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交会出口展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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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会联营申请及联营的相关要求

广交会联营申请及联营的相关要求

116届广交会展位申请及联营的相关要求广交会期间我公司可为全国各地进出口企业代理申请和协调摊位,详情如下:条件一:具备申请广交会展位所需要的条件和评定要求,我公司可代贵公司以您公司名义代理申请。

展位包括:一个展位的使用权,二个参展人员的参展证件,及标准展位的相关配置。

企业直接申请广交会展位所需要的资质标准和评定要求:一、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和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

二、广交会统计口径下企业出口金额须达到以下最低标准(注:广交会统计口径下的出口额是指中国海关统计的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额中,扣除非看样成交产品如大米、大豆、原油、成品油、煤炭、焦碳、金属及非金属矿产品、烟草等后的出口额):三、具有与所申请参展展区对应、负责该展区管理的相关商(协)会(见附件1)会员资格。

四、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禁止参展:(一)商务部向社会公告的违规违法企业,在公告期内禁止参展。

(二)国家工商、海关、税务、质检、外汇、环保、药监等部门通报的违规违法企业, 在处罚期限内禁止参展。

(三)被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的企业。

(四)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广交会展位且在处罚期限内的企业。

五、参展展品要求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展品禁止参展:(一)《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出口展)》规定之外的展品。

(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展品。

(三)涉及商标、专利、版权,但未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的展品。

(四)在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药品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展品。

六、参展企业须承诺接受和遵守广交会出口展的有关条款和管理规定,包括《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责任书》、《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须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商服务指南》等。

七、参展企业须具备以下要求:(一)在国内和主要出口市场已注册商标,且商标持有人为中方所有。

关于参加国外展会(广交会)的有关规定

关于参加国外展会(广交会)的有关规定

关于参加国外展会(广交会)的有关规定随着公司对外贸易的日趋活跃,以适应拓展国外市场的需要,并提高公司知名度和产品的美誉度,提升企业形象,增进相互交流促进业务的持续增长,保持和繁荣出口的良好形势。

公司将通过不同的途径积极参加适合自身发展所需的各类产品交易会、展览会等。

为了规范和严格展会的操作程序,以利对外交流顺利有序的进行,以期达到充分展示企业形象和宣传公司产品的目的,特制定如下规定:一、参加展会人员落实:1、根据不同的展会,由销售人员提出展会申请上报公司行政办,由公司按参加展会性质的不同,有针对性的择优选择确认参加展会的人员和数量。

2、在参加展会人员的名单内筛选确定有展会参加经验和富于责任心的参展负责人。

3、按参加展会的要求和内容对参展人员组织、落实、明确展会的各项工作。

二、展会的准备和落实:1、参加展会人员及时做好个人证件(护照)制作申领等前期准备工作,并按时由展会负责人上交组织单位签证落实;参加广交会的参展人员相片和身份证件等准备工作。

2、组织选型并落实好参展样品的准备,要根据参展场地的面积和不同的地区选择不同的样机。

3、参展所需的样本和文件资料,保证展会所需。

4、参展所需的日常办公生活用品的准备(如计算机、订书机、记录本、名片、胶带等)。

5、落实交待出发前的工作交接安排,遗留问题的处理等。

三、筹、撤展工作:筹、撤展工作是一项重要和艰巨性的任务,必须要加以重视和做好计划安排1、由展会负责人组织落实并协调安排好参加展会的筹、撤展工作。

2、筹展工作要落实好参展样机,并要有适合运输的包装完整性的检查,并尽可能要学会操作使用。

3、按展会日期落实好运输时间和发运要求,确保筹、撤展样品安全、快捷、完整。

4、筹、撤展期间要服从大会的统一安排指挥,要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与大会协调沟通。

5、筹、撤展期间样机的包装物和非展出物品要及时清理和保存。

6、筹、撤展期间要注意产品和人身安全,做到预防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为加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严格处理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行为,规范办展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展位使用要求第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以地方交易团形式参展。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组织中央企业以中央企业交易团形式参展。

第二条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仅限已经审核合格并获得参展展位的企业(简称参展企业)使用。

第三条参展企业须如实在广交会网络管理系统进行备案登记,按广交会规定使用展位,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广交会严禁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以及展览期间空置展位。

展位实际使用者须与展位楣板标明的参展企业一致。

第五条交易团负责本团展位使用的管理,并与本团参展企业签订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责任书。

第六条参展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展位使用。

展位负责人须为该展位参展企业正式工作人员并具有广交会核发的当届参展商证。

第七条参展企业每届广交会按规定时间将展位负责人情况录入广交会网络管理系统。

每位展位负责人只能负责本企业在某一展区的一个或多个连片展位,工作时间必须在岗,并有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对出口展展位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八条流通型企业在申请某一展区的展位数量超过1个时,可与有联合经营或供货关系的非流通企业(联营/供货单位)共同参展(联营参展),并须一并提交有关材料。

同一展区最多可申请与两家非流通企业共同参展。

通过审核并获得参展展位后,流通型企业为参展企业,非流通企业为联营(供货)单位。

第九条联营参展时,展位楣板上只允许列明参展企业名称,同时由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外贸中心)制作包括联营(供货)单位信息的参展证明。

参展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联营(供货)单位收取超出正常展位费用的任何费用。

第十条品牌展区禁止企业联营参展。

第二章展位使用的监督检查第十一条相关商(协)会会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外贸中心组成出口展展位联合检查组(简称展位检查组),对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出口展展位情况进行检查。

第108 届广交会参展手册(出口展部分)服务指南

第108 届广交会参展手册(出口展部分)服务指南
1
附件4.1.4 花木收费标准………………………………………………………………… 附件4.1.5 文字制作收费标准…………………………………………………………… 附件4.1.6 宽带接入和信息设备出租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4.2.1 展馆展样品现场搬运服务委托单…………………………………………… 附件4.2.2 展品运输、寄存收费标准…………………………………………………… 附件4.2.3 广交会展馆展样品外包装标签样式………………………………………… 附件4.3.1 广交会展位规格及编号规则 ……………………………………………… 附件4.3.2 标准展位展具配置模式 …………………………………………………… 附件4.3.3 标准展位展具配置图例……………………………………………………… 附件4.3.4 第108届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认证单位名单………………………… 附件4.3.5 特装布展图纸申报表 ……………………………………………………… 附件 4.3.6 广交会特装用电申报表……………………………………………………… 附件 4.3.7 广交会特装展位用电安全责任承诺书……………………………………… 附件 4.3.8 广交会特装展位 24 小时用电申报审批表…………………………………… 附件 4.3.9 广交会特装展位结构安全责任承诺书……………………………………… 附件4.3.10 特装布展图纸设计方案样板……………………………………………… 附件4.3.11 广交会标摊取消配置简单装修(涉及用电)图纸申报表………………… 附件4.3.12 标准展位展具改装申报表 ………………………………………………… 附件4.3.13 广交会标摊用电传真格式表……………………………………………… 附件4.5.1 网上广交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唯一官方网站)会员服务…………… 附件4.5.2 电子商务中心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 附件4.7 第108届广交会参展商参加跨采报名表 ……………………………………… 附件7.5.1 展馆车辆行驶路线及停放示意图…………………………………………… 展馆技术数据 第108届广交会展馆各展厅限高、楼面负荷一览表……………………………………… 展馆位置及功能区域示意图 展馆 A 区功能区域示意图………………………………………………………………… 展馆 B 区功能区域示意图………………………………………………………………… 展馆 C 区功能区域示意图………………………………………………………………… 展馆位置及前往路线示意图……………………………………………………………… 广交会现场服务电话一览表

第106届广交会国内采购商参展参会资质

第106届广交会国内采购商参展参会资质

附件1
第106届广交会国内采购商参展参会资质
一、设立展位的国内采购商资质标准
(一)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龙头企业或跨区域经营的知名企业;
(二)批发企业年销售规模2亿元人民币以上,零售企业年销售规模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零供关系和谐,信誉良好,经营和财务状况健康,现金流充裕;
(四)有较强的商品买断经营能力,能形成持续、规模化的出口商品采购订单;
(五)有专业的自营商品采购、营销、销售队伍。

二、未设展位的国内采购商资质标准
(一)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批发企业年销售规模1亿元人民币以上,零售企业年销售规模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零供关系和谐,信誉良好,经营和财务状况健康;
(三)有一定的自营商品采购、营销和销售能力。

广交会参展手册

广交会参展手册

为方便参展,规范秩序,特制定《第 11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本手册自第 110 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起执行。

此前凡与本手册相抵触的相关规定,均以本手册为准。

也可通过浏览广交会的网站 了解本届广交会的概况。

本手册的解释权归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时间安排时间 展出内容10月9‐13日 筹展10月15日‐19日第一期 电子消费品,电子电气产品,计算机及通讯产品,家用电器,照明产品,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配件,车辆(户外、露天),小型机械、大型机械及设备,工程机械(户外,露天、棚下),五金,工具,建筑及装饰材料,卫浴设备,化工产品10月20‐22日 撤换展10月23‐27日 第二期 餐厨用具,日用陶瓷,家居用品,个人护理用具,浴室用品,钟表眼镜,玩具,礼品及赠品,节日用品,工艺陶瓷,玻璃工艺品,编织及藤铁工艺品,家居装饰品,园林用品,铁石制品(户外),家具、土特产品10月28日‐30日 撤换展10月31日‐11月4日第三期 男女装,童装,内衣,运动服及休闲服,裘革皮羽绒及制品,服装饰物与配件,家用纺织品,纺织原料面料,地毯及挂毯,鞋,办公文具,箱包,体育及旅游休闲用品,医药及保健品,医疗器械、耗料、辅料,食品11月4日18:00‐11月5日17:30撤展注:第一期与第三期均设有进口展区,欢迎前往参观采购。

前言 (1)时间安排 (1)第一章展会介绍 (3)第二章参展企业资质标准 (6)第三章参展申请 (7)第四章展位评审与安排办法 (9)第五章参展展品管理规定 (13)第六章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15)第七章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18)第八章广交会馆内宣传品管理规定 (21)第九章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 (23)附件1.1广交会展馆商品及展区分类表 (25)附件1.2 展区布局图 (27)附件2.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 (30)附件3.1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表 (43)附件3.2 第110届广交会出口展联营参展申请表 (45)附件4 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情况备案清单 (46)附件5广交会出口展区知识产权提请投诉书 (47)附件6广交会专利涉嫌侵权纠纷接受投诉、处理流程 (48)附件7广交会商标涉嫌侵权纠纷接受投诉、处理流程 (49)附件8广交会版权涉嫌侵权纠纷接受投诉、处理流程 (50)附件9 广交会贸易纠纷接受投诉、处理流程 (51)附件10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责任书 (52)第一章 展会介绍一、主办和承办机构主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广东省人民政府承办机构: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外贸中心)二、展会时间第一期:2011年10月15‐19日每天9:30‐18:00第二期:2011年10月23‐27日每天9:30‐18:00第三期:2011年10月31日‐11月4日每天9:30‐18:00换展期:2011年10月20‐22日 10月28日‐30日三、展会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区、B区与C区。

广交会展位申请条件

广交会展位申请条件

广交会申请条件
(一)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进行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

(二)具有所申请参展展区的协调管理商会或外资协会会员资格。

各商/协会协调管理的展区详见《广交会展馆商品及展区分类表》(附件1-2.1)。

(三)上一年度广交会统计口径下的出口金额(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项下,需要在广交会上看样成交的`商品,不包括大米、大豆、玉米、原油、成品油、煤炭、烟草的海关统计出口金额)。

(以备案系统中海关代码所对应的海关统计金额为准)须达到以下标准:广交会参展企业最低出口金额要求地区企业类型参展类别/展区工业类(化工及矿产展区除外)。

医药保健类,纺织服装类日用消费品类,礼品类,工业类的化工及矿产展区沿海地区省市(含联合、五菱、新时代、大连交易团)流通型企业300万美元200万美元。

非流通型企业200万美元100万美元中部及东北地区省市(含海南、河北)流通型企业200万美元100万美元非流通型企业100万美元50万美元西部地区省市流通型企业100万美元50万美元非流通型企业50万美元20万美元
(四)申请参展的商品符合广交会相关展区展品范围的要求。

(五)无严重违反广交会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无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无多次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或贸易合同纠纷,无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等。

(六)无违法的记录。

石家庄市商务局关于申请第133届广交会出口展位有关事宜的通知

石家庄市商务局关于申请第133届广交会出口展位有关事宜的通知

石家庄市商务局关于申请第133届广交会出口展位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2.10.28•【字号】•【施行日期】2022.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石家庄市商务局关于申请第133届广交会出口展位有关事宜的通知各有关企业:根据河北省交易团《关于第133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要求,经研究,现将我市企业参加第133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展览时间及形式第133届广交会计划于2023年4月15日开幕,其中:线下展举办规模及展期设置将综合疫情形势、防控要求及展位需求等因素确定。

线上平台服务时间为半年(2023年3月16日—9月15日),在线展示、搜索、即时沟通、供采配对、虚拟展馆等功能持续开放,连线展示、预约洽谈功能开放时间与线下展保持一致(如不举办线下展,暂定10天,即4月15—24日),广泛吸纳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展,不设参展企业数量上限。

二、展出内容暂按现有16个商品类别开展申请,分别为: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

如后续新增展览题材,另行通知(参展展品范围详见附件1)。

三、展位申请起止时间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即日起—11月15日一般性展位(含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申请:即日起—11月20日四、展位申请流程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

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进行展位申请。

(一)品牌展位第132届广交会品牌企业请按原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与数量(可在申请界面查看),确认第133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

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申请展位—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并加盖公章后报省交易团邮箱:*************.com,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

广交会参展手册出口展部分服务指南

广交会参展手册出口展部分服务指南

广交会参展手册出口展部分服务指南一、前期准备1. 展位装修展位装修是展示企业形象的重要环节,参展企业需要提前进行展位设计和规划。

可以根据产品特点和目标客户群体进行的展位设计,合理布局产品展示区,提高产品的吸引力和展示效果。

2. 展品准备参展企业需要提前准备好展品,并做好展示和演示的准备工作。

展品的选择要符合参展的主题和目标市场需求,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充足。

3. 宣传材料准备参展企业需要提前准备好宣传资料,如企业介绍、产品手册、宣传彩页等,以便向参观者提供详细的信息和了解企业的机会。

4. 人员培训参展企业的工作人员需要接受相关培训,熟悉产品特点和技术参数,了解产品的使用方法和售后服务,具备良好的沟通和推销能力,以提供优质的服务,协助销售和促成交易。

二、展期服务1. 展位布置参展企业需要在展期前确保展位的合理布置,产品摆放整齐,并进行产品展示和演示。

展位整洁、明亮、有吸引力的布置能够提高产品的吸引力和展示效果。

2. 产品推广参展企业可以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产品展示、产品演示和演讲等方式进行产品推广,吸引参观者的注意,增加交流和销售机会。

3. 咨询指导参展企业的工作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知识,能够向参观者提供产品的详细信息和专业指导,解答他们的疑问,提供相关建议,让他们更好地了解和选择产品。

4. 业务洽谈参展企业需要主动与参观者进行业务洽谈,了解客户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谈判价格和交付细节,促成交易的达成。

三、售后服务1. 签订合同参展企业能够与潜在客户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2. 售后支持参展企业需要提供售后支持,如产品安装调试、维修保养、技术培训等,确保客户的正常使用和满意度,增强客户的忠诚度和口碑效应。

3. 售后跟踪参展企业需要及时跟踪客户的使用情况和反馈意见,针对问题进行解决和改进,保持与客户的良好沟通和关系,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四、展后总结1. 参展经验总结参展企业需要对参展经验进行总结,包括展位布置效果、宣传材料的效果、产品推广效果、业务洽谈的成果等,为下一次参展作出合理的调整和改进。

广交会江苏交易团展位管理办法(定稿)

广交会江苏交易团展位管理办法(定稿)

江苏省交易团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江苏省交易团参展结构,提高广交会出口展位使用效率,维护广交会参展秩序,根据广交会大会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广交会全称“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本办法所指展位为广交会出口展位。

第三条广交会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

第四条为加强组织和管理,江苏省商务厅牵头组成江苏省交易团(以下简称“省团”)团部,各省辖市(除南京市)、部分省管县、省级外经贸企业集团及部分省级公司分别组成交易分团,规模较小、展位较少的其他公司组成联合分团。

各分团在省团统一领导下对所属分团展位进行申报、安排和管理。

第二章参展企业资格标准第五条参展企业须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和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

第六条具有与所申请展区对应的、负责该展区管理的相关商(协)会的会员资格。

第七条广交会统计口径下,企业年出口额须达到以下最低标准:流通企业150万美元,生产企业75万美元(注:广交会统计口径下的出口额是指海关统计的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额中,扣除非看样成交产品如大米、大豆、原油、成品油、煤炭、焦炭、金属及非金属矿产品、烟草等后的出口额)。

第八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禁止参展:(一)被商务部公告的违规违法企业,在公告期内禁止参展;(二)被国家工商、海关、税务、质检、外管、环保等部门通报的违规违法企业,在处罚期内禁止参展;(三)被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的企业,或是被广交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依照相关规定认定侵权并建议取消参展资格的企业;(四)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且在处罚期的企业(包括被大会处罚及省团、分团处罚);(五)在某一展区连续两年(四届)参展后,仍无对应展区出口实绩的企业,禁止在该展区继续参展。

第九条参展企业的展品须符合广交会相关展区的展品范围要求以及广交会对参展展品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展位申请和资质审核第十条品牌展位的申请。

参加广交会的条件?

参加广交会的条件?

参加广交会的条件?
参加广交会是需要一定资质条件的:
一、达标企业
1、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进行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

2、具有所申请参展展区的协调管理商会或外资协会会员资格。

3、根据广交会要求,申请参展企业上一年度出口金额需达到以下资质标准:
工业类(化工及矿产展区除外),食品医药类,纺织服装类的流通型企业:300万美元
工业类(化工及矿产展区除外),食品医药类,纺织服装类的非流通型企业:200万美元
日用消费品类、礼品类、工业类的化工及矿产展区的流通型企业:200万美元
日用消费品类、礼品类、工业类的化工及矿产展区的非流通型企业:100万美元
二、不达标企业
出口金额不达标,但具有以下情况,可申请参展:
列入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名单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品牌所有方应属中方);
获得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出口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
省名牌产品和省出口名牌产品;品牌商标已在主要出口国家(地区)注册的企业;
经营高新技术产品或获得技术创新专利的产品(专利所有人不是本单位的,应有授权单位证明)的企业;
经营的产品却有出口潜力且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
积极参与市组织的开拓国际市场活动的企业。

提示:
不论是个人还是公司去广交会参观了解、找产品、找项目合作、采购商品都需要办理实名制证件进入展馆;
广交会目前不对外开放参观,只针对外国采购商及持有展会邀请函或交易团介绍信的大陆客商!
一般进馆参观者办理天数少的只需办理临时参展证即可!办理需要提前5天左右,以免耽误出证时间!
若有其它变动,请在会前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信息参考为准来执行。

广交会(出口展)广东团一般性展位评审标准解读

广交会(出口展)广东团一般性展位评审标准解读

广交会(出口展)广东团一般性展位评审标准一、上一年度展区出口额(30分)企业申请一般性展位展区出口额(按省统计学会统计)最低标准为75万美元,达到75万美元可获基础分5分。

(有关计算方式详见备注说明)展区出口额统计口径为:企业申报展区上年度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额之和。

其中,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额按系数0.5计算(即展区出口额=一般贸易出口额+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额×0.5)。

二、行业自律(5分)企业具有任意一家商(协)会会员资格均可得5分。

三、国际通行认证(10分)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或行业认证的有效证书持有者须与出口品牌展位申请企业一致,且覆盖产品属于申请的对应展区参展展品。

通过一项认证得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指:1.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

2.Oeko-Tex Standard 100生态纺织品认证。

3.HACCP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

4.ISO/TS16949汽车行业质量体系。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指:5.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社会责任标准指:6.OHSAS18000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7.SA8000 社会责任标准。

注意:1、申请企业通过同一系列的数个认证,只计算一次,例如:分别通过ISO9000、ISO9001 认证的,按得2 分计算。

2、某些针对某个产品的质量认证如TüV,CE 等不计算分数。

TüV,SGS 等代理的ISO 认证仍为有效认证3、质量认证体系覆盖范围中列举产品应与申请展区相关。

四、高新技术企业(5分)按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计算分值。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得5分,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得3分。

五、研发创新(5分)按照企业拥有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或外观专利计算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每拥有一项发明专利得5分,每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得1分,每拥有一项外观专利得0.5分。

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

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

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为加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打击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行为,规范办展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展位使用要求第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省府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以地方交易团形式参展。

国资委管理企业参展组团单位由商务部另行规定。

第二条广交会展位仅限使用条件已经交易团审核和商(协)会(指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中国轻工工艺进出口商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或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下同)复核合格,并获得参展展位的企业(简称参展企业)使用。

第三条参展企业须如实在广交会网络管理系统进行备案登记,按广交会规定使用展位,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实际使用者须与展位楣板标明的参展企业一致。

第四条广交会严禁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

第五条交易团负责本团展位使用的管理,并与本团参展企业签订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

第六条参展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展位使用。

展位负责人须为该展位参展企业正式工作人员并具有广交会核发的当届参展商证。

第七条交易团于每年3月20日(春交会)或9月20日(秋交会)之前将参展单位展位负责人情况录入广交会网络管理系统。

每位展位负责人只能负责本公司在某一展区的一个或多个连片展位,工作时间必须在岗,并有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对展位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八条商(协)会会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代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简称外贸中心)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情况进行检查。

第九条流通型企业仅限在申请某一展区的展位数量达到2个或2个以上时,可与有联合经营或供货关系的非流通企业(联营/供货单位)共同参展(联营参展),并须一并提交有关材料。

同一展区最多可申请与两家联营/供货单位共同参展。

第十条联营参展时,展位楣板上只列明参展企业名称,同时由外贸中心制作包括联营(供货)单位信息的参展证明。

第99届广交会参展准入管理规定

第99届广交会参展准入管理规定

七、本规定 自2 o 0 5年 2月 1日起执行 , 此前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相关规定 , 以本规 均 定 为准。 本规定 由广交会业务 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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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日,江苏省经 贸委 、省 中小企业 局 、 计 20 0 6年可 新增 产值 2 0 0 0多 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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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6年 第 2 ( 第 7 期 总 7期 )


自第 9 7届起 ,广交会设立参展 企业
( 依 法进行 外 贸经 营者 备案 登记 ,已 一)
办理 进 出 口企业 代 码。
准入资质标准 , 企业必须达到资质标准方可
协会详见 < 广交会展馆商品及展区分类表> o
( ) 一年 度广 交会统 计 口径 下 的 出 口 - 上
理 因违 规 被 取 消 广 交会 参 展 资 格 并 在 处罚 期 内的企 业 参展 申请 。 三、为培育有发展前途和 出口潜力的中、 小生产企业参展 ,交易 团可有不超过 2 % 的 0 生产企 业达不到本办 法第 五条第( 款规定 的 三) 最低 出 口金额要求 , 即每届交易团参展企业 的 资质达标率 不得少于 8 %,达 不到参展企业 0 资质 达标率 要求的 ,按 未达标率超过 2 %部 0 分相应 扣减该 交易 团下届 分配性展位基数 。 四、 各招 展展 区 参展企 业 的资质达标率
申请参 展。资质标准 详见本规定第五 条。
() - 具有所 参展展 区的管理商会或外商投 资企业协会会 员资格。 目前各展 区的管理商/
二 、交易 团、商/ 协会可根 据 自身 情况上
调 本 团或 所 负 责 的招 展 层 区参 展 企 业 准入

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

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

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附件5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图1.1)与《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图1.2):“名称”栏应与推荐企业的名称相一致;“经营范围”应与企业所申请参展的展区相关。

二、商协会会员证(图2.1)企业须提供与所申请展区对应的商协会会员证。

三、专利(图 3.1)、高科技产品(图 3.2)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图3.3-图3.4)证明:1、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证书中的专利权人应为推荐企业或推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专利权人既非推荐企业,又非推荐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由其他材料补充说明;否则将被视为无关材料。

2、专利内容或高科技产品应与企业申请的展区相关,否则将被视为无关材料。

3、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制定或修订的证明必须由国家级相关机构提供。

四、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图 4.1-4.4):1、推荐企业如通过下述任一种,可获该项目评分:●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SA8000 社会责任标准或有关行业的认证如:●Oeko-Tex Standard 100生态纺织品认证●HACCP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ISO/TS16949汽车行业质量体系2、注意:(1)推荐企业通过同一系列的数个认证,只计算一次,例如:分别通过ISO9000、ISO9001认证的,按得5分计算。

(2)某些针对某个产品的质量认证如TüV,CE等不计算分数。

(注意:TüV,SGS等代理的ISO认证仍为有效认证)认证在受理中或过期均不得分。

质量认证体系覆盖范围中列举产品应与申请展区相关。

证书持有者名称须与推荐企业一致。

五、国内注册商标(图 5.1)和海外市场注册商标(图 5.2-5.3):1、国内注册商标书推荐企业参加申请的必备条件之一,但不作为评分项目;海外市场注册商标既为必备条件之一,又作为评分项目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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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会出口展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一、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
二、广交会统计口径下企业出口金额须达到以下最低标准
广交会统计口径下的出口额是指中国海关统计的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额中,扣除非看样成交产品如大米、大豆、原油、成品油、煤炭、焦碳、金属及非金属矿产品、烟草等后的出口额。

其中:中部地区流通企业广交会统计口径下的出口额达到75万美元,非流通型企业达到40万美元。

三、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禁止参展
(一)商务部向社会公告的违规违法企业,在公告期内禁止参展。

(二)国家工商、海关、税务、质检、外汇、环保、药监等部门通报的违规违法企业,在处罚期限内禁止参展;无处罚期限的,从处罚之日起连续六届禁止参展。

(三)因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广交会展位、涉嫌展品质量与贸易纠纷投诉、知识产权侵权等行为违反大会相关规定,并处于被取消参展资格处罚期限内的企业。

(四)因拒不服从大会管理、破坏展览秩序等其他行为,被大会认
为对广交会声誉或正常运营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被取消参展资格的企业。

四、参展展品要求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展品禁止参展:
(一)《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出口展)》规定之外的展品。

(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展品。

(三)涉及商标、专利、,但未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的展品。

(四)在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药品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展品。

(五)被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的展品。

五、参展企业须承诺接受和遵守广交会出口展的有关条款和管理
规定,包括《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责任书》、《中国进出口商品交
易会出口展参展须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服务指南》
等。

脱贫地区名单
山西(36个):娄烦县、天镇县、灵丘县、阳高县、广灵县、浑源
县、右玉县、平顺县、武乡县、壶关县、神池县、五寨县、五台县、偏关县、静乐县、繁峙县、河曲县、保德县、苛岚县、代县、宁武县、和顺县、左权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吉县、平陆县、临县、方山县、
岚县、石楼县、兴县、大同县、中阳县
追加申请确认书面材料
一、企业简介。

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原件);
二、参展申请表。

通过参展易捷通申请展位时在线打印的表格,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原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多证合一”后开办的外贸企业可不提供);
五、企业海关编码对应的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复印件);
六、知识产权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七、境外商标或行业认证材料(复印件)。

上述书面材料(含原件、复印件)以A4复印纸格式正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所属市商务局。

第132届广交会线上展参展说明
一、关于线上平台服务优化
广交会线上展已举办5届,构建了覆盖全媒体展示、展商展品搜索、供采对接等核心功能的线上展会服务体系(详见表1)。

在此基础上,第132届广交会持续优化线上平台,重点围绕丰富对接手段、提升沟通效率、优化展品管理及采购商注册等进行完善,提升用户体验。

从第132届起广交会线上平台将延长半年的服务时间,闭幕后除连线展示、预约洽谈功能外,其余功能持续开放至下届广交会开幕前一个月(连线展示可回放)。

表1-第132届广交会出口展线上平台服务内容
注:企业在观看连线展示、收藏展商展品等对应场景下,发起即时沟通与发送名片需以采购商同意为前提。

二、关于展商展品信息注意事项
(一)信息状态说明。

企业信息及展品信息的状态名称及对应说明见表2。

表2-企业信息及展品信息状态说明
1.参展企业账号或密码连续输错十次,账号将被锁定。

企业如遇登录问题,请及时联系所属交易团协助查询账号、解绑手机号或重置密码。

企业管理员账号可在“子账号管理”菜单下,为子账号解绑手机号或重置密码。

解绑子账号手机号:停用对应子账号即完成解绑。

再次启用后,该子账号登录时,系统将提示其绑定新的手机号;
重置子账号密码:点击相关账号记录右侧的“重置密码”按钮。

2.企业需及时通过“企业信息”及“展品信息”菜单分别完善、上传相关信息。

未完善企业信息(即未填写所有必填项,处于“资料未完善”状态)的企业展示中心无法对外展示。

另外,本届新增企业信息完整度提醒,鼓励企业在完成所有必填项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企业信息。

3.参展企业所有往届已上传展品状态均切换为“已下架”,企业需重新选择展品上架,可在“展品信息”菜单勾选需上架展品,点击“上架”按钮进行批量上架。

上传新展品时,如点击页面底部“保存并上架”按钮,展品将创建并直接上架。

如未上架任何产品,企业展示中心将无法对外展示。

4.参展企业管理员账号可在“子账号管理”菜单新建、启用子账号。

新建子账号后,需前往“展区负责人”菜单完成账号和负责展区的绑定,未绑定相关展区的账号,无法添加或管理该展区展品。

5.本届新增素材库管理功能,支持批量上传、管理图片及视频素材,企业在展商展品信息上传中可直接选用。

新增展品批量管理功能,支持企业对展品进行批量删除、分组、设置可见范围及业务员等操作。

6.本届起,设立新产品2年维护周期,对往届已勾选“本公司新产品”标签,且超过2年(即2020年10月24日之后)仍未维护的展品,自动取消该标签。

企业更新展品信息时,可在“展品信息”菜单的“产品特征”字段,按实际情况对展品再次勾选“本公司新产品”标签。

7.根据相关规定,如企业信息或展品信息包含地图,参展企业需严格按规定使用标准地图或已经有审核权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地图。

在“企业信息”和“展品信息”菜单的信息上传页面,已设置“上传信息是否包含地图”必填项,参展企业需如实选择。

如选“是”,需填写地图审批号并上传地图审核批准文件。

对往届已上传地图信息的,参展企业需尽快补充相关内容。

8.即时沟通、预约洽谈与采购意向(含展品配对)信息分配有“系
统自动分配”与“管理员手动分配”两种方式:“系统自动分配”为系统根据展区、展品与子账号关联关系进行智能分配;
“管理员手动分配”为所有消息都将先分给企业管理员账号,再由企业管理员账号进行分配。

企业管理员账号可在云展厅管理“概览”菜单为上述功能分别选择分配方式。

上届已选择的内容本届默认延续,其余默认选择“系统自动分配”。

因数据稳定性需要,请于10月9日24时前完成分配方式选择,逾期不支持修改。

9.参展企业可前往广交会官网“帮助中心”(点击广交会官网首页右侧浮动栏“帮助中心”图标进入)了解相关操作指引,或致电广交会客服热线4000-888-999进行咨询。

三、其他
(一)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

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二)展位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

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展位安排后登录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三)申请展位属实行展品专业分区的展区时,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四)流通企业如果申请联营参展,须在参展易捷通填报相关联营(或供货)企业的资料,在提交展位申请书面材料时一并提交备案材料。

(五)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展位。

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省商务厅(省交易团)通知为准。

(六)“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展位申请渠道。

展位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所属市商务局或省商务厅(省交易团)联系。

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须通过省商务厅(省交易团)办理。

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省商务厅(省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

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山西省交易团第132届广交会线上展追加申请展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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