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中医药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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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千年传承的瑰宝,是几千年来我们的祖先在悬壶济世、治病救人过程中的智慧结晶和

积累,是我国传统

的精华和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为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做出过巨大贡献。经过几千年来无数中医药大师的探索和

,逐渐形成了一套系统中医药理论体系。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医承担起了治病救人的重任,促成建立了新中国的初步医疗体系,一批中医药人才脱颖而出,整个行业进入繁荣期。\xa0

随着医疗体系的改革和西医主导地位的确立,中医药行业管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开始显现,影响了整个中医药行业的

。因此,推进中医药管理体制改革,形成系统的中医药管理体制和管理构架,是目前我国中医药改革的第一重任。\xa0

1 中医药管理体制的建立\xa0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医药的发展

得到了我国各级领导和政府的重视。毛泽东同志多次接见过我国中医药行业的代表,高度称赞了中医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做出的突出贡献,并指出中医药行业的发展是我国发展的重要奠基石,可以在改善我国几亿人口的卫生

方面做出重要贡献,提出中医药的主要任务就是要获得快速发展,使其承担治病救人,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医疗水平的重任。1958年,毛泽东同志就曾做出指示,中医是祖先留给我们的一个巨大的宝藏,要充分的挖掘并努力提高中医

水平。在中共中央的政策引领下,中国医疗体系出现中医、西医和中西医结合三足鼎立的局面。\xa0

1954年,卫生部在《关于加强中医工作的请示

》中指出:“我国中医工作目前还存在大量问题,因此要加强中医的学习和研究,发掘中医学的精华部分,并设立中医院校,培养专门的中医人才,为中医的储备大量的后备人才,推动中医药事业的蓬勃发展”。并着手开始中医药管理体系的建设,由此形成了完善的中医药管理体系构架。\xa0

改革开放后,中医药事业重新获得党和国家的重视,开始步入发展快车道。在《关于卫生工作的决定》及《国民

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十一个五年

纲要》两个报告中,我国明确提出“中西医并重”的发展策略,第一次确立了中医的地位,成为推动我国中医药事业的蓬勃发展有效保障政策。\xa0

为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国务院通过建立监管部门、监察制度和法律建设来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确立了完整的中医药事业发展管理构架,推动了我国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1988年,国务院专门批准成立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隶属于卫生部,成为中医药管理的最高行政机构,负责管理全国的中医药事业发展。2003年,国务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为中医药行业制定的行政法规,从法律上规范了中医药行业的行医准则,为保障中医药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此同时,各地地方政府也专门针对辖区内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出台了系列规章制度,中医药发展全面获得政策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为中医药发展指明了方向,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成为我国第一部中医药方面的专门法律,将于2017年7月1日正式

实施,将为我国中医药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xa0

2 香港、台湾地区的中医药管理体制\xa0

台湾地区和中国大陆的中医药行业同宗同源、一脉相承,受限于各种现实因素,台湾地区的中医药管理体系在不断发展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了解臺湾地区的中医药管理体制,能够为大陆中医药管理体制改革与完善提供借鉴。\xa0

台湾地区在“行政院”专门设立了“卫生署”,中医药管理是其职能之一,负责制定中医医疗机构的行医标准,审查中医药行业执业人员资质,并出台中医执业人员标准对中医执业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针对中医药行业人才需求特点,发展成熟了一套中医人才培养体系,扩大了中医行业的人才储备。此外,专门设立台湾中医药委员会,以此推动中医的现代化、国际化和中西医的融合,推动中医走向世界。\xa0

在中药管理方面,台湾地区专门设立了“卫生署药政处”,其职能之一就是加强中药生产、采购和使用各环节的监管,通过出台一系列中药生产规范、采购规范和使用规范,使中药从生产到使用的整个流程都处于透明监管之下,可以避免因药物问题而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推动台湾地区中药事业健康发展。\xa0

由于长时间被英国侵占,港英殖民政府不重视中医药事业的管理,西医占据主导地位,1997年之前香港的中医药管理体系非常混乱,问题频出。1997年之后,香港地区中医药事业逐步走上正轨,1999年成立了香港中医管理委员会,明确其主管中医药的职能,通过制定完善法律法规规范管理体制、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和药物生产等环节,推动香港中医药事业有序健康发展。\xa0

3 现行中医药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xa0

随着医疗体系中西医主导地位的确立,重西医、轻中医趋势越来越严重,采取“一刀切”方式,用西医模式管理中医药导致国务院的一系列中医药扶持性政策难以有效落实,严重制约了中医药发展。\xa0

3.1 管理主体不明确\xa0

中医中药实行分别管理,管理主体不明确是我国中医药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首要问题。中医管理方面,国家中医药管本文由

理局是主要管理机构,负责总体指导全国中医工作,管理职责较为明确。而中药管理体制方面则较为模糊,相关职责分别属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

部、工信部、林业总局、食药监局、科技部、

部、质检总局、中医药管理局等多部门,每一个部门都有在某一个环节管理中药生产的职能,各部门的职权范围重叠。这种“九龙治水”的多头管理模式造成部门职能交叉、管理主体缺乏、职责不明确,同时违背了中药“源自

、用于临床”的特殊性和“药为医用、医因药存”的相依相成的自然规律,导致中医中药学科分离,中医药整体发展战略规划缺失,阻碍了中医药学科的正常发展,严重影响中医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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