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08年

合集下载

昆明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一3

昆明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一3

昆明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三号)昆明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昆明市统计局2010年月日根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国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一)单位数和从业人员2008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721个,从业人员43515人,与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时相比较,法人单位增加274个,从业人员4149增加人(详见表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行政事业法人单位8个,减少15个,从业人员76人,减少4414人。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交通运输业①占88.4%,仓储业占9.7%,邮政业占1.9%;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交通运输业占85.1%,仓储业占4.6%,邮政业占10.3%。

表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二) 资产总计、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2008年末,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4.98亿元,与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时相比较,增长86.6%。

在资产总计中,交通运输业、仓储业和邮政业分别占89.4%、8.3%和2.3%。

2008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95.78亿元,与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时相比较,增长44.9%。

在营业收入中,交通运输业、仓储业和邮政业分别占87.4%、8.6%和4.0%。

2008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利润1.72亿元,与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时相比较,减少42.5%。

(详见表2)。

表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单位:亿元二、批发和零售业(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2008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0318个,从业人员145039人,与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时相比较,分别增长56.8%和25.9%。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7132个,零售业3186个,分别占69.1%和30.9%。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工业主要数据)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工业主要数据)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09年12月25日根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国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工业(一)企业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国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90.3万个,从业人员11738.3万人,分别比2004年末增长31.2%和21.7%。

工业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227.4万户,从业人员1402.7万人,分别比2004年末增长4.6%和3.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2.8万个,占1.5%;集体企业6.6万个,占3.4%;私营企业145.7万个,占76.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7万个,占3.0%;外商投资企业6.5万个,占3.4%;其余类型企业23.1万个,占12.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占9.2%,集体企业占2.9%,私营企业占44.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0.7%,外商投资企业占11.7%,其余类型企业占21.1%(详见表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9.4万个,制造业175.3万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6万个,分别占5.0%、92.1%和2.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8.3%,制造业占88.3%,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3.4%。

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7.9%、6.9%和6.1%(详见表2)。

表2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行业分布(二)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08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见表3。

表3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473048.3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96.5%;负债合计268919.2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96.6%;所有者权益合计[1]204076.3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96.4%(详见表4)。

云南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公报

云南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公报

云南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公报来源: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发布时间:2003-01-29 08:34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云南省统计局云南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2年12月16日)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继1996年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之后,我省于2001年进行了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1年12月31日,普查的对象为全省各类法人单位〔注1〕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注2〕。

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通过全省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目前,普查的主要工作已基本结束,普查的数据已通过国家数据质量的审核和验收。

现将我省普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基本单位的总体情况普查结果显示,2001年末,全省共有法人单位98325个,比1996年增加17837个,增长22.16%。

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165458个,比1996年增加30297个,增长22.42%。

(一)按单位类别划分在全部法人单位中,单产业法人单位84736个,多产业法人单位13589个;企业法人单位45562个,事业法人单位21670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3536个,机关法人单位11473个,其他法人单位16084个。

在全部产业活动单位中, 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72795个,非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92663个。

与1996年相比分别增长16.45%和27.55% 。

注: 机关法人第一、二次普查口径不一致, 按同口径计算, 实际比1996年减少815个,减少7.62%。

(二)地区分布从全省各地、州、市的分布情况看,2001年末,拥有法人单位数名列全省前五位的依次是:昆明市、红河州、曲靖市、玉溪市、大理州,占全省的60.01% ;拥有产业活动单位数名列全省前五位的依次是: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大理州、楚雄州,占全省的56.17%。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经过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近两年的共同努力,全国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基本完成。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分层随机等距整群抽样方法,对30个地区的数据质量进行了抽查,共抽查186个普查小区的21843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抽查比例约为2.46‰),个体经营户24263户(抽查比例约为0.48‰)。抽查汇总结果,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3.5‰,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09年12月25日
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注1]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国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我国于2008年进行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注2]。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海南 2.9 0.4 4.1 0.5 18.4 0.6
重庆 13.9 2.0 18.3 2.1 58.7 2.0
四川 31.0 4.4 39.1 4.4 169.9 5.9
贵州 9.4 1.3 13.8 1.6 53.9 1.9
云南 12.3 1.7 19.0 2.1 81.7 2.8
北京 26.9 3.8 30.8 3.5 44.3 1.5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法律法规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法律法规
州人民政府将与各县、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分阶段对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完成不好或不按要求完成的,州人民政府将按照州人民政府四项制度进行问责,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哪一级完不成任务或完成不好就追究哪一级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OO八年六月三日
附件:楚雄州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成员单位职责
一、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楚雄州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州普查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以及普查中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实施和协调,办公室设在州统计局。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在6月底前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抓紧做好普查机构、人员、任务和经费的落实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7月前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抽调专门人员,负责行政区域的普查工作。
陈斌 州建设局副局长
邹昆林 州经委副主任
周晁哗 州商务局副局长
王远昆 州人行工委主任
张勇 州统计局副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驻楚中央、省属各单位,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国务院决定于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08)9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州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州人民政府将与各县、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分阶段对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完成不好或不按要求完成的,州人民政府将按照州人民政府四项制度进行问责,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哪一级完不成任务或完成不好就追究哪一级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OO八年六月三日
附件:楚雄州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成员单位职责
一、组成人员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来源:国家统计局综合司发布时间:2008-02-22 10:00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08年2月22日)农业基本状况和生产条件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国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状况和生产条件进行了调查。

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一、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2006年末,全国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20016万户,比1996年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时增长3.7%。

在农业生产经营户中,以农业收入为主的户占58.4%,比10年前减少7.2个百分点。

全国共有农业生产经营单位39.5万个。

表1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及构成二、农业从业人员2006年末,全国农业从业人员34874万人,其中,男性占46.8%,女性占53.2%。

按年龄分,20岁以下占5.3%,21-30岁占14.9%,31-40岁占24.2%,41-50岁占23.1%,51岁以上占32.5%;按文化程度分,文盲占9.5%,小学占41.1%,初中占45.1%,高中占4.1%,大专及以上占0.2%。

表2农业从业人员数量及构成三、农业技术人员2006年末,全国共有农业技术人员207万人,其中,在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中从业的94万人。

按职称分,高、中、初级农业技术人员分别为12万人、46万人和149万人。

表3农业技术人员数量四、农业机械及使用情况全国农业机械装备水平较第一次农业普查时有了显著提高。

2006年末,全国大中型拖拉机140万台,比1996年末增长107.5%;小型拖拉机2550万台,增长116.4%;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农具147万台,增长110.9%;小型拖拉机配套农具2509万台,增长201.7%;联合收割机55万台,增长391.4%。

表4主要农业机械数量2006年,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为59.9%,比1996年提高了17.8个百分点;机电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为26.6%,与1996年持平;喷灌面积和滴灌渗灌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分别为1.8%和0.8%。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07•【字号】云政发[2008]91号•【施行日期】2008.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08]91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国务院决定于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为切实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提供基本省情省力数据,为各级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主要目的。

全面了解我省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掌握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全省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普查的对象是在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云南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云南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云南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法规类别】经济统计【发布部门】云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发布日期】2009【实施日期】20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云南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云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2009年)2008年,省委、省政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顽强拼搏、攻坚克难、抢抓机遇、锐意进取,克服了冰冻雨雪、地震、泥石流等特大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不利影响,走过了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

全省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民生不断改善,社会更加和谐,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一、综合2008年全省生产总值(GDP)完成5700.1亿元,比上年增长11.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增长速度在全国排名第19位,创近12年来的最高排名。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020.94亿元,增长7.6%;第二产业增加值2451.09亿元,增长11.4%;第三产业增加值2228.07亿元,增长12.1 %。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7.7:43.2:39.1调整为17.9:43.0:39.1。

全省人均GDP达到12587元(按年末汇率折合1842美元),比上年增长10.3%。

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增加值2194.54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8.5%,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图1 2003-2008年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略)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1360亿元,比上年增长22.4%。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14.05亿元,比上年增长26.2 %;其中增值税完成99.41亿元,增长16.0%;营业税136.63亿元,增长21.5%;企业所得税66.03亿元,增长18.5%。

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470.24亿元,比上年增长29.5%,其中,用于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的支出分别增长87.1 %、27.0%、35.3%、35.6%和31.8%。

2008年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8年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8年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法规类别】经济统计【发布部门】昆明市统计局【发布日期】2009.04.02【实施日期】2009.04.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2008年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昆明市统计局 2009年4月2日)2008年,全市各族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全市国民经济实现了平稳较快增长,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

一、经济发展经济总量初步核算,全年实现生产总值(GDP)1605.39亿元,比上年增长12.0%,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04.90亿元,比上年增长6.2%;第二产业实现740.26亿元,比上年增长13.0%;第三产业实现760.23亿元,比上年增长12.0%。

三次产业结构为6.5:46.1:47.4。

人均生产总值达到25826元。

全年地方财政总收入425.19亿元,增长25.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74.99亿元,增长31.5%,其中税收收入153.64亿元,增长33.8%。

在税收收入中,增值税32.95亿元,增长11.2%;营业税50.21亿元,增长15.9%。

全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33.74亿元,增长41.8%。

农业初步统计,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75.20亿元,增长7.5%。

其中:农业产值88.68亿元,增长7.5%;林业产值5.69亿元,增长12.0%;畜牧业产值71.51亿元,增长7.0%;渔业产值3.76亿元,增长14.0%。

全年粮食种植面积25.64万公顷,产量115.16万吨;蔬菜种植面积6.36万公顷,产量190万吨;鲜切花种植面积0.65万公顷,产量38.6亿枝。

全年肉类总产量40.66万吨,增长5.0%;禽蛋产量7.59万吨,增长5.3%;牛奶产量10.62万吨,增长3.9%。

表1 主要农产品产量。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佚名
【期刊名称】《云南政报》
【年(卷),期】2008(000)011
【摘要】<正>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国务院决定于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为切实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页数】3页(P15-1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22.3
【相关文献】
1.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J], ;
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J], ;
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J], ;
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J], ;
5.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08]4号 [J], 无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用“中国经济普查―2008”标志的通告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用“中国经济普查―2008”标志的通告

国务院第⼆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启⽤“中国经济普查―2008”标志的通告颁布⽇期:2008-02-18执⾏⽇期:2008-02-18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2008年开展第⼆次全国经济普查。

为增强社会公众对我国经济普查⼯作的认知度,统⼀、规范“中国经济普查?D2008”标志的使⽤与管理,经国务院第⼆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组办公室审定,从即⽇起在第⼆次全国经济普查⼯作中启⽤“中国经济普查?D2008”标志。

⼀、标志图案(略)⼆、标志涵义“中国经济普查?D2008”标志,以“中国”、“经济”、“普查”的英⽂字头“CEC”构成设计主体。

外弧“C?DCHINA”为中国,内弧“C?DCENSUS”为普查,内弧“C”和贯通整体的中横构成“E?DECONOMIC”为经济。

“2008”表明普查的时期。

三、标志使⽤范围“中国经济普查?D2008”标志供各级普查机构在第⼆次全国经济普查活动中使⽤。

主要包括:(⼀)经济普查办公⽤品,如公⽂袋、⽂件夹、信封、信纸、会标、名⽚、请柬,以及普查⼯作证件、奖牌、奖励证书等;(⼆)经济普查出版物、公益⼴告、宣传品、纪念品等;(三)经济普查专⽤⽹站、⽹页,教学⽤幻灯⽚模板等。

任何组织和个⼈不得将标志⽤于经济普查以外的商业活动。

四、标志使⽤管理为了使“中国经济普查?D2008”标志统⼀、准确、规范的使⽤于第⼆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作中,国务院第⼆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组办公室拟于近期印发《中国经济普查?D2008形象视觉识别设计⼿册》。

“中国经济普查?D2008”标志的使⽤由国务院第⼆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统⼀管理。

国务院第⼆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组办公室⼆OO⼋年⼆⽉⼗⼋⽇备注:本条例⽣效时间为:2008.02.18,截⾄2022年仍然有效最近更新:2021.01.10。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单位清查的公告-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单位清查的公告-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单位清查的公告正文:----------------------------------------------------------------------------------------------------------------------------------------------------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单位清查的公告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为准确确定普查对象总体,规范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将于2008年10-12月,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普查前的单位清查工作。

一、单位清查实行在地登记原则。

县级经济普查机构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对在所辖区域内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逐一清查。

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入户清查时,须持有当地经济普查机构统一制作的《普查指导员证》、《普查员证》,并主动出示证件,自我介绍,说明来意。

三、单位清查登记的时点为2008年9月30日,时期数据为2008年预计数。

所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均需填报《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多产业法人单位还需填报《多产业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个体经营户需填报《个体经营户清查表》。

四、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单位清查表。

对不配合普查工作的调查对象,普查员将依法发放法律文书进行告诫,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处理。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结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云南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一号云南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统计局2010年4月7日为了全面掌握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注1]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省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省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根据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安排,我省于2008年进行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普查对象是在我省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注2]。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经过各级各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近两年的共同努力,我省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基本完成。

按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的要求,省经济普查办公室采取分层随机等距整群抽样方法,对全省16个州(市)的数据质量进行了交叉抽查,共抽查32个普查小区的1386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抽查比例为7.14‰),抽查个体经营户18308个(抽查比例为14.6‰)。

抽查汇总结果,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5.3‰,数据质量达到了预期目标。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要求,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云南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云南省统计局将向社会发布经济普查公报。

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一、单位基本情况2008年末,全省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2.26万个。

其中,企业法人单位6.59万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3.06万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0.65万个,其他法人单位1.96万个。

产业活动单位18.96万个,其中,第二产业2.70万个,第三产业16.26万个。

全省个体经营户总数132.28万户,其中,第二产业12.97万户,第三产业119.31万户(详见表1)。

与 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同口径数据比较,全省法人单位数增加2.96万个,增长31.8%。

其中,企业法人单位数增加2.19万个,增长49.6%;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0.30万个,减少0.07万个,下降18.6%;集体企业、集体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0.48万个,减少0.27万个,下降36.0%;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1.02万个,增加0.41万个,增长66.5%;私营企业4.59万个,增加2.05万个,增长80.7%;其他内资企业0.11万个,增加0.05万个,增长90.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0.08万个,增加0.02万个,增长28.7%;个体经营户增加18.33万户,增长16.1%(详见表2)。

全省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主要集中在:昆明3.85万个,占31.4%;曲靖1.16万个,占9.4%;红河0.98万个,占8.0%;玉溪0.91万个,占7.4%;大理0.77万个,占6.3%;昭通0.69万个,占5.6%。

个体经营户主要集中在:昆明23.13万户,占17.5%;曲靖14.79万户,占11.2%;大理11.92万户,占9.0%;红河11.48万户,占8.7%;玉溪10.52万户,占7.9%;昭通9.28万户,占7.0%(详见表3)。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1.49万个,占7.9%;批发和零售业2.89万个,占15.3%;教育2.05万个,占10.8%;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5.21万个,占27.5%。

以上四个行业合计占61.5%(详见表4)。

*此处的农、林、牧、渔业为第二、三产业法人兼营的第一产业活动单位。

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工业 11.80万户,占个体经营户总数的8.9%;交通运输业28.24万户,占21.3%;批发和零售业64.75万户,占48.9%;住宿和餐饮业12.47万户,占9.4%;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9.64万户,占7.3%(详见表5)。

*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二、从业人员2008年末,全省第二、三产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注3] 数为 741.96万人,与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同口径数据比较,增加172.21万人,增长30.2%。

其中,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242.82万人,增加40.40万人,增长20.0%;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499.14万人,增加131.81万人,增长35.9%。

在从业人员中,单位从业人员450.60万人,占60.7%;个体经营人员291.36万人,占39.3%。

在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142.32万人,占31.6%。

在单位从业人员中,制造业85.56万人,占19.0%;建筑业67.82万人,占15.1%;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66.08万人,占14.7%;教育50.42万人,占11.2%;批发和零售业30.92万人,占6.9%(详见表6)。

在单位从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1.1%、13.8%、21.2%、25.3%和38.7%。

在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具有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占9.1%、36.5%和54.4%。

在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占3.1%、10.4%、39.6%和 47.0%(详见表7)。

三、企业资产总额2008年末,全省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为32703.78亿元,比2004年末增加15092.67亿元,增长85.7%。

其中,国有企业资产总额9848.62亿元,比2004年末增加2396.13亿元,增长32.2%;集体企业资产总额1639.06亿元,增加626.36亿元,增长61.9 %;股份合作企业资产总额421.71亿元,增加257.26亿元,增长156.4%;私营企业资产总额5611.86亿元,增加4315.58亿元,增长332.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386.91亿元,增加195.12亿元,增长101.7%;外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603.23亿元,增加311.59亿元,增长106.8%。

(详见表8)。

四、企业实收资本2008年末,全省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注4]总额为4565.22亿元。

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中,国家资本1434.67亿元,占31.4%;集体资本185.13亿元,占4.1%;法人资本1631.56亿元,占35.7%;个人资本1092.99亿元,占23.9%;港澳台商资本77.69亿元,占1.7%;外商资本143.18亿元,占3.1%注释:[注1]三次产业的划分: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本次普查未包括国际组织。

[注2]单位的划分: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3)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

包括:(1)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2)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没有领取执照或证书,或按照有关规定免予登记,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年内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个体户。

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活动。

[注3]从业人员:是指2008年12月31日在第二、三产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岗的从业人员。

未包括上述范围之外的从业人员,与统计年鉴口径有差异。

单位从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年末实有人员数。

包括: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港澳台方工作人员、兼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

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注4]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企业实收资本按照投资主体划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

*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未作机械调整云南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二号云南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统计局2010年4月7日根据全省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省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工业(一)企业单位数和从业人员2008 年末,全省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2.02万个,从业人员128.52万人,分别比2004 年末增长30.4%和18.2%。

工业个体经营户11.80万户,比2004年末下降9.5%,从业人员37.50万人,比2004年末增长7.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581个,占2.9%;集体企业 1340个,占6.6%;私营企业 14763个,占73.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76 个,占0.9%;外商投资企业222个,占1.1%;其余类型企业3146个,占15.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占14.8%,集体企业占4.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占 4.6 %,私营企业占 47.1%,其余类型企业占28.6%(详见表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 4681个,制造业13917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630个,分别占 23.1 %、68.8 %和8.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25.8%,制造业占 66.5%,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7.7%。

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4.8%、9.7%和 9.7%(详见表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