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招中[20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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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011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平顶山市教育局2011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三、报名、考试、评卷及建档工作(一)招生对象和报考办法1.普通高中招收对象为初中毕业生。

局属各普通高中在市城区范围内招生,县(市、区)所属普通高中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任何学校均不得跨县(市、区)招生(市一中“珍珠班”、市一高“宏志班”、市实验高中“国际教育班”和民办学校除外)。

浙江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和省侨联在市一中设立的“珍珠班”,面向全市招收60名“家庭贫困、品学优良”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资助其完成学业。

招收办法见•2011年平顶山市一中“珍珠班”招生简章‣。

平顶山市一高举办的高中“宏志班”继续面向全省招收“品学兼优且因家庭贫困无力完成高中阶段学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50名。

“家庭贫困”按照•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办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平顶山市实验高中和加拿大哥伦比亚国际学院合作举办的“国际教育班”,面向全省招收“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60名。

具体办法见•平顶山市实验高中“国际教育班”招生办法‣。

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珍珠班”、“宏志班”和“国际教育班”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中招考试,由市教育局审核、公示后录取。

各县(市)所属初中到所在县(市)教体局普教股(科)集体报名,局属(民办)初中和各区所属初中到市教育局普教科集体报名。

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对象分为两类:(1)初中毕业生。

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五年制的考生要求未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婚否和年龄。

报考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考生由所在初中学校集体到县(市、区)招生办报名,免试生可直接到县(市、区)招生办报名。

报名时须交二寸、免冠、正面、同底版照片两张。

(2)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要求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报考考生可以直接到县(市、区)招生办或招生学校报名。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文件豫招中[2012]3号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12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2012年普通中专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中职教育发展的战略部署,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更多的高素质的劳动者。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现就我省2012年普通中专招生工作安排如下:一、春季招生普通中专春季招生的学校为教育厅公布的普通中专层次的招生学校(“3+2”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专科不参加春季招生)。

普通中专春季招生对象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持学历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http//)选报学校。

录取的新生纳入2012年招生计划,普通中专春季招收的新生一律免试入学。

凡是符合条件的考生,招生学校可通知考生直接到校报到,按照我办制定的“新生信息标准”(见附件),认真采集整理报到入校的新生基本信息,并于2012年5月15日至20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将准确无误的新生信息上传至省招办,经省招办审查后,由省招办打印新生录取名册。

招生学校于2012年5月28日-30日到省招办办理春季招生录取手续。

春季招收的新生,也可随秋季招收的新生上传新生信息和办理录取手续。

春季招收的新生一旦办理了录取手续,就不得参加秋季招生录取。

如有年龄偏小(初中毕业生小于13周岁,高中毕业生小于17周岁)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提供初中或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再办理录取手续。

二、秋季招生(一)报名各级招生部门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要及时将在本地区招生的学校、专业、计划、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特殊要求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到每所初中学校。

要采取多种形式,畅通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转业军人、城乡劳动者等了解普通中专招生信息的渠道。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5.22•【字号】教职成〔2018〕400号•【施行日期】2018.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职业院校:为确保完成我省今年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任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中职招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中等职业教育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

招生工作是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支撑我省职业教育上质量、上水平、上台阶的重要基石。

保持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既是教育部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我省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首要目标任务,更是省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的重要建设内容。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1号)中提出“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7〕110号)中提出“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切实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

”在教育部与省人民政府即将签订的《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框架协议》中也明确提出“本协议签署后,河南省人民政府应抓紧推动本省职业教育尽快达到建设试验区的基本条件,包括保持职业教育规模,全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原则上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或在2年建设期内达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政策的演变、问题以及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政策的演变、问题以及建议

理论创新2013-06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改革开放至今,经历了三十年的发展变革,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培养了大批基础性、技能型人才。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中职教育政策,不同的政策在不同阶段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因此,有必要通过对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政策的剖析,找出政策上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建议。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演变1.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地位得到确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教育慢慢走上正规。

但是,由于当时教育的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与其他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尤其是职业教育发展薄弱。

直到1985年,国家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要求,尤其要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

从此以后,我国中等教育结构问题得到了重视,确立了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地位。

2.中等职业教育蓬勃发展1993年2月,国家教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改革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范围进行了扩大。

1993年9月,劳动部下发了《关于深化技工学校教育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技工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毕业生自主择业。

1996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该文件提出:“实施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

”同年1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技工学校“九五”时期改革与发展实施计划》。

对技工学校的招生对象又进一步放宽,对成人学员可以实行“宽进严出”和学分制的办法。

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表明了国家对中等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达到了一定的高度。

1991年到1998年期间,入学条件不断放低,招生对象范围不断扩大,我国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数呈现猛增态势。

高中阶段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比例已由1980年的18.9%提高到1999年的56.47%。

这个时候的中等职业教育已达到其发展的巅峰状态,但是只是一味地追求学校规模和招生数量,而忽视了对教育质量和师资队伍的建设。

2011年河南省具有普通中专招生资格学校名录

2011年河南省具有普通中专招生资格学校名录

学校代码学校名称003 商丘师范学院005 南阳师范学院007 郑州师范学院008 中州大学009 开封教育学院010 开封大学011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012 河南科技大学014 安阳工学院015 郑州师范学院(郑州幼儿师范学校) 016 河南工业大学017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018 河南省信息管理学校019 河南省化学工业学校020 郑州水利学校022 河南省工业设计学校023 郑州轻工业学院024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025 河南省林业学校026 河南工程技术学校028 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029 河南教育学院030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031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032 商丘学院033 郑州布瑞达理工职业学院034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035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036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037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038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039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040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041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阳)042 郑州科技学院043 郑州华信学院044 商丘科技职业学院045 郑州交通职业学院046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047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048 洛阳师范学院(洛阳幼儿师范学校)049 安阳师范学院(安阳幼儿师范学校)050 郑州经贸职业学院051 平顶山教育学院052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053 河南理工大学054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055 新乡学院(新乡幼儿师范学校)056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平顶山)057 南阳师范学院(南阳幼儿师范学校)058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059 商丘师范学院(商丘幼儿师范学校)060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061 信阳师范学院(潢川幼儿师范学校)062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063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064 焦作大学065 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066 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067 黄淮学院(汝南幼儿师范学校)068 周口师范学院(周口幼儿师范学校)069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070 河南省理工学校071 河南省轻工业学校072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073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074 河南省建筑工程学校075 河南机电学校076 河南信息工程学校077 郑州测绘学校078 郑州工贸学校079 郑州市财税学校080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081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原河南省卫生学校) 082 河南省水利水电学校083 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南阳)090 河南省工业学校091 河南省财经学校092 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093 河南省商务学校094 河南省民政学校095 河南省会计学校096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097 开封人民警察学校098 河南省医药学校099 洛阳人民警察学校100 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101 洛阳市财经学校102 洛阳市财会学校103 河南省煤炭卫生学校104 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105 焦作财会学校106 驻马店财经学校107 河南省交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驻马店) 108 河南省农业经济学校(洛阳)109 郑州幼儿师范学校120 河南省司法学校121 河南省外贸学校122 河南省人民医院附属护校123 河南省计划生育干部学院中专班124 河南卫生职工学院126 郑州大学附属卫生学校129 河南省经济技术中等职业学校130 河南省团校131 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133 河南省体育运动学校134 河南省电子商务学校135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137 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139 北京印刷学院郑州电脑艺术中专学校140 黄河科技学院142 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143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原河南省针灸推拿学校) 144 洛阳经济学校146 河南省经济贸易成人中专(新乡)147 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150 南阳建筑工程学校160 洛阳幼儿师范学校161 新乡幼儿师范学校162 安阳幼儿师范学校163 商丘幼儿师范学校164 周口幼儿师范学校165 汝南幼儿师范学校166 潢川幼儿师范学校167 南阳幼儿师范学校169 河南辅读中等职业学校170 河南省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172 洛阳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177 许昌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178 驻马店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179 南阳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180 河南省电子科技学校186 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187 焦作卫生科技学校188 河南电力工业学校200 郑州卫生学校202 信阳市卫生学校203 南阳农业学校204 南阳中医药学校205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6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8 信阳工业学校229 平顶山市财经学校230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31 平顶山市卫生学校232 平顶山市工业学校234 焦作卫生学校235 焦作市中医药学校236 焦作建筑经济学校237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安阳市中医药学校) 239 河南省安阳文化艺术学校240 三门峡中等专业学校241 许昌工商管理学校242 许昌技术经济学校243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45 郑州树青医学中等专业学校246 周口卫生学校247 驻马店农业学校248 驻马店商业学校249 信阳林业学校251 南阳工业学校252 南阳文化艺术学校253 开封市卫生学校255 安阳市财会学校256 鹤壁工贸学校257 许昌卫生学校258 许昌理工学校259 信阳商业学校260 郑州黄河医学中等专业学校261 开封市工业学校263 商丘商业学校264 平顶山市工业贸易学校265 平顶山外国语学校266 新乡市第一卫生学校267 新乡市卫生学校268 新乡市机电工程学校269 新乡市工业学校270 洛阳市第四职业高中271 濮阳市卫生学校272 漯河卫生中等专业学校273 许昌护理学校274 中铁隧道集团中等专业学校275 三门峡卫生学校276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专277 洛阳市东方中等专业学校278 洛阳市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279 商丘中专(民权师范)281 驻马店市卫生学校282 驻马店机械电子工程学校283 汝南园林学校285 信阳飞雨言美容与形象设计艺术学校286 南阳经济贸易学校287 南阳宛西中等专业学校288 南阳宛东中等专业学校289 南阳宛北中等专业学校290 信阳市中等专业学校291 郑州中原医学中等专业学校292 开封市中医药学校293 郑州白求恩卫生中等专业学校294 嵩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97 郑州仲景国医中等专业学校301 开封市文化艺术学校302 开封市体育运动学校303 洛阳市体育运动学校304 洛阳文化艺术学校305 平顶山市文化艺术学校308 焦作艺术学校309 焦作体育运动学校310 许昌文化艺术学校311 南阳市体育运动学校312 河南省电影电视学校313 濮阳杂技艺术学校314 商丘文化艺术学校315 驻马店文化艺术学校320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321 郑州市财经学校324 洛阳市第二卫生职业中专普通中专班325 郑州金融学校326 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328 郑州机电工程学校329 登封中等专业学校330 郑州理工职业学院331 新乡信息工程学校332 焦作女子中等专业学校333 安阳市交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334 登封中岳中等专业学校335 安阳市第一职业中专336 安阳市电子信息学校337 濮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338 三门峡财经学校339 许昌市科技学校340 漯河中等专业学校341 漯河第一中等专业学校342 周口卫生职专343 项城市中等专业学校344 驻马店市艺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345 南阳信息工程学校346 洛阳冶金工业学校347 漯河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348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349 洛阳市荣华中等专业学校350 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351 郑州通信科技中等专业学校352 郑州市国防科技学校353 洛阳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354 郑州长城科技中等专业学校355 洛阳市新艺中等专业学校356 新密市中等专业学校357 郑州理工中等专业学校358 郑州市信息技术学校359 郑州市科技工业学校360 郑州市商贸外语学校361 郑州市艺术工程学校363 郑州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364 郑州电子信息中等专业学校365 郑州中华技术中等专业学校366 开封信息工程学校367 开封市旅游学校368 开封电子科技学校369 洛阳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370 洛阳市第一职高普通班371 平顶山市体育运动学校372 洛阳工业中等专业学校373 安阳市体育运动学校374 安阳县一职高普通中专班375 安阳市旅游学校376 郑州商业中等专业学校377 林州市职业中专378 鹤壁机电中等专业学校379 河南省朝歌中等专业学校380 鹤壁工业中专381 西华县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382 温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383 商丘经贸职业学校384 郑州音乐艺术中等专业学校385 郑州时代科技中等专业学校386 焦作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387 焦作市信息技术中等专业学校388 焦作护理学校389 孟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390 郑州新华计算机中等专业学校391 许昌市体育运动学校392 郑州绿城科技中等专业学校393 漯河市机电中等专业学校394 商丘成人中等专业学校395 商丘经济贸易学校396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397 郑州利生中等专业学校398 驻马店体育运动学校399 濮阳市体育运动学校400 郑州轻工业学校401 中原石油学校402 济源市卫生学校403 济源市第一职业高中404 开封市科技工业学校405 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406 安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407 郑州美术中等专业学校408 郑州新科中等专业学校409 郑州信息传播中等专业学校410 新郑市中等专业学校411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原河南省旅游中等专业学校) 413 郑州商贸管理学校414 郑州市财贸学校415 平顶山市中医药学校416 济源市工业学校417 濮阳县职业技术学校418 洛阳市黄河电子中等专业学校419 南乐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420 洛阳市中医药学校421 孟州市职业教育中心423 三门峡市体育运动学校425 陕县中等专业学校426 卢氏县中等专业学校427 内黄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428 商丘卫生中等专业学校429 郑州大众汽车中等专业学校430 郑州鹤立中等专业学校431 郑州东方艺术中等专业学校432 郑州方远计算机中等专业学校433 郑州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434 郑州电力中等专业学校435 郑州文达信息技术中等专业学校436 郑州市商业服务学校438 漯河市体育运动中等专业学校439 浚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440 商丘机械电子学校441 平顶山市机械电子科技学校442 开封市第二职专普通中专班444 漯河市电子科技中专普通中专班445 平顶山市文化旅游学校446 商丘司法警官职业学校普通中专班447 漯河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448 周口市联营职业中等专业学校449 渑池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455 沁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456 郑州市科技工贸学校457 登封少林中等专业学校458 郑州外资企业管理中等专业学校459 开封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460 通许县中等职业学校461 鹤壁市科技工程学校462 河南省淇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465 信阳职业技术学校467 社旗县中等职业学校中专班468 南阳市电子中等专业学校学校中专班469 邓州市卫生学校470 固始县世纪职业中等专业学校471 开封市现代科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472 周口市中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473 平顶山市理工学校474 开封科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475 郑州创新科技中等专业学校476 郑州畜牧兽医中等专业学校477 新密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478 郑州软件应用中等专业学校480 焦作冶金建材工业学校481 商丘市职教中心482 禹州市中等专业学校。

2011年邯郸市中考考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安排意见

2011年邯郸市中考考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安排意见

邯教考院[2011]5号2011年邯郸市中考考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安排意见各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市属中职、中师学校:根据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河北省中考考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招委中[20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今年我市中考考务工作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如下:一、总体安排(一)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将计划草案报教育行政部门和计划部门确定后,由招生部门汇总,向社会公布招生来源计划。

各县(市、区)招办,5月10日前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报市教育考试院中考科。

(二)未经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招生来源计划的学校,一律不予安排招生。

各县(市、区)招办不得向计划外招生学校提供考生档案、名单和住址,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一旦查实,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给予严肃处理。

(三)2011年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考试继续实行“两考合一”,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全省统一组织的升学文化考试成绩划定毕业分数线。

今年中考实行全市统一评阅、统一登统。

二、报名工作(一)中考报名1、凡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初中毕业升学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中考。

2、报考五年制或“3+2”高职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当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幼儿教育类专业新生须从当年参加中考的优秀学生中择优录取并经省招生部门备案,不实行自主招生。

举办幼儿教育类专业的学校,必须是经省教育厅评估批准并具有招生资质向社会公布的学校,方可安排幼儿教育类专业的招生。

4、高中在校生(含休学)不得报考。

5、考生应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部门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

考生必须有本县(市、区)正式户口,不准跨县报考,市内考生的报名工作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负责。

6、报名时应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考生的基本信息应以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准。

考生须按要求认真准确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采集图像信息。

豫人社职称〔2011〕11号 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

豫人社职称〔2011〕11号 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

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职称〔2011〕1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近年来,在国家人社部的统一部署下,我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稳步推进,一大批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了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为了进一步畅通职业资格与职称评聘通道,更好地指导各类企事业单位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精神,现就规范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该职业资格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职务数额内择优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各类企业(含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具体专业及聘任职务见附件。

二、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和职称外语应符合我省有关要求。

三、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符合相应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的,可以申报评审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任职时间从聘任时间计算。

今后,国家如有新的职业资格及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对照表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04.21•【文号】教职成[2011]3号•【施行日期】2011.04.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要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完成820万人招生任务,在“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起好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现就做好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2011年,各地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和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在校生都达到2250万人的要求,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促进就业的需要,积极调整本地区的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推动高中阶段教育科学发展。

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低于45%的地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要使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和在校生数在高中阶段教育中的比重有所增长。

力争到2012年,全国大多数省份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二、深化中职招生制度改革各地要切实承担起对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责任,要继续深入地推进招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的各项管理制度。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口招收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口招收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口招收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通知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直有关厅(局):为了拓宽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渠道,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2011年继续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含幼儿师范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以下简称“对口招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和条件1.招生对象。

“对口招生”对象为2011年全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具有计算机初级以上等级证书(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具有资质的考证机构颁发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制的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报名条件。

经入校注册具有正式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经本人自愿申请并由所在学校审查推荐,均可报名。

二、招生学校和专业“对口招生”学校和专业限定在《2011年河南省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招生学校和专业总表》(见附件1)范围之内。

三、报名和推荐1.报名。

凡符合“对口招生”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省招办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均可根据《2011年河南省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2.推荐。

对自愿报名的学生,由其所在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推荐,并对其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根据省招办的安排组织报名。

四、考试和录取(一)考试本科对口招生和专科对口招生考试使用同一试卷。

1.非幼儿师范专业(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公共必修课包括:语文、数学、英语。

2011年中招考试事项

2011年中招考试事项

南阳市教育局教基[2011]93号关于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各县、区教体局(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局直各普通中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教基…2011‟238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教基…2005‟59号)的有关精神,现就我市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招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分级负责原则。

今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仍然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的办法。

省教育厅负责制定考试方案、命制试卷和监督检查;市招办统一编制考场,并组织报名、考试、阅卷、登分和成绩合成,市教育局组织普通高中的录取,县区教体局具体实施。

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公开公正原则。

招生政策、计划、程序、录取标准、录取信息、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咨询渠道等由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并完善录取信息管理和各种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三)正确导向原则。

对初中毕业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普通高中招生不仅要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还要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

通过改革,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报名工作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对象为201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011年河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已报教育部备案

2011年河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已报教育部备案

2011年河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2011年05月06日10:16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精神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时间、地点、办法: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豫招普〔2010〕47号)文件要求办理。

二、考生电子档案4.考生电子档案是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参加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录取不报到的事实)等内容。

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高校(专业)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和考场记录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5.市、县(区)招办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和省招办颁发的信息标准制定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生确认制度。

6.省招办按教育部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

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5.06.07•【字号】•【施行日期】2005.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各省辖市教育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教育局:今年全省有初中毕业生198万人,其中参加中招考试的近130万人,再加上课程改革实验区面临首届初中毕业生,任务较重,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

为了做好中招工作,我厅已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教基〔2005〕5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通知》(教电〔2005〕40号),对今年中招工作进行了安排。

为了把中招工作做得更实、更细,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完成普通高中招生任务。

今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指导计划为60万人,省政府将此纳入目标管理。

省教育厅对各地也实行目标管理,将招生任务分解到各地。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2004年普通高中入学率偏低或者没有完成招生任务的地方,要研究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招生任务的落实。

二、实行中招“阳光工程”。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要坚持“严格标准、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阳光工程”。

严格执行“五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查处结果公开。

强化对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严格实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择校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当年实际招生总数的30%,少数学校需提高比例的,必须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报省教育厅审批。

从2005年秋季开始,取消省、市重点高中称号,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执行原省、市重点高中择校生的收费标准。

河南登封2011中招政策公布

河南登封2011中招政策公布

5⽉25⽇上午,登封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在登封嵩阳办事处五楼会议室召开2011年中招政策新闻发布会。

登封市教育局副局长李泽飞通报了登封2011年中招⼯作政策及问题解答。

⼀、今年登封中招政策与往年相⽐有什么变化? 今年,登封市中招政策与去年相⽐主要变化是:体育测试成绩由去年的35分增加到50分,中招总分也由去年的650分增加到665分。

体育测试项⽬仍为四项,跳绳由去年的10分增加到12分,篮球由去年的10分增加到13分、长跑由去年的10分增加到15分,武术由去年的5分增加到10分,武术测试由去年的五步拳改为少林连环拳,这也是为了传承少林武术⽂化,打造世界功夫之都,培养⽂武双全、德智两健的登封学⼦所采取的重要举措。

4⽉7⽇⾄13⽇,在嵩阳⾼中已经进⾏了中招物理、化学、⽣物实验操作及体育考试,全市共有6177名考⽣参加。

⼆、请问考⽣报考应具备什么条件? 普通⾼中招收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3年9⽉1⽇以后出⽣)、有登封市常住户⼝和外县市户⼝在登封市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

中等职业学校(含登封中专、登封⼆中专、少林中专、登封卫校、鹅坡武术中专、释⼩龙武术中专、登封弘武武术中专、登封万⽺武术中专,登封林峰中专,登封中岳中专,下同),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同等学⼒者、⾼中毕业⽣、返乡务⼯农民、复转军⼈及其他城乡青年。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登封中专和《2011年郑州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专业⽬录》中所列学校,下同),招收遵纪守法、⾝体健康的初中毕业⽣。

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五年制的考⽣要求未婚,原则上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3年9⽉1⽇后出⽣);报考其它专业的考⽣不限婚否和年龄。

三、请问今年中招什么时间报名?考⽣怎样履⾏报名⼿续? 报名时间:5⽉27⽇⾄5⽉30⽇。

登封市在校应届初中毕业⽣持招⽣办录⼊的电⼦档案序号、⾼中录取时需要照顾的各种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所在的学校报名。

在外借读的登封籍考⽣持初中应届学籍表、⾝份证、户⼝簿等有关证件,到登封市教育体育局招⽣办直接报名。

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河南)

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河南)

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为了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中专(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和“3+2”分段制高职高专)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1.招收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的高职高专(以下分别简称“五年制”和“3+2”),招生对象为参加2018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

其中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的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2000年9月1日后出生)。

报名工作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学校志愿。

2.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小中专),招生对象为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达到15周岁及以上)。

参加2018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初中毕业生,报名工作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学校志愿。

不参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新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http//)选报学校,也可以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3.报考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五年制”、“3+2”和小中专志愿,考生可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志愿或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报学校,也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4.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大中专),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初中毕业三年以上)的考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持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证书或高考准考证和身份证,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也可以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

5.凡在我省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具有流入地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普通中专招生考试报名,并。

关于印发《2011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1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豫教发规〔2012〕1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2011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已经省教育厅常务会议审议,现予以发布。

一、《公报》指标按学年度统计,即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

二、小学学生、教职工和办学条件中均含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对应数据。

三、初中学生、教职工和办学条件包括普通初中、完全中学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

四、普通高中学生、教职工和办学条件包括高级中学、完全中学高中部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高中部。

五、中等职业学校中的技工学校有关数据按惯例采用的是2010年数据。

六、普通高等学校折合在校生=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硕士生数×1.5+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学生数×0.1+自考助学班+网络本专科。

七、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研究生数+留学生数+预科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进修生数。

八、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聘请校外教师×0.5。

九、普通高等学校校均规模,不含分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专科班数据。

十、普通高等学校生师比,不含分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专科班数据,学生总数为折合在校生。

附件:2011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附件2011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教育系统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认真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各级各类教育得到了科学协调发展,教育公平取得新进展,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河南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

河南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

毕业后可到煤炭 企业就业,也可 029-81552002 自主择业。 0373-3040127 0373-3040127 男生身高要求在 1.70米以上,女 生身高在1.60米 0376-6391212 以上,裸眼视力 在4.9以上。
旅游类
6065 信阳师范学院
01 旅游管理
220
3400
4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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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20 55
12000 3400
市场营销 6025 河南科技学院 类 市场营销 郑州华信学院(民 6175 类 办)
02 市场营销
10
9600
河南省郑州市马 4 砦经济开发区学 院路1号 河南省新乡市华 5 兰大道东段 河南省郑州市新 郑中华路北段郑 4 州华信学院新校 区 河南省郑州新郑 4 市人民路东段168 号
6003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 音乐表演(音乐 01 际学院 剧、歌剧方向)
50
13950
1500

3/61
专业类别
高校 高校名称 代号
专业 专业名称、方向 代号 及说明
招生计 学费标准 学 高校通信地址 划人数 (元/年) 制
最低宿费 备注 (元/年)
咨询电话
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网址
机电与机 机械设计制造及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 6686 02 制类 其自动化 学院(独立学院) 电子类 旅游类 6025 河南科技学院 6025 河南科技学院 应用电子技术教 育(学制5年)(师范) 旅游管理(学制5 18 年)(师范) 28
河南省新乡市华 兰大道东段 陕西西安市长安 4 区子午大道中段 39号信箱 河南省新乡市华 5 兰大道东段 河南省新乡市华 5 兰大道东段 河南省信阳市长 安路237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8]227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8]227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8〕227号)各省辖市、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直有关单位:近年来,随着中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教育部加大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力度,不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

在2005至2007年三年连续扩招的基础上,2008年决定再扩大招生规模20万人,基本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

2008年教育部下达我省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是67万人,比2007年教育部下达我省62万人的招生任务增长了5万人。

因此,今年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压力大,任务重。

为确保完成今年的中职招生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筹规划,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协调领导机构,按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统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筹公办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筹区域内和跨区域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筹跨省(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分解招生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努力做好生源组织、招生录取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努力营造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良好氛围。

2008年3月27日,我厅与河南人民广播电台联办的《职教之声》栏目已经开播,目前,社会各界反映良好,参与节目的人数越来越多;5月份,我厅还将与河南电视台联办《360竞技场》栏目;《河南日报》(农村版)每周一第四版开辟的《教育与成才》专栏,专门刊登职业教育动态与信息。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发文字号】教职成[2011]455号【发布部门】河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1.06.10【实施日期】2011.06.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的通知(教职成〔2011〕455号)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精神,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办学质量,2010年9月,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以下简称“意见”),决定从2010年至2013年,中央财政重点支持1000所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创新,形成一批代表国家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0]34号),国家评审确定了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285所,其中我省20所(见附件1)。

目前,首批改革示范学校已经开始了项目建设。

根据建设规划安排,2011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开展。

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展,现就我省申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建设重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深化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为重点,以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为核心,从而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调整升级、企业岗位用人和技术进步的需求。

在资金安排上,向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学校和项目倾斜。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02.25•【文号】教职成函[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公布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我部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2011年拟招生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点进行了汇总、整理,完成了年度专业设置整理工作。

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专业核定情况1.本次共核定整理《目录》内专业点47575个。

2.本次整理后核定招生的《目录》外专业共452种(见附件1),专业点数1894个,其中2011年新增设的专业68种。

2011年新增设《目录》外专业原则上限定在本地区招生。

3. 核定具有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教育类专业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313所。

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92所,成人高等学校21所(见附件2)。

4.根据我部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招生专业备案工作的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临床医学类专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要求报送、审批。

审核结果另行公布。

5.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举办公安类专业教育有关问题的意见》(教高〔2006〕18号),核定2011年准许招生的公安类专业共20种,173个专业点(见附件3)。

二、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整理结果数据库将继续与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相衔接,数据共享。

三、高校上报的全部2011年拟招生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点的整理、审核情况,可登陆高职高专专业管理工作平台(网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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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招中[2011]5号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2011年普通中专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十二五”计划开局之年,进一步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确保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为统筹城乡发展和实现中原崛起提供更多的高素质的劳动者。

现就做好2011年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生报名与档案(一)普通中专招生报名工作由各市、县招办负责,具体时间和办法由各市、县自行确定,各市、县招办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报名信息与户籍信息的有关内容要完全一致。

有关报名要求为:1、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一贯制实验班和‚3+2‛分段制高职及普通中专的报名要求。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五年制的考生要求未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1993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不限婚否和年龄。

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生原则上需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

各县(市、区)招办要制定方便灵活的报考办法,要为往届初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提供方便,广泛设立面向社会的报名点,特别是要做好农村生源的报名工作,争取在各个乡镇设立面向社会的报名点。

应届初中毕业生既可以在所在中学集体报名,也可以在社会报名点报名。

全省中招考号统一为12位,第一、二位为年份,第三、四位为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代码;第五、六位为县(市、区)代码;第七位为报考类别代码(O为不分类别,2为普通中专,1为普通高中,3为职业中学),第八至十二位为考生顺序号。

今年普通中专招生考试信息标准见附件,请各地查询使用。

2、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的报名要求。

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考生可持高中学历证明或高考准考证及身份证,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

(二)考生档案分别由市、县招办和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类别建立并管理。

其中参加中招考试的考生档案由各市、县(区)招办建立。

档案材料包括:①考生登记表;②报考志愿表;③考生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

凭初中毕业证录取的新生档案由招生学校建立,档案材料包括:①考生登记表;②毕业证复印件;③考生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

高中毕业生报考普通中专的学生档案由招生学校建立,档案材料包括:①考生登记表;②高中毕业证复印件或高考准考证或同等学力证明;③考生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

二、生源计划编制招生计划是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各级招办和招生学校都要认真执行。

省教育厅安排今年普通中专招生规模为22.5万,较去年略有增加。

其中,五年一贯制实验班和‚3+2‛分段制高职规模为4万余人。

五年一贯制实验班和‚3+2‛分段制高职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确定,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必须由学校提出申请,经省教育厅研究批准后执行。

各校要在省教育厅核定的这类招生规模内编制生源计划,并认真执行。

普通中专(小中专、大中专)招生计划根据省教育厅提出的指导性意见,编制生源计划,执行中各校要依据办学条件积极多招生。

省招办接收各普通中专学校的生源计划分配方案,汇总后再向社会公布并下达到各市、县招办。

省招办对具有普通中专招生资格的学校统一编制学校代码并在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各市、县招办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生源计划方案并做好宣传工作。

三、填报志愿与体检省辖市及县(市、区)招办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要及时将在本地区招生的学校、专业、计划、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特殊要求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到每所初中学校。

要采取多种形式,畅通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转业军人、城乡劳动者等了解普通中专招生信息的渠道。

要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他人不得干预或替代。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由各市、县(区)招办确定。

五年一贯制实验班和‚3+2‛分段制高职设两个志愿,小中专设两个志愿,不设参考和调剂志愿。

各市、县(区)招办要及时公布有特殊要求的学校专业(如幼师、公安、司法等)的体检标准,使考生能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选报志愿。

考生入校后招生学校可根据情况自行组织体检,体检时可参考教育部的体检标准。

四、考试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

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试卷安全工作,确保试卷安全和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精心组织,采取得力措施。

尤其要加强对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要严密防范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和群体性舞弊。

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阅卷工作,进一步提高阅卷质量。

要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文化课考试时间定在2011年6月25日至26日,考试科目和分值执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考试工作由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组织。

各市、县招办要认真执行省定的信息标准,加强协调,按照全省统一的考号编排办法进行考号编排。

五、录取录取工作要贯彻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五年一贯制实验班和‚3+2‛分段制高职招生工作由省招办负责,从参加当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并达到一定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各招生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

小中专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省管中专学校录取工作由省招办负责组织,市管学校录取工作由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负责组织。

市管学校可随省管学校一并进行录取。

各市招办应于7月29日前,将经过审查报有志愿的考生信息传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可据此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学校自主征集的五年一贯制实验班和‚3+2‛分段制高职新生,必须将其基本信息传给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经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审核同意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自主征集的小中专和大中专新生,可随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学校根据我办制定的学生基本信息标准,对实际到校报到的新生认真登记(其中五年一贯制实验班和‚3+2‛分段制高职新生的基本信息要与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保存的一致),并于10月25日前,将准确的新生基本信息传给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由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打印新生录取名册。

全省拟于11月上旬集中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

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新生名册,由生源所在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打印,拟于11月上旬集中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

省管学校所录新生名册须经省招办审批并加盖省招办录取印章;市管学校所录新生名册报省招办备案并加盖省招办录取印章。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寄送考生本人。

招生学校必须认真核对到校报到的新生信息,逐一审验学生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作为档案材料留存。

招生学校要加强和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信息交流,有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录取名册考生信息准确无误。

六、招生宣传加强宣传工作,积极组织生源。

针对应届初中毕业生生源减少而招生任务增加的实际,各地在认真做好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工作的同时,千方百计拓宽招生渠道,把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复转军人等纳入生源范围,引导他们就读普通中专学校。

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要计入对各市地全年工作的目标考评之中。

要通过卓有实效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促进普通中专学校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各普通中专学校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好的同志参与招生宣传工作,客观全面地宣传招生政策和学校情况,坚决制止和纠正招生宣传中出现的虚假和误导考生的行为。

今年省招办继续下发普通中专学校招生来源方案,届时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应明确专人负责,免费发到各初中学校,努力搭建好学生和学校之间的联系桥梁。

七、春季招生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省招办定于5月30日至31日办理普通中专的小中专、大中专春季招生备案手续。

办法如下: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学生可持学历证明、身份证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

普通中专学校按附件有关凭证生的信息标准采集信息,并打印录取新生名册,然后在5月30至31日持身份证复印件、录取新生名册、生源库到省招办办理备案手续。

八、其它要求(一)各市县要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和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规划,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

要落实目标责任制,深挖生源潜力,保证完成招生任务。

(二)为了维护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各市县和各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认真执行省定的信息标准,实现招生数据准确、全面、及时。

新生录取名册经过省招办审批盖章后,一般不得更改新生基本信息。

各普通中专学校要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化管理工作,充实人员,配备机器,提高信息交流水平。

(三)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严禁虚报学生人数套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处罚力度,及时查处套取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行为。

(四)普通中专招生要继续实施‚阳光工程‛,认真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同时进一步采取得力措施,从根本上杜绝部门和地方保护,纠正初中毕业生只能报读本地职业学校的做法,纠正禁止外地合法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到当地进行正常招生的行为。

要坚决制止强拉生源,恶性竞争,‚有偿‛招生,虚假宣传等行为发生。

为招生学校提供更为公平有序的招生环境和优质服务,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附件:一、2011年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信息标准二、2011年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附件一:2011年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信息标准一、文件名约定:1、报名库‚BMK‛+省辖市代码.DBF2、志愿库‚ZYK‛+省辖市代码 .DBF(若报名和志愿一并进行的,以志愿库为准。

)3、录取库‘LQK’+省辖市代码 .DBF4、学校征集生源库‚XXZJ‛+学校代码 .DBF5、成绩库‚CJK‛+省辖市代码.DBF二、数据库结构1、报名库结构信息项名称类型宽度信息项含义信息项说明BMXH C 12 报名序号XM C 8 姓名XBDM C 1 性别代码 1-男 2-女CSRQ C 4 出生年份仅需要年MZDM C 1 民族代码 1-汉族2-其它SFZH C 18 身份证号ZZMM C 1 政治面貌 1-党员 2-团员3-其它KSLB C 1 考生类别 1-应届2-往届ZKZH C 12 文化课准考证号由市地招办计算机随机编排JTZZ C 40 家庭住址邮寄录取通知书使用,务必准确TEL C 12 联系电话YZBM C 6 邮政编码BYZX C 4 毕业中学代码BYZXMC C 30 毕业中学名称BKLB C 1 报考类别(0-三考合一、1-普通高中、2-普通中专、3-职业中学)ZGLB C 20 照顾类别2、志愿库结构信息项名称类型宽度信息项含义信息项说明BMXH C 12 报名序号报名和志愿分开的地市此项可忽略DSDM C 2 地市代码XQMC C 10 县区名称XM C 8 姓名XBDM C 1 性别代码 1-男2-女CSRQ C 4 出生年份仅需要年(如:1995)SFZH C 18 身份证号CXLB C 1 城乡类别代码 1-城市2-农村ZZMM C 1 政治面貌 1-党员2-团员3-其它MZDM C 1 民族代码 1-汉族2-其它KSLB C 1 考生类别 1-应届2-往届ZKZH C 12 文化课准考证号由市地招办计算机随机编排JTZZ C 40 家庭住址邮寄录取通知书使用,务必准确TEL C 12 联系电话YZBM C 6 邮政编码BYZX C 4 毕业中学代码BYZXMC C 30 毕业中学名称ZY11 C 3 第一批第一志愿五年制或“3+2”1志愿ZYDM11 C 8 第一批第一志愿专业代码TJBJ11 C 1 第一批第一志愿专业是否同意调剂 1 - 同意 2 - 不同意ZY12 C 3 第一批第二志愿五年制或“3+2”2志愿ZYDM12 C 8 第一批第二志愿专业代码TJBJ12 C 1 第一批第二志愿专业是否同意调剂 1 - 同意 2 - 不同意ZY21 C 3 第二批第一志愿小中专1志愿ZYDM21 C 8 第二批第一志愿专业代码TJBJ21 C 1 第二批第一志愿专业是否同意调剂 1 - 同意 2 - 不同意ZY22 C 3 第二批第二志愿小中专2志愿ZYDM22 C 8 第二批第二志愿专业代码TJBJ22 C 1 第二批第二志愿专业是否同意调剂 1 - 同意 2 - 不同意KSLX C 1 考试类型 (1-3+综合、2-非3+综合、3-课改试验区) KSZF N 3 总分不含理化生实验课成绩及照顾分ZF N 3 总分含照顾分DDCJ C 1 等第成绩课改试验区的考试等第成绩ZGLB C 20 照顾类别BZ C 20 备注3、录取库结构信息项名称类型宽度信息项含义信息项说明DSDM C 2 地市代码XQMC C 10 县区名称ZKZH C 12 文化课准考证号XM C 8 考生姓名XBDM C 1 性别代码 1-男2-女SFZH C 18 身份证号CSRQ C 4 出生年份仅需要年(如:1995)CXLB C 1 城乡类别代码 1-城市2-农村TEL C 12 联系电话JTZZ C 40 家庭住址YZBM C 6 邮政编码KSZF N 3 总分DDCJ C 1 等第成绩课改试验区的考试等第成绩LQXX C 3 录取学校代码LQXXMC C 50 录取学校名称JHLBDM C 1 录取计划类别代码LQZYDM C 8 录取专业代码LQZYMC C 50 录取专业名称BZ C 20 备注4、学校征集生源库结构信息项名称类型宽度信息项含义信息项说明DSDM C 2 地市代码XQMC C 10 县区名称考生家庭所在县区名称ZKZH C 12 准考证号XM C 8 姓名XBDM C 1 性别代码 1/男 2/女CSRQ C 4 出生日期仅需要年(如:1995)SFZH C 18 身份证号KSZF N 3 总分JTZZ C 40 家庭住址或毕业中学校名称DDCJ C 1 等第成绩课改实验区的考试等第成绩LQXX C 3 录取学校代码LQXXMC C 50 录取学校名称LQZYDM C 8 录取专业代码LQZYMC C 50 录取专业名称JHLBDM C 1 录取计划类别KSZT C 1 考生状态CXLB C 1 城乡类别代码 1-城市 2-农村BZ C 20 备注5、成绩库结构信息项名称类型宽度信息项含义信息项说明DSDM C 2 地市代码XQMC C 10 县区名称ZKZH C 12 准考证号XM C 8 姓名XBDM C 1 性别代码CSRQ C 4 出生年份仅需要年(如:1995)SFZH C 18 身份证号KSZF N 3 考试分数JTZZ C 40 家庭住址三、代码表1、ZKZH C 12 准考证号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考生顺序号报考类别省辖市代码县区代码考试年份注:全省文化课准考证号统一为1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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