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出纳管理)出纳基本制度
出纳工作制度模板范文
出纳工作制度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出纳工作,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出纳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货币资金的管理、收支业务的处理、财务报表的编制等。
第三条出纳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第四条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公司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条出纳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合理使用现金,避免现金滞留和滥用。
第六条出纳人员应每日清点现金,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第七条出纳人员应按照银行的要求,及时办理银行存款和取款业务,确保银行存款的安全和便捷。
第八条出纳人员应定期与银行对账,确保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实际存款相符。
第三章收支业务处理第九条出纳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各项收支业务。
第十条出纳人员应根据审核后的发票、收据等原始凭证,准确、及时地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相关账簿。
第十一条出纳人员应在审核无误的情况下,开具现金收据、银行存款收据等相关凭证,确保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二条出纳人员应按照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定期汇总各项收支数据,编制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相关财务报表。
第四章财务报表编制第十三条出纳人员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准确、完整地编制财务报表。
第十四条出纳人员应定期向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提供财务报表,以便公司领导层进行决策。
第十五条出纳人员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办理税务申报和缴纳工作。
第五章内部控制与审计第十六条出纳人员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定期进行自我检查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出纳人员应积极配合外部审计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资料。
财务出纳管理制度(最新4篇)
财务出纳管理制度(最新4篇)出纳现金管理制度篇一为了加强公司对现金的管理,防止资金滞留,加快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杜绝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报假帐,假公济私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出纳现金的管理。
公司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各种现金收付原始凭证。
各种原始凭证务必真实、合法、准确,审批手续务必齐全,不贴合要求的凭证,出纳员拒绝受理。
出纳员务必设置现金日记帐,对每笔收付款务必序时登记,逐日结出余额,每日下班前,务必核对现金帐面余额及库存余额。
严禁白条抵库,白条抵库视同挪用公款。
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及现金日记帐务必理解财务部不定期检查。
二、现金营业款的管理。
各部门的收银员务必在当班营业终了,根据实际所收款填制解款单后,将营业款交给指定收款人(店面出纳)。
指定收款人在每班终了,打出清帐单,在未收款项之前,不得将清帐结果告诉收银员,否则每次罚款5元,收妥营业款之后,将长短状况作好记录并通知收银员。
收银员如果出现长短款超过1元的,每出现一次,作过失一次,罚款5元。
门店出纳每日营业款数额为上日下午班营业款+当日上午班营业款,务必当日下午存入银行,无不可抗拒原因迟存或少存者,算过失一次,并按每一天0。
5%的比例收取罚款。
营业款不得擅自用于费用及货款的支付,特殊状况务必经总经理批准。
三、现金进货管理。
确需现金进货的业务,由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及订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在财务部借支现金进货。
借支时务必在借据上注明进货品种金额和结帐时光。
剩余现金务必当天归还财务部。
货物到达时,立刻办理入库手续,并在入库后一个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
每超过一天罚款20元。
四、大宗业务销货现金管理。
公司的批发业务销售原则是货出去、钱进来,钱货两清。
如特殊状况发生赊销行为,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签订好合同,本着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货送出未收回货款时,应从收货方取得欠条。
货款收回后,应于当日上交财务部,未及时上交的,则按每一天5%的比例收取滞纳金,如将货款收回后挪作他用的,处以一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职责。
出纳职位工作制度
出纳职位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出纳岗位的工作流程,确保资金的安全、准确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出纳岗位,是指在公司财务部门中,负责日常现金收付、银行结算、资金调度、会计凭证登记和账务处理等工作的岗位。
第三条出纳岗位的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有效和合规使用。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出纳岗位的工作职责包括:(一)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确保资金安全;(二)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结出余额,确保账务准确;(三)审核现金收付凭证,确保凭证合法有效;(四)管理支票、汇票等支付工具,办理领用、注销手续,确保支票使用合规;(五)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定期填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账务一致;(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完整;(七)保管好现金、银行存款等相关账务资料,确保资料安全;(八)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出纳岗位的任职要求:(一)具有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二)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和技能,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三)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工作细心、认真负责;(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沟通协调能力强;(五)具备2年以上出纳工作经验者优先。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出纳岗位的工作流程应包括:(一)现金收付流程:现金收入应由收款人员当面点清,出具收据或发票;现金支出应根据批准的业务事项,由经办人员填写现金支出凭证,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后,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二)银行结算流程:银行结算业务应根据批准的业务事项,由经办人员填写银行结算凭证,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后,由出纳人员办理结算;(三)资金调度流程:公司内部资金调度应根据财务负责人的指令,由出纳人员办理资金划拨,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四)会计凭证登记流程: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确保账务准确;(五)账务处理流程: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付凭证、银行结算凭证和其他财务资料,配合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完整。
财务制度规定出纳现金
财务制度规定出纳现金第一章: 出纳的权责1. 出纳应具备独立操作现金的权利,能够独立做到账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出纳应严格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规操作或滥用职权。
3. 出纳负责现金管理及相关账务处理工作,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运营。
4. 出纳应及时报送公司财务主管或相关领导每日、每周和每月的资金动态情况和账务报表。
第二章:现金管理1. 出纳负责日常现金管理,包括财务收支、备用金、交款收据及盘点工作。
2. 出纳必须按期据实填写现金日报表,每日清点实时明细账务,确保账务准确无误。
3. 出纳不得擅自挪用公司资金,不得私自使用或转移现金以及提取现金进行个人投资或消费。
第三章:现金收支1. 出纳应对公司现金收支进行严格记录,并及时入账出账,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
2. 出纳须详细填写每笔资金的收支明细,包括金额、用途、付款单位和款项等要素。
3. 出纳在进行资金划账时,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书面批准,并将交易流程及相关凭证详实记录。
第四章:账务处理1. 出纳需负责各项账务的准确填报,及时更新财务账簿,以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 出纳应确保银行存款凭证、现金收据、转账凭证等财务凭证的完整性和存档保管,以备日后查阅。
3. 出纳在财务报表填写过程中,应遵循财务会计原则,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五章:财务监督1. 公司财务主管须对出纳的日常操作进行监督和审查,定期检查出纳账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公司财务主管应加强对出纳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出纳了解财务制度规定和操作流程。
3. 如出现不当操作或违规行为,公司财务主管有权对出纳进行相应的纠正和处理。
以上即为公司现金管理出纳操作制度的详细规定,出纳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确保公司资金管理规范、账务清晰,并负责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和稳定运营。
希望出纳能够严格执行该制度,做到遵章守纪,勤勉尽责,确保公司财务的正常运转。
出纳员的规章制度
出纳员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出纳员的行为,保障公司财务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出纳员是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忠诚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保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利益。
第三条出纳员必须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和责任心,严格遵守财务纪律,绝对忠诚于公司,不得进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出纳员应当加强自身学习,掌握财务管理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出纳员必须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细致审慎,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六条出纳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团队合作精神,与同事和蔼相处,共同努力,共同发展。
第七条出纳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规,不得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第二章职责第八条出纳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日常资金收支的结算,做好银行存取款,保管好现金和有价证券,编制财务报表等工作。
第九条出纳员应当认真核对公司各项收入支出的凭证,对账正确无误,做到账实相符。
第十条出纳员应当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及时报告资金流向和账目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
第十一条出纳员应当妥善保管公司财务机密,不得私自外泄,不得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二条出纳员应当按照公司规定准确记录和整理财务账目,保证账簿清晰、准确。
第三章行为准则第十三条出纳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保持良好的生活作息,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第十四条出纳员应当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准则,保持廉洁自律,不得接受或索取他人财物。
第十五条出纳员应当正确对待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领导汇报,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第十六条出纳员应当团结同事,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共同完成工作目标。
第十七条出纳员应当尊重上级领导和公司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八条出纳员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出纳工作制度内容
出纳工作制度内容一、总则第一条出纳工作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出纳工作的正常运行,规范出纳人员的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出纳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及时、有效使用。
第三条出纳人员应具备专业的会计知识和技能,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出纳工作制度,明确出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出纳工作有序进行。
二、出纳人员的职责第五条出纳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办理现金收付,审核审批有据。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
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二)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
严格控制签空白支票。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
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交给签发人。
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
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三)认真登日记帐,保证日清月结。
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
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实际库存相核对,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确保帐实相符。
(四)管理财务印章,严守财务秘密。
财务印章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出纳人员应负责保管财务印章,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财务印章,确保财务印章的安全和使用合规。
(五)参与盘点库存,核对财务数据。
出纳人员应定期参与盘点库存现金,核对现金库存与帐面余额的一致性。
同时,应与其他财务人员密切配合,核对财务数据,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关于出纳人员的管理制度条则
关于出纳人员的管理制度条则关于出纳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一(一)出纳工作应该由指定的专职或兼职人中担当。
根据钱、账分设的原则,会计和出纳不能由一人兼任,以便分清责任。
在比较小的单位里,单位负责人也不宜兼任出纳人员。
出纳人员除了登记现金日记账之外,不得监管总账或支出明细账,但可以监管其他同现金没有直接联系的账簿,如固定资产账等。
不是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收付现金。
(二)出纳人员应该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办事银行、现金收付,审核工作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或其他指定的会计人员来担当。
有些开支项目是按预算计划执行,并有明确开支标准的,出纳人员可以先付款、后交他人审核。
银行或现金属于收入性质的,还应同时开给发票或收据。
(三)出纳人员应根据业务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业务结束后,应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并核对相符。
(四)认真复核原始凭证,加强对现金收付的监督。
根据现金管理制度规定,不可设立“小金库”、不发生个人借支公款、不相互借用现金、不假借用途套取现金、不以个人名义存取公款。
(五)确保现金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顶替库存现金。
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盈余或短缺情况,应先记入往来中作待处理,然后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
关于出纳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二(一)会计机构负责人岗位职责1、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2、依法行使会计监督职权。
(二)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1、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令政策、制度不严或处理财会业务不当,造成违章、罚款、浪费等现象负责;?2、进行成本费用计划、控制、核算、分析;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培训、监督、考核。
4、协调财务人员处理日常经济事务。
(三)主管会计岗位职责1、会计人员不得兼管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等的收付和保管工作。
2、负责组织企业经济核算,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及时反馈经济运行状态,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重要信息;3、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法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照章纳税,协调好与税务和有关单位部门的工作关系;4、每月及时准确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向上级财务部门或税务主管机关上报财务报告。
出纳财会工作制度
出纳财会工作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企业财务稳健、合规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出纳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方面对出纳财会工作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出纳岗位设置1. 企业应根据规模、业务范围和财务管理制度设置出纳岗位,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出纳岗位应遵循分离原则,实现业务操作与财务核算的分离,防止内部失控。
3. 企业可根据需要设置一级出纳、二级出纳等岗位,明确各自职责,确保财务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岗位职责1. 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日常收付业务,确保资金的安全、准确和及时。
2. 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编制资金日报表,及时反映企业资金状况。
3. 办理银行结算业务,包括转账、汇款、支票购买等,确保银行业务的合规性。
4. 负责购买、保管和管理财务印章、支票、发票等,防止财务风险。
5. 参与财务核对和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 协助财务部门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三、工作流程1. 现金收付流程:现金收入及时入账,现金支出按照审批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
2. 银行存款收付流程:银行收入及时入账,银行支出按照审批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
3. 发票管理流程:发票购买、领用、保管、核销等环节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执行。
4. 财务印章管理流程:财务印章的刻制、领用、保管、销毁等环节严格按照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执行。
5. 财务核对流程:定期对现金、银行存款、发票等进行核对,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管理制度1. 现金管理制度:对企业现金收支进行严格管理,确保现金安全,防范洗钱等风险。
2.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对企业银行存款进行管理,确保银行存款的安全、准确和及时。
3. 发票管理制度:对发票的购买、领用、保管、核销等进行管理,防止发票流失和虚开发票。
4.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对财务印章的刻制、领用、保管、销毁等进行管理,防止财务风险。
5. 财务核对制度:对企业财务数据进行定期核对,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出纳的规章制度和规范
出纳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纳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出纳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关键岗位,负责企业资金管理、结算和清算等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出纳应当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执行力,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忠诚于企业,保守企业秘密,做到廉洁、勤勉、谨慎。
第二章出纳岗位职责第四条出纳应当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负责企业日常资金管理和账务处理工作;2. 负责银行存款、取款、兑换外币、结算等工作;3. 负责审核和核对企业支出和收入的凭证;4. 负责编制资金周转计划和报表;5. 负责做好日常财务台账和报表的记录和归档工作;6. 负责与各部门、银行等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第五条出纳应当定期向财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接受领导的监督和指导,做到及时报告、如实汇报。
第三章出纳管理制度第六条出纳应当遵守以下管理制度:1. 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做到安全、准确、及时;2. 支出规范制度:按照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支出核对、审批和支付;3. 收入核对制度:认真核对企业收入的来源和凭证,做到资金安全有据;4. 财务报表制度:按规定时间编制和提交财务报表,做到真实、准确。
第七条出纳应当加强自身学习和提高,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及时学习财务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
第四章出纳行为规范第八条出纳应当遵守以下行为规范:1. 保守秘密:严守企业财务秘密,不得泄露企业机密;2. 廉洁自律:不得违法乱纪、贪污腐败;3. 谨慎处理资金:不得私挪公款、私往私己;4. 诚实守信:凭良好信用为企业服务,不得故意隐瞒事实。
第九条出纳应当做到公私分明,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接受或索取他人礼金、回扣。
第十条出纳应当依法合规进行银行业务操作,不得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不得乱收费、乱用款。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一条出纳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出纳员工作制度
出纳员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出纳员工作行为,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出纳员,是指在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现金、银行存款收付、核算和保管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出纳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持高度的职业操守,确保资金安全、准确、及时。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出纳员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工作,按照公司的财务规定和领导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处理各项财务收支。
第五条出纳员负责编制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结账,确保账务清晰、准确。
第六条出纳员负责保管公司的财务印章、支票、发票等财务凭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确保财务安全。
第七条出纳员负责办理银行结算业务,包括支票的签发、承兑、兑现等工作,严格按照银行结算规定操作,确保资金安全。
第八条出纳员负责定期与银行对账,确保银行存款账务准确无误。
第九条出纳员负责配合公司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提供相关财务资料,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出纳员负责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与财务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十一条出纳员应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和技能,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出纳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三条出纳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认真、细致、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出纳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财务机密信息。
第十五条出纳员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配合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出纳员的工作绩效将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
第十七条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出纳员,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晋升机会。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出纳员,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出纳管理制度十篇
出纳管理制度十篇出纳管理制度篇11、出纳付款前先要审核各部门人员交来的原始凭证,审核它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手续是否齐备,各负责人签是否齐全,对记载不正确,手续不齐全的预以退回不予支付。
2、公司业务人员、选购人员,因选购、出差或其它缘由需向财务借款的,要填制内部借款单,列明部门、缘由、金额,经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办理借款。
3、借款在办完业务后,要准时向财务报帐冲减借款,并交回余款,已三次借款未报帐者不得再次借款,再经督促不报帐者,在工资中扣除。
4、选购人员购货款的报销,需供应完整的购货发票,发票上经办人要签字,后面必需附材料保管员的材料入库单后,才能报销;材料保管员必需对比发票上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一一核查实物进行清点,核对无误后,方能开据材料入库单,第一联保管员留存,其次联交财务存,第三联交选购人员报帐,如发觉书写不清晰的,在问明后,重新注明所写内容,避开财务人员做帐不明确。
5、机械台班费的报销,需项目施工人员填写该机械台班进出场作业的起止时间原始记录表,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交预算人员核算统一的机械台班费结算表,凭结算表及原始记录单,再由报销人打领款单,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能支付。
6、材料机械转运费的报销,由项目施工人员填写所转运物资的名称、数量和金额,经项目负责人审核,交预算人员核算统一的机械台班费结算表后,由报销人打领款单,项目负责人签字方能支付。
7、租赁费的报销,支付架管、扣件、搭机、升降机等租赁费,必需附有双方签定的租赁合同,用于财务核对租赁费用,假如每次是以预付款支付,先由租赁单位打借款单,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批,进行支付,但项目保管员每月应供应所租赁单位所用机械实际租赁费用,供应给项目负责人作预借款的依据,直到不用为止,再进行统一结算。
一个月结算一次,每月结清,无论那种付款方式,都要附有保管员原始的机械、架管等入库、出库的台帐,依据台帐、合同,计算出访用的天数和金额,每月传递一次给财务,以便进行帐务核算。
财务出纳员岗位规章制度
财务出纳员岗位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出纳员的工作行为,促进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财务出纳员,财务出纳员在工作中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财务出纳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公司领导有权对财务出纳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财务出纳员在工作中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六条财务出纳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得擅自修改财务数据或作出虚假报告。
第二章职责义务第七条财务出纳员在公司内部担任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负责日常收支管理、资金结算、票据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财务出纳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安全。
第九条财务出纳员应当认真核对业务资料,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财务出纳员应当及时处理相关业务,不得迟延或拖延。
第十一条财务出纳员应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负有监督责任,及时报告财务异常情况。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二条财务出纳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财务出纳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办公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私自使用手机、上网等。
第十四条财务出纳员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五条财务出纳员应当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财务出纳员,公司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口头警告: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公司可以进行口头警告。
(二)书面警告:对于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公司可以给予书面警告。
(三)停职: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可以决定停止财务出纳员的工作。
(四)解雇:对于严重违纪行为或经过多次警告后仍不改正的情况,公司可以解雇财务出纳员。
第十七条财务出纳员对公司的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向公司领导提出书面申诉。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财务出纳员应当严格遵守。
出纳管理制度方案(7篇)
出纳管理制度方案(7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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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工作制度包括什么
出纳工作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出纳人员的职责和资格1. 出纳人员应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和技能,熟悉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责任心。
2. 出纳人员负责日常现金收支、银行存款和支票支付等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准确、及时。
3. 出纳人员应根据钱、账分设的原则,与会计人员分工明确,不得兼任会计工作,以分清责任。
4. 出纳人员应按照财务规定进行日常账务处理,确保账务准确无误。
二、现金管理1. 出纳人员应根据业务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业务结束后,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并与实际现金库存相核对。
2. 出纳人员应按照预算计划和明确的开支标准进行现金支付,对于超预算或不符合开支标准的开支项目,需经过相关负责人审批。
3. 出纳人员应加强对现金收付的监督,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设立“小金库”,禁止个人借支公款、相互借用现金、假借用途套取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取公款等行为。
4. 出纳人员应确保现金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顶替库存现金。
如发现库存现金有盈余或短缺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银行存款管理1. 出纳人员应定期与银行对账,确保银行存款账务准确无误。
2. 出纳人员应按照银行规定进行支票支付、转账等操作,确保资金安全、准确、及时。
3. 出纳人员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监督,禁止将公款存入个人账户,禁止以个人名义进行银行存款操作。
四、原始凭证审核1. 出纳人员应认真复核原始凭证,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2. 出纳人员应对原始凭证的金额、用途、发票等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财务规定和预算要求。
3. 出纳人员应在审核通过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确认,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五、内部控制与审计1. 出纳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2. 出纳人员应定期接受财务培训,提高财务知识和技能。
3. 出纳人员应接受公司内部审计,配合外部审计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做出纳的工作制度
出纳工作制度一、总则1.1 出纳工作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资金的收付、核算和监督,对企业的稳健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出纳工作的规范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财务部门出纳岗位的工作行为,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岗位设置与职责2.1 企业应设立出纳岗位,实行专岗专人负责制。
出纳人员应具备财务、金融等相关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责任心。
2.2 出纳人员的职责包括:(1)负责企业日常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及核算工作;(2)负责支票、汇票、本票等票据的购买、保管、开具和注销;(3)负责日记账、银行存款账、现金账等财务账目的登记和核对;(4)负责与银行、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5)配合完成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工作;(6)落实企业内部控制要求,防范资金风险;(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现金管理3.1 出纳人员应按照企业规定的现金管理要求,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现金收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安全。
3.2 现金收入应当日入账,不得滞留现金。
现金支出应依据有效凭证,经过审批程序后办理。
3.3 现金存款应按照企业规定的时间和金额限制,及时送存银行。
不得私自在银行账户之间互相划转资金。
3.4 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现金、支票、汇票等库存物品,确保物品安全。
四、银行存款管理4.1 出纳人员应定期与银行对账,确保银行存款账目的准确无误。
对账差异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4.2 企业应选择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银行作为主要合作银行。
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销户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审批程序办理。
4.3 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银行账户的密码、印章等,不得泄露账户信息。
五、票据管理5.1 出纳人员应按照企业规定,购买、保管、开具、注销各类票据。
票据的领用、使用、核销应建立完整的记录,确保票据安全。
5.2 出纳人员应严格遵守票据法律法规,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票据。
出纳规范和财务制度
出纳规范和财务制度第一部分出纳规范1. 出纳的基本职责:1.1 出纳是公司财务管理的关键环节,负责公司现金的管理和结算工作。
1.2 出纳应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诚实守信,认真负责,绝对保密,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1.3 出纳应当熟悉公司的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违反财务规定。
2. 收付款管理:2.1 出纳在进行收款和付款时,必须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凭据齐全,上交财务部核实。
2.2 收款时应当认真核对对方的付款信息,确保收到的款项与应收款项一致。
2.3 付款时应当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凭证齐全,经过相关审核批准,并及时完成支付,不得延误付款时间。
3. 现金管理:3.1 出纳应当妥善管理公司的现金资金,确保现金安全,避免财务风险。
3.2 现金资金应当及时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不得私存,不得挪用。
3.3 出纳应当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现金清点和核对,确保账目准确无误。
4. 财务报表:4.1 出纳应当及时录入收支信息,准确生成财务报表,提交财务部门审核核准。
4.2 出纳应当严格保密公司的财务信息,不得擅自泄露。
第二部分财务制度1. 会计制度:1.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1.2 会计核算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保账目清晰、真实、准确。
2. 预算制度:2.1 公司应当建立预算编制和执行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预算,明确各部门的预算责任。
2.2 预算执行情况应当及时监控,对偏离预算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纠正。
3. 资金管理:3.1 公司应当建立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资金运作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3.2 资金使用应当经过审批程序,不得擅自挪用和占用。
4. 财务监管:4.1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管机制,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控和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4.2 财务监管应当独立于财务工作部门,确保监管的公正、客观性。
5. 财务审计:5.1 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内部财务审计和外部审计,审核公司的财务报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出纳工作内部工作制度
出纳工作内部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出纳工作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出纳工作的正常运行,维护企业财务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出纳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现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支票管理、日记账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出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四条出纳工作应当实行钱账分管原则,确保现金、账务分离,防止弊端。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对出纳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出纳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现金管理第六条出纳人员应每日清点现金,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实相符。
第七条企业应设立现金库存限额,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八条出纳人员携带现金或支票往返银行办理业务时,应乘坐公司车辆或打车,确保安全。
第九条出纳保险柜中,禁止存放任何私人财物,避免公私混淆。
第十条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第十一条不得挪用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现金,不准保存账外公款。
第十二条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资金。
三、支票管理第十三条出纳人员应建立支票购买登记簿和支票领用登记簿,记录支票号码、用途、金额等信息。
第十四条支票签发应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中登记相关信息,领取人需亲自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出纳人员负责及时跟进收取支票进账后的正式回单。
四、日记账管理第十六条出纳人员每日完成收付款业务后,应即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十七条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后的现金/银行收付款凭证,逐日逐笔顺序登记日记账。
第十八条出纳人员应定期核对日记账和总账,确保账务一致。
五、其他规定第十九条出纳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财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二十条出纳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和企业财务制度,防止偷税漏税。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对出纳工作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制度的,将按照企业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财务出纳规章制度u盾
财务出纳规章制度u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务出纳工作,严格控制财务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出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且定期进行自查和纠正。
第三条财务出纳人员在工作中要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守公司机密的原则,绝不得私自利用公司资金进行非法活动。
第四条公司财务出纳必须具备相关财务知识和工作经验,并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公司财务出纳应遵循“信息真实、流程规范、数据完整、管理有效”的原则,确保公司的财务数据准确无误。
第六条公司财务出纳必须保守公司财务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如有违反将受到严厉处理。
第七条公司财务出纳在执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如发现公司内部财务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积极配合处理。
第八条公司财务出纳应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应对,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
第九条公司财务出纳应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职业素养,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保持与时俱进。
第十条公司财务出纳在工作中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开除。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财务出纳应合理管理公司资金,确保日常运营的正常资金需求。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出纳应严格按照公司财务预算制度执行,不得擅自超支或挪用公司资金。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出纳应建立健全资金到账、付款、报销等流程,确保操作规范、审批完整。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出纳在执行收款和付款工作时,应核对账目凭证,确保资金流向清晰可追溯。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出纳应妥善保管公司资金及有价证券,加强安全管理,防范盗窃风险。
第十六条公司财务出纳应及时对账,发现账务异常及时处理,确保账目准确无误。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出纳应每日制作资金日报表,及时上报财务主管部门,确保公司资金流向透明。
第十八条公司财务出纳应对银行账户和现金现金清点进行日终结账,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九条公司财务出纳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授权程序,进行办公室内部资金划转,不得擅自决定使用公司资金。
事业单位出纳岗位财务制度
事业单位出纳岗位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事业单位出纳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障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财务制度。
本财务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出纳工作,财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循,不得擅自修改,如有特殊情况需修改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二、出纳岗位职责1.接收和支付财务款项,保证款项安全,记录并汇总每日收支情况,做好收支凭证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2.协助主管做好资金计划和预算执行工作,保持资金账户的日常余额在合理范围内。
3.及时更新资金账户余额及相关账目,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协助审计工作,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审计人员对出纳工作进行检查。
5.其他与出纳工作相关的事项。
三、财务收支管理1. 收款管理(1)凭正式发票、结算单据收款,不得接受未经管理部门审批的预付款。
(2)接收现金时,应当当面清点,做好计数记录,确保现金准确无误。
(3)接收支票、汇票时,应当核对支票号码、金额、出票单位及签字等信息,防止假支票或重开支票。
2. 付款管理(1)支付时需凭发票、结算单据,不得支付未经审批的费用。
(2)支付现金时,应当当面清点,做好计数记录,确保支付准确无误。
(3)支付支票、汇票时,应当核对支票号码、金额等信息,保证支付的安全和规范。
(4)建立健全付款审批流程,确保支付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资金管理(1)认真执行资金计划和预算,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和调度。
(2)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范围和额度,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3)建立资金清查制度,定期对资金进行核实和清查,防止财务错误和失误。
四、财务账务管理1. 每日总结每日核对账目,填写当日收支明细,做好财务凭证工作,保持账务的及时和准确。
2. 月度总结每月对财务账目进行总结和核对,编制当月收支汇总表,及时上报相关领导,确保账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 年度总结每年对财务账目进行年度总结和审计,做好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确保账目的清晰和完整。
五、财务制度执行1. 财务责任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财务制度,保证财务的安全和准确,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保持财务的清白和公正。
公司财务制度关于出纳
公司财务制度关于出纳第一部分:出纳工作内容1.出纳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接受现金、支票、银行转账等形式的付款,记录入账情况;负责支付公司的各项费用和开支,保证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办理公司的银行存取款等业务。
2.出纳还负责定期对账,核对银行流水和公司账目的一致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财务主管;配合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工作。
第二部分:出纳的权限与责任1.出纳在处理公司资金时需谨慎小心,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和规定操作,不得私自挪用公司资金;2.出纳需要保守公司的财务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3.出纳应当主动做好工作记录,如日常账务记录、付款凭证等,以备查阅。
第三部分:出纳工作流程1.收款流程:接到客户付款后需及时登记和入账,保证账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2.付款流程:根据公司财务规定,出纳需要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办理各项费用支付,确保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3.对账流程:定期对银行流水和公司账目进行对账,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解决;4.审计流程:配合审计人员进行内部审计工作,如有问题需积极配合处理。
第四部分:出纳的日常工作规范1.出纳需要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地完成工作任务;2.出纳要学会沟通和协作,与其他部门保持良好合作关系;3.出纳需要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我能力。
第五部分:出纳的工作考核与奖惩1.出纳的工作将定期进行绩效考核,根据工作表现给予相应奖励或处罚;2.出纳在工作中如发现有违规操作或不当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理,包括警告、罚款甚至辞退。
第六部分:出纳的工作安全与保密1.出纳需要保守公司财务信息,不得擅自泄露给外部人员;2.在工作中需要注意安全防范,不得私自处理公司资金。
第七部分:出纳的职业道德1.出纳需要树立正确的职业操守,谨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2.出纳需要保持工作诚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八部分:出纳的工作改进建议1.出纳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建议,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2.公司将充分听取出纳的建议,并进行适时调整完善公司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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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出纳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出纳工作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切实保障现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全国银行出纳基本制度(试行)》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行及所属机构办理出纳业务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行出纳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按照国家法令、法规办理现金(包括人民币和外币现金,下同)的收付、整点以及损伤票币、大小票币的兑换,代理各种债券的保管、发行与兑付。
(二)根据市场货币流通需要,调剂、调运各种票币,做好现金供应和回笼工作。
(三)保管现金、金银、外币和有价单证,做好现金、金银、外币和有价单证调运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严格库房管理,确保库款安全。
(五)宣传爱护人民币,做好反假币、反破坏人民币的工作。
(六)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加强核算,减少库存现金占压,提高经济效益。
(七)加强柜面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揭露贪污盗窃和各种违法活动。
第四条本行所属机构要配备好出纳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本行会计与运行保障部要指定专人管理出纳业务,所属机构要配备与出纳业务相适应的专职出纳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五条本行会计与运行保障部负责现金调拨工作,设立专职的管库人员、现金调缴人员,协调安排现金武装押运人员。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凡经办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坚持以下基本规定:(一)钱账分管。
先收款后记账,先记账后付款。
(二)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押运。
(三)现金收付,换人复核。
(四)凡现金、金银、有价单证,以及库房钥匙、业务公章等重要物品换人经管时,必须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五)及时核对库存,做到账款、账实相符。
(六)未经业务技术培训的人员,不得直接对外办理现金出纳业务。
第三章现金的收付、兑换与整点第七条现金收付必须依据内容正确、要素齐全的有效凭证办理,做到手续完备、责任分明、数字准确。
第八条出纳员不得代填或代改缴款凭证,收付现金要当面点清,一笔一清。
票币封签对外无效。
第九条每日营业终了,应将现金收入、付出登记簿的发生额与现金科目发生额核对一致,并登记现金库存簿结出余额,实际库存现金和总账现金科目余额核对相符后,所有柜员将规定现金调与主出纳,由主出纳清点后双人入箱上锁上解总行金库保管。
第十条所属机构要按核定的业务库存限额合理保留库存现金,超过限额要及时缴存。
第十一条本行及所属机构均应办理人民币大小票币、残缺票币兑换业务。
第十二条出纳员应有计划地做好主、辅币的调剂工作。
办理大小票币兑换工作时,应换人复核后一次交付。
第十三条残缺票币的兑换标准,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及《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内部掌握说明》办理,兑换时应按现金收付的操作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凡发现图案不全、墨色不正、裁切偏斜以及漏印花纹等印坏的票币,应予以收回。
收回的印坏票币连同原封签通过本行送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机构处理。
第十五条收付、整点票币时,应随时挑出损伤票币,挑剔损伤票币按照以下标准:(一)票面缺少一块,损及行名、花边、字头、号码、国徽之一者;(二)纸质较旧,四周或中间有裂缝,或票面断开又粘补者;(三)裂口超过纸幅1/3或票面裂口、损及花边图案者;(四)票面由于油浸、墨渍造成脏污的面积较大或涂写字迹过多,妨碍票面整洁者;(五)票面变色严重、影响图案清晰者;(六)硬币破缺、穿孔、变形或磨损、氧化腐蚀损坏部分花纹者。
第十六条票币整点必须做到点准、墩齐、挑净、捆紧、盖章清楚。
50元券、100元券纸币经点钞机初点后必须由手工进行复点。
纸币应按券别平铺整理,100张为1把,10把为1捆,以双十字捆扎;硬币100枚(或50枚)为1卷,10卷为1捆。
每把(卷)须盖带行号的经手人名章,每捆应在封面注明行号、券别、金额、封捆日期,加盖封捆员和复核员名章。
损伤票币除按上述方法整理外,还应对主币分版捆扎,并及时缴存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机构。
第四章库房管理与现金运送第十九条本行及所属机构应设置出纳专用库房,库房的结构、设施要符合规定标准。
第二十条现金、金银、外币、有价证券等,必须入库保管。
装零头数的尾数箱应由经手人加锁后入库(包)保管。
库内现金、实物应按种类、券别摆列整齐、保持清洁。
库内不准存放私人财物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一条凡入库保管的现金、金银、外币及有价证券等,都必须有账记载,出入库时应填制出入库票,做到账款、账实相符,责任分明,严禁白条抵库。
第二十二条配备工作责任心强、诚实可靠的正式职工负责管库工作。
管库员要明确分工,出入库时必须同进同出,出入库的款项、实物实行双人办理,相互复核,共同负责。
除管库员外,其他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进入库房。
管库员离职,必须办妥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库房、保险柜必须装备两把锁,且至少有一把为组合锁,机械锁要有正副钥匙各一套。
(一)机械锁正钥匙的管理。
机械锁正钥匙与组合锁密码由两名管库员分别掌管,不准随意委托他人代管,库房门和保险柜门随启随闭。
(二)机械锁副钥匙的管理。
本行业务库的副钥匙由管库员、主管行长和出纳(或会计)负责人当面共同密封,加盖印章,办理登记签收手续,交本行会计与运行保障部部妥善保管。
所属机构的库房、保险柜副钥匙由管库员会同会计主管共同密封签章后,交本行会计与运行保障部集中装箱加锁入库保管。
(三)遇有特殊情况,须动用副钥匙时,经本行主管行长批准,并会同管库员及出纳(或会计)主管人员启封,并登记签章。
(四)组合锁密码。
组合锁密码由管库员会同主管行长共同设定,密码密封,加盖印章,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由主管行长妥善保管。
开启密码由管库员会同主管行长共同启封,并登记签章。
管库员变动,密码随之更换。
(五)库房、保险柜钥匙必须严密保管,严禁随意放置,如有遗失应及时报本行会计与运行保障部和稽核监察部,并采取防范措施。
库房、保险柜的修锁、换锁,必须向本行会计与运行保障部报告,由本行会计与运行保障部指定人员修、换,并办理以旧换新和交接手续。
(六)仅设一名出纳员的所属机构,仍应贯彻双人管库的原则,由出纳员和会计员分管钥匙和密码,开关库时要共同开库、锁库,不得委托对方代管,形成一人管库。
并定期共同核对库存(由会计员在现金库存簿上签注“核对相符”或注明多缺数字后共同签章)。
第二十四条实行查库制度。
所属机构出纳主管人员或会计主管每旬至少查库一次。
各支行行长每月不低于一次全面性查库。
本行行长对本行的业务库款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全面性查库,分管副行长至少每季查一次库款。
上级会计管理部门对本行及所属机构,查库时必须携带查库介绍信,并应有管库员在场。
查库的任务是:(一)点库存现金、金银等实物是否账款、账实相符,有无白条抵库和挪用库款情况,是否发生虫蛀、鼠咬及霉烂事故。
(二)库房、保险柜的锁和钥匙的使用、管理情况,锁是否发生损坏,有无擅自更换情况。
(三)各项安全措施(包括联防组织)是否落实,双人管库和双人守库是否坚持执行。
(四)库房、保险柜的安全设备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安全条件。
(五)每次查库完毕,应将查库情况详细登记查库登记簿,并由检查人员和管库员共同签章,以备查考。
如发现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严肃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六)夜间只查岗不查库。
第二十五条本行根据业务周转的正常需要,设立现金业务库,负责对辖内所属机构现金调缴款业务。
第五章错款的处理第二十六条发生出纳错款,应立即查找,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对于确实无法挽回的错款损失,要区别性质进行处理。
(一)技术性错款,按规定的手续审批后,长款归公,短款报损,不得以长补短。
误收确实难以辨认的假币,按规定的手续审批后报损。
(二)责任事故错款,应按长款归公,短款自赔的原则处理。
(三)属于自盗、挪用以及侵吞长款的,均应追回款项,并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七条现金调拨发生的差错,调入行和调出行都必须负责认真追查。
调入行在发现差错时,应先检查本行在款项调运、保管、收付过程中是否发生问题。
如经调查分析,确非本行责任时,应立即将有关证件及详细经过情况送调出行追查。
如无法确定调出行或调入行责任时,可按错款审批权限报批,由调入行作收益或报损。
第二十八条原封新券(币)发生错款,应查明原因,如确非本行责任,应开具证明,说明发现经过(拆捆时原封有无破裂,证明人等)及捆内各把票券的起讫号码、缺号、补号情况,并在证明上加盖经手人和证明人章,经出纳主管人员和本行主管行长审批后,连同原捆封签、原把纸条,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机构处理。
如发现捆内整把(券)短少或把内短少十张以上者,应将原捆、原把票币原样保管,并立即将发现经过及原捆的冠字、号码、封捆时间和封捆员代号送交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机构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行及所属机构发生出纳错款时,应在出纳错款登记簿上逐笔详细登记,如实填报出纳错款报告表并按规定时间报送。
第六章票样管理与反假货币收缴第三十条人民币票样是鉴别人民币真假和进行反假币斗争的重要资料,本行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领发保管手续。
分发保管票样时,要办理签收手续,并登记票样登记簿,按券别、版别立户登记号码和领用单位名称,以便查考。
换人保管票样时,应办理交接手续。
真假币鉴别手册及资料保管,也按上述规定办理。
本行所属机构不发票样,可用流通券代替。
第三十一条发现流入市场的票样,应予收回,并追查票样的来源,如经调查确系误收,可按照兑换办法兑回。
收回的票样,应根据其号码追查责任,对有关失职人员要酌情处理。
如非本行经管的票样,应逐级上报上级管理部门追查。
第三十二条票样领用单位撤并时,应将多余的票样上缴上级管理部门。
如管理部门变更,应将票样移交情况分别报原管理部门和变更后的管理部门。
第三十三条发现假币,一律没收,并应双人当着客户的面在假币正、背面加盖带本行行号的“假币”戳记和经办员名章,同时开具假币收缴凭证,登记假币登记簿。
已没收假币入库保管。
如发现可疑币(券),本行难以辨别真伪时,应向持币人说明情况,开具临时收据,将可疑币(券)及时报送上级管理部门或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进一步鉴别。
如确系假币(券),应通知持币人,收回临时收据,换开“假币收缴凭证”;如非假币(券),亦应通知持币人,收回临时收据,并按面值予以兑付。
第三十四条入库保管的已没收假币(券),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发行机构规定上缴,并办好出库、交接手续,严防已没收假币(券)重新流入市场。
第三十五条凡发现挖补、拼凑、揭去一面以及有意损坏、涂抹等被破坏的人民币,原则上均应没收。
经追查如确系误收的,可按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给予兑换。
第三十六条外币票样的管理与反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制度执行。
第七章出纳交接第三十七条凡现金、金银、外币、有价单证、印章等出入库和库房、保险柜钥匙(密码)的转移都必须办理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