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文本)(已修改)
(完整word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整理复习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第一章行政法概述一、概念术语1、行政:行政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特定的社会公共组织为实现公共利益对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的活动及其过程。
2、行政法: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体系。
3、行政关系: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同被管理者所发生各种关系的总称。
4、行政权:指执行、管理权,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权力。
二、思考题1、为什么要对行政权进行控制答:行政权同其他公权力一样,其作用具有两重性。
在现代社会,行政权相对于立法权和司法权,有膨胀和扩张的趋势;行政权与其他国家公权力相比,它与公民、组织有着更经常、更广泛、更直接的联系。
2、行政法的特征答:形式特征---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的数量居部门法之首内容特征---内容广泛、规范,易于变动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交织在一起3、我国行政法的渊源有哪些答: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法律解释,我国加入或承认的国际条约和协定。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概念术语1、行政法定原则: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必须有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
2、法律优位:指在已经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规范性文件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凡有抵触则以法律为准;或者在法律尚未规定而其他规范性文件率先作出是,一旦法律就同一事项作出规定,则法律具有优先地位,其他规范性文件必须服从之。
3、法律保留:指当宪法或法律将某些事项保留给立法机关时,行政机关非经特别授权不得对此制定任何规范性文件。
4、比例原则: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利益,如果为了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利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使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
5、行政效益原则:指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求以消耗最小的社会资源而取得最多的社会效益。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题一、填空题1、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内容和客体三大要素构成。
2、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行政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4、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
包括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5、合法性原则主要要行政合法与非法问题,合理性原则解决行政是否适当的总是。
6、行政职权一般依其来源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固有职权;另一类是授予职权。
7、在我国,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选任、连任、调任、聘任。
8、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的组织。
9、在行政组织法规中对于行政机关职责权限的规定一般采用三种方式:概括规定,列举规定和拆衷规定。
11、按照行政机关的工作权限划分,可分为一般权限机关和专门权限机关。
12、在我国,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
其中委任是由有权机关任命公民担任行政公职。
13、被授权的组织在行政法上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14、在行政委托中,被委托的对象可以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
15、行政委托的委托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
1依据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所影响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以将行政相对方分为抽象相对方和具体相对方。
1、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
2、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中,可以成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行政机关主要包括有:行政监察机关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
3、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布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为。
4、依据行政行为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标准,将行政行为划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依申请行政行为。
5、行政立法依其权力来源不同,可以分为职权立法、授权立法。
6、根据我国宪法、组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行政立法主体为国务院,国务院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指导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指导一.课程介绍: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是法学专业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必修课。
开设本课程,旨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根据高等专科教育的要求和多媒体远距离教育的特点,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理论及实际应用的教授,使学生系统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和各种具体的制度与规则,提高学生运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要求:1.考试题型:填空;选择(单项、多项);简答;论述;案例分析。
有没有名词解释我认为中央电大的教学文本中回答的不具有确定性,建议还是要掌握。
而且即使没有名词解释,也可以以填空或简答方式出现。
2.答题要求:简答应简单完整;论述应详细并应结合自己的看法;案例分析问什么答什么,有针对性,并要回答为什么即展开讨论。
3.考试内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主编)皮纯协第一篇——第四篇4.最终成绩有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构成。
三.以往试卷分析:(一).考试要点:1.行政法律关系\三要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客体\行政法律关系变更\行政法基本原则(具体要求)(论)\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特点(合理性与合法性原则解决的问题)\行政法的作用和分类2.行政主体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职责(包括行政职权产生的来源)\行政机关特征\行政职务产生程序(主要是公务员职务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政府派出机关的类型3.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被委托的组织以及两者区别\行政相对方的权利和义务\行政相对方的分类\行政授权的概念和特征4.行政法制监督\构成\与监督行政区别和共同点(论)\行政监督作用(论)5.行政行为的概念、判断、分类和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特征(论)6.行政指导的分类\行政合同的概念和缔结方式7.行政救济\途径8.行政复议机关的分类9.行政诉讼被告\审理案件依据\权限\受案范围\诉讼阻却情形\行政诉讼构成要件(论)\行政案件执行根据10行政追偿\被追偿人11行政处罚种类和原则\听证程序的具体内容12行政立法\效率原则\立法主体\立法程序的原则13.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实施主体等有关行政许可内容14.行政赔偿概念、特征(论)\方式\归责原则15.行政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行政不当16.即时强制\强制执行措施概念、种类和对象\行为罚的概念17.国务院地位\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18.当事人的分类\被告的特征19.行政判决的概念20.行政诉讼的主要审查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的作用(论)\行政诉讼法的概念\审理案件不公开的情形21.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案例分析是行政处罚管辖\行政诉讼法院的审理结果\判断谁是原告和被告\判断听证程序是否合法注意问题:1、考题具有很大的重复性。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行政:指依据我国宪法和法律,除国家的立法、司法(检察和审判),军事职能之外的国家的组织管理职能。
特征:(1)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2)由依法组织的主体运作;(3)行政活动具法定性和裁量性;(4)表现方式多样性。
2、行政权:指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特定的社会组织进行行政活动的,包括管理公共行政事务为社会成员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权力。
特征:(1)直接性和主动性;(2)公益性;(3)扩张性;(4)优益性:优先性和收益性。
3、行政法:行政法既含管理法,也包括控权法,是规范行政权的组织和活动的国内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1)形式上的特点:①没有统一法典;②实体和程序合体;(2)内容上的特点①公益优先性;②行政权主体优越性;③在内容上体现多样性和发展性,及程序性规范和实体性规范的一体性。
4、行政法的渊源:指行政法律规范的外在的表现形式,即法源。
(1)宪法的制定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法律的制定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3)行政法规和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的制定主体:①行政法规:国务院;②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粮监会);③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市的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地市的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人民政府)。
(4)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主体:①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②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5)法律解释(6)国际条约与协定5、法源性和非法源性的区别:法源性的基本条件::(1)是否具有创制性(2)能否成为评判行为的依据6、行政法律关系:指经行政法对行政关系的调整和确认,因国家行政权的行使而发生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具有了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内容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重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名词解释1.公务员: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活动区别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公务组织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权或者从事行政管理活动,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3.行政合理性原则:合理行政原则是实施行政法范畴。
3.1比例原则:兼顾适当性、必要性、衡量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行政目标的实现可能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则这种不利影响应被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使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
包含三个子原则: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比例性原则。
3.2平等对待:非有正当理由不得区别对待,即非歧视原则。
行政主体应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相同情况做出相同的对待,不相同的的情况做出有差别的对待;国家应平等对待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
4.行政授权: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经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管理,并承担法律后果的制度。
5.行政委托:行政机关根据管理的需要,依法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行为,受委托组织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对外行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其后果归属于委托的行政机关。
6.行政立法: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
7.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规章以外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实施行政管理,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发布的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令。
8.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9.行政强制:9.1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实现行政目的,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调查取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或财产实施暂时性限制或控制的行政行为。
9.2行政强制执行:国家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当事人,依法采用有关强制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题及参考答案第一部分:基础知识1. 什么是行政法?行政法是规定行政机关组织、职权、工作程序和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体系。
2. 行政法与民法有什么区别?行政法主要规范行政机关的权力和职责,以保障公共利益;而民法主要规范个人或法人之间的平等权利和义务关系。
3. 什么是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是规定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进行行政争议解决的法律体系。
第二部分:选择题1.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A. 公务员与公民的权利义务关系 B. 行政机关与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 C. 政府部门对市民行为进行监管 D. 两个私人企业之间的贸易往来(答案:D)2.行政法的特点是哪项? A. 行政法是主干法 B. 行政法是司法之地 C. 行政法具有强制性 D. 行政法包含刑法内容(答案:C)第三部分:简答题1.解释什么是行政法的分法原则。
行政法的分法原则是根据法律对象的不同,把行政法律关系分为行政组织法、行政活动法和行政制裁法三大部分。
2.简述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正、公开、合法、迅速、经济和保障人权等原则。
第四部分:论述题论述中国行政法的发展历程及其主要特点。
中国行政法的发展经历了由单一的政治性行政管理法规向更加完备的法律体系发展的过程,主要特点包括从重政府职能向依法行政转变,行政法治的建设逐步完善,加强行政法规透明度,保障公民权利等。
第五部分:综合题根据你对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理解,结合具体案例说明行政法如何在解决行政争议时发挥作用。
(案例分析略)以上是关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题及参考答案的内容。
希望对你的复习有所帮助。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必背复习笔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必背复习笔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行政法的渊源(一)行政法的形式渊源(1)宪法a.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b.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组织、基本工作制度和职权的规范c.关于行政管理活动基本原则的规范d.关于国有经济组织、基体经济组织、外资或合资经济组织以及个体劳动者在行政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的规范(2)法律法律是行政法最重要的渊源。
(3)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a.行政法规b.行政规章或称部门规章c.地方性规章或称地方政府规章(4)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其他法源:(1)国际条约和协定(2)法律解释(二)行政法的实质渊源(1)判例法(2)法的一般原则二.依法行政原则可称为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必须有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
内容:(一)法律优位原则(1)法律的效力等级高于行政立法(2)一切行政活动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二)法律保留原则在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等事项方面,只有法律明确授权,行政机关才能实施相应的管理活动。
三.行政合理性原则在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行使行政职权,必须做到客观、适度,符合人类理性,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
内涵:(一)平等原则。
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国家不得恣意地实施差别对待。
(二)比例原则。
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在全面衡量公益与私益的基础上选择对相对人侵害最小的适当方式进行,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1)妥当性原则(2)必要性原则(3)均衡原则四.信赖保护原则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管理活动已经产生信赖利益,并且这种信赖利益因其具有正当性而应当得到保护时,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变更这种行为,如果变更必须补偿相对方的信赖损失。
适用:(一)行政机关原则上不得制定对相对人具有溯及力的法律规范(二)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撤销或者废止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五.行政主体的概念行政主体,在一般的意义上指行政权力的承担者,行政活动的实施者。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终极版)
第二章 行政主体
重点、难点: 1、行政主体的概念、特征、类型 2、行政机关的含义;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 3、我国行政机关的体系(中央、地方) 4、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组织) 5、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6、公务员执行公务的行为
第三章 行政职权
重点、难点: 1、行政职权的含义与特征 2、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权限 (1)行政职责的含义与特征 (2)行政权限的含义、特征、类型
第九章 行政诉讼概述
重点、难点: 1、行政诉讼的概念、行政诉讼法的概念 2、行政诉讼法的渊源 3、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
第十章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
重点、难点: 1、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 2、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 3、行政诉讼管辖,尤其注意掌握级别管辖、地 域管辖的相关内容
第十一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总复习提要
四个部分:
一般原理(第一章) 主体部分(第二章、第三章) 行为部分(第四章、第五章) 救济部分 1、行政救济(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 2、行政诉讼(第九—十二章)
第一章 行政法的概念
重点、难点: 1、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2、行政法的渊源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 合理性原则 4、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பைடு நூலகம்
第三节 具体行政行为
重点、难点: 1、行政许可的含义、特征、程序等 2、行政征收的含义、特征、种类 3、行政奖励的含义、性质 4、行政强制的含义、种类(行政强制措施、行 政强制执行) 5、行政裁决的含义、特征、种类 6、行政合同的含义、特征、具体表现形式
第三节 具体行政行为之行政处罚
重点、难点: 1、行政处罚的含义、特征 2、行政处罚的种类(学理上的、行政处罚法规定的) 3、行政处罚的程序 (1)决定程序(简易、一般、听证) (2)执行程序 4、其他。追诉时效、相对人的权利救济、“一事不再罚” 原则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期末复习要点
1、行政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1、从行政的角度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机关特定行政内容的法2、从行政权的角度行政法是规定行政权行使限度与行使方式的法行政法是控制政府权力的法。
3、从行政关系的角度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
4、从制定和适用的角度行政法是行政机关制定的法。
行政法是执行机关适用的法。
//以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
2、行政法的渊源(表现形式)行政法的渊源是行政法律规范的来源或具体表现形式,指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国家强制力和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或者习惯、判例等。
//类型: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3、行政法的特点(一)在形式上具有分散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1. 分散性,没有统一法典。
2. 多样性,用以表现行政法的规范性文件是多种多样的、多层次的。
(二)在内容上具有广泛性、易变性和综合性的特点1. 广泛性:规范的范围和领域广阔。
2.易变性: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
3.综合性: 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中。
(三)在效力上具有多元性的特点4、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构成和特点//概念: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因行政活动而形成或产生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
//构成要素(一)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参加行政法律关系并在其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或组织。
1、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管理者行使行政权力的一方当事人。
主要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被管理者受行政主体管理的一方当事人。
包括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二)内容。
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三)客体。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
物、智力成果、行为。
//特点:1主体的恒定与不可转化性2主体资格的受限制性3主体地位“平等下的不对等性”(主体双方各自权利义务的性质不完全相同,数量不能相等)5、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与内容//含义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严格遵守法律对行政权的职责权限、活动方式以及活动程序的规定,违法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参考重点资料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参考重点(一)1. 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是(地域)管辖。
2. 下列行政处罚种类中,属于人身自由罚的是(行政拘留)。
3. 公务员一经任用,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这属于公务员的(身份保障权)。
4.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方式的是(行政机关委托某特定组织行使某项行政职能)。
5. 凡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一人承担者,称为(首长负责制)。
6. 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来划分,行政法可以分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
7. 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8. 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机关或组织,被称为(行政主体)。
9. 公务员执行公务,有法律规定情形时应当回避。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任务艰巨预感到难以完成的应当回避)10. 我国《行政强制法》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11. 行政程序法上设立的下列制度,哪一项主要不是为了体现行政效率原则的?(回避制度)12. 关于行政复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13.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这体现了(信赖保护原则)。
14. 行政行为成立后即对有关的组织或个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效力,不能再作出与该行为相抵触或违反该行为的相关要求的行为。
这是行政行为法律效力中的(拘束力)。
15.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行政机关并不是唯一的行政主体)。
16.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可以录用为公务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一、名词识记知识点1、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中,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称为行政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3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
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
4、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5、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
行政职权只能由行政主体来行使,行政管理相对方不享有行政职权。
6、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任何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同时履行职责。
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在相应变化。
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7、行政机关: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用权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也叫国家管理机关,简称政府8、首长制和委员会制凡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一人承担者,称为首长负责制,简称首长制;而赋予委员会议集体承担者,称为委员会议负责制,简称委员会制9、层次制与职能制层次制又叫层级制、分级制,是指政府组织纵向分为若干层次,每个层次所管业务性质相同,各对其上层负责,但其管辖范围随层级下降而缩小。
职能制又叫分职制,指政府组织平行划分为若干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但所管范围大体相同。
10、集权制与分权制集权制指行政权力集中于上级机关,下级机关没有或有自主权,一切均需按照上级机关的指示去办。
分权制指下级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有自主决定权。
上级机关对其权限内决定的事项不加干涉。
11、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复习资料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复习概要行政法基本原理第一节行政法的概述实质行政国家行政----- 带国徽Yf公共行政? 一形式行政一、行政V [非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私行政(一)公共行政与私行政区别1、性质不同T公:代表国家职能活动,公共性质;私:团体自身利益2、目的不同T公:公共秩序;私:个别、局部利益3、手段不同T公:享有特权行政=公共行政=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二)行政权1、概念:执行法律、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
(1)行政权与政权立法权政权T统治权T主权T国家T国家权力V司法权J亍政权(2)行政权与权力、权利(3)行政权与行政职权(4)行政权与公民权利T公民权利是行政权的前提和基础;行政权是公民权利保障。
2、行政权的双重作用:保障行政机关的有效执法;侵犯公民权。
二、行政法(一)概念是一个独立部门,因调整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调整的法律关系2、管理行政关系3、监督行政关系T行政诉讼、复议1、组织行政关系4、救济行政关系(三)行政法的特征(内涵丰富、范围广、技术性强1、在内容上的特点*具有很强的命令性、服从性(不平等).行政法律规范内容易于变动2、在形式上的特点:数量多,没有统一法典;实体法规和程序法规交织在一起。
三、行政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法律解释,国际条约。
第二节行政法律关系、概述1、含义: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
2、特征: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具有不对等性;内容法定性;权利义务的复合性二、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1、主体行政法律关系工行政主体||物一物质、货币2、客体-智力成果一专利权、发明、著作权一行为一作为、不作为3、内容:行政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一产生、变更、消灭1、产生T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产生一定权利和义务关系2、变更: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内容变更3、消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消失;行政法律关系被撤销或履行完毕(注销)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概述1 、含义:法的灵魂法理理念中2、特征:法制性、特殊性、普遍性、规范性、适用性二、行政法治原则(依法行政)(一)内容上1 、职权法定: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来源于法律,越权无效2、法律优位: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不得违反法律3、法律保留:有些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简答P67)犯罪和刑罚;剥夺公民政治权利和限制人身自由;司法制度(二)具体要求1 、行政主体设立合法2、行政职权拥有合法3、行政职权行使合法(不折不扣、不能拖延、不能不按法定要求)4、违法行使职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三、行政合理性原则(正当、客观、适度、公开)——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一)背景T行政自由裁量权(二)内容1 、行政行为应符合法律的正当目的行政法的一般目的T为人民服务;特定的法律目的T维护社会秩序2、行政行为具有正当的动机(善良、诚实)3、应当考虑相关因素而不考虑无关因素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人之常理T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及日常生活的常识5、行政行为应当符合公正要求T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6、行政行为公开化t 行政活动依据和政策公开;活动过程公开;行政信息、情报公开四、行政应急性原则(一)含义: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13、行政行为:行政主体为实精心整理现国家行政管理目的的、行驶行政职权和履行行政职责所产Array 45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精心整理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实施制裁的具体7、行政赔偿:国家刑侦机关精心整理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对公民、法人或者9、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精心整理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中,精心整理行政主体一方具有恒定性。
②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有2、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精心整理务:权利:①参政权利②收益权利务,如对行政主体行使调查举精心整理证权具有配合的义务。
③服从行政主体具有法律效力的决③高效便民原则:行政主体在精心整理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应该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精心整理的行政处罚。
(2)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给予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间歇性精心整理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精心整理的。
5、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人诉讼制度发展水平的实际状精心整理况③稳定性和灵活性相结合2)受案范围的确立方式:我①Array案件。
精心整理6、行政处罚的种类:①申诫罚②财产罚③能力罚或资格穿于行政法始终、指导行政法精心整理的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准则或原理,具有普遍性、特殊性和利和自由。
③对因行政活动精心整理而受到侵害的公民等应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2)平等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3)精心整理信赖保护原则:①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和公定力,即行造成的行政机关不得撤销精心整理或改变,除非撤销或改变此种违法行政行为会严重损予赔偿或补偿精心整理二、依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三、正当程序原则:1)公开精心整理原则:①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公开②行政权力运行的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的形成精心整理发挥有效作用四、行政效益原则:是指行考虑成本效益④行政救济精心整理法律制度也要符合效益精神。
华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
华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复习提纲(2011下半年)A一、单项选择题:1、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C )A、行政法律关系B、行政关系C、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D、监督行政关系2、下列各项中( A )不是行政法的渊源。
A、判例B、规章C、地方性法规D、司法解释3、下列( C )项属于行政主体。
A.国务院办公厅 B.政法委C.北京市人民政府 D.被委托的组织4、下列何项属于行政行为的特征。
( B )A.确定力 B.单方性C.拘束力 D.执行力5、行政立法的主体是( D )A、国家行政机关B、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C、国务院D、国务院及所属各部委6、行政征收的实施是以相对方负有行政法上的( B )为前提的。
A.给付义务B.缴纳义务C.履行义务D.不作为义务7、下列( D )是行政机关赋予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的许可。
A.开业经营许可B.生产许可C.汽车驾驶证 D.律师资格证8、签订行政合同的最主要方式是( C ).A.拍卖B.邀请发价C.招标D.直接磋商9、因各种不同等级法律文件之间产生的法律适用冲突是。
( B )A.特别冲突 B.层级冲突C.平级冲突 D.区际冲突10、我国在( D )中第一次确定了听证制度。
A、《治安管理处罚条例》B、《商标法》C、《国家赔偿法》D、《行政处罚法》11、下列何项是行政主体和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相同方式( D )A、行政赔偿B、行政处罚C、行政处分D、通报批评12、行政系统内部一般监督中最主要、最有力的监督形式是( A )。
A.上下级监督 B.职能监督C.主管监督 D.审计监督13、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的申请人的损失包括( B )A、所有损失B、直接损失C、间接损失D、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14、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王某被公安机关非法拘禁,该案中赔偿请求人是( A )A、王某B、王某父母C、王某之妻D、王某的成年子女15、市工商局的赔偿费用由( A )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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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文本)朱叶:同学们好,欢迎参加活动。
本次活动主题是复习考试问题。
张胜利:朱教授下午好!蔡结洪:请问这次考试的重点是什么呢朱叶:有关这次考试的说明一、有关说明考试依据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程(第三版)》,皮纯协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参考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程学习指导书(第三版)》,杨毅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本课程的考核采取平时作业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考卷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及格线。
考试时间为90分钟。
本课程考试试卷采用的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
法学专业的同学要求为一至五编的内容,行政管理专业的同学的要求为一至三编的内容。
马静茵:什么是一至三编的内容朱叶:就是教材第一编到第三编。
朱叶:下面我按照黄皮小册子,期末复习指导的顺序往下说。
朱叶:第一章的要求第一章行政法概述考试要求:识记:(1)行政;(2)行政法;(3)行政关系;(4)行政法律关系;(5)行政法律关系主体;(6)行政法律关系客体;(7)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8)行政法律事实;领会:(1)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的区别;(2)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3)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4)行政法律事实的分类;(5)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条件及各种情形;(9)行政法的几种法源形式;(10)行政法的特点;(11)行政法的分类;(13)行政法的作用。
朱叶:第二章的要求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考试要求:识记:(1)行政法基本原则。
领会:(1)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特点;(2)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及其具体要求;(3)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表现及其具体要求。
朱叶:第三章的要求第三章行政主体概述考试要求:识记:(1)行政主体;(2)行政法主体;(3)行政职权;(4)行政立法权;(15)行政职责。
领会:(1)行政主体的特征;(2)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之间的关系;(4)行政职权的特征;(5)行政职责内容;(6)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的关系。
应用:运用有关行政法上的主体的理论和知识,分析相关案例。
注意:如何确定行政主体的资格(P书25)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P书26)朱叶:第四章的要求第四章行政机关考试要求:识记:(1)国家行政机关;(3)地方行政机关;(7)首长制;(8)委员会制;(9)层次制;(10)职能制;(11)集权制;(12)分权制。
领会:(1)国家行政机关的特征;(2)国家行政机关的种类;(5)行政机关组织法所包含的基本内容;(8)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的类型;(9)国务院拥有的行政职权;(10)国务院的各组成部门及其各直属机构的职权范围。
朱叶:第五章的要求第五章公务员考试要求:领会:(1)公务员的双重身份;(2)公务员的权利;(6)行政职务关系消灭的几种情况。
朱叶:第六章的要求第六章被授权的组织和被委托的组织考试要求:识记:(1)行政授权;(2)被授权的组织;(3)行政委托。
领会:(1)行政授权的特征;(2)被授权的组织的类型及其法律地位;(3)行政委托的特征;(6)被委托的组织与被授权的组织的区别。
朱叶:第七章的要求第七章行政相对方考试要求:识记:行政相对方。
领会:(2)行政相对方的权利;(3)行政相对方的义务。
朱叶:第八章的要求第八章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考试要求:识记:行政法制监督。
领会:(1)行政法制监督的构成;(2)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3)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朱叶:第九章的要求第九章行政行为概述考试要求:识记:(1)行政行为;(5)要式行政行为;(6)不要式行政行为;(7)抽象行政行为;(8)具体行政行为。
领会:(1)行政行为的特征;(2)对行政行为进行分类的各种不同标准以及根据不同标准对行政行为所分的不同种类;(3)行政行为的主要内容;(4)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6)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应用:运用有关行政行为的理论和知识,分析相关案例。
注意: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件(P书75),具体行政行为(P书70),朱叶:第十章的要求第十章行政立法考试要求:识记:(8)行政立法主体。
领会:(1)行政立法的特征;(2)行政立法的分类;(3)行政立法的原则;(7)行政立法程序的主要步骤;(8)对行政立法进行监督的几种形式。
朱叶:第十一章的要求第十一章行政许可考试要求:识记:(1)行政许可;(9)排他性许可;(10)非排他性许可;(16)行政许可设定权分配;(17)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领会:(1)行政许可的特点;(2)行政许可的作用;(4)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5)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7)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种类;(9)行政许可实施程序;(10)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种类。
朱叶:第十二章的要求第十二章行政强制考试要求:识记:(1)行政强制;(7)行政强制执行;(9)执行罚;(13)即时强制。
领会:(4)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7)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朱叶:第十三章的要求第十三章行政合同考试要求:领会:(1)行政合同的特征;(4)行政合同的缔结原则;(5)行政合同的缔结方式。
朱叶:第十四章的要求第十四章行政指导考试要求:识记:(2)普遍的行政指导;(3)个别的行政指导;(5)调整性行政指导。
领会:(1)行政指导的特征;(4)行政指导与行政合同的区别。
朱叶:第十五章的要求第十五章行政处罚考试要求:识记:(1)行政处罚;(3)人身罚;(6)行为罚;(10)申诫罚;(12)行政处罚的主体(16)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领会:(1)行政处罚的特征;(2)行政处罚与刑罚、行政处分的区别;(3)行政处罚应遵循的各项原则的主要内容和表现形式;(6)对行政处罚设定权限划分的界定;(10)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和方式;(13)听证程序的适用条件和具体程序;(14)行政处罚执行的原则。
朱叶:第十六章的要求第十六章行政监督领会:(1)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关系。
朱叶:第十七章的要求考试要求:识记:(1)行政违法;(2)行政不当;(3)行政责任。
领会:(1)行政违法的特征;(2)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3)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
朱叶:好了,行政管理专业的同学,就到此,就是教材的前三编。
下面法学专业同学除了要上面三编,还要复习下面两编内容。
本科班考到17章,下面不用考朱叶:第十八章的要求第十八章行政救济概述考试要求:识记:(1)行政救济。
领会:(1)行政救济的特征;(2)行政救济的主要途径。
应用:运用行政救济理论中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赔偿的有关理论和知识,分析相关案例。
(注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第十九章的要求第十九章行政复议考试要求:识记:(1)行政复议;(3)复议申请人;(4)复议被申请人;(5)第三人。
领会:(1)行政复议的特点;(3)复议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7)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8)行政复议管辖范围。
第二十章的要求第二十章行政赔偿考试要求:识记:(1)行政赔偿。
领会:(1)行政赔偿的特征;(5)有关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13)行政先行处理原则的内容;(15)请求行政赔偿的要件。
第二十一章的要求第二十一章行政诉讼概述考试要求:识记:(1)行政诉讼。
领会:(1)行政诉讼的特征;(2)行政诉讼案件的构成要件;(5)行政诉讼法的渊源;(8)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应用:运用行政诉讼有关理论和知识,分析相关案例。
注意:行政复议(P书262-263),第二十二章的要求第二十二章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考试要求:识记:(2)具体行政行为标准。
领会:(1)受案范围的确立方式;(4)不予受理的案件。
第二十三章的要求第二十三章行政诉讼的管辖考试要求:识记:(1)行政诉讼管辖;(2)级别管辖;(3)地域管辖;(4)法定管辖;(5)裁定管辖;(6)共同管辖。
领会:管辖的种类。
第二十四章的要求第二十四章行政诉讼参加人考试要求:识记:(1)行政诉讼参加人;(7)原告;(9)被告。
领会:(3)原告的确认主要包括的几种具体情形;(4)被告的特征;(5)确定行政诉讼被告的原则;(10)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特征。
第二十五章的要求第二十五章行政诉讼程序考试要求:识记:(5)上诉。
领会:(1)起诉的类型;(2)起诉的条件;(4)受理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六章的要求第二十六章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考试要求:识记:(1)行政诉讼证据;(2)举证责任。
领会:(2)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3)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担的基本原则。
朱叶:第二十七章的要求第二十七章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考试要求:识记:(2)维持判决;(14)执行阻却;(15)执行中止。
领会:(7)执行根据的种类;(8)《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执行措施。
上面是所有章的考试要求这些要求的顺序是按照中央电大出版社出版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指导》中的考核说明。
请同学们下去对照期末复习指导进行复习。
朱叶:今天的活动到此,同学们再见。
莫青青:谢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