚
大 房 地 产 开 发 为契 机 ,加 快 中环 西 路 、 土 英村 改造 等项 目的 落
N 2 1 L N o 0 0 A D&RS U CS 63 3 EO R E
出收 费 重点 ,全 面 完 成 海 岸 国 土 和 矿 产 资 源 补 偿 费 收 缴 任 务 。 要做 到 全 力工 作 ,科 学 安 排 ,应 收 尽 收 。7 、突 出基层 所 建 设 重
点 ,全面 完 成基 层 国 土 资源 所垂 直 管 理 到位 。 ( 陈锦 光 )
盘锦 : 多项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依法行政
点 ,全 面 加 强 违 法 打 击 力 度 。 要做 到 动 态巡 查 必 须 到 位 、 信 息 反 馈必 须及 时、 打 击 力度 必 须加 大 、 违 法 责任 必 须 追究 。6 、突
葫芦 岛 : 积极加 强矿政管理保 障经济发展
近年 来 ,葫 芦 岛 市局 积 极 加 强 矿 政 管理 ,努 力 提 高 矿产 资 源利 用效 率 :一 是 注 重 处理 好 管理 与 服 务 的 关 系 ,始 终 把 服 务 全 市 经 济 建设 大局 放在 首位 。在 省政 府 暂停 新 设 探 矿权 、 采 矿 权 审 批 的情 况 下 , 为满 足辽 宁沿 海 经 济 带 建设 项 目填 海 造 地 对 大 量 土 石 的需 要 ,积 极 协 调 省 国土 厅 及 相 关部 门 , 申请 提 前 办 理 了以工 业 园区 填 海 造地 为主 的采 土 ( ) 可证 8 ,其他 采 石 许 宗
锦州 : 古塔分局 “ 四项措施 ”搞好 用地保 障
锦 州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古 塔 分 局 积 极 发 挥 国 土 部 门 的 职 能 作
用 ,力争做 好新 一年度 用地 保 障工作 。 1突 出一个重 点 。以 .
“ 条 战 线 ” 为 重 点 ,加 快 土地 审 批 、 土 地 招 拍 挂 进 程 ,为 项 五
盘 锦 市 国 土 资 源局 按 照 行 政 程 序 和 执 法 要 求 ,积 极 探 索和 改革 各 项 审 批机 制 ,建 立和 完 善 建 设 用 地 总量 控 制 制 度 、建 设 用 地 集 中统 一 供 应 制 度 、土 地 使 用 权 公 开 交 易 制 度 、建 设 用 地
审 批 会 审制 度 、土 地 登 记 可 查 询 制 度 、 基 准 地 价 定 期 更 新 与 公
细 , 取 得 了 一 定 的 成 效 , 实 现 了 全 市 2 .9 公 顷 耕 地 和 25 万
号 ”先 进集 体 ,局 机 关 团委 被 授 予 “ 四红 旗 团委 ”。 ( 红) 五 王
保 护 面 积 不减 少 、用 途 不 改 变 、质 量 不 降 89 万 低 的 目标 。 ( 占一 ) 马
查 了耕 地 保 护 情 况 。 查 看 了该 市 土 地 利 用 总体 规 划 图 、基 本 农 田保 护 区 划 工 作 档 案 和 建 设 用 地 批 准 文 件 ,抽 查 了基 本 农 田档
风 热 线直 播 间 ,与群 众 直 接对 话 ,答 疑解 惑 ,接受 监 督 批评 。 由于 制度 落 实到 位 ,盘 锦 市 国土 资 源 局 连 续 多 年 被 市 政 府 授 予 “ 风 建设 先进 单 位 ” ,社 会 问 卷调 查 群 众满 意 率 1 0 行 %。 0 2 0 年 ,荣获 “ 国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工作 先进 单 位 ” ;2 0 年 荣 05 全 07 获 “ 国 开 发 区 治理 整 顿 先进 集 体 ” ;2 0 年 荣 获 “ 国 基 本 全 09 全
化 运 作 制 度 、 国 土 资 源 听 证 制 度 等 ,确 保 政 令 畅 通 、 依 法 行
政 。在 广 播 、 电视 、 报 纸 、 互联 网 等 媒体 和 土 地 交 易市 场 公 布 与人 民群 众 利 益相 关 的 、便 于 人 民群 众 参 与管 理 、监 督 政 府 的
市耕地保护工作得到省政府考核组高度评价
为经 济 发 展 服 务 的质 量 。做 到 确 保 项 目用地 需 求 ,保 证 数 量 和 服 务 质 量 ,坚持 科学 规划 、政 府 主 导 、措 施 有 力 、群 众 满 意 。
握 两 个环 节 。 一是 挖潜 存 量 用地 环 节 。 针 对 古塔 区 农 用 地 少 , 可供 建 设 用 地 空 间 小 ,且 土 地 供 需 矛 盾 突 出 的 实 际 ,围 绕 区 “ 商 北 工 ” 、 老城 区 改造 的 方 针 ,重 点 对 闲 置 、 空 闲 和低 效 南
B前 ,省 政 府 耕 地 保 护 工 作 考 核 组 检 查 了葫 芦 岛市 耕 地 保
政务信息。面 向社会公众提供行政审批 “ 一站式 、阳光式 ”窗
口服 务 和 效 能监 督平 台 。局 领 导 定 期 走 进 盘 锦 人 民广 播 电 台行
护工作。考核组听取 了工作汇报 ,并到有 关县 ( )区现场检 市
地 。4确 保 社 会 稳定 。 严 格 征 地 程序 ,落 实 “ 公告 一 登 _ 两
记 ” 、听 证 、 信 访 等 制 度 。 坚 持 依 法 行 政 ,维 护 被 征 地 农 民 的
合 法权 益 ,确 保 社 会 稳定 。 ( 田晨 明 )
财 重 点 ,全 力做 好 土 地 出让 的 科 学 论 证 工 作 。 要 把 握 好 工 业 用 地优 先 保 障和 房 地产 开 发 应 收尽 收的 原 则 。5 突 出执 法监 察 重 、
农 田保 护 先 进 单 位 ” 。 国 土 资 源 信 息 中 心 被 授 予 “ 年 文 明 青
案的图、表、卡、册及对应 的保护地块情况。考核组高度评价
该 市 土地 管理 和 耕 地 保 护 目标 责 任 制 得 到 了认 真 落 实 ,较 好 地 执 行 了 年 度 土地 利 用 计 划 ,耕 地 和 基 本 农 田 得 到 了 有 效 的 保 护 ,土地 违 法 案件 得 到 了及 时查 处 ,耕地 保 护 工作 做 得 实做 得
从矿 山选 址 、 编 制 开 发 利 用 方 案 入 手 ,规 范 开 采 行 为 ,建 矿 时
首 先 考 虑 采 后 环 境 治 理 问题 , 力 争 做 到 开 采 与 土 地 整 理 相 结
合 ,收 到 了采 矿 与 整理 建 设 用地 的双 赢 效 果。 ( 占一 ) 马
布 制度 、经 营 性 项 目用 地 招 拍 挂 出让 制 度 、 探 矿权 采 矿 权 市 场
矿 许 可证 3 。 二 是 为河 北 冀 东 水 泥 集 团 杨 家 杖 子 水 泥 熟 料 项 宗 目 ,建 立 石 灰 石 原 料 基 地 配 置 采 矿 权 ,保 障 了重 点 工 程 对 矿 产 资 源 的 需 要 。 三 是 从 源 头 上 加 强 对 乙类 矿 山开 发 利 用 的 管 理 。
利 用 的 国有 存 量 建 设 用 地 进 行 开 发利 用 。 二是 严 把 土地 登记 环
节 。 严 把 土 地 登 记 关 口 ,与 有 关部 门加 强协 作 ,确 保 土 地 税 费
应 收尽 收 。3利 用 一 个 契 机 。 以 省 、 市 加 强 基 础 设 施 投 入 ,加
2 、突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重点 ,全力做好今后十年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