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共同体的胁迫与共谋行为_论金融监管腐败的一般特征与部门特征_谢平
金融监管中的辩论辩题
金融监管中的辩论辩题正方,金融监管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至关重要。
金融监管是确保金融市场秩序良好、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手段。
首先,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透明是金融监管的首要任务。
没有有效的监管,金融市场就会充斥着欺诈、不当交易和不当行为,投资者的利益将受到损害。
例如,2008年的次贷危机就是监管不力导致的金融市场崩溃的一个典型案例。
其次,金融监管可以防止金融机构过度风险投资和违规操作,保护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比如,监管机构对于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风险管理要求,就是为了防止银行因风险投资而导致的破产,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另外,金融监管还可以推动金融机构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正如美国经济学家阿兰·格林斯潘所说,“金融监管是确保金融市场公平、透明和稳健的关键。
”。
反方,金融监管对于市场自由和创新的限制太多。
金融监管虽然有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但也给金融市场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首先,过度的监管会限制市场的自由和创新。
金融市场需要创新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但监管机构的过度干预会使金融机构不敢进行创新,导致市场停滞不前。
其次,金融监管的成本也会转嫁给投资者,降低投资者的收益。
监管机构的高昂成本需要由金融机构和投资者来承担,最终会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
另外,监管机构的过度干预也容易导致政治化和腐败,使监管失去公正性和客观性。
例如,美国2008年的次贷危机就是监管机构对房地产市场的过度干预导致的。
正如英国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哈耶克所说,“监管的过度干预会使市场失去自由和活力。
”。
综上所述,金融监管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至关重要,但也需要注意避免过度干预和限制市场自由和创新。
监管机构需要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尊重市场规律,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我国近年利率政策的效果分析_谢平
收稿日期:2003-04-12作者简介:谢 平(1955.7-)男,浙江温州人,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
袁沁吾攵(1975.9-),男,经济学硕士,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
2003年第5期(总275期)金 融 研 究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arch No .5,2003G eneral No .275我国近年利率政策的效果分析谢 平 袁沁吾攵(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货币政策司,北京 100800) 摘 要:本文分析了我国利率政策的运行环境、中央银行反应函数与利率调整模式、利率对通货膨胀、产出、储蓄与消费的影响,全面论证利率政策的宏观经济效应,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利率管制、过高的中央银行存贷款利率和金融机构实际负利率构成了利率政策运行环境的三个主要标准化事实;第二,我国的利率调整属于典型的滞后调整,决策时滞约为6-10个月;第三,利率对通货膨胀的影响不显著;第四,实际利率对名义和实际产出的预测能力明显高于其他金融变量;第五,利率变化对居民的储蓄与消费决策存在显著影响。
关键词:利率政策;宏观经济效应;中央银行决策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246(2003)05-0001-13 20世纪90年代以来,利率的频繁调整构成了我国货币政策操作的一个显著特点:从1989年2月1日至2002年2月21日期间,一年期存款利率调整了14次,其中11次下调,3次上调;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调整了15次,其中11次下调,4次上调。
尤其是1996年5月至1999年6月,中央银行在37个月内连续7次下调存贷款利率,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尽管利率已经成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之一,但利率政策效果如何,我国利率政策具有哪些特点,利率政策效果的优化等问题仍需要探讨。
本文拟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近年来我国利率政策的效果及相关问题进行研究。
一、利率政策的运行环境管制利率构成了我国利率政策运行环境的首要特点。
中国金融腐败指数_方法论与设计
收稿日期:2003-06-30作者简介:谢 平,(1955.7-),男,浙江温州人,经济学博士,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
陆 磊,(1970.11-),男,江苏常州人,金融学博士生,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
*本文是中国人民银行监察局与研究局合作项目5中国金融腐败指数编制与反腐败机制设计6的一部分,得到福特基金会和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金融监管课题的资助;课题组已经发表了5非规范融资行为的交易特征和制度动因6(5经济研究62003年第6期)、5利益共同体的胁迫与共谋:金融监管腐败的一般特征与部门特征6(5金融研究62003年第7期)、5资源配置和产出效应:金融腐败的宏观经济成本6(5经济研究62003年近期发表)和5体制转轨、预期收入与金融腐败:反腐败机制设计的一般思路6(5比较62003年第10期)等相关报告。
本文观点的形成受益于与福特基金会Andre w Wats on 先生、原中共中央金融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赵凤祥先生和廖有明先生、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袁中红女士、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辛树人先生和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王玉玲女士的讨论;数据收集得到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西安分行、成都分行、武汉分行、广州分行、南京分行、济南分行、天津分行及其所属有关中心支行的大力支持,数据汇总、整理和模型设计得到日本一桥大学魏雷先生的技术支持和中国人民银行黑河市中心支行何田先生的直接参与;为建立金融腐败研究的数量框架,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邀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魏尚进博士专程到北京给予技术指导,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特别感谢5金融研究6编辑部对调研全过程的安排与协助。
2003年第8期(总278期)金 融 研 究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arch No.8,2003General No.278中国金融腐败指数:方法论与设计*谢 平 陆 磊(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成都 610000;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北京 100800)摘 要:本文综合比较了国际透明度组织的/腐败认知指数0(CPI)和/行贿者指数0(BPI)、哥廷根大学的/互联网腐败认知指数0(ICPI),以及世界银行的/渎职指数0(IG )、/国家俘获指数0(SCI)和/行政腐败指数0(ACI)的编制方法,结合我国金融腐败的实际情况,在权衡主观指数和客观定量的基础上编制了2003年度中国金融腐败指数(Financial Corruption Index,FCI)。
对谢平五个问题的粗浅认识
谢平先生是中央汇金的总经理,对银行改革、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很有研究。
他在上海证券报09年11月发表的《金融监管的五个前沿问题》文章很有意思,他总结了危机以来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在救助整改金融体系中出现的不同以往的新问题或者说新动向,这五个方面的问题是:1、对金融高管薪酬该不该限制2、金融机构是不是越大越好3、如何解决资本充足率监管的不足4、问题机构的处理机制5、金融危机中国有化的作用我对他的五个问题给出我的粗浅认识:针对第一个问题:在美国这些国家的金融体系,高管薪酬是不该限制的,因为高管薪酬由董事会制定和管理,也是薪酬是金融机构自家的事情,它可能要参考行业的标准,要受市场监督,但政府则不可加以限制,当然在危机救助时,政府的限制是必要的,因为如果不限薪,则有浪费纳税人钞票的嫌疑,本来正是因为这些人的经营不善才导致了机构的接管;救助结束后,这种限制就是不必的,不然就存在政府干预企业内部事务的嫌疑;谈了国外,我关心更多的是中国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金融机构的高管是否应该被政府限制薪酬标准呢?首先,中国大多数金融机构都是国有或地方所有的,政府作为所有者(独资情形)或大股东,对金融机构高管限薪是表达自己意志之结果,这是充分条件,即政府拥有限薪的合法性;其次,政府限薪是否合理呢?显然中国的这些金融机构别的没有,可唯一拥有的则是政府颁发的特许经营牌照,以及政府为了让这些金融机构生存下去而形成的限制性竞争环境(当然也包括在体制过渡前所形成的路径依赖)。
这些金融机构通常都表现很好的绩效,其中有高管努力的成分,但也有市场机遇,也即整体市场都在扩展,包括产业、包括宏观经济都提供了这些垄断企业的巨大发展空间,那么,这些高官们只需付出平均(业内企业家)的努力程度,就可以获得平均的甚至更高的企业绩效。
金融企业的高管尤为如此,因为金融业是一个综合反映经济发展程度、和整体经济的发展速度、水平、规模最为相关的行业,再加上金融体系的垄断程度更高(看看我们的银行证券保险三大行业,其前4家大都占到了市场份额的50-60%以上),因此,国有金融机构的高管的大部分精力可能主要放在了如何和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搞好关系上,而极少过问企业的经营管理,因为即使较差的管理也能获得很好的回报。
金融监管辩论辩题
金融监管辩论辩题正方:金融监管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至关重要。
首先,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需要有有效的监管机制来规范市场行为,防范金融风险。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当时的金融监管不力导致金融市场出现大规模动荡,给全球经济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正如英国前首相戈登·布朗所说,“金融监管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撑,没有有效的监管,金融市场就会陷入混乱,最终伤害的将是整个社会。
”。
其次,金融监管可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金融市场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投资者的无知来进行欺诈行为。
有效的金融监管可以加强市场透明度,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防止投资者受到不当损失。
正如美国经济学家阿兰·格林斯潘所言,“金融监管是保护投资者的盾牌,没有监管,投资者将陷入风险之中。
”。
综上所述,金融监管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至关重要,没有有效的监管,金融市场将陷入混乱,投资者的利益将受到损害。
反方:金融监管会给金融市场带来过多的限制和干预,阻碍市场的自由发展。
首先,过度的监管可能会导致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动受到限制,影响金融市场的活力和竞争力。
正如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所说,“过度的监管会扼杀市场的活力,阻碍经济的发展。
”。
其次,金融监管可能会增加金融机构的成本,使得金融服务变得更加昂贵,影响金融市场的效率和普惠性。
过多的监管可能会使金融机构不得不投入更多的资源来满足监管要求,这些成本最终可能会转嫁给消费者,使得金融服务变得更加昂贵。
正如经济学家哈耶克所言,“过度的监管将导致资源的浪费和效率的降低。
”。
综上所述,金融监管可能会给金融市场带来过多的限制和干预,阻碍市场的自由发展,影响金融市场的活力和效率。
结论: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在于平衡监管力度和市场自由发展的关系。
有效的金融监管可以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但过度的监管也可能会导致市场活力和效率的下降。
国家开放大学《监督学》期末复习练习题及答案解析(二)
国家开放大学《监督学》期末复习练习题及答案解析(二)一、名词解释1. 监督2. 公权力3. 腐败4.谏诤5. 国家监察6. 职务犯罪7.人大质询8. 党内监督9. 巡视制度10. 述责述廉11.人民法院审判监督12.审级监督13.行政诉讼14.行政赔偿15.检察机关监督16.刑事抗诉17.行政监督18.审计监督19.政府财务审计20.行政复议21.社会监督22.公民监督23.社团监督24.舆论监督二、简答题1.腐败有哪些特征?2.监督的特征3.监督有哪些基本原则?4. 简述监督的功能。
5.中国古代有哪些有代表性的监督思想?6.孙中山的监督思想。
7.简述各级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对象。
8. 监察委员会有哪些职责?9.党内监督的主体和对象是什么?10. 检察机关监督的内容。
11. 简述行政复议的原则。
12. 人民政协的监督有哪些方式?13. 民主党派监督的主要形式有哪些?14. 民主党派监督的内容是什么?15. 社会监督的主要方式有哪些?16. 简述社团监督的意义。
17.简述舆论监督的功能。
18. 简述舆论监督的方式。
三、论述题1.试述当代中国的监督思想。
2.试述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3.试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方式。
4.试述人民代表大会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范围。
5. 人民政协的监督有哪些内容?6. 试述公民监督的特征和意义。
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监督是指各种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公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活动所进行的监察、督察等活动以及对滥用公权力谋取私利的各种行为的纠正活动。
2.公权力是社会中至高无上的、公认的和法定的权力,它以权力机关为载体,并以其特有的普遍权威性对全社会实施管理或者控制。
3.腐败是一个政治性概念,是指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滥用公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各种行为(活动)。
4.谏诤是指对君主言行违失的直言批评,规劝其改正错误。
5.国家监察是指各级监察委员会依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实施的监督。
金融监管辩论辩题
金融监管辩论辩题正方观点:金融监管是必要的,因为它可以保护投资者免受不当行为的伤害。
金融市场本身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如果没有监管,就会出现市场失灵的情况。
例如,2008年的次贷危机就是由于金融机构的不当行为和监管不力导致的。
正如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所说,“金融市场是有必要的,但是它们需要监管,因为市场本身存在道德风险。
”。
此外,金融监管可以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监管可以防止金融市场出现泡沫和崩盘,保护金融系统的稳定。
例如,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在房地产市场和股市中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有效地避免了金融风险的扩大。
正如英国首相戴维·卡梅伦所说,“金融监管是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没有监管就没有真正的市场。
”。
反方观点:金融监管可能会限制金融市场的自由,阻碍金融创新和市场竞争。
过度的监管会增加金融机构的成本,限制它们的业务发展。
例如,巴菲特曾说过,“监管是必要的,但是过度的监管会扼杀创新。
”另外,监管可能会导致监管套利,金融机构通过各种手段规避监管,反而增加了金融风险。
例如,美国次贷危机就是监管套利的典型案例,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不力,导致金融机构通过创新金融产品规避监管,最终引发了金融危机。
此外,金融监管可能会导致政府对金融市场的过度干预,增加了政治风险。
政府的干预可能会导致金融市场的不稳定,甚至引发金融危机。
例如,美国政府在次贷危机后对金融市场进行了过度干预,导致了金融市场的不稳定。
正如美国总统里根曾说过,“政府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政府本身就是问题。
”。
综上所述,金融监管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权衡各方利益。
金融监管的目的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但是过度的监管可能会限制金融市场的自由和创新。
因此,金融监管需要在保护投资者利益和促进金融市场发展之间取得平衡。
谢平:避免金融监管当局非理性行为
要有卖空机制 ,股 指期货要推 出来 , 高的股价通 控 制。现在央行的政策要把泡 沫和资本市场 的东西 太 过市场机制把它 凉下来。这样 ,通过 市场 形成合理 考 虑进来 ,这已经在一定程度 上有 点考虑到行为金 的价格 ,而不是通 过资本市场 的监管方 ,以半行政 融 学的理念。但是一个很难 的问题就在 ,行为金融 的手段来使得资本市场达到他们认为 的合理价格 。
黄 明
一
些 天 ,怕股民亏损 了,马上来 点利好消息 。所 以 些非 理性 的 人 ,同时都 有政 治 动机 怎么办 ,都想
资本 市场 监管方觉得 ,维护 资本市场 的合理 ,获得 当官怎 么办 。这是 不是 一种 非理 性 的行为 ,这种
价 格稳定 的作用 ,是他 自己来做 了 ,不是 用市 场 , 给建立起来 , 为金融学 晗提 出了很多思路 ,怎 行 么样能让市 场更 理 胜。 比如首先得严打违规行 为 , 假如不严 打违规行为 ,中国的股市 就像美 国上世纪
学 虽然现 在有很 多理念 ,但 是有一 个很大 的问题 , 行 为金融学的理念 ,到我们实 际的操作者这里 ,怎 么变成有效的政策和工具 ,中间还有 一个巨大的空 的原创 者 和我们 这样 的实 践者 来共 同努力 加强 这
谢平 : 避免金融监管 当局 非理 性行为
融 学 已经 对我们 现实 的金融监 管渗透得 比较 深 了,
黄明 : 资本监管须维护 市场合 理定价
指 数 ,已经 朝这 个方 向走 出来 了。从 行 为金融 学
美 国康奈尔 大学 金融学教授黄 明表示 ,首先得 的逻辑 出发 ,现在 的情 况 看来 非理性 是一 种 比较 而且 非理 的人 , 我们假设 有三种人 : 意识到市场是非理 『的 , 其 中国的股市是 非理 性 普遍 的现象 , 生 尤 的。资本市场监管方应该 想清楚 ,我们有必要尽 力
对金融监管腐败的制度约束与博弈分析
会危 机 。大 力 防范 和打击 金融 监 管腐败 已成 为扼 制金 融犯 罪 的重 中之重 。
维普资讯
20 0 6年第 4期( 总第 7 6期 )
上 海 金 融学 院学 报
对金融监管腐败ll度约束与博弈分析 li  ̄/
戴 新 华 ,张 强
( 湖南 大学金 融 学院 , 湖南 长沙 4 0 7 ) 10 9
摘
要: 如何 积 极 有 效 地 防 范金 融监 管腐 败 是 当前 一 个 重 大 课 题 。 本 文 分析 了金 融 监 管 腐 败 形 成 的 必 要 条 件 , 讨 探
一
、
引 言
所 谓“ 败 ” 是政 府官员 滥用 公共权 力 以谋取 私人 利益 , 腐 , 即我们 通常所 说 的“ 以权谋 私 ” 。早期 人们 把 腐败 行 为归 因为个人 的道德 品质 不 良 ,腐 败是 指 国家官员 为 了谋 个人 私利而 违反公认 准则 的行 为 ” “ 。 经济 学界 对腐 败 的研究 最早 见 于《 寻租社 会 的政 治经 济学 》 文提 出的“ 一 寻租 (e tse ig 社 会” 论 , rn—ekn ) 理 首 次 把腐 败活 动 与它们 对社 会福 利 的影 响联 系起 来 , 随后 《 腐败 经济 学》 论文 明确 把腐 败 纳入 经济 学 范 畴进行 研究 。 古典经 济学认 为腐 败是 “ 新 中性 ” , 为腐败 仅涉及 财富 的“ 的 因 分配 ” 而 与经济 效率无 关 。 , 塞 缪尔 ・ 亨廷 顿认 为“ 府法令 的增 多所 导致 的腐化 会 有助 于刺激 经济 的发 展 。腐化也 许是 克服 阻碍经 济 政 扩展 的那 些传 统法律 和官 府规定 的一 种方 法 。 学术 界 的主流观 点是腐 败不 利于社会 经 济转轨 , 但 抑制 了
金融监管理论
与“寻利”相对应,正统经济学研究的是寻 利活动。
(1)有“寻租”,必有“避租”, 还有“设租”,这些行为构成社会资 源的纯粹“内耗”与浪费。无益于社 会福利的增加。
(2)寻租必然的后果——权钱交 易,导致政府腐败。
事件都将引起违约和破产,而这又进一步反馈影响金融体
系。金融机构的破产迅速扩散,金融资产价格的泡沫也迅 速的破灭,金融危机就爆发了。
3、银行信贷为何会随经济扩张而趋高风险:
代际遗忘,即今天的贷款人忘记了过去痛苦 的经历,表现在证券市场和信贷市场上的对 证券资产追捧和信贷资产的扩张。 竞争压力,即贷款人出于竞争压力为了赢得 客户和市场而做出许多不谨慎的决策。 市场主体的非理性假说。
的社会成本要远远地大于该银行倒闭所带来
的私人成本(可能会导致恐慌和挤兑)。
因此,单个银行在经营决策时并不会将
类似的潜在社会成本考虑进去,也就是说银
行的产品定价、经营活动不会将所有的风险
均加以考虑。
4、金融经营负外部性的解决:引入金融监管
政府制定规则、标准、实行市场准
入审批、建立审慎性的金融监管制度,
使经营者将对他人造成的外部效应的成
本考虑在内,从而影响供给和需求,使 之达到正常的均衡价格和数量。
如严格的市场准入、存款保险制度等等监管措施
二、金融体系的准公共产品特性
1、金融体系的公共产品特性:公共产品(public goods)在于其消费不具有排他性也不具有竞争性。稳 定、有效金融体系的提供,可以被近似看作是公共产 品的提供。 2、这一特性决定了金融交易中的搭便车行(free riding)为无法避免,因此,稳定、高效的金融体系 这一公共产品供应必然不足。 3、问题的解决:金融监管的引入
金融市场监管与腐败治理
金融市场监管与腐败治理金融市场一直是财富流动的重要渠道,因此也成为了腐败问题的发生场所。
为了保护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减少腐败问题对市场的负面影响,加强金融市场监管与腐败治理成为了很重要的议题。
本文将从金融市场监管与腐败治理两个方面展开探讨。
一、金融市场监管金融市场监管是指对金融市场的各种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以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公正。
监管机构需要确保市场参与者遵守法律法规,确保金融信息披露透明,防范金融风险和打击金融犯罪。
在国内,交易所、证监会、央行等机构负责金融市场的监管工作。
在金融市场监管方面,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已经建立完善。
然而,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不够紧密,监管制度不够完善,监管能力有限等问题仍然存在。
这些问题导致金融市场监管的失灵问题时常出现。
例如,某些企业违规发行债券、某些投资者违规操作股市等问题,都是监管不到位造成的。
要加强金融市场监管,需要不断完善和强化监管制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提升监管人员素质与能力,并且加强监管之间的沟通协调。
监管机构要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保证市场健康发展。
只有在严格监管的基础上,才能建立公正透明的金融市场。
二、腐败治理腐败治理是指采取各种措施清除腐败现象,维护国家权威和社会秩序。
腐败是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顽症,而金融市场腐败对市场的稳定和公正带来严重威胁。
打击金融市场腐败,有助于维护市场公正,保护市场参与者的权益。
金融市场腐败一般表现为内幕交易、金融诈骗等行为。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尽可能地增加透明度,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扩大金融市场的经济基础,加强人才培养,创新监管体制,营造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也是重要的手段。
金融市场腐败的存在和发生,有很大程度上是基于监管不到位,因此需要加强金融市场监管和腐败治理的密切关系。
在治理腐败方面,应该对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和经济犯罪惩戒机制。
加强对金融市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诚信守法的职业精神,提高从业人员自我约束能力也是至关重要的。
金融监管辩论辩题
金融监管辩论辩题正方:金融监管是必要的,因为它可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首先,金融市场的不稳定会对整个经济造成严重的冲击,而金融监管可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
例如,2008年的次贷危机就是由于金融监管不力导致的,这场危机给全球经济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其次,金融监管可以防止金融机构的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比如,监管部门可以对金融机构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核,防止其夸大利润或隐瞒风险,保护投资者免受欺诈行为的伤害。
最后,金融监管可以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金融机构的透明度和稳定性,增强市场参与者的信心,有利于资本的有效配置和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反方:金融监管虽然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但也存在一些负面影响。
首先,过度的金融监管可能会导致金融机构的创新动力受到抑制,使得金融市场缺乏活力。
例如,美国的《多德-弗兰克法案》对金融机构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导致一些创新性的金融产品无法推出,限制了金融市场的发展。
其次,金融监管的成本往往会转嫁给金融机构和投资者,降低了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增加了投资者的交易成本,进而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效率。
最后,金融监管往往容易出现监管套利和监管失灵的问题,监管部门可能会被金融机构所左右,导致监管不力或者监管过度,甚至出现监管漏洞。
名人名句及经典案例:正方可以引用前美联储主席本·伯南克的言论,“金融监管是维护金融稳定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手段。
”反方可以引用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哈耶克的观点,“过度的金融监管会扼杀金融市场的活力,限制金融创新。
”。
经典案例可以选择2008年的次贷危机,正方可以通过这个案例来说明金融监管不力导致了全球金融市场的动荡和经济的衰退;反方可以通过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对金融市场的影响来说明过度的金融监管会抑制金融市场的活力。
法学视角下的反腐败国际合作研究
法学视角下的反腐败国际合作研究反腐败问题一直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腐败问题也越发复杂和难以遏制,因此,国际合作在反腐败方面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法学视角出发,对反腐败国际合作进行探究。
一、国际法视角下的反腐败国际合作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法学视角可以从国际法的角度进行思考。
国际法是各国间互动的规范体系,也是国际合作的重要依据。
在反腐败方面,国际法提供了一系列的法律准则,如《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这些准则为各国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国际法视角下,反腐败国际合作的重点在于各国之间的司法互助。
司法互助是指各国在刑事司法领域相互援助,共同打击腐败行为。
例如,在国际合作中,各国可以通过引渡逃犯、共享情报和证据等方式,加强对涉贪腐人员的追诉和惩处。
此外,国际法还强调了腐败违法行为的跨国性和全球性。
腐败行为常常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仅仅依靠单一国家的力量难以彻底解决问题。
因此,国际合作需要强调多边互助和协商,确保跨国腐败行为的打击具备广泛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国际合作中的挑战及应对然而,反腐败国际合作也面临诸多挑战。
首先,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和司法文化存在差异,导致了合作的复杂性。
对此,各国应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研究制定一套相对统一的合作机制和标准,以便更好地协调和推动反腐败工作。
其次,国际合作中的司法互助存在很多实际操作上的困难。
各国之间可能存在不同的立法要求、证据标准以及法律程序等方面的差异,这可能导致互助难度增加。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国可通过加强培训、共享最佳实践等方式,提升合作的效率和质量。
另外,信息共享和数据安全也是国际合作中的难题。
腐败行为通常隐藏在复杂的经济、金融和技术网络中,需要大量的数据和证据进行调查和追踪。
然而,在信息共享的同时,需要更加重视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
在国际合作中,各国应共同制定信息共享和数据保护的准则,以确保合作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三、非政府组织在反腐败国际合作中的作用非政府组织在反腐败国际合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西方政党政治中的利益集团、政党腐败及其治理
西方政党政治中的利益集团、政党腐败及其治理【摘要】西方政党政治中的利益集团在发挥重要作用的也容易导致政党腐败问题的出现。
西方政党腐败主要表现为贪污、权力滥用和利益输送等形式,利益集团在其中扮演着推波助澜的角色。
为了治理西方政党腐败,需要采取措施包括加强监督机制、提高透明度、加强法律制裁等。
要克服西方政党腐败治理的挑战也并不容易,其中包括政治体制的限制、利益集团的抗拒、公众监督的不足等问题。
为了有效处理西方政党腐败问题,建议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加强民主监督,加大法律打击力度,提高政府透明度,促进公民参与等措施。
只有综合施策,才能有效解决西方政党政治中的利益集团和腐败问题的关联性。
【关键词】西方政党政治、利益集团、政党腐败、治理措施、挑战、建议、关联性1. 引言1.1 西方政党政治的背景西方政党政治的背景可以追溯到19世纪,随着西方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加快,政党制度逐渐形成并发展壮大。
在西方国家的政党政治中,通常存在多党竞争的情况,不同政党代表不同的政治理念和利益诉求,通过选举等方式争取政权。
西方政党通常分为左翼和右翼两大阵营,代表不同的政治立场和社会阶层利益。
西方政党政治的发展经历了多次改革和调整,但政党仍然是政治舞台上的主要角色之一,对国家的治理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在这样的背景下,利益集团的存在和影响也逐渐凸显出来,它们通过对政党的支持和影响力来获取自身利益,对政党政治产生一定影响。
利益集团的介入和影响可能导致政党腐败问题的加剧,进一步影响政治运作和社会稳定。
加强对西方政党政治中利益集团的监管和治理显得尤为重要。
1.2 利益集团在西方政党政治中的作用西方政党政治中的利益集团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利益集团可以被理解为在政治领域中具有一定经济、社会或文化利益的群体,它们通过对政党的支持、游说或其他手段影响政治决策的制定和执行。
在西方政党政治中,利益集团通常包括企业界、工会、环保组织、宗教团体等不同类型的组织或个人。
金融监管辩论辩题
金融监管辩论辩题正方观点(金融监管的必要性):金融监管是确保金融市场稳定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手段。
首先,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可能导致金融危机,对整个经济造成严重影响。
例如,2008年的次贷危机就是由于金融监管不力导致的,给全球经济带来了严重的冲击。
其次,金融市场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如果没有监管,金融机构可能会利用这些漏洞谋取私利,损害投资者利益。
正如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所说,“金融市场是有着道德风险的市场,需要监管来保护公众利益。
”再者,金融监管可以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有利于经济的稳定增长。
因此,金融监管是必要的,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保护投资者利益至关重要。
反方观点(金融监管的局限性):金融监管虽然有其必要性,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金融监管可能会增加金融机构的成本,影响金融市场的效率。
例如,过多的监管规定可能使得金融机构不敢进行创新,导致金融市场的发展受到阻碍。
其次,金融监管往往滞后于金融创新和市场变化,监管部门很难及时发现和应对金融市场的新风险。
比如,数字货币的兴起给传统金融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监管部门需要不断更新监管措施来适应市场的变化。
此外,金融监管的效果也受到监管部门自身能力和诚信的限制,监管部门可能存在监管套利和腐败现象,影响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因此,金融监管虽然有其必要性,但也需要充分考虑其局限性,寻求更加有效的监管方式。
综上所述,金融监管的必要性是不容忽视的,但其局限性也需要引起重视。
我们应该在保障金融市场稳定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实现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的稳定增长。
金融市场与经济腐败
金融市场与经济腐败金融市场在现代经济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的健康与平稳运作是经济发展的基石。
然而,金融市场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受到经济腐败的影响,这给经济体系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本文将探讨金融市场与经济腐败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分析其对经济的影响以及可能的对策。
一、经济腐败的定义与特点经济腐败是指那些在经济活动中违背诚信、推动私利以及滥用职权的行为。
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私利性,即腐败行为主要是出于追求个人或团体的利益;二是非法性,即腐败行为通常是违反法律法规的;三是隐藏性,即腐败行为常常通过掩盖事实来实施;四是潜移默化性,即经济腐败可能长期积累,逐渐侵蚀经济体系。
二、金融市场与经济腐败的关系金融市场是资金流动、融资与投资活动的场所,它的正常运作需要诚信、公平与透明的环境。
然而,腐败行为可能渗透到金融市场的各个环节,操纵市场价格、虚假披露信息以及非法私有化等行为都会对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威胁。
首先,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受到腐败行为的侵蚀。
当金融市场的交易信息不完全公平或缺乏透明度时,投资者往往无法准确判断市场走势,导致市场资源配置的失衡。
例如,某些腐败行为可能导致内幕交易的出现,这对普通投资者来说是不公平和不可预测的。
其次,金融市场的公正性受到腐败行为的威胁。
腐败行为可能导致贪污、贿赂等不正当行为在金融市场中蔓延,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例如,一些公司可能通过行贿手段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使得其他合法企业无法公平竞争。
再次,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受到腐败行为的破坏。
腐败可能导致金融市场的不正当操纵,进而引发市场崩盘或者金融风险的扩散。
例如,虚假披露信息、操纵股票价格等行为都有可能对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造成巨大冲击。
三、经济腐败对经济的影响经济腐败对经济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负面影响。
首先,经济腐败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当腐败行为猖獗时,企业和个人往往在追求个人利益方面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资源,而不是致力于提高生产力和创新能力。
基于_公共利益监管理论_两个假设修正提出的政府监管有效性理论_一个文献综述
一、政府监管理论的定义为实现保护投资者,保证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降低系统风险的监管目的,一直是各国资本市场监管面临的重大挑战。
为此,经济学家提出了一系列的监管理论,政府监管理论的产生是市场经济演进的结果,是在市场失灵,竞争引起生产、资本集中而导致垄断的出现,以及存在外部性等情况下逐渐发展形成的。
西方政府监管理论的发展是与当时市场发展的状况和政府在处理各种市场问题中所采取的方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对于政府监管的界定,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如史普博认为,政府监管是行政机构制定并执行的直接干预市场机制或间接改变企业和消费者供需决策的一般规则和特殊行为。
植草益认为,政府监管是社会公共机构(一般指政府)依照一定的监管对企业的活动进行限制的行为。
日本学者金泽良雄认为,政府监管是在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经济体制下,以矫正、改善市场机制内的问题为目的,政府干预或干预经济主体活动的行为。
可以看出,政府监管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其被监管的客体是企业及消费者等微观经济活动主题,而不是政府通过财政、货币政策进行的宏观调控行为。
二、政府监管有效性理论的缘起从监管有效性理论的发展历史来看,监管有效性并未成为理论性问题提出,早期的监管理论是起源于传统微观经济学的公共利益监管理论。
公共利益监管理论认为市场存在失灵,监管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公众的福利,即弥补市场上缺陷带来的效率损失,并得到更为社会认可的收入分配状况,认为政府的职能在于矫正市场的非完备性,诸如垄断定价和环境外部性问题等。
该理论脱胎并得益于福利经济学的发展,它是一种监管的规范分析框架,主要解决应该怎么监管的问题,它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一直以正统的理论在政府监管经济学中居于统治地位。
该理论有三个基本假设:一是认为监管者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二是认为监管者无所不知(拥有完全信息);三是认为监管者具有完全的信誉(公信力)。
在这样的规范经济学框架的假设下,政府被视为一个单一的实体和“黑箱”,它不仅有足够的政策工具,还有完备的许诺能力与清晰的目标函数,政府监管是可以纠正“市场失灵”的,因此监管是否有效最初并不构成一个理论问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样 , Cadot 以此解释了 80 年代中国反腐败运动的低效率问题 。 以上分析逻辑给我们的启发是 : 第一 , 腐败可能是一种随机行为 , 但是对官员而言 , 他 的抉择是最优行为 ; 第二 , 我们同样认为官员一直在腐败与清廉间进行权衡 , 特别是动态 权衡即期与远期收益 。 这被我们吸收入模型的基本设计 。 第三 , 我们没有沿用政府体制 ( 官员数量 、 机构的臃肿程度) 与腐败的相关性分析 , 这是因为金融监管当局内部权力的部 门分割特征 , 导致臃肿与否与腐败无关 ①。
公共契约层面 。 Rose Ackerman( 1978) 模型设定了一个完全的贿赂市场 , 包括一个官员和 众多私人交易对手在国家采购等项目中的行为 , 由于贿赂不受任何惩罚 , 官员选择行贿额 度最高的出价者 。Macrae ( 1982) 用博弈论改写了 Rose Ackerman 模型 : 假设官员没有项 目决定权 , 只能出售得到项目的概率 , 即使对所有公司而言 , 行贿都是“ 占优战略( dominant strategy) ” , 公司并不能得到比所有公司都不行贿更高的获得项目的概率 。 同样的分析适 用于众多厂商申请信贷的情形 。 但是 , 我们比较了金融监管与政府项目腐败的区别后 , 修 改了状态分析的基本框架 。 我们提出 , 金融监管不存在被监管对象竞争许可证的特点 , 由 于对一个监管官员而言 , 监管资源具有无限性 , 因此他不存在把权力交给出价最高者的情 形 , 出价是由金融机构定的 , 监管官员定的是是否腐败 , 以及是否枉法 。 这是符合中国实 际的 。 Andvig 认为政治体制 、 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因素都是影响腐败程度的制度自变量 , 并 就此对腐败频度的跨国差异进行了经济学分析和实证检验 。 他用简单的 Schelling 曲线描 述了腐败与清廉的三重均衡 。 第一 , 在官员数量极少的情形下 , 纯清廉是稳定均衡 ; 第二 , 当腐败与清廉的净收益相等时( 官员数量适中) , 该无差异点是不稳定均衡 ; 第三 , 当官员 数量足够大时 , 腐败是最优选择 。 在多重均衡分析上 , Lui( 1986) 等人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 。 Lui( 1986) 建立了一个 0 增长的两期官员交叠世代模型 , 官员的受贿概率服从从完全 清廉到完全腐败间的均匀分布 。 如果腐败被发现 , 则交付一笔固定罚金 。 其论证结果非 常直观 : 如果未被抓获并惩罚的年老的腐败官员越多 , 则整个官员群体的腐败越猖獗 。 模 型的结论在于 : 即使官员的偏好 、 惩罚机制 、 政治体制完全相同 , 但预期惩罚价值( expected value of punishment) 的不同导致了腐败程度的差异 。 Lui 以此论证了为什么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 , 1952 年的反腐败运动比 1982 年的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分子运动要有效得多 。 Sah( 1987) 同样建立了一个交叠世代模型 , 但官员的生命超过 2 期 , 且假定的关键在 于官员行为服从“ 贝叶斯学习过程( Bayesian learning process) ”: 每遇见一次腐败行为 , 其自 身的腐败可能性就上调 。 其结论与 Lui 的一致之处在于 , 都认为存在多重均衡 , 都认为年 长者更腐败 , 都提出了历史经验的重要性 ; 不同的是 , Sah 的贝叶斯学习过程假定导致从 高腐败向低腐败转移的过程非常缓慢 , 因此反腐败运动是一项长期工作 。 Oldenburg( 1987) 以印度土地管理局为研究对象进行了案例研究 , 发现尽管官员非常 清廉 , 但是农民普遍认为官员腐败 。 原因在于掮客进入市场 , 并告诉农民必须支付一定费 用 , 由掮客贿赂官员 。 信息不对称导致了中饱行为 。 在 Cadot( 1987) 许可证申请模型中 , 许可证是一种公共品 , 私人在申请时必须通过与 官员的面对面双边谈判才能得到 。 因此 , 模型出现分支 : 如果是不合格的申请人 , 他面临 失败与行贿两种选择 ; 合格的申请人固然在清廉的官员前可轻松获得许可证 , 但是面临索 贿时 , 面临接受和向上级官员投诉两种选择 。 但是 , 当他拒绝行贿 , 则在下一个十字路口 仍有可能遇见一个贪官 。 上级官员可以解雇下级官员 , 也可以接受贿赂以保护下级官员 , 且他自己没有被抓获的可能 。 假定贿赂金额外生地持续上升 , 则下级官员的职位价值也 上升 , 上级官员“ 保持沉默” 所要求的贿赂也相应提高 , 腐败达公共部门腐败的行为逻辑及文献评论
尽管国内外存在大量关于公共部门腐败的研究文献 , 但是我们没有发现关于金融监 管腐败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 这促使我们审视一般公共部门的腐败逻辑 , 并对特定的金融 监管当局行为进行对比 , 以证实或证伪其是否符合腐败的基本特征 。 作为研究的切入点 , 我们沿用了 Tanzi( 1995) 和国际透明度组织 ( 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1995) 关于腐败的定 义: 腐败是公共部门官员滥用公共权力 , 从中谋取个人或相关个体利益的行为 。 从行为特 征角度看 , Tanzi( 1999) 进一步把腐败分为 6 种可能性 , 即官僚主义 、降低成本 、 胁迫与共 谋、 集中与分散 、 随机行为 、 现金交易等 。 我们通过对比金融监管行为与其他政府部门( 如 工商行政管理 、税收 、 财政项目投入和扶贫) 腐败的差别 , 认为金融监管与金融机构间存在 的权力交易主要体现为“ 胁迫” 与“共谋” 两种情形 。 因此 , 在方法论上 , 我们遵照 Tanzi 线 索进行研究 。 ( 一)金融监管腐败研究的主线选择 一般 , 腐败经济学分析有三条主线 。 一是 Tullock( 1965) 和 Downs( 1966) 关于官僚行为 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寻租理论) , 提出了官员与政府机构效用函数的差别 , 因此 , 腐败是官 员行为与政府期望行为间的变异 。 这属于腐败的需求面( 官员) 分析 。 由于我们没有进行 虚幻的“ 福利经济学” 分析 , 因而并不对政府机构和官员的效用进行区别 。 在我们的模型 中 , 官员行为决定了一切 。 这是因为 , 无论对被监管对象而言 , 还是对监管行为后果而言 , 具体 经办 官员 的行为 才是 决定 性的 , 机 构行为 规范 无足 轻重 。 二是 Rose -Ackerman ( 1978) 从犯罪经济学出发进行的分析 。 这属于腐败的供给面( 行贿企业或个人) 分析 , 适 用于研究黑手党 、 毒品交易 、地下经济等行为 。 我们的模型则侧重于腐败的局部均衡分 析 , 即综合考虑了腐败的需求面和供给面 , 讨论贿赂价格和权力交易的均衡解 。 三是 Tirole( 1989) 从产业组织角度对不规范行为的理论论证 。 他的思路给我们以很大启发 , 促使 我们从双方博弈角度进行探讨 , 因而形成了金融监管中的“ 贪赃” 与“ 枉法” 相分离的分析 。 具体而言 , 由于监管中存在的设租行为 , 致使被监管对象不得不花费更多的成本以寻求正 常业务开展 , 这就导致了监管部门的“ 贪赃而并不枉法” 的行为 。 同时 , 由于被监管对象可 以从违规行为中获益 , 为了寻求监管庇护 , 其另一部分贿赂就变为与监管机构共享违规收 益的行为 , 这就导致了监管当局的“ 贪赃而且枉法” 的行为 。 ( 二)方法论依据 我们的研究沿用 Andvig ( 1991) 的状态分析与制度分析相结合的理论 。 他曾经以小规 模、 高频度腐败( 贿赂) 为研究对象 , 并区分了“ 状态分析( situational analysis) ” 和“ 制度分析 ( institutional analysis) ”两种基本方法 。 他 认为 Rose -Ackerman ( 1978) 方法属于状态分析 — — — 经济主体根据约束( 即状态) 进行理性选择 , 其优势是便于构造各种符合实际情况的 模型 ; 问题是无法把所有与腐败行为有关的微观约束进行抽象概括 。 总体看 , 所有状态分 析模型一般都集中讨论面临软约束( 虽有惩罚机制 , 但不可能实施) 、提供公共品并购买私 人品的低级官员 , 且这些官员的偏好仅包括私人成本与收益 。 状态分析主要贡献在所谓 2
2003 年第 7 期 ( 总 277 期)
金 融 研 究 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arch
No . 7 , 2003 General No . 277
利益共同体的胁迫与共谋行为 : 论金融监管腐败的一般特征与部门特征 *
谢 平 陆 磊
(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 , 北京 100800)
摘 要 : 本文就金融监管部门的腐败行为 进行了理论 和实证研 究 , 通 过建立 监管当 局与 被监管对象的跨时博弈模型 , 分析了金融监 管腐败的 一般特征 — — — 胁迫与共 谋 , 并进一 步比 较银 行监管腐败与证券监管腐败的部门差异 。 文章的基本结论如下 。 第一 , 作为贿赂的供给 者 , 金融机构存在两类行贿行为 , 一是为了开展新业务而不得不承受的监管当局设租盘剥( 胁 迫), 二是为了对自己的违规行为寻求监管庇护而进行的主动行贿( 共谋)。 第二 , 监管当局的 受贿 行为也相应分为两类 , 一是通过设租进行 的贪赃而不 枉法的行 为 , 即 行政审 批中的 受贿 行为 ; 二是通过收取贿赂而进行的贪赃枉法 行为 , 即 以保护违 规机构所 换取的 个人好 处 。 第 三 , 在反腐败机制上 , 稽查 、高薪养廉和严格惩 处都是可取 的措施 。 第四 , 金融监 管腐败 与被 监管 对象行为存在“ 下游关联” 效应 , 下游被监管机构超额利润越高 、违规动机越强 , 相应监管 部门 的腐败倾向越高 , 因而银行监管腐败与 证券监管腐 败存在量 的不同 。 第 五 , 监管腐 败程 度与监管权力介入市场的直接程度有关 , 能够直 接决定融资便利的监管部门被腐败侵蚀的可 能性更大 , 因而银行监管腐败与证券监管腐败存 在质的差异 。 关键词 : 金融腐败 ; 共谋 ; 银行监管 ; 证券监管 中图分类号 : F83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002 -7246( 2003) 07 -0001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