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组 织 机 构
单位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我单位内部招投标活动,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我单位利益,确保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招标投标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货物、服务采购等。
三、招投标组织机构及职责1. 招投标领导小组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监督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活动依法、公正、公开、公平进行。
2. 招投标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设在计划合同部,负责招投标工作的具体实施。
其主要职责包括:(1)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招标文件内容,确保招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项目需求;(2)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活动,确保招标过程公开透明;(3)组织资格审查,确定投标单位;(4)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确保评标过程公平公正;(5)签订合同,监督合同履行。
3. 相关部门职责(1)财务部:负责招标保证金收取、退还及合同履约金管理;(2)审计部:负责招投标活动的审计监督;(3)法务部:负责招投标活动中的法律事务处理。
四、招投标程序1. 招标准备(1)确定招标项目,编制招标方案;(2)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内容、要求等;(3)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单位报名。
2. 投标(1)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2)招投标办公室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合格投标单位。
3. 开标、评标、定标(1)组织开标会议,公开宣布投标文件;(2)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3)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五、监督管理1. 招投标领导小组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招投标活动依法进行;2. 招投标办公室对招投标活动进行日常管理,确保招投标程序规范;3. 相关部门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2. 本制度由计划合同部负责解释。
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渝化医司(2006)112号、(2007)168号文件精神和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和控股公司。
第三条凡总投资5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市政、及维修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技术引进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环节,必须进行招标,符合公开招标条件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不包括抢险、救灾项目)。
第四条坚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实行责任、权利对等,奖惩分明的责任追究制度.第六条坚持宏观管住、微观放活的原则,充分发挥各专业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决策参谋作用.第七条坚持按程序开展招标工作,保证招标工作全过程受控。
第二章招标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任主任、主管基建副总经理任副主任的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成员由集团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组成,负责集团公司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
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招标建设工程招标的管理规定,成立工作组织机构,确定工作程序。
(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三)负责建设工程招标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并对重大招标项目进行研究决策。
第九条招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招标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工程管理部部长兼任.(一)招标管理办公室的职责:1.负责集团公司项目建设招标的日常具体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3.指导、协调项目招标工作的开展。
4.负责招标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备案工作。
5.按规定代表集团公司联系协调向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招标工作的计划、实施方案、请示报告及招标备案资料等。
招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管理办法xx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招投标行为,加强公司招投标管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节约成本,确保项目质量,提高经济效益,防止滋生腐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及《XX集团招投标及竞争性谈判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招投标活动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招投标包括公开招投标与邀请招投标。
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为招标业主单位,子公司招标项目统一由公司组织,标的金额超过一定规模及本办法规定应由集团组织招标的,按其规定。
第二章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做为公司招投标工作的领导机构,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招标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公司董事长担任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其它成员由组长或副组长根据实际情况任命。
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包括:(一)审查、批准招标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规范、批1(二)对招标项目进行审查、评审;(三)对招标事情重点环节进行审批和监督。
第五条招标带领小组下设招投标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为十分设机构,办公室主任由招标申请单元或部门负责人临时担任,成员有招标申请单元或部门负责人,相干单元负责人及负责相应业务与技术人员。
办公室主要工作有:负责公司招标具体事务工作,制定招标计划,邀请招标的,负责招标方案与文件编制;并对招标工作中重大事项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
第六条根据招投标工作需要,通过招标领导小组委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标工作。
第七条公司XX部门负责对招投标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招标范围及方式第八条招标范围包括:建设工程、井巷工程、地质勘查工程、物资采购、设备采购、中介服务及集团公司要求需要招标的其它项目。
第九条公司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实施采购与各项工程建设,防止采购、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招标管理规定招投标
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的招标活动,保证招标工作合法、有序、有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的招标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企业实力强、信誉好、技术能力高和价格合理的投标单位;第三条招标工作实行统一制度,统一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第四条招标工作要坚持技术创新优先、效率优先,质量优先、性价比最优的原则;第五条招标工作实施“回避”制度;一部门回避:招标部门不能负责项目实施活动,项目实施部门不能组织招标活动;二工作人员: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和评标小组成员是投标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近亲的,在招标活动中必须回避;第六条招标原则上要直接面对生产企业进行招标,尽量减少中间流通环节,大宗物资、设备必须向生产厂家招标采购;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设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由负责人、招标办、质量技术组、询价组、法律事务组、监督组等负责人组成;一招标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招标管理工作,决定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监督和协调有关工作;2、按照国家有关招标的政策规定、拟定招标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程序及管理办法;3、受理投标单位的投诉,协调解决有关招投标事宜;4、完成交办的涉及招标的其它有关工作;二招标办的职责:1、依据的招标制度,组织招标工作;2、负责招标方案的编制及报审工作,按照批准的招标方案,组织实施招标事项,组织开展招标活动;督促落实相关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工作;3、建立招标管理信息档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资料;4、处理招标工作中的有关事项,负责招标管理的日常处理工作;三询价组的职责是:1、负责制定公司的价格询查制度,建立价格信息库;2、对招标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提出建议;3、完成招标标的物的市场价格查询,向招标办提供标的物的市场价格信息;4、询价组原则上不得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四质量技术组的职责是:1、负责对招标标的物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等标准制度执行;2、检查落实对招标项目质量技术要求的执行情况;五法律事务组的职责是:1、负责审查招标文件;2、负责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3、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对招标项目合同进行审查;4、负责招标工作中的法律法规事宜;六监督组的职责是:1、监督招标工作的每一环节执行情况,督查招标中的询价及落实情况;2、负责受理招标活动中投标单位及其与招标活动有关的投诉,调查落实投诉事项;3、招标活动结束时向同级和上级招标监督领导小组即时提交监督报告;第八条招标申请招标申请由项目单位提出,内容包括:名称、计划批准文件、规格、质量执行标准、技术要求、数量、建议价格、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推荐投标单位等;第九条招标准备工作程序招标办接到“招标申请”后,按以下程序进行工作:一招标办接到“招标申请”后,立即分送询价组、质量技术组;二询价组对招标项目,进行市场价格咨询调研,了解市场的最高价和最低价及有关信息,将其意见提交招标办;三质量技术组审查“招标申请”中招标项目有关规格、技术、质量、安全、环保执行标准等建议,并将审查结果交招标办;四招标办在协作企业目录和项目单位推荐投标单位中,选择潜在投标单位;若投标单位与中标单位比例不足1:3,在社会公开选择符合规定的潜在投标企业;法律事务组对选择的潜在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五询价组、质量技术组接到“招标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意见;六招标办编制招标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核;招标方案批准后,招标办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招标文件;第十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可以在协作单位目录中选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在委托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代理招标的项目进行组织和服务;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委托方提交完整的招标资料;第三章招标范围第十一条招投标的管理范围包括公司的工程、物资、材料、设备采购和服务全部招标项目;一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新建、改扩建、大修等项目的建筑、装饰装修等;二物资、设备招标范围:包括物资、设备等大件运输和设备集成;三服务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规划、勘测、设计、监理、调试、评估等各类服务项目;第十二条具备下列条件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招标标准具体如下:一工程招标范围:单项合同在3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改建、大修等项目的建筑、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建筑由公司进行组织招标;100万以上的上述项目报公司董事会批准;二物资、设备招标范围:单项合同在20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下的物资、设备等采购由公司进行组织招标;50万以上的上述项目报董事会批准;三勘察、设计、监理,以及非生产物资采购等其它服务项目,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进行组织招标;20万元以上的上述项目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四单项合同估算金额低于一、二、三项规定的范围,但项目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组织招标;项目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上述项目报公司董事会批准;五认为需要招标的项目;第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或其它办法招标:一受自然环境限制的,公开招标费用与项目招标节支相比,不值得公开招标的;二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四只有两家以下潜在投标单位可供选择的;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第四章组织管理第十五条评标小组一小组的组成及成员的产生1、评标小组由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业务的代表,以及技术、经济方面专家组成,人数为9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应在开标前由招标办在公司技术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评标小组应有质量技术组、询价组人员参加;3、专家库未建立之前,由各专业部门推荐,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二评标小组职责评标小组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领导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职责;评标小组负责按项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单位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进行综合评审,对招标文件的规范性进行审查,提出评标报告,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对不设资格预审小组的招标项目,负责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小组设负责人的,评比小组负责人由评标小组推举产生或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第十六条招投标组织管理中,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招投标资格预审小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并主动回避:一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二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三曾因在招投标、评标以及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罚的;第十七条招投标准备阶段,进行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应当保密;第十八条评标小组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且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涉及招标的信息;第十九条法律事务组在资格预审时,要按照项目招标的具体要求、招标条件和确定的标准,对各潜在投标单位资格进行综合评审;第二十条招标工作的监督监督小组应当按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顺序进行全过程监督,具体按照下列步骤和内容实施:一事前监督1、是否按规定上报招标方案;2、各职能小组是否按规定履行职责;3、招标办是否采纳了各小组提交的意见;4、对没有按程序进行的,予以纠正;5、抽查询价的价格是否真实;二事中监督1、检查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程序组织运行操作情况;2、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3、遵守和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4、其它有关情况;三事后监督1、走访专家、未中标企业,了解本次招标的有关情况;2、对本次招标工作进行总结;查找各招标环节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或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写出报告;3、对出现的责任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四监督招标工作每一环节,记录每一环节的实施负责人和结果,并由监督人员和环节实施人签字确认;第五章招标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第二十一条招标办根据招标申请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招标规模、立项批件、标段划分、招标项目组成员名单、拟邀请投标单位、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开标会议议程等;询价组调查的价格信息及拟定的最高限价,以及其他事项;第二十二条招标文件一般包括的内容如下:一招标项目概况、资金来源、项目审批,投标单位资信、资质要求;二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技术资料和规格、设计要求等;三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期限、质量等级要求;四投标报价要求及计算方法、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要求;五投标书的编制要求及送达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格式及投标有效期;六开标时间、地点和评标依据、标准、程序、方法等;七其它必要事项;第二十三条招标方案审批一般项目招标方案由招标领导小组审批;重大项目的招标方案,应同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第六章招标第二十四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的,由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网站发布;采用邀请方式招标的,由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资质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和招标公告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或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对投标人的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第二十五条邀请方式招标的项目,原则上进行无标底招标,多次报价程序;编制的标底作为防止串通投标、哄抬标价和分析投标价是否合理的参考;需要事先设立标底的,由公司负责编制,经审计部门进行审核,并与公司共同封标;所有接触标底的人员均有保密责任;第二十六条确定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二十七条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潜在的投标单位现场踏勘;同时,在投标书中,要求潜在的投标单位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会同相关专业部门、招标办、监督小组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预审;第二十八条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除现金外,也可以是银行保函、汇票、支票等方式;第七章投标第二十九条应当邀请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投标办;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公司签收,不得开启;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应当拒收或原封退回;第三十条投标书一般由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组成;一技术标书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单位概况及业绩介绍、有关投标的说明;2、投标单位注意人员素质、技术装备、工艺技术水平、产品性强等何其执行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3、施工组织方案,计划交货期工期保证措施,和技术保证、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控制措施;二商业标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商务报价及其构成和测算依据、说明;2、商务合同中主要条款的认可及优惠条件的承诺和其它必要事项;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单位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资格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公司;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二条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第八章开标、评标和定标第三十三条开标由招标办主持,邀请所有投标单位参加,评标小组全部成员出席并派人进行现场监督;招标办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开标时,由监督小组成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由投标单位宣读投标价格和其它主要内容;第三十四条评标方法有以下方式:(一)最低投标价法(二)综合评估法(三)性价比法(四)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它评标方法经评审如果评标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第三十五条中标单位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中标: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低于成本价除外;第三十六条评标小组按中标单位数量的1:2推荐中标单位,并按得分多少标明排列顺序;每次评标活动截止后,评标小组和监督小组应当在招标会议结束时向招标办分别提交评标报告和监督报告;第三十七条中标单位由领导小组集体决定;中标单位确定后,国内招标公示3~5天,国际招标公示5~7天;公示期间,如有投诉,监督小组予以调查处理;无投诉公示期满后,招标办在中标通知书上加盖印章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从发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之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在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单位应当提交;第三十八条中标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第九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按废标处理:一投标书未密封、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二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三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要求;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法定代表授权本次招标项目投标委托书为准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五同一投标文件有两个或以上最终报价的;串通投标报价,多少或全部投标单位投标价雷同的;六投标单位资质与投标人资质不一致、资信文件不全,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第四十条投标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该次招标无效:一投标人串通、哄抬标价的,或与招标方相关人员串通,搞虚假招标投标的;二投标单位之间相互约定,在投标活动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的;三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低于成本价投标的;以不正当手段干扰招标、评标工作的;四中标单位未按要求签订合同或提供的产品符合投标文件的;五其它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第四十一条在招投标活动中,参与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监督小组将建议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一将应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二评标小组成员收受投标单位财物或其它好处的;评标小组成员或参与评标的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单位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的;三以不正当手段干扰招标、投标和评标工作的,以及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四公司向他人透露已获取公司的潜在投标单位名称、数量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的其它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五在评标小组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单位以外,确定中标单位的;所有投标被评标小组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单位的;六招标办、相关业务部门违反本办法,怠于行使相应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其它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第十章资料管理第四十二条招标办负责招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具体如下:一询价组、质量技术组向招标办提交的书面意见,招标方案、招标文件;二投标、开标签到表,投标单位技术商务标书、确认后的技术协议书、各次报价文件、报价汇总表;三评标记录、评标标准、评分比较一览表、评标汇总记录、每次价格谈判记录、废标原因,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的纪要;四中标通知书、所有有关招标的原始往来函件,监督小组记录;五开标记录必须有投标代表和记录人的签字;六评标报告、中标结果必须有评标小组成员的签字;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办法对的招标项目未作规定的,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四十四条本办法未规定的有关事项,或者有关事项的规定与国家、地方关于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规定不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地方相关规定及相关解释执行;第四十五条各职能小组成员可由招标领导小组指定或邀请外专业人士担任;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招标办负责解释;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招投标单位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招投标单位的管理,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在工程、货物、服务等方面的招标投标活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招投标领导小组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投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其主要职责如下:(1)制定招投标工作计划,确定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和招标时间;(2)审核招标文件,确定招标文件内容;(3)组织招投标活动,监督招投标过程,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4)对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 招投标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负责招投标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和发售;(2)组织招投标活动,包括招标会、开标会、评标会等;(3)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定投标人的资格;(4)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5)签订合同,确保合同履行。
四、招投标程序1. 招标公告招投标领导小组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招标公告,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时间等信息,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2. 投标人报名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报名参加招投标活动。
3. 开标招投标办公室组织开标会议,公开唱标,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4. 评标招投标领导小组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5. 中标通知书招投标办公室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五、招投标纪律1. 招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2. 招投标各方不得相互串通、弄虚作假、行贿受贿;3. 招投标领导小组和招投标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4. 对违反招投标纪律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们将确保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性和公正性,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促进单位健康发展。
招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
(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高速公路绿化植物的水分管理目前高速公路绿化带尤其是中央分隔带的绿化养护管理,由于战线长、数量多,又无自然喷灌系统设施,土壤持水量小,土质多为修建公路时遗留的杂质土,中央分隔带的花草树木所需水分主要靠人工补给。
在日常养管中,浇水次数多少,依天气状况和旱情而定,以能保证各种植物正常生长为原则。
在自然降雨量少的情况下,特别易出现旱情,必须掌握好生长期的浇水即4至10月的浇水次数,休眠期的浇水,即11月上、中旬的封冻水,2月中、下旬至3月上旬的解冻水,每次灌水量水深15至20厘米,单株植每穴灌水0.15至0.2米,如因坑小水量不足可连浇两次,不可水量过小,不能只浇表皮。
浇水应依次进行,以防漏浇。
浇水必须适时,不能等旱情特重的时候进行。
如有条件的情况下,浇水后要适时松土除草,既减少土壤水分蒸发,又减少杂草与树木争水争肥,以利于保墒、通气和根系发达。
院落、立交草坪应见干即浇,而中央分隔带的草皮一般随浇树时进行。
高速公路绿化绿化植物的养分管理在水分正常供应的情况下,要保证植物的正常生长发育,必须有相应的营养元素和养分物质的供应。
对于中央分隔带,由于树木数量多、战线长,若用农家肥,其用料量太大,最好施用叶面肥。
院落、立交匝道、广场等面积集中,土质较好,施肥量及次数可相应减少。
基肥一般在深秋和初冬进行,此时树木从根颈以上均处于休眠期,而地下部分还处于高峰期,有利于根伤愈合,而且增加土壤孔隙度,有利于保墒。
追肥的季节应根据植物的生长特点决定,由于高速公路里程较长,追肥的次数一年两次为宜,最好与灌溉工作有机结合。
追肥的时间一般在4至6月底前进行,不宜太晚,否则易引起树木抽条,不利越冬。
肥料成分应以N、P、K为主,施肥后最好跟上浇水,以免肥效散失。
高速公路绿化植物的整形修剪高速公路上车速快,空间封闭,必须确保绿化植物不能影响司机的行车安全,因此要及时对中央绿化带、边坡、立交等区域的绿化植物进行定期修剪。
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活动管理细则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物资/4)239-2015 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活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活动,细化《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活动管理办法》(国家电网法〔2013〕1082号之国网(物资/2)121-2013)的管理和操作要求,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其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一级平台管控、两级集中采购”,建立招标采购工作机制、监督机制、法律保障机制。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组织实施的招标活动。
公司及各单位所属控股单位的招标采购活动参照执行。
本《细则》职责分工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活动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招标准备第四条需求单位/部门依据招标批次计划时间安排,通过ERP系统编报招标采购申请,同时在电子商务平台编报技术规范书。
第五条招投标管理部门根据招标项目的专业类型、规模标准,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开展招标代理业务。
各单位原则上按年度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分批次下达招标代理工作任务。
第六条根据采购计划,项目管理部门需提出招标规则建议(格式见附件2),提交招投标管理部门,建议内容包括投标人资质要求、分标分包原则、评标办法、授标原则、最高投标限价等内容。
总部投资或管理的项目,由总部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建议;各单位工程、服务类项目,由各单位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建议。
第三章招标文件编制与审查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及相关专业技术管理部门审定的技术规范书,按照招标文件范本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采购清单、技术规范书、投标文件格式等。
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应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有关行政部门制订并强制使用的文本。
如无前述示范文本,应在公司统一合同文本中选择符合招标项目情况的文本类型。
公司统一合同文本无法使用的,招投标管理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参照行业示范文本或以往类似招标项目使用的合同文本,另行起草。
施工招标组织机构(3篇)
第1篇一、前言施工招标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它关系到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
为了确保施工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标效率,降低招标成本,特制定本施工招标组织机构。
二、组织机构设置1. 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施工招标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对招标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决策。
招标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1)组长:公司总经理(2)副组长:公司副总经理、相关部门负责人(3)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专家2. 招标办公室招标办公室是招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
招标办公室下设以下部门:(1)综合部: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收件、整理、归档等工作。
(2)技术部:负责对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包括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3)经济部:负责对投标文件的经济评审,包括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案、材料设备等。
(4)合同部:负责合同签订、合同管理、合同变更等工作。
(5)监督部:负责对招标过程的监督,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 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招标办公室聘请的专家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和经济评审。
(1)技术评审专家:由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高级职称或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的专家组成。
(2)经济评审专家:由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高级职称或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的专家组成。
三、组织机构职责1. 招标领导小组(1)确定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
(2)审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等。
(3)决定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 招标办公室(1)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发布招标公告。
(2)组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答疑。
(3)组织投标文件的接收、整理和归档。
(4)组织技术评审和经济评审。
(5)组织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和确定。
(6)组织合同签订和合同管理。
3. 评审委员会(1)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提出技术评审意见。
(2)对投标文件进行经济评审,提出经济评审意见。
谈谈如何构建高校招投标工作机制
谈谈如何构建高校招投标工作机制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国内高校近几年在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图书教材等领域的投入大幅增加,大量资金的使用需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
如何高效、节约、廉洁地做好招投标采购的管理与监督,事关重大。
天津大学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体系、维护制度权威,积极推进招投标工作机制的有效建立和规范运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 提高认识,建章立制,切实保障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招投标是在竞争和择优的基础上,采购货物、工程及服务项目的方式,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保证采购项目的质量,防止腐败效果显著。
高校受采购周期、专业需求等方面的特殊性限制,目前多数采取校内自主招标的方式运作,这就为招投标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必须要建立完整的、规范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使参与主体明确各自在招投标活动中应该遵守哪些行为规范和办事程序,从而引导其照章办事,切实保障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校于1998年在天津市高校率先实施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采取招投标方式采购。
结合形势的发展和需要,为及时加强对招标采购效能的监控,2002年后学校相继出台了《天津大学基建修缮工程、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的审计办法》和《天津大学教材、图书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
2007年学校出台了《天津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较为全面的对招投标工作的领导机构、运行机制、职责分工、操作流程等做了规定,成立了天津大学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学校组成七个专项招标采购工作组,分别负责设备、基建、修缮、家具、图书、教材和医药用品等领域的招标采购组织工作。
同时,各招标采购工作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工作组的招标采购实施细则,依据明确的职责、程序组织招投标工作。
2 查找问题,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制度体系招投标相关制度和运行机制的初步建立,满足了学校对一般采购工作的基本需求。
但随着招投标活动规模、范围和业务复杂性不断增加,现有制度在对一些复杂情况的处理和应对显得力不从心。
招投标制度精选五篇
招投标制度招投标制度「篇一」招投标管理细则1、目的:增强采购环节透明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2、组织机构及职能:2.1招投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裁担任,财务总监为召集人,成员由总裁助理、采购比价员、招标单位负责人、招标单位采购负责人、招标单位其他相关人员和其他人员(如外聘专家)等组成。
2.2招投标工作小组主要职能是直接参与股份公司及下属各产业的大额招标采购工作,对各产业组织的招标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3小额的招标采购工作由各产业总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但应报备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可直接参与招标也可进行事后监督。
3、招标范围:3.1股份公司及各产业进行的基础项目建设,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
3.2股份公司及各产业的设备或技术改造采购。
3.3股份公司及各产业的大宗物资采购,凡适合进行招标的,都应当招标采购。
3.4大宗物资采购以外的其它符合招标条件的物资采购,也应当进行招标采购。
3.5符合招标条件全年采购在5万元以上的,能分次招标的应分次招标,以做到经常调整采购价格,降低采购费用。
对于一些比较简单的大宗物资或小额物资采购,可采用简易程序招标。
4、招标方式:4.1公开招标:是公司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参与投标。
4.2邀请招标:是公司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参与投标。
5、工作程序:5.1招标要求及流程5.1.1采购单位申请或股份公司认为应进行招标采购的项目,在招标实施前十天向招标工作小组提交招标计划。
招标计划中应注明拟采购的物资名称、数量、预计单价、预计总金额、供应时间、技术要求、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并提供六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等必要的材料。
5.1.2招标工作小组接到招标计划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召开招标工作会议,讨论招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凡招标的单位提交材料不全的应限期补齐,同时研究工作程序、招标方式、招标要求等。
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招标代理机构的职责与义务
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招标代理机构的职责与义务摘要本文旨在介绍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中招标代理机构的职责与义务。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有效地保障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投标环境。
本文将详细阐述招标代理机构的职责与义务,包括项目准备、投标文件的制定、投标公告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接收与开标、评标、中标结果的公示等方面。
一、项目准备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准备阶段承担着重要职责。
他们应通过市场调研、需求分析等方式明确项目招标的目的和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他们还需要确定招标的时间计划,协调各相关方的工作。
二、投标文件的制定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指导投标单位制定投标文件。
他们应提供明确的投标要求和规定,并提供相应的模板和指导。
他们还应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保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完整性。
三、投标公告的发布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着发布招标公告的责任。
他们需要以适当的方式发布招标公告,如在招标平台、国家或地方级媒体上发布等。
招标公告应包含项目的基本信息、投标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必要信息,以便吸引潜在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的接收与开标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接收并开启投标文件。
他们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接收到所有的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进行检查。
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投标管理办法,以确保开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五、评标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投标文件的评标工作。
他们应组织和指导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工作,并确保评标的程序和过程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评标结果应准确、客观地反映各个投标单位的实力和优劣势,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六、中标结果的公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公示中标结果。
他们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适当的方式公示中标结果,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等。
公示的内容应包括中标单位的名称、报价信息等必要信息,以确保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知情权。
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通知
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通知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通知尊敬的各位同事: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了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进一步提升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经公司领导班子审议,决定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目的1. 巩固和优化公司的招投标体系,提升招投标政策规范化水平。
2. 统筹安排招投标工作,确保各项目的投标工作正常运行。
3. 加强公司内部资源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项目招投标的竞争力。
二、组织架构招投标领导小组设主任一名,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主任和秘书若干名,由主任指定。
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投标两个工作组,分别负责招标和投标工作的具体组织。
三、职责分工1. 招投标领导小组主任: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
2. 招投标领导小组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招标和投标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 招投标领导小组秘书:负责小组的日常工作安排和文件资料的管理。
4. 招标工作组: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公告发布、开标评标等工作。
5. 投标工作组:负责项目的投标准备、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1. 招投标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招投标工作,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确保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性。
2. 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要树立团队意识,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本职工作。
3. 招标工作组要按时、按质完成招标工作,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得到贯彻和执行。
4. 投标工作组要充分了解招标要求,准确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时递交,确保项目的顺利参与和中标机会的增加。
五、其他事项1. 招投标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案。
2. 各职能部门要全力支持招投标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人力资源支持,积极参与到投标活动中,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3. 招投标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的工作档案和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工作记录详实准确,并便于后续的工作回顾和复盘。
供货组织方案(招投标专用)
供货组织方案(招投标专用)供货组织方案为了确保本工程设备、材料的顺利采购供应,我们制定了以下的采购程序:1、采购机构的设置为了更好地为本项目物资采购服务,我们在公司的采购部和项目部成立了材料采购供应部门。
该部门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需要,配备一批精干、具有类似工程专业知识、专业性强、效率高的采购人员,以确保本工程采购计划的顺利实施。
采购机构的责任划分如下:1.1.1、本项目采购组组长该组长负责采购组的全面工作,包括制定公司物资采购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以及负责物资采购供应商、采购、验收、仓储、发放等管理。
1.1.2、本项目采购组副组长该副组长协助主组长责部门日常管理各项工作,负责建立供应商档案管理制度,参与供应商开发、选择、处理与考核工作,并负责采购进度控制及交期管理。
1.1.3、综合管理员该管理员负责部门公文流转、文件收发、起草、管理和存档工作,以及部门会务、活动组织及综合事务处理。
1.1.4、系统管理员该管理员负责物资采购各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以及公司物资编码工作和系统数据的备份工作。
2、设备、材料采购程序下面是本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的具体程序:对招标文件、合同的响应编制采购计划收集采购信息确定供货厂商名单编制询价文件进行询价评审报价文件确定供货厂商,业主报批签订和履行采购合同进行设备材料的检验和签证处理不合格品我们将严格按照以上采购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设备、材料的质量和供货的及时性。
4、负责管理部门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5、协助稽核员完成财务结算或数据结转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1.1.5、稽核员1、审核、核算、预付和承付各类物资采购款项,确保采购款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2、收发、传递、审查、验证及各类凭证,按时完成帐务结算和报表上报工作;3、负责年度物资盘点与统计工作,审核上报相关报表;4、对各类帐务进行汇总、装订、存档,确保帐务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计划管理1、汇总各单位物资材料需求计划,结合年度计划,制订详细的月度采购计划;2、平衡采购计划,监控库存变化,组织编制增补计划或临时计划,及时补充库存,使库存维持合理的结构及数量水平;3、对所订购的物资从订购至到货实行全程跟踪,定期向部门领导汇报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4、深入了解市场竞争态势,多方收集供应商信息,不断拓宽供货渠道;1.1.6、供应商管理员1、定期考察和评估供应商的技术能力、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及交付能力,形成评估报告;2、负责供应商资质的审查、归档、数据录入、信息更新等工作,按规定组织供应商考评与分级管理;3、加强与供应商沟通配合,迅速解决供应商产品的质量、交货日期等问题,不断提高采购质量;4、向本部门或其他部门人员提供相关的培训支持;1.1.7、合同管理员1、协助建立采购价格和合同管理体系,为实施采购建立执行、控制机制;2、组织制定部门采购合同管理、归档等相关管理制度;3、建立采购价格管理、谈判管理以及合同管理流程,统一采购合同范本;4、负责招标文件、谈判资料、价格资料、合同文本等整理、汇总和归档工作;1.1.8、质量检验员1、编制采购货物质量检验的具体方案并实施;2、协同使用部门人员按照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对采购物资进行质量检验;3、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实施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品入库或投入使用;4、识别和认真记录各类物资质量问题,填写质量检验报告单;5、定期对所检物资的质量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报告并上报部门领导;6、协助供应商评估工作,对供应商提出质量改进建议;7、建立完善采购物资质量检验台账,做好整理、归档、装订;8、维护和保养检验仪器、量规和试验设备,建立完善的仪器设备档案;1.1.9、库房管理员1、严格执行《物资仓储管理规范》,协助制定公司物资仓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各种规章制度;2、负责采购物资到货验收、入库、保管、养护及出库手续办理工作;3、我们实行“四位一体”、“五五摆放”管理,按照规格和型号分类存储仓储物资,并确保账目、卡片和物资相对应。
招标代理的组织与实施方案
定期对招标代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 量,确保招标代理活动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外部监管机构
1 2
行业协会指导
参与行业协会的各项活动,接受行业协会的指导 和监督,共同维护招标代理行业的秩序和规范。
政府监管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检查 ,确保招标代理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过合理的招标条件和程序,吸引更多的合格投标人参与竞争。
案例三:某跨国公司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
要点一
总结词
要点二
详细描述
国际化、标准化、高效性
该案例涉及某跨国公司的采购项目,需要从全球范围内选 择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具备国际化的视野和经验, 熟悉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招标规则和程序。同时,代理机构 还需要遵循国际标准和行业规范,确保招标过程的专业性 和公正性。最后,由于跨国公司的采购需求较大,代理机 构需要采取高效的工作方式,确保招标过程的及时性和准 确性。
资格预审内容
核实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证书、业绩证明、财务状况 等资料,确保其具备履约能力。
资格预审结果
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并按照 规定程序处理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
开标、评标与定标
开标环节
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检查投 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拆封、宣 读投标报价等关键内容。
评标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投 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等方面的评审 。
按项目划分,形成横向和纵向的 管理结构,有利于加强部门间的 协作和资源共享。
以核心业务为主轴,与其他组织 或个人形成合作关系,灵活应对 市场变化。
人员配置
专业能力
招标代理人员需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实践经验,能够胜 任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评审等工作。
招投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招投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范本一:一:总则1.1 目的与依据1.1.1 目的1.1.2 依据1.2 适用范围1.3 定义与解释1.3.1 招投标代理机构1.3.2 招投标代理服务1.3.3 招投标代理机构管理机构1.3.4 招投标代理机构管理人员1.3.5 招投标代理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1.3.6 其他定义与解释二:机构设立与管理2.1 设立2.1.1 主体资格2.1.2 隶属关系2.1.3 登记与备案2.2 管理2.2.1 组织架构2.2.2 职责分工2.2.3 人员配备与培训 2.2.4 绩效考核2.2.5 其他管理事项三:业务运作3.1 业务领域3.2 业务流程3.2.1 招标代理业务流程 3.2.2 投标代理业务流程 3.2.3 其他相关业务流程 3.3 业务标准3.3.1 服务质量标准3.3.2 价格及费用标准3.3.3 合同管理标准3.3.4 其他标准四:信息管理4.1 数据收集与整理4.1.1 招投标信息收集4.1.2 数据整理与分析4.2 信息共享与发布4.2.1 内部信息共享与发布 4.2.2 外部信息共享与发布 4.3 信息安全与保密4.3.1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4.3.2 信息安全控制措施 4.3.3 信息保密制度五:监督与执法5.1 监督职责5.2 监督措施5.2.1 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5.2.2 定期检查与评估5.2.3 投诉受理与处理5.3 行政执法5.3.1 行政处罚5.3.2 行政强制5.3.3 其他行政执法措施六:附则6.1 本办法的解释权6.2 附件6.3 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档涉及附件:1. 附件一:招投标代理机构管理机构备案申请表2. 附件二:招投标代理机构管理人员职责分工表3. 附件三:招投标代理机构绩效考核表...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招标注释:招标是指或其他采购主体为了获得最有利的投标条件,公开向潜在供应商寻求供应或承包服务的行为。
2. 投标注释:投标是指供应商或承包商在投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内,递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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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浦乡招投标中心
组织机构
一、乡招投标领导小组
组长:张筱珍(乡长)
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戴安兴(分管交通副乡长)
负责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副组长:高月龙(分管城建副乡长)
负责房建、市政建设项目招投标;
副组长:林传兴(分管农业、水利副乡长)
负责农业、水利工程项目及使用权流转等农业承包经营权招投标;
副组长:董成林(党政办主任)
负责各类采购项目招投标;
成员:周小春卓杰王文瀚王专武夏晓静
(乡城建、农业、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二、乡招投标中心
主任:王专武
成员:钱丽琴
桐浦乡招投标中心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和乡招投标管理制度;
二、负责制订招投标中心的交易管理规则;
三、负责本乡招投标交易活动的服务工作;
四、受理和发布各类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咨询服务和交易场所;
五、对交易各方、中介机构的进场交易资格进行审查、核验;
六、协助交易项目合同的签订;
七、负责对招投标资料的统计、分析、评估,建立投标人、供应商、商品价格等信息网络;
八、协助调解招投标活动中的交易纠纷;
九、负责维护中心的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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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范围
各级财政和集体资金在本乡区域内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集体资产、公共设施、公共资源等对外公开承租、出(转)让的招投标项目。
(一)工程建设项目:在市招投标中心限额50万元以下,公共财政或村集体投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二)政府采购项目:村级大宗办公用品的采购,执行市政府采购的协议供货制,实行定点采购管理,也可组织采购。
(三)土地及产权交易项目:村级集体资产及所属集体所有制企业或集体所有制控股企业资产对外承租、出(转)让,标的在3万元以上的各类招投标项目。
包括:
1、大宗土地流转;
2、村集体资产处置;
3、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承包等;
(四)其他有必要进入招投标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
桐浦乡招投标中心
招投标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八项规定
一、不准接受和获取招投标各方提供的钱、物和宴请;
二、不准向招标人推荐投标单位;
三、不准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代理机构;
四、不准违反招投标工作程序提供交易服务;
五、不准越权处理招投标市场管理和交易服务事项;
六、不准以任何方式泄露招投标交易的保密信息;
七、不准到与招投标交易有关联的经济实体中兼职;
八、不准拖欠、截留、挪用各类招投标交易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