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略论合同行为的效力--兼评《合同法》第三章(张 谷)
略论合同行为的效力――兼评《合同法》第三章张谷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传时间:2002-12-9六、可撤销合同1.《合同法》之规定《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合同主要有五类: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54条)。
可撤销合同须经撤销,始溯及地无效。
而撤销权之除斥期间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合同法》第55条(1项)。
而《民法通则》中无有规定。
《意见》第73条第2款规定,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合同法》规定之利弊在《合同法》生效之前,依《民法通则》第58条1款3项之规定因受诈欺、胁迫而为之法律行为无效,合同行为亦然,故无适用《意见》第73条之余地。
至于重大误解而为之法律行为,因撤销权人认识上、表示方法上及动机上有错误,往往不自知意思与表示不一致而订立合同,故虽然有撤销制度以为救济,但由于要从行为成立时起算,为时过短,难收其效。
现在,对合同行为依《合同法》第55条,受诈欺而订立合同之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之当事人,皆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较《意见》73条之规定,有很大进步,权利人的地位益形加强了。
但对于受诈欺或因重大误解而为之单方行为,因合同法无以适用,故仍一如既往,要适用《意见》第73条,从而呈现出二元悖离之状态,仍有待于对《民法通则》之修正,来加以解决。
再者,受胁迫而为之单方行为,亦无《合同法》之适用,仍应按照《民法通则》58条1款3项,认其无效,无所谓除斥期间;但受胁迫而订立合同时,只要不是损害国家利益,其效力非为无效,而仅可撤销(《合同法》54条2款,52条1项)。
此际,自应适用《合同法》55条1 项有关除斥期间之规定,但与受诈欺或重大误解不同的是,受胁迫之人对撤销事由,于行为之时,无有不知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6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6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要约与承诺)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要约和承诺是合同订立的基本环节。
第五条(合同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六条(有效合同)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条(无效合同)下列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八条(合同履行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篇2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具体事项名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基本原则第一条:本合同是甲乙双方依法签订的,确立双方合同关系的法律文书。
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合同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内容。
第二章合同双方主体第三条:甲方为[甲方身份说明],具备签订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条件。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总则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组成部分,为了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规范合同行为,制定本法。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一节通则合同是自愿订立的、相互依存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节合同的解释和修订合同的解释和修订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解释应当根据合同的字面意思、交易目的和公平原则确定。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一节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施。
第二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内容,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节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况包括履行完毕、当事人协商一致、法律规定等。
第四章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一节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履行义务、赔偿损失等。
第二节违约责任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选择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支付违约金等方式履行违约责任。
第三节违约责任的免除和限制根据法律规定,违约责任可以根据情况进行免除或者限制。
第五章特别合同本章规定了一些特殊类型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
第六章合同的效力确认和撤销第一节合同的效力确认合同的效力确认主要通过签订合同、交付合同标的物等方式进行。
第二节合同的撤销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撤销权利行使等方式撤销合同。
第七章不当得利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应当返还不当得利。
第八章附则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暂行条例》。
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标准全文。
合同的效力和约束力
合同的效力和约束力一、合同的效力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自愿订立的,当事人达成协议并按照合同法律规定的形式达到订立合同的要求后,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
合同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约束力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履行,或者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当事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以确保合同的履行。
2. 前后效力合同具备前后效力,包括成立前的预备效力和成立后的生效效力。
预备效力指在合同尚未实质履行前,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和约定,已具备约束力。
生效效力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达到预期目的。
3. 第三人的效力合同对于合同当事人之间具有约束力,但对于第三人来说,一般情况下没有直接的约束力。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的效力扩展到第三人身上,使其受到合同的约束。
例如,当事人可以通过债权转让、合同让与等方式,使第三人取得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4. 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一旦合同成立,当事人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诉讼等方式追求适当的赔偿。
同时,合同的效力受到法律的限制,当合同违反法律规定、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序良俗时,法院、仲裁机构等司法机关有权予以无效、解除或者修改。
二、合同的约束力1. 自愿性合同的约束力基于当事人的自愿原则,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了签署,双方即受约束,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合同的约束不是通过外力强制实施,而是建立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
2.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的约束力依赖于交易双方的诚实守信原则,即合同当事人应当以诚实信用的态度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有欺诈、虚假担保、故意隐瞒等行为,保证合同的履行。
3. 公平原则合同的约束力建立在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即合同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应当相对平等,并在合同条款的订立中遵循公平原则。
030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该章相对简单,在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中也有部分阐述,这里就简单了解知识点就可以了。
一、合同的生效时间502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对无权代理合同的追认503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效力有效504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四、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有效505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五、无效免责条款(前述)506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六、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507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一节合同履行规则合同履行规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具体规范。
包括以下方面:一、合同履行的原则(一)实际履行原则也称正确履行、适当履行、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
509条1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1、履行主体正确(亲自履行规则)注意:在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接受合同义务的履行不损害债务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作为合同履行的主体也是正确的。
合同法第三章
第二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 一、附条件的合同
• (一)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 • 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如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发生的事实 2.条件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 3.条件必须合法 4.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 条件通常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 •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 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二、附期限的合同
• (一)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 • 所谓“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 定到来之事实,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 • 期限通常分为两种: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 也可分为:确定期限和不确定期限。 •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附期限的合同
第三节 合同的生效要件
• 二、意思表示真实
•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 利义务的内在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包 括效果意思和表示行为两个要素。 • 所谓效果意思,是指意思表示人欲使其表示内容引 起法律上效力的内在意思要素; • 所谓表示行为,是指行为人将其内在意思以一定的 方式表示于外部,并足以为外界所客观理解的要素。 • 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 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
案例二
• 某手表厂为纪念千禧年特制纪念手表两千只,每 只售价2万元。其广告宣传主要内容为:(1)纪 念表为金表;(2)纪念表镶有进口钻石。后经证 实,该纪念表为镀金表;进口钻石为进口人造钻 石,每粒价格为1元。手表成本约1000元。为此, 购买者与该手表厂发生纠纷。该纠纷应如何处理? ( ) • A按无效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 • B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 • C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重大误解 • D按有效合同处理
合同法 全文
合同法全文合同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下面将为您提供合同法的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约自由】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条【平等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订立合同的平等主体资格。
第三条【合同的定义】合同是自愿订立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合同一旦成立,就成为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合同内容、订立方式等法律性质明显违背基本原则、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第五条【适用外国法】与外国人、外国法人、外国组织订立的合同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也可以适用外国的法律,但是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六条【要约】订立合同,当事人可以使用书面形式,也可以使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七条【要约的效力】要约具备明确性,就发生法律效力。
要约明确提出了对方接受的方式,对方接受即为合同成立。
第八条【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被要约人撤销,但是要约人以任何形式表示撤销的,要约即为失效。
第九条【要约的通知】要约的通知可以采用通告、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或者其他通信方式。
第十条【不得恶意撤销】要约人撤销要约的,应当及时通知要约人。
通知应当采用与要约方式相同的通讯方式。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十一条【合同的订立】合同经当事人一方提出,对方接受,就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成立合同的,按照其规定。
第十二条【口头合同】订立的合同一方未按照法定形式订立的,当事人任何一方可以要求补正;对方表示可以补正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正。
第十三条【有限公司合同】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订立的合同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竞业限制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竞业限制合同。
竞业限制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应当由劳动者提出。
第十五条【无竞业限制合同】无论竞业限制合同是否订立,在劳动者离职时,用户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全额支付约定的竞业限制赔偿金。
通用范文(正式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法引言合同法是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并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实施。
本法是为了规范合同订立和履行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第一章总则合同是自愿订立的平等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转让、解除和保全,均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自身的约定进行。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公平交易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并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达成合意。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自合同成立时起产生。
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但是影响其他部分履行的,应当依法予以调整。
当事人应当按照自己的订立意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合同的无效部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禁止恶意拖延履行或者对合同履行产生障碍。
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并可以请求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予以强制执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可以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但变更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当事人可以将合同权利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第三人,但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
第六章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
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严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可能因为履行完毕、期限届满、当事人协商一致等原因而终止。
第七章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违约金等相应责任。
第八章特别合同制度本法还规定了一些特别合同的规定,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
这些特别合同本身受到《合同法》的适用,同时也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
第九章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发生合同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如无法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诉讼,寻求争议解决。
2024版经济法合同法
2024版经济法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适用本法。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合同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合同订立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七条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九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有争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十三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章特别规定第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章附则第十八条本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注:以上内容为示例性质,具体法律条款应由法律专业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合同法全文第一章通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自主意思自治的原则,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合同的定义】合同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修改、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自愿订立合同,应当自主确定合同的内容、形式和其他条款。
第四条【平等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合同。
第五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维护社会公平和诚信。
第六条【保护国家利益原则】法律法规对合同内容的设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保护国家经济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
第七条【善意信赖原则】善意第三人取得合同标的物的权利,不受限于当事人之间的变更、撤销。
第八条【期限】依照法律规定,民事活动的期限从合同订立、诺告、履行、承认、确认、消失、索赔办理等行为的发生时起算。
第九条【排除违法条款】合同的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第十条【合同格式】法定格式的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应当按照法定范本。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十一条【订立方式】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或者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民事活动的成立时间】民事活动的成立时间,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当事人意思表示确定;对于未约定成立时间,应当自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生效。
第十三条【要素】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包括订立合同的内容和方式。
第十四条【成立要件】合同的成立,应当符合下列要件: 1. 有相互的意思表示; 2. 有明确的标的; 3. 合同内容合法。
第十五条【预交货物】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以买方尚不拥有的物物担保的方式提供给买方预交货物,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预交货物;预交货物应当具体生产、准备或者划分。
第十六条【约定期限】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约定合同的履行期限。
第十七条【未约定履行期限】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的履行期限的,按照约定的事物履行期限确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性质和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的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二条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合同的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订立、变更、终止合同的自由。
当事人的合同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诚信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不得以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履行合同,不得恶意拖延履行合同义务,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五条合同的要件合同应当具备下列主要内容:(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物或者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三)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四)合同签订日期和地点。
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变更或者约定其他条款。
第六条合同的形式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经过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七条表示意思的真实性当事人应当对其表示的意思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合同无效,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广告作为要约广告是指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发布的,以介绍、宣传商品或者服务为目的的宣传行为。
广告作为要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明确商品或者服务的种类、性能、质量、价格、销售方式、履行条件等内容;(二)可被广告收件人接受;(三)广告中所述内容构成要约;(四)广告中的内容不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
第九条订立合同的要求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过特定程序订立合同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第十条不当得利当事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利益,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该利益无效,另一方有权要求恢复损失。
2023第一百一十条合同法
2023第一百一十条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百一十条合同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以民事主体的平等自愿为基础,调整民事合同关系的法律。
合同法所称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一节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自表示人的接受到达他人。
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邮寄方式。
订立合同的用电方式,可以采用通讯地址,即网络地址、手机短信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等。
第二节合同的效力合同成立,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应当遵循自由、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一节合同的履行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违约的,受违约方有权要求履行、请求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订立合同后,因合同目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履行的,可以变更合同。
合同变更应当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章合同的效力第一节合同的生效合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订定完毕后生效。
第二节合同的效力、撤销和解除合同被宣告无效,对合同双方均不发生效力。
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无效合同。
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的效力。
合同被宣告无效前提下完全履行的,可以请求回收已经履行的财产。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和撤销第一节合同的解除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发生重大障碍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对方,通知期限可以约定,也可以按照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方式通知。
因误解、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明确真实意思的,对方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合同被撤销后,双方应当归还已经交付的财产,并补偿相应的损失。
第六章合同的效力消灭第一节终止合同合同期满或者按照约定或者合同当事人协议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合同终止。
第二节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解除合同后,应当依法退还财产、返还权利。
第七章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补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答案
合同法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答案英文回答:3.1 Contract Formation and Validity.3.1.1 Offer and Acceptance.An offer is a proposal made by one party to another party to enter into a contract.An acceptance is an agreement by the other party to the terms of the offer.A contract is formed when there is an offer, an acceptance, and consideration.3.1.2 Consideration.Consideration is something of value that is exchanged between parties to a contract.Consideration can be anything of value, such as money, goods, or services.3.1.3 Legality.A contract is not valid if it is illegal.Illegal contracts are contracts that violate the law.3.1.4 Capacity.A contract is not valid if one or both of the parties lack capacity.Minors and people with mental disabilities may lack capacity to enter into contracts.3.1.5 Mistake.A contract is not valid if one or both of the parties made a mistake about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Mistakes can be either unilateral (one party) ormutual (both parties).3.1.6 Duress, Undue Influence, and Misrepresentation.A contract is not valid if one party was coerced into entering into the contract.Duress is a threat or force that compels a person to enter into a contract.Undue influence is a situation where one party takes advantage of a person's weakness or disability to persuade them to enter into a contract.Misrepresentation is a false statement made by oneparty that induces the other party to enter into a contract.3.2 Remedies for Breach of Contract.3.2.1 Damages.Damages are a monetary award that is paid by the breaching party to the non-breaching party.Damages are intended to compensate the non-breaching party for their losses.3.2.2 Specific Performance.Specific performance is a court order that requires the breaching party to fulfill their obligations under the contract.Specific performance is only granted in cases where money damages would not be an adequate remedy.3.2.3 Rescission.Rescission is a court order that cancels the contract and restores the parties to their pre-contract positions.Rescission is only granted in cases where the breachof contract is material.3.2.4 Injunction.An injunction is a court order that prevents the breaching party from continuing to breach the contract.Injunctions are only granted in cases where there is a risk of irreparable harm.中文回答:3.1 合同订立与效力。
合同法(第九版)
第二节 合同法的含义、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由合意产生的债权债务关 系。但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 协议,不适用《民法典》的“合同编”。
合同法不调整 具有身份性质 的民事合同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 非因合同产生 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 的债权债务关 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 系对“合同编” 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通则的适用
涉外合同的 法律适用
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 人或无国籍人的,属于涉外合同。
合同法在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时间上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同时废止。
第二节 合同法的含义、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和解
调解
合同争议 解决的途径
诉讼
普通:3年 特殊:4年
仲裁
第三节 合同适用的法律原则
合同适用的法律原则
平等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守法与公序 良俗原则
绿色原则
第四节 合同的解释
合同解释是对有争议的合同内容及合同行为含义和意义的理解和确认。具体地说,合同的解释, 既包括对合意的解释,也包括对要约邀请、要约、承诺、解除、撤销等一方意思表示的解释。
第一章 合同法概述
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分类和法律约束力 第二节 合同法的含义、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第三节 合同适用的法律原则 第四节 合同的解释
本章引例
银行付款由建筑公司为其盖办公楼;建筑公司向水泥制品公司购买水泥楼板;水泥制 品公司出图样由服装公司制作劳保用品;服装公司向银行借10万元;服装公司委托工业公 司为自己提供担保;工业公司向银行承诺保证服装公司按时偿还借款。 请问:当事人之间有哪些合同?
合同生效法条有哪些
合同⽣效法条有哪些在签订了合同之后,并不意味着这个合同就会⽴即发⽣法律效⼒,还需要达到合同⽣效的条件才可以,那么合同⽣效在法律中的规定是如何的?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效法条有哪些《合同法》第三章规定了合同的效⼒。
第四⼗四条依法成⽴的合同,⾃成⽴时⽣效。
法律、⾏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续⽣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五条当事⼈对合同的效⼒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效条件的合同,⾃条件成就时⽣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为⾃⼰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六条当事⼈对合同的效⼒可以约定附期限。
附⽣效期限的合同,⾃期限届⾄时⽣效。
附终⽌期限的合同,⾃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四⼗七条限制民事⾏为能⼒⼈订⽴的合同,经法定代理⼈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订⽴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追认。
相对⼈可以催告法定代理⼈在⼀个⽉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未作表⽰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式作出。
第四⼗⼋条⾏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后以被代理⼈名义订⽴的合同,未经被代理⼈追认,对被代理⼈不发⽣效⼒,由⾏为⼈承担责任。
相对⼈可以催告被代理⼈在⼀个⽉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未作表⽰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式作出。
第四⼗九条⾏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后以被代理⼈名义订⽴合同,相对⼈有理由相信⾏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为有效。
第五⼗条法⼈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负责⼈超越权限订⽴的合同,除相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为有效。
第五⼗⼀条⽆处分权的⼈处分他⼈财产,经权利⼈追认或者⽆处分权的⼈订⽴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为目的,适用于境内的各类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活动。
第二条合同是平等主体根据自愿原则,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用于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的根本原则。
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应当基于当事人的自愿,不得强迫、欺诈。
第四条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公平的原则确定合同的内容和条件,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第六条合同的订立应当具备要件:1.合同当事人的合法身份和相对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3.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方式;4.合同价款或者报酬。
第七条合同的形式一般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第八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九条合同一经订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条合同的效力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
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合同的内容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符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予以效力确认或者变更。
第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恶意串通、欺诈。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三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合同的约定应当具备公平、合理性。
第十四条合同的履行地点和方式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商业通行规则等因素确定。
第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合同的内容和条件,但应当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第十六条当事人一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1.未履行合同义务;2.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3.履行合同义务迟延或者拒绝履行。
略论合同行为的效力——兼评《合同法》第三章
略论合同行为的效力——兼评《合同法》第三章
作者:张谷
《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56条后段“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据此,《民法通则》将不完全具备此等要件之表意行为分别称为“无效民事行为”(58条)和“可变更或可撤销之民事行为”(59条)。(注:我国民法上,以民事法律行为指称合法的表意行为,此外的表意行为则称为民事行为。有学者指出:“合法性只是在确定已经实施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时才有意义,但合法性并不构成法律行为的要求。否则,既认定法律行为以合法性为要素,又提出无效的法律行为,这无论如何是说不通的。”“我国《民法通则》特创新‘民事行为’的概念……作为一种新的尝试,虽有一定意义,但仍未能根本解决理论上的矛盾,与单行法规也有很大的差异。如合同行为被公认为最普通最常见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但各经济合同法规中又使用了无效经济合同的概念。因此,在实践中,尤其在涉外关系上,会产生名词歧义的问题。这都是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的。”(徐开墅:《民法通则概论》,群众出版社1988年版,第100页,注①)。这种尴尬, 也是合同法无法避免的,因为人们普遍承认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若以法律行为必为合法,则“无效合同”,即当绎为“无效之双方合法的表意行为”。为避免由此而引起的概念上的混乱,本文在传统民法学的意义上使用“法律行为”概念,仅以之指称表意行为。)现行《合同法》未设合同行为(注:合同有三义:合同行为、合同书、合同债的关系。《合同法》第三章为“合同的效力”,规定的是合同行为的效力问题。只有依法有效成立的债权合同,才能在当事人间形成合同债的关系,合同之债的效力则主要规定于《合同法》第四章和第七章。)有效之一般规定,依据一般法与特别法之关系,《民法通则》之规定,对于合同——双方行为自当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8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8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了规范经济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交易活动。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合同自愿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合同订立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合同订立应当遵循合法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订立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欺诈和胁迫手段订立合同。
第四条合同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符合法定的形式和要素要求。
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清晰,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合同订立后应当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签字盖章。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五条合同自成立之日起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的效力不因当事人的身份、地位等因素而受影响。
合同的效力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六条合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依法解决。
第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应当清算债务、归还财产并履行约定的赔偿义务。
合同的解除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第三方利益。
合同中有关条款约定保密义务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在合同解除后仍然有效。
第五章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篇2协议编号:【编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签订地点:【地点】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鉴于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合作事项名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甲乙双方同意,通过本次合作实现【目的】,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九届)
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第九届)(1999年3⽉15⽇第九届全国⼈民代表⼤会第⼆次会议通过 1999年3⽉15⽇中华⼈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公布⾃1999年10⽉1⽇起施⾏)⽬录总则第⼀章⼀般规定第⼆章合同的订⽴第三章合同的效⼒第四章合同的履⾏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第七章违约责任第⼋章其他规定分则第九章买卖合同第⼗章供⽤电、⽔、⽓、热⼒合同第⼗⼀章赠与合同第⼗⼆章借款合同第⼗三章租赁合同第⼗四章融资租赁合同第⼗五章承揽合同第⼗六章建设⼯程合同第⼗七章运输合同第⼗⼋章技术合同第⼗九章保管合同第⼆⼗章仓储合同第⼆⼗⼀章委托合同第⼆⼗⼆章⾏纪合同第⼆⼗三章居间合同附则总则第⼀章⼀般规定第⼀条为了保护合同当事⼈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然⼈、法⼈、其他组织之间设⽴、变更、终⽌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份关系的协议,适⽤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的法律地位平等,⼀⽅不得将⾃⼰的意志强加给另⼀⽅。
第四条当事⼈依法享有⾃愿订⽴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法⼲预。
第五条当事⼈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使权利、履⾏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原则。
第七条当事⼈订⽴、履⾏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条依法成⽴的合同,对当事⼈具有法律约束⼒。
当事⼈应当按照约定履⾏⾃⼰的义务,不得擅⾃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章合同的订⽴第九条当事⼈订⽴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和民事⾏为能⼒。
当事⼈依法可以委托代理⼈订⽴合同。
第⼗条当事⼈订⽴合同,有书⾯形式、⼝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政法规规定采⽤书⾯形式的,应当采⽤书⾯形式。
当事⼈约定采⽤书⾯形式的,应当采⽤书⾯形式。
第⼗⼀条书⾯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数据交换和电⼦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电大合同法第三章合同的效力测试题
电大合同法第三章合同的效力测试题合同就像是两个人之间的一个约定。
比如说,小明和小红约定,小明把他的小皮球借给小红玩两天,这就是一个小小的合同呢。
那合同的效力就是这个约定是不是真的能算数。
咱们来想象一个测试题。
有这样一个情况,小强是个很调皮的孩子,他和小壮说:“我把天上的星星卖给你。
”这听起来就很不靠谱对不对?天上的星星怎么能卖呢?这就是一种没有效力的合同。
因为星星根本就不是小强能拿来卖的东西,这就好像是在说一个根本做不到的事儿。
再比如说,小丽和小辉写了一个纸条,纸条上说小丽把她的漂亮小发卡送给小辉,可是小丽写纸条的时候才5岁,还不太懂这些事情呢。
这个合同可能也没有效力。
因为小丽还太小,不太能明白送发卡这个约定到底意味着什么。
这就像小朋友们还小的时候,有时候答应别人的事可能自己都不太清楚是怎么回事。
还有一种情况哦。
小张和小李签了一个合同,但是小张是被别人逼着签的。
就像有个大坏蛋拿着枪指着小张,让他签合同把自己的小自行车送给小李。
这个合同也是没有效力的。
因为小张不是真心想签这个合同,他是被威胁的。
这就好比有人抢你的玩具,还让你说这个玩具是他的,这肯定是不对的。
从这些例子里咱们就能看出来,要想合同有效力,就得是合理的东西,签合同的人得明白自己在做什么,而且得是自愿的。
就像我们在学校里和小伙伴交换小零食一样,我们知道自己在交换什么,而且是自己愿意交换的,这就是一个小小的有“效力”的约定。
那在测试题里,可能还会有各种各样奇怪的情况。
但是只要我们记住这几个简单的道理,就能大概判断出来合同有没有效力啦。
比如说,如果有人说把自己家的房子卖给一个才3岁的小朋友,这肯定不行,因为3岁小朋友还不能真正去买房子呢。
或者有人说把风卖给别人,风怎么能卖呢?这都是很明显没有效力的合同。
其实合同的效力就像是我们玩游戏的规则一样,只有符合规则的约定才是有效的。
大家如果遇到这种测试题,就可以在脑海里想这些简单的例子,这样就能轻松回答问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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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被代理人 相对人
追认权
催告权
撤销权
3、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 权利人追认 有效 无权处分人事后取得处分权
无效
可撤销
效力未定 主体欠缺 行为能力 有效无效 不确定 追认权人、 相对人
原因
效力
意思表示不自由 且损害国家利益; 意思表示不真实 违反法律或社会 公共利益 自始、当然、确 撤销前有效 定无效 撤销后则自始无效 撤销权人 诉讼或仲裁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教学要求
了解
1、效力未定合同的概念及其合同效力的补正。 2、表见代理。 3、附条件的合同。 4、附期限的合同。
熟悉
1、催告权、追认权和撤销权制度。 2、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特点。
教学要求
理解
1、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2、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掌握
1、合同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 2、导致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的条件及处理。
意 来源 法律 志 决 行使 定 权 效果 时间限制 无
无效或变更
1年
追认有效; 撤销无效
第五节
一、概念
表见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 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如果相 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则该代理行为有效, 被代理人应承担代理的后果。
二、特征(构成)
1、代理人未获得被代理人的明确授权(广义上的 无权代理)
所附期限,可以定期,也可以不定期。甲、
乙双方约定,合同成立后的第一场大雨下后,甲
卖给乙一套雨后登山设备。
二、约束力
附条件
附期限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不得自行撤销、变更合同的约束力及“期待权” 不得恶意促成或阻碍 条件的成就
第 45 条第 2 款: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
地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
使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 情形4:父母有些犹豫,请商场送货员先将货 运回,家里商量一下再作决定。由于该商品非 常好销,商场在小李父母作出决定前,电话通 知他们说,商场决定东西不卖给他们了。 • 商场行使了撤销权,而且通知了对方,且在时 间上早于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因此,合同自始 无效 • 要注意的是,商场不可能通过电话获知小李是 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以商场是善意相对人,可 以行使撤销权。如商场明知还与之订立合同, 即属恶意,则不享有撤销权
第二节
合同的生效要件
1.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
3. 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的成立要件
1. 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2. 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第三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合同
一、条件与期限
条件 将来的事实 不确定 约定 合法 确定 期限
甲、乙约定,当甲的弟弟考上外地大学,甲
2.客观上、外表上具有足以使 人相信行为人具有 代理权的理由 3、相对人无过错 4.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三、情形
1、代理权自始不存在
2.超越代理权 3、代理权终止后实施代理行为
4.被代理人知道其以本人名义订立合同而不作 否认表示
第六节
合同无效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与部分无效 二、合同无效后不影响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三、返还财产(折价补偿) 四、赔偿损失 五、追缴财产 第59条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 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 还集体、第三人。
王某与赵某约定,如果赵某考上研究生,王
某负担赵某上学 3年的生活费。赵某在考试之前,
得到了考试试题,因而业务课考试成绩名列前茅。
王某得知真相,遂拒绝支付赵某生活费。理由是:
赵某不正当地促使赠与合同生效条件的成就。
第四节
合同的无效、撤销、效力未定
一、无效合同
(一) 特征 1. 具备成立要件,但欠缺有效要件; 2.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54条
(二) 合同撤销的原因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 2.乘人之危 3、重大误解
4.显失公平
(三) 撤销权
1、撤销权的行使期间
性质:除斥期间 期间:1年 起算: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2、撤销权的放弃 明示 行为
三、效力未定合同
(一) 特征 1. 虽已成立,但欠缺法定有效要件;
成立的 合同
二、合同效力的具体表现
1. 当事人之间所承受的法律效果也就是当事人所 预期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2.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义务,就应当承担民事责 任,强制合同的债务人履行义务,对债权人的损 失以赔偿。 3、表现为对第三人发生一定的效果。
三、合同生效的时间
1. 一般为合同依法成立的时间
第一节
合同效力概述
一、合同效力的涵义
广义:合同成立后即产生法律上的一般拘束
力 , 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同时,法律对
成立后的不同合同规定相应法律后果。 狭义:即指合同生效(有效)后的法律效力,
当事人享受或承担约定的 权利义务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可撤销合同
效力未定的合同
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 不产生预期的后果 撤销不产生预期效果 后果不确定
追认权
催告权
撤销权
• 小李今年15周岁,是在校中学生。某日她看中 电视中的商品导购节目后,随手拨通电话订购 了一套价值近5000元的按摩器械。一天后,商 场按约送货上门,此时,小李的父母方才知晓 此事。假设事情的发展有如下情形:
• 情形1:父母十分生气,不同意付款买下,并 告诉商场送货人员女儿尚小,不能做出这样的 决定,请他们谅解。 • 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合同遂无效
• 情形2:父母先是吃惊,后来觉得还行,就付 款买了下来。当然,免不了说道女儿几句。 • 法定代理人予以追认,合同生效
• 情形3:父母有些犹豫,请商场送货员先将货 运回,家里商量一下再作决定。事后,商场多 次电话催问,父母未明确答复,一晃一个月就 过去了。 • 商场行使催告权,但在1个月内,法定代理人 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自始无效
2.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 手续生效的,在办理了相关的手续时生效。
3、合同约定生效时间或条件的时间到来或条件 成就时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9条 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 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 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 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 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 效;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 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 能转移。
3. 无效合同当然无效;
4. 无效合同确定无效。
52条
(二) 合同无效的原因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3条
6.无效的免责条款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害的 7、格式条款的无效 (另)
的房屋就让乙进来居住(租赁合同生效),这就
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丙、丁约定,当丙的弟弟大学毕业从外地分
配到北京工作,丁就从丙的房屋中搬出(解除租
赁合同),这就是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甲、乙双方2月1日签订合同,约定该合同自
10月1日起生效,这是附始期的合同。
甲、乙双方2月1日订立合同,约定该合同10
月1日终止,这是附终期的合同。
2. 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 3. 能否有效,取决于事后有权人是否追认。
46条
(二) 合同效力未定的原因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4.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法定代理人 相对人
(1)免除提供者责任,或加重对方责任 (2)加重对方责任
(3)加重对方责任
40条
二、可撤销合同
(一) 特征 1. 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2. 只有撤销权人才有权撤销合同; 法院、 仲裁机构不得主动依职权撤销 3. 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之前仍然有效
4. 《合同法》规定了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变 更权,变更优先于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