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四川省2011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
四川省2011年度人均收入及行业工资标准
关于印发四川省2011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川高法一【2012】11号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民事审判庭、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该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五条规定:“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为了正确理解与适用该司法解释,我院从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和四川省统计局取得了四川省2011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现将这些数据印发你们,并请你们收到后及时转发至基层法院,供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参考: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7,899元2、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6,128.6元3、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3,696元4、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4,675.5元5、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31,489元6、2011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见附表根据四川省统计局要求,本数据只限法院内部用于有关案件使用,不得外传。
各级法院在执行该司法解释中遇到的问题及有关建议等,请及时报省法院民一庭。
特此通知。
附:四川省2011年度各行业平均工资表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四川省2011年度各行业平均工资表项目2011年度平均工资(元)经济类(一)国有单位职工 42,828(二)城镇集体单位职工 28,752(三)内外资和港澳台投资单位职工 31,920(四)私营单位职工 22,175行业类(一)农、林、牧、渔业 23,278(二)采矿业 32,840(三)制造业 27,234(四)电力、燃料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1,545(五)建筑业 25,470(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7,206(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6,573(八)批发和零售业 24,124(九)住宿和餐饮业 21,384(十)金融业 65,873(十一)房地产业 27,644(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6,536(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58,180(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6,143(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1,118(十六)教育 39,217(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5,058(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1,328(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40,613。
怎么样成为一个合格的司法助理员
怎么样成为一个合格的司法助理员通过一年多在基层司法所的工作经历,我认为要做一名合格的司法助理员,应该具备五个方面的素质:一是要正确地进行自我定位司法助理员岗位在各乡(镇)的司法所,也就是说,人在乡镇,工作在乡镇,所办的事也是乡(镇)的事。
司法助理员要承担司法所的各项工作职能,其主要职责就是围绕乡镇的法制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工作,而这些工作的开展、落实和完成,承载的主体就是我们司法助理员。
所以要将司法行政工作当作事业去做,把司法所当作自己的家去经营。
每个人的工作定位各不相同,有的人认为官儿做得大、待遇高便是一个成功的人,社会上很多人也这么认为。
但我认为:人的命运、工作的选择不一定完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有一个数学家他一生中只做了一件事,就是研究数学,我们如果把司法行政工作做好了也就不错了。
我对待司法行政工作的态度就是:“在工作中取乐,乐在工作中;在工作中提高,提高为的是工作有成效”。
二是要有吃苦耐劳的心理准备乡镇比起县城,各方面条件要差一些,尤其是一些比较偏远,交通不便,经济不发达的乡镇,所遇到的困难会更多些,地理位置和经济上的差异会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
但乡镇也是一个综合训练场,你在那里什么样的事都会遇到,与什么样的人都会打交道,你成不成材,就看你敢不敢把自己置于乡镇这个大熔炉中。
遇到困难并不可怕,关键在于你怎样去克服?没有什么过不去的沟和坎,吃苦受累并不可怕,怕的就是你不能吃苦受累。
常言说的好,只有吃得苦中苦,方能得到甜中甜,不能吃苦,将来你什么也得不到。
三是要有为民服务的真情感司法助理员工作的对象就是所在乡镇辖区内的广大农民,我们工作的宗旨就是为农民群众做好服务。
农民群众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他们憨厚、朴实。
与农民打交道,要尊重他们,不能瞧不起他们,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要把处理问题看作是服务,对他们要有亲和力,认真地听他们说,要不厌其烦的听完他们的陈述,再根据所掌握的情况讲道理、讲法律依据,使他们感到你所说的是维护他们的。
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新华社北京2012年3月11日电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11日下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监督指导地方各级法院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867件,同比下降1.8%;审结10515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5%。
地方各级法院受理案件1220.4万件,同比上升4.4%,审、执结1147.9万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9%,结案标的额1.7万亿元。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刑事审判担负着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稳定的重要职能。
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84万件,判处罪犯105.1 万人,同比分别上升7.7%和4.4%。
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出台司法解释,指导各级法院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审理走私、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的司法解释,就相关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宽严依法、宽严适度。
加强对重大案件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定性准确、量刑适当。
依法行使死刑核准权,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各级法院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爆炸、黑社会性质组织、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6.9万件,判处罪犯10.5万人;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审结涉及“瘦肉精”、“地沟油”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278件,判处罪犯320人;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审结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1400件,判处罪犯1876人。
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7万件,判处罪犯2.9万人,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1年度政务调研要点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1年度政务调研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2•【字号】川办函[2011]84号•【施行日期】2011.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1年度政务调研要点的通知(川办函[2011]8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2011年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十二五”开局之年。
为加强政务调研工作,积极向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省政府研究室在广泛征求省政府领导和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高校、研究机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汇总、梳理、统筹,并报省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形成了四川省2011年度政务调研要点,现印发你们。
为提高调研成果的时效性、针对性,充分发挥政务调研的决策咨询作用,希望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整合资源,强化保障,尽快开展调研工作。
5月底前,各课题承担单位向省政府研究室报送课题研究方案;9月底前,形成调研成果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省政府研究室,并报送3000字左右的课题成果摘要。
省政府研究室经过筛选,将优秀成果摘要通过《调研报告》及时上报省政府决策参考,并在年底前后汇编成书出版。
联系人:白鹏远章尺木电话:86604211 86606152传真:86604587 86604211邮箱:****************************@2011年4月22日四川省2011年度政务调研要点一、重大课题(一)培育发展比较优势,奋力实现四川跨越式发展研究课题负责人:蒋巨峰联系人:刘龙章(二)四川统筹城乡的实践、体会与展望课题负责人:蒋巨峰联系人:高鹏凌(三)切实保障和改善我省民生问题的研究课题负责人:魏宏联系人:敬茂明(四)关于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思考课题负责人:钟勉联系人:赵勋锋(五)新形势下四川承接产业转移战略研究课题负责人:黄小祥联系人:陈友清方青(六)四川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研究课题负责人:黄彦蓉联系人:代弋戈(七)关于新农保试点工作的调研课题负责人:张作哈联系人:苏崧(八)落实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课题负责人:王宁联系人:廖仁恕(九)四川工业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对策研究课题负责人:李成云联系人:张敏(十)深化医改的再思考课题负责人:陈文华联系人:唐宇驰(十一)推进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研究课题负责人:于伟联系人:张显锋二、综合课题(十二)天府新区发展战略研究承担单位:省政府研究室课题负责人:万鹏龙刘龙章联系人:资军(十三)四川推动自主创新发展战略研究承担单位:省政府研究室课题负责人:万鹏龙高鹏凌联系人:张润灵(十四)促进四川农民增收研究承担单位:省政府研究室课题负责人:万鹏龙敬茂明联系人:白鹏远三、专项课题(十五)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承担单位:成都市政府研究室课题负责人:赖齐联系人:邹克俭(十六)关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研究承担单位:自贡市政府研究室课题负责人:曾健联系人:江声全(十七)推进钢铁(钒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路径解析承担单位:攀枝花市政府研究室课题负责人:田川联系人:银敦辉(十八)发展泸州特色产业集群研究承担单位:泸州市政府课题负责人:伍福钊联系人:佘克明(十九)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对策研究承担单位:德阳市政府研究室课题负责人:姚曙光联系人:赵仕圣(二十)科技城建设在成渝经济区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承担单位:绵阳市政府课题负责人:曾万明联系人:何瑞雪(二十一)绵阳机场在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战略中的地位与作用研究承担单位:绵阳市政府课题负责人:曾万明联系人:何瑞雪(二十二)广元市“5·12”地震灾后发展振兴研究承担单位:广元市政府研究室课题负责人:严广联系人:陈永剑(二十三)充分利用成渝两大都市资源,加快建成成渝区域合作连接点研究承担单位:遂宁市政府课题负责人:胡昌升联系人:白争春(二十四)振兴内江老工业基地研究承担单位:内江市政府研究室课题负责人:曹学彬联系人:黄国华(二十五)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探索与实践承担单位:乐山市政府课题负责人:蒋辅义联系人:李代敏(二十六)关于土地保障情况的调查与思考承担单位:南充市政府研究室课题负责人:曹海东联系人:尹博(二十七)打造中国白酒金三角-宜宾市的路径选择承担单位:宜宾市政府课题负责人:吴光镭联系人:熊兵(二十八)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探索与实践承担单位:广安市政府研究室课题负责人:舒建明联系人:李华昌(二十九)加快达州天然气化工产业发展研究承担单位:达州市政府办公室课题负责人:覃永利联系人:张宏(三十)加快建设川东北生态休闲度假旅游中心研究承担单位:巴中市政府课题负责人:魏文通联系人:吴兴德(三十一)加快推进国家生态低碳经济示范区创建工作研究承担单位:雅安市政府课题负责人:刘守培联系人:杨术兵(三十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研究承担单位:眉山市政府课题负责人:付庆一联系人:张望(三十三)资阳“西部车城”发展路线图承担单位:资阳市政府课题负责人:罗勤宏田亚东联系人:邓爱华(三十四)阿坝州幸福美丽家园建设研究承担单位:阿坝州政府课题负责人:吴泽刚联系人:刘侠(三十五)扎实推进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加快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研究承担单位:甘孜州政府课题负责人:陈荣联系人:李鹏付方东(三十六)凉山州农民人均纯收入组成分类及现状研究承担单位:凉山州政府课题负责人:张支铁联系人:饶初阳(三十七)凉山州战略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研究承担单位:凉山州政府课题负责人:张支铁联系人:饶初阳(三十八)四川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对策研究承担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课题负责人:蔡竞联系人:张敏(三十九)四川收入分配研究承担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课题负责人:刘捷联系人:雷国富(四十)四川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研究承担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课题负责人:梁治辉联系人:顾红松(四十一)四川农村地区普通高中学校课程改革实施情况调研承担单位:教育厅课题负责人:何绍勇联系人:石建董洪丹(四十二)四川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现状与发展对策承担单位:教育厅课题负责人:何绍勇联系人:吉文昌周林(四十三)四川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研究承担单位:科技厅课题负责人:彭宇行联系人:高量(四十四)建好民生工程,夯实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基础研究承担单位:省民委课题负责人:肖晓军联系人:韦忠仕(四十五)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思考与探索承担单位:公安厅课题负责人:曾省权联系人:刘景平(四十六)加强人民防线建设,打造国家机关特殊渠道社会调查网承担单位:安全厅课题负责人:樊艳联系人:王奎(四十七)关于政府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初步思考承担单位:监察厅课题负责人:徐波联系人:黄文金(四十八)四川城市防灾救灾体系研究承担单位:民政厅课题负责人:黄明全联系人:王绪恩(四十九)律师业战略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研究承担单位:司法厅课题负责人:XXX斌联系人:金莉(五十)新时期乡镇财政建设研究承担单位:财政厅课题负责人:王一宏联系人:付小华(五十一)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研究承担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课题负责人:叶壮联系人:吴开平(五十二)成都平原耕地保护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承担单位:国土资源厅课题负责人:朱明仓联系人:瞿亮(五十三)新农村综合体规划建设研究承担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课题负责人:李又联系人:文技军(五十四)四川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研究承担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课题负责人:江小群联系人:何华荣(五十五)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与服务研究承担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课题负责人:田利娅联系人:代弋戈(五十六)大规模多主体交通重点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和控制研究承担单位:交通运输厅课题负责人:高烽联系人:刘四昌屈洪斌(五十七)四川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调研承担单位:环境保护厅课题负责人:杨雪鸿联系人:王忠(五十八)四川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承担单位:环境保护厅课题负责人:何鹏联系人:胡颖铭(五十九)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研究承担单位:水利厅课题负责人:张强言联系人:高镔(六十)稳定提高我省粮食生产能力对策研究承担单位:农业厅课题负责人:牟锦毅联系人:肖小余(六十一)四川耕地质量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承担单位:农业厅课题负责人:胡相全联系人:吴晓军(六十二)四川农业产业化发展研究承担单位:农业厅课题负责人:傅志康联系人:肖祥贵(六十三)加快四川农机化发展研究承担单位:农业厅课题负责人:牟锦毅联系人:夏攀峰(六十四)四川农村土地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承担单位:农业厅课题负责人:祝春秀联系人:陈彦(六十五)四川国有林场改革调研承担单位:林业厅课题负责人:郭亨孝联系人:张帆(六十六)四川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战略研究承担单位:商务厅课题负责人:杨春轩联系人:陈友清(六十七)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承担单位:文化厅课题负责人:郑晓幸联系人:刘传赵红川(六十八)四川未来十年劳动力供给及对策研究承担单位:省人口计生委课题负责人:王在银联系人:徐凡凡(六十九)地方政府性债务现状及对策研究承担单位:审计厅课题负责人:陶志伟联系人:伍斌(七十)国有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研究承担单位:省国资委课题负责人:李继郁联系人:黄晓廉(七十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形势下做好地税工作研究承担单位:省地税局课题负责人:单晨光联系人:张瑞琰(七十二)为民收税问题研究承担单位:省国税局课题负责人:张崇明联系人:白冰(七十三)四川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承担单位:省广电局课题负责人:何大新联系人:徐华(七十四)体育教育功能研究承担单位:省体育局课题负责人:朱玲联系人:陈万鹏(七十五)打造四川区域经济第二极的条件和前景分析承担单位:省统计局课题负责人:熊祖辕联系人:丁娟(七十六)“十一五”我省市场主体发展状况调研承担单位:省工商局课题负责人:沈健联系人:莫莉(七十七)新闻出版强省建设研究承担单位:省新闻出版局课题负责人:周国良联系人:吴永志(七十八)加快国家质检中心建设,打造四川产业助推器研究承担单位:省质监局课题负责人:刘云夏联系人:胡朝霞(七十九)提升我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研究承担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课题负责人:魏夕和联系人:苏瑜安(八十)四川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战略研究承担单位:省旅游局课题负责人:王燕林联系人:魏社(八十一)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目标,推进省级机关集中办公研究承担单位: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课题负责人:黎兵联系人:陈国忠(八十二)引导侨资企业参与西部大开发的对策研究承担单位:省侨办课题负责人:周敏谦联系人:杨东(八十三)行政调解若干问题研究承担单位:省法制办课题负责人:张渝田联系人:胡科建(八十四)四川专利保护与促进制度研究承担单位:省法制办课题负责人:陈标联系人:张轲(八十五)结合人防工程建设,解决大中城市停车难问题研究承担单位:省人防办课题负责人:范强联系人:任连国(八十六)四川粮食应急体系建设研究承担单位:省粮食局课题负责人:黎明联系人:王雄(八十七)四川现代粮食物流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承担单位:省粮食局课题负责人:侯勇联系人:王亚南(八十八)市州档案馆建设现状及对策调研承担单位:省档案局课题负责人:张新联系人:张路生(八十九)调整优化我省畜牧业内部结构研究承担单位:省畜牧食品局课题负责人:付建勇联系人:郭志星(九十)四川白酒行业专利状况调研承担单位:省知识产权局课题负责人:黄峰联系人:高晓宇(九十一)四川重点产业投资促进研究承担单位:省招商引资局课题负责人:余先河联系人:张明强(九十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保障人员财产安全研究承担单位:省地矿局课题负责人:杨茂华联系人:甘建军(九十三)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研究承担单位:省煤田地质局课题负责人:徐锡惠联系人:明宏(九十四)四川高原地区放射性生态环境治理修复研究承担单位:省核工业地质局课题负责人:周卫东联系人:何航(九十五)农村居民抗震设防管理法律法规配套政策研究承担单位:省地震局课题负责人:张宏卫邓昌文联系人:漆德方(九十六)四川农村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对策研究承担单位:省气象局课题负责人:薛勤联系人:薛勤(九十七)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与四川对外开放研究承担单位:四川博览事务局课题负责人:慕新海联系人:秦勇(九十八)四川“十二五”扶贫开发对策研究承担单位:省扶贫移民局课题负责人:何大清郭全喜联系人:王思铁(九十九)完善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承担单位:省供销社课题负责人:彭刚刘蓉联系人:彭刚刘蓉(一○○)进一步整合资源,推进教育改造和刑罚执行社会化建设研究承担单位:省监狱管理局课题负责人:刘志诚联系人:胡国权朱剑(一○一)灾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研究承担单位:省政府应急办课题负责人:严卫东联系人:杨军(一○二)四川三州地区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研究承担单位:人行成都分行课题负责人:李明昌联系人:杨雪(一○三)四川银行业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承担单位:四川银监局课题负责人:王兴联系人:杨玉祥(一○四)代际转型下的农民工消费特征和金融支持研究承担单位:省金融学会课题负责人:于楠何乐联系人:秦丽(一○五)“十二五”时期四川城乡居民收入和经济同步增长研究承担单位:省居民消费研究会课题负责人:王裕国联系人:王润华(一○六)汶川特大地震迁移人口的可持续发展研究承担单位:省委党校课题负责人:杜丽红联系人:杜丽红(一○七)四川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与合理布局调研承担单位:省社科院课题负责人:盛毅联系人:达捷(一○八)四川文化体制改革瓶颈与文化产业发展机遇研究承担单位:省社科院课题负责人:向宝云联系人:张立伟(一○九)四川农民工社会政策创新研究承担单位:省社科院课题负责人:黄进联系人:黄进(一一○)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机遇,加快四川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研究承担单位:省社科院课题负责人:蓝定香联系人:蓝定香(一一一)农业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承担单位:省农科院课题负责人:李跃建联系人:刘宗敏(一一二)转变四川农业发展方式研究承担单位:省农科院课题负责人:吕火明联系人:刘宗敏(一一三)四川城市化背景下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回流问题研究承担单位:省农科院课题负责人:李晓联系人:赵颖文(一一四)“十二五”期间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点措施和政策研究承担单位:四川大学课题负责人:蒋和胜联系人:蒋和胜(一一五)电子政务环境下跨部门政府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的路径与措施研究承担单位:四川大学课题负责人:姚乐野联系人:姚乐野(一一六)民生保障与西部社会管理创新研究承担单位:四川大学课题负责人:王卓联系人:王卓(一一七)四川建设西部金融中心的政策法律研究承担单位:四川大学课题负责人:陈实联系人:陈实(一一八)“十二五”期间四川非传统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与行政能力建设研究承担单位:西南交通大学课题负责人:陈光联系人:王永杰(一一九)四川建设百万人口特大城市研究承担单位:西南交通大学课题负责人:戴宾联系人:戴宾(一二○)四川产业与创业体系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承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课题负责人:马骁联系人:蔡春(一二一)以扩大我省内需为主的产业结构调整、金融服务创新与法律制度完善研究承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课题负责人:张桥云联系人:冯俏彬(一二二)做大做强四川金融产业、打造西部金融中心的相关配套政策与制度研究承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课题负责人:杨丹联系人:冯俏彬(一二三)四川服务业发展战略研究承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课题负责人:李胜联系人:邓添予(一二四)四川基层政群干群关系调查研究承担单位:四川农业大学课题负责人:殷焕举任大廷联系人:赵国有(一二五)基于物联网的智慧农业的关键共性技术应用调研承担单位:四川农业大学课题负责人:陈文宽联系人:张韬(一二六)农民就业培训项目实施效果调研承担单位:四川农业大学课题负责人:杨锦秀联系人:杨锦秀(一二七)依法行政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研究承担单位:西南石油大学课题负责人:赵金洲联系人:朱跃琼(一二八)社会主义和谐背景下乡村内部利益协调的政治机制研究承担单位:西南石油大学课题负责人:何沙联系人:李桂东(一二九)四川丘陵地区农田水利设施现状与筹资模式研究承担单位:西南石油大学课题负责人:何沙联系人:刘鸿渊(一三○)面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知识服务研究承担单位:西南石油大学课题负责人:任皓联系人:胡国松(一三一)物联网时代下四川物流业发展战略研究承担单位: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课题负责人:唐涌联系人:李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9.11.23•【文号】法发[2009]55号•【施行日期】2009.11.23•【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统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司法统计工作进行规范。
《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司法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强调了司法统计工作的职能作用,指明了司法统计工作改革与发展方向,提出了加强司法统计人员的配备和工作保障等要求。
现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将于明年对各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统计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促进司法统计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推进司法统计改革,努力提升司法统计水平,充分发挥司法统计职能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司法统计工作的重要性1、司法统计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司法统计是人民法院掌握审判工作情况、评估审判运行态势、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的重要依据,是人民法院实现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
加强司法统计工作对于人民法院更好地把握工作全局、推进法院工作、促进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更加重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统计工作,充分发挥司法统计的各项职能作用,为审判工作提供更加全面、准确、快捷的信息服务。
2011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1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
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全省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全省经济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物价涨幅得到有效调控,转方式调结构积极推进,经济发展效益稳步提高,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不断进步,实现了“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
一、综合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初步核算,全省实现生产总值(GDP)45429.2亿元,比上年增长10.9%。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973.8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24037.4亿元,增长11.7%;第三产业增加值17418.0亿元,增长11.3%。
产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三次产业比例由上年的9.2:54.2:36.6调整为8.8:52.9:38.3。
人均生产总值47260元,增长9.9%,按年均汇率折算为7317美元。
图1 2006-2011年全省生产总值及增长速度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城镇新增就业118.7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5.9万人,连续8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双过百万。
失业人员再就业55.0万人,其中困难群体再就业11.8万人,零就业家庭全部实现动态消零。
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5%,低于4%的全年控制目标。
物价总水平得到有效调控。
居民消费价格月度指数呈现“倒V型”走势,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5.0%。
其中,城市上涨4.7%,农村上涨5.9%;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5%,消费品价格上涨5.6%。
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全面上涨。
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1.3%,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3.2个百分点,仍是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居住类价格上涨5.8%,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1.1个百分点。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1.1%。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6.0%,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9.2%。
图2 2011年各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上年同期为100)重点区域带动战略成效明显。
2011年四川各地经济数据统计表
地方财政 预38.08 预34.54 预40.73 预36.4 预34.91 预23.47 预22.97 预31.58 预44.17 预31.27 预11.04 预13.06 预6.26 预7.01 预2.12 预7.29 预8.8 预15.43 预3.2 预11.46 预11.37 预18.22 预7.02 预5.42 预10.21 预10.36 预9.58 预6.15 预10.26 预3.77 预8.79 预5.83 预3.05 预6.25 预7.5 预18.21 预3.41 预5 预11.51 预3.41 预10.98 预6.54 预2.71 预3.2 预9.08
41.07 市外32 46.3 67.8 市外51.71 64.78 市外112.1 市外59.3 73.97 省外92.05 市外45.3 市外41.6 30.07 16.89 87 75.8 12.1 34.1 10.36 18.64 33.74 市外42.3 34.7 33.8 38.4 28.9 45.68 市外46.7 市外79 市外57.4 市外70.2
青羊区 锦江区 武侯区 金牛区 成华区 温江区 郫县 龙泉驿 双流县 新都区 新津县 青白江 东区 涪城区 西区 大邑县 崇州市 旌阳区 蒲江县 什邡市 绵竹市 都江堰 邛崃市 龙马潭 广汉市 峨眉山 金堂县 仁和区 彭州市 通川区 江阳区 乐山区 游仙区 米易县 东坡区 西昌市 夹江县 彭山县 会理县 德昌县 翠屏区 顺庆区 华蓥市 安县 江油市
185.65 93.07 108.74 17.89 160.61 172.98 129.63 75.36 74.39 66.52 180.59 117.08 54.09 192.86 120.97 47.89 22.47 33.33 96.11 138.56 86.84 76.69 41.5 6.63 13.98 40.42 40.2 23.87 100.78 26.76 64.99 5.91 66.33 28.2 90.45 58.99 29.61 85.83 9.99 60.77 72.44 126.85 11.08 20.54 66.68 24.03 69.8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订部分司法统计报表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订部分司法统计报表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1.01.04•【文号】法[2011]33号•【施行日期】2011.01.04•【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订部分司法统计报表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法[2011]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司法统计报表是搜集司法统计数据的重要手段,是展现审判执行工作信息的重要载体,是发挥司法统计职能作用的重要平台。
一直以来,现行的司法统计报表在数据搜集、信息展示、决策辅助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民事案由的修订、新国家赔偿法的颁布实施、执行工作的实际需要,民事报表、赔偿报表、执行报表存在着许多与现行审判执行工作不相适应的地方。
为使司法统计数据切实符合审判执行工作发展变化的实际,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修订部分司法统计报表。
同时,由于纪检统计软件即将到期,最高人民法院将配发新的纪检统计软件。
现将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本次修订的司法统计报表共有七份,包括民事一审、二审、再审、特殊程序统计表,执行案件统计表,司法赔偿案件统计表(具体样式及填表说明附后),其他司法统计报表不变。
2、为方便各级人民法院填报修订后的司法统计报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开发了相应的司法统计报表填报程序,拟于2011年3月初(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对修订的司法统计报表的填报及相应程序的使用进行培训,请各高级人民法院做好准备。
3、2011年3月份,全国法院将试填报、运行修订后的司法统计报表及程序,同时原报表与原程序并行使用。
自2011年4月份起,全国法院将正式填报修订后的司法统计报表,原“法综10表-法综23表”、“法综29表”和“法综30表”停止填报。
需要强调的是,各海事法院对涉海事的特殊程序案件仍填报“法综24表”,不得填报在修订后的“特殊程序案件统计表”中。
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最⾼⼈民法院《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作会议纪要》最⾼⼈民法院《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作会议纪要》最⾼法院 2011年民事审判会议纪要⽂化2011年6 ⽉22 ⽇⾄24 ⽇,最⾼⼈民法院在杭州召开了全国民事审判⼯作会议。
各⾼级⼈民法院和新疆⽣产建设兵团分院分管民事审判⼯作的副院长和民⼀庭庭长,解放军军事法院民庭庭长,以及计划单列市中级⼈民法院分管民事审判⼯作的副院长参加了会议。
最⾼⼈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这次会议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和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形势下召开的,它对我国民事审判队伍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好落实“为⼤局服务,为⼈民司法”⼯作主题,更加充分发挥民事审判⼯作职能,为全⾯实施“⼗⼆五”规划、全⾯建设⼩康社会提供有⼒司法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讨论,与会同志对今后⼀段时期如何更好开展民事审判⼯作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泛共识。
现将有关情况纪要如下:⼀、民事审判⼯作的总体要求1、民事审判要始终坚持“三个⾄上”的指导思想,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公正司法、能动司法,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以⼈为本、司法为民,深⼊推进“三项重点⼯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快⼜好发展、保障和改善民⽣提供强有⼒的司法保障。
2、民事审判要适应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对⼯作的新要求,要求全国民事法官更加⾃觉地加强学习,更加注重对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精神的深⼊领会,更加注重对司法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更加注重对与民事审判⼯作相关联的新知识的学习理解。
3、民事审判要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作原则,努⼒提⾼调解质量,做好调判结合;要继续创新和完善多元化⽭盾纠纷解决机制;要积极推⼴诉调对接,做好诉前调解;要完善⼈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推动⼈民调解⼯作更⼤发展。
4、民事审判要始终坚持重⼼下移,适应⼈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对民事审判⼯作新要求,把基层能⼒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步解决基层法院⾯临的困难,进⼀步提⾼基层民事法官的法律适⽤能⼒,进⼀步规范⼈民法庭的案件审理,切实保证民事审判固本强基。
川高法民一【2014】9号
四川省高院民一庭关于印发四川省2013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川高法民一【2014】9号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民事审判庭、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该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五条规定:“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为了正确理解与适用该司法解释,我院从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和四川省统计局取得了四川省2013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现将这些数据供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参考:1、2013年四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68元2、2013年四川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895元3、2013年四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6,343元4、2013年四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127元5、2013年全省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41,795元6、2013年度分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见附表由于上一年的统计数据须在统计局公布才能取得,因此省法院原则上将每年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视为一个统计年度,即每年自5月1日起适用前一年度的统计数据。
特此通知。
附:四川省2013年度各行业平均工资表二〇一四年六月三日主题词:2013年度统计数据通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2014年6月3日印发(共印5份)四川省统计局关于2013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2013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1795元,比上年增加5922元,增长16.5%,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3.3%。
关于2011年度城乡养老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精)
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2011年度城乡养老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成社办〔2011〕36号各区(市)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处):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统计局《2010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了2010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3112元。
现就我市2011年度城乡养老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用人单位及职工。
用人单位申报职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从2011年1月起按33112元执行,其中下限为1655元,上限为8277元(见附表1)。
用人单位及职工1至6月期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应当重新核定或申报并足额缴纳。
1.1至6月期间未变更参保单位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并统一生成,用人单位和个人在9月30日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缴费工资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在9月30日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申报并足额缴纳。
2.1至6月期间变更参保单位的人员,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按上述第1项规定重新核定或申报,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足额缴纳。
3.综合保险并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职工,4至6月期间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按上述第1项规定重新核定或申报并足额缴纳。
(二)城镇个体参保人员。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档次涉及的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011年1月起按33112元执行(见附表2)。
1至6月期间已申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其申报的缴费档次与公布数据对应缴费档次之间的差额部分,本人可在12月24日前足额缴纳(见附表3)。
(三)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计发。
关于四川省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关于四川省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2012年1月10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四川省财政厅厅长黄锦生各位代表: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四川省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牢牢把握“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认真落实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积极抢抓战略发展机遇,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在此基础上,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一)全省财政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1763.94亿元。
根据快报统计,2011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044.38亿元,为预算的115.9%,增长30.9%。
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37.03亿元,为预算的113.6%,增长30.2%;非税收入完成507.35亿元,为预算的123.3%,增长33.1%。
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731.21亿元,为计划的110.8%,增长25%;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完成409.68亿元,为计划的120.5%,增长37.1%。
全省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3185.27亿元,增长30.3%。
按财政部规定口径计算的全省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8.2%。
全省公共财政支出在年初预算3218.35亿元的基础上,加上中央财政增加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各项补助共1162.36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122.66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3.08亿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11.53亿元,地震灾区综合财力补助15亿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等补助249.6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40.4亿元),以及各级安排当年部分超收收入、动用上年结转结余及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951.92亿元后,共调增支出预算2114.28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5332.63亿元。
2011年四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1年四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03-02四川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2012年3月2日201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各族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两个加快”,牢牢把握“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着力强化“投资拉动、产业支撑”,加快推进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和灾区发展振兴,全力保持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经济社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
一、综合经济发展平稳较快。
经国家统计局审定,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1026.7亿元,比上年增长15.0%。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83.5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11027.9亿元,增长20.7%;第三产业增加值7015.3亿元,增长10.9%。
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3%、70.0%和25.7%。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6133元,增长15.9%。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4.4:50.5:35.1调整为14.2:52.4:33.4。
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全年民营经济增加值12143.6亿元,比上年增长17.8%,占GDP的57.8%,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66.7%。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04.1亿元,增长0.2%;第二产业增加值7484.9亿元,增长22.8%;第三产业增加值3454.6亿元,增长14.5%。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比上年上涨5.3%,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2.0%。
商品零售价格上涨4.6%,居住类价格上涨6.0%,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2.4%。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上涨7.3%,其中生产资料价格上涨7.9%,生活资料价格上涨5.7%。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IPI)上涨12.6%。
表1:2011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涨跌幅度(%)125.7点,其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社会服务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对较好,其企业景气指数分别为153.8点、138.3点、134.8点、130.7点。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19•【字号】川办发[2011]6号•【施行日期】2011.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2011年1月19日川办发[2011]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省政府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为主线,抓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实现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推动全省面上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具体安排如下。
一、扎实抓好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一)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完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制度。
按照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
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
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的若干规定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的若干规定(1985年11月21日)人民法院的司法统计是国家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一项重要的调查研究工作。
司法统计对于党和国家制定有关政策、法律,对于人民法院掌握情况,改进审判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加强法院司法统计工作,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及时和统计工作其他各项任务的完成,特作如下规定:一、司法统计工作的任务(1)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法院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积累和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为审判工作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司法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2)上级人民法院管理和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司法统计,最高人民法院管理和指导全国法院的司法统计工作。
各级人民法院在司法统计工作中应与本级政府统计机构加强协作,在业务上接受指导。
(3)上级人民法院应具体布置统计工作的任务;经常检查各项工作完成的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的情况,推广经验,表彰先进,采取措施,帮助后进;利用多种形式培训司法统计人员。
(4)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司法统计作为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由院长或一名副院长主管。
(5)司法统计工作由研究室(处、科)管理;尚未设立研究室(处、科)的法院,由办公室管理。
三、司法统计机构和人员(6)最高人民法院设统计处;高级人民法院除个别暂不需要的外,应设统计科;中级人民法院一般应配备两名专职统计人员;基层人民法院应设专职统计人员,有的只设兼职的,其兼职不能过多;人民法庭应由一人兼管本庭的统计工作。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年工作报告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年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2.05.02•【分类】工作报告正文2011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2-05-022011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王海萍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1年,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下,全省法院在“清积案、推调解、强审判”三步走的基础上,继续坚持“服务大局、能动司法”工作主线,在抓好执法办案的同时,服务“一个中心”、推进“三项工程”、巩固“四大机制”、开展“两项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狠抓执法办案,发挥司法职能全省法院始终将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办结各类案件548944件,同比上升21.42%;其中,省法院办结各类案件7929件,同比上升33.33%。
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0952件,判处犯罪分子56625人。
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审结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11件。
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群众安全的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案件3650件。
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犯罪,从重从快打击,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案件11229件。
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2件,徐中军、郝光龙等13个黑恶团伙受到严惩。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毒品案件3773件,判处罪犯5412人。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640件,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22人。
阿坝3·16僧人自焚事件发生后,法院精心组织庭审,对3名帮助者以故意杀人定罪处刑,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取得良好效果。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四川省2011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四川省2011年省级财政决
算的决议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2012.07.27
•【字号】
•【施行日期】2012.07.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四川省2011年省级
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2年7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关于四川省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四川省2011年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四川省2011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四川省2011年省级财政决算。
会议要求,认真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深化支出绩效管理,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管,强化财政决算工作,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充分发挥财政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统计基础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工作的意见-川府函[2006]114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统计基础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工作的意见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统计基础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工作的意见(川府函[2006]114号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现象日益复杂多变,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与日俱增,对统计数据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
同时统计工作的难度不断加大,特别是基层统计还存在机构不健全,统计力量弱、素质低,工作经费少、条件差,统计制度台账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及时、准确的决策依据,现就强化统计基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计是实施科学决策和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统计工作的基石,只有坚实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数据质量才能从源头上得到保证。
“不出假数”关键是“不进假数”,基层调查单位提供的数据对保证统计数据质量举足轻重。
要保证统计数据来源的真实、可靠并全面、客观地反映复杂多变的社会经济现象,就必须从源头上抓好统计的基础工作,保证源头统计数据的质量。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关心和重视统计基础工作,把加强和规范统计基础工作作为加强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安排解决好基层统计力量、工作经费和办公条件,切实抓好乡镇、街道、部门和企业统计基础建设,为统计调查的顺利开展和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有效保障。
二、严格标准,按照“五有”要求规范统计基础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资格、有制度、有台帐”是规范统计基础工作的基本标准,也是保证统计数据源头质量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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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川高法一【2012】11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四川省2011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民事审判庭、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该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五条规定:“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为了正确理解与适用该司法解释,我院从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
队和四川省统计局取得了四川省2011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现将这些数据印发你们,并请你们收到后及时转发至基层法院,供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参考:
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899元
2、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128.6元
3、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696元
4、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4,675.5元
5、全省职工平均工资31,489元
6、2011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见附表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要求,本数据只限法院内部用于有关案件使用,不得外传。
各级法院在执行该司法解释中遇到的问题及有关建议等,请及时报省法院民一庭。
特此通知。
附:四川省2011年度各行业平均工资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附:四川省2011年度各行业平均工资表
项目
2011年度平均工资(元)
经济类
(一)国有单位职工42,828
(二)城镇集体单位职工28,752
(三)内外资和港澳台投资单位职工31,920 (四)私营单位职工22,175 行业类
(一)农、林、牧、渔业23,278 (二)采矿业32,840 (三)制造业27,234 (四)电力、燃料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1,545 (五)建筑业25,470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7,206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6,573 (八)批发和零售业24,124 (九)住宿和餐饮业21,384 (十)金融业65,873 (十一)房地产业27,644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6,536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58,180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6,143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1,118 (十六)教育39,217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45,058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1,328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4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