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2006,我国20年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变迁特征审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于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以主席令的形式发布,新的义务教育法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便于大家学习、掌握、应用新的义务教育法,我将自己整理的学习材料提供给大家,由于我本人水平有限,这些材料仅供参考。
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出台的背景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称新法)是在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称旧法)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我们从旧法的意义和价值、旧法修订的必要性、修订的过程三个方面了解新法出台的背景。
首先,旧法是1986.4.12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并于1986年7月1日起施行的,距今已有20年的历史。
86年颁布的这部法律,我以为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使我国的义务教育结束了无“法”可依的历史,二是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民族素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旧法共计18条。
其次,旧法的修订。
据周济部长讲,理由有六:一是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不足,(工资、危房、设施、设备) 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过重,应试教育没有得到根本的改观。
(相应地,素质教育没有得到根本的落实) 三是义务教育资源分配不合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依然存在,有些地方和有些方面还有扩大的趋势。
四是有些义务教育学校乱收费现象严重,学生家长经济负担沉重。
五是义务教育学校时有事故发生。
六是一些人利用教科书编写、出版、发行向学生家长伸手,谋取不正当利益。
据此,义务教育法有修改的必要。
再次,经过20年的建设,我国社会、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旧法存在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部分,比如,旧法第九条“国家鼓励企业------举办各级各类学校。
”现在正好相反。
据此,义务教育法有修改的必要。
施才能保障儿童的权利;提高全民族素质。
这是实施义务教育的社会意义所在。
立法依据主要有二: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的定义: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历程
1.非均衡发展政策阶段(1985——2000)我国从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1986年颁布《义务教育法》,到2000年底全国85%的人口地区基本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这一政策目标的实现主要是通过非均衡政策,由中央政府将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教与地方,各地依据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期分批实现。
【城乡、东西部等的差距,不平衡】2.非均衡向均衡发展过度政策阶段2002年,《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
因此义务教育自此向均衡发展转变。
2005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和200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从2010年起,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核心是把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
比较而言,这一时期的政策具有过渡性,重点是遏制城乡、区域、学校之间的差距。
加快推动学校改造,尚未触及城乡二元体制和区域发展不平衡与深层次的矛盾。
没有上升为中央与各级地方政府以及职能部门整体推动的基本政策。
3.均衡发展政策阶段《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
”2012年的《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及相关系列文件,确立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政策措施和体制保障。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的新论断。
实现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的新的跃升。
1.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是价值引领式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引领义务教育合乎公平与正义的发展。
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早期阶段,更多体现为矫正、弥补式的发展,对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诸多倾斜政策更多是补偿性政策关怀。
而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同样需要对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政策倾斜,但这种倾斜政策更多体现为公平、正义的价值引领,是引领义务教育合乎公平与正义的发展。
近三十年来我国教师教育政策变迁的特点、问题与解决路径
近三十年来我国教师教育政策变迁的特点、问题与解决路径曲铁华;王美【摘要】As an important step in strengthening teacher team construction,teacher education contributes to education development.In recent thirty years,China puts emphasis on the reform and development of teacher education.Many relative policies are made and put into practice so that teacher education in China has developed quickly with great achievements and dynamic pro-cedural characteristics,namely,the transfer from quality-scale type to quantity-benefit type, from priority to efficiency to fairness equilibrium,from that of single and close to that of open and pluralism,from separated stages to overall coherence.In this way,a virtuous teacher educa-tion system of pre-service and post-service training is built.Nevertheless,along with the prosper-ous development,teacher education policies in the turning stage of both old and new modes have some problems due to diversity of subjects of value,the complexity of choices of education poli-cies,relatively limited education resources as well as the alienation of ideal value and practical value of education policies.Thus,problems should be looked into with history as a mirror.Prac-tical roads will be discussed to improve the present teacher education policies in China.%教师教育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进程的有力保障。
幼儿园教师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精选16篇)
幼儿园教师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精选16篇)幼儿园教师教育法心得体会篇1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尤其是学好《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在这次活动中,我重温了《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着重学习了《教师法》。
透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收益很大。
(一)遵守、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说法。
但“育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新的资料,此刻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这就要求老师具有必须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
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
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幼儿园教师教育法心得体会篇2振兴民族的期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期望在教师。
教师承担着为国家培育下一代的历史重任,教师的开展和进步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高低和各级各类人才培育。
终生学习的思维和观念逐步被广阔教师所理解,并日益成为教师工作和日子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法令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标准,它与咱们每一个人的学习、日子、工作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络,渗透在咱们日子的方方面面,是咱们的保护神。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义务教育政策变迁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思路
公共政策变迁是制度变迁正式而又基本的形式,任何时代和社会条件下的制度变迁基本上是以政策及其文本形式作为载体表现出来的[1]。
义务教育政策作为一个公共政策,它的制定和实施符合当时发展阶段,与当时的社会环境紧密相关,此外还辅以其他政策,保证其顺利实施。
义务教育是教育领域中以政府为主导提供的正式制度,是国家为普及义务教育和引导其朝公平化、均衡化方向发展而制定的政策。
自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义务教育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国家相继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义务教育政策以保障城乡、东西部地区义务教育供给,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无疑对我国社会发展具有重大作用。
我国义务教育政策在变迁调整过程中,有其自身的特征,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存有一些问题亟须解决。
一、我国义务教育政策回顾1978-1986年,我国处于普及教育阶段,1982年《宪法》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2],这是我国第一次规定普及义务教育。
之后国家对义务教育的立法、政策制定、实施等方面愈来愈重视,为其发展与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
自1986年国家出台《义务教育法》,我国义务教育历经三个阶段。
1986-1996年为初始阶段。
在这一阶段中普及义务教育的年限升至9年,义务教育的基本方针与理念以法律形式被正式确立,义务教育开始有计划地实施,制定“普九”战略目标、加快普及速度等。
1996-2006年为缓慢发展阶段。
素质教育使此时中国基础教育步入新阶段,教育也逐渐考虑满足大众需求,在此阶段,全国大部分地区得以普及9年义务教育,国家对偏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特别关注,加快推进全国全面免费义务教育,促进均衡发展。
2006-2019年为快速发展阶段。
2006年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更加重视义务教育领域中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义务教育政策变迁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思路王亚思刘小露(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46)摘要:义务教育政策是国家为保障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而制定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其有效实施能够提高我国国民素质、促进社会发展。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政策分析一、前言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该法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最重要的一项教育法,标志着中国已确立了义务教育制度。
2006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
二、义务教育的现状中国教育改革实施多年来,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下面我将以义务教育收费问题进行重点阐述。
(一)学校巧立名目乱收费国务院已经明令禁止不再向农村中小学生收取书本费,课桌费等费用,而学校则巧立名目实施乱收费,有的学校将练习册,英语磁带等学生必备的教辅资料在开学初收取费用,但不告知学生家长,到了学期过半或学期将要结束时,再将这些项目重新向学生收取,造成重复收费。
有的学校在刚入校的新生中收取一定的课桌凳费用,并且不开具任何的票据,班主任将学生的姓名记录下来交给学校领导就行了,在收费时承诺学生在离校时可以将课桌凳带走,或者按使用情况退还费用,可到了学生毕业时却只字不提,造成家长不满,甚至有的学生在毕业时,明知向学校要钱无门,索性将课桌凳砸烂,以泄愤,造成公物损坏现象严重。
还有就是近年来愈演愈烈的择校费用,家长为了让孩子有个好起点,想尽办法把孩子送进所谓的重点小学,重点初中等,而学校则利用家长的这些心理,堂而皇之的收取择校费用,这一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教育的不公平,打破了义务教育的公平性,破坏了义务教育义务的本质。
(二)国家义务教育保障费用不落实国家这几年在义务教育阶段投入了大量的义务保障经费,但是一些学校将这批义务保障经费私自挪用,用来美化校园,添置一些并不实用的教学教学设备、办公用品,但是,真正用在一线教师身上的教育教研经费却少的可怜。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的一环 。
一
间 义务教 育阶段学校经费审计 中存在的问题 义务教 育阶段 学校 经费的使 用影 响到教 育工作 的正 常有 审计工作都有 固定的时间 . 但 是现行 的审计政策 中审计的 序 开展 , 也对教 育质量的提 高起 到 了重要 保 障作 用 . 在 经费审 时间间隔过 大.给教育经费的不规范使用 留下 了可趁之机 . 而 计过程 中. 经 常存 在 如 下 问题 . 且 间隔过 大容 易造成审计 中的账 目 等体 系性不够 . 账 目中的挪 1 . 经费的挪 用情况比较严重 . 影响 了原有教育项 目 的落实 用情况不能在审计过程 中 及 时的发现 缩小审计 间隔 . 进行 固 义务教 育是保 障每一个儿童少年接 受基础教 育的阶段 . 这 定时间的审计 .一方面能够提 高审计工作的常态性和 系统性 . 阶段 中学校经 费主要 由财政 全额拨付 . 并且对经 费的使 用途 另一方面也 能够为义务教 育学校使 用经 费提供账 目 规 范. 促使 径、 使 用方式 、 使 用项 目 等都有严格的规定。 一方 面这种严格规 义务教 育 学校在使 用经费时严格 自 律. 形成 固定的 、 规范 的使 范的规定给 学校科学使 用经费提供 了保 障. 另一方面也限制 了 用机制 。同时短 间隔、 频审计的工作 方式能 够压缩经 费不规 范 经 费的不合理使 用 但是 学校 的开支纷繁复杂 . 现行 的经费使 使 用的时间和空 间. 提 高经费使 用的有效性 用办法 中并没有全面覆盖 . 因此部分学校 为 了能够让各种 项 目 2 . 提 高审计全 面性 . 适当的核 实经费使 用是 否落到 实处 . 得 以运行 , 往往会挪 用教育经 费。挪用教育经 费。 第一 , 会破坏 排 除经 费的套 用和账 目伪造 教 育经费使 用的相关规定 . 各项规定的确立与施 行是经过严密 审计工作一般都是 审核账 目 是 否平衡 . 收入 和支 出是 否有 论证 的 ,对保证教 育经费的落实具有非 常重要 的保 障作 用 , 发 相 应的票据 、 文件 等佐证 . 这种审计方式仅仅 关注到 了经 费使 生挪用之后原有的制度权威性遭到挑战和破坏 。第二 . 挪 用会 用的去 向、 金额 的大小、 具体责任人和使用人等 . 并没有 关注到 影 响到 经费本 来的运行项 目. 国家按照项 目的不 同对每一项 目 经 费的 实际使 用情况 审计工作要提 高全 面性 . 审计 时适 当的 的经 费使用都有相 应的标准 . 如 果发生挪 用 . 势必会 让原 来的 核 实经 费的使 用情况 . 核 实经费是 否落到 了实处 . 督 查经 费的
改革开放40年中国基础教育政策发展演变及启示
改革开放40年中国基础教育政策发展演变及启示改革开放40年,中国的基础教育政策发展经历了很多变化。
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基础教育政策的变革已经成为了中国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来分析改革开放40年中国基础教育政策的发展演变及其启示。
1、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演变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基础教育政策的发展经历了从“均衡发展”到“优质均衡发展”的演变。
80年代初,我国的基础教育政策主要是强调“均衡发展”,即要保证每个学生有上学的机会和条件,突破地区、城乡、男女之间的不均衡情况。
90年代,随着教育改革深入推进,我国的基础教育政策逐渐从追求均衡转向了追求“优质均衡”,不再仅侧重于教育机会的均衡,更注重教育质量的提高,提升学生整体素质的培养,培养各类人才。
这一政策演变的启示是,教育的均衡发展是基础教育政策的基础,但并不是目的,优质均衡的发展是基础教育政策的重点和目标,只有追求教育质量的提高,才能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推动我国的发展。
2、义务教育的政策变革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基础教育政策的发展还体现在义务教育上。
80年代初期,我国实行了九年基础教育,这也是我国义务教育的标志。
90年代,为了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我国推行了“素质教育”,使义务教育更加注重学生成长的全面发展。
21世纪以来,对于农村地区基础教育发展的不足,中央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原则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扶持力度,提高了义务教育教师的待遇,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这一政策演变的启示是,义务教育是我国的基础教育,为了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而不受贫富、地域、性别等因素的影响,需要政府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尤其是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使得这些地区的学生也能接受优质的教育。
3、教育信息化的政策调整21世纪以来,我国加大了对教育信息化的投入,给学生提供更好的技术条件和网络环境,加快教育进步的步伐,提高教育的水平。
学校教育信息化导向政策从单纯的安装设备、网络化办学转向全方位的教学、管理、研究等各环节应用。
从1986到2006我国义务教育法立法理念的变迁
2008年第5期(总第143期)沈氓柱唷讫丝T H E M O D E R N E D U C A T I O N J O U R N A LN o.5,2008G ene r al,N o.143教育政策研究M1q EI5到己口口6:我国文务教育法立法理念的变迁宁波王媛媛【摘要】与我国社会发展的整体步伐相符,我国的义务教育法经历了1986年的颁布实施,1992年《实施细则》的解释说明,和2006年的修订三个阶段。
总体上说,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和1992年的《实施细则》之间是一脉相承的,义务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各责任主体之间存在不对等性是它们的共同特征。
与之相应,2006年的义务教育法则体现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的立法理念。
【关键词】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立法理念【作者简介】宁波、王媛媛,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上海,200234)一、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形成、发展与演变中共十二大以后,我罔开始探索和开辟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
在《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若干设想和意见》等文件和调查报告的影响下,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召开了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实施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以《决定》精神为指导,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的第一部义务教育专门法案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86义务教育法)。
随后,《围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1986169号),《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制订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87)教规字002号】,《国家教育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的通知》【(87)教初字005号】等一系列旨在学习、贯彻和落实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文件相继出台。
1986—2006,我国20年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变迁特征审视
内容摘要:摘要:我国分别于1986年和2006年颁布了决定义务教育发展的根本性大法《义务教育法》,在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在这20年间,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共经历了八次大的冲击(变革)。
从政策变迁的事实分析及价值分析来看,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处于剧变与混变的变迁状态之中,其中不足之处也是明显的。
摘要:我国分别于1986年和2006年颁布了决定义务教育发展的根本性大法《义务教育法》,在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在这20年间,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共经历了八次大的冲击(变革)。
从政策变迁的事实分析及价值分析来看,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处于剧变与混变的变迁状态之中,其中不足之处也是明显的。
1986年和2006年在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因为在这两年我国分别颁布了决定义务教育发展的根本性法规——《义务教育法》。
回顾我国20年义务教育的发展史,不能不聚焦义务教育的经费政策。
因为教育与投入是无法分离的,早在1776年,亚当·斯密就确立了“教育即投资”的观念,所以经费投入政策是制约义务教育发展最关键的因素。
本文试图从事实分析与价值分析的双维视角,透视20年来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变迁史的特征,以期对今后的经费投入政策提供参考与借鉴。
一、20年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变迁特征事实分析——“剧变式”政策变迁剧变式政策变迁,说的是政策变迁的频率,这是一个来自事实判断的结论。
从1986年我国颁布《义务教育法》确立以“乡镇为主”的基本投入政策至2006年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确立我国实施免学、杂费的义务教育,这20年对我国义务教育发展来说是一个质的飞跃与变化。
在这20年间,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政策进行了屡次重大调整与变革。
下面对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政策重大变迁的时间、频率进行统计分析:(一)事实回顾1986年7月,以“乡镇为主”投入体制的确立。
1994年11月,分税制体制改革,义务教育投入主体县乡财政收入削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教师政策变迁与特征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教师政策变迁与特征分析作者:李霞符淼来源:《教学与管理(理论版)》2012年第04期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始终十分注重对农村教师政策的制定、调整和完善工作,不断促进农村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我国农村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和进步。
纵观30多年来,我国农村教师政策的变迁具有明显的特征。
一、从历史变迁看我国农村教师政策的发展1.第一阶段:政策调整期(1978—1984)。
这一阶段是我国教育秩序恢复和重建阶段,是教育改革的准备阶段。
“文革”后农村教育的发展,一方面是大量民办教师学历不合格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教师数量跟不上发展需要的问题。
因此,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成为当时农村教育政策的重要议题,国家致力于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主要通过制度恢复与政策的重新调整和变革进行:一是通过大力发展中等师范学校和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为全国中小学尤其为农村中小学培养教师。
先后印发了1978年9月教育部《关于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的意见》,1983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
二是对民办教师实施鼓励性政策,包括增加中小学民办教师补助费,每年在中等师范学校招生中划拨一定指标招收民办教师,让他们经过学习后成为公办教师,或通过其他考核方式转为公办教师。
如1981年10月国务院转发教育部《关于增加中小学民办教师补助费的办法》,1981年11月教育部作出《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中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等;三是加强中小学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这也包含农村中小学在职教师的培训。
如1978年1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这些政策都反映出国家对农村教师建设的重视。
2.第二阶段:启动改革期(1985—1992)。
这是我国全面启动教育体制改革阶段,我国农村教育的改革发展也进入了新的阶段,这一时期教育政策的显著特征是“教育改革从体制入手”。
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1985年5月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修订)【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修改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含邮政法、铁路法、公证法、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发布部门】201【发布日期】2006.06.29【实施日期】2006.09.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6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生第三章学校第四章教师第五章教育教学第六章经费保障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986义务教育法实施时间
1986义务教育法实施时间1986年,中国实施了《义务教育法》,这是中国教育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这部法律的实施时间为1986年9月1日。
该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中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为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部法律明确规定了中国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将义务教育纳入了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该法,中国公民在年满6周岁至15周岁期间,享有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这意味着每个孩子都有机会接受基础教育,不再因贫困或其他原因而失去受教育的机会。
《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对解决中国教育不平衡问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根据该法,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确保这些地区的学生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地区相同的教育资源。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教育的质量要求,要求学校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助于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推动教育公平。
《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对提高中国教育水平和人力资源素质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根据该法,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全面的教育,包括语言、数学、科学、艺术、体育等各个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此外,学校还应当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培养。
这些要求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为国家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
《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对推动中国教育改革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该法明确规定了教育管理的责任和义务,要求政府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和支持。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教师的培养和管理要求,加强了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教育管理的效能,推动教育改革的深入进行。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为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
这部法律的实施,使每个孩子都有机会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有助于解决教育不平衡问题,提高教育水平和人力资源素质,推动教育改革的深入进行。
在今后的发展中,我们应当进一步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提高教育质量,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国家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义务教育法1986年与06年对比
义务教育法1986年与06年对比义务教育法是中国教育领域中的一部重要法律。
1986年和2006年分别颁布实施了两个版本的义务教育法。
下面将对这两个版本的义务教育法进行对比,以便更好地了解它们之间的差异和变化。
1986年版义务教育法:1986年版的义务教育法是中国教育史上的第一部专门规定义务教育的法律,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该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义务教育的对象和年限:义务教育对象为6岁至15岁的儿童,年限为6年,即小学阶段。
二、义务教育的内容:义务教育的内容包括语文、数学、思想品德、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体育、美术和音乐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三、义务教育的实现方式:义务教育实行普及和巩固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行九年义务教育,并建立普及初中学制。
四、义务教育的管理:义务教育实行政府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办学方针,依法管理,实行公费和自费相结合的办学方式。
2006年版义务教育法:2006年版的义务教育法是在1986年版义务教育法基础上进行修订的,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该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义务教育的对象和年限:义务教育对象为6岁至15岁的儿童,年限为9年,包括小学和初中阶段。
二、义务教育的内容:义务教育的内容进一步扩展,不仅包括语文、数学、思想品德、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体育、美术和音乐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还应当包括信息技术和外语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三、义务教育的实现方式:义务教育实现“扩大规模、提高质量、促进公平”的目标,重点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扩大中西部地区义务教育资源,提高义务教育的教育质量。
四、义务教育的管理:义务教育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育行政行为,加强对义务教育的财政保障。
综上所述,2006年版义务教育法相对于1986年版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的年限、内容、实现方式和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和改进,以适应当下社会和教育发展的需要。
1986-1990年间关于教育的政策
1986年至1990年间,我国教育政策发生了许多重要的改革和调整,这些政策对我国的教育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一时期,我国政府致力于加强教育的普及和质量,以推动国家的现代化和开放。
教育政策的调整和改革,为我国的教育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未来的教育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一、学前教育的兴起在1986年至1990年间,我国政府开始关注和重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
学前教育不仅对儿童的成长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整个教育体系的基础和起点。
在这一时期,政府加大了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推动了幼儿园的发展和普及。
也制定了相关政策和法规,规范了学前教育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管理体制。
这些举措为学前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儿童的全面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义务教育的普及和延长1986年至1990年间,我国政府还着力推动义务教育的普及和延长。
在这一时期,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扶持力度,努力消除了农村和城市之间的教育差距。
还推动了义务教育的延长,将义务教育的年限从六年延长到九年。
这一举措为更多的孩子提供了接受教育的机会,也为未来的教育发展培养了更多的人才。
三、教育科研与教师培训的加强在1986年至1990年间,我国政府还加强了对教育科研和教师培训的投入。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和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教育科研,推动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的创新。
也加大了对教师培训的力度,提高了教师的职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这些举措为教育事业培养了更多的专业人才,也为教育质量的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1986年至1990年间的教育政策调整和改革,为我国的教育事业带来了积极的影响和改变。
政府着力推动学前教育的发展、义务教育的普及和延长,以及教育科研与教师培训的加强。
这些举措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也为未来的教育改革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经验。
在我看来,教育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基石,只有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和重视,才能培养更多的人才,推动国家的现代化和进步。
1986-1990年间关于教育的政策
1986-1990年间关于教育的政策
1986年至1990年间,中国针对教育领域制定了一些政策,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革。
以下是其中一些重要的政策:
1. 教育改革实验区:1986年,中国提出了在一些地区设立教育改革实验区的政策。
在这些实验区,教育部门可以尝试新的教育理念和方法,推动教育改革,为全国的教育改革提供经验和借鉴。
2. 四个现代化建设:1987年,中国提出了四个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即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
教育被列为其中一个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加大了对教育事业的投资力度。
3.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这一时期,中国提出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口号。
在教育领域,这意味着倡导教育的科学性和实践性,推动教育内容与社会需求的结合,培养具备实际技能和知识的教育人才。
4. 高等教育扩招:为了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1988年中国启动了高等教育扩招计划,大幅增加了高校的招生规模。
这一政策使更多的学生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并提高了国家的人才培养水平。
5. 全面质量教育改革:1989年,中国教育部提出了全面质量教育改革的方案。
这一方案强调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推动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
这些教育政策在1986年至1990年期间,对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它们不仅促进了教育的普及和扩大,还推动了教育内容和方法的改革,为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打下了基础。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篇1我们学习了《条例》后,应该对照自己的工作,审视自己,认识到教师应当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尊重学生的人格,教师要有赏识之心,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心理咨询学家认为:人性中最本质的需求是渴望得到尊重和欣赏,在教育实践中,人们常常发现学生的一得之见得到老师的赞许、一技之长得到肯定、一次作业得到表扬,乃至老师对学生一个肯定的手势,一次期望的目光,都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
而一些后进生由于经常受到老师的冷落和批评,在老师面前他们总有一种抬不起头的感觉,他们更渴望得到老师的赏识。
我们更应用赏识之心去强化他们的自信、自爱、自尊,使之化成一股强劲的内驱力,推动他们积极健康地发展。
例如:我班有一位男生,基础很差,思维能力也不怎么样。
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发现他自尊心特强。
我就千方百计到满足他的自尊心。
写字进步了,我就奖给他一颗星;读书、背书好了,也奖给他一颗星;朗读进步了,又奖给他一颗星……赏识,激发了他的学习热情;赏识,使他养成了自觉的学习习惯;赏识,培养了他顽强的学习毅力,而且,这股强劲始终没有松懈下来,他的学习成绩直线上升,人也显得灵气多了。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篇2这两天,新的《义务教育法》发到了手边。
细读那上面的六十三条法律法规不难发现新的《义务教育法》在很多方面都发生了变化。
九月一日,与全国两亿中小学生有关的新版《义务教育法》已经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继1986年版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启用修改后的新法。
对于所有的中国孩子们而言,这部新法对他们今后受教育的生活有了新的规定。
通过学习新版的《义务教育法》,不难发现这部法律法规在九个方面实现了突破。
第一,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
上个世纪,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
有关重要的教育政策
一、有关重要的教育政策(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1.修订和施行时间。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2.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有哪几个方面的重大修订。
⑴国家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杂费,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⑵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方向性要求确定下来;⑶将实施素质教育写入法律,进一步明确一义务教育的方针和目标;⑷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1.修订和施行时间。
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5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2.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45条,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突出政府在义务教育中的职能作用,强化义务教育的公共保障机制;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规范教育公平公正均衡发展;强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同时,还对保障适龄儿童入学、学校设置规划、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减负等问题进行了全面、具体的规范。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本次修订重点增加的内容之一。
(三)校安工程2009年4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正式启动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提出要把学校建成最牢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5月8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电视电话会议,印发了《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在全国中小学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3年内完成工程建设。
1.我省的目标:从2009 年至2011 年,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
经过逐校逐栋排查鉴定,建立校舍安全信息档案,制定具体的加固改造方案并认真组织工程实施,使全省中小学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从根本上改善我省中小学办学条件。
《义务教育法》:从1986年颁行到2006年修订
《义务教育法》:从1986年颁行到2006年修订
程材;启迪
【期刊名称】《中小学教材教学:小学版》
【年(卷),期】2006(0)8
【摘要】2006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2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总页数】1页(PF0002-F0002)
【作者】程材;启迪
【作者单位】《课程.教材.教法》记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522.3;D922.16
【相关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3.《义务教育法》:从1986年颁行到2006年修订
4.从1986年到2006年我国《义务教育法》立法理念的演进
5.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06年4月27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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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2006,我国20年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变迁特征审视摘要:我国分别于1986年和2006年颁布了决定义务教育发展的根本性大法《义务教育法》,在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在这20年间,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共经历了八次大的冲击(变革)。
从政策变迁的事实分析及价值分析来看,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处于剧变与混变的变迁状态之中,其中不足之处也是明显的。
关键词: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剧变;混变1986年和2006年在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因为在这两年我国分别颁布了决定义务教育发展的根本性法规——《义务教育法》。
回顾我国20年义务教育的发展史,不能不聚焦义务教育的经费政策。
因为教育与投入是无法分离的,早在1776年,亚当·斯密就确立了“教育即投资”的观念,所以经费投入政策是制约义务教育发展最关键的因素。
本文试图从事实分析与价值分析的双维视角,透视20年来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变迁史的特征,以期对今后的经费投入政策提供参考与借鉴。
一、20年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变迁特征事实分析——“剧变式”政策变迁剧变式政策变迁,说的是政策变迁的频率,这是一个来自事实判断的结论。
从1986年我国颁布《义务教育法》确立以“乡镇为主”的基本投入政策至2006年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确立我国实施免学、杂费的义务教育,这20年对我国义务教育发展来说是一个质的飞跃与变化。
在这20年间,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政策进行了屡次重大调整与变革。
下面对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政策重大变迁的时间、频率进行统计分析:①(一)事实回顾1986年7月,以“乡镇为主”投人体制的确立。
②1994年11月,分税制体制改革,义务教育投入主体县乡财政收入削弱。
2000年1月,税费改革。
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主要投入主体乡、镇和行政村收入锐减。
2001年5月,义务教育投人主体由“乡、镇”上移为县,确立“以县为主”的投人体制。
2004年7月,全国中小学收费实施“一费制”,削弱了学校自筹经费能力。
2005年3月,实施“两免一补”政策。
这意味着中央及省级政府参与了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
2005年1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
中西部农村地区实施学杂费全免的义务教育。
意味着“一费制”政策退出历史舞台,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成为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主体。
2006年6月,新《义务教育法》颁布,义务教育以县级管理为主,经费投入实施省级统筹,免学、杂费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20年间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政策重大变迁周期统计如下:表l 1986—2006年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变迁周期统计注:变迁时间区间是指上一次变革到下一次变革的时间段。
何为政策剧变?社会学认为,政策剧变是指政策在较短时间内所发生的急剧的、具有根本意义的变迁。
它具有两个特征:一是变迁时间上具有周期短的特点,二是变迁程度上,每一次政策变迁对已有政策的冲击具有根本意义。
回顾我国20年政策变迁史,从变迁的周期分析,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政策最长的变革区间为8.3年,最短的变革周期仅为0.5年,平均2.5年就发生一次对已有政策产生巨大冲击的“巨变”;从变迁的程度分析,上述变迁都是根本意义的变迁,因为以上每一种政策变迁对已有的投入政策都是“重大”的冲击,甚至是“致命”的改变。
比如,分税制改革及税费改革是导致教育投入由“以乡镇为主”变为以“以县为主”的主要原因;“两免一补”政策直接替代的是“一费制”政策;等等。
总之,从政策变迁的周期及变迁的程度分析,20年间我国义务教育的经费领域是社会变革最为剧烈的领域之一,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已呈政策变迁剧变状态,其不足之处也是明显的。
(二)剧变状态政策变迁不足分析政策稳定性是政策公正的基础,它是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重要前提条件。
政策频繁变动往往会导致政策有失公正。
因为“政策的公正性要求一整套明示的、先定的、普遍的、客观的行为规则,如果政策随意变动,朝令夕改,政策对财富、权力、社会地位、机会等社会价值所进行的权威性分配就会导致不公正的结果”[1]。
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同样也不例外。
第一,经费政策频繁变动违背了政策执行的“共识原则”。
影响政策执行的效果。
著名政策学家雷恩曾把“共识原则”列为政策执行中所必须遵循的三个原则之一。
教育政策的执行者若要很好地执行某项政策,首要的问题就是理解政策,要熟悉目标、基本内容、背景等一系列政策细节,重要的是在深刻认识理解的基础上,对教育政策产生认同感,形成共识,只有这样,才能使教育政策得到积极、正确、顺利的贯彻执行。
这就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形成共识,频繁变动的政策恰恰违背了“共识原则”。
由于政策的惯性,频繁变动的政策还未被所有的教育政策制定者、执行者所完全了解与掌握,新政策目标就难以落实。
总而言之,处于剧变状态的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并没有留出新、旧政策重新定位、整合的磨合“时间”,其实施效果必将大打折扣。
第二,经费政策的频繁变动,造成政策终结成本的增加与浪费。
政策终结是指一项政策完成使命或通过修订仍不能完成使命时,通过法定程序结束其政策功能,撤销该政策。
但是频繁的政策变动往往会使政策还没有完成使命就被终结,造成政策经济成本的浪费。
因为一项政策从制定到推行会投入巨大的经济成本,同时也会引发社会资源的流动,这些成本与资源会在政策运行过程中产生特定的作用,而政策一旦终结,已经使用的资本则是一种浪费,而未产生作用的资本也很难抽回,故此成为一种浪费的“沉淀资本”。
这种现象还可从交易费用的角度来理解。
科斯指出,任何交易的实施完成都需要成本,交易费用就是经济制度运行的费用。
从某种现行政策安排转变到另一种不同政策安排的过程,是一种费用昂贵的“政策交易”过程。
义务教育经费政策的变迁本质上是由多次的甚至是无数次的“交易”来完成的,频繁的政策变动无形中增加了政策变迁的社会交易成本。
综上所述,20年来,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处于变迁的剧变状态之中,这是基于政策变迁的周期及变迁程度做出的事实判断。
下面从另一个维度——价值分析的视角来审视我国20年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变迁的特征。
二、20年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变迁特征价值分析——“混变式‟‟政策变迁如果说剧变式的政策变迁特征是政策变迁的事实分析,那么混变式的政策变迁特征则属于义务教育经费政策的价值分析。
什么是政策混变呢?它指的是这样一种格局:新旧两种政策同存于世,既相互耦合又相互冲突;同具功能,时而相互弱化,时而相互强化。
政策混变与政策剧变并非同一层次的概念,政策剧变说的是变迁的形式与性质,是事实判断,而政策混变指的是一种紊乱状态,是价值判断。
从因果关系上说,政策剧变与政策混变二者并非完全处于独立状态,前者可能是造成后者的条件,政策的剧变并非是一蹴而就的,相关配套措施很难跟上,于是可能造成政策混变的状态。
所以,处于剧变中的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必将造成政策的混变状态。
从我国20年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变迁的背景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政策缺乏独立性,没有制度保障,不断受到社会发展过程中其他领域改革的冲击。
基本上处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混变状态!举例如下:第一,国家财税改革对义务教育投入政策的冲击。
国家财税改革,其出发点是为了进一步收缩地方的财权与财力,但却严重影响了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
最直接的后果是,大大削弱了义务教育投入主体.叫方政府的财力。
主要表现在:其一,分税制改革下县级政府事权划分的错位导致县级财政公共支出的恶化;其二,分税制改革下税收分割的失衡导致县级财政规模缩小,难以满足相应事权的实现;其三,分税制改革下转移支付制度的严重滞后使得县级财政失衡加剧、财政赤字难以弥补[2]。
“有学者调查发现,东北某县自1993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使53.5%的工商税收上缴国家,而大部分开支却要地方财政自行解决,地方只有用46.5%的财力解决100%的开支。
”[3]总之,分税制使财政收入在政府间分配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财力越来越向上一级政府集中,县级财力越来越薄弱,导致当时义务教育经费来源的主渠道受到严重影响。
第二,税费改革解决了三农问题,却使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收入进一步萎缩。
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目的在于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减轻农民负担,是解决“农民、农村、农业”三农问题的核心政策,但却冲击到了义务教育财政投入,该政策有关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具体规定是: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
四川省教育厅在估计税费改革将对农村义务教育产生的影响时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除财政预算安排外,农村教育费附加、农民捐集资、投工投劳等多渠道投入占了较大比例,近几年平均达40%左右。
”[4]言外之意,税费改革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产生40%的经费缺口。
第三,“一费制”对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冲击。
从投入体制角度理解,国家义务教育投入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学校自筹,“一费制”政策实际上冲击的是学校自筹能力。
从理论上分析,在“一费制”实施前,纵然财政对学校公用经费的支持力度不足,学校可以通过收取学生的相关费用维持学校公用经费的开支,在实施“一费制”的情况下,政府对公用经费量的投入没有增加,而其他收入(主要是杂费)几近消失,学校自筹能力受到了严重冲击。
“义务教育阶段的大部分学校恐怕也会像那些经营不善的企业一样,纷纷破产和倒闭了。
”[5]本文在这里并非是支持学校乱收费,而是要指出,“一费制”打破了传统学校运作的财政机制,但其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导致已有投入体制的不合理。
第四,“两免一补”政策对“一费制”的冲击。
2005年,贫困地区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免除贫困地区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资助寄宿学生生活费。
2007年全国农村学校普遍实行这一政策。
这一政策的实施,从“一费”到“不收费”,宣告了“一费制”政策在这些地区的结束。
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看,同一制度在短短四年不到的时间内发生“质”的变迁,其变动的剧烈对已有政策的冲击是难以想象的。
三、剧变与混变式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变迁特征分析与批判综上所述,我国20年间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变迁可以归纳为如下特点。
第一,诱致性的政策变迁。
制度变迁可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两类。
“诱致性制度变迁是一群人在响应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时所进行的自发性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由政府法令引起的变迁。
”[6]从上述理论视角出发,回顾历史,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变迁应属于诱致性变迁。
但问题在于,诱致性变迁的诱因不是以义务教育本身发展为考虑出发点,而是财政因素或社会其他因素作为考虑重心,这种变迁对于义务教育发展来讲是被动的,义务教育的发展处于附属地位,被“边缘化”了。
比如,在这几次重大变迁中,无论我国义务教育是以“乡镇投入为主”还是以“县投人为主”,诱因并非是义务教育发展的需要,而是在农村治理机制发生重大变动后,为适应新的基层政权组织形式尤其是“分权化”的财政体制改革趋势下发生的,在政府的推动下,这些政策变迁又具有强制性政策变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