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民政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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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安排

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安排

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安排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政府的权威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而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政府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也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如何推进政府党风廉政建设,是当前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推进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下面我们提出具体的计划安排。

一、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推进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必须加强,健全政府廉政制度,完善政府风险防控机制。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让制度成为“硬杠杠”,必须对制度进行完善和修订,以达到有效监察和约束的效果。

二、深化执纪审查工作为了管党治党,必须加强党内监督和执纪审查工作,强化惩治和预防腐败,提高对违纪违法人员的惩处力度,树立震慑和警示效应,保障党的纯洁性。

同时,要加强思想教育和帮扶措施,切实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真正做到不打无准备之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尽职尽责,始终保持高度警觉。

三、高度重视风险防控随着时代的变化,风险防控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各级政府要以政治责任为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主动加强风险防控,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领域的监管,做好预防和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权益。

四、推进政风、严治、廉政三项工作政风建设、严治建设、廉政建设对于政府的发展和稳定至关重要。

尽快形成政府机关方面的风气,以严格治理来保障廉政建设的实施,在实践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认知度,加强培训和教育,完善晋升制度,认真做好工作,从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做起。

五、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廉洁从政的意识流亡延续,新时代要求很高,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廉洁从政的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发挥典范作用,牢记廉洁从政是一条不归路。

领导干部要深入群众,了解民情,接受群众监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推进提供强大的支撑。

总之,政府党风廉政建设是重要任务,计划安排的实施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以坚定的决心和鲜明的态度,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切实增强拒腐防变和风险防控能力,为实现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重点任务提供有力保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全面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而不懈努力。

[原创]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

[原创]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

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2011年,我局以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区、市、县四级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民政系统工作实际,着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促进民政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现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在人员变动的情况下及时调整领导组织,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保证有专人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细化分解,与领导个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各项工作内容落到实处,全局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有人抓、件件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

加强了社会组织的管理,规范了行业协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

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

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监管,做到五个“严格”:严格账户管理、严格资金的核拨程序、严格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资金的审批发放程序、严格救灾资金的核销程序,发挥“三个”监督的作用:发挥自我监督的作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主动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审计监督;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

通过严格监管,在救灾等专项资金的使用中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二、加强廉洁自律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四级纪委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现象。

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学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及时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向党员报告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

同时,领导干部也加强了自律建设,坚持从我做起,带头搞好廉洁自律,做好表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民政厅工作规则的通知(2009年修订)

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民政厅工作规则的通知(2009年修订)

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民政厅工作规则的通知(200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09.02.10•【字号】浙民办[2009]99号•【施行日期】2009.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民政厅工作规则的通知(浙民办〔2009〕99号)厅机关各局处室,厅属各单位: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民政厅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浙江省民政厅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为进一步提高厅机关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和议事规则》和《民政部工作规则》及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则。

二、省民政厅工作,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创业扶民,创新强省”的总战略,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按照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行使职权。

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努力把民政厅建设成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机关。

四、厅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坚持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依法履行解决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的职责,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全面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章领导职责五、省民政厅实行厅长负责制,厅长领导民政厅的全面工作,副厅长协助厅长工作,按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并对厅长负责;省老龄办主任、省移民办主任负责做好本单位工作,并向厅长负责;巡视员、副巡视员受厅长委托,负责一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民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

民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

民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区纪委: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情况跟踪督察通知》要求,民政局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察,并同步对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出国(境)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察。

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一)局班子集体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1、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宣传学习。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传达了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内容。

局党组按时听取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2、明确目标责任,层层落实责任。

为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将工作任务明确到人,确定各单位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确保责任分解到位。

哪一级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一级的责任,谁违反规定就追究谁的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位,确保了我局上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局纪检部门采取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二级机构贯彻目标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使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各项内容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

4、严格制度规范,坚持民主集中。

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围绕中心工作尽职尽责,在工作中分工明确、恪尽职守、相互尊重、团结协作,不推诿扯皮。

严格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建立健全了健康的议事规则。

完善了党组内部议事和决策程序,对重大工程项目、大额经费开支等重大问题,能按照“十六字方针”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坚决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真诚待人,坦诚听取意见。

加大工作力度 提高工作水平 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民政部召开全国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视频会议

加大工作力度  提高工作水平  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民政部召开全国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视频会议

作者: 无 作者机构: 不详 出版物刊名: 中国民政 页码: 4-7页 年卷期: 2010年 第4期 民政事业 领导班子成员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摘要:为了深入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 和部署全国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0年3月25日,民政部召开全国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 视频会议。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学举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李立国主持会 议并传达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曲淑辉作工作报 告。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姜力、窦玉沛,部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中国老龄协会会 长陈传书出席会议。民政部机关全体公务员、全国老龄办司(局)级干部、部直属事业单位领 导班子成员和部管社团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和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的干部职工以及卫星网络系统覆盖的各地、市、县民政局有关人员在各分 会场参加会议。

民政部门学习廉政准则讲课稿

民政部门学习廉政准则讲课稿

民政部门学习廉政准则讲课稿尊敬的各位同事: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有机会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廉政准则的知识。

如何做好我们的工作,遵循廉政准则是我们大家应该时刻铭记的责任和使命。

作为民政部门的一员,我们必须做到政治上坚定,廉洁自律,始终在廉政上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群众的利益为重。

首先,廉政准则的意义重大,它在我们的工作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

我们都知道,廉政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是保证政府公信力和群众利益的必要条件。

廉政准则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保证我们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根本保障。

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必须全面认识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摒弃一切不正之风,营造廉洁、诚信、高效的工作环境。

其次,加强廉政意识的培养和强化是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原则。

我们必须时刻牢记廉政是一种智慧,是我们工作的动力,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加强廉政意识的培养,就是要树立信仰意识,强化自律能力,时刻警醒自己远离各种形式的贪腐现象。

我们必须要自觉抵制这些不良影响,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坚决拒绝各种形式的非法利益纷争,使我们的工作呈现出高效、优质的形象。

最后,我们需要时刻保持“清风正气”,强化廉政建设的实际效果。

我们必须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廉洁从政、清正立身”的原则,建立正确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做到心中有责、言行有节、自我约束、不断进取。

我们既要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和程序,也要在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不断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总之,廉政准则是政治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理念和标准。

我们必须坚定不移的在廉政建设上进行努力,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和业务水平,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之上,我们才能更好的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为群众服务营造不断廉洁的政治环境。

让我们一起从自身做起,加强廉政意识,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的发展。

民政部关于推荐首批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推荐首批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推荐首批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0.07.19•【文号】民函[2010]178号•【施行日期】2010.07.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民政部关于推荐首批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民函〔2010〕178号)根据《民政部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民发〔2010〕25号)和《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9〕147号)精神,民政部决定今年开展首批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评定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条件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从《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暂行办法》(民发〔2009〕147号)规定的12类民政基层窗口单位中推荐,达到创建示范单位标准的且被评为省级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的方可推荐。

二、推荐名额此次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评定工作,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精挑细选、好中选优,12类窗口单位不搞一刀切,成熟一类,申报评定一批。

本次拟评国家级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约631个(名额附后)。

各省(区)市可根据分配名额将申报单位类别自行调剂。

三、推荐步骤(一)地方推荐。

各地对拟推荐的单位进行考察、评估后填写《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推荐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由各省(区)市民政厅(局)报民政部纠风办公室。

(二)组织考核评定。

民政部纠风办组织各业务司(局)对地方推荐申报单位进行相关考核或评审,结合考核评审意见,讨论研究后确定首批全国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的初步名单。

同时将提出拟命名单位的初选意见提交部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民政部纠风办将对拟评定的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按10%的比例进行抽查。

(三)进行社会公示。

民政部纠风办公室在民政部网站和《中国社会报》对拟评定的首批全国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进行为期两周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民政局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总结

民政局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总结

民政局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总结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的一项重要举措。

下面本文库为您推荐民政局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总结。

一、实行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内容我局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的一项重要举措,所以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为了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我局制定了《市畜牧水产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站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规范了班子成员以及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工作职责,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长对班子成员和全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各部门对各自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做到各司其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面深入地抓好全局系统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使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环环相扣,层层得到有效落实。

二、完善工作体制,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建设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等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订、部署和落实工作,负责处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各项任务。

局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按照"三个抓好"的原则进行工作,即:⑴副职领导干部要抓好自己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对分管的站室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⑵要及时处理所分管站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所显露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⑶要与所分管站室的工作人员谈话,确保每年一次,以便了解情况,化解矛盾。

民政廉政工作制度

民政廉政工作制度

民政廉政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政系统的廉政建设,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民政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民政廉政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注重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第三条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廉政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完善机制,确保民政资金安全、项目安全、服务安全,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第四条民政廉政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培养民政干部的廉洁意识和职业道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第五条民政廉政工作要注重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制度,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实现民政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组织架构第六条民政系统要设立廉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相关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和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民政廉政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考核。

第七条各级民政部门要设立专门的廉政工作机构,明确职责,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地区的民政廉政工作。

第八条民政系统要建立健全廉政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职责,分级负责,层层落实。

三、预防机制第九条民政系统要加强对民政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防止和纠正违规使用资金和项目的问题。

第十条民政系统要加强对民政业务的监督,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防止和纠正不规范、不公正、不公开的问题。

第十一条民政系统要加强对民政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防止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民政系统要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风险点排查,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防止和纠正各类风险问题。

四、监督机制第十三条民政系统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民政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四条民政系统要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接受人大、政协、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认真听取和处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民政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民政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民政新闻发布会发布词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今天,我们民政部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大家通报最新的民政工作进展和相关政策措施。

首先,我代表民政部对各位媒体朋友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一、社会救助近年来,我国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们坚持把扶贫与扶智相结合、发展与保障同步推进,进一步强化救助标准和范围。

同时,我们也不断加强助残、助老、助残等特殊群体救助,以确保各类困难群体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二、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也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将继续坚持“婚姻登记便民化、离婚登记便规范”的原则,推动婚姻家庭纠纷调处机构建设,加强家庭和睦建设,促进家庭亲情和谐。

三、殡葬改革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殡葬改革已成为全国各地政府和老百姓关注的重要问题。

我们将继续推动殡葬改革,加快推进殡葬业市场化改革,促进殡葬服务规范化、市场化和现代化。

同时,我们还将会同广大群众一起积极探索和推进“绿色殡葬”,构建生态丧葬体系。

四、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志愿服务的支持和引导力度,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志愿文化,促进互助共建和谐社区。

同时,我们将积极推动建立志愿服务统计制度,加强对志愿服务队伍管理和培养,提高志愿服务水平。

五、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是民政工作的重要保障和基础。

我们将坚持以反腐败斗争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同时,我们还将不断采取措施,深入推进阳光民政建设,增强民政公信力和形象。

以上是我们发布的主要内容,请大家积极关注我们民政部的工作进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国社会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和支持!谢谢!。

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关系到党的事业成败的关键。

2009年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规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切实解决全系统的党风方面,顶风违纪等突出问题。

(一)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现象;(二)坚决制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三)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早报制度;(四)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酗酒闹事,扰乱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的行为;(五)继续抓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住房、公务用车、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占用下属单位财物以及用公款为领导干部购买个人商业保险和挪用公款、拖欠公款等问题的检查清理工作。

(六)严格遵照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通讯费用等职务消费规定。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一)坚决杜绝水行政执法人员“吃、拿、卡、要”现象。

严格执行和减化办事程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执行文件规定,按项收费,严禁乱收超收。

(三)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执法,保证政令畅通。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从腐败源头入手,狠抓防腐工作(一)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改革制度。

1、完善干部考核、审查、考试制度和办法。

2、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

3、坚持科学、民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领导考核、任前公示和考察预告等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职责和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职责和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职责和要求1993年,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根据中央部署确定了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三项工作格局,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现称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项工作格局抓住了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方面。

三项工作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关键,查处大案要案是重点,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是基础,它们相互联系、互相促进,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整体。

今天,我主要介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纠风及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职责和要求。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关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应负的责任和对失职、渎职实施追究的制度性规定及操作性规定,是保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的,具有全局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制度上明确规定了各级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其中包括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的责任,对于其它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的保证作用。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依据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 号)。

该《规定》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于1998年11月21日正式公布。

《规定》共有五章,十七条。

江苏省委、省政府,盱眙县委、县政府分别以苏发[1 999]20号、盱发[1 999] 34号文件制定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原则、适用范围、责任范围、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作了明确规定。

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制度(试行)》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办法(试行)》(苏办发[2003]1号),省委、省政府颁发了《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的暂行办法》(苏发[2003】3号)。

(常用公文)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记录

(常用公文)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记录

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记录9月18日,民政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办、国办《____年上半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报告》精神和中央纪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过节有关要求,总结上半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部17条具体措施工作情况,并对做好两节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党风廉政工作作出部署。

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窦玉沛出席会议并讲话,民政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曲淑辉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民政部党组成员、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出席会议。

窦玉沛指出,直属机关各单位要深刻把握中央要求,清醒认识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充分认识中央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坚强决心,始终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始终绷紧持之以恒这根弦,始终牢记任何人、任何时间都不能违犯党纪国法,持续把民政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窦玉沛强调,今年上半年,在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驻部纪检组的指导、监督和有力工作下,部直属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和纪工委有关工作部署,扎实落实《民政部____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要点分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要充分肯定工作成绩,查找和改进不足,坚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窦玉沛要求,要把握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绩。

一是要持续改进作风不松劲。

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近期部内外发生的典型案例,深刻地警示我们,对于八项规定和党规党纪的红线决不可触碰,决不能心存侥幸,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锲而不舍、驰而不息。

二是要坚定落实主体责任不动摇。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

各司局、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刻吸取____(省、市、区、县)____(省、市、区、县)委原书记李庆贵等人的教训,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自觉,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抓好监督检查,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篇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019年,XXX在公司党委正确领导下,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主线,以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为重点,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切实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素质,持续培育严“严细实”作风,为行政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一、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

XXX党委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明确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全部签订《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书》,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全部签订《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基层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全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二是狠抓落实。

今年以来,XXX党委与新任职领导人员廉洁谈话达15人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6次,并4次听取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

三是严格督导。

XXX党委通过季度岗检和基层联系点活动,先后10次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进行督查,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评先挂钩,增强了基层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性。

(二)注重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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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2.05.31•【文号】民发[2012]89号•【施行日期】2012.05.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民政部关于印发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发〔2012〕89号)各司(局),全国老龄办,各直属单位: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要求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部党组决定在部直属机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并制定了《民政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现将实施方案印发各单位,请认真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民政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要求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民政部决定在部直属机关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将风险管理理论和现代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重点围绕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行使,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突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认真查找相关人员履行职责,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及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并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动态管理等措施,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管理,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积极化解腐败风险的意识,降低行政风险、规范行政行为,把预防腐败的要求和责任落到实处。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在民政部直属机关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规范从政,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及民政管理服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保障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共民政部党组关于印发《中共民政部党组工作规则》的通知

中共民政部党组关于印发《中共民政部党组工作规则》的通知

中共民政部党组关于印发《中共民政部党组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民政部党组•【公布日期】2016.02.26•【文号】民组字〔2016〕6号•【施行日期】2016.0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印发《中共民政部党组工作规则》的通知民组字〔2016〕6号各司(局)、全国老龄办、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加强部党组自身建设,提高党组工作科学化水平,部党组对《中共民政部党组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已经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民政部党组2016年2月26日中共民政部党组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政部党组(简称部党组)自身建设,提高部党组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民政部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部党组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民政部的领导核心。

第三条部党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部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四)坚持部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民政部依法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民政部的决定。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四条部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五条部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接受中央巡视和监督。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诚信廉洁打造清廉政府形象优秀民政部公务人员秉持廉洁从政原则

诚信廉洁打造清廉政府形象优秀民政部公务人员秉持廉洁从政原则

诚信廉洁打造清廉政府形象优秀民政部公务人员秉持廉洁从政原则诚信廉洁:打造清廉政府形象民政部公务人员秉持廉洁从政原则诚信是社会道德的基石,廉洁是政治生态的核心要素。

在现代社会中,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角色,必须以诚信廉洁为基准,倡导廉政,追求纯洁政治环境。

作为民政部的公务人员,更是肩负起保障社会福利和民生的重要责任。

本文将探讨如何以廉洁从政的原则来打造民政部的清廉政府形象。

诚信是民政部公务人员工作的首要准则。

针对当前一些公务人员不择手段、打擦边球的问题,民政部要坚定地树立起诚信意识,以正面榜样来引领公务人员的行为规范。

在实践中,公务人员要牢记廿八个字的铿锵誓言:“实事求是、公正廉洁、勤政为民、谦虚谨慎”,将诚信渗透到工作的方方面面。

无论是与社会民众的沟通交流,还是与部门内外的合作与交往,诚信都应成为行为的底线。

只有公务人员自身具备了诚信的品质,才能赢得民众的信任和支持。

廉洁从政是民政部公务人员的基本要求。

正直廉洁是政府形象的保证,在民政部,这一点尤为重要。

廉洁要求公务人员不得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不得虚报套取经费以及违规处置政府资产。

奉公守法、公正廉洁是廉政建设的核心内容。

拒绝任何形式的贪污腐败、拉帮结派行为,保持高尚的政治品质,始终以人民利益为重,做到廉洁从政,树立起清廉政府的形象。

为了促进公务人员廉政建设,民政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对公务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和规范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廉洁从政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

加强监督执纪和信访工作,形成严密监督机制,对公务人员的廉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他们的廉政意识与行为保持一致。

此外,还要加强政府对公务人员的关怀和激励,以切实解决公务人员的实际困难,增强他们对廉洁从政的信心和动力。

作为民政部的公务人员,应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时刻保持清廉从政的形象。

公务人员要以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为驱动,在服务群众中以身作则。

只有坚持诚信廉洁,才能建设起清廉政府形象,树立起卓越的民政部公务人员形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通知-新民发[2009]93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通知-新民发[2009]93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通知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通知(新民发[2009]93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民政局,各地、州、市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根据《民政厅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做好2009年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积极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民政系统行风建设。

根据民政部总体工作安排,我区被列入全国十省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观察点之一,并与7月中旬在我区组织召开小型座谈会,研究制定全国民政系统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和评定办法。

各地、州、市要按照关于在民政系统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要求,5月底前在12类民政基层单位中各选择1--2个有代表性的单位作为试点,组织指导开展创建活动(试点单位确定后将名单分别抄送驻厅监察室和业务主管处室备案)。

厅直属单位的创建活动,由业务主管处室组织实施。

同时,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试点单位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出本地区、本行业行风建设创建标准和评定办法,为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座谈会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各地将创建标准和评定办法于6月15日前报驻厅监察室备案。

要继续积极参加地方政府和纠风部门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行风热线等活动,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和行评监督员作用,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努力探索和创新民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

二、开展殡葬服务、婚姻登记服务专项治理工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民政工作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民政工作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民政工作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民政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领域,廉政风险点的存在可能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权力滥用、腐败行为的发生等问题。

为了保障民政工作的廉洁高效,必须采取一系列的防控措施。

一、廉政风险点1. 资金管理风险:民政工作涉及大量的资金流转,如果资金管理不严格,容易出现挪用、贪污等问题。

例如,社会救助资金、慈善捐款等可能被个别人员侵占或滥用。

2. 人员选拔任用风险:民政工作需要专业的人才,但如果选拔任用过程不公正、不透明,容易导致权力寻租、腐败现象的产生。

例如,一些地方可能存在利用职权为亲友等人提供就业机会的问题。

3. 政策执行风险:民政工作需要严格执行政策法规,但如果执行不力、不公正,容易导致权力滥用、不公平待遇等问题。

例如,社会救助政策的执行中可能存在不公正的情况,导致一些有需要的人得不到应有的帮助。

4. 慈善组织管理风险:慈善组织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如果慈善组织管理不善,容易出现资金管理混乱、慈善款项被挪用等问题。

例如,一些慈善组织可能存在虚假宣传、不透明的资金使用等问题。

二、防控措施1. 建立健全制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民政工作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资金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政策执行等方面的程序和标准。

2.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例如,可以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对廉政风险点进行举报。

3. 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信息公开,让公众了解民政工作的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例如,可以建立相关网站或平台,公布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4. 加强培训教育:加强对民政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他们的廉政意识和法律素养,增强抵御廉政风险的能力。

5. 加强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其他部门、社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廉政风险的防控工作。

例如,可以与审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案件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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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民政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民政部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民政部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规范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方式。

根据中央文件精神,修订民政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制定完善配套制度。

加强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今年
重点对以下5个方面的行为进行清理登记和纠正:(1)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收受干股等问题。

(2)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因私出国(境)、到国外定居等有关事项报告登记情况。

(3)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

(4)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5)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
切实按
切实
政建设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专题学习内容。

坚持部党组成员和部直属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讲党课制度。

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教学计划。

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

不断巩固和完善民政部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充分发挥部管媒体阵地作用,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

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团、进社区。

五、加强民政行风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开展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测评办法和示范标准,召开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座谈会。

深入推进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重点治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民政公共服务行业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管,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引导行业协会在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办公场所等方面与政府及其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彻底分开,完善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和执法机制,加
助、
率。

建立健
(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动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民政行政管理体制,努力构建依法、科学、民主的民政行政决策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决策效果评估机制。

(三)推进财务制度改革。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及时修订和完善民政资金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修订《民政部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民政部差旅费管理办法》。

完善
网上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重大开支预警机制。

进一步加强对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的监督和管理,严格银行账号管理。

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建立国有资产网上监管系统。

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推进民政惩防体系建设。

按照中央《工作规划》要求和部党组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重点推进拒腐防变教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完
加强民
七、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以查处发生在民政部门及其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干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捐赠款、福利彩票公益金等
专项资金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和领导干部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

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钱送钱、买官卖官、参加赌博以及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等腐败现象,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

建立完善案件线索排查机制、信访举报督办机制。

建立完善部直属机关纪委与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协作办案机制,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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