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取费文件
三、四类工程费用定额取费规定
三、四类工程费用定额取费规定三、四类工程费用定额取费规定第十三条三、四类工程项目的取费标准规定如下:一、直接费(一)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综合取定人工费单价为:技工为48元/工日;普工为19元/工日。
2.材料费:主要材料费中的材料价格按照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取定。
运杂费仅计列材料发源地至指定堆放地点(省分仓库)间发生的费用(即所谓一次运费)发生时按材料价的1%取定不发生时不计列;由指定堆放地点(省分仓库)至施工现场间转运材料发生的费用(即所谓二次运费)计列于工地器材搬运费。
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及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计列。
辅助材料费按主材的0.3%计取。
凡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利旧材料其材料费不计入工程成本。
3.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单价和概预算的机械台班量分别按照《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定额》和《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取定。
4.仪表使用费:仪表台班单价和概预算的仪表台班量分别按照《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定额》和《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取定。
(二)措施费 1.环境保护费:按照7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2.文明施工费:按照7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3.工地器材搬运费:按人工费乘以表1规定的费率计取。
表1:工地器材搬运费费率表工程名称计算基础费率取定(%)通信设备安装工程人工费 1.0 通信线路工程 4.0 通信管道工程 1.3 4.工程干扰费:按人工费乘以表2规定的费率计取;综合布线工程不计列此费用。
其中干扰地区指交通密集城区、高速公路隔离带、铁路路基边缘等施工地带。
表2:工程干扰费费率表工程名称计算基础费率取定(%)有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人工费不计列通信线路工程、通信管道工程(干扰地区) 3.0 5.工程点交及场地清理费:按人工费乘以表3规定的费率计取。
表3:工程点交及场地清理费费率表工程名称计算基础费率取定(%)通信设备安装工程人工费 2.0 通信线路工程 3.0 通信管道工程 1.4 6.临时设施费:三、四类项目不计列。
建设部取费标准670文件(最新监理取费标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
原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JKLYJ-3*1*240和1*1*120 电缆是什么意思已解决- 4个回答JK:表示架空电缆L : 铝芯YJ: 交联聚乙烯绝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
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 0%。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监理取费标准(670号文件)-zs文档
监理取费标准(670号文件)-zs文档监理取费标准(670号文件)一、前言为加强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管理,规范监理机构收费行为,保障建设单位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监理实践和国际惯例,制定本标准。
二、监理费用计算(一)监理费用的计算公式为:监理费用 = 工程造价×监理费率其中,工程造价按照合同约定的预算价计算。
(二)监理费率由建设单位与监理机构协商确定。
监理费率应根据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范围、工程类型、施工管理模式、监理任务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其确定应参照本标准并兼顾市场合理价格。
监理费率一般不得高于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三。
(三)监理费用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按照监理合同约定支付给监理机构。
三、监理收费标准监理机构的收费标准应当明确、详细,并应经建设单位与监理机构共同商定和签订书面合同。
监理收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项目:(一)咨询服务费:监理机构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各种咨询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监理服务费:监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供的跟踪监理、技术咨询、现场检查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出差费:监理机构因工作需要外出服务时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四)办公费:监理机构为完成监理工作而需消耗的一切办公用品及相关的设备、材料等费用。
(五)其他费用:如因工程批复、变更、重大设备调试、竣工验收等原因,监理机构额外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建设单位按照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补偿。
四、监理费用调整建设单位与监理机构在履行监理合同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应协商或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调整监理费用:(一)监理服务范围增减或变更;(二)工程变更造成的增减费用;(三)工程时间延长或缩短带来的费用变化;(四)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
五、结算与支付监理机构的监理费用结算应按照建设单位与监理机构签订的合同约定及财务管理规定,由建设单位按照约定的时间、金额及程序支付给监理机构。
六、违规处理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理收费标准规定的行为,监管部门有权依法处理和追究相关责任。
工程审计费用取费标准的文件
工程审计费用取费标准的文件
工程审计费用的取费标准通常是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工程规模来确定的,因此具体的文件可能因地区而异。
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于不同地区的工程审计费用取费标准的文件: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中价协[2011]002号):该文件规定
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
编制、结算审核等阶段的服务费用。
该文件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收费。
2.《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鲁价费发[2007]205
号):该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收费管理办法,包
括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方式等。
该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的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收费。
3.《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建标造函
[2020]9号):该文件规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管理规定,包括服务范围、计费方式、最高限价等。
该文件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收费。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文件可能不是最新的,具体的取费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工程规模而有所不同。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工程审计费用的取费标准。
监理取费标准(670号文件)
监理取费标准(670号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取费行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监理取费应当以服务为宗旨,以质量、安全、效益为导向,以诚信、公平、公正为原则,以节约、合理、规范为目标。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标准执行,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标准的行为。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重视监理的作用,切实履行与监理单位的合同,不得降低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职责。
第五条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为本标准的受监方。
第六条监理取费应当合理、透明、公开,严禁弄虚作假,损害受监方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据本标准的要求,制定监理费用报价方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监理费用报价方案向监理单位支付费用。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据国家现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体系,规范监理取费行为。
第二章监理费用的组成第九条监理费用的组成包括基本费用、特殊费用、风险费用。
第十条基本费用是指监理单位为完成监理任务而需支付的费用,包括:管理费、工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障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第十一条特殊费用是指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需要发生的特殊费用,如技术服务费、加班费、出差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第十二条风险费用是指监理单位为承担由于监理行为而可能产生的风险而需要支付的费用,如因监理不到位导致工程施工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赔偿费用等。
第三章监理费用的计算方法第十三条监理费用的计算应当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基本费用的计算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合同价款或投资规模的一定比例计算;(二)特殊费用的计算应当依据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核算;(三)风险费用的计算应当结合工程特点和监理单位实际情况灵活计算;(四)监理费用应当根据完成监理任务的进度及质量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招标代理收费980号文件
八、国家取费文件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号)规定,实行由中标人付费的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可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至2004年1月1日统一执行委托人付费。
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自《办法》生效之日起按《办法》规定执行。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收费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二OO二年十月十五日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六条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
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招标人强制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用。
工程监理取费标准发改价格70号
工程监理取费标准发改价格70号工程监理是指在建设项目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专业服务。
为了规范工程监理服务市场,提高监理服务质量,发改委发布了《工程监理取费标准(试行)》价格70号。
本文将对该标准进行详细解读,并分析其对工程监理市场的影响。
一、工程监理取费标准(试行)概述工程监理取费标准(试行)价格70号于XX年XX月XX日发布,作为行业的规范文件,旨在统一工程监理服务的收费标准和计量方式。
该标准针对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工程项目,规定了监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标准。
根据该标准规定,工程监理费的计算采用基本费用、附加费用和奖罚调节费用相结合的模式,以确保监理服务的公平、合理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标准还明确了监理服务费应当与工程造价挂钩,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
二、工程监理费计算方法根据工程监理取费标准(试行)价格70号,工程监理费的计算方法分为两个方面:基本费用和附加费用。
1. 基本费用计算基本费用根据工程造价和工程类型进行计算。
通常,基本费用计算表明了工程造价与监理费之间的关系。
依据标准,监理费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比例范围由标准明确规定。
2. 附加费用计算附加费用是根据工程监理服务的实际情况计算的。
根据标准规定,监理单位可以根据工程监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额外工作,决定是否收取附加费用。
例如,对于突发施工问题的处理、额外的技术咨询和深入的风险评估等,监理单位可以酌情收取附加费用。
三、工程监理取费标准对市场的影响工程监理取费标准的发布对市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标准的出台使得监理市场的竞争更加公平,减少了不合理的低价竞争现象。
监理单位可以根据自身优势和专业能力来定价,提高监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其次,标准的实施促进了行业的规范发展。
监理服务作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其费用标准的规范化将推动行业从事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升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此外,工程监理取费标准的发布还有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和服务的可比性。
4 前期费用取费标准文件 2016年-10月
湘发改价服(2015)861号 湘发改价服(2016)144号
取消施工图审查服务费
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 动,服务费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
各种建设工程前期费用取费标准文件 2016年-10月
序 号
费用名称
基础收费
文件依据
计费标准
调整文件及系数
调整标准
调整系数
计费方式
计取条件
初次检测不合格需再次检测
的由施工方承担
1.事业单位提供中介服务的收费,纳入行政事业
2.可上下浮动10%
性收费管理,以及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
3.住宅常规检测3.2/平以下 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
134号文件中无的项目不可 收费
构,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 算。 2.谁委托谁付费
费
各种建设工程前期费用取费标准文件 2016年-10月
序 号
费用名称
基础收费
文件依据
计费标准
调整文件及系数
调整标准
调整系数
计费方式
22
消防检测技术 服务收费
湘价服〔2012〕157号
100万元及以下的,按1.2% 收取,但最低收费额3000元
湘发改价服〔2014〕 1160号
100万元以下1%,但最低 收费额3000元,100-500 0.8%,500-1000 0.6%
湘价服〔2011〕57号 湘价服〔2013〕131号 湘发改价服(2014)1159
1和2,均为下调20% 3.2014年市场化操作
1.3000万内编报告5-6万 2.3000万内编报表1-2万 3.行业调整系数市政交通 1,建筑0.6;敏感一般0.8
监理取费标准670号文件
监理取费标准670号文件监理取费标准670号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监理取费标准的制定目的是规范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收费行为,保障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和监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监理取费标准合用于工程监理及相关咨询服务的收费。
第二章监理取费基本原则第三条监理收费应遵循公正、合理、非营利性等原则。
第四条监理收费应按照工作量、难易度、工程类型、监理范围、服务要求等因素确定,收费方式应当公开透明。
第五条监理收费应当与服务质量和效果相挂钩,对优质服务应加以激励;对差劣服务应当依法追究监管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三章监理收费标准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在双方、三方合同中明晰监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等要求,不得在合同外私下加价或者改变收费方式。
第七条监理费用按项目付款,按项目分段清算,工程对应款项应与实际监理工作相符。
第八条监理单位可按照收费依据的不同分别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但收费标准应遵循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
第九条监理收费标准应当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并发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监理收费标准进行考察和调查。
第十条监理收费标准应包括监理服务费、工程变更费、违约金等。
第十一条监理收费标准应按照以下标准收费:(一)监理服务费按照合同约定工作量和服务内容综合测算,按照工程造价的百分比或者按照固定金额方式收取;不得采用增收挪用、虚列项目等违法收费行为。
(二)工程变更费工程发生变更时,监理费用可按双方、三方协议进行调整。
(三)违约金如果监理公司未能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建设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第四章监理收费台账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做好监理费用的台账和发票等相关记录,包括监理服务内容、工作量、工程造价、监理收费等信息,并应定期对外公开。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结算收费,不得拖欠工程业主或者其他委托方。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员工接受监督性考核,监督无效、服务差强人意的员工应及时退出监理市场。
监理取费标准(670号文件)
监理取费标准(670号文件)监理取费标准(670号文件)一、前言本文档旨在规定监理取费的标准和要求,以促进工程检查监理的质量提升和监理服务的规范化。
二、合用范围本文件合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监理取费。
三、监理取费计算方法1.按照合同价款计算根据合同价款计算,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工程造价在10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合同总价的5%收取;(2)工程造价在1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按照合同总价的4%收取;(3)工程造价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按照合同总价的3%收取;(4)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合同总价的2.5%收取。
2.按照工程造价计算采用工程造价进行计算,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1)工程造价在10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工程造价的12%收取;(2)工程造价在1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按照工程造价的10%收取;(3)工程造价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按照工程造价的8%收取;(4)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工程造价的7%收取。
3.按照监理服务项目计算对于某些专项监理服务项目,如进度控制、质量检验等,可以按照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监理单位和业主商议确定。
四、监理取费支付方式1.分次支付根据监理服务的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次支付。
2.一次性支付根据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全部监理服务费用。
五、监理取费的支付时间监理取费的支付时间应该在以下两个时限内:(1)工程竣工之日起180天内,办理完毕;(2)业主住手全额或者部份支付履行责任或者将工程交给其他人继续施工的日起90天之内。
六、违约责任如果监理单位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服务,业主有权根据违约情况向监理单位进行违约金的追究;如果业主未按照合同付款,监理单位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并且可以中止监理服务、终止监理合同。
七、说明1、本监理取费标准合用于监理单位的各类工程项目,具体费用标准按照合同各方商议确定。
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文件
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文件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文件。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保险费取费标准。
三、保险费取费标准。
1. 工程保险费的基本取费标准为工程造价的百分比,具体比例根据工程类型、规模、地区等因素确定。
2. 对于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一切险保险费,按照工程造价的0.2%~0.5%进行取费。
3. 对于工程竣工后的质量保修期内的保险费,按照工程造价的0.1%~0.3%进行取费。
4. 对于工程质量保险费,按照工程造价的1%~3%进行取费。
5. 对于特殊风险的工程保险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浮动取费,但不得超过工程造价的5%。
6. 工程保险费的取费标准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的报价和政府相关政策进行合理确定,不得存在恶意哄抬价格或者低价竞争的行为。
四、保险费取费标准的执行。
1. 工程建设项目的业主或者承包人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规定,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按照约定的保险费取费标准进行缴纳。
2.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3. 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保险费取费标准。
五、附则。
1.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 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的具体执行细则由保险监管部门另行制定。
3. 对于违反本标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本标准由国家保险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文件的内容,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严格遵守,确保工程保险费的合理取费,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招标文件取费费率(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规范招标文件取费行为,保障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招标文件取费费率。
二、适用范围本费率适用于本地区各类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货物采购、服务采购等招标活动。
三、费率标准(一)招标代理机构取费1. 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收取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费率如下:(1)招标代理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按1.5%收取;(2)招标代理合同金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按1.2%收取;(3)招标代理合同金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按1%收取;(4)招标代理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的,按0.8%收取;(5)招标代理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按0.5%收取。
2. 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提供以下服务的,可按以下标准收取额外费用:(1)编制招标文件:按招标代理合同金额的1%收取;(2)组织招标活动:按招标代理合同金额的0.5%收取;(3)协助招标人完成招标投标过程中的相关手续:按招标代理合同金额的0.5%收取;(4)其他服务:经招标人同意,可另行协商收取费用。
(二)招标文件编制单位取费1. 招标文件编制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编制合同约定收取招标文件编制费,招标文件编制费费率如下:(1)招标文件编制合同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按1.5%收取;(2)招标文件编制合同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含)的,按1.2%收取;(3)招标文件编制合同金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含)的,按1%收取;(4)招标文件编制合同金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按0.8%收取;(5)招标文件编制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按0.5%收取。
2. 招标文件编制单位为招标人提供以下服务的,可按以下标准收取额外费用:(1)招标文件内容审查:按招标文件编制合同金额的0.5%收取;(2)招标文件修改:按招标文件编制合同金额的0.5%收取;(3)其他服务:经招标人同意,可另行协商收取费用。
670号文件监理取费计算方法
670号文件监理取费计算方法670号文件监理取费计算方法一、监理取费的基本原则1.1 监理取费原则根据《建设工程监理条例》(2022年修订版)的规定,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取得相应的报酬。
监理取费的基本原则是,监理人的报酬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来计算,并且需要得到施工单位(或者业主)的认可。
1.2 监理取费计算原则监理人的报酬应该按项目建造面积、建造总价或者工程量、直接工程费用的百分比等方式计算,并且应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监理取费的计算方法2.1 监理费用的计算监理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计算监理费用:∑(监理工程量×单价)×费率系数其中,费率系数为监理费率的百分比,单价和工程量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2 监理费用的支付监理费用是施工单位或者业主向监理人支付的费用,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支付。
同时,监理人应该保证在监理工作期间的正常费用支出。
三、监理取费的计费周期和基准日3.1 监理取费的计费周期监理费用的计费周期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计算,可以按月、季度、半年度或者全年等周期进行计算。
3.2 监理取费的基准日监理费用的基准日是指计费周期的起始日,它应该在合同中约定清晰。
四、监理取费的其他规定4.1 监理费用的税金问题监理费用应该按照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
4.2 监理费用的调整和变更监理费用的调整和变更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由双方商议决定。
4.3 监理费用的逾期支付如施工单位或者业主逾期未支付监理费用,监理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结束语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监理取费:指监理人依法依约取得报酬的过程。
监理费率:指监理费用计算的百分比。
监理工程量:指监理人实际监管的工程量。
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全称《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是中国政府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法规。
全过程建筑设计服务费取费标准(2023版)
全过程建筑设计服务费取费标准(2023版)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全过程建筑设计服务费取费标准(2023版)。
全过程建筑设计服务费是指设计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和工作内容执行全过程建筑设计时所收取的费用。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从2023年起进行的建筑设计项目。
2. 取费范围全过程建筑设计服务费的取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包括需求分析、勘测设计、规划设计等费用;- 扩初设计费用:包括设计概念方案、初步设计方案、扩初设计方案等费用;- 构思设计费用:包括方案优化、设计深化等费用;- 施工图设计费用:包括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费用;- 现场技术服务费用:包括现场勘测、技术指导等费用;- 技术交底费用:包括设计文件交底、技术交底等费用;- 咨询评估费用:包括工程咨询、技术评估等费用。
3. 费用计算方法全过程建筑设计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应该公平、合理、透明。
设计单位可以根据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计算:- 工程造价法:按照设计项目的建设投资总额的比例进行计算;- 面积定额法:按照设计项目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 综合定额法:综合考虑工程造价和面积等因素进行计算。
4. 收费标准具体的收费标准应根据设计单位的经营状况、市场需求和技术水平等因素进行制定,但应该确保公平竞争和客户满意度。
设计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灵活调整,但不得超出本标准的范围。
5. 结算方式全过程建筑设计服务费的结算方式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一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结算:- 按工作阶段结算:按照设计项目分阶段进行结算,每个阶段的费用独立计算;- 按完成进度结算:按照设计项目的完成进度进行结算,每个进度节点的费用独立计算;- 按时间结算:按照设计项目的工作时间进行结算,每个时间段的费用独立计算。
6. 费用支付方式全过程建筑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一般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支付:- 分期支付:按照设计项目的工作进度或时间节点进行费用分期支付;- 阶段支付:按照设计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费用支付;- 定额支付: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定额进行支付。
招标文件下发后取费调整
各相关单位: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招标文件下发后取费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背景近年来,我国招标投标市场日益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日益增多。
为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制度,降低企业负担,提高招标投标效率,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在此背景下,我单位对招标文件下发后的取费标准进行了调整。
二、调整范围本次调整范围为招标文件下发后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1. 招标代理服务费2. 招标公告发布费3. 招标文件编制费4. 招标保证金5. 招标评标费6. 其他相关费用三、调整内容1. 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为: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项目,收取0.5%;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的项目,收取0.3%。
(2)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 招标公告发布费(1)招标公告发布费按照招标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为: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项目,收取0.1%;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的项目,收取0.05%。
(2)招标公告发布费最高不超过2万元。
3. 招标文件编制费(1)招标文件编制费按照招标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为: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项目,收取0.2%;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的项目,收取0.1%。
(2)招标文件编制费最高不超过5万元。
4. 招标保证金(1)招标保证金按照招标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为: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项目,收取0.5%;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的项目,收取0.3%。
(2)招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 招标评标费(1)招标评标费按照招标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为: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项目,收取0.3%;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的项目,收取0.2%。
监理取费标准(670号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自2007年5月1日开始施行。
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附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监理人,监理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建设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施方案编制费取费文件
实施方案编制费取费文件一、背景。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需要对实施方案进行详细的编制,并对相关费用进行取费。
本文档旨在规范实施方案编制费取费的相关流程和规定,确保费用使用的透明和合理。
二、编制费用的确定。
1. 实施方案编制费用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工作量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2. 编制费用的确定应充分考虑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投入,确保编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 在确定编制费用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费用,避免浪费和不必要的支出。
三、费用的取费方式。
1. 实施方案编制费用应按照项目进度和工作量进行分阶段取费,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2. 取费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性取费、分阶段取费或按照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取费等方式,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选择。
3. 取费过程中应做好相关的记录和核对工作,确保费用的使用合规合理。
四、费用的使用管理。
1. 实施方案编制费用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和规定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超支。
2. 使用费用时应及时报销和结算,确保资金的流转畅通。
3. 对于费用的使用情况应及时进行记录和报告,定期进行审计,确保费用的合规使用。
五、其他相关事项。
1. 实施方案编制费取费文件的执行部门应加强对费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
2. 对于费用的使用情况和执行效果应及时进行评估和总结,为今后的项目提供经验和借鉴。
3. 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费用使用方面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六、结论。
实施方案编制费取费文件的制定和执行,对于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费用的合理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执行,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同时,应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为今后的项目提供有力保障。
设计取费标准(670号文件)
设计取费标准(670号文件)背景设计取费是指设计师根据设计服务的提供量和质量,向委托方收取的费用。
设计取费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设计师的收入和设计服务的质量。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设计取费标准对于保障设计师权益、推动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的本文件旨在制定适用于设计行业的取费标准,以确保取费方式公平、合理,并促进设计服务的质量。
准则制定设计取费标准时应遵循以下准则:1. 公正合理:设计取费应公正合理,不得以不当手段获取不合理利益。
2. 反映价值:取费标准应反映设计服务的实际价值和质量。
3. 透明明确:取费标准应明确具体,并与委托方事先达成一致。
4. 弹性可变:取费标准应具备一定的弹性和可变性,以满足不同项目、不同规模和不同要求的设计服务。
5. 遵守法律法规:设计取费行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实施步骤为确保设计取费标准的实施有效可行,建议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调研分析:针对设计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和分析,了解不同设计服务的特点和市场需求。
2. 制定分类标准:根据设计服务的性质、难度、工作量等因素,制定分类标准,将设计服务进行分类。
3. 确定基准费率:根据不同分类标准,确定每项设计服务的基准费率,即根据设计服务的实际价值和质量进行定价。
4. 考虑项目特殊要求:针对项目特殊要求,设计可适用的附加费用规定,以反映特殊要求对设计服务的影响。
5. 审核与修改:经过初步制定的设计取费标准,需经过审核和修订,确保其公正合理、透明明确。
6. 公布与执行:将设计取费标准公布并执行,确保设计师与委托方之间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结论通过制定合理的设计取费标准,能够促进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确保设计师的权益,提高设计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设计取费标准的制定应遵循公正合理、反映价值、透明明确、弹性可变和遵守法律法规等准则,同时应经过调研分析、制定分类标准、确定基准费率、考虑项目特殊要求、审核与修改、公布与执行的实施步骤。
取费文件 惠州
二零二二建造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序号11.1 1.2 1.3 22.1 2.1.1 2.1.2 2.2 33.1 3.2 3.3 3.4 3.5 3.6 3.7 3.8 44.1 4.2 4.3名称分部份项工程费定额分部份项工程费价差利润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子目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系数计算的其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材料检验试验费工程优质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材料保管费预算包干费规费工程排污费施工噪音排污费防洪工程维护费(自2022 年4 月1 日起执行)计算方法1.1+1.2+1.3∑ (工程量×子目基价)∑ [ 数量×(编制价-定额价) ]人工费×18%2.1+2.22.1.1+2.1.2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1 ×3.18% (建造工程)1 ×2.52% (单独装饰装修工程)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3.1+3.2+3.3+3.4+3.5+3.6+3.7+3.81 ×0.3% (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除外)按规定执行1×(10%~15%)按照规定计算1×(0~2%)4.1+4.2+4.3+4.4(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1+2+3)×0.1%年六月二十一日4.4 危(wei)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建造面积(m2 )×2 元/ m25 税金(1+2+3+4)×相应税率6 含税工程造价 1+2+3+4+5建造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表序号122.1 2.1.1 2.1.2 2.2 33.1 3.2 3.3 3.4 3.5 3.6 3.7 3.8 44.1 4.2 4.3 4.4 5名称分部份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子目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系数计算的其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材料检验试验费工程优质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材料保管费预算包干费规费工程排污费施工噪音排污费防洪工程维护费危(wei)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税金(自2022 年4 月1 日起执行)计算方法∑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2.1+2.22.1.1+2.1.2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1 ×3.18% (建造工程)1 ×2.52% (单独装饰装修工程)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3.1+3.2+3.3+3.4+3.5+3.6+3.7+3.81 ×0.3% (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除外)按规定执行1×(10%~15%)按照规定计算1×(0~2%)4.1+4.2+4.3+4.4(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1+2+3)×0.1%建造面积(m2 )×2 元/ m2(1+2+3+4)×相应税率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计算方法1.1+1.2+1.3∑ (工程量×子目基价)∑ [ 数量×(编制价-定额价) ]人工费×18%2.1+2.2人工费×26.57%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3.1+3.2+3.3+3.4+3.5+3.6+3.7+3.81×(10%~15%)按照规定计算1×(0~2%)按规定执行按照规定计算4.1+4.2+4.3+4.4(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 算名分部份项工程费定额分部份项工程费价差利润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材料检验试验费预算包干费工程优质费其他费用规费工程排污费施工噪音排污费序号11.11.21.322.12.233.13.23.33.43.53.63.73.844.14.2 称6 含税工程造价 1+2+3+4+54.3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0.1%4.4 危(wei )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人工费×2.5%5 税金 (1+2+3+4)×相应税率6 含税工程造价 1+2+3+4+5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表(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计算方法∑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2.1+2.2人工费×26.57%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3.1+3.2+3.3+3.4+3.5+3.6+3.7+3.81×(10%~15%)按照规定计算1×(0~2%) 按规定执行 按照规定计算4.1+4.2+4.3+4.4(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 算(1+2+3)×0.1%人工费×2.5%名 称分部份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材料检验试验费预算包干费 工程优质费 其他费用规费工程排污费施工噪音排污费防洪工程维护费危(wei )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序号122.12.233.13.23.33.43.53.6 3.7 3.844.14.24.34.45 税金(1+2+3+4)×相应税率6 含税工程造价 1+2+3+4+5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自2022 年4 月1 日起执行) 序号名称计算方法1 分部份项工程费 1.1+1.2+1.31.1 定额分部份项工程费∑ (工程量×子目基价)1.2 价差∑ [ 数量×(编制价-定额价) ]1.3 利润人工费×18%2 措施项目费 2.1+2.2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1.1+2.1.22.1.1 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2.1.2 按系数计算 1 ×2.90%2.2 其他措施项目费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3 其他项目费 3.1+3.2+3.3+3.4+3.5+3.6+3.7+3.83.1 暂列金额1×(10%~15%)3.2 暂估价3.3 计日工按照规定计算3.4 总承包服务费3.5 材料检验试验费3.6 预算包干费1×(0~2%)3.7 工程优质费按规定执行3.8 其他费用按照规定计算4 规费 4.1+4.2+4.3+4.44.1 工程排污费 (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4.2 施工噪音排污费算4.3 防洪工程维护费(1+2+3)×0.1%4.4 危(wei)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1+2+3)×0.1%5 税金(1+2+3+4)×相应税率6 含税工程造价1+2+3+4+5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表(自2022 年4 月1 日起执行)序号名称计算方法1 分部份项工程费∑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2 措施项目费 2.1+2.2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1.1+2.1.22.1.1 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2.1.2 按系数计算 1 ×2.90%2.2 其他措施项目费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3 其他项目费 3.1+3.2+3.3+3.4+3.5+3.6+3.7+3.83.1 暂列金额1×(10%~15%)3.2 暂估价3.3 计日工按照规定计算3.4 总承包服务费3.5 材料检验试验费3.6 预算包干费1×(0~2%)3.7 工程优质费按规定执行3.8 其他费用按照规定计算4 规费 4.1+4.2+4.3+4.44.1 工程排污费 (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4.2 施工噪音排污费4.3 防洪工程维护费(1+2+3)×0.1%4.4 危(wei)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1+2+3)×0.1%5 税金(1+2+3+4)×相应税率6 含税工程造价1+2+3+4+5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自2022 年4 月1 日起执行) 序号名称计算方法1 分部份项工程费 1.1+1.2+1.31.1 定额分部份项工程费∑ (工程量×子目基价)1.2 价差∑ [ 数量×(编制价-定额价) ]1.3 利润人工费×18%2 措施项目费 2.1+2.2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1.1+2.1.22.1.1 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2.1.2 按系数计算人工费×5.25%2.2 其他措施项目费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3 其他项目费 3.1+3.2+3.3+3.4+3.5+3.6+3.7+3.83.1 暂列金额1×(10%~15%)3.2 暂估价按照规定计算3.3 计日工3.4 总承包服务费3.5 材料检验试验费3.6 预算包干费1×(0~2%)3.7 工程优质费按规定执行3.8 其他费用按照规定计算4 规费 4.1+4.2+4.3+4.44.1 工程排污费 (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4.2 施工噪音排污费4.3 防洪工程维护费(1+2+3)×0.1%4.4 危(wei)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1+2+3)×0.1%5 税金(1+2+3+4)×相应税率6 含税工程造价1+2+3+4+5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表(自2022 年4 月1 日起执行)序号名称计算方法1 分部份项工程费∑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2 措施项目费 2.1+2.2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1.1+2.1.22.1.1 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2.1.2 按系数计算人工费×5.25%2.2 其他措施项目费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3 其他项目费 3.1+3.2+3.3+3.4+3.5+3.6+3.7+3.83.1 暂列金额1×(10%~15%)3.2 暂估价按照规定计算3.3 计日工3.4 总承包服务费3.5 材料检验试验费3.6 预算包干费1×(0~2%)3.7 工程优质费按规定执行3.8 其他项目费按照规定计算4 规费 4.1+4.2+4.3+4.44.1 工程排污费 (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4.2 施工噪音排污费算4.3 防洪工程维护费(1+2+3)×0.1%4.4 危(wei)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1+2+3)×0.1%5 税金(1+2+3+4)×相应税率6 含税工程造价1+2+3+4+5。
设计取费标准(670号文件)
设计取费标准(670号文件)设计取费标准(670号文件)本文档旨在规定设计取费的相关标准,以确保设计专业人员能够合理收取费用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1. 背景设计取费是设计行业中的一项重要收入来源,它涉及到设计专业人员的劳动价值和设计项目的复杂性。
为了确保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设计人员的合理获得回报,制定适当的取费标准势在必行。
2. 取费标准的确定设计取费标准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2.1 项目类型和规模根据设计项目的类型和规模,设计取费应有所区分。
通常情况下,大型项目的设计取费较高,而小型项目的设计取费较低。
2.2 设计师的经验和声誉设计师的经验和声誉是决定设计取费的重要因素之一。
经验丰富且声誉良好的设计师可以收取较高的设计取费,这是对他们专业能力的肯定和认可。
2.3 项目周期和工作量设计项目的周期和工作量也会影响设计取费的确定。
周期较短、工作量较大的项目可能需要更高的设计取费,以确保设计师能够合理分配时间和精力完成任务。
2.4 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也是设计取费的参考因素。
如果在某一领域存在较高的需求和激烈的竞争,设计师可以相应地提高设计取费。
3. 取费标准的执行设计取费标准的执行应遵循以下原则:3.1 公平合理设计取费标准应公平合理,能够维护设计师的权益,同时不过度损害客户的利益。
3.2 透明可行取费标准应具有透明性,设计师和客户都能够清晰了解设计取费的计算方法和依据。
3.3 合同约定设计师和客户在开始设计项目前应签订合同,并明确约定设计取费的具体金额和付款方式等细节。
3.4 争议解决如发生设计取费方面的争议,设计师和客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以寻求第三方中介或仲裁进行解决。
4. 监管和追溯为了确保设计取费标准的有效执行和监管,相关主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并设立追溯机制对设计取费进行抽查和评估。
5. 结论设计取费标准的制定是维护设计师权益和推动设计行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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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有关事宜的通知
惠市规建函〔2010〕4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市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工作,现将有关
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建设工程,人工单价
指导价不分专业,采用定额编制期三类地区人工参考标准59元/工日。
该人工单价包含按规定职工个人及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
适用于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建设工程。
二、我市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建设工程计价程序见
附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表
(自2010年4月1
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自2010年4月1
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自2010年4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