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县级检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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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县级检查情况
报告
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财政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切实提升乡镇财政履职能力,确保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各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安全、有效,根据《**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州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文财监〔2016〕7号)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县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砚财监〔2016〕12号)要求,我局开展了全县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辖11个乡镇,下设11个乡镇财政所,机构性质为下属事业参公管理单位,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72人,截止2016年6月31日,在职在编职工53人,缺编 19人,财务人员持证人数41人(含临时人员1人),临时聘用人员21人,村级代管中心18人(抽调),村级报账员1334人。
按照文件精神要求,此次检查,我县从相关股室、乡镇财政所(分局)抽调14个人,安排4辆车,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由两名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财政所(分局),从账务核算管理、“三公”经费管理、资产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制度建设等7个方面进行了检查。
通
过检查,各乡镇财政所(分局)都能够较好的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财政经济政策,财务管理职责分明,经济活动基本合规合法,内控制度比较健全有效。
在账务核算管理方面,各乡镇政府及各站所财务账、村级会计委托账务、财政所银行账户设置基本能够按照县级财政国库股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未发现未设置会计账簿,或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问题,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大部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具备从业资格,未发现会计造假行为,但村级财务管理白条报账问题突出,持证财务人员极少。
在“三公”经费管理方面,未发现超标准配置及装饰公务用车、以租赁代购、长期借用其他单位及个人车辆的行为,未发现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等问题;不存在公款旅游问题。
在财务审批管理方面,乡镇政府及各站所以及村民委(社区)均建立了审批制度,资金支付基本上能够按照审批程序执行。
在资产管理方面,不存在擅自处置资产、私分资产等行为,不存在违规配置资产、资产配置与履行职责不适应,以及资产配置中存在的奢侈浪费等问题,做到资产管理使用制度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实,资产账实相符,资产出租、出借均按程序报批,资产购置均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相关要求进行。
在财政票据管理方面,未发现非法印制、购买票据,违规转让、出借、串
用、代开票据,或者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票据等行为,不存在假发票情况。
在“小金库”专项治理方面,未发现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将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设立“小金库”问题,未发现在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未发现虚列支出将资金转移到个人或其他单位设立“小金库”问题;未发现用虚假发票或虚假票据套取资金形成“小金库”等问题。
在制度建设方面,各乡镇财政所(分局)基本上建立了预算、资产、资金、债务、财务、监督、档案等部分管理制度,并能够按照各项制度规定抓落实。
二、存在问题
(一)账务核算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会计事项核算不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二是个别财政所使用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三是各乡镇特别是项目工程款都存在大额现金支付或者提现问题;四是个别财政所还没有按照县国库统一的要求规范账户设置;五是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备用金提取数额过大,支出以白条入账现象突出,而且很不规范。
(二)“三公”经费管理方面。
主要存在支出数据不实的问题。
表现在上级有关部门拨付给乡镇部门的工作经费,乡镇部门多数在往来款相关科目或者其他支出科目列收
列支,没有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费用科目列支,致使“三公”经费支出数据反应不实。
(三)财务审批管理方面。
虽然各乡镇及各站所、村级都建立了审批机制,但在实际执行中,有少数单位或部门还存在审批手续不全面的问题。
(四)资产管理方面。
个别乡镇存在资产处置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和购置固定资产没有办理政府集中采购手续的问题,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完善。
(五)财政票据管理方面。
个别乡镇存在手工开票问题,存在串用票据问题。
(六)“小金库”专项治理方面。
个别乡镇部门存在座收座支问题。
(七)制度建设方面。
大部分乡镇没有建立预算、资产、资金、债务、财务、监督等管理制度。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组建工作机构。
成立了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由县财政局局长韦述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设置办公室于财政局监督检查股,由分管财政监督工作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监督检查股、会计股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协调和办理检查日常业务工作。
同时,成立了两个检查小组,由两位领导分别任组长,成员从相关股室、乡镇财政所(分
局)抽调14个人组成,安排4辆车辆,分片负责。
(二)扎实部署专项检查工作。
制定下发了《**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县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砚财监〔2016〕12号),明确了专项检查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使专项检查工作有章可循,保证了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
(三)开展自查自纠,做好指导和督促工作。
要求各乡镇财政所(分局)按照《通知》规定的程序及方法步骤,开展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相关表册和自查自纠报告,11个乡镇财政财所(分局)自查自纠工作要达到了全覆盖。
同时,在基层财政所(分局)自查自纠期间,各位局班子成员按照《**县财政局联系基层财政所制度》要求,带领联系股室深入各自联系的财政所(分局)开展检查指导和督促工作,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按期完成。
(四)强化督导,开展县级检查。
检查小组于9月15日上午召开转段会议,对抽调参检人员进行了政策法规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培训,详细讲解了实施检查的切入点和主要方法。
专题安排部署县级检查阶段工作,对检查的总体要求、方式步骤、重点内容和措施方法做出了明确规定。
检查组进入被查单位后,组织召开座谈会,讲明政策界限和目的,对自查情况进行核查。
县级检查自9月15日开始至9月23日结束,历时7天,检查面达到100%。
(五)边查边改,落实整章建制。
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公务卡推行滞后、会计基础性工作不规范、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不到位、资产配置交接手续不清、财政票据使用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内控制度薄弱、不及时清理往来账款等问题,责成各财政所(分局)健全机制制度,及时整改纠正,有效规范了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秩序。
(六)严肃工作纪律。
要求各检查小组要按《通知》的内容、重点和步骤开展工作,真实、全面地反映检查出的有关问题,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
每个检查员都要认真细致地检查,并撰写《财政检查工作底稿》,要做到有被检查人、检查组编制人、复核人(组长)签字。
检查期间各检查小组及人员应遵守廉政纪律,不得与被检查单位发生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违反廉政规定的往来。
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
对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任何人不得对外泄露。
被检查单位要按照《**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接待,检查人员也要按规定缴纳就餐伙食费。
四、下步工作计划
乡镇财政所是财政部门最基层的财政单位,其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日常业务管理状况直接影响财政系统的形象。
通过这次检查显现出来的问题,引起了我局班子的高度重视。
所以,必须采取相应措
施强化乡镇财政财务管理。
下步工作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强化乡镇财政财务管理:
(一)加强培训。
加强对乡镇财政所及村级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一是对财政所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二是加强对财政所及村级财务管理人员进行行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实际操作的会计专业知识、从事财政工作应遵循的职业道德准则、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培训。
(二)抓好整改完善工作。
针对检查存在问题,在2016年10月底前出具整改通知。
同时,帮助乡镇财政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全县统一规范的预算、资产、资金、债务、财务、监督、档案等管理制度,并加强督促落实。
(三)加强乡镇财政开展“三项”监督检查。
一是开展会计基础性工作日常监督检查(每半年抽查一次);二是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检查一次);三是开展财政所长(分局长)、财务管理人员离任审计检查(适时检查)。
(四)健全完善考核机制。
结合县对乡财政管理绩效机制,细化指标,制定完善的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实施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与县政府绩效奖励机制挂钩,对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及财务管理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奖优罚劣,
促进乡镇财政财务管理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