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人口普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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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北京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北京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11-05-05 | 发文单位:北京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2011年5月5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北京市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普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1961.2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共增加604.3万人,增长44.5%。

平均每年增加60.4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3.8%。

全市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京人员为704.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5.9%。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668.1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639.0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1人减少了0.46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012.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 51.6%;女性为948.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8.4%。

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9下降为106.8。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68.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6%;15-64岁的人口为1621.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2.7%;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70.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7%。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3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881.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5.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80.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1%。

潍坊市2010年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潍坊市2010年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潍坊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草稿)潍坊市统计局潍坊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2011年5月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市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908.62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849.53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59.09万人。

增长6.96%,年平均增长0.67%。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69.39万户,家庭户人口为849.74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7人减少了0.22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460.04万人,占总人口的50.63%;女性为448.58万人,占总人口的49.3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 1 -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的101.86上升为102.56。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37.74万人,占15.16%;15-64岁的人口为679.11万人,占74.74%;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91.77万人,占10.10%。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72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上升了4.2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51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为71.99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受教育程度的为136.24万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为383.47万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为221.30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10年我国人口普查各少数民族人口统计数据

2010年我国人口普查各少数民族人口统计数据

2010年人口普查:全国人口分民族构成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汉族人口1220844520人,其中男性625032848人,女性595811672人。

其余55个少数民族人口数据如下:壮族:16926381人,占比1.2700%回族:10586087人,占比0.7943%满族:10387958人,占比0.7794%维吾尔族:10069346人,占比0.7555%苗族:9426007人,占比0.7072%彝族:8714393人,占比0.6538%土家族:8353912人,占比0.6268%藏族:6282187人,占比0.4713%蒙古族:5981840人,占比0.4488%侗族:2879974人,占比0.2161%布依族:2870034人,占比0.2153%瑶族:2796003人,占比0.2098%白族:1933510人,占比0.1451%朝鲜族:1830929人,占比0.1374%哈尼族:1660932人,占比0.1246%黎族:1463064人,占比0.1098%哈萨克族:1462588人,占比0.1097%傣族:1261311人,占比0.0946%畲族:708651人,占比0.0532%傈僳族:702839人,占比0.0527%东乡族:621500人,占比0.0466%仡佬族:550746人,占比0.0413%拉祜族:485966人,占比0.0365%佤族:429709人,占比0.0322%水族:411847人,占比0.0309%纳西族:326295人,占比0.0245%羌族:309576人,占比0.0232%土族:289565人,占比0.0217%仫佬族:216257人,占比0.0162%锡伯族:190481人,占比0.0143%柯尔克孜族:186708人,占比0.0140%景颇族:147828人,占比0.0111% 达斡尔族:131992人,占比0.0099% 撒拉族:130607人,占比0.0098% 布朗族:119639人,占比0.0090%毛南族:101192人,占比0.0076% 塔吉克族:51069人,占比0.0038% 普米族:42861人,占比0.0032% 阿昌族:39555人,占比0.0030% 怒族:37523人,占比0.0028%鄂温克族:30875人,占比0.0023% 京族:28199人,占比0.0021%基诺族:23143人,占比0.0017% 德昂族:20556人,占比0.0015% 保安族:20074人,占比0.0015%俄罗斯族:15393人,占比0.0012% 裕固族:14378人,占比0.0011% 乌孜别克族:10569人,占比0.0008% 门巴族:10561人,占比0.0008% 鄂伦春族:8659人,占比0.0006%独龙族:6930人,占比0.0005%赫哲族:5354人,占比0.0004%高山族:4009人,占比0.0003%珞巴族:3682人,占比0.0003%塔塔尔族:3556人,占比0.0003%。

2010年全国人口统计

2010年全国人口统计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2010年11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

2010年11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201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下,经过近千万普查人员的奋力拼搏和十三亿各族人民的积极参与,人口普查顺利完成现场登记、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人口总量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

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二、家庭户规模这次人口普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2万户,家庭户人口12446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由于我国生育水平不断下降、迁移流动人口增加、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三、性别构成这次人口普查,男性人口占51.27%,女性人口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以女性人口为100.00)。

四、年龄构成这次人口普查,0-14岁人口占16.60%,比2000年人口普查下降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

五、民族构成这次人口普查,汉族人口占91.51%,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91.59%下降0.0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占8.49%,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8.41%上升0.08个百分点。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省常住人口为78659903人,比十年前增加4277094人,增长5.75%,年平均增长率为0.56%。

:男性人口为39630233人,占50.38%,女性人口为39029670人,占49.62%,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下降为101.54。

江苏常住人口的年龄构成。

0-14岁人口为10230180人,占13.01%,15-64岁人口为59861916人,占76.10%,65岁及以上人口为8567807人,占10.89%。

这也意味着,走到大街上,每10个人中至少就有一个人超过65岁,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反映出江苏的整个社会正面临着越来越重的养老负担。

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人口占10.8%综合全省各县区人口数量排名前20名单位:人安徽人口普查全省常住人口为5950.1万人,普查登记时全省户籍人口为6862.0万人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024.6万人,占50.83%;女性人口为2925.5万人,占49.17%。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559.1万人,占43.0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391.0万人,占56.99%。

2010年人口普查各市常住人口数河北省全省常住人口为71854202人,共有家庭户20395118户,家庭户人口为6853869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6人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2093041人,占16.83%;15-64岁人口为53841435人,占74.93%;65岁及以上人口为 5919726人,占8.24%。

人口数(人)比重(%)2000年 2010年全省 71854202 100 100 石家庄市 10163788 13.86 14.15 唐山市 7577284 10.56 10.54 秦皇岛市 2987605 4.13 4.16 邯郸市 9174679 12.58 12.77 邢台市 7104114 9.97 9.89保定市 11194379 15.70 15.58 张家口市 4345491 6.28 6.05 承德市 3473197 4.98 4.83 沧州市 7134053 9.96 9.93 廊坊市 4358839 5.75 6.06 衡水市 4340773 6.23 6.04。

威海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威海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威海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威海市统计局威海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2011年5月9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省、市政府和市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280.48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59.70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20.78万人。

增长8.00%,年平均增长0.77%。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02.19万户,家庭户人口为254.90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9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60人减少了0.11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41.32万人,占总人口的50.39%;女性为139.16万人,占总人口的49.6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0.69上升为101.55。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28.28万人,占10.08%;15-64岁的人口为218.36万人,占77.85%;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3.84万人,占12.07%。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6.26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上升了3.9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34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为26.70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受教育程度的为52.85万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为123.96万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为57.69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菏泽市2010年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菏泽市2010年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菏泽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菏泽市统计局菏泽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2011年5月6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828.78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809.80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18.98万人。

增长2.35 %,年平均增长0.23%。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有家庭户[4]244.20万户,家庭户人口为790.14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7人减少了0.33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417.36万人,占总人口的50.36%;女性为411.42万人,占总人口的49.6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的103.01下降为101.44。

- 1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72.29万人,占20.79%,15-64岁的人口为576.08万人,占69.51%,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80.41万人,占9.70%。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3.3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上升了1.4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89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为33.70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受教育程度的为82.43万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为311.21万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为241.95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1469人上升为4066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7285人上升为9946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32242人上升为37551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8923人下降为29193人。

各省市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汇总

各省市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汇总

区数据汇总
年 0-14岁 人数 22245.97 168.70 126.75 1209.30 610.60 348.26 499.70 329.27 458.04 198.56 1023.02 718.92 1069.90 570.57 975.04 1507.43 1974.59 796.35 1157.38 1761.82 999.14 173.47 489.80 1364.45 876.46 952.80 73.17 548.94 464.38 117.71 135.37 453.06 比率 16.60% 8.60% 9.80% 16.83% 17.10% 14.10% 11.42% 11.99% 11.96% 8.63% 13.01% 13.21% 17.98% 15.46% 21.88% 15.74% 21.00% 13.91% 17.62% 16.89% 21.71% 20.00% 16.98% 16.97% 25.22% 20.73% 24.37% 14.71% 18.16% 20.92% 21.48% 20.77% 龄 结 构 15-64岁 民族构成 65岁以上 汉族 少数民族 大专以上 高中(含中专)
人数 99843.34 1621.60 1056.84 5384.14 2690.08 1935.56 3423.99 2186.70 3054.35 1870.37 5986.19 4215.60 4274.50 2827.64 3143.08 7128.90 6641.88 4407.01 4768.59 7964.56 3178.20 626.08 2061.41 5796.62 2300.47 3135.10 211.76 2865.41 1882.56 409.49 454.37 1593.24

2010年人口普查结果

2010年人口普查结果

人民网4月28日电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发布,具体内容如下: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潜江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潜江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潜江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潜江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潜江市统计局2011年6月1日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国务院、省政府和我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市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近万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

目前,普查的全部数据正在进行计算机处理。

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初步汇总数如下:一、人口总量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为946277人。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户籍人口:全市户籍人口为1029978人(含户口待定)。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共有家庭户274692户,家庭户人口为91722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9人减少了0.35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476281人,占总人口的50.33%;女性为469996人,占总人口的49.67%。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02下降为101.34。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22796人,占总人口的12.98%;15-64岁的人口为734816人,占总人口的77.65%;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88665人,占总人口的9.37%。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9.6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1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49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6201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146240人;具有初中程度的410183人;具有小学程度的22216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地级市数据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地级市数据

总人口
(人) 合计
户籍人口 (人)
19612368 12554049
23019196 14185160
12938693 9919579
28846170 33149845
104320459 85024973
95792719 95479481
94029939 104281397
80417528 89980794
78660941 74963132
71854210 71910486
65700762 70780713
59500468 68620208
57237727 61759716
54426891 47331520
广西壮族 自治区
46023761 51591711
云南省
45966766 45631063
江西省
抚顺市 辽宁
辽阳市 辽宁
阜新市 辽宁
本溪市 辽宁
盘锦市 辽宁
赣州市 江西
上饶市 江西
宜春市 江西
南昌市 江西
吉安市 江西
九江市 江西
抚州市 江西
萍乡市 江西
景德镇市 江西
新余市 江西
鹰潭市 江西
苏州市 江苏
徐州市 江苏
南京市 江苏
南通市 江苏
盐城市 江苏
无锡市 江苏
淮安市 江苏
宿迁市 江苏
泰州市 江苏
681.4 578.99 556.82 549.42 453.06 374.85 372.93 280.48 280.11 203.53 129.85 220.87 139.68
48.93
44.17
37.84
27.33
25.67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江门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江门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江门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江门市统计局2011年5月17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我市的人口普查工作在国务院、省普查机构的指导下,在各级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近3万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目前,普查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已经完成,现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4448871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950275人相比,十年共增加498596人,增长12.62%。

年平均增长率为1.20%。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4]1253950户,家庭户人口为408687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为3.26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3人减少0.17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76070人,占51.16%;女性人口为2172801人,占48.84%。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12上升为104.75。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31529人,占14.20%;15-64岁人口为3417427人,占76.81%;65岁及以上人口为399915人,占8.99%。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40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上升7.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47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38405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877740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90341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08251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2339人上升为5359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3012人上升为1972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6829人上升为4278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5257人下降为24332人。

_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

_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

·消息·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1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2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3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4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5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 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15 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南昌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南昌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1‎0年11月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近3‎万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

目前,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总数‎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总数为504‎2565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4‎3416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608405‎人,增长13.72%,平均每年增加‎60840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29%。

二、家庭户人口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共有家庭‎户12999‎03户,家庭户人口为‎440924‎0人,占总人口的8‎7.44%,平均每个家庭‎的人口为3.39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8人减少了‎0.29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263‎3844人,占总人口的5‎2.23%;女性为240‎8721人,占总人口的4‎7.77%。

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35,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性别比持平‎。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93113‎5人,占总人口的1‎8.47%;15-64岁的人口‎为37224‎85人,占总人口的7‎3.82%;65岁及以上‎人口为388‎945人;占总人口的7‎.71%。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8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5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27个百分点‎。

年段0-14岁15-64岁65岁上人口比重18.47% 73.82% 7.71%18.47%73.82%7.71%0-14岁15-64岁65岁上五、民族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5‎022563‎人,占总人口的9‎9.6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000‎2人,占总人口的0‎.40%。

西宁市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1

西宁市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1

西宁市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西宁市统计局(2011年5月14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2208708人。

同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97920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229508人,增长11.6%。

年平均增长率为1.1%。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646837户,家庭户人口为205090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7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3.64人减少了0.47 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136779人,占51.47%;女性人口为1071929人,占48.5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107下降为106.05。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375318人,占16.99%;15-64岁的人口为1667262人,占75.49%;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66128人,占7.52%。

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85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1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69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635217人,占74.0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573491人,占25.96 %。

其中:藏族121667人,占常住人口的5.51%;回族359138人,占16.26%;土族57521人,占2.6%;撒拉族8505人,占0.38%;蒙古族13701人,占0.62%;其它少数民族12959人,占0.59%。

2010年我国人口普查各少数民族人口统计数据

2010年我国人口普查各少数民族人口统计数据

2010年人口普查:全国人口分民族构成2010 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汉族人口1220844520人,其中男性625032848 人,女性595811672人。

其余55 个少数民族人口数据如下:壮族:16926381 人,占比 1.2700%回族:10586087 人,占比0.7943%满族:10387958 人,占比0.7794%维吾尔族:10069346人,占比0.7555% 苗族:9426007 人,占比0.7072%彝族:8714393 人,占比0.6538% 土家族:8353912人,占比0.6268% 藏族:6282187 人,占比0.4713%蒙古族:5981840人,占比0.4488% 侗族:2879974 人,占比0.2161%布依族:2870034人,占比0.2153% 瑶族:2796003 人,占比0.2098% 白族:1933510 人,占比0.1451%朝鲜族:1830929人,占比0.1374% 哈尼族:1660932人,占比0.1246%黎族:1463064 人,占比0.1098% 哈萨克族:1462588人,占比0.1097% 傣族:1261311 人,占比0.0946% 畲族:708651 人,占比0.0532% 傈僳族:702839人,占比0.0527%东乡族:621500 人,占比0.0466% 仡佬族:550746 人,占比0.0413% 拉祜族:485966 人,占比0.0365% 佤族:429709 人,占比0.0322% 水族:411847 人,占比0.0309%纳西族:326295人,占比0.0245% 羌族:309576 人,占比0.0232% 土族:289565 人,占比0.0217%仫佬族:216257人,占比0.0162% 锡伯族:190481人,占比0.0143%柯尔克孜186708 人,占比景颇族:147828人,占比0.0111% 达斡尔族:131992 人,占比0.0099% 撒拉族:130607人,占比0.0098% 布朗族:119639人,占比0.0090%毛南族:101192人,占比0.0076% 塔吉克族:51069 人,占比0.0038% 普米族:42861人,占比0.0032% 阿昌族:39555人,占比0.0030% 怒族:37523 人,占比0.0028%鄂温克族:30875 人,占比0.0023% 京族:28199 人,占比0.0021% 基诺族:23143人,占比0.0017% 德昂族:20556人,占比0.0015% 保安族:20074人,占比0.0015%俄罗斯族:15393 人,占比0.0012% 裕固族:14378人,占比0.0011% 乌孜别克族:10569 人,占比0.0008% 门巴族:10561人,占比0.0008% 鄂伦春族:8659 人,占比0.0006%独龙族:6930人,占比0.0005% 赫哲族:5354人,占比0.0004% 高山族:4009人,占比0.0003% 珞巴族:3682人,占比0.0003% 塔塔尔族:3556 人,占比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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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性别构成
•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 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 652872280人,占48.73%。 •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 人口学家认为新生儿正常的人口比约为105,在人口统计 学上,一般正常范围则在102至107之间。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
李宁
一、总人口
• 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 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 口[3]共1339724852人。 •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7097600人。 •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552300人。 • 台湾地区人口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
八、城乡人口
•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 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5306人,占 49.68%; •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49546人,占50.32%。 •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 加207137093人,乡村人口减少133237289人, 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
• 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10年增加7390万人,增 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年均 1.07%的长率下降了0.5个百分点。
三、家庭户人口
•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 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 人。
十、登记误差
• 普查登记结束后,全国统一随机抽取402个普查小区进行 了事后质量抽样调查。抽查结果显示,人口漏登率为 0.12%。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中,具有 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9636790人;具 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7985979人;具有 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965644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 的人口为35876400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 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 学文化程度的由3611人上升为893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 度的由11146人上升为1403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 33961人上升为3878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701 人下降为26779人。 •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文盲 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4656573人,同2000 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0413094人, 文盲率[8]由6.72%下降为4.08%,下降2.64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 人口为1225932641人,占91.51%; • 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3792211人,占8.49%。 •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 66537177人,增长5.74%; • 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362627人,增长6.92%。
九、人口的流动
•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中,居住地与户口登 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 人口为26138607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10] 为39959423人,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 221426652人。 •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 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增加116995327人,增长81.03%。
五、年龄构成
•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 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 • 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 • 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 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 降6.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 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 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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